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的 idea 被別人偷了怎麼辦?
之前我想到一個idea,然後讓和我有點關係的一個導師知道了(不是直接指導我的導師)。我自己做了,他讓一個本科生做了畢設,並且當時他說不發表論文,在這種情況下我給了那個本科生一些幫助。但是他現在又用這個idea發論文,而且還是和我投的一個會議。
我的直接導師知道這回事兒,但是沒有任何表示。
我該怎麼辦?
小菜鳥你好,歡迎來到真實世界。
idea 即使已經寫成文章投了出去,只要雜誌還沒有接收,隨時有人會來搶不客氣。這是科研人員血的教訓。要是沒人搶,恭喜來到冷門領域,你的文章就算僥倖發出來(沒錯冷門領域雜誌也不待見)也可能十年沒讀者。
再說了,idea 是什麼?idea 只是「往這個方向走可能有戲」 而已。這年頭科研成為一大職業,那麼多人,完全獨立的工作組想到同一個 idea 都海了去了,偷 idea? 你怎麼證明人家偷了你的 idea ?
學界通行的道德是,國際會議上交流發現某組在一個 idea 上的工作進度遠超自己(比如人家接近完成自己還在摸索),自己退出。
即使這樣,不在少數的人會採取「加快進度,在對手之前把結果發表」的做法。
我碩士時候去日本開會,發表的是一年前的工作,當時手上的工作文章已經寫好馬上就投出,導師(材料,化學)還叮囑我,如果有人問到能不能做 xxx,只能說我們在這方面已經有了結果,請期待續集發表。別的,一句話都不能說。
大家都知道是這樣的,所以去學術會議,你以為你聽到的是前沿,其實是一兩年前的工作。
也有不這樣做的業界良心人士,但那就要冒風險。我知道一個教授(生物)把有點端倪的工作拿出去會議發表,結果文章被人發了,害的兩三個學生畢不了業。
(好像有誤解,澄清一下:審稿人不會偷你的結果,而是壓制你的結果以便他自己的結果發表。你可以告訴編輯你不要誰誰審稿因為他和我有競爭關係。如果他真的偷你的數據,這是鐵板釘釘的證據,他要身敗名裂的。
)
@蕭璘 補充:我認識一大牛教授就是審人家的稿發現跟手下人方向一致,拿了人家的東西,重新做了幾個數據然後趕緊給投了.......
其實我很奇怪,為什麼你有了想法竟然不是和自己的導師(合作者)說,而是說給不相干的人。你是想跳到對方組裡么?
就算你想跳到對方組裡,正確做法是說一點,藏一點,讓對方了解到你的價值,還無法搶你的想法。(這是我從一個關於年輕科研工作者事業發展的講座上聽來的技巧。)
如果只是用了 idea,只是有些不厚道而已,不是抄襲,也和著作權無關。下次自己防著點,這種事還是很多的。
說一個我最近的經歷:
發現競爭對手的論文中有嚴重錯誤,我們找到了反例。這些反例深挖的話可以發展成一個大課題。糾結很久後,我們自己的決定是不告訴他們,以免他們偷走我們的 idea,最後我們只落個鳴謝。
然後大老闆聽說後,說我們還是應該告知作者。除了道德考慮外,如果我們不說,他們自己找到反例,那功勞就都是他們自己的。但同時,通知郵件非常 technical,不能讓對方知道太多,只給幾個參數。
現在已經通知對方了,也基本肯定對方靠這點信息偷不了我們的想法。但萬一對方智商突然爆棚,把我們想到的都做出來發了文章,我們也只能認倒霉。
說白了 idea 是不值錢的。用知乎上的一句話說,有好想法,不如有執行力。學術圈也是這樣,寫成論文才算數。我的合作者出去開會前,都會和我討論什麼可以說,什麼不能說。
所以,下次保證自己已經搞定之後,再出去說。如果提前說了,要麼是你不自信自己搞得定,要麼你當時沒有意識到課題的重要性,要麼就是太幼稚了。我們研究人員現在不該把時間花在計較『點子創新『上,點子被偷幾乎每天在發生@金晨羽 . 如果計較這些而開始畏懼和別人交流,那麼我們的損失也太大了。 應該像 @陳浩 一樣行動。 別人的竊取,也可以認為是一種挑戰,贏了便是經典論文,輸了就是他的。
還有就是,點子真的不值錢, 就我領域所言,每個教授有一大堆的想法等著找學生去做,可是他們每天愁的是有沒有 』能思考『的學生把他們的想法化為現實。他們觀望那些能先把一些小點子實現的人。 因為,真正值錢的不是點子,是研究者的思考力。
像@吟風 談到的,facebook的thrill 並非是創造者的本身點子(你看那兄弟倆把點子揣著都揣餿了。。),facebook最值錢的,是將點子實現的過程。
所以,不要計較什麼點子被人偷了, 請多花點時間在『原創力』上比較好。像@陳浩一樣,同樣的點子你可以換種模式做,最後還是你的出色。
還有就是,如果你是做學術,我可以確保的是,你導師腦子裡還有一大堆好的點子。 你應該關注的是,一定讓導師知道你做了什麼,而且表現的很好;他還知道你受了委屈。 那麼下次,他知道你有能力, 自然會把好的點子(我已經說了,導師腦子裡面點子很多的)給你這個能把點子化為現實的學生繼續做。 塞翁失馬怎知焉知非福?
學術圈的idea比的不是腦快,是手快。
你現在經驗太淺,所以有個idea被人用了就感到委屈,真到了一定層次,基本天天都有新想法,那時巴不得有人跟。
科研嘛,已經是相當開放的了,大家一起玩而已,扣扣索索沒有小夥伴是最糟糕的。知識產權法不保護思想和創意。
idea最cheap了,當然是誰做出來算誰的
某核心期刊邊編輯飄上來回答。
工作第二個月遇見,同一組數據被兩撥人寫成論文投過來,湊巧就在於這兩篇文章被同一專家盲審。
數據完全一樣,專家很怒,社長也很怒。
打電話給第二篇作者告知此事,艾瑪,兩撥作者是同一單位,甚至裡面還有一個人都出現在兩撥作者里。
第一作者在電話里咆哮,我就在辦公室里說了句我要發文章然後出差了。
事實上兩篇投稿日期差距倆月,沒法,錄用第一篇。
從此以後為了杜絕此事所有文章都在知網優先發表,為了查重。
沒結論,僅作為坊間八卦。
樓上的各位答得都很好,我再補充些別的
題主遇到的情況和「偷」idea有很大的差別,更何況idea只是一個想法而已,題主自己和人家交流了,而且那個時候自己還沒開始動手做實驗,人家覺得這個主意不錯(個人覺得也就不錯而已,不然不至於讓個本科生做畢業設計,而是讓博士生做篇大文章了),然後做了下做出來了,這能說是「剽竊」么?
試想這樣的一些情況:
1.題主實驗技能不過關沒做出來,人家做出來了
2.題主實驗條件不夠,沒有辦法實現實驗,人家做出來了
3.題主的idea只是第一步,人家完善了後續的n個步驟,做出來了
4.其實那個導師造就想做了,和你不謀而合,覺得你可以給他的學生一些指導所以找你合作
幫助過應該給個3作,畢竟你又沒很多幹活。國內大環境一座是幹活的人,不是給idea的人。
有人執行了你不願意去執行的idea,告訴你結果這不是挺好的
你沒有辦法證明在你提出這個idea前別人也沒想出過這個idea,人家也許只是沒說而已。
科研這東西,誰先做出來算誰的,學術界是不承認idea的。清華大學法學院陳建民副教授表示,學術論文被抄襲後的維權手段與其他作品著作權受侵害後的維權手段並無不同。但是,由於學術論文本身給著作權人帶來的經濟利益有限,因此很少有人會採取訴訟的方式來進行維權。
西北政法大學講師褚宸舸也指出,作為理性的法律人,會了解訴訟的成本和收益,因此一般不會通過訴訟的方式進行維權。在他從事學術研究的10年間,曾先後4次發現自己的論文被剽竊。由於他的論文已經先發表,所以這些剽竊所帶來的損失並不很大。因此,他採用的維權方式主要是私下和解,如賠償、道歉。其中,有兩次因為剽竊者是讀碩士時的朋友(碩士生)和一位老師的朋友(博士生),加之剽竊只是局部少量的,所以就由中間人帶話給他們,讓他們認識到錯誤就可以了。
他還告訴筆者,發現自己論文被抄襲後可以選擇的其他維權方式包括:給剽竊人單位投訴和舉報,要求給予處理;或者通過媒體、網上曝光。這些都比訴訟要好。他表示,論文抄襲被發現後,它給抄襲者帶來的聲譽上的負面影響要遠大於此前在經濟上的收益(包括在抄襲未被發現前獲得的稿費,也包括基於論文所獲得的名譽或其他收益)。因為先前的抄襲行為將成為個人學術研究的污點,「相當於給自己簽發了一條『終身追緝令』」。
我看到樓上有那麼多人在回答,那麼多的答案貫徹了一個思想:題主自己活該。
我並沒有很好地解決問題的方法,我一樣只能提醒題主自己日後要稍微注意一下,但是在瀏覽各種回答的過程中,我發現沒有任何一個人譴責過那個「偷」idea的人,我們如果能夠假設題主的idea真是被偷了,而不是那個人剛好想出了一樣的idea,我覺得這個現象就很有意思了,因為這跟我們現實生活中的一個現象十分相似:如果你的單車因為沒上鎖被偷了,所有的人都會對你說「你怎麼這麼不小心啊,自己吸取教訓,下次別再SB了」,但是我們卻很少看到有人會哪怕說一句話來譴責那個小偷,這樣的潛邏輯難道是在說「那個小偷偷東西完全是不值得譴責的,發生偷車這種事情全部責任在於車主沒鎖好車子」.我沒有鎖車子就是車子被偷的理由嗎?
同理,女生走夜路被猥褻,誰叫你走夜路了?人家色狼多不容易,本來沒想騷擾你的,你非要走夜路,你說你害人不淺吧;強盜入室搶劫,誰叫你不裝防盜窗的?這不是明擺著找別人搶你嘛!
還有很多這樣的事情,我想沒有必要列舉太多,假如你留心生活(現在開始留心也可以),自然能發現的。在這些事情的經歷者已經遭受過一次損失後,這些類似的話無疑是另外一次的傷害,而且並不比第一次傷害值得原宥。
我知道就算譴責那些個做壞事的人也許並不能改變什麼,但是為什麼樓上如此多的回答,沒有隻言片語提及一下我一直很關心的那個「小偷」呢?為什麼你們從來不會說一句:那個色狼真下流,那個強盜真可惡,那個偷idea的小偷真無恥呢?那麼多贊這些答案的人是否也部分地認可了回答者對題主「菜鳥」之類的稱呼呢?還是說在現實生活中,不少點贊的人碰到別人的idea覺得有價值的,也會伸手拿過來就做,並且心安理得的發表呢?我沒有看到這麼明目張胆的答案,我想這意味著那些回答問題的人心理上多少還是有些抗拒這種近乎奇特的邏輯的,即別人對你造成的損害是你自己沒有防範意識的結果,你應該為這種損害承擔全部責任,與損害你的人沒有半毛錢關係。
Oh!My!God!
此方法可能對題主當前處境沒有幫助,但是以後遇到這樣情況時可以參考。
我以前聽說過一種方法,即將自己的idea啊論文啊,寫好裝信封,封死,然後寄給自己,這樣時間有郵戳為證。當以後有此糾紛時,拿出你的密封信件,證明你更早有成果。
答得不好,望諒解
1676年胡克對金屬器件,特別是彈簧的彈性進行研究後,發表了一條拉丁語字謎,ceiiinosssttuv。(這是當時慣例,如果還不能確認自己的發現,則先把發現打亂字母順序發表,確認後再恢復正常順序。)兩年後公布了謎底ut tensio sic vis,意思是「力如伸長(那樣變化)」即應力與伸長量成正比的胡克定律。
-------------------維基百科: 胡克
哥們你遇到過自己做的東西被同組的人發了,作者里還沒你的事兒么
我覺得大家回答的都很全面和細緻了,經驗和教訓都有,都值得你以後借鑒。跟對導師很重要,這點在國內和國外都一樣,國外的月亮並不比國內的圓。如果導師不是很牛,你手裡的東西就不要輕易露出來,夠畢業就行。牛的導師不光牛在學術地位以及圈內人脈,同時他的學生積累的數據夠N多學弟學妹畢業的,所以人家畢業輕鬆,拿錢輕鬆,每個東西都成系統了,很多大導都明白,你抄襲人家學生的創意給自己的學生用,但是人家都成系統了,給你看的絕對是和人家現在的成果有差距的。多年前,我就見過一個大導安排學生抄襲了人家一篇文章,人家馬上就把更深入的研究在影響因子更高的文章發了,明白人一看就知道是怎麼回事情,丟人和得罪人,所以大導之間很少出現這種情況。這也是很多大導學生畢業後想要繼續深造大夥搶著要的原因,他知道成系統的東西。
非學術圈人士。
樓上全都批評題主沒我有注意保密,沒有行動力。
其實我覺得題主覺得委屈的可能是對方沒有給署名權吧?
根據說明題主提供的idea,還指導幫助,發表論文的話署個名不算過分吧。
學術圈可能有的是該署名的沒有署名,不該署名地卻署上了這種現象
誰讓你說出來呢。現在哪個不是掖著藏著,然後憋著搞大新聞
idea與見刊之間的距離,放在IT界就是,我有了一個新的idea,就差一個程序員了
首先表示深切的同情,因為我也遇到類似的事情。。。我的一個特別不錯的idea在和同組的導師和師兄討論的過程中成形以後,師兄馬上說,這個交給我來做吧……好像以後就沒我事兒了……
我們都應該認清現實,以後有想法最好自己憋著,做完了再找人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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