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婚齡降到18周歲真能解決生育率低的問題?
如果法定婚齡降低可以解決問題,那俄羅斯就不用費那麼大勁獎勵多生孩子的家庭了。不說現在人們不願生孩子是因為成本太高,就說育齡女性在求職時所受不公平待遇。如果國家能夠給予用人單位優惠政策,比如降低稅負,來鼓勵用人單位聘用育齡女性,個人認為這個會更加能解決問題。
只要對中國的法律稍有深入的研究,就會發現中國的立法狀態基本處於一個「頭疼醫頭,腳疼醫腳」的狀態。
比如說,某公在位時間某次曾發出號召,要求尊重農民工兄弟的基本權益。然後最高院就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中規定,轉包或非法分包的情況下,實際施工人可以要求發包人付錢,無權突破合同相對性原則。更導致實際施工人在法庭上搶著證明自己是非法轉承包人或者非法分承包人的奇特景象。《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六條 實際施工人以轉包人、違法分包人為被告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實際施工人以發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轉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為本案當事人。發包人只在欠付工程價款範圍內對實際施工人承擔責任。
再比如說,守約方解除合同後,違約方常常不回應。最高院就在合同法解釋二中規定,如果違約方三個月內不回應的,合同解除有效。但是,如果是違法解除怎麼辦呢?最高院也就不管了。於是乎,各地紛紛出現利用這一條來惡意解約的情況。然後各地法院,包括最高院在內,又開始判決,違法解除的,三個月內不回應,合同也沒有被解除。一下子又回到原點。
最高院《合同法司法解釋(二)》
第二十四條:當事人對合同法第九十六條、第九十九條規定的合同解除或者債務抵銷雖有異議,但在約定的異議期限屆滿後才提出異議並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當事人沒有約定異議期間,在解除合同或者債務抵銷通知到達之日起三個月以後才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放到計劃生育這件事兒上,我朝反倒沒有貫徹一貫的風格,雖然還是人多了要少生的單線程思維,但是黨內處分、單位施壓、罰金、結紮,各種配套手段扎堆了上,總算出現人口斷層了。
但是,現在這一次,看到人少了,以為動動手指,改改法律,就能多生了?
真的是圖樣圖森破。
謝邀 不專業 從自己認為的角度說一說
想了一想,國家是在用離婚率換孩子啊!
假如我真的18歲結婚了(感到害怕,我姐姐25+還沒有男朋友),我大概20歲生孩子?不考慮在大學裡可行度有多少,單說我要和一個心智不甚成熟,一切都還不具有穩定性的男人在一起,生活一!輩!子!從十八歲到八十歲,真的,在現在離婚率節節攀升的情況下,我覺得我大概做不到,想也沒有多少人做得到。
我於是離婚了,假設我這個時候25左右,我拖著孩子尋找我的下一個家庭。這個時候就會出現很多半路夫妻的常規問題,也許我第二任丈夫他也有孩子,所以就是兩個孩子,撫養成本相當高,並且在融合過程中產生的磕磕碰碰又是問題。離了一次婚,我準備安定下來過日子了,再生一個我和第二任丈夫的孩子合乎情理吧?三個孩子!想想就好累啊!
我的感覺,十八歲選擇的男人,初戀的年紀,不確定因素太多,大多人走不到最後,不用談結婚年數長就能多生幾個小孩。
所以國家是在鼓勵你離婚呢!!!用離婚率換孩子!!!
但是孩子多了,你的社會配套跟得上嗎?孩子要讀書,要看病,要就業,要給他買房,老百姓壓力大了多少你肯定能看得到,然而不管犧牲都要換一個人口紅利(攤手)
為啥需要人口紅利?因為咱們是發展中國家,科技創新力不高,人才有,留不住。勞動力導向型產業佔大多數,得要很多很多的勞動力才能保持世界工廠的地位,不然產業都轉移到東南亞,國內產業升級再跟不上,整個運作就down掉了。
高不成低不就。
生再多孩子有什麼用?素質不夠高,根本不能叫做人才,不能創造多大價值。反而會擠壓本就狹小的生存空間,幸福感下滑,出現各種社會問題。
那如何才能培養高質量的人才?說來話長,諸君心中一定自有想法。總之不是簡單把法定結婚年齡隨便下調就能解決的事兒。
感謝你看完一個16歲女生不成熟的小觀點。歡迎探討、指正。那大學是不是要加夫妻宿舍...
那生了孩子是不是可以加學分...
順便問一句...
輔導員能幫我帶孩子嗎……
謝邀…
怎麼可能,要生的人總會想到辦法生,要麼就是等到結婚年齡瘋狂的生,不生的人老都老了也不願意生,結婚年齡是什麼東西,他們何曾在意?為什麼要在意?婚姻的用處正越來越小…調與不調沒什麼影響…
而且18歲在高考。
先鼓勵15歲就戀愛,15歲之前練愛,徹底推翻處x情結,減少讀書時間,盡量少讓人知道各式各樣的真相,組織年輕人多參加社會活動,多看新聞聯播,多賺錢,降低房價等諸多生活成本,少發展娛樂業,儘可能讓人除了生孩子沒什麼玩的。
畢竟,現在很多人都知道養孩子不是給口飯不讓他餓死就行了,孩子需要大量金錢支持,以及大量時間陪伴,不然可能喂的是豬不是孩子。
你知道,現在大家都無比缺乏金錢和時間。
現在比生孩子好玩兒的事兒多了去了,而且大家智商都比較正常,也知道自己的孩子是普通人,不是清華北大高材生,以後成為大亨老闆的概率也是極其渺茫,說不定還要依靠自己才能繼續生活下去,防的哪門子老?
現在生孩子越來越屬於個人愛好。
最多就是長輩壓力。
最好的辦法就是,出於人道主義,禁止墮胎。不能.
受教育程度越高, 生育率越偏低. 因為大家都在學校讀書, 沒有時間生孩子,女性的育齡也短了. 目前大家傾向精心養育1-2個小孩, 而不是盲目的多生.
其實國家優惠和用工照顧等政策, 有些國家也有, 比如新加坡. 嬰兒花紅和帶薪產假. 這些鼓勵政策嘛對當地生育率並沒有明顯成效. 因為養育成本太高.
生育率可能會提高,離婚率更會提高。
對人口提升還是有幫助 不過提升的不是未來精英階層 而是未來的農民工 不是我看不起農民工 下面上乾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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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看過一個段子
我一農村表弟17歲便與中專同學小紅結了婚18歲生下了個兒子 某天孩子奶奶叫爸爸抱一下孩子 奶奶要下田做事 爸爸說:你給我5塊錢上網我就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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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很多人25歲 30歲40歲都沒明白怎麼去當爹 為什麼提倡晚生晚育 還是有道理的 年紀越大 身上越會有責任感 而不是廠弟廠妹25歲一家三口上網吧 兒子就在桌下爬
第一,沒有合適的素質和心理年齡,不知道什麼叫結婚,什麼叫家庭,現在降低,意味著大量靠頭腦發熱結婚的。結婚是組建新的家庭。請問18歲有能力自立嗎?請問這樣的家庭能持久嗎?這樣的孩子帶出來的孩子會是什麼樣的?
第二,這是中國式教育的問題,缺陷需要時間去補,比如現在開始討論的從小開始性教育,這是理智的改變。但是突然改變結婚年齡,會造成極大社會問題。
第三,法律要適應時代的進步,但是現在的問題不在於法定結婚年齡,堵不如疏是在說全方面的,降低法定年齡,等於直接崩潰。這是在犯罪,這是對我們後代的不負責任。應該在性教育,家庭觀念,甚至世界觀價值觀比較成熟以後,再進行討論。這種改變是需要對相應年齡的人進行調研後才能決定的。支持調低婚齡,但反對盲目地學習西方,這是極其不負責任的行為。在有能力考慮這些問題的時代,再有能力解決進步阻礙的今天,不能再像以前那樣靠腦子發熱做決定了。
過來人都知道,現在我們沒有進行改變的基礎。法定結婚年齡,是基於對組建家庭的穩定,以及出生後代的養育和素質的考慮設定的。現在還有大量因為頭腦發熱結婚的情況,更改之後,那還得了?問題出在教育上。素質教育不應僅僅是在知識上下功夫,還有從對世界的認知和社會,以及價值觀上的成熟。這裡不是指政治上的,而是指從個人的角度考慮的。對於中國的國情請問現在除了出生率其他有變化嗎?在18歲階段的人是否已經具備組建穩定家庭的能力,能夠承擔獨立生活,養育孩子的能力?有能力教育好下一代嗎?法律是界限,然而現如今,22歲的強制要求都攔不住童養媳,18歲婚齡不就意味著童養媳的進一步的合理化?法律要適應社會進步,但不是對陋習妥協。在婚齡上,需要改變的的部分地區的觀念,而不是法律去適應這些陋習。如果這麼改。在我讀初中的時候,同學裡很多能幹的事情都幹了,就差領證了。不就是因為法律阻止了他們,才讓他們在後來的成長中逐漸認識到當初的幼稚。使得他們不用再面對結婚後的痛苦和爭執不休,甚至出現民事糾紛刑事糾紛。我認為現在的初中生只會更普遍。這是不對的。這是教育的失敗,而不在於法律。這樣的學生養出來的孩子會是什麼樣》這樣的家庭在未來會有心情去養育孩子嗎?新生兒的死亡率會變高還是低?出生率時會變高還是低?墮胎律師會變高還是低?你們有去思考嗎?當素質和人口數出現矛盾時,難道改個年齡就能解決嗎?況且現如今結婚不意味著生孩子。很多成家立業多年的家庭不要孩子是為什麼,提案的代表不清楚嗎?年紀小的家庭就不用考慮這些問題了?明明知道這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還要提。現如今需要但是沒有基礎,就會不僅沒有解決人口問題,還會製造大量問題。這些所謂的學者明明心裡清楚這提案是多麼站不住腳,還是狡辯,其心可誅。
支持根據國情降低婚齡,但是我認為現在國情不允許。想降低婚齡,其實熱炒的做性教育的那些人比提這個案的人靠譜多了。嘻嘻,,,
第一 只是規定18歲可以結婚 並不是你必須結婚
第二 沒有任何卵用
一個沒有任何卵用的東西除了提高關注焦點
就是一個東西的前兆 類似於高能預警
解決生孩子還不簡單?全國改信ysl不就解決了。
吃瓜群眾表示已經加入藥丸黨
就好像人家願意18歲生,你法定20歲方可生育管的了一樣。
人家想啥時候生都可以,就算有法律也沒在執行。
那這樣你定到18歲准生,有什麼用呢?
不過是把一張廢紙改成了另一張廢紙罷了,終其還是廢紙一張。
別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會提高離婚率
會提高離婚率
真正18歲結婚生出來的將來的廉價勞動力才是國家需要的,你們大多數人並不在計劃之中……
這確定不是在鼓勵離婚嗎?在中國教育環境下成長的孩子18歲連一個完整的三觀都還沒有健全,怎麼來承擔婚姻家庭等責任。
並沒有什麼用,現在就算放開生育限制也很難有什麼大的作用,我也加入藥丸黨了,就看中國和美國哪個先被一些垃圾給拖垮了
個人覺得18歲就結婚真的太早了點
可能觀點不同勿噴
本人女 年18 從16歲初戀到現在談過4次戀愛
雖然可能你覺得我特別亂什麼的
但是我真的就只是正常談戀愛
然後吧分手的原因就是因為不成熟
對方的不成熟
自己也不成熟
很多事情沒有好的解決方法
或者是一衝動腦子一熱就在一起了
而且據我觀察和親身體會
這個年紀談個戀愛玩玩的人真的不少
責任心不夠強 還沒有那個意識要對感情負責
如果真的把法定結婚年齡降到18
可能最辛苦的就是民政局的哥哥姐姐叔叔阿姨
前一天和和美美跑去領證
過段時間不喜歡了又要離婚
而且結婚畢竟還算比較大的事情
心智初熟的18歲 多數人還是在校園裡
沒經過社會洗禮感覺很多事情比較難講
又沒有工資 萬一要搞酒席
豈不是要問爸媽要錢
因為沒有自己賺錢的能力這麼做
我比較反感
還有就是
這個提案的初衷是為了多點小孩
18歲是上大學讀書的年紀
翹課半年生小孩嘛?
生下小孩住學校孩子父母帶不是加重他們負擔嘛
以上
先不說能不能提高生育率,18,19歲有能力去扶養起一個孩子?
年輕人不願意生孩子,並不是降低法定婚齡能解決的事。
降低法定婚齡,只會讓更多人覺得婚姻是件輕浮的事。小年輕從秀轉賬為恩愛方式變為秀結婚證。分手就發離婚證。
這樣
18歲有不少人還在高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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