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公司是奸商嗎?理由是什麼?
奸商定義:http://zh.wikipedia.org/wiki/%E5%A5%B8%E5%95%86
不說是不是,我只說一件我經歷過的事。
前一段時間沒事閑得慌,在蘋果還沒有免費mobileme之前,搞了下玩,結果忘記註銷了,由於蘋果的mobileme服務當時是免費3個月的,3個月之後就收了我600多的費用(具體是多少不清楚了,因為是按港幣扣的)。然後我就到蘋果美國官網上找客服用非常爛的英文跟人家聊,人家那邊沒有什麼廢話,就是確認一下確定我確實是無意使用,並表示遺憾後爽快的同意將收取的款項退回到我的信用卡中。
我想商業都肯定是以贏利為目的的,而且肯定是越大越好。但至少蘋果讓我覺得很踏實,很信得過。
我想,每一個有意談論蘋果的人都應該先了解一下這家公司。哪怕不看完一本自傳也看一小節,看一段也好。商業成功完全不應該是被指責的理由。兩者之間沒有半點關係。蘋果這類公司的成功是欣慰而又美好的事情。《And One More Thing . . .》 http://d.pr/n/RhF4 (from Steve Jobs" Biography):
Steve Jobs: My passion has been to build an enduring company where people were motivated to make great products. Everything else was secondary. Sure, it was great to make a profit, because that was what allowed you to make great products. But the products, not the profits, were the motivation. Sculley flipped these priorities to where the goal was to make money. It』s a subtle difference, but it ends up meaning everything: the people you hire, who gets promoted, what you discuss in meetings.
I have my own theory about why decline happens at companies like IBM or Microsoft. The company does a great job, innovates and becomes a monopoly or close to it in some field, and then the quality of the product becomes less important. The company starts valuing the great salesmen, because they』re the ones who can move the needle on revenues, not the product engineers and designers. So the salespeople end up running the company. John Akers at IBM was a smart, eloquent, fantastic salesperson, but he didn』t know anything about product. The same thing happened at Xerox. When the sales guys run the company, the product guys don』t matter so much, and a lot of them just turn off. It happened at Apple when Sculley came in, which was my fault, and it happened when Ballmer took over at Microsoft. Apple was lucky and it rebounded, but I don』t think anything will change at Microsoft as long as Ballmer is running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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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公司在任何時候,如果符合「奸商」的定義,那麼媒體會曝光,司法部門會介入,消費者都可以而且應該用訴訟、集體訴訟等手段杯葛之。以下是維基百科上面「奸商」的詳細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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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瞞哄騙
- 以虛偽不實廣告,誘使消費者進行消費。
- 以詐騙手段,進行不公正交易。例如:商品灌水(注水肉),或偷斤減兩(在秤上動手腳)
- 惡質推銷行為。(惡德商法)
- 超收代徵費用,涉嫌詐欺與報假帳。
以次充好
- 將暇疵品隱瞞缺陷進行販售。
- 將二手商品偽裝成新品販售。
哄抬囤積
- 散佈不實資訊,使消費者產生錯誤的預期漲價心理,藉以哄抬物價。
- 藉由囤積民生必需品,使自由市場的供需機制失調,藉以哄抬物價。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A5%B8%E5%95%86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大家都認為電子產品也應該按照成本來定價。從定價學的角度來說,有很多東西不是按成本定價的,是按價值定價的,蘋果只是把它的產品按照這種方式來定價而已。如果考慮產品質量,使用體驗,愉悅度,二手回收價值,我覺得蘋果的產品都是一流,聽說,他們的售後也是一流。
我覺得合理的商業社會就應該獎勵可以提供一流產品的公司,我覺得蘋果不是奸商。我覺得這個問題很好!但大家多半還是圍繞問題的表面在討論,其實重點不在奸商不奸商,所有商業成功都是經營者比消費者看得更清楚,想得更透徹,我們只學習公司的這種經營智慧,不搞道德批判。電腦不在手邊,只說能想到的要點,啟發大家深入討論:
1、蘋果的用戶重複購買 iPhone 的比例為什麼很高(之前新款 iPhone 銷售量 50% 來自老用戶)?Tim Cook 說堅持做一體化產品,硬體軟體一起做,iTunes、iCloud 連接起來的產品閉環讓用戶更難以離開蘋果,而且每次升級系統這些軟體都默認開啟同步,慢慢成為用戶習慣。不知道非智能機時代諾基亞有沒有這麼高的重複購買率,有的話是怎樣做到的?
而且只做一款機型的 iPhone 沒有遭到反壟斷訴訟的危險,很有意思的模式,靠軟體留住用戶,硬體賺取很多利潤的模式不會被反壟斷法起訴,靠操作系統賺錢,綁定應用打擊競爭對手就成了壟斷。@榆樹君同學的回答引用的兩段英文,不是說好聽的,的確是 Jobs 為蘋果公司樹立的核心價值觀。
2、圍繞以上免於壟斷的一體化產品的核心,蘋果形成了獨特的營銷模式,電影一樣的發布會,奢侈品一樣零售和售後服務,其他同學有時間可以補充。提前收購大量觸摸屏,這是人家的戰略布局,做準備的,開麵包店賣麵包,難道你不事先買好麵粉么,何欺之有?
人家是公司,又不是政府之類,還搞什麼公開透明嘛,如果蘋果知道產品有什麼重大質量問題和設計缺陷,而沒有告知消費者,這才是欺瞞。
哪個公司做宣傳的時候說自己的產品差勁?而且蘋果的工業設計水平確實是行業領先的,人家有說這話的底氣,你讓聯想之類的去宣傳試試,他敢么。
我說,蘋果的工業設計近20年來都在很多方面引領潮流,從macbook到imac,從ipod到ipod nano,到touch,無一不驚艷空前。再到iphone,前三代iphone我還是覺得挺丑的。直到小四一出現,就毫不猶豫出手了,獨一無二的前後雙玻璃面板設計......再加上軟體生態環境的日趨豐富。小四橫空出世,絕對是當時綜合實力無與倫比的王者!為什麼會喜歡蘋果?首先我要承認,我是外貌協會的資深長老。07年的nano2代,啞光鋁合金一體式外殼讓我垂涎欲滴。然後,迫不及待購入三個月後,nano在一次輪滑訓練中被甩出10來米遠,轉盤失靈,外觀嚴重受損。次日送至廈門蘋果(華碩、宏基等...共用)維修中心,客服說無法修理,我問怎麼辦?當時還是大一學生,很擔心......客戶讓我三日後再來。三日後還給我一部全新的nano......接下來兩個月後,同樣的事情又發生了一次,我又送去維修中心,然後,同樣的事情又發生了一次......沒有一次是因為蘋果自身的產品質量導致的問題,全是用戶(我)導致的外力損壞。這樣的售後服務,我再也找不到理由去拒絕。(查過序列號,都不是翻新機)
11年正月間,小四被我不小心掉到水裡,立刻撈起來,用電吹風稍微吹了一下。剛好第二日要返上海,也不敢開機。送至正大廣場的apple store,客服給我檢查完後,告訴我沒問題,可以開機。我還是擔心,不敢開。客服讓我稍等,少頃,帶給我一張單子,內容大致是:該機器經檢測無嚴重受損,若今後因為此次進水導致無法正常使用,可免費更換所需組件....放心開機,一切正常...........
因為工作需要,OS X的軟體兼容問題讓我不能常用蘋果的筆電和台電,因此身邊在用的電子設備很多,都是主流品牌電子產品。但從未遇到過如蘋果般如此讓我安心、貼心的服務。更不用平時說在使用感受上的天差地別了,誰用誰知道。
蘋果是一家企業,不是慈善機構。追求商業利益最大化(長期、短期差別巨大)的血液不會幹涸,這是市場經濟參與者的本職,也是本質。而成功的企業便都是奸商嗎? 相信很多人如我一般從它那兒得到了更多的滿足,我覺得對於一家企業來說,這樣的社會貢獻,夠大了!
提問人想知道什麼是奸商?我建議還是維基一下VERTU吧#_#
我想,不用多說什麼了。 不太確定提問人對於「奸商」的定義是什麼,但對我來說,蘋果一定是在奸商排名 榜上的倒數第一。成年且智商情商皆正常的少年表示「奸商」這詞完全不用需要再去查看定義,奸商在於一個字-騙-。
蘋果沒有騙過我,說cpu提升雙倍就是性能加了倍,說領先其他手機5年就的確沒有被超越,甚至有時候還有些加分項並沒有宣傳出來而是等著不經意間給你個小驚喜,這特么簡直就是業界良心好吧,產品是什麼樣我給你說的明明白白,至於定價我愛標多少標多少。
曾經有一個ipod classic,我用了快一年,離過保修期就差三天的時候,摔在地上(砂石地)屏幕全部花了,慘不忍睹。過了半天屏幕出現壞點了,很大一片黑掉了,於是我拿到蘋果加盟店去問問能不能換個屏幕(自己心虛,想著肯定要掏腰包自己換了),沒想到店員讓我把保修單給他,查詢了一下還有兩天才過保,二話不說就收下我的ipod和保修單,叫我三天後去拿。我以為運氣好就修一下,沒想到拿了一個全新的classic回來。從此蘋果腦殘粉+1
蘋果是奸商,那就沒有不奸的商了
周瑜打黃蓋,對黃蓋來說,周瑜是奸商么?
那要看你定義什麼是奸商了,是給火鍋里放老油然後可以便宜賣的算奸商呢,還是蘋果這樣東西本身做的很牛但是賣得很貴利潤也很高的算奸商?
某種角度說是,比如對於富士康這些代工廠而言,拚命壓榨價格。
某種角度又不是,比如對我而言,我買了電腦,出了點小毛病,蘋果居然給我各種換零件,相信其他的公司做不到這一點。
蘋果滿足了顧客的需求也恰恰給它帶來了很多的利益上的好處。只能說在顧客方面它比較懂得為商之道。
apple是要在售後產生利潤,這種管理思維,對消費者來說是太黑了,讓人非常不愉快!
放兜里iPhone突然紅屏重啟了,去售後給換了一隻,不是新的,外殼是簡易紙盒的,估計是別人修好更換下來的,騙你說給你換隻新的,結果這隻換來的手機屏幕沒有貼合好,每隔一二小時按下去會松一下,真坑。
Macbook Air一台機修過兩次,兩次都是不開機了,第二次說是屏幕壞了,收我錢,取件的時候,我要回自己的屏幕,不給我,說這是歸他們的,哪裡來的道理?
發現在Apple產品中自己用過除了iPhone4沒有嚴重壞過(很少用的關機鍵倒壞過),其他都沒有正常使用到更新的,他們質量其實就不怎麼樣。
Macbook pro有些鍵不能用了,售後維修忘記是多少,反正很不合理,不如買只Apple藍牙鍵盤,結果這隻鍵盤有次心血來潮用酒精擦擦鍵面,鍵也壞了。
iPad還在保值期,拿去維修說我外殼磕破了,要加錢給換個新的,我只要修理,當場和他們吵起來。根據前人對奸商的一個基本定義,其特點是:
- 欺:提前收購大量的觸摸屏,利用iPad的低價優勢,這算么?
- 瞞:地球上最神秘的公司,似乎沒有之一
- 哄:The most thinnest, gorgeous, powerful, wonderful.....thing in the world
- 騙:請看這篇:iPad2發布會上的不實之處: http://tech.fortune.cnn.com/2011/03/03/steve-jobs-reality-distortion-takes-its-toll-on-truth/
對於一個被無數媒體標榜為,全世界最受人尊敬的公司,這能說明無奸不商,無商不奸么?
從消費者角度去評論奸商無非就是從價格和服務兩方面去考察。而從比較高的視角去考察主要應該從企業的社會責任來考慮。
不敢說蘋果是不是奸商,但是我確信從以上的幾個方面來說,蘋果都是做得最好的,並且是最有良心的。這還不夠嗎?!
首先關於價格方面。嚴格地說我們不該去評論商品的價格,而應該關注同樣的價格的商品能夠給予消費者的價值,也就是大家常說的"性價比"。注意:是在同樣價格的前提下。大家應該還記得備受推崇的諾基亞在蘋果未出現時的定價吧,N系列頂級手機發布時哪個不是7、8千元,現在回想下大家認為值那個價格嗎?!是蘋果把其它品牌的頂級手機的價格拉下了"神壇"!從這個角度說蘋果是奸商嗎?!再說現在很多人關注的小米手機,價格是低,但它給予你的應用數量和用戶體驗是不同的!(不要跟我說你不在乎應用數量和應用體驗,那你去用功能機好了,功能機足夠滿足你的需要了。我最討厭你們這樣偷換概念、兩面說話兩面都想占理的人!包括那些水軍,去屎吧!)我身邊也有用小米的人他們用我的iphone,上手的第一感覺就是會覺得觸屏反應很快,開始會不適應,這就是最簡單的一點體驗方面的差別。
再說服務方面,前面很多網友的事實擺在那裡,我都不想再說了。如果誰對這方面存在疑惑,我只能說你對蘋果的企業文化不了解,對蘋果的核心價值觀不了解。或者也許你被國內大企業欺騙和漠視消費者的行為嚇怕了。包括聯想。
從社會責任方面,我想蘋果如果說自己排在第二位,那幾乎沒有企業敢說自己排第一,至少國內沒有!中央電視台的那些報道完全是無恥加無賴,不去關注那些做得很爛的國內企業卻來批評一個在各方面都可以說是最好的企業!哎。。。。。。(不想評論了,只想說是非觀念何在,價值觀何在!)
人家又不坑蒙拐騙,也不買假冒偽劣產品,怎麼算奸商呢?
這個怎麼說呢,首先,奸商要有一個確切的定義
其次,在商業上,我覺得印證了前人的話,「無奸不商」,商家為了吸引眼球,廣告,噱頭什麼的必須有,但是我覺得這似乎是所有商家的特徵
假設你的疑問成立,那iPhone4每部手機成本一半左右,就是2500左右人民幣,很多Android廠商比如三星新出的和iPhone4配置差不多的新手機蓋世2,售價4999,還有諾基亞最近也要賣新機,價格也不會低,無奸不成商
個人理解,商人都是謀求利益最大化,他可以運用一些營銷手段,甚至宣傳時稍稍誇大性能掩蓋缺點,但必須對其售出的產品負責任,出現問題的時候不可以再掩蓋事實,及時退換或是賠款。我想做到這些應該就不算奸商。(醫藥類要求更高)。
我不是蘋果的體驗者,至於售後什麼情況不好下結論。
我不用蘋果,奸商的定義也有差異,但是你見過一個奸商能有數以億計的粉絲么?雖然有時候討厭一些裝13果粉的所作所為,但是對於蘋果公司,敬意遠遠超過其他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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