為什麼總有貪官往美國跑卻沒有美國貪官往中國跑?


因為美國貪官不用跑


中國空氣太差
他們喜歡去開曼群島


因為斯諾登來了中國想避難中國都送走了呢,中國不願意惹麻煩

而美國嘛,很牛,很願意攬麻煩事兒


真是嗶了黃大仙,評論區有人上來扣帽子 狂黑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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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真單純!在美國合法的外套下美國官員收錢的手法比那些把錢蔵在家裡的不知高到哪裡去!介紹幾種合法收入(腐敗)方式:1·政治獻金。錢不是白給的,上台後要聽話辦事,某個國家的大使(太上皇)我要了。2·遊說集團。強大的遊說集團可以把披薩遊說成青菜,指鹿為馬不是傳奇。3公司掛職。不用上班,每個月的高級職位工資獎金一分不少。4.開設各種基金。大家來沖錢當VIP。5.演講出席各種活動。明嗎標價絕不講價。6。以權謀利,跟其他國家不一樣的地方是要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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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不明白這個答案的意思我只好歸納一下:在法律默許下能合法合理光明正大的收錢,為什麼要丟掉這種美差跑到別的國家受苦受累?


先說男克,競選的時候拿足了政治獻金,選上了搞實習生,下來了靠高價演講和大企業瘋狂給Clinton基金會捐錢賺到炸。至於為什麼人家要給他獻金,為什麼花大價錢請他去演講,為什麼給他的基金會捐錢就跟那不是錢一樣,你們自己猜,也可能資本家們就是人傻錢多也說不定。

男克玩夠了,女克又去當國務卿,拿自己的私人伺服器存機密,國務卿能用,助手能用,助手的老公能用,被發現了,男克和奧黑跟fbi掌門聊了聊天氣什麼的,fbi就覺得女克沒啥事可以回家了,就這女克還能選總統。我覺得咱們可以把保密安全教育相關的教材翻譯一下拿到美國賣。

所以你讓美國貪官怎麼往中國跑,打著政治避難的旗號(中國貪官去好多都說自己信某個騙人的教)?還是打著前總統攜現總統熱門候選人來訪的旗號?


謝邀

因為美國貪腐合法。在中國官員收取商人好處為商人利益服務是非法的,一旦曝光就要身敗名裂身陷囹圄,如果不退還違法所得還可能死刑,而在美國這樣的行為是合法的,叫政治獻金或遊說金,還有專門的遊說公司做中介打理一切。這種情況下美國官員是有渠道斂財的,所以不會傻了吧唧的去貪污國庫里的錢。所以受賄合法化後美國的貪污犯罪就少了,就顯得很清廉了。

另外美國官員賺取的「夜草」往往金額巨大,不可能以現金或黃金形式存在,而經常是以銀行賬戶,基金,股份等金融形式存在,而中國的銀行系統與美國是隔離的且對外來資金監控比較嚴,美國人的資產很難大批的自由的轉移到中國來,美國貪官也好合法的官員也好,好不容易搞了那麼多錢,他們跑到中國的話錢卻很難跟著進入中國,官員就沒法花錢了,遠不如瑞士,摩納哥之類的地方瀟洒容易。


美國貪官一手遮天,別說錢了,就算泄露國家機密的大罪都能強行壓下來,都能出來選總統了,有啥醜聞還一堆媒體自發幫著洗地,還跑啥?

這在中國,你敢想像劉連昆不僅沒被槍斃,還能大搖大擺地進政治局?


按照美國的法律,被抓到貪污 只能說太傻了,自稱民主法治國家 像台灣,姐姐是 地方首長,妹妹在姐姐辦公桌上 看到 機密文件透露給開發商,最後 還能貪污無罪,僅僅是 泄密罪 哈哈哈

還有另一個,自己兒子收了錢,把錢放在茶葉盒子裡面,最後這個空盒子被檢方直接在家中查獲,雖然被 三審 貪污,但是 蔡英文 公開發公文說 司法迫害。。。

嘉義縣長張花冠貪污部分一審全判無罪、僅有洩密遭判刑、收賄80萬元還被法院認定只是政治獻金,對此,高雄地檢署認為,張花冠親自到台大醫院捷運站與廠商接觸取得賄款,聯繫過程隱密及隱晦,根本不像一般公開的政治獻金捐款過程,當時檢調還特地進行跟監蒐證,也有相關證人供述、監聽譯文佐證,因此堅決主張法院不應採信被告事後空言辯稱政治獻金,一定會再上訴。

大埔美香草藥草生技園區案
2012年7月31日,嘉義與高雄地檢署同步搜索嘉義縣政府和縣長官邸等61處,並對前後任縣長陳明文、張花冠及廠商與環評委員等人進行偵訊。因兩年前有人檢舉陳明文在嘉義縣長任內時,辦理大埔美香草藥草生技園區BOT案,而陳明文、張景森與時任立委的張花冠疑涉收取開發廠商合計上億元賄款。張花冠等縣府官員,也被檢舉辦理大埔美精密機械園區第二期開發案,疑涉收取廠商回扣[2]。

陳明文、張花冠與張景森均否認受賄,而張花冠與陳明文各以300萬元與100萬元交保。縣府新聞處表示,希望檢調不是為了轉移林益世索賄案的焦點而辦案。

2013年8月16日,嘉義地檢署偵辦大埔美香草藥草生技園區開發官商勾結案,偵查終結,認為當時擔任立委的現任嘉義縣長張花冠,涉嫌收受廠商三千萬元賄款,依貪污治罪條例以及洗錢防製法,將張花冠提起公訴。同案被告,當時的嘉義縣長,目前轉任立委的陳明文,以及經建會前副主委張景森則因查無具體犯罪事證,予以不起訴處分。

2014年2月20日,嘉義地方法院傳喚證人潘忠豪、前嘉義縣政府城鄉發展處長劉培東進行交互詰問。潘忠豪表示,投資大埔美香草藥草生物科技園區是公司要做形象,因為不管怎麼算,都不會太賺錢。由於當時香草、藥草很熱門,又是政府鼓勵投資,且可帶動地方就業,才決定投資。他說,他最早借500萬元給張花冠,是希望張花冠能幫忙。半年後,張花冠以丈夫曾振農在柬埔寨投資缺錢為由,開口向他借了2500萬元。潘忠豪坦承,由於當時在嘉義有投資案,「迫於無奈」才會借錢給張花冠。後來因大埔美開發案的地上權設定無法通過,銀行對他抽銀根,最後被迫解約。他說,事後想想,他認為被縣府給騙了,否則也不會借3000萬元給民代。他認為政府有義務協助廠商取得地上權設定,雖然張花冠拿了錢,但大埔美投資案最後還是被解約,讓他很無奈。

2012年8月1日,張花冠胞妹張瑛姬,因涉嫌重大遭到收押[4]。9月28日,高雄地方法院聲請延押張瑛姬等六人兩個月,院方只裁定張瑛姬延押。10月19日,高雄地檢署傳喚張花冠說明,經漏夜偵訊,檢方諭令以新台幣100萬元交保並列為被告。

11月30日,高雄地檢署偵辦嘉義縣政府勞務採購工程疑涉弊案。依貪污罪嫌起訴縣長張花冠與其胞妹張瑛姬及廠商等共21人。

12月1日,張花冠表示,檢調偵辦從搜索到起訴的時機都啟人疑竇,難免讓外界有錯覺,以為檢方是為了「平衡藍綠」,所以才刻意選在南投縣長李朝卿被約談聲押的隔日起訴本人。

2014年4月3日,嘉義地方法院判決無罪。張花冠說,這是遲來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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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我所知,我所在城市的 某個警察局領導 家裡開飯館,你想行賄去吃飯就可以,這種東西 真的 按照法律無解。

像陳水扁 就是比較傻的存在,或者沒有條件 ┑( ̄Д  ̄)┍,如果是蔡英文想貪污這筆錢,你根本抓不到的,所有的錢 都是 公司間交易,要知道蔡氏家族可是 大企業,這裡面東西買賣人家直接 可以洗白白。


在中國殺了人很多人亡命東南亞或者非洲;但我還不知道有人在非洲殺了人會跑到中國來避難。一個道理這是


1.美國貪官很多不用逃。人脈多關係好的聘幾個律師幫自己把關係洗清就行了。

2.美國貪官要逃也逃去可以享受的地方。來中國能享受啥?空氣又不好,人又多,語言又不通,人生地不熟的。


入個中國籍這麼難誰來呀?北京籍比中國籍更難...


賊偷了東西自然往賊窩跑


竊鉤者誅 竊國者侯。美國的大貪官競選總統去了


中國綠卡不好拿。


題主果然是釣魚高手。


政治獻金,大家都提到了

當然,最主要的是就我黨這種怕惹事的膽子和作風,一下飛機就給你送大使館了。


民主國家能叫貪官嗎?

定一個正常正大光明往家搬就是行了

還用著找貪 嘖嘖 太落後了


中國的官員基本上都是有原罪的,所以不外逃是否被抓取決於tg是都想拿你。美國官員大多數沒有外逃需求。

中國法律不穩定,是否被抓取決於tg意願。美國法治穩定,抓人要明確的證據。並非可以那麼容易的取得證據的。

中美一定程度對抗,中國定罪美國不一定願意遣返,還有可能政治庇護。

最後,美國發達啊。不去美國難道去盧安達。


先問是不是再問為什麼。
首先,美國根本沒有貪官;貪官是個貶義詞、是個罪名,而在美國貪污是合法的,美名「政治獻金」。與希拉里有關的「柯林頓基金會」總共被捐了40億美金,這都是明謀,不算犯罪。
根本就沒有貪污存在,就更別提「貪官」、「逃跑」了;在美國接受利益集團商業大佬的金錢、再利用權力幫他們謀求好處是明面上的事情,符合法律,公平正義,幹嘛還要跑呢?
但是你看,那些「揭露」美國如此種種「合法現象」的維基解密創始人阿桑奇、稜鏡門曝光者斯諾登,不也是滿世界到處跑嘛?別說比中國貪官了,比香港記者還快。


因為他們把兒子放在美國,給兒子送錢,美國人歡迎有錢人在美國生活,他們的兒子過得很好。
你看他們永遠不敢把自己的兒子放在俄羅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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