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無人區》裡面那句「人和猴子最大的區別是會用火」?
旁白講的是一個關於兩隻猴子的故事,一隻猴子去吃桃子,總有被老虎吃掉的危險,兩隻猴子發現了一種方法,只要是我們兩個結成一個團隊,一個放哨,一個摘桃子,老虎來了兩個人就都可以跑掉,又都能吃到桃子。但是在這個情況之下就會產生一個新的問題,樹上那隻猴子要懂得不要把桃子都吃光,要留一半給同伴,樹下的那隻猴子要知道餓死也得先站崗,要先讓上面的猴子吃。
我覺得和希臘神話有異曲同工之妙
附觀後感一枚 見笑見笑
古希臘神話故事中創世紀時代,普羅米修斯盜取火種,給人類帶來光明,同時火由給人類帶來災難,印證世間充滿了人性的複雜與矛盾。
火是人類的工具,帶來溫暖,火是堅船利炮毀滅著安寧祥和的家園。
電影歷時四年的封殺,不斷的修改見證寧浩四年內的進步與思想的成熟
而導演與優秀導演的過度,往往體現在電影是在拍情節還是在拍人性
用以下幾個人物分別代表了不同的人性
主人公 潘肖 (徐崢飾) 律師
貫穿情節的主線 可以說近似敘事的口吻博弈自己人性上的弱點
潘肖懂得世間的道理卻忘記了,道理不能脫離人性,人性又來源於動物本能的獸性,直到最後一刻的犧牲才做到自我救贖回歸人性。
所以,明知道盜獵團伙頭目是「錯」卻仍舊為其辯護,遵從法理卻違背人性,而法理在人性面前卻是虛無。
玩弄法理這種偽人性帶來了一個性格特點——自大,忘記了在無人區是沒有法理可講,弱肉強食的博弈中理性和人性都不是獸性的對手。
從被飛痰擊中到講道理被辱,從黑加油被宰到出於保密交保護費印證了理性不是平衡世界的唯一標準。
男配角 二當家(黃渤飾演) 殺手
塑造的是一個死了千千萬萬次小角色的合集,作為不靠譜的殺手,一直被盜獵頭目所壓制,直到「死過一次」之後才有過「貪婪」的慾望,卻沒有頭目的大腦,暗示了炮灰想翻身並非隨意。
在一般電影里「大病初癒」「死而復生」往往都是人性的召喚
主人公 盜獵頭目老大
是一個十足獸性的「人」,起初他會認為潘肖和他一樣,當然潘肖最初也沒有否認,直到最後潘肖說「我和你不一樣,我是人,你不是」才揭示頭目的和潘肖的區別在於理性和獸性,當然作為人,他也有他的人性,就是人性中殘存的愛,潘肖求情希望作為朋友「給個面子」「不去殺那個女人」,頭目想明白潘肖和他自己不是同路人,女人給頭目錢為潘肖求情,又體現從獸性到人性的渴望貪婪。所以頭目出於人性愛的召喚沒有在最佳時機殺掉她為後面留下後患。
主人公 舞女 (余男飾)
最能突出人性特點是 虛偽與謊言,用「其實說實話吧」前綴表示謊言的開始,博取同情;同寓言《兩個口袋》普羅米修斯創造了人,又在他們沒人脖子上掛了兩紙口袋,一隻裝別人的缺點,另一隻只裝自己的,人卻常常不能正視自己充滿虛假的臆想。但結尾當女老師問她是否學過舞蹈,她否認,女老師笑了,讓其作為助理,給人費解之感,在正視自己的同時又真正做到了「正視自己」。
細節人物
1. 夜巴黎三人組 聰明卻過於貪婪,50元保密,100元出賣做著用不虧本的買賣;捆綁經營,做黑心買賣雖然利潤高卻不講人性,貪慾十足;不知道拿著鎚子算不算是映射,蠻幹能稱霸一方,獸性戰勝理性——槍降服刀,鎚子降服槍。
2. 卡車司機兄弟,過於感情話,感性於快意恩仇,卻不及理性。從報復到和好只用了一夜時間。
3. 小差人,表面得理不饒人,遊走於感性於理性之間。
貪慾:
上帝創造了火,卻沒教授給人類火的使用,而人學會了使用方法,卻傷害了自己,事物總是戲劇化的演變著,故事完全可以從潘肖感性於等待打款結束,潘肖不超車結束等等,但是獸性,人性,感性,理性在無人區激烈碰撞才有了電影的完整性。
負能量與正能量
悲涼的氣氛,悲劇的結尾,著色於暖色,在觀影效果上產生強烈反差,當黑色幽默風格的電影只能從傻子說傻子怎麼這麼傻的不自視作為笑點,不知道會不會給觀眾帶來思考,當結尾一片和諧後陶虹所扮演的老師問余男所扮演的舞女經過卻並不真正關心這中間到底發生了什麼的時候,或許只是導演的泣血,導演的成長過程的堅信,對現實的無奈。在和平年代,一部意義深刻的作品不能給觀眾帶來思想上的啟迪,不是導演的悲哀而是社會的不幸。
或許成熟的姜文用《讓子彈飛》成功的突破防線,而寧浩卻為自己成長付出的帶價就是學會適應,學會被拍肩膀。
對於很少投入經費於影院的我,與其選擇支持國產,更不如說同情寧浩
我想,年輕不可能沒有幼稚,只能孤獨的說一句「我不喜歡動物,尤其是馬」
在和權力博弈之時,
我們不是翱翔的鷹隼,只是為了口食物囚禁牢籠的獵物,
我們不是神殿的偶像,只是學會了用火的猴子
我們不是藝校的演員,只是「正視」自己後臣服的配角
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所以我們還稱不上「人」
寫於12月7日 夜 首映後的第三天
個人理解。
電影從頭至尾出現過很多次關於火的物品。火槍、稻草著火、汽油、打火機、各種汽車爆炸等等。
每一樣關於火的東西在關鍵時候都決定著故事的發展,或者說沒有這些東西就不會有這個無人區的故事。舉幾個例子,徐錚演的角色用打火機燒那輛載著稻草的車,導致兄弟和他結下樑子,建立了他們三個的電影關係;黃勃演的抓鷹人用火槍打傷了律師的腿和手,最後也是那把槍打中了律師的腹部(是不是同一把記不太清了),相比被毆打,每一槍對他的傷害都是他的價值觀和認識的一個轉折點,而被毆打之後他只有憤怒,也許每次槍口指著他的時候,他都會因為恐懼想很多吧。另一面,就比方說分手合約或者失戀三十三天就不需要這些元素。
火焰和沙漠的顏色同類,在電影里使得整個電影都是暖色調,卻在講述一個極具「流氓性」的電影,略帶暴力血腥。
人類之所以能成為人類,在發展史上的確歸功於火,從開始的鑽木取火到後來火藥炮彈的發明,直至現在軍事的較量,歸根結底都是火。這讓我們有別於動物,比如猴子會吃東西但不會燒飯,比如獅子會傷人但不會使用槍。
可能表述的不準確,有時間一定補充。
旁白的故事,是講述一個道理。人之所以為人,是因為人類會社會分工。人需要社會分工,就要懂得分享包容不自私。
律師對這個道理嗤之以鼻,他認為人和猴子最大的區別是人會用火。我認為這裡的「火」指的不是真的「火」而是代指工具。律師剛出場的時候,就是一個懂得利用「工具」的人。手頭上的餐飲收據可以是為僱主無罪辯護的工具。下一刻,也可以變成威脅僱主的工具。他打算利用媒體,而媒體也是一種工具。
所以律師從來不搞「人際關係」。威脅僱主,讓對方把車子抵押給了自己。開車狂奔,遇到敗訴的警察,酒駕的律師,居然還大膽的諷刺和挑釁警察(電影后來修改了,我想原本的劇情里,肯定有警察報復的情節。
電影里,律師一共用了2.5次火。第一次用火,把卡車給燒了,結果就是,他把」無人區「里能惹的人全惹了。造成了他之後遇難時,沒有任何援手,沒有任何幫助。孤立無援
第0.5次用火,是打算燒掉黃渤的屍體。當然,最後因為他沒有火,而計劃失敗了。但這次用火,已經可以看出他已經連工具都使用不好了(一個十分聰明的律師,為了給自己脫罪,居然用火毀屍滅跡這種爛手段)
最後一次用火,律師經歷種種,明白了自己種下的種種惡果才有了現在的報應。其實他內心裡,是認同故事原本的道理了。但他依舊」帥氣「的認為自己是沒錯的。因為這次,他把」火「當成正確的工具使用了。拯救了一個女人的生命。
╮(╯▽╰)╭突然覺得我看這部電影的時候,心態不正。一直以為是一部喜劇電影,結果滿心期待的笑點一直沒出現,在觀影時不禁大失所望。但現在想想,這部電影頗為嚴肅!猴子的故事,是寧浩修改後加上的。不得不說十分用心
影片中火用來區別人性與動物性,火如人類發展,是工具的一種,是火讓人稱之為人,影片結尾,也是火升華了人性,正是火讓人類的祖先區別於動物得以進化出不同於動物的內臟消化構造,也正是火讓徐崢飾演的律師在鳥不拉屎,荒無人煙的戈壁灘,區別了人性與動物性,褪去了動物性,保留了人性的律師用一把火自焚而保全了人性,托余男的口告知世間,人區別於動物的特點是火,火涵蓋了影片想要詮釋的工具意義和依靠犧牲詮釋人性的意義。所以,火貫穿全片,也是闡述人類進化的過程,從作為單純的燒車工具到最後用火升華人類進化過程的結果----人性
無視這些有哲理的旁白和正能量的結尾吧,不加總菊不讓通過。
符號學 象徵意義 我想大家都分析過了 其實也可能 寧浩跟編劇只是需要一句可以用來提升電影逼格的朦朦朧朧的話。 "一顆是棗樹,另一顆也是棗樹。"
整部電影其實就是在講述一個中心思想(或者說是道理):
人之所以是人而不是野獸,是因為人有「道德」。所以說這部電影,其實還是一部很正能量的電影。
教授講那個猴子的故事,就是為了表達「人之所以是人而不是野獸,是因為人有「道德」。」這個觀點。具體到那個故事本身,可以體現出的道德包括但不僅限於「守信」「不自私」。
但是故事開始時的潘肖對於教授「灌輸給」自己的這番「大道理」是不屑一顧的。他的觀點其實是一種「技術決定論」,他認為「人之所以是人而不是野獸,和所謂的道德沒有任何關係;只是因為人更聰明而已」。這裡的「會用火」,是在象徵「人類的智力更高」。
在這種價值觀的引導下,潘肖對於自己為「殺了人的偷獵者頭目」辯護沒有任何負罪感,反倒是非常自豪的。因為偷獵者是不是「惡人」對潘肖來說沒有任何意義,而自己「利用自己過於常人的智力水平」獲取利益反倒是證明自己更強大,證明「自己是人而別人只是低智力猴子」的最佳證明。
因此潘肖才會在故事開頭給偷獵者頭目辯護,在故事的前半段「用火」來為自己謀取利益。(比如想要毀屍滅跡等)
但是在故事的發展過程中,潘肖在一次次地在死亡邊緣掙扎的過程中,他逐漸找回了人性和道德。在他去營救女主的時候這一點就已經很明顯了。在結尾處點燃油罐車自爆救人更是表現的非常明顯。
我們可以看出,在故事結尾「用火」點燃油罐車的時候,潘肖已經認同了教授的觀點,即「人之所以是人,是因為人有道德」。因為認同了這個觀點,他才會捨己救人。
但是在認同的同時,他還有一點小小的任性。就是「明知道自己錯了,但還是死鴨子嘴硬不願意承認錯誤」,在這種心態的指引下,他並沒有人改變自己的說法,依然堅持「人之所以是人,是因為人會用火」,但是此時「會用火」的寓意已經發生了變化。結合劇情我們可以發現,此時的「會用火」已經不單單指代「智力更高」這一個方面,而是同時指代「智力更高」「有道德」這兩個方面。因為只有「智力很高」的潘肖才能想到點燃油罐車自爆這個救人方法,而只有「有道德」的潘肖才會選擇「自爆救人」這種方式。二者缺一不可。
故事結尾的「會用火」,是將兩種觀點進行了融合。即,「人之所以是人,是因為人既有道德,又有智慧」
對於「這一段是後來加的,不加廣電不讓過審,因此這一段沒有任何意義,是可有可無的」的說法我實名反對。這種人很明顯就是「自己智商不夠用還不願意承認,所以自己看不懂的東西都沒有意義」。
對於「這一段是後來加的,不加廣電不讓過審」的說法,我表示有可能是真的。因為不太了解內情,所以不知道是真是假,但是因為好多人都提到了這一點,並且確實可以理解,就姑且認為是真的。
但是即使是真的,也導不出「這一段沒有任何意義,是可有可無的」這個結論。
「會用火」的這一段,意義和作用還是相當明顯的,用高中語文閱讀理解的說法就是「明確了故事的中心思想」。如果沒有這一段,這個故事的「中心思想」是不明確的,不同人從不同角度能從中看到不同的東西,其中有許多是廣電總局不願意讓大家看到的。比如西北人民的「不守法」「暴力」「不講道德」,一旦觀眾看到了這些,有可能會對西北人民產生偏見,不利於大環境下的「維穩」和「民族團結」,因此廣電要求寧浩「突出這個電影的中心思想」也無可厚非。(因為突出的中心思想,自然就弱化了其他方面)
而這一段確實很好的起到了這個作用。通過收尾呼應的方法,寧浩成功讓「會用火」成為了故事的主線和中心,突出了「人之所以是人而不是野獸,是因為人有「道德」」這個中心思想。故事有了中心思想,人們就不會曲解故事本意,就不會把注意力放在「西北人民愚昧」這個故事的細枝末節上。
所以說,這一段還是非常重要的。就好像一篇文章文章一樣,一句「突出本文中心思想」的話,能說是可有可無嗎?顯然是不能的。
人之所以是人,不是因為放棄了自私,而是因為人會用「火」。
我們所追求的「人性」,不過是由「火」而帶來的副產品。
「火」是什麼?是更先進的生產力。
沒有「火」談「人性」無異於空中樓閣,本末倒置,虛幻而不切實際。如若想找的話,動物身上也存在所謂的「人性」,而這不過是「人」強加上去的。
能不能談「人性」呢?能!
但我始終認為這是在能否帶來更高效的生產力之後。才會被談起的。我沒看過這部電影,但我知道人與動物最本質的區別在於,人類會使用工具,動物卻不會。
開頭說的人會用火,大概是人之所以為人是因為人的祖先會用腦子會鑽木取火,而低級動物不行。最後說人會用火,大概是人有良知,最後用火救了余男。
我個人認為火開啟的一個時代 人類開始會使用各種各樣的工具 也會利用有利自己的環境
運用智慧做自己的武器等等 用火來做一個明示吧
有了火人可以吃上熟食有利於大腦發育和壽命延長。
這是這句話最根本的意思吧。
原諒我看過十萬個為什麼。
瀉藥。第一次受邀,想想心裡還有些小激動。電影還沒看,僅就這個故事說說:倆猴子為了達到共同目的,分工合作,這是社會關係的雛形,人與人之間也有各種合作關係,要達到最美滿的狀態就需要雙方充分自律,樹上的猴子要管住自己的嘴,樹下的猴子要信任樹上的猴子,站好崗,任憑桃子被另一隻猴子處置,合作,這是人的社會性。會用火,強調的是工具,勞動是人與動物的區別。徐錚戲裡的這句話,是自己準備捨身之前的感慨,或許寓意深遠,或許是為了劇情而設計的一句前後呼應的台詞。
火指代工具。
大約是初中社會課,人之所以能從猿進化成人就是因為學會了鑽木取火吃熟食,會使用火是人類文明的開端~
說說個人的看法。認為「人之所以為人,是因為放棄自私,以理性約束自己,形成社會」這是一個「自由主義」的說法;而認為「人之所以為人,是因為人會用火」是一個「技術萬能論」的說法。前者強調的是「克己復禮」,強調約束自己、強調規矩和秩序,最極端的情況就是「存天理滅人慾」的禁欲主義;後者強調的是技術、生產力、工具的進步,認為是勞動是建立人類文明的最重要途徑。而所謂勞動、技術,核心就是努力、進取,利用身邊一切可以利用的資源做成工具,然後改造乃至支配外界社會,來滿足自身的慾望。兩種說法無所謂對錯——沒有社會、沒有規矩就不會有文明,但沒有人類對大自然、對社會本身的改造,也不會有文明。
火是一種工具,意思延伸就是「文明」。因為文明,所以有了徐錚的捨身。開始我以為本片是諷刺文明的,「讚揚」捕隼人的大概就是「仗義多從屠狗輩」。 看到後來原來還是褒揚文明的,很明顯的,徐錚有恥感有羞愧,捕隼人卻沒有。
不太贊同@暮小幺的答案,人性,人性有善的成分,也有惡的成分。實現揚善避惡的恰恰是「文明」。
之所以會說用火,純粹是因為電影需要。
假設電影結尾徐崢丟了一個礦泉水瓶子在卡車後面,利用太陽光和瓶子做的簡易放大鏡,點燃了車上的汽油使得大卡車爆炸,那麼旁白自然不是「人和猴子最大的區別是會用火」。而有可能會改成「人和猴子都信仰太陽,只是人更懂得如何放大它的價值」。
假設電影講的是徐崢作為一個職場人,在某場戲中給自己的上司點了一支煙,而此刻一個特寫給另一個沒有帶打火機的同事臉上,忽然飆出一句旁白「人和猴子最大的區別是會用火」。諸位感受一下。
好吧,在電影既定的東西做出來之後,人們開始利用自己的見解和人生經歷來賦予其價值。
想到一個很現實的笑話,一句話說來就是。拿一篇文章做閱讀理解,結果原文作者寫出來的居然不是標準答案。所謂的標準答案或許很漂亮,但也許當時編劇在寫到這的時候,才沒有想那麼深。但是如果有人說的那麼漂亮,那「我」也不會說什麼不是。
俏皮話
野蠻人和文化人的區別也就是原始和文明的界限。如果文化人就是披著很多衣服的野蠻人。那麼文明的深處就是野蠻,火就是最早穿上的底褲。
我覺得這裡的「火"是指武器,能傷人的物體
動物之間互相合作得到果實
人與人之間卻相互搏殺
一個是原始的獸性本能,另一個是有所追求智力行為。
以這樣的故事輔助電影敘事的完整性,是最常見不過的電影手法,談不上有多巧妙,也沒有多大奧秘,更上升不到多高的意義,充其量算是電影講故事的通行法則。寫這句台詞的編劇是搞哲學的嗎?
如果不是,就不用過度解讀這句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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