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許魏洲新歌被質疑抄襲?(本人已經在微博上澄清與致歉)

很喜歡許魏洲,可是看到有人說他的新歌抄襲了別人的作品,我去比對了一下,好像確實有幾句有點像,所以想求專業意見的分析,到底他那個算不算抄襲呢?而且許魏洲本人也已經在微博致歉,這種態度怎麼樣


講理,你們許魏洲發歌都是打著原創的旗號,前一句一口咬死說是全部由自己原創,後一句就自然地說相似的歌詞是致敬,也是我從未見過的優秀。
這事不這樣扒出來能有幾個人會知道歌詞出處,又怎麼會有"致敬微博"發出,可能甚至oor粉絲都只會是小群體知道有個歌手原創的歌詞有幾句和oor經典歌詞相似,畢竟各混各圈大部分人聽oor這麼久以來從來不知道有許魏洲這號名人粉絲。道理怎麼講也應該是先宣告致敬,而不是標榜了原創讓所有人都以原創為前提印象來聽歌,有人指出來問題事情鬧大了之後才說是致敬。
至於商用,我覺得已經沒有什麼好說的了,不商業還有迴旋餘地,都這樣了還不下架這首歌,並且還"原創",你說這不算抄襲打死我也不信。

oor也有不少致敬的曲子,許魏洲自稱oor粉絲,以oor為偶像,到底從oor身上學了什麼東西,除了幾句歌詞和一段前奏
以下是4月12號以前的內容

請容許我先做個嘔吐的表情。
希望許先生除對此事誠懇致歉並下架歌曲外不要再提到oor。

看到微博更新了,感覺也是不知道怎麼描述。回來翻翻答案和評論一路點了一些贊同,還是心塞。
本來這種事一般都爛尾我都沒抱什麼希望,所以不是很懂為什麼微博上的拚命要聯繫oor和A社。我一直希望這件事不要被oor知道。誰都想好好地維護自己喜歡的東西。
今天才看到評論里各種說是否定義為抄襲要看oor態度之類的,是建議,是惡意,是吐槽,是揶揄,是看熱鬧不嫌事大,我懶得仔細分辨,這幾天的"惡意揣測"也做的不少了。我認為oor的立場來說,發展方向本來也不往大陸qaq其實會不會管這件事真的不好說....所以揶揄oor都不急oorer急的我也是沒有什麼話好說...
但是oor的各位知道之後會是什麼感受呢。
如果真的把oor當成偶像,情懷是不是該純粹點。要不每個oorer都有夢想,是不是都可以這樣致敬?

真是太惡意了..

把中國樂壇以前翻日本歌曲的事情也拿出來說,還真是侵犯版權搞出優越感了,舊賬算不了,所以增加新賬也無所謂?
人會怎麼死都是自己作的。一個出現在公眾視野的成年人不是應該對自己的行為三思而後行?不是應該承擔後果和責任?難道還有責任太重後果太差所以不需要出來承擔的說法?oor一路走來承擔的更重的東西,就這樣被你們否定了。哪怕我沒有親身經歷那些阻礙,一想到都心酸難過。

我也是受不了某些人的邏輯。曲解?惡意?不是抄襲不是打榜有本事站出來說清楚。還是被軟禁了什麼事都做不了?話說得這麼好,歌曲鏈接放得如此巧妙,就你是直解我是曲解。你家的致敬和道歉的邏輯也是直到我了。

恕我直言,曲我不太懂但我覺得至少歌詞抄襲得還蠻明顯的,說自己是粉是致敬還不如承認私自用了人家的東西,致敬我寧可他翻唱,翻的好不好另說就是。就算他們家的致敬就是長這個雀樣,那致敬的曲子拿來商業盈利,也是夠有創意的。非要說這不是你們粥的本意是公司公關(這裡補一句,就算不是他的決定,也是他默認的),還是怎樣都好,反正我覺得是噁心到人了。
切,這也是我的情懷。


我喜歡的兩支樂隊,彩虹(hyde)和oor,最近都炸進了內地視野,因為被抄襲。
憤怒之餘,不太想多指責誰,公道自在人心,想說的別的。

以前高中的時候是學校某個社團的社長,然後一次活動成員的作品被印在布告欄上印錯了署名,現在看起來並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也沒有任何商業上的關係,當時中二的我還是和負責的老師去吵了一下。
老師和我私下關係很好,最近又聽說是我姐姐的同學。當時她吐槽我是個挺倔的人,並沒有歧視的意思,我當時也同意了不了了之。
現在想想,想要做創作的人,註定要走上一條倔強的路,積累大量的素材,默畫,分解,運用。抄襲是可恥的。我還沒有真正通過創作一些東西得到過實質性的回報(一些不上檯面的畫稿私下賣給喜歡的朋友也都註明了寫生或者原片作者)。但是只要我不離開自己的專業,就意味著整天和大量的素材打交道。我管不了行業,人微言輕也沒辦法真真維護到我所收集到的作品的版權。但是,希望以後我在任何平台轉載或者原創的內容,引用都可以有一個出處,沒有出處的至少標註轉發,也希望我的朋友可以盡量有這種自覺。
創作非常艱難,在中國這種大醬缸一樣的環境,光是做個磊落的裁縫也很不易,所以,也不用揪住不放徹底將藝人徹底打死,稍微容忍一些帶著模仿痕迹的相對拙劣作品出現但不要給他過高評價,讓它成長到脫離了模仿痕迹以後再讓它得到應有的褒獎和報酬,這樣我們的產業才能有進步,才能有話語權。畢竟文化部和廣電要是放開了封禁,我們電視上那些作品直接被歐美日韓吊打得片甲不留。別跟我說祖宗那些文化積澱,都被我們自己丟完了。

作為藝人,首先就要背負著原創的苦惱才能前行,這條路的終點,是創作者的信仰啊。
希望有一天,天朝也可以和版權制度比較完善的國家一樣,走向更文明的創作生態。日圈的藝人也好,國人的藝人也好,儘管處在不同的出版環境里,我們都期待著他們可以出更多優秀的作品,作為飯也會心甘情願的掏錢,畢竟文化是信仰的支柱。


作曲不等於編曲。【高亮】


把編曲的定義提前,編曲負責「
要用不同的樂器和音樂把寫好的譜子搭配成好聽的音樂,開始進什麼旋律,用什麼節奏,怎麼引入高潮部分等」 這個與作曲(嚴謹些為旋律寫作)的工作是不一樣的。所以所謂前奏之類的鍋不背,這部分後面會詳細說

文章主題是既然是歌詞的事就與其他不成立的事情無關,不要為了歌詞這一件事去強扣帽子。

-----正文部分---------------------

1.關於前奏

編曲和作曲是有差別的,I remeber your eyes這首歌的作詞作曲都是許魏洲,然而編曲並不是。

引用一段百度百科
「編曲」,按照我國專業音樂領域對於辭彙的運用與工作方式來理解(就普遍現象而言),是指結合音樂製作(Music production)的編配(Orchestration)方式。「

難懂的話有一段百度知道里的回答

「最簡單的說法,曲,你把一首歌用簡譜唱出來就叫曲,是單一的,是作曲者用簡譜或者五線譜寫出來的,而編曲,則要用不同的樂器和音樂把寫好的譜子搭配成好聽的音樂,開始進什麼旋律,用什麼節奏,怎麼引入高潮部分等,比如小柯,是著名音樂人,他寫歌,寫出來的曲子,就叫曲,他在電腦房裡用合成器等東西,把這首曲子談奏出來,變成卡拉OK中我們可以直接唱和用的伴奏音樂,這個過程,叫編曲.」

(來自百度知道,侵刪)

所以,第一個誤區,前奏完全就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這個算是把編曲的活強加到許魏洲身上。

還有一個就是關於前奏的點,常聽歌的人估計也會發現經常有前奏或者收尾部分有類似,總的來說就是編曲部分有類似。因為我不是專業,所以不懂是不是行業在編曲內的重合是有什麼共識。
綜上,前奏這個點在許魏洲本人身上並不成立

補:有正在自學編曲的同學指出廣義上的作曲是包涵編曲的。由於現在大多歌手都並沒有獨立創作能力,所以購買了編曲服務,所以上文中的作曲改為旋律寫作更為嚴謹。其餘不變。

2.關於塵埃

首先,塵埃的詞曲作者並非許魏洲。同時作詞作曲人樂樂對於頭兩句問題也作出過回應並且放出過另外一版塵埃開頭。
雖然我不知道是為什麼最終使用了這個比較爭議的開頭。
但是我要提出一點就是,許魏洲的確是一個非常不嚴謹的人

比如說,最早說專輯裡有三首歌是朋友寫的,在粉絲再次問過後仔細算算才發現是兩首歌是朋友寫的。
還有這次回應,大家都知道是兩句歌詞,也一直在說這兩句歌詞,許魏洲出來就說是三句。
類似於這樣不嚴謹的回答在採訪以及飯拍里也是經常出現的。

所以出了這件事與他不嚴謹的性格有很大關係。作為一個公眾人物他以後做事應當更加小心謹慎。
以防我有在甩鍋的嫌疑,我解釋一下前奏的鍋我是甩了,成不成功看各位看官的想法,但這依舊是許魏洲的歌無法否認。剩下就不是甩鍋了,因為那些鍋原本就不在許魏洲身上。
所以若是因為塵埃和前奏直接把抄襲慣犯這個帽子這樣扣在許魏洲身上還是過於武斷且不妥的。
其它像慢慢走之類這些點就更尷尬了,這個就不必解釋了理智一點明白一些樂理的人都明白。

3. 關於歌詞

總結起來,真正的問題就是那兩句一樣的歌詞了。

歌詞部分一樣這個的卻實鐵打的事實,我不會為這兩句歌詞辯駁或開脫。

首先以防沒有聽過兩首歌的各位,申明一點,這兩首歌的旋律完全不一樣。問題不在於旋律而是歌詞。


對於這兩句歌詞我個人是覺得不妥但是是一個很模糊且微妙的問題。


模糊,是因為有幾種定義的可能性。

我們作為非音樂專業的人是不清楚這兩句一樣的詞要怎麼清晰定論,包括oor的粉絲也不清楚。

現實中的事情很多比法律條款更加複雜且微妙,不是幾張法律截圖就能說清楚的東西。

背景相關,美村在讀心理狗。這裡放一個心理學理論----對於那些模糊的東西,人們總會傾向於信任那些看起來是專家或者可靠的人,然而bias就出現了,因為很可能你信任的人對這個同樣也不清楚。


上面是一種,還有一種就是,當你自己不清楚怎麼做的時候,你會觀察別人的反應來學習並根據別人態度下結論。

我的意思就是,現在大家誰都不清楚,到現在,除了oor粉絲,和一些看起來分析條款分析的頭頭是道的粉絲,沒有任何一個業內的人出來說這件事。(補:今日5.10號,事情幾乎過去大半個月,依舊除了慣性黑和部分oorer之外,並無業內人士認定事件性質。並且據oorer們放於微博上的聊天記錄,所有這些事相關信息已於4.15號由信件形式交由oor。並已確保oor已收到信件。現在大致有百分之九十的可能性oor已獲知此事)

所以看到很多人都在希望這件事可以剖析的清清楚楚,但是這又是不可能清清楚楚的。

最後是關於回應

許魏洲回應了也果真如我所料,這股風越吹越大。網上的言論越來越偏激。如果說一開始還是有一部分人只是關注在於歌詞本身的話,現在更多的人開始扣許魏洲回應的字眼。
而且大部分人並不那麼了解這件事上的一些細節。當然我承認單看這兩句歌詞,無論這構不構得成抄襲,oorer在道德層面上是佔上風的,但是我想體現的是這件事情的多面性,讓這件事更加立體。


何為爭議?不就是一個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話題。

這裡補充解釋一下回應上的問題

1. 帶鏈接等於打榜? 其實拍著胸脯問自己,如果他是在說這首歌中的問題那帶上這首歌的鏈接過分嗎?把鏈接理解成打榜的人該是已經心懷惡意了。

2. 致敬等於可以抄襲?許魏洲回應的每句話,這個真的是一千個有一千種理解方法。但是直接說許魏洲微博意思就是致敬等於抄襲過於扭曲含義。將一個中性詞往自己期望的方向去理解。

4. 誠意部分,誠意是個好磚,哪裡需要哪裡搬,誰能說清楚什麼是誠意,不是每個人思路都長一個樣的。每個人腦洞無限大。有些人覺得這樣就挺誠意了有些人覺得那樣才誠意。所以真的的誠意並不存在,就是一個偽命題。

有人看我的文章會覺得我這麼想不就因為我是粉絲身份。思路自然有偏向性。是的我是粉絲,但是我同時也在提供一個思路可能性。知乎不就是一個提供不同思路的地方嗎?

最後關於oor的粉絲,

由於這件事本身就是一件難以定義的事情,也就是說是一個ambiguous situation,其實大多數oor粉絲也只是抓住了他們自認為是清楚的一部分。由此推出其實大多數oor粉絲也是在一個概念模糊的情況下的,在心理裡面有個術語叫group polarization,就是說第一個人的態度決定了整個小組的態度走向。

插播一張關於group polarization的實驗研究圖,分別研究的是強偏見組合弱偏見組在經過討論後組員態度的走向。

也就是第一個挑起這件事情的人影響了oor粉絲對這件事情的整個態度以及整體風氣。

(原本猜測的挑起人是誰我還是刪了,重點還是回歸到理論和現存的問題吧)

我一直覺得,思想如同一個機關重重的迷宮,選擇了一條路之後,一個突如其來的信息引導疊加上原有認知就能引導思考往指定方向行進。(這裡還是簡化了很多的,細節考慮的話還有有社會、生理及個人因素。所以這是一個影響廣而大,但不是百分百成立的情況)

------

這件事出來之後我才發現現實和理論的差距

所謂group polarization,在人數超越group的容載量之後,所有負面的東西都會積累起來,正面的東西都會選擇性忽略,事情只會往越來越糟糕的方向走。

所以我更加傾向於老理論,risky shift,意為group讓行為越來越risky。

白天的時候為了在外網上找相關案例,發現對於歌詞相同的案例真的少之甚少,大多都是旋律上的問題,並且歌詞相同這個話題在二十世紀初的時候也是一個爭議性比較大的熱點,其中還是發現的。原來Tylor Swift的Shake it off也曾因為歌詞受到爭議。

但是這件事Tylor Swift也跨過去了。

(申明沒有為這兩句一樣的歌詞洗白,純粹想知道其他案例去搜的。因為我覺得案例才是最直接的證據。不過看到高票里提及了花兒樂隊的事是的確可以當作參考的。搜外網也是因為太多人說這件事要是在國外就會怎麼怎麼樣之類的,好奇的小夥伴可以搜same lyrics different song。不帶plagiarize一起搜是因為試過,出來結果幾乎都是same rhythm的情況,前面給的關鍵詞是相關信息最多的關鍵詞,同時也證實了我說這是一個ambiguous situation

只能希望許魏洲經歷過這件事之後做事嚴謹一些。我個人還是相信以後許魏洲能用自己的謙和,尊敬,態度,慢慢的把這股對著他的偏激風氣拉回來。

-----

這裡是跑題部分。

下面是許魏洲在樂隊時期一個樂隊的同伴們的微博截圖,其實我看到他們發聲真的很感動。因為除了幫許魏洲寫歌的樂樂還有圈內的彭彭與冰冰,我一直覺得樂隊朋友可能因為分隔太久感情已經淡了,(高中朋友)因為他們在許魏洲因網劇備受關注後對許魏洲都是處於一個我認為不怎麼care的狀態上。
但是這次事件都出來表明了自己的態度真的讓我覺得挺驚訝的哈哈哈哈。

我一直覺得有朋友在身邊的人都是強大的,而且大多數許魏洲的朋友也是覺得許魏洲洲做法欠妥但是如今的風氣真的有些太苛刻了。

名字我都截掉了只留了言論,當然有人可以抨擊洲的朋友言論不正,在我來看,他們只不過是在一個飽受爭議的話題里補上了自己的論點。這個論點是來自於真實和許魏洲接觸過的人。
我本人最喜歡的就是前三張圖片的妹子,這個妹子如今美國伯克利音樂學院在讀,是絕對的音樂人,寫的也是有理有據。

(對此事的觀點及發聲還是比較多的,放了最重要及最具代表性的幾張)

如前三張截圖的妹子所說,不要打著音樂和愛的名號去外面互捅刀子是我放這些截圖的用意,這一點在我與評論中一位正在學習編曲的同學聊過之後感觸更深,引用微博上看到的評論

「希望引領輿論的都是專業的音樂人 而不是那些業餘的外行和無法從音樂專業領域做出判斷而只會從道德制高點上來綁架路人」


之前一直不知道要怎麼收尾,看到prome樂隊官博上的一段話,認為這是最好的收尾。

「我們永遠年輕,永遠倔強,永遠純潔,永遠熱淚盈眶。」


我也想來貢獻一個回答,作為一個業餘音樂詞曲創作愛好者,結合自己的親身經歷,給大家提供一些參考。同時強烈推薦大家看看置頂大牛人的答案。

目前關於洲洲的抄襲,主要指責的證據有好幾個,一是I remember your eyes,一是由此引發的網友查閱他其他原創音樂製作的對比音頻(例如,《慢慢走》和周杰倫有首歌前兩句很像)。

作為一個愛好詞曲創作的發燒友,我的幾點看法:

1、任何嚴肅原創者都不希望抄襲,同時主觀上防範手段的確有限。例如我自己寫的玩的歌,給朋友聽,出現過「這句怎麼好像那首歌」的問題。說實話,即使只有一句有這種情況,我也很不開心。這還只是給身邊朋友聽所發現的情況。如果一首歌要公開在某個範圍內(全市場也罷,參賽也罷,校園也罷)發布,有多少人能幫自己把關呢?五六個愛好者、圈內好友、公司的人聽不出來有和其他熱門曲目的疑似/高度近似段落,全市場幾百萬隻耳朵能聽不出來?而創作者聽過很多歌曲,潛意識裡使用了一些類似的旋律段落是正常的。所以,儘管良心層面沒有任何忐忑,但技術層面的風險仍然存在。

洲洲有沒有抄,只有他心裡清楚,世界上沒有第二個人知道。但他主觀上確實應該加大把關力度,避免這種情況出現——包括自我把關,包括註明「本歌曲系向我的偶像XX致敬」這樣的說明,都應該清楚地告訴大家。他事後已經解釋了有向偶像致敬的因素,說明他自己是清楚這首歌存在和其他歌曲高度相似段落的,是自己把關不嚴,沒有提前解釋清楚。

2、技術上講,相似的音樂段落存在,在所難免。如果大家愛音樂,愛聽歌,也嘗試過創作,這個情況不難理解。大家可以分析、解析一下那些最耳熟能詳的音樂,即使是完全相同的音符組合,按照不同的長短節奏組合在一起,再稍微有一些上下文、音高的變化,就完全成了兩首歌,人的耳朵有時候是真聽不出來的。例如,《慢慢走》副歌「別總說我不懂」,相似於周杰倫的「就算是我不懂」,整句話基本上就一個音不同,高低起伏、長短搭配都很接近,這個真的就很接近抄襲的灰色地帶了(僅從客觀相似度講,我沒說他主觀上這樣了),但這樣的段落,作為周董的骨灰級粉絲,我都沒有聽出來,說明相似的音符組合,略加變化,結合不同的上下文,認為完全就是兩首歌的效果,這並不過分——關鍵還是主觀意願。

3、結合1和2,我的看法就是:有沒有抄襲真的只有他自己清楚;技術性相似在所難免不必苛求;許魏州自己真的應該加強把關,創作時自由發揮,發布前嚴謹把關。

PS:貌似在知乎貢獻答案要說明是否有利益衝突。我是上癮劇的粉絲,對兩位演員比較偏愛黃景瑜,對許魏洲基本無感。


圍觀了這樓一陣子,還是覺得想說點什麼。

作為一個對情報信息了解算是比較快的人,在oor的粉絲們大規模開始討伐許魏洲的前兩天我已經知道這件事情了。當時真的掙扎過,要不要脫粉。畢竟抄襲是我的底線。事實上事後交流,很多粉絲也是一樣的心態。

但是一覺醒來,想通了一點,覺得第一,我沒有資格說他抄襲。不管我心裡怎麼認為,我都沒有資格給他扣帽子。第二,我覺得人無完人。即使真的錯了,做錯不可怕,知錯就改都還是好的。因為我知道這首歌是他之前寫的,所以就自我安慰,他或許是疏忽了。

所以後來就安如雞,等他回應。我需要替他解釋的一下的是,他不是拖到事情鬧大才回應。那兩天他真的非常忙,按照他發那條抱歉博的時間看,基本下了活動不多久就來回應了。然後從那條微博以後這個一天上線幾十次的孩子已經至今都沒有上微博。不知道是不是在處理這件事的後續。

這都不是重點。重點還是在於,我想替他說幾句話。之前也發微博說過這孩子幾句,還被自家粉絲要求刪博,就知道我說的是什麼了。

首先歌詞,這個,我不想替他解釋什麼。各位oor的粉絲也條條理理說得足夠清楚。從他說出致敬這兩個字的時候我就知道會是腥風血雨。雖然我知道他是打心底的喜歡。但是沒有辦法,即便在我這兒,這都不是很完美的理由。所以oor粉絲的憤怒,我能理解。畢竟,喜歡不是借鑒的理由。無論事後判定這是不是抄襲,那都是他自己和公司不夠嚴謹犯下的錯。所以,至少這些指責,沒有錯。
不過這個孩子說話向來神經大條。他或許只是想解釋自己的錯誤原因。只是在公眾面前,尤其是憤怒的樂迷之前,這句話非但起不了作用,而且還火上澆油。如果公司聰明,就不會讓他發這一條了。畢竟作為一個真愛粉都知道這句話會捅多大的婁子。

可是他的公司也完全不行。許魏洲是光線的掛靠藝人,所謂掛靠,就是大公司帶小公司,通常不盡心。他那個小公司就是個小作坊,三個藝人走天下。上至老闆下至經紀人,都是大寫的辣雞。之前沒有歌詞時間前,就曾經拖過無數次後腿。這麼久,光線也僅僅發布過一次他的活動內容。而且光線最近因為伴郎團事件本身焦頭爛額,所以並不會有太多精力來管一個掛靠小藝人。所以整個公關上出現了嚴重的失誤,進一步激化了情緒。

至於旋律,關於 I remember your eyes這首歌的旋律,我不說什麼。因為兩首都和OOR有關。我也不敢擅自說什麼。學過那麼些年樂器但不懂編曲,便不多評價。

不過關於另外兩首歌,慢慢走和塵埃,我還是要說點什麼的。我個人認為即使旋律相近,也無法就這樣憑空咬定抄襲。首先編曲不是他。尤其是塵埃,他只負責了演唱部分。當然,如果最後專業人士,或者李榮浩方面,周杰倫方面提出來,那我無話可說。畢竟既然是他唱的,不是他作曲也要負一定責任。

另一方面,塵埃的作者,蘇桐樂,也在唱吧和微博放出了另一個版本的塵埃。旋律則完全不同。不過既然他們選定了這個版本,那也確實是他們自己的問題。但不管怎麼說,抄襲一詞,至少就塵埃,和目前的情況來看,這帽子扣的還略早。這樣的相似曲調,很多很多。詳情參考【老人不圖兒女為家做多大貢獻】vs【家裡住著兩條龍是長江與黃河】那一段,【讓我們忘了那片海】vs【只要你過得比我好】,以及【痴心絕對】vs【當你孤單你會想起誰】vs【愛海滔滔】等等等等,至於單節旋律就更沒有說服力了,單節旋律撞歌幾率很大。所以如果因為這個咬定抄襲,未免太果斷,不是么。

至於腦殘粉。每個圈都有。許魏洲,一個新人,粉絲很多都只是一時興起,衝動的特別多。所以對於他們,我們自己也是無可奈何,恨不得伸出手去把他們一個個抓回來把嘴堵上。可是我們做不到。

對於他們的言行,對於他們一些不當的言論,和對OOR及其粉絲的任何攻擊,我很抱歉,對不起。

我希望這件事可以順利解決。不管會不會影響許魏洲的發展,這都是他需要承擔的。希望他能從中學會更嚴謹的去處理這些事。

但是我也希望各位,不要因為這件事,而全盤否認一個年輕人。甚至上升到人品,人格。人這輩子,沒有不犯錯的。如果他真的錯了,被批評是他應該承受的。沒什麼好開脫的。他被你們指責被你們批評,哪怕以後真的吃官司,我會心疼,但我也不認為這有什麼不對。既然已經出現批評了,不管出發點如何,總是要負責的。但出於這個之外的那些,到底是真正的指責還是落進下石呢?至少就微博而言,我看到很多oor的粉絲,依舊憤怒,依舊追究,但非常理智,就事論事。那一些人,也許語氣凌厲,但也句句在理。可是很大一部分,真的是黑子,在許魏洲方面大罵許魏洲,在OOR方面貶低OOR,引起衝突,然後引的雙方粉絲,兩敗俱傷。

只是希望,雙方都能就事論事。不要強加莫須有的罪名,也不要洗脫已存在的事實。


原來答案被許魏洲的粉絲投訴了呢,然而我不想修改,掐架,掐完刪自己回復,然後投訴別人,要點臉吧
==
為抄襲洗地前看看貴知每個回答右下角寫的什麼

照搬the beginning的那兩句在他一共九句的歌詞里顯的特別違和。

本來不想多說,覺的語感好點的人都能感受出區別,但評論里居然有許的粉絲說從歌詞完整性來說不算抄襲,我彷彿覺的你和你的偶像一樣需要補習英文。

I think I remember your eyes

I want to treat you alright

I』m feeling this sky in my heart

I remember your eyes I』ll leave it in night

I want to fly and bring you back

Just give me a reason to keep my heart beating

Don』t worry.It』s safe now.You』re right here in my eye.

I remember your eyes.

除了抄的兩句,其他全是語法最簡單的短句

除了抄的兩句,其他全是語意最簡單的短句

不針對誰,單純上面這段詞看第一句以為是中式英語,看到第二句第三句我明白了這還夠不上談語言習慣,作者就是單純的水平低,低到我不認為這個作者能寫出倒數第三句這樣其實並不複雜但至少流暢的長句。這段詞像是一個小學生作品被英文比較不錯的高中生加了兩句,能看出完整性的,我替你中學英文老師感到悲哀。

另,下面這樣才叫完整統一不違和,望許粉周知

I think I remember your eyes

I want to treat you alright

I』m feeling this sky in my heart

I remember your eyes I』ll leave it in night

I want to fly and bring you back

I love you

I love your eyes

I remember your eyes.

本來只答了幾句抄的很違和,看到許的粉說從歌詞完整度看不算抄襲被噁心到才寫的長點,他被嘲真是多得這些宛如弱智般的粉絲不少


文章長還是不長啊??。。大概一看吧
下圖節選自 梁歡 微博關於「模仿」、「致敬」、「借鑒」、「抄襲」四者的區別
原文「模仿」、「致敬」、「借鑒」、「抄襲」四... 來自梁歡

關於【致敬】

關於【抄襲】

以及:

專業知識,有些人說的所謂實錘是以專業知識支撐的嗎,恐怕有些人歌都沒聽過,就「我艹,抄襲不能忍!」??

許魏洲三句歌詞用的明不明顯你們都能看出來。下圖截自一位粉:

你們都討厭我們說歌曲寫在12年,14年傳上唱吧,然而這是事實,他唱吧的彈唱dame早在歌曲上線前被粉絲扒了出來。那個時候也有人聽他的歌,為什麼沒人去質疑他啊,就因為他就是一個普通的學生,普通的粉絲,所以沒人罵他抄襲嗎?
清唱1分鐘 - 許魏洲PROME 唱吧,最時尚的手機KTV

以下部分時間線:
3.4 一個新浪活動,空降粉絲群,推薦喜歡的樂隊:one ok rock 這是鏈接-歌手許魏洲的秒拍
許多粉跟我一樣,不混日音,那天第一次知道oor,去百度,去聽他們的歌,去感受我們偶像喜歡他的偶像的小心思。

3.28 新歌 i remember your eyes 線上發布
我不知道歌曲什麼時候被質疑抄襲的,4.2我才知道這件事,因為這段時間許魏洲的行程滿到爆。他是不是消息滯後?不知道。
那幾天只是我已知的公開行程是這樣的,別忘了他還是國戲大三的學生,學業不是不要了的。

4.3 回應歌曲所謂抄襲事件

你們說的無法理解的打榜鏈接,說實話,那就是當事歌的鏈接。
為什麼用鏈接?要是我這個懶人,那就是省的打書名號,省的分大小寫,省的打那麼長的單詞了。我也喜歡用話題里的鏈接啊,因為輸個i 自己就跳出來了,省事。

不過要是按某些人把許魏洲刻畫成那麼陰險的角色,那就是打榜鏈接唄。所謂打榜鏈接,你不給他轉發也沒用啊,還白挨一頓罵,你們要是去他微博看看,這條博轉了三萬,同樣帶歌曲鏈接的【青茫】推廣曲{向光}轉了11萬,同期原創博哪個不比那條多,粉絲又不是傻逼,還把它轉上熱門大家都來看看啊,我愛豆被罵多慘。你們要是幫愛豆打過榜大概知道,手裡一堆號,掛著皮皮機,一個號每天20條都封頂了,許魏洲能佔到什麼便宜。

有人問我為什麼放打榜鏈接,我都沒想過這個問題,可能就放了個實錘(畢竟你們張口閉口實錘),給你們看看,「你們說的抄襲歌就是這首,抄沒抄自己戳進去聽聽」。你們也別說戳進去聽也是給他加打榜分了,一首歌完完整整聽完才1分,哪有幾個非粉完完整整一秒不差的聽完了,你們口口聲聲歌難聽死了,想必也不願強姦自己的耳朵到最後一秒。

說來說去,最大的實錘不就是那兩首歌嗎,自己聽唄,覺得抄了就抄了,覺得沒抄就沒抄唄,哪那麼複雜。
許魏洲一位樂隊朋友曾站出來挺過他,大概是這樣說的 「沒有人會為了三句歌詞毀掉自己的一首歌的」。
許魏洲是有錯,錯在三句歌詞沒標註沒提前聲明。這也是他道歉的原因。
馬後炮也確實是你們有些人無法原諒的原因。理解。

一個學生初入娛樂圈,在那個時候沒有經紀人,簽在一個十幾個員工的影視小公司,歌有的是朋友幫著寫的,朋友幫著編曲,朋友幫著聯繫唱片公司,全靠大家幫幫弄弄,專輯做出來了。


一堆涉世不深的同齡人一起搗鼓的東西,疏漏難免。
這也類似於許多應屆畢業生初入職場犯錯的樣子,本是無心但確有錯。
這也是許多許家大齡粉對許魏洲表示理解與諒解的原因。

無意冒犯,但事實是曲都不識,法也不懂的人在正義的說「你抄襲」。
反正粉絲說什麼都是洗白,擺實錘就是洗白姿勢難看。
本來就是白的,何須洗?
若他抄襲,期待專業音樂人提出質疑,我刪文道歉。


我是洲粉,因為洲而最近了解並喜歡上oor。

首先,未加說明的引用確實欠妥,這個鍋得背。

但是看了以上討論就想說一點,很多oor粉認為洲在利用oor的勞動成果獲取商業價值,不過在我看來,洲首先是個偶像演員,所以不管他寫成啥樣,粉絲照樣都會買賬,甚至即便去掉這三句話或者去掉這首歌,並不會對專輯銷量造成影響,因為畢竟多數人都是因為喜歡他這個人所以才買歌,而不是首先喜歡他的某首歌。所以我覺得要從利用偶像牟利的角度來噴人格,是站不住腳的,因為他完全可以不這樣做。

總之,可以從各個角度來說這種做法不對,但沒有任何理由能上升到人格卑劣。


我是作為一個OOR的飯點進來的,看了幾位的專業的討論,我還特地去搜了這首歌聽了一下,說實話作為一個聽過很多日音的人,僅從旋律來看這首歌和the beginning的相似感遠沒有很多風格類似的日音給我的相似感強烈。甚至可以說 如果不是先看問題 並且我不去仔細聽歌詞的話 我很難想起the beginning 這首歌。當然這只是從個人感受來說的 對於是否抄襲的法律界定還是看各位大神的討論吧


某匿名用戶禁止別人評價了,補一句,國內翻唱是有買版權的,你州?呵呵呵


這個問題也太難答了吧 熱評里說算抄襲的說不算抄襲的都有了 外行人就不發表意見了
許魏洲不是你看一眼就會喜歡上的人 白粥們大部分都是在慢慢了解中才喜歡上他的 如果你是他的粉絲 你有認真了解過他 看過他的所有相關視頻 你應該知道他是什麼樣的人 從來不懂得轉彎永遠是別人問什麼他就答什麼 還老給自己挖坑 這樣的他啊 如果有人說他故意抄襲歌曲為了牟利為了火你相信嗎
看到有網友說這首歌是他高中寫的 我第一次聽也是在唱吧 貌似是2014年發表的吧 可以想像 他當時一定是很喜歡oor樂隊 才寫了這首歌 初心一定不是壞的 就像微博上很多他的粉絲剪他的鬼畜視頻一樣 就是因為太喜歡了所以也希望自己的作品與你有關
整件事情錯就錯在他發表了這首歌並且沒有標註其中有幾句歌詞並不是自己寫的 至於這算不算抄襲 大家心中都有各自的答案 誰也很難說服誰
接受oor粉絲的批評 也希望你們能給新人
一點寬容 他只是事情做的不好 並非有道德缺陷 希望許魏洲同學能處理好這件事情 給大家一個滿意的答覆
其實做粉絲也很揪心啊 看到有人罵洲洲抄襲狗 什麼社會的毒瘤 忍不住出來辯白一下 又怕自己用詞不當給偶像帶來不好的影響 總之希望問問題的你能夠繼續喜歡他 他值得我們去喜歡
最後 如果你非要問我這算不算抄襲 那我覺得不算 因為我是他的粉絲 就註定了我的立場


補充一次回答:我的微博首頁快炸了 可以理解oor粉絲的說許魏洲抄襲的言辭 你們的話我無法反駁 但是由於很多營銷號或者黑粉拿這件事黑洲洲甚至人身攻擊 所以很多白粥們護主心切用詞不當 在這裡再一次道歉 真的很希望能儘快解決 風波早點過去


關於歌詞這裡確實是有問題,到底是否抄襲,該由專業人士鑒定,還有oor的意見。如果是犯錯了也別包庇,許魏洲該公開道歉的就道歉該交版權費就交版權費,畢竟歌現在用作商業用途。如果不是,oor粉也別揪著不放。這次湧現很多匿名答主,真路人還是裝路的黑?!反正引導著知乎輿論的導向。遺憾的是,中國沒有完善的法律去界定如何為抄襲。有真心維護偶像的,有真路人,也有搞渾水的,還有單純躲在屏幕後隨大流罵幾句發泄的,但無論如何,都不是一堆人又罵又吵就能得出結論。所以,許魏洲的腦殘粉別嘲人家什麼日本圈子小,不紅之類的。同理,oor粉憤怒可以理解,但帶著惡意嘲許魏洲整容(因肌無力),所有歌都是抄是慣犯是垃圾。特別是許魏洲的理智粉到oor貼吧道歉,有oor粉喊著叫人滾說噁心的。講真,都顯得很low


反正現在白粥們不管回復啥都是腦殘粉,我也不好說啥。知乎是一個大平台,咱們就事論事,但是有些文章明眼人就能看出是為了黑而黑,洲洲自從出現在我們視野以來,黑料從來沒有少過,上升到人人生攻擊的,我絕對會去撕,不為什麼,許魏洲是我的底線,說我是腦殘粉也好,不care.


觀點:許魏洲《I remember your eyes》的歌詞涉嫌抄襲OORthe beginning》,而不是致敬。以下從法律層面分析。

-------------4月4日更新-----------------------------------------------------------------

緋村莉香01的微博 發布了一篇許魏洲原創歌曲《I remember your eyes》的著作權界定,根據@段紅綃的回答,該界定全文如下:

本人認為這篇」界定「有許多可以質疑甚至錯誤的地方。以下是本人的質疑。


1. 作者說「下次還有致敬藝人作品的想法只要發布作品前與要致敬藝人達成共識即可,事後知會並獲得諒解也可以」

為什麼是下次?不是這次?本次有致敬藝人的想法,為何發布作品前沒有與OOR溝通?「事後知會並獲得諒解也可以」(作者這句話有語病,暫且理解為事後知道並獲得諒解)

那麼,請讓OOR事後知道並獲得OOR諒解。


2. 為何Just give
me a reason to keep my heart beating不具有獨創性?
作者的解釋是「因為這種句式經常使用而進入公有領域」。但通過谷歌這句話,首頁出現的全是OOR歌詞相關的報道,並沒有其他地方用這句話。並不符合作者說的「經常使用」,而並未進入「公有領域」。這為什麼不具有獨創性?

作者類比《k歌之王》與《夢醒時分》的同句「有些人你永遠不必等」,試圖證明許魏洲並非抄襲,實際上,非常不嚴謹。

《k歌之王》的原句是「我早已相信有些人你永遠不必等」,在這句歌詞中,「有些人你永遠不必等」只是一個完整的句子中的賓語從句。《夢醒時分》的原句是「有些事情你現在不必問,有些人你永遠不必等。」「有些人你永遠不必等」也只是一個完整的並列複句中的一個分句,並不構成一句話。可能這才符合作者所說的「篇幅太小,不構成侵權」。而許魏洲的新歌中,Just give me a reason to keep my heart beating構成一句完整的話,與《the
beginning》第一句完整的話一模一樣。

至於作者列出的第二個類比,汪峰的《等待》和趙剛《永久地等待》,我沒有找到一樣的句子,這兩首歌早就有人指出有抄襲的嫌疑,詳見知乎: 等待(汪峰詞曲)和 永久的等你 (趙剛詞曲)歌詞為何如此相似?哪首歌先寫出來的?是否存在抄襲? - 音樂

更重要的是,作者列舉的兩個例子,均沒有經過法院判決,無法下定論它們不存在抄襲的嫌疑。根據著作權法「不告不理」的原則,也可以認為,作者所舉的兩個例子本來有抄襲的嫌疑,只是被侵權的一方沒有起訴而已。所以,不具有說服力。

3.作者認為「Don』t
worry.It』s safe now. You』re right here in my arms」是對OOR「Don』t worry
it』s safe right here in my arms」的改編,不是抄襲。那麼在著作權法上,改編的定義是:「指在原有作品的基礎上,通過改變作品的表現形式或者用途,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許魏洲的歌詞和OOR原句的意思完全一樣,根本不是「獨創性的新作品」,因此絕對不是改編。而且,即使許魏洲這句話是對OOR的改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第十四項,著作權包括改編權。也就是說,改編權是屬於OOR的,許魏洲沒有改編權。也就是說,即使這句話是改編,許魏洲也侵犯了OOR的著作權。


4.作者說「界定是否損害原作版權,一要看是否詞句「完全照搬」二要鑒別是否作曲抄襲。」這句話的法律條文依據沒有找到,在作者所列的參考文獻中也沒有找到,請作者告知出處。

而,根據《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關於如何認定抄襲行為給某某市版權局的答覆》,「從抄襲的形式看,有原封不動或者基本原封不動地複製他人作品的行為」,那麼,「Don』t worry.It』s safe now. You』re right here in my arms』是對OOR「Don』t worry
it』s safe right here in my arms」「基本原封不動地複製」,完全可以認為涉嫌抄襲

5.旋律是否抄襲,需要音樂專業人士鑒定,我不表態。

------------以下是原答案----------------------------------------------------------------------------------------


首先,OOR的歌曲在中國受到中國的著作權法保護。中國和日本均為《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的成員國。根據《伯爾尼公約》第5條第2款規定,各國依據本國法律對外國作品予以保護,不受作品來源國版權保護的影響。又,根據《伯爾尼公約》的第二條,保護的對象包括……「配詞或未配詞的樂曲

那麼,我國關於抄襲的認定是怎樣的?

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關於如何認定抄襲行為給某某市版權局的答覆  權司[1999]第6號

著作權法所稱抄襲、剽竊,是同一概念(為簡略起見,以下統稱抄襲),指將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竊為己有。抄襲侵權與其他侵權行為一樣,需具備四個要件:第一,行為具有違法性;第二,有損害的客觀事實存在;第三,和損害事實有因果關係;第四,行為人有過錯。由於抄襲物需發表才產生侵權後果,即有損害的客觀事實,所以通常在認定抄襲時都指經發表的抄襲物。因此,更準確的說法應是,抄襲指將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竊為己有發表【許魏洲將OOR的兩句歌詞寫入新歌發表】

從抄襲的形式看,有原封不動或者基本原封不動地複製他人作品的行為,【兩句歌詞基本原封不動地複製】…

如上所述,著作權侵權同其他民事權利一樣,需具備四個要件,其中,行為人的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這一原則也同樣適用於對抄襲侵權的認定,而不論主觀上是否有將他人之作當做自己之作的故意。【不論他主觀上是否故意,均能構成抄襲。所以,針對一些粉絲的言論:@Miao miao的回答:

許魏洲既然敢告訴大家他喜歡的是ONE OK ROCK樂隊,相信他就不會蠢到大張旗鼓去抄這個樂隊,畢竟他自己一定知道告訴他大家喜歡這個樂隊,粉絲必然會去聽。大家都知道,他的雙商還是在線的。

本人實名反對這種言論。】

對抄襲的認定,也不以是否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還是部分使用了片段仍然構成抄襲,許魏洲新歌,使用了OORthe
beginning
》兩句歌詞】是否得到外界的好評、是否構成抄襲物的主要或者實質部分【所使用的OOR歌詞,不論否構成許魏洲新歌的主要部分,都可以認被認為是涉嫌抄襲。】為轉移凡構成上述要件的,均應認為屬於抄襲。

以上意見,供參考。
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

3 著作權法第十條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許魏洲發布新歌時聲明原創,並未署OOR的名字,侵犯了OOR署名權】
暫時如此,望補充。


最後,許魏洲今天在微博上給出回應,涉嫌抄襲的兩句歌詞是對OOR的"致敬":

本人認為他的行為是涉嫌抄襲的行為而並非致敬,這種回應是一種卸責。


關於致敬與抄襲的區別,可以參考知乎上另一個提問。

「致敬」和「抄襲」的區別在哪裡? 「致敬」和「抄襲」的區別在哪裡? - 動漫


@曹文雯的回答

「致敬」這一用詞在《著作權法》及《著作權法解釋》中沒有出現過。 即,很難談論法律上它究竟是何含義。 或者說,法律上並不會因為「是致敬就判定為剽竊」or「是致敬就判定為不是剽竊」

參考: 「致敬」和「抄襲」的區別在哪裡? - 曹文雯的回答

@Phoenix小月的回答

「致敬」和「抄襲」的區別,我想大概致在於「致敬」的部分,並不是新作品的精髓所在,即使剪掉「致敬」的內容,仍然是一部非常完整和優秀的作品,「致敬」只是作為一個彩蛋,供發燒友娛樂的小驚喜。

如果我們這個回答為參考,許魏洲的新歌,除去許魏洲所說的向OOR「致敬」的部分,則,成為了:

I think I remember your eyes / I want to treat you alright/I』m feeling this sky in my heart/I remember your eyes/I』ll leave it in night/I want to fly and bring you back

除去「致敬」的部分,寡然無味。


我是洲粉,現在很難過。

唯一的希望就是兩個,一個是爆出來經紀公司未經過他同意把這首曲子發出來並且商用了,而且控制了他的微博。另一個就是洲洲私下提前和oor取得過聯繫,只是這裡不想說怕被人說借著別人炒作。

當然這都是我做夢,事實很有可能是經紀公司希望他借著人氣寫寫幾首歌,他努力寫了但是水平就到這裡,因為自己創作能力不足帶上了偶像的影子,這種歌說實話只能拿來當同人或者在見面會上,私下裡唱一唱,不可以商用。但是公司要他出,他也同意了。

如果沒有我前面那兩種夢想中的解釋,這就是他的黑歷史,要帶著走演藝生涯一輩子的。

我們大部分洲粉,唯一的希望就是想讓他踏踏實實的走,做一個認真的人,帶著優秀的成績畢業,參演真正需要演技的電影。這之前我們無條件支持他,有錢花錢有能量就幫忙。

然而現實真是無情。人生第一次粉偶像,如果這件事沒進展的話真的心涼。

——————4.7分割線——————
事情已經過去幾天了,冷靜了一下忍不住開始多想。

我覺得洲洲可以說是很多內地新一代"小鮮肉"的縮影,還在讀書或者剛剛畢業,通過參加各種選秀或者綜藝,或者參演題材新穎的網劇,一下子有了知名度。

他們的作品有一個共同點,就是都不需要一流的演技和舞蹈音樂專業功底,但是體現了青春熱情和活力,還有優秀的人品。所以一下子圈很多粉,就算不火口碑也很好。洲洲的幾個朋友也算這種類型吧。

然而這樣的新人們火了以後大多做什麼?大多就這麼出道了。開始參加更多的綜藝節目,憑藉粉絲多甚至和很多一線歌手明星站在一起,能唱的出專輯,能演的立刻大製作。

這樣是不對的,因為真正的演藝圈不應該以"火"為目的,而應該以作品為目的。洲洲這樣的學生,一夜爆紅之後應該做什麼呢?應該藉此機會找一個正規的大型公司,開始接受培訓。最早也要畢業以後才出道。他想唱,要找正規的老師從發音作曲到舞蹈開始教,或者找人給他寫歌。他想演,應該從學校話劇演起,參加一些小製作的網劇也不錯,或者去大製作里打醬油。

洲洲這幾首歌,說實話,寫的已經很好了。一個高中男孩,僅僅憑著熱愛就學了一手好吉他,慢慢照著偶像,照著喜歡的流行歌曲開始寫歌,還有一把好嗓子好音準,明明是個好苗子。但是上癮紅了以後,把這些歌拿出來出專輯,直接要去演大製作,這根本不行。我真的不願意看到更多他這樣的人,沒人教他什麼才是更長遠的未來,被大環境裹挾著開始圈錢,等到過氣了才開始去尋找自己的價值,從頭往上爬。

現在看見上癮火了,又有耽美劇開始拍了。也許馬上又要有一批"小鮮肉"開始刷屏,但是千萬人里,我就喜歡過許魏洲,只有他一個。

我真的希望,抄襲這件事讓他看清,出專輯,競爭的是譚維維,張信哲,陳奕迅這樣水平的對手。演戲,競爭的是大批大批話劇出身高等藝術學院畢業,甚至演的比他年齡還久的演員。

如果他早就能看清這一點,把自己的唱吧貼出來,告訴大家: 你們好,我是許魏洲。我熱愛音樂喜歡寫歌,這是我聽了很久偶像的歌以後寫出的搖滾,還不是很完美,喜歡的話聽一下吧。想想會有多少人支持他?我們甚至更多的人願意看他慢慢成長,慢慢學習,直到變成一線的水平開始出專輯。

聽過兩首歌並且試著了解過他就明白,他為這首歌付出過努力,不應該被惡意抄襲四個字概括。但是他模仿的痕迹那麼重,完全當不起自主創作四個字。

當然就算他能明白,他的經濟公司也絕對不會這樣培養他。洲洲加油吧,今後他就踏上了社會,十年後二十年後才是他的未來。


我這麼認真也是希望大家能認真地看,我應該是為數不多的認真回答的路人了吧(可能我說話啰嗦了點,那我標一下我看法的重點哈)

再改:
我想再認真點對待這個問題,畢竟知乎是個認真的地方。


由於這件事去聽了兩首歌之後,十分喜歡the beginning,由於以前一直聽古典樂對搖滾一直不care,對搖滾一直停留在亂刺耳這樣的印象,聽了覺得這種搖滾才是搖滾的魅力所在嘛,不同於古典樂,重於節奏和氛圍渲染,鼓點踩在心跳上,也不會過於刺耳。不過好像oor不需要我來讚美哦...
好吧,回歸正題,這件事本身是不關oor什麼事的。

——————重點可能是這兒↓——————

嗯...我也想認真來分析一下兩首歌的旋律轉音,先不說我只會鋼琴樂理都不怎麼精通,主要是我循環了一天,這兩首歌從歌曲上來說是真的沒有相同點。唯一可能會相同的該是唱歌的人當時的心情吧。

雖然憑心而論oor在歌唱方面是超出許魏洲很多的。不過許魏洲吉他真的很讓人驚艷(也可能是我平時聽吉他少了,不過音樂嘛,該是相通的)

所以說嘛,這件事放在音樂上來講根本講不好,因為如果放在音樂上講這根本就不算事兒。

那麼就題主的問題,怎麼看待這件事呢?主要是因為你們的許魏洲是娛樂圈的,他是藝人,在這個圈子裡群眾多,懂音樂的佔少數。

我理了一下事情,大概就是有人說他抄襲然後娛樂圈嘛就是黑來黑去的,再加上一些跟風的,慢慢就變大了,然後粉絲也不知道怎麼辦。之後oor的粉也跟著起鬨,然後就越來越說不清了。
我只能說這件事不關oor和許魏洲太大的事,主要是群眾、粉絲,在撕逼...

我前兩天看到這個問題下面的回答踩到了我尾巴,然後就炸了然後就在情緒爆棚寫了回答...其實有一點點後悔,主要是懶...
但是再了解一點,我就忍不住了,不寫我良心不安,渾身不舒服。其實這段話我斷斷續續寫了兩天,其中去了解了下事情,再又發現許魏洲這個人嘛,實在讓我不忍心,我不寫良心真的不安。

題主應該是許魏洲的粉絲?在這我想說你們家許魏洲真的十分好,品德好,很吸引人(可能該說是很吸引我?)畢竟我是個注重內涵的人...所以啊,這樣的人,總會有人站出來為他澄清的,因為本身就清澈的眼啊不想看到他被塗黑。

他的好有目共睹,樂觀陽光、有禮貌又溫暖,三觀很正,耿直是不是優點?

我想說你們家許魏洲可能是真的不適合娛樂圈這種地方,怎麼說呢?這件事被鬧大了後他就只說了個致敬,這明顯不是在娛樂圈的好的處理方法,不過放在音樂領域來說,他根本就不需要解釋。哦還有,我看到有粉絲還要他再道歉什麼的,我說的是許魏洲的粉絲哦,這種人吶,我就一句話,呵呵智障。不配做他的粉絲。

據我所知來看,許魏洲這個人真是太耿直,不過我喜歡,什麼都直接說耿直地跟我似的哈哈哈。

人我就不說了,你們一定比我了解他。
再下來,是我想和題主講的。他在娛樂圈這種地方,群眾懂音樂的少理解的人少,那粉絲呢?他那麼喜愛音樂,我在微博上看到他也有一百多萬的粉絲,沒有音樂專業的嗎?沒有人為他去了解一下音樂嗎?

————————↓可能是這兒?————

我說了,音樂是語言,他在說什麼你們聽見了嗎?表達的心情和想法沒人懂反而還這樣來傷害他。如果我是他,在我如溪流傾瀉心中柔情完後,有人說我的曲子里有一段和月光一樣,我的心情是複雜的,對呀,不僅一樣我還故意彈了兩邊呢!主要是我造詣還不夠高,自己彈傳達不了那份心情來借用月光來表達我當時的心情我傳達到了嗎?我傳達到了嗎?所以,以此類推,他當時的心情你們感受到了嗎?
(上面這個例子對我來說很貼切,你們隨意感受)

說實話,要是我有粉絲而且我的粉絲還這樣,我會難過死的。

如果他只是個彈吉他的而不是什麼藝人就好了,你們理解不了他就go die我來。抱歉激動了些。

你們應該是從音樂中去感受出他在說什麼,音樂啊,比任何語言都更優美含蓄,但如果是在有同樣心情的人耳中,音樂直接得很直擊人心。

我感覺我越說越遠,總結一下:粉絲呢,你們要去接近他最好多了解下音樂,而且音樂是最好學的語言,有心就可以懂。再次呢,發生這種事,再插一句,我好像發現他似乎是一直被黑,是因為在娛樂圈嗎?,發生這種事,音樂上的呢,就去找身邊音樂專業的人,好吧,這事兒也不需要音樂專業。這種事比較小眾在知乎參與率不高,恩...如果他不是藝人了那這些事就一下就解決了,好吧,我無能為力,我不懂娛樂圈是怎樣的。我沒有辦法告訴你怎麼去解決所有這樣的事,只能說,別人理解不了可以,作為粉絲請一定努力地去了解他。總結個屁,我又說了一堆!

既然他這麼喜歡音樂那從音樂去了解他該是容易的吧,而且音樂又不是英語,不需要去費勁學啊也沒讓你用音樂寫作文。

然後我的表達能力不是很好,可能有沒說清的地方題主儘可能指出來,我想為這個人做點什麼,非常希望可以幫助到你,但其實這個更多地在於粉絲,其實很多話如果由粉絲來講更合適。

如果能看完這些啰嗦的,一定是真愛hhh

唔..再有啊,你們家許魏洲可能在寫詞方面...還有比較大的欠缺。

好了,差不多說完了,都兩天了心裡疙瘩放下了對的起自己良心了去睡覺吧。至少我要對得起能看完這些還點贊的人,有耐心hhh.

=========
——————————

呵呵呵呵,原來答案里有這麼多腦殘。
修改:
是我看的答案少了,還是有人從音樂的角度講的,雖然說的少,但結論似乎都同我一樣
==========

大家都在法律的角度看,我就換個角度從音樂來講。
音樂是藝術的一種,它是人們用來表達自己想法的一種方式,這種方式很美,讓人沉浸。
藝術在於表達,我不清楚現今的人們是否還記得這一點,即使這句話總所周知。
對個人我十分喜愛音樂,我渴望著音樂成為我的另一種語言,相信在你們心中也是。
扯了這麼多其他的,再說這件事,法律我不了解,學音樂也沒必要去學法律。法是為了強制規範那些沒有崇高道德準則的人,而這種人為什麼還會存在我也不清楚。..又扯出去了。
繼續,我先聲明,我並沒有聽出抄襲的意味,當然也許是我音樂造詣還不夠。
我並不是想辯護什麼,只是感嘆於現在音樂的扭曲。它的初衷該是記得的吧,特別是在音樂響起時,感覺就愈發強烈。
我是真厭惡有人把音樂和法律扯到一起,我本身厭惡法律及法律背後的人性,當然這個社會需要法律。
歌曲創作的抄襲我以前也看過,沒什麼好說的,那抄襲就是抄襲,音樂一聽就能明白。
實在是太難過,音樂這種事竟然大家都用法律來探討,你們的心被法律吃了嗎?

回答這個問題,是因為我欣賞許巍洲這個人。也是由於我個人支持同性戀婚姻合法以及上癮網路劇很有名,了解到這個人,其他的不知道,聽他彈吉他時我是震驚的,沒想到演員還有這樣的,後來去查了下他以前高中是搞音樂的。

看了前面的幾個回答,沒什麼想法..才怪。我一聽人從法律來談音樂我就來氣,沒有好好的愛音樂的人來講講么?嘖,送你兩字,噁心。
我自然是沒覺得抄襲的,他又不傻,oor也不是什麼不知名的小樂隊吧,唉,這兒到正題了,一整句完全一樣的歌詞,像生怕別人不知道一樣。你們把這叫抄襲哦,可能是我老了,不懂。就如我開頭說的『崇高道德法則』我是最近看到了康德的話在現在又想起了,就像一提到『眉』我就想起『蹙』。

音樂啊,你們怎麼不明白呢?閉眼用耳朵聽,用心聽,它是什麼樣的,如何讓人痴迷。音樂上的事不要問法律,問音樂。
用這些去攻擊音樂真的噁心,我本身就十分排斥這些明晃晃表面功夫的東西。一個道德正常的人是不需要法律的,所以不要什麼事都往法律上扯(除非是面對你打不過的智障)。我不想罵人的啊,智障不是我說的。
音樂這個東西沒有任何要求,任何人用任何東西隨時隨地都可以來一段,這樣溫和寬闊的東西怎麼就遇到人了呢?心若不能明白音樂就不要想著接近。
大晚上的不睡覺,主要是生氣了,現在人又那麼浮浮躁躁地定是聽不下去這些裹腳布的,怪我說話太啰嗦。
就一點吧,不懂音樂就不要誤導別人,你那回答的是個啥?過心了么?說話是要負責的。
我去仔細聽了,這兩首歌完全不同。

又去查了人下沒保存,又要重新來了,我都忘了我剛說了些什麼。
好吧,忘了,情緒都沒了。
就一句,音樂用音樂說,人用心評。我不喜歡跟你們上課,不開心


本人是一名法學生,這學期學習了知識產權,既不是oor粉也不是xwz粉。
第一,他抄襲了歌詞是他本人承認的了,這個我相信大家應該沒有異義。那首先他未向原作者獲得許可,而且在使用時未標明出處,這就是剽竊,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權,這必然是要做出賠償的。根據著作權法和侵權責任法,這個賠償不是簡單的賠禮道歉就行的,還要承擔停止損害,消除影響,賠償損失的賠償責任。停止損害,在這件事中就是下架歌曲,這樣影響也能消除一部分。很多人說他放出來的歌是免費的,但是這首歌帶給他的收益就只有下載費用么?演唱會上唱了這首歌他沒獲益?因為這張碟帶來的代言等不是獲益?侵權責任法的立法目的就是不允許任何侵權人能從侵權行為中獲益。所以許魏洲還需要將其演唱會以及發碟後因碟接的代言等活動的部分收入賠償給原作者。
而且他的道歉並未向被侵權人直接道歉,只是在微博上說下致歉就可以?oor並沒有開通微博,所以他這個道歉也是不合規範的。


以下是一些比較主觀的看法,不想看可以跳過。
首先道歉不夠真誠,未向被侵權人致歉。我覺得這也是很多oor粉不願接受的原因,畢竟你說是道歉卻沒有停止損害,附了歌曲鏈接,吃相太難看。

還有這個問題講的是他抄襲,不是比優秀大會好么!個人覺得偶像努力是應該的,而且是不應該天天掛在嘴邊的,更不是洗白的借口。有人說他很努力很優秀,我就exm??誰家偶像不努力不優秀?偶像就是販賣夢想的,如果自己都做不到人中豪傑,有什麼資格稱自己是偶像?
OOR據我所知也是日本很紅的搖滾樂隊,我平常會關注日音,OOR的歌被選做了iPhone·iPad的廣告配樂,也有過一首歌一出來空降音樂下載榜第一名的情況,2016年上半年專輯銷量排行榜中,OOR一張2010的專輯也在榜,賣出了五萬多張。所以論優秀,OOR也很優秀。


還有隻接受懂法的人和我平等地討論法律問題,別一上來就說我不懂法拿雞毛當令箭啥的。這是知乎,不是著作權教學課堂,如果想聽著作權的細節,麻煩自行購買吳漢東先生的知識產權法學,裡面有對作品,彙編作品等的講解。


我的回答時間跨度比較大,自己的心態也調節了很多。現在文章已經修改補充了很多,我會盡量客觀地來講述,對於原回答中有一些描述不當的地方在此道歉。

昨天和這位答主@mo weiqian討論了很久,表示感謝。

我下文分點具體回答的都是許魏洲抄襲oor事件相關,其他歌我暫時不管。

基本全文內容翻新了一遍。
-----------------------------------------------------------------------------------------------------------------------------------


關於前奏和ONE OK ROCK《エトセトラ》迷之重合,持保留意見,因為旋律不像歌詞那樣直接,很難判定,也有聽過伴奏作曲沒版權的說法,個人覺得是有參考借鑒,達不到抄襲的高度。作曲和編曲是不同的兩個部分,具體可以參考答主@mo weiqian的回答。

不過我還想說,這些是許魏洲的歌曲。不管作曲編曲作詞的鍋是誰背,如果構成了抄襲,那麼許魏洲這歌就是侵權的。

就像大張偉的《倍兒爽》,也是有其他作曲人的,但呈現給大眾的事實就是:大張偉這首歌是抄襲的。

----------------------------------------------------------------------------------------------------------------------------------
【一】許魏洲《i remember your eyes》中4句歌詞抄襲抄襲ONE OK ROCK《The Beginning》歌詞】

黃色部分為抄襲歌詞。如果是少量單詞重合還可以理解,這是近20個單詞順序組合完全一致


這幾句英文並沒有在網路中查找到有其他雷同先例,有粉絲指出是日式英語。是ONE OK ROCK獨創,著作權歸ONE OK ROCK所有。


引用幾句法官言論:

「獨創的表達是著作權法重點保護的對象,其具有非思想性、非公共性的特點,是絕對不能被抄襲的對象。」

「「作品的表達元素」「通常會融入作者的獨創性智慧創作,凝結著整部作品最為閃光的獨創表達,應當受著作權法保護」」


什麼是抄襲?
著名聯邦法官、法學家Richard Posner 在《論剽竊》給出三個判斷條件:

「一是未經權利人許可的複製,二是複製者宣稱複製的內容是原創,三是這種宣稱誤導了不明真相的受眾。」

那麼,

1.許魏洲使用歌詞有經ONE OK ROCK許可、授權嗎?沒有。

2.許魏洲是否宣稱詞曲是原創?是。

3.是否誤導眾人?是。

----------------

【附上一些相關文獻】

我國法律文獻部分可以參考 @夕顏 的回答,比較全面,我就不過多引據了

在我國著作權法中,可以不經著作權人同意使用他人版權作品的前提是合理使用。超出合理使用的範圍即可認定為侵權
然而我國的著作權法律並不完善,在法庭之外,在我國法律基礎上談這個問題,顯然是無法得出很明確結果的。

摘錄幾點相關的說明,源於黃虛峰所著《美國版權法於音樂產業》「音樂版權的合理使用」一節。(圖源水印)

雖然作者是基於是美國版權法進行的研究,但其中的一些通用的定義和術語說明得很詳細,不僅適用於美國而是大範圍的。我國日後的版權法律也應朝這個方向發展,我認為對於這件事情的參考價值很大。


①比例關係:這幾句歌詞在《I remember your eyes》中佔了超過四分之一的比例。

②這幾句歌詞對許魏洲整首歌的價值的影響:除了抄襲的幾句,其他用歌詞的水平和內涵如何都不必我多說。

引用 @夕顏 的回答:

許魏洲的新歌,除去許魏洲所說的向OOR「致敬」的部分,則,成為了:

I think I remember your eyes / I want to treat you alright/I』m feeling this sky in my heart/I remember your eyes/I』ll leave it in night/I want to fly and bring you back

除去「致敬」的部分,寡然無味。

③使用目的:許魏洲這首歌是商業音樂,並用「原創」噱頭炒作,自然是營利性的 。如果許魏洲將歌曲收錄進專輯中發行販售的話,更是明確構成了侵權。

④使用的量:被抄襲的幾句可以說是oor的經典歌詞,是《the beginning》歌詞的核心部分之一。

不過文章也是說明了以上情況「可能被認定不是合理使用」,這首歌也正好完全符合。

所有事件最終結果是由法官來判斷的,無法簡單地引據幾條法律條文就直接說這「是抄襲」或「不是抄襲」。法律是死的,事件是活的。
(我國在著作權上的法律的規定十分不嚴明,因法律漏洞而存活下來抄襲作品的不在少數。與其看死的條文,不如看活的事例,本文章最後附上了一些歌詞抄襲相關的實例,以供參考。)

PS:關於「8小節雷同才算抄襲「的說法,是一個常識性謬誤,《著作權法》中根本沒有相關法律,這只是以前音樂界一個約定俗成的說法,現在很多國際人士也認為這個說法是不成立的。

二】致敬抄襲
oor雖是國際知名、日本一線的樂隊,在中國受眾面卻相對較小,許魏洲作為一個在國內發展的歌者要假使致敬oor卻並從未說明過,把這個行為認定為抄襲是很合理的。


事後補充:許魏洲終於回應了,果然說是情懷和致敬。

然而,許魏洲及其團隊在前期宣傳工作中皆標榜原創曲,是靠「詞曲本人創作」、「全能創作才子」宣傳炒作。從未提及借用OOR歌詞致敬之事。
若不是被扒出歌詞抄襲,並且造成巨大輿論,他會主動說出來嗎?


很多粉絲說,許魏洲唯一的失誤就是沒有提前說一聲。

而事實是,即使事先說明「致敬」,也並不代表就不構成抄襲。不侵犯著作權的前提是合理使用,沒有任何法律有說過致敬是合理使用


市面上有很多打著「致敬」旗號的作品,最後依舊被視為抄襲。


【三】關於OOR《the beginning》這首歌
來自新浪微博:

@西瓜是良太老婆:每一個ONE OK ROCK的粉絲都知道,The beginning是OOR最具有代表性的歌曲之一,也是幾乎所有演唱會的必唱曲目之一。這首歌不僅僅對於我們,也對於OOR來說有很大的意義。找了taka以前接受訪問的報道,取了關於the beginning的一段,簡單概括了一下意思。所以即使抄襲了兩句,我們也決不允許。

taka為了寫這首歌付出很多心血,這是他最重要的友人砂糖的電影主題曲。
這首歌對很多人來說都意義非凡。入坑曲,初戀曲,注入力量的歌曲,甚至是支撐許多人度過低谷的歌。
擁有這樣意義、這樣心血的歌詞,oorer不可能任由他人隨便套用進一首不知所云的商業音樂中。


退一步說,不管原作是怎樣的作品,抄襲都是要遭人詬病的。

、對於許魏洲的粉絲】
在這次事件中我們看到太多盲目追星、常識缺乏的不理智粉絲這件事情鬧成這樣,軍功章有nc粉一半。
(具體nc粉的神邏輯言論我就不列舉的,可以參考微博:關於許魏洲抄襲的二三事(你們要的錘,這位博主放出的還是措辭比較正常的粉絲,相信不少oorer見識到過更可怕的。)

Oorer不斷地被人身攻擊,而oor樂隊成員本身也不斷因為日本國籍而被一些國別歧視者攻擊。

我也更不想提買水軍舉報oorer、收買渣浪之類的惡劣行徑了。


真正喜歡一個人,是真心希望他越變越好的。
而不是一味地包庇袒護,縱容他犯錯。

甚至為他迷失自己。


(還有一些實在沒見識的粥粉,oor真的不需要靠你洲來炒作來火,謝謝……)

、對於許魏洲的此人

我去簡單了解了一下許魏洲,玩過樂隊,的確是有不少玩樂隊的私下模仿/套用國外小眾樂隊的歌,但他們未做商業用途,而許先生,你這是商業性盈利歌曲,抄襲是損害著作權人的利益的。


人是多面的。他或許是一個一個認真的演員,一個對音樂熱枕的歌手,我不會因為抄襲事件否認他的優點,但他若不道歉改正,在我看來他也是一個卑劣的抄襲者。
或許,許魏洲抄襲oor歌詞,是沒有惡意剽竊、炒作之意的。


但無論他本人主觀意願如何,客觀事實上這都構成了抄襲。


不管事情有沒有順利解決,希望各位oorer刪除網路上的過激言論(如果有的話~雖然我首頁沒怎麼看見,過激指帶侮辱性髒話/人身攻擊,指責抄襲本身是合理的),畢竟一直受oor的精神鼓舞,大家都是散發正能量的人,只是心中有一塊領域不容侵犯罷了。要愛好和平。

-----------------2016.4.3許魏洲在微博做出」情懷「「致敬」的說明。--------------

事情經過參考新浪娛樂的博文:許魏洲回應自作曲被指抄襲:是致敬是情懷


說實話,很憤怒。粉絲紛紛誇他站出來說話有擔當,請問他擔當了?給oor付了版權費?還是把taka標進了作詞者中?

這條微博實際上只安撫到了他自己的粉絲而已。


一句輕飄飄的致敬,沒有撤回下架此歌,沒有說明以後的做法,沒有對OOR正式地道歉。
沒有任何實際上改正錯誤的行動和意識。
請許魏洲的粉絲動腦子想想,抄襲事件八天以來,僅僅兩行字,究竟能挽回什麼?


我們希望許先生及其公司,不要再進行商用獲利,立刻下架這首歌所有官方音源,並不要收錄在你即將發行的專輯中。

【七】一些以往關於歌詞抄襲的案例供參考。

歌詞抄襲的案例實在是不多。以下事例都是得到了協商解決、或者有法院判定結果的,很多粉絲喜歡舉一些爭議很大卻沒有後話的例子,毫無說服力。


1.譚維維「致敬」歌詞抄襲事件譚維維就歌詞涉抄襲紛爭向原作者致歉

譚維維一肩擔起所有責任,既未隱瞞迴避欲蓋彌彰,也未責怪團隊工作的疏忽。

譚維維其實也沒有直接承認抄襲,一開始她也說是「致敬」,把抄襲事件解釋為「誤解」,不過他們的解決方法很可取:公司發布了道歉信,並在作詞處加上了陳忠實和路樹軍的署名最終獲得原作者原諒


2.防彈少年團歌詞抄襲 防彈少年團Rap Monster承認抄襲歌詞

這還只是抄了別人的一條推特……然而作詞者給出了回應而不是選擇無視,我覺得很值得敬佩。

承認抄襲歌詞之外,歌手表示會向原作者親自道歉。


3.歌手平浩二《溫暖》的歌詞被指抄襲與Mr.Children的經典曲目《想擁抱你》男歌手平浩二涉嫌抄襲 向購買唱片者退款

因涉嫌抄襲,在日本音樂著作權協會認證前,官方就停止出售唱片,已售出商品召回,並給購買唱片者退款


4.指人兒樂隊抄襲 如何看待指人兒樂隊新專輯名涉嫌抄襲SPYAIR樂隊現狀毀滅歌詞? - 抄襲

指人兒專輯名《願維持少年的姿態燃燒殆盡》被指出盜用Spyair樂隊《現狀毀滅》中的一句核心歌詞「願維持純白的姿態燃燒殆盡」。翻譯後的歌詞也是受著作權法保護的。

知乎這個問題的回答參考價值其實不大,不用細看。只是參考一下處理方式:SA粉希望指人兒樂隊修改專輯名,指人兒樂隊最終是直接撤銷了專輯的發行


5.何潔歌詞剽竊 何潔新專輯主打歌歌詞剽竊 賠償原詞作者1萬元

歌名一樣、部分副歌的詞語相似。

這是比較少見的打官司成功了的案例。


6:方大同未經授權使用他人副歌詞曲 方大同公司回應抄襲說:沒授權不亂用別人歌

李春波指責方大同的新作《小方》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使用了他創作的《小芳》。李春波強調,自己的版權被侵犯了20多年,這次他不再妥協。方大同經紀公司也已請版權公司著手處理。劇組出品代表方也發出致歉聲明,表示將嚴肅追查,妥善處理。

其實李春波在這個事情上,更看重的還是對方的態度,這才是處理問題的關鍵,一個人犯了錯誤,如果不知道內疚、歉疚、悔改,甚至推卸,我覺得這是錯上加錯。

我覺得新聞中這段話說的很好。這也是oorer在許魏洲回應後反而更加憤怒的原因。給出極其不正式的回應,沒有誠意的道歉,一句致敬並不是推脫責任的借口,沒有看到任何悔改的的行動。


有人說,「誠意」是一個因人而異、見仁見智的東西。的確如此。所以我列出這些例子的用意之一也是想說任何一個真心想道歉改正的人,都不會只會在微博上發兩行字了事。

什麼叫做有誠意的做法,許魏洲可以參考一下。

然而,除了我舉出的案例之外,在中國更多抄襲事件的結果是不了了之的。

近幾年有關歌曲抄襲的報道舉不勝舉,儘管很多事件已經訴諸法律,但大多都是以原告敗訴而不了了之。而取證困難是大多數原告面臨的共同問題。

我也覺得這種現象很悲哀。


我並不覺得覺得因為法律漏洞、不受法律懲戒的人,就可以不受道德上的譴責我們從未想打著道德的旗號污衊、詆毀許魏洲,沒有精力也不屑於去做,我們只是希望這件事情得到解決,維護OOR的權益。

【八在許魏洲正面回應此事之前、以及oor官方發話之前,洲粉要求oorer噤聲,我認為是一個很不可理喻的要求。

要是沒人站出來說話,抄襲只會被雲淡風輕地帶過。

我想說,世上有無數抄襲事件,根本無法聯繫到原主。oor肯定是不認識許魏洲的,也不會知道他們的歌詞被這樣一個小歌手抄襲了。

要聯繫到日本官方,並讓他們表態,本身就是一件比較困難的事情。

只是oorer中有人願意為此去努力,去嘗試。


即便是有不告不受理的說法,但抄襲了歌詞,這是事實,不管日本官方是否願意花精力去起訴一個中國小歌手,我們都應該抵制這種現象。

而且,日本的版權意識和中國相差太大,有洲粉猜測「oor會支持許魏洲」實在令人啼笑皆非。


要說的話,事實是由於取證困難、維權成本、信息通達度、甚至人情世故等因素造成抄襲者不能得到警告和懲戒,這世上還存在著無數的抄襲、侵權現象。我們無法保護每一個受害人,正義心和道德感也沒有強烈至此。至少我們想保護自己喜歡的oor,想保護taka和member們自己創作的東西。


而且許魏洲及其公司團隊目前沒有一點改正的舉措。自己做錯了事情,還不許別人說,這不是強人所難嗎?

他若是改,我至少會敬他坦坦蕩蕩是個男人。不改,這必將是他歌手生涯中永遠存在的污點。


最後獻上一句taka寫的歌詞,共勉。

We"ll fight fight till there"s nothing left to say

Whatever it takes

我們將戰鬥到別人無話可說

不論付出什麼代價


PS:題外話,回復有一些求安利的。

其實我到現在也沒心情、也不想安利你們,但這是之前寫好的,還是發上來吧,不看的人可以關掉了。

我個人覺得oor當然要從live聽起。我飯上oor之前,聽他們的歌其實也有很久了,一直覺得很棒但也僅止步於平時聽聽音樂,但看了他們的live過後才是徹底掉進這個大坑…
安利live列表:
①【2010年 THIS IS MY BUDOKAN 武道館 tour live】av1329140
公認的超燃超棒的一場live,出道四年的oor的live已經做得很成熟了。
②【2012年 殘響tour live 橫濱】av1881974
在yokohama開的live都很棒啊…oor神曲三連發出處,《カゲロウ(蜉蝣)》暗戀、《wherever you are》表白結婚、《エトセトラ》分手。要說神曲五連發的話就加上後面兩首《カラス(烏鴉)》憎恨(慢板抒情版超棒)、《Pierce》結局(taka彈鋼琴美哭)。
③【2014年 橫濱體育館MLF live】av2386205
我個人最最喜歡!全程燃爆了的一場live!開場曲就高燃的《answer is near》是我的入坑曲。其中有兩首《意欲滿滿的青年團》和翻唱《a thousand miles》不插電版本溫柔哭!青年團是我最愛的曲之一。(這場也是貴貴最美的一場

b站av號已奉上,都是高清帶字幕。 能看完的話,不用我安利你也會開始慢慢找他們其他的live看了,世間碎紙機、人生×君、35xxxv、各種不插電現場等等live都很棒。

------------------------以上編輯於2014-4-14。以下為2016-5-11更新------------------------------


當初不少許魏洲的粉絲給我說,他們也希望許魏洲能下架這首歌曲,不要收錄在專輯裡。

事實是專輯照常發行了,這首歌依舊在。

當初流著淚說相信許魏洲會改正的粉絲,被自家的人打臉。

現在也不少你們飯圈大大洗腦成功,搞得當初一些三觀正的粉絲現在也嚷嚷著根本就沒有抄襲。

學生時代寫的歌就不是抄襲?學生去抄襲套用偶像的歌詞你們覺得就是合理的?

不看主觀意願,看客觀事實。

不管他初心如何,現在發表出來商用就是不對的。

抄襲,不是他一句「致敬」能抵賴過去的,這幾句歌詞他不配用。

有錯不改,失望透頂。

我只希望許魏洲日後不要在任何場合提及他是oor的粉絲。為之羞恥。


最後更新:高票答案已修改,我懶得繼續修改整理答案了。底下的整個答案分三部分:1、脾氣不好地指責對方,2、比較溫和理智地講講自己的看法,3、開始生氣要去SIBI了。
開始我以為大家只是講講道理,列列證據啥的,然後按照議論文的格式得出自己認為許魏洲抄襲/沒抄襲的結論。畢竟知乎一向是個答主「裝逼如風,常伴吾身」的平台嘛,好吧那我也講講,語氣還是蠻溫和的,有問題大家討論。後來發現民那桑答題的畫風和我想得不太一樣,整容慣犯前科道德那啥的…啥用詞都用上了還諷刺得特別六,還說自己客觀-_-#作為一個平時微博都不太給許魏洲打榜評論轉發就偶爾存存圖還時常吐槽他的歌寫得真尷尬、微信聊天常用他的搞笑表情包的偽真愛粉,我感覺心很累,就事論事這麼簡單難道做不到?好吧後來我想太多,不僅如此,大家的理解力也有一定的差距。一怒之下跑去進行了人生的第一次辯論(SIBI),然後呢,額,我自身戰鬥力不太強,一邊噴人一邊還得給被嗆到的敵方辯手解釋一下我方前鋒說了他們什麼,好忙的。
許魏洲的「理智粉」肯定不少,招黑水平也不可小覷。類似於「我洲這麼努力你們怎麼好意思說他抄襲」「不是許魏洲我還不認識OOR呢」這種言論微博上一定不少。對方呢,當然也有神邏輯,類似於「我聽起來像就是抄襲」「抄襲就是抄襲」「洗地的都是NC粉」,港真,這些話我看起來都怕怕的。忍住不要人身攻擊真的那麼難嗎?(裡面肯定還有黑子混進去)另外,我認識的一個姐姐是隱藏的OORER,昨天在朋友圈推了首歌名我不認識的OOR歌,她告訴我說國內的一些過分「理智」的OORER連人家TAKA的弟弟組了樂隊(沒說錯吧?)都要去撕,我才意識到天下「理智粉」是一家,大家誰都別說誰了。
有部分人提到了大風刮過的事情,我感覺相差得比較大。大風的事情用法律不一定不能解決,大風自己放棄了,我也很氣憤。唐七主觀上就沒許魏洲這麼小乖乖,當然我沒辦法改變你們的想法。
如果出聲維護自己偶像就是腦殘粉,那這次我就當腦殘粉好了。我不能忍受你們對他無限度的抹黑,我不希望他承受這份網路暴力。
【許魏洲的團隊做事不嚴謹,這件事情他確實做得不好,我不給他洗白,也不給他背鍋,底下我一再申明是我的主觀觀點,不具備法律意義,僅供參考,找撕不約。】請各位等OOR或者相關的官方聲明吧。許魏洲的專輯發行時間又延遲了,我也不知道他公司要怎麼處理,感覺他一直被公司放養,不然也不會出這件事,很多本該公司乾的事還得靠粉絲團體(阿西吧),處理方式或許也不會讓關注這件事的OORER和我這個偽真愛粉滿意,糟心,各位OORER見諒了。
我表達能力不強,如有不當之處,也請各位見諒了。
——————————————————————————————

你們列事實說許魏洲抄襲不對,我們尊重你們的意見,不會找你們撕逼。
你們在他這麼快就做出道歉之後,誹謗他多次抄襲,慣犯,道德有問題,完全忽視他的主觀意見,在事情未塵埃落定時就下定論,EXM?
原高票答案開篇即暗示許魏洲整容。整篇文章都是建立在許魏洲道德有問題的基礎上才進行展開,其真實性客觀性可想而知。
你們說面對抄襲者,站得再低也是在道德的制高點。
我們也可以說,面對誹謗者,我們指責你們理直氣壯。
不要隨便說人家腦殘粉,說出這句話的時候,你真的確定自己不是腦殘粉么?

說許魏洲先生慣犯、道德卑劣、有前科的各位,"我見青山多嫵媚,料青山見我應如是",你們眼之所見陰暗無比,無故抹黑傷害他人名譽,可見你們心之險惡。
狗咬人人不能咬狗。繼續撕逼無意義,上面那個回答勢必會誤導不少OORER。
我心疼許魏洲,但是也無可奈何。這件事情要結束也遠不止下架歌曲那麼簡單。但是許魏洲不會因為你們的謾罵污衊停下他前進的腳步。時間長了,真心總能被看到。他現在只是十八線網紅,不勞您費心過路一罵了。
另外,胡亂道歉的洲粉,麻煩你們看清楚點再道歉,洲洲是個鐵骨錚錚的男子漢不是個弱弱的妹子,有事他自己會承擔,你們道歉也沒什麼用,你們別給他背不該背的鍋。
【許魏洲先生道歉,是因為他本應該在發新歌之前就表明好。他的主觀意願並非抄襲。至於最終的判斷協商,等OOR或者相關的官方聲明。我在這裡不背鍋,不甩鍋。】
黑子們,爸爸愛你。願你們所守護的偶像也像許魏洲現在一樣遭受各種謾罵污衊,哦對了,不太可能,人不紅連個黑他的人都沒有吧。
【不好意思我挺喜歡刪評論的。畢竟講道理是一回事,死賴皮是另外一回事。自己念念「抄襲就是抄襲」這句話,是講道理還是死賴皮?如果什麼事吵架能吵贏還需要法律幹什麼?很可惜這個簡單的問題那麼多人都不明白呢。說人家抄襲都不會帶上涉嫌兩個字。人法院判罪都還說個涉嫌呢,一個個以為自己是法官了。還有什麼叫客觀什麼叫主觀麻煩搞清楚再說話好嗎。至於說許魏洲打著致敬的旗號來粉飾抄襲,你們就這麼認為吧,我這不是在上面都說了嗎,事件未塵埃落定,青山啥的,自己不會看還來爭…沒錯我就是這麼凶。講道理講不過撕逼看不懂,我給你們理解力101分,多一分不怕你們驕傲。睜大眼睛看清楚了,我這個答案講道理時可沒偏袒許魏洲先生,找撕逼麻煩去上面那個客觀性特彆強的答案哦,謝謝了。當然指出我論據有問題是可以討論的。】

第一次在一個社交網站說話語氣這麼沖,大家見笑了。


周杰倫和李榮浩也是我非常非常非常喜歡的歌手,說旋律部分時我手心手背都是肉,沒有偏袒許魏洲的動機。當然那也只是我的觀點,不具備法律效應,說不算實錘也說得過去。這篇答案越來越長,我一直申明我的立場和觀點不那麼客觀鐵定,因為我有自知之明。你們既然喜歡裝專業人士,說自己客觀,那當然隨你們喜歡。
你們的OOR很好,其他偶像也很好,我不關心,也沒太大興趣了解。底下現在還有個答案說我第一天把OOR打成ONE"N ROCK呢。
我也不認為許魏洲比起他們水平低。他的才華我也懶得安利,免得招黑。許魏洲先生如圖綢緞包裹著鋼鐵,柔中帶剛,今日他或許勢單力薄無人保護,但是總有一天會強大到你們再也無法傷害他。他進入娛樂圈也是一個意外,我不求他紅,只希望他身體健康生活快樂,對於一個有家世有才華的人來說,人家鑽破頭想進的娛樂圈只是他人生道路的一個選擇罷了。

我認為許魏洲很好,不管怎麼樣,他是一個我會為他驕傲,為他自豪的偶像,他也是我希望守護的弟弟。
「故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行拂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這段話送給許魏洲迪迪。

許魏洲,許你魏來,風雨同洲。陪伴是最長情的告白。

本答主有時間就在,沒時間或者看著你撒得可愛,就不了你,就是這麼任性。


本答主舉報成功了大概有六七條了,當然我也被舉報了一條說別人考不上別BB的,還有基友沒控制住說了人家LOWB,不管怎麼樣,老子爽過就夠了。並且如果您有幸看到那幾條,說不定您會覺得我們說得溫柔了點呢。有的人就是找撕,還語文特別好(呵呵),真的可怕。能不能先掂量掂量自己的戰鬥力?別讓人覺得您其實是黑粉好嗎?

——————————————————————————————————先說觀點:旋律部分不算抄襲。

【比較起來,《塵埃》與《李白》有一句音調相似,節奏換了;《慢慢走》前奏有幾個音符相似;主旋律和風格相差還是很大的。《慢慢走》和借口的副歌部分有一句的一半相似,歌詞那一句都用了個「不懂」】

下面列實錘:

1、說抄襲的朋友們請哼一下這兩句歌詞,像不像?

「老人不圖兒女回家做多大貢獻啊」(《常回家看看》)和「家裡盤著兩條龍是長江與黃河」(《大中國》)
你們一定都聽過這兩首歌。【此點來源於微博網友】

2、說起來,陳亦迅老師的《K歌之王》的前奏是《約定》的前奏,間奏與《再見二丁目》相同的。

3、BIGBANG的《LOSER》前面那句「LOSER,膽小鬼」和「門前大橋下(游過一群鴨)」一毛一樣,這是否算抄襲?

作為業餘聽眾,我認為音樂小段旋律,也就是一句左右的重合,是正常的。對於這點學過吉他的人應該感觸更深。重點在於整首歌的風格和節奏是否也非常相似,如果整首曲子的主旋律是很像的,那判定為抄襲是可以的。在這裡我們可以明顯感覺到許魏洲的兩首歌不存在主旋律很類似的問題。

【歌詞部分】
許魏洲既然敢告訴大家他喜歡的是ONE OK ROCK樂隊,相信他就不會蠢到大張旗鼓去抄這個樂隊,畢竟他自己一定知道告訴他大家喜歡這個樂隊,粉絲必然會去聽。大家都知道,他的雙商還是在線的。
我去看了一下歌詞部分,有兩句是很像的。但是簡單界定為抄襲似乎也過了,有點說不上抄襲,因為整體風格和旋律還是與ONE OK ROCK的曲子相差很大,雖然洲洲那首英文歌也有點小搖滾。作為粉絲來評價,他目前的創作水平不算特別高,這幾首歌只能算是起步,但是因為洲洲現在人氣高,所以順著就出唱片了,實際上這張專輯還是很生澀的。

【這麼說似乎有點偏袒洲洲,不過也是這個理:當年我們小時候寫作文還得化用好詞好句呢。】

許魏洲的首張專輯有很多地方需要改進,作為一個聽眾來說感覺除了《塵埃》以外的歌曲都太不成熟,像那首英文歌,是很久之前寫的了,和作業初稿一樣的。他的創作的意願值得肯定,希望他下一張專輯能有質的突破。

希望說許魏洲迪迪抄襲的朋友拿出確實的證據,不要抹黑他。也希望洲洲之後在這方面警醒一點,不要再跳坑了。

作為粉絲,在這裡謝謝大家對許魏洲的關注與鞭策。
——————————————————————————————————
再次說明答主為業餘,非法學專業,因此歌詞部分我沒辦法以我的法律知識來給出意見,是比較主觀的觀點。洲洲寫那首英文歌時,只有19歲,目的是自娛自樂,現在他也才21歲,他大概也沒想到自己有一天會把這首歌發行出來。誰知道拍一部網劇就能紅起來?還能順便發專輯?如今發出來了,如果牽涉到抄襲的問題,不得不說洲洲和他的公司實在沒有注意到這方面的問題。所以對於某些人直接說洲洲的道德人品,是不是有點過分?我希望大家就事論事,不要隨意人身攻擊。
另外,我認為,這件事情洲洲的公司和日本樂隊的公司應該是不會給出回應的。畢竟在國內的環境下,他如今也只是十八線小明星,給出回應的話,不論結果如何都無異於招事,引起兩方粉絲不滿。雖然這種事情按理說應該發聲明,但是許魏洲從出道起就一直被黑被打壓,自顧不暇,就算他個人希望做出回應,經紀公司等利益相關體應該也不會讓他這麼做的。

「慣犯」這個詞的詞性,只有小學生才會覺得是中性詞。你OORER不希望自己的偶像受侵害,我們作為許魏洲的粉絲也不希望你們攻擊他,有錯可以說,大家討論,但是希望你們對他有基本的尊重。你可以說你認為那首英文歌抄襲,其他的歌曲不管放在哪個國家來評判,說旋律抄襲都是不成立。但是你們動不動就說他是慣犯,甚至道德敗壞,這種行為,難道不是誹謗?

大家的偶像在中國都是小眾的,說得不好聽點,大家現在在中國都是十八線,你們不要總是我OORER高貴你許魏洲粉絲LOW逼的態度。這種用詞也是我在知乎最過分的一次了。
整篇回答,論理,我沒有袒護洲洲,論情,我是粉絲,自然有我的主觀意見。我尊重你們的觀點,也麻煩你們要學會對別人以及別人的觀點有基本的尊重。
洲洲道歉了,真的實誠。我忍不住了,取匿噴撒比。
這個問題的某些回答讓我對知乎的用戶水平產生了一些懷疑。語文水平和理解力表達力不在同一個水平上撕逼都撕不對點。拐彎抹角地諷刺了一套結果對方反應不過來,好無奈。
洲洲的回應表現出他的誠意和態度,值得肯定,但是其實也在給事件擴大影響,得不償失。作為他的粉絲只能說欽佩他的勇氣。其實他回應了也不會真的讓事件平息,該黑他的還是在黑,哪怕他真的把新歌下架了,情況也不會比現在好多少的。上面那個高票答案上綱上線,大家都能看到。
聽個歌能聽出優越感的,你們真的值得反思一下了。對別人保持尊重,對不知道的東西保持敬畏,對不理解的東西保持自己的態度並進行思考,真的值得你們好好學習一下。另外,我終於認識到,語文水平真的很重要。

最後附圖。


這裡是一隻OORer。
關於xwz事件,其他答案都已經說的很清楚了,解析也很詳細。
這次並不是針對xwz這個人,而是針對xwz在微博上說的「致敬」以及一些可怕的招黑腦殘粉還有xwz的公司處理事情的做法。
可怕的是一些人對於版權意識的淡薄,說出「不就是抄襲么」這樣的話。
說實在的xwz作為一個成年人,粉絲就別再說什麼只是個大三的男孩了,我OOR的Taka像他這麼大的時候也不會這樣用別人的勞動成果。
那些說「OORer粉絲沒素質,真是什麼樣的偶像出什麼樣的粉絲」,哎,別忘了你們家xwz也是OORer啊,他還「原創」了一首歌「致敬」OOR,你們這不是啪啪啪打臉么。
我很高興xwz是OORer,但是我很難過xwz用的是這樣子的方式,用了偶像的歌詞還有曲調去「致敬」,而且還發布了出專輯拿來賺粉絲的錢。口口聲聲說自己是OORer但是有沒有想過Taka知道xwz的歌用了他樂隊的歌詞和曲調還發了專輯,而且xwz還是他的粉絲的時候心裏面什麼感覺(可能Taka不會知道吧)。
OOR不是什麼小眾樂隊,他們在世界各地都開過演唱會並且座無虛席,而且現在已經往歐美髮展。很多人說xwz是十八線十八線,很多人都是從十八線做起來的啊,包括我們的OOR在結成的時候也並不起眼而且還有人黑。我們尊重每一個有夢想的人但是我們不希望那些人是通過「借鑒」別人的作品來做自己的墊腳石的。
我沒有想到有一天會聽到我家OOR被別人抄的消息,而且有一首還是我的入坑曲,OORer都知道&對於我們,對於Taka的意義,於是每次我們刷live的時候聽到這首曲子都能被觸動。
想必xwz的粉絲也不希望以後別人提到xwz的時候都說「哦,就是那個抄襲還不承認的人啊」
事情是可以挽回的,下架歌曲,給OORer一個合理的解釋。xwz可以寫「致敬」OOR的歌,我們不反對,但是別貼上「原創」的標籤,太刺眼。
xwz的路還很長,還需努力,別一下子毀在這件事上了。
有些事情,一步做錯了以後都不太容易被別人原諒(笑),不過還是祝xwz一切安好。
對於偽裝成OORer的黑子,我只想說,這鍋我們OORer不背↓

以上

?+:;;;;:+?+:;;;;:+?+:;;;;:+?+:;;;;:+?+:;;;

???(●˙?˙●)???啊,還有OOR賽高。


推薦閱讀:

「腦殘粉」是什麼意思?怎樣才能稱得上是合格的「腦殘粉」?
如何在知乎上面快速積累關注人數?
如何評價鄭爽粉絲?
為什麼很多人為手機、系統、軟體爭吵?

TAG:音樂 | 抄襲 | 粉絲Fans | 作曲 | 許魏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