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竹書紀年》史學地位?


我來反對高票答案啦~~
其實是我的大神弟弟強烈要求反對的。大神的研究領域是古文字與上古史,幾天前我給他看這個問題下面的答案,他覺得應該替古人說幾句公道話。誰知文章一寫就好幾天啊摔(╯°□°)╯︵ ┻━┻但是看過文章後就明白大神不是蓋的了┬─┬ ノ( ゜-゜ノ)

不知道這個問題下面有幾個人有仔細研究過《竹書紀年》。 @天瀧叔燏 的答案,如果是愛好者,這樣的回答是不負責任。如果本身是學界的研究者,那這就是治學不嚴,是嚴重的學風問題。

考慮到知友的平均水平(不是貶義),大神已經寫得很不論文范兒了,但是我看了還是覺得不夠通俗。所以在貼出文章之前,我簡單補充一些背景知識,並且概括一下文章,幫助大家理解。

汲冢竹書的出土和亡佚
《汲冢竹書》是出土文獻,和現在的出土文獻不同的是,它是西晉的時候古人盜墓發現的竹簡。一開始盜墓賊不知道這是啥,就拿來當火把。好在發現及時,事情傳到晉武帝,晉武帝派了最好的人來整理這些竹簡。這批竹簡保羅萬象,《竹書紀年》是其中記錄歷史的。
這本書極其牛逼,看了都說好。於是很多晉漢時期的人寫書的時候都參考了《汲冢竹書》,例如司馬貞的《史記索隱》、十三經里的《左傳正義》、酈道元注《水經》、郭璞注《山海經》等等。
可惜後來這本好不容易搶救性發掘出來的書毀了,連根毛都沒剩下。
汲冢竹書的重生
最先將把引用了《竹書紀年》的句子從茫茫書海中一句一句摘出來,輯成一書的是朱右曾,寫成了《汲冢紀年存真》,並且高度讚揚了《汲冢紀年》的價值。
到了王國維看到《汲冢紀年存真》,也感覺朱哥確實相當的高能,書相當的有價值,於是又在朱哥的基礎上寫了《古本竹書紀年輯校》。
文章綱要如下:
共伯和干王位
這個例子證明,《竹書紀年》是和《史記》互相印證的,而且《史記》還寫錯了。
二王並立
這個例子證明,《竹書紀年》記錄了正史都沒有記載的重要事件,而且後來被《清華簡》證明是正確的。
長城之戰
這個例子證明,即使沒有《清華簡》,《竹書紀年》的記載也可以通過其他出土文物得到印證,是真實可信的。
駁斥『增加證據而非增加事件』
@天瀧叔燏 說《竹書紀年》是『增加證據而非增加事件』,這是扯淡。駁斥理由在上面。
論述《竹書紀年》和《史記》做對比是錯誤的
@天瀧叔燏 拿《竹書紀年》和《史記》比較是錯誤的。《竹書紀年》是出土文獻,《史記》是傳世文獻,怎麼比?《史記》好比珠穆朗瑪,如果所有的歷史文獻都去和《史記》比,那全都是中游下遊了,那還評價個鳥啊?我們是怎麼對待現代的出土文獻,就應該怎麼對待古代的出土文獻。

所以知友們,不要看到大堆的引用就覺得正確答案非它莫屬了,尤其是這類學術問題,非得看論據是否充分,論證是否嚴密不可。我藉此也想提醒答學術題的諸位,如果沒有把握還是不要隨便發表看法,儘管並不是每個人都會像我弟那麼認真,我還是希望知乎的學術水平能再高點。

下面請欣賞大神的獨到犀利的原文。


十分感謝所有能夠耐心讀完本答案的知友!


再改前言:
我思前想後,兼與幾位好友 @李超字子越、 @金翼霄@妘有魚 討論。的確,我的原答案有不對的地方,需要再改予以說明。

正文:
關於@Akim Wu所請的那位先生的文章中,有一條,即「二王在位」,的確在這一點上,依據我的一個對待文獻資料的態度,我也將其定為「只是增加證據,並不是增加事件」。
我承認,依照主流觀點,這個講法是不對,這一點上,的確,我的論述嫌於武斷,是我的錯誤,有不對之處。還望這一點上多多取信於那位先生的文章。
分析為何會出現這個現象的原因之一,我要向諸位關注此問題的知友說明的是,這個涉及了對於古典文獻資料的一個學術熱點問題「信古」還是「疑古」(也正是 @Akim Wu 所請的那位先生的結尾處拋出的問題。)這一點上,學術界都沒有形成共識,所以我也不會和諸位知友討論這個問題,我儘可能的表述的我的意思,正確與否,每人自有心中道理,予每人評判即可。

一、為什麼我認為是增加證據非增加事件

首先,《古本竹書紀年》有一個事實佚散了,而後經歷朱右曾、王國維、范祥雍等諸位先生的嘔心瀝血,有一個輯佚本的《古本竹書紀年》。這一點上,是學界所確認的不二事實。

其次,今本《古本竹書紀年》有一個問題:

古本竹書紀年的原本佚失了,現在只有幾個輯佚本存著。而輯佚大多數是從其他古書的引文引證引注中搜羅出來的,既然是引文引證引注,必然是有著二次加工的,如何確保這些引文引證引注是沒有經過修改節省增加的,或換言之,如何確保這些引文引證引注沒有被引用者加工過呢?

這一點上,今天誰也不敢下定論:「引文就是原書內容」。

我在原答案里強調:

科學的態度是審慎的參考今天看到的輯佚本的內容,不可全信。

所謂的「不可全信」,是我在處理朱右曾羅列的十六處功勞時不敢爽快地同意他觀點的原因,並因此,我下了「增加證據而非增加事件」這樣的按語。
確立一個歷史事件的正確與否,是從清華簡(用那位先生的例子)告訴我這樣之後,我才敢信今天能看到的《古本竹書紀年》。質言之,我的論述,乃是以今天出土的 甲骨、金石、鐘鼎、竹簡這些出土文獻資料為中心,繼之以證明《古本竹書紀年》之確為可信之處,
因此,在這一認知下,哪個文獻資料在中心,哪個文獻資料就是增加了事件,采之以證明者,則是輔助,則是增加了證據(1)。
那麼,有這麼一個問題,這個證明是否可以逆向推導(即換位,以《古本竹書紀年》為中心,清華簡為輔助),這個也跟後者(在(1)號邏輯中,居於後者的證明資料)的一個真偽狀態有關係。
我們假設,討論的是《清華簡》和《史記》,那麼這個過程是相互可以逆推的,為什麼?《清華簡》和《史記》都是真本、原本文獻。
但是,在討論《清華簡》和《古本竹書紀年》的時候,這個過程不可逆推,為什麼?今本《古本竹書紀年》誰能夠保證是真本(就是不準從墓里盜出來的那本)?這是其一。其二,即使是真本(就是不準從墓里盜出來的那本),誰能證明這個就是原本?《古本竹書紀年》是一個輯佚本,輯佚本距離原本,這種差距,稍微有一點文獻學常識的人應該不會不懂。不解決這兩個問題,尤其是後者,這個互推的推導,這膽量,我沒有。

這是我要向諸位知友再次說明的一點。

二、那位先生論述的疑惑之處

另外,關於那位先生所提出的論據,別的不說,至少我有兩點很有疑惑

「在史還未定型的先秦兩漢,怎麼會有"史學"呢」?更遑論「史學地位」」

此語我不能理解。
還有一點是:

史記的「史學地位」和「史書編撰中的歷史地位」

至少我認為,後者應該是隸屬於前者的吧?

我在查到了這些資料:

中西方對史學的認識所經歷的過程基本相同。中國古代的「史學」概念亦從對「史」的認識發展而來,或者說它最初也包含在「史」中。據瞿林東先生的研究,中國古代「史」的含義經歷了史官、史書、史事、史學的發展過程。

古代時期
史學形成概況:歷史學最早產生於春秋戰國,孔子就已經開始歷史學教育,創作《春秋》著作。到漢朝司馬遷父子建立更加完善的歷史學體系和創作形式,歷史學已經開始成為官方研究重點。東漢的班固就是在專門保存書籍的蘭台(御史台)修史,開始官方對史學的控制,禁止私人修史。[3] 隨著封建民主制度發展,到晉朝不僅設立官方專業的著作省,也有了專門負責著作、修史的高級官員,同時允許民間修史。官史和私史並存,體現官方立場和人民立場的史學觀也逐漸形成。後世通常把官方和民間都認可的相對客觀、準確的歷史著作作為正史,代表官方史學。[4]
史學名詞可能始出於東晉十六國時期的後趙石勒稱王之年——東晉太興二年(公元319年)。在當時和其後一個半世紀間,並未對它的內涵作出明確的解說。但是,史學擺脫對經學的依附地位,並與傳統的經、律兩學鼎足而立,成為官學中一個完全獨立的部門,這在中國古代史學發展上還是極具重要意義的。後來它有了編纂學、文獻學的內容;至清代乾嘉時期,人們又賦予了史學以歷史敘述技巧和歷史認識方法等內容。[5]
要而言之,在中國古代,人們對史學概念的解說所達到的最高認識水平是:史學是一門關於如何認識、敘述或編纂過去的事件的專門性、技藝性的學問。這種認識與西方近代歷史學家「歷史學是藝術」的界說有異曲同工之妙。在中國古代史學發展史上,作為人類過往社會客觀存在的「歷史」與作為一種專門性學問的人們對它進行認識、描述的活動及其結果的「史學」,最後實現了初步的分離。這是古代歷史學家經過數千年探索的結果,亦是他們在史學認識上的最大成就之一。

近代以來
正因「史學」從「史」的硬殼中脫胎而來,所以,儘管在當代歷史學家看來,「歷史」與「史學」是兩個內涵和本質均不相同的概念,對於它們各自是什麼的回答分屬於不同的本體論範疇,但是當人們定義它們時,它們就像是一個雙面怪——兩者交互使用、互相糾結在一起。正如「易」因背出分訓、並行分訓和同時合訓而「一名而含三義」——「所謂易(簡易)也,變易也,不易也」,[6]——「史」因一字多意同時合用亦總有二義,這種情況在近代依然頑固地維持著。
因此,近人對史學的定義,並不比古人高明多少,亦往往不能徹底分割克麗歐女神的雙面性。當定義「史者何」或「歷史何謂」的時候,實際上不是在確定「歷史」的定義,而是在確定「史學」的定義;有時則同時合訓而兼具兩義。如果從歷史本體論角度來分析,難免會把他們的定義當做是從觀念形態上來界說「歷史」概念,從而得出他們的歷史觀本質上屬於唯心主義歷史觀的結論。如果從他們解說的實際內容和文本的整體語境來分析,則不難看出,他們正是從狹義上確定了史學的內涵。例如,近代國學大師、「新史學」革命首倡者梁啟超,在《中國歷史研究法》一書中,就開宗明義地寫道:「史者何?記述人類社會賡續活動之體相,校其總成績,求得其因果關係,以為現代一般人活動之資鑒者也。」[7] 這裡的「史」,很明顯是指「史學」;而且,《中國歷史研究法》一書所闡述的內容,亦是如何研究歷史的方法問題,而不是論述歷史是什麼的問題。當然,多數史家則採用傳統的同時合訓的方法。例如,杜維運說:「一般來講,所謂歷史,不外是以往實際發生的事件(簡言之為往事),或者是以往實際發生的事件的記錄(往事的記錄)」。[8]
歧義詮釋:
「活動」說
瞿林東先生在《中國史學史綱》一書中說:「關於人類社會歷史的認識、記載與撰述的綜合活動,這便是史學」。[9] 瞿先生的定義,與他這本書的內容是相適應的。因為史學在中國古代,主要是以附屬於政治活動的一種文化積累活動的形式存在的,史官和史館制度充分證明了這一點。史學雖然在東晉十六國時期開始成為一門專門的學問,中國古代史學發展過程中雖然亦不乏私人撰史行為,但兼具文化活動和政治活動而主要作為政治活動的一種表現形式的「綜合活動」特性,並沒有改變。
「學問」說
吳澤先生在其主編的《史學概論》一書「緒論」中,給史學確定的定義是:「史學是研究人類社會的發展過程及其規律的學問」。[10]
「半科學,半藝術」說
這種說法的由來比較複雜。歷史學究竟是一門科學還是一門藝術,或是兩者兼而有之,在西方史學史上,這一爭論可以追溯到公元2世紀古羅馬帝國。第一個對這個問題進行辨析的,是當時的修辭學家、諷刺散文作家希臘裔羅馬人盧基阿努斯(Loucianos,約120—180年左右。一說約125—192年。舊譯琉善,現又據英譯Lucian而譯盧奇安)。盧基阿努斯以傳統對話體寫過約80篇雜論,內容涉及文學藝術、哲學、修辭學、宗教等命題,其中有一篇史學評論專論《論撰史》,「可以定位為西方史學史上第一篇史學理論專論」。[11-12]

  • 5.瞿林東著 《中國史學史綱》,2-12頁,北京,北京出版社,1999。
  • 6.錢鍾書著 《管錐編》第一冊,第2版,1-6頁,北京:中華書局,1986。
  • 7.梁啟超 《中國歷史研究法》,1頁,民國學術經典文庫本,北京,東方出版社,1996。
  • 8.杜維運 《史學方法論》,21頁,台灣,1981。轉引自李振宏:《歷史學的理論與方法》,11頁。
  • 9.瞿林東 《中國史學史綱》,1頁。
  • 10.吳澤 《史學概論》,「緒論」,1頁,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85。
  • 11.郭小凌 《古典西方史學中的客觀主義原則與史家個人的實踐》,《史學理論研究》1996年第1期,第121-129頁。
  • 12.歷史學學科性質問題論略 .中國文明網[引用日期2013-09-7
  • 以上引用全文摘自百度百科歷史學歷史學_百度百科

因此,恕在下孤陋寡聞,不知道那位先生口中論述的史學到底是哪一種史學,希望那位先生,或者是明白那位先生所指的史學的知友們不吝賜教!

==============================================================(二稿答案以下)
修改前言:
我大概以為諸君能夠好好的把下面的所有答案給看完,所有答案裡頭有這個答案:

史記的史學地位在下就不在這裡贅述了。我也大致同意 @Akim Wu請到那位先生的評價

「都與史記比較,請問那些不是中流呢?」

我之所以用這句話(見原文文末):

汲冢紀年(古本竹書紀年)之史學地位,居於中流,與史記相比,是比不過的。

我之所以要置《竹書紀年》為中流,是我已把上流許給了《史記》。為什麼許給「史記」?相信那位先生看了我這個開頭,能夠理解了吧!
這句話原是對上述那個匿名答案所駁斥。不過似乎是我文筆問題,並沒有讓那位先生體會出來,我在這裡道歉。並且,若是有專門研究文史的同仁讀過我的文章,便以為《竹書紀年》無需花精力讀,我更加要道歉!這點上的的確確我不對!

好我接下來說一說這一句話-----「增加證據而不是增加事件」
以及關於那位先生關於所立的三件事
好,首先,我承認,的確,在解讀歷史事件時候,古本竹書紀年的確提供了很多的事件,但是在審辨《古本竹書紀年》的時候,當面對《史記》、《戰國策》等史書並無記載的史實,沒有出土文獻的印證,你信誰?我的態度是,存疑。兩件事孰真孰假?你沒證據,你能斷定么?我不信李學勤先生能斷定,我也不信裘錫圭先生能斷定,自俞曲園以來,孫溫州以來,「實事求是」乃是家法,誰敢違背這個家法?這膽量,我沒有。
換句話說,沒有清華簡,我之於共和,之於二王,之於長城之戰,都是存疑以待。唯有等清華簡出來了,我知道我可以信竹書紀年了。那麼,打破我存疑的,不是竹書紀年,而是清華簡這點,我不知道那位先生怎麼看?
我在原答案中有這樣一段論述,不知那位先生是否是真的懂我所要表達的意思:

舉個例子,比如說出土的一些金文資料,或者說是一些竹簡資料當這些資料與所記載的諸如《史記》、《戰國策》等記載的史實有矛盾的時候,如何解決這個矛盾,也許通過竹書紀年的記載,我們就能分析產生這個矛盾的緣由,確定解決該矛盾的方向。如果有可能的話,最終再一次修正對於某一個歷史史實的認識。所以,從這一點上講,古本竹書紀年的對於史實的作用,相較於現當代的出土文獻資料對於史實的作用,前者只不過是一本參考消息罷了。

如果用「參考消息」要是也能夠讓某些人讀出「貶薄」的意味,我道歉!
我僅僅想表達的是「參考」這兩個字。
任何脫離事實的論述都是空談!我這裡的一段論述,是將清華簡等現當代的出土文獻同竹書紀年比較,藉以印證:

所以真的要說起來,竹書紀年的作用,除了上文所述的,更大程度上來說,就是提供一個研究方向。

這句話的。
所以我不知道那位先生的文字哪裡沒有證明我以上的觀點?換言之,那位先生的論述,不是恰恰證明了《竹書紀年》能夠輔助解讀出土文獻么?
如果我的那十六字表述讓那位先生迷惑的話,我再一次道歉我並沒有讓您體會到我要表達的意思!


============================================(原答案)
拖了這麼久才來回答真不好意思,總之先謝邀。

如題。題目邀請我回答的是如何評價《竹書紀年》(這裡默認為古本竹書紀年)的史學地位。

首先很重要的一點是,史學地位不是文獻學地位(出土文獻,孤本),也不是文學地位(寫作中的文學性或者說藝術性),史學地位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強調書籍記載本身對於歷史學的作用與影響(如首先明確史學著作寫作的題材、對於某一件事僅存孤本的文獻記載等)。所以,探討史學地位,就要根據其所記載的史料之於史學之發展而來探討,而不是以藝術性等次要的因素給予認定。
這是要首先講的。

探討《竹書紀年》的史學地位,我以朱右曾的《汲冢紀年存真》(即古本竹書紀年第一個輯佚本,王國維古本竹書紀年輯校所用的底本)的序為經,增加並且考證古本竹書紀年一些未曾為朱右曾評斷的價值為緯,一一辨析,當然這也是我的一家之見,僅供參考。

朱右曾在其序中認為《古本竹書紀年》有十六處「裨經益史」的作用,分別為:

  • 黃帝至禹為世三十,則知譜牒所紀,缺漏甚多,而舜妻祖姑、契、稷為堯親弟,舉可旁通,一撤其障,一也。
  • 禹都陽城,足證孟子「避舜之子」,二也。
  • 大康、羿,桀俱居斟尋,即雒汭之尋口,去雒邑不遠,足證周書度邑「因有夏之居」,三也。
  • 鳴條在陳留,湯伐桀,桀自斟尋東出禦敵,故戰於鳴條,足證書序,四也。
  • 商世五遷,囂,相,耿,庇,奄,前不數亳,後不連殷,故云:「不常厥邑,於今五邦」,五也。
  • 周武王十一年,伐殷禽受,故尚書泰誓序言「惟十有一年」,足破偽古文「十有三年」之謬,六也。
  • 武王陟年五十四,與周書度邑言:「自發之未生至於今六十年」者合,上距克殷只閱六歲,故中庸云:「武王末,受命」,足闢漢儒「文王十五生武王,武王八十二生成王」之謬說,七也。
  • 共伯干王位,故左傳云:「諸侯釋位,以聞王政。」若周、召攝政,不得雲諸侯,八也。
  • ?王為王子余臣,以其庶孽,故云奸命。若伯服,則幽王既立為天子,不得言奸命,九也。
  • 莊子言:「越人三弒其君」,「田成子十二世而有齊國」。稽之史記,殊形參錯;證之真古文,若合符節,十也。
  • 梁惠王改元稱王,故孟子至粱,稱之曰「王」,十一也。
  • 惠王六年,徙都大梁,故十八年桂陵之戰,田忌欲直走大梁,十二也。
  • 惠王后元十一年,楚敗我襄陵,故梁惠王告孟子曰:「南辱於楚」,如史記則梁惠王初無南辱之事,十三也。
  • 齊威王三十六年薨,當梁惠王后元十五年,而後齊宣王立,孟子之書,先梁後齊,本為實錄,史記之誤,不辨自明,十四也。
  • 燕子之之亂在齊宣王七年,足證史記、荀子以伐齊為湣王,及通鑒增年之謬,十五也。
  • 孟子言:「由周以來七百有餘歲」,依三統曆則孟子去齊之歲,上距克殷之年已八百餘載矣。若依真古文推校確是七百有餘,十六也。

首先,這十六處朱氏所謂「裨經益史」之功,大體上而言,是增加證據,而非是增加事件(也即保存了大量的其他史書未見記載的史實。)增加證據,其作用大概還是增加這個事件發生的某一可能的可能性,至於哪一個可能更貼近歷史的本來面貌,光靠一本竹書紀年為不易之證,恐怕言之太過。所以真的要說起來,竹書紀年的作用,除了上文所述的,更大程度上來說,就是提供一個研究方向(開腦洞的方向),舉個例子,比如說出土的一些金文資料,或者說是一些竹簡資料,當這些資料與所記載的諸如《史記》、《戰國策》等記載的史實有矛盾的時候,如何解決這個矛盾,也許通過竹書紀年的記載,我們就能分析產生這個矛盾的緣由,確定解決該矛盾的方向。如果有可能的話,最終再一次修正對於某一個歷史史實的認識。所以,從這一點上講,古本竹書紀年的對於史實的作用,相較於現當代的出土文獻資料對於史實的作用,前者只不過是一本參考消息罷了。
那麼,為什麼同是出土文獻,後者比前者的作用更大呢?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古本竹書紀年的原本佚失了,現在只有幾個輯佚本存著。輯佚大多數是從其他古書的引文引證引注中搜羅出來的,既然是引文引證引注,必然是有著二次加工的,如何確保這些引文引證引注是沒有經過修改節省增加的,或換言之,如何確保這些引文引證引注沒有被引用者加工過呢?除了引用者本身,我想,誰也沒辦法回答這個問題。所以,科學的態度是審慎的參考今天看到的輯佚本的內容,不可全信。從這裡我們也可以初窺《古本竹書紀年》的史學地位。
除了朱右曾序里所提到的這十六點內容,令當今人牢記這本書的,恐怕還是關於伊尹的記載了。也即如下這條:

  • 仲壬崩,伊尹放大甲於桐,乃自立

關於這一條文字,據朱氏原註:「春秋經傳集解後序、尚書咸有一德疏,通鑒外紀三,太平預覽八十三引汲冢瑣語同」,我們可以知道至少這一條文字有一個記載是從汲冢瑣語中流傳的,汲冢瑣語這四個字我特意標出來了,因為這個不可小看。
因為根據范祥雍先生的《古本竹書紀年輯校訂補》一書中,列出了三條:

  • 堯之末年,德衰,為舜所囚。
  • 舜囚堯,復偃塞丹朱,使不與父相見。
  • 舜篡堯位,立丹朱城,俄又奪之。

而這三條都不見於王國維先生所輯校的古本竹書紀年,其根據的理由是,這三條都是出自《汲冢瑣語》。而恰恰靜安先生認為,《汲冢瑣語》與《汲冢紀年(竹書紀年)》是兩本書,瑣語文並不能夠搜羅進《竹書紀年》,因此不予記載。但是范祥雍先生認為無法確定這兩本書到底是一本還是兩本,只能夠存疑,如果存疑,那麼就應該都羅列進去,不能省之。范、王二先生的主張各自有各自的道理,這裡也不參與這場爭辯。但是,依照靜安先生的說法,對比上文我所列出的四條文字,可以這麼講,這四條文字應該都出自「汲冢瑣語系統」而非是「汲冢紀年系統」,假如說真如靜安先生所說,那麼這個挑動起「疑古」「疑經」的地位,就應該是「汲冢瑣語」,而不是「汲冢紀年」。那麼,從這裡我們可以再一次一窺竹書紀年的史學地位了。
另外,根據王符《潛夫論·賢難第五》:「虞舜之所以放殛」,俞樾《諸子平議·潛夫論平議》平議此條云:「『虞舜放殛,即指蒼梧之崩。其意謂舜德衰,為禹所放,故遠狩蒼梧而死。即劉知幾惑經、疑古之見也。史通所引囚堯、偃朱諸說,皆出汲 冢,乃王符已有此言,則此說相傳,漢世已有之矣。」近人彭鐸先生《潛夫論箋校正》此條云:「古書「殛」或作「極」,書洪範:「鯀則殛死」,多方:「我乃其大罰殛之」,釋文並云:『「殛本作「極」。』蓋極亦流放之義,非謂殺也。汪知此句主語「虞舜」為受事,與下句一律,而不知「完廩浚井」不得謂之「放殛」,則儒家傳統之說惑之也。考「舜偪堯,禹偪舜」,韓非子說疑篇亦嘗言之,此必傳之自古。特漢崇儒術,人莫敢置疑耳。自當取史通疑古篇所引汲冢瑣語以說此。」所言,《古本竹書紀年》所記載的諸多「不合經術」的文獻,起碼在漢代還是有的,只不過居於次流,不在主位,聲音不響罷了,若是但就「疑古」「疑經」之功績而言,亦似無甚必要對其推崇備至。
總而言之,汲冢紀年(古本竹書紀年)之史學地位,居於中流,與史記相比,是比不過的。

附言:
剛剛在編輯的時候,不小心摁倒了「發布」按鈕,對此給各位造成的困擾,這裡說一句對不起。

以上。


再次向讀完全文的知友致謝!


對 @天瀧叔燏 的答案做些補充。
關於竹書紀年的發現,《晉史》如下記載:

初,太康二年,汲郡人不準盜發魏襄王墓,或言安釐王冢,得竹書數十車。其《紀年》十三篇,記夏以來至周幽王為犬戎所滅,以事接之,三家分,仍述魏事至安釐王之二十年。蓋魏國之史書,大略與《春秋》皆多相應。其中經傳大異,則雲夏年多殷;益干啟位,啟殺之;太甲殺伊尹;文丁殺季歷;自周受命,至穆王百年,非穆王壽百歲也;幽王既亡,有共伯和者攝行天子事,非二相共和也。......《瑣語》十一篇,諸國卜夢妖怪相書也。......《穆天子傳》五篇,言周穆王遊行四海,見帝台、西王母。......又雜書十九篇:《周食田法》,《周書》,《論楚事》,《周穆王美人盛姬死事》

之所以把《穆天子傳》和《周穆王美人盛姬死事》又拎出來,是因為目前汲冢書存世的似乎只有《紀年》、《瑣語》、《穆天子傳》和《周穆王美人盛姬死事》。而後兩篇在後世直到今天都是合在一起的。那麼,前兩篇可不可以合併呢?
雖然《晉書》說這是「諸國卜夢妖怪相書也」,但《史通》又云:

案《汲冢瑣語》太丁時事,且為《夏殷春秋》
《瑣語》又有《晉春秋》,記獻公十七年事

史通至少肯定了《瑣語》的部分史學價值,而不將其完全歸於小說家的作品。
事實上,按照陳逢衡的觀點,以下四條都出自《瑣語》:

堯之末年,德衰,為舜所囚。
舜囚堯,復偃塞丹朱,使不與父相見。
舜篡堯位,立丹朱城,俄又奪之。
堯禪位後,為舜王之。舜禪位後,為禹王之。

王國維贊同的是這個觀點,但其實這種說法並無根據。《紀年》和《瑣語》在引用時常常是模糊的,伊尹和太甲的記載就是最好的證明。也許是清代有什麼今未得見的古籍,至少我手頭的資料無法佐證這點。
最後,有明確提到出自《瑣語》的,大概有如下幾篇:

晉平公與齊景公乘至於澮上,見乘白驂八駟以來,有大狸身而狐尾,隨平公之車。公問師曠,對首陽之神,有大狸身狐尾,其名曰者,飲酒得福,則徼之,蓋於是水之上也。——《水經注·卷六》
晉平公至澮上,見人乘白驂八駟以來。有狸身而狐尾,去其車而隨公之車。公問師曠,師曠曰。狸身而狐尾,其名曰首陽之神。飲酒於霍太山而歸,其逢君於澮乎,君其有喜焉。——《太平御覽》

以上兩篇當為同篇。

周宣王夜卧而晏起,後夫人不出於房,姜後既出,乃脫簪珥,待罪於永巷。使其傅母通言於宣王曰:妾之淫心見矣。至使君王失禮而晏起,以見君王之樂色而忘德也。 亂之興,從婢子起,敢請罪。王曰:寡人不德,寔自生過,非夫人之罪也。遂復姜後而勤於政事,早朝晏退,卒成中興之名。——《藝文類聚·卷十五》

初刑史子臣謂宋景公曰:從今以往五祀日,臣死,自臣死後五年,五月丁亥,吳亡,以後五祀,八月辛巳,君薨,刑史子臣至死日,朝見景公,夕而死,後吳亡,景公懼,思刑史子臣之言,將死日,乃逃於瓜圃,遂死焉。求得,以蟲矣。——《藝文類聚·卷八十七》

仲壬四年崩,伊尹放太甲,乃自立四年。——《太平御覽》

宣王之元妃後,獻不恆期月而生,後弗敢舉。天子召問群王之元史,史皆答曰:「若男子也,身體有不全,諸骨節有不備,者則可,身體全骨節備,不得於天子也, 將必喪邦。」天子曰:「若而,不利餘一人,命棄之。」仲山父曰:「天子年長矣,而未有子,或者天將以是棄周,雖棄之何益!」天子弗棄之。——《太平御覽》

元妃獻後生子,不恆其月而生,後弗敢舉。王召群吏問,將棄之。仲山甫曰:「天將以是棄周,棄之何益?且卜筮言,何必從。」乃弗棄。——《太平御覽》
以上兩篇當為同篇。

師曠御晉平公鼓瑟。輟而笑曰:齊君與其嬖人戲,墜於床而傷其臂。平公命人書之曰:某月某日,齊君戲而傷,問之於齊侯。笑曰:然,有之。——《藝文類聚·卷一十九》
晉師曠晝侍平公,鼓瑟,輟而笑曰:「齊君與嬖人戲,墜床傷臂。」公書記之,使問齊侯,果如其言。——《太平御覽》

師曠御,晉平公鼓瑟,輟而笑曰:「齊君與其嬖人戲,墜於床而傷其臂。」平公命人書之曰:「某年某月,齊君戲而傷。」問之於齊侯,笑曰:「然。有之。」——《太平御覽》

以上三篇當為同篇。

齊景公伐宋,至曲陵,夢見大君子甚長而大,大下而小上,其言甚怒,好仰。晏子曰:「若是則盤庚也。夫盤庚之長九尺有餘,大下小上,白色而髯,其言好仰而聲上。」公曰:「是也。」「是怒君師,不如違之。」遂不伐宋也。——《太平御覽》

齊景公伐宋,至曲陵,夢見有短丈夫賓於前。晏子曰:「君所夢何如哉?」公曰:「其賓者甚短,大上小下,其言甚怒,好俯。」晏子曰:「則如是伊尹也。伊尹甚大而短,大上小下,赤色而髯,其言好俯而下聲。」公曰:「是矣。」晏子曰:「是怒君師,不如違之。」遂不果伐宋。——《太平御覽》

以上兩篇當為同篇。

晉冶氏女徒病,棄之。舞嚚之馬僮飲馬而見之,病徒曰:「吾良夢。」馬僮曰:「汝奚夢乎?」曰:「吾夢乘馬如河汾三恚幣願嫖瑜亍!舞嚚自往視之曰:」尚可活,吾買汝。「答曰:」既棄之矣,猶未死乎?「舞囂曰:」未。遂買之。「至舞嚚氏而疾有間,而生荀林父。——《太平御覽》

范獻子卜獵,命人占之。得其繇也,曰:「君子得黿,小人遺冠。」范獻獵而無得,遺其豹冠。——《太平御覽》

范獻子卜獵,占之曰:「君子得黿,小人遺寇。」獻子獵,無所得,而遺其冠。——《太平御覽》

范獻子獵,占之曰:「此其繇也,君子得黿,小人遺冠。」獻子獵而不得,遺蒲藹冠。——《太平御覽》

以上三篇當為同篇。
智伯既敗,將出走,夢火見於西方。及夫出奔秦,又夢見於南方,遂奔楚也。——《太平御覽》

晉平公夢見赤熊窺屏,惡之,而有疾。使問子產,子產曰:「昔共工之御曰浮游,既敗於顓頊,自沒沉淮之淵。其色赤,其言善笑,其行善顧,其狀如熊。常為天王 祟,見之堂上,則王天下者死;見堂下則邦人駭;見門,近臣憂;見庭,則無傷。窺君之屏,病而無傷,祭顓頊共工則瘳。」公如其言而疾間。——《太平御覽》

有飛鳥從西方飛來,白質,五色皆備,集平公之庭,相見如讓。公召叔向問之,叔鄉曰:「吾聞師曠曰:西方有白質鳥,五色皆備,其名曰翚。南方赤質,五色備,其名曰搖。其來為吾君臣,其祥先至矣。」——《太平御覽》

初,刑史子臣謂宋景公:「贛今已往五月五日,臣死;後五年五月丁巳,吳亡;以後五祀八月辛巳,君薨。」刑史子臣至死日,朝見景公,夕死。後吳亡。景公懼,思刑史子臣之言,將至死日,乃逃於瓜圃,遂死之。求得,已蟲矣。——《太平御覽》

隕石於鑄三。齊景公問於形史子臣,曰:「隕石於鑄三,何也。」形史子答曰:「天下之望山三,將崩。」——《北堂書鈔》

齊東有二石高八尺博四尺而入于海——《北堂書鈔》

楚矢箕服,是喪國亡。——《北堂書鈔》

舜放堯於平陽——《史通·疑古篇》


覺得大家忽視了一個問題:《竹書紀年》的作者是誰?就戰國時期而言,作者的身份、態度和立場才是決定了該書的史學價值的根本。

首先,作者是魏國的史官這一點是毫無疑問的,但是是否是原來的世卿世祿式的父子相傳的史官就要打個問號了?通讀竹書紀年(不管是今本還是輯本)可以發現,將近兩千年的記錄,文從字順,風格統一,比較容易讀懂。考慮到尚書、金文(包括東周早期)的佶屈聱牙,幾十代史官的筆書,那麼可以肯定原始記錄一定被最終寫就者重修過。這也說明了作者很難是父子相傳的有一定家法的史官,否則不會輕易的作這麼大的文字改動。
其次,讀《竹書》發現「星隕如雨」四字,這幾個字是孔子對《魯春秋》中「雨星不及地尺而復」的修改,《公羊傳》為此還大書特書。所以作者也受到了孔子所傳史書的影響。如果認定作者不是世襲的史官,那肯定受過儒生的教育。孔子大弟子子夏就長期在魏國,並受到尊崇。當然受過儒生教育不一定就是持儒家觀點,如吳起就學於曾子,甚至有諸子出於孔門的說法。不過,這位史官通曉儒家所傳史籍是可以確定的。《晉書·束皙傳》中指出竹書中「蓋魏國之史書,大略與春秋皆多相應」,然而三家分晉時,春秋早已絕筆,這裡的相應不會是史料上的,也不是立言宗旨上(與儒家某些 史料不符),只能從文字風格上而言。這也說明作者受到儒家典籍影響之深,而多處與儒家所傳不同,可見作者思想是獨立的。
再次,從原始史料來源看,《晉書》:「其《紀年》十三篇,記夏以來至周幽王為犬戎所滅,以事(晉)接之,三家分,仍述魏事至安釐王之二十年。」竹書跨度兩千年,其來源大類有兩個:(一)、西周記錄,包括夏商等上古史料和西周史官所錄,前者肯定傳聞較多,商朝至今沒有發現成篇的記錄,大多是卜辭(證明帝系和人名最有力),夏朝文字都不一定有。西周文獻可能不少,但是經過犬戎之亂後,估計也是殘缺不全的;(二)、晉國和魏國史官所記,這部分應該是可靠的。
作者對這些原始文本進行了整理,或許還有添加(主要是上古史)。我們相信作者應該具有信則傳信疑則傳疑的史官精神的。那麼為什麼與儒家所傳有那麼大的區別。我認為是解讀不同。孔子周遊列國收集史料,於杞(夏)於宋(商)於周(老子守藏室),原始資料不可能不豐富,尚有文獻不足征之嘆。上古記錄具體不得而知,肯定言簡難懂,更多是口頭相傳,解釋起來當然就有不同方式。舉幾個例子:1、禪讓與奪取。堯舜禹儒家認為是彼此禪讓,棄天下如敝屣。竹書則認為後者對前者「囚」「放」,從而奪取天下。我認為部落時期推舉制多於世襲制,歐洲很多日耳曼蠻族就是推舉出來的「王」,雖然是終身但不世襲。堯舜禹可能也是這樣,只不過堯舜都比較高壽,年老體衰,部落聯盟危機四伏,所以不等前者死就推舉後者出來。所以前任只能到另一個地方等死。比如堯退位到另一個地方養老,在儒家就是奉養,在竹書就是囚禁;舜退位後去蒼梧轉轉,崩於九嶷山,在儒家就是南巡,在竹書就是流放而死。2、太甲殺伊尹。「伊尹放太甲於桐宮」,孟子解釋說太甲荒淫,伊尹讓他在一個地方閉門思過,太甲悔改,伊尹又把他迎回來。這也是一種解釋。具體情況是什麼,不得而知。可以推測伊尹沒有篡位,否則完全可以象后羿殺太康一樣。既然伊尹沒有篡位,迎回太甲也是正常。伊尹既然有能力流放太甲,太甲以流放之身潛回來殺伊尹就不太可能。如果說伊尹最終被殺,只有可能是迎回太甲後,仍然干政,加之年老昏悖,家務事處理不當(廢長立幼,偏愛小兒子一類),被太甲聯合伊尹的兩個大兒子弄掉(未必被殺)。後來這兩個兒子平分伊尹部落,而伊尹也一直被商朝祭祀,也說明「放太甲」和「被殺」之說不能聯繫在一起,是兩件事。
所以說,對史料的解讀,尤其對上古片言隻語和口頭流傳的解讀與作者的立場有極大關係。《竹書》截止於魏安釐王二十年,已是戰國後期,此時最終的作者尚在人世。戰國時期爾虞我詐弱肉強食的現實必定讓作者對以往歷史有了自己的見解。「一切歷史都是當代史」在這裡是適用的。

綜上,了解作者很重要。作者如孔子修春秋一樣對史料進行過統一加工修改,作者的史官態度決定了竹書的史書地位,作者的立場決定了他在修書時採取不同於他人的解讀(這個區別,我認為就是新舊五代史的區別)。就史料價值來說西周以後是最高的(夏商多是傳聞,西周文獻殘缺,晉國和魏國時期有可靠原始記錄),以前則只能作參照,戰國史尤其重要。
清人認為先秦文字,每一個字都是寶貴的。如果是史書,價值更高。可惜的是竹書曾經散逸,真偽叢生,整體上大大降低了其史學價值。

附加
「共和」問題:大臣行政還是共伯和攝政?
竹書出現後這個問題便與史記立異,讀史記年表,可以見到司馬遷多次提到共和行政,可見重要。如此重視的歷史事件竟然有這麼大差異,不僅令人詫異。「共和」一詞出現確實莫名其妙,如果用共伯和解釋則很合理。因為古人習慣於國王紀年,共伯和攝政,因名紀年也不錯。
問題是如此重大的事件,司馬遷怎麼出錯了呢?夏商的帝系都一個不差,一個攝政十四年的最高執政者卻被忽視了?周公攝政,流言滿天下,管蔡叛亂,東夷不服,必須東徵才解決。厲王出逃,王位幾近空缺,攝政十四年居然波瀾不驚。一個詞,匪夷所思。
看了各種共伯和的考證,都認為共伯和或者德高望重或者重權在握。但是,這樣一個人怎麼就被馬遷忽略了?有人提到古共城的發掘,認為規模龐大,擬於王京,而共國比較小,東周初期即被滅,按說沒有實力建造。唯一的解釋就是共伯曾居高位,因此享有高規格。共伯的存在又不容忽視。
下面是我的猜測,沒有事實依據:
周朝自周公制禮以來,形成比較森嚴的宗法制,而且天下宗周久矣,姬姓之國又佔了一大半,還算比較穩定。厲王出逃,王位空缺,但是厲王沒死,太子不能即位。國人對老王含怒未消,太子甚至不敢現身。有周公攝政的先例,那麼只有找血緣關係最近最貴來攝政,此人正是厲王的弟弟(或叔父)共伯和。周公召公也是姬姓,但已經是遠親了。共伯和已封於共地,在朝廷沒有勢力的,回鎬京攝政又會影響到周召等人的權利。於是周召等大臣援引周公姬旦在成周(洛陽)攝政的先例,讓共伯和在共地攝政,左傳「諸侯釋位以間王政」便是如此,於是在共地修建代表攝政的規模擬於王京的共城。然而在此攝政只是虛設,權力還在鎬京朝廷周召等大臣那裡,只不過用了共和作為年號。共伯和無權有位,只能當老好人,也得到了頌揚,但時間一長就被忘了存在。周朝還是周召等大臣行政,而且二人比較賢能,共伯和便可有可無了。厲王一死,便把長期庇護的宣王扶上位,更是不提什麼共伯了。
司馬遷看到的多是儒生保存的舊史料,儒生的史料來自於魯史,魯史肯定偏向起到實際作用的周公等人,那個的共伯便被抹掉了。左傳「諸侯釋位,以間王政」,實際上有意忽視共伯的存在,即便是竹書「干王位」也帶有名不正之意。司馬遷也沒有錯,他只說:「號為共和」。並沒有說大臣共同執政就是共和。竹書說干王位,如果是無權虛位,也說得通。


補充一點,竹書紀年關於伊尹的,說是篡國被殺。可是出土的甲骨文又顯示商朝直到滅亡前都還在祭祀伊尹。(丁日祭祀伊尹的卜辭)


史記裡面錯誤的地方絕對要指出來的。」史家之絕唱「是指它的文學價值,從對史實的記載看,史記開了一個壞頭,使得我們現在的史料大量的流於某幾個人的個人事件而不是歷史事件,對日期非常的不敏感,很多事情我們搞不清是在哪一天發生的。
這個壞頭還被承接下去了,整出來後面一套套的紀傳體。以古典史的眼光看,史記確實是上流,是源頭。但現代史學已經完全擯棄紀傳體方式,因此史記的價值也就水落船低了。而傳統的編年體地位再次漲起。


視頻封面淺談《史記》與《竹書紀年》youku.com視頻

我在學校錄製的公開課。

我想可以很好地解答這個問題。


我來實名掛兩個人,先佔坑

提前說結論:不懂不要瞎bb。自個兒看著覺得語氣太戾就差評,呵呵噠,那我送你更戾的
===============================================================
終於能刷出評論區了,先放上截圖

咦,看起來
好像說的很有道理咧
你說說錯了就是說錯了
憑啥貶低人嘛
對不對

但是,我們先整理下 @Akim Wu 的弟弟的回答:

……然而 @天瀧叔燏 竟然用一句「增加證據而非增加事件」就將十六條全都糊弄過去,這是絕對不能接受的。這不是學問問題而是學風問題,是極其不誠實的。

啊,這裡就是說學風的地方
不過這是最後的總結評論,我們來看看推導出這個評論的邏輯
《竹書紀年》或準確或詳細地記載了共伯和干王位、二王並立、長城之戰三件事——「增加證據而非增加事件」說法不正確——天瀧混淆了兩個概念同時有意無意間間接降低《竹書紀年》所具有的意義,是學風有問題
咦。槽點出現了。
不過別急,我們再看看後面的。
文中又提到:

如果說把朱右曾的十六條全說成「增加證據」是學風問題的話,那麼 @天瀧叔燏 將《竹書紀年》和《史記》比較就是邏輯問題了

這個大家沒有異議吧。
但是我要先在這裡噴一噴 @天瀧叔燏
噴點有幾個:
一、你這麼提雖然是是事出有因,但是你不把「因」在一開始就拿出來給人看,腦補認為別人就應該看完全部回答,請問誰給你這樣的自信?又請問誰有義務按你腦補的做?所以你又說:

我大概以為諸君能夠好好的把下面的所有答案給看完,所有答案裡頭有這個答案……

難道別人不看全答案是別人的錯而不是你自己不說清楚的錯嗎?你這樣的語氣給我了這樣的一種感受。
二、很明顯,你既不熟悉《竹書紀年》研究的學術史更沒有查閱相關資料,那麼你為何要回答你既不夠了解也沒花功夫的問題呢?很簡單一個例子。《竹書紀年》首先有一個傳世本,出自天一閣,經學者考訂為偽本,真本已佚於宋末(以上僅憑個人在數年前閱讀相關書籍所留的印象而言,可能有錯誤,煩請指出。另以上是就一般結論而言,在美國如夏含夷尚有異議,此處從略。),並且學者由此認為,宋以前引用此書的文字尚存有原貌,因此才會有輯本。題主未能區分傳世本也就是王國維所稱今本與輯本(又常簡稱古本)的區別,混同提問,你既然要回答,為何不能指出兩種不同本子的不同地位?顯然是因為你既不知道也沒查過資料,所以連最基礎的這一點都不能指出。更可怖的是,你在談史學地位前甚至不知道史學觀念的發達遲至魏晉,如我記憶不誤,且不說逯耀東寫的魏晉史學與社會或者是胡寶國的漢唐史學發展,即使是錢穆中國史學名著也有提及。(事實上你答文史通義的版本也是如此,如果看過中華書局文史通義校注的前言以及葉瑛各篇的題解,最低限度,你也應該知道存在一個篇目差異極大的本子。)以上都說明你對問題實際上本就不了解,而你總是涉足其中,你自問這樣是學風沒問題嗎?
所謂學風,其實是一些很簡單的行為,其中一點就是多聞闕疑。不了解的東西要謹言慎行。
至於證據事實什麼的純屬多餘論斷。實際史學研究中只需要把握住其所記事件以及事件細節的可信度而已。是否是百分百的文獻原貌遠沒有那麼重要,它也只服務於此點而已。
以上略跑題,回到正題。
首先我先說說上面所說的槽點,大家請配合第二張截圖食用。
@杜岳屏 說的話我也來總結一下:
你說的都對——你的結論就是不對
咦?問題來了,別人說的是一個邏輯鏈,你是怎麼把邏輯鏈的因切出來予以承認再否定果?
看我加粗的字很明顯能看到,增加的確實是事件(繞一大圈證明增加的也可以說是證據邏輯是貌似通了,但是既多此一舉又顯得根本對史學研究手法陌生之至。),


按太史公的說法是一家之言


為什麼評價《竹書紀年》的史學地位變成了《竹書紀年》和《史記》誰更可靠的辯論啊?二者的年代範疇體制都不具有什麼可比性,都是不可或缺的史料,有的地方竹書紀年可靠,有的地方史記可靠,很多地方二者一致,很多地方互相補充。歷史學者認為,偏信任何單一史料都是耍流氓。


連很多現代歷史我們都不一定弄的清楚,更何況古代歷史?至於僅憑几件出土的竹簡就去推翻另一本書上的內容簡直就是荒繆,我現在寫本書,說MH370因為某種原因被外星人劫持,然後墜落在印度洋,幾千年後的人類出土這本書,是不是認為這就是mh370失聯的真正原因?然後可以因此證明外星人到過地球,正如貼吧廣為流傳的一個段子所說,幾千年後,一群考古學家挖掘出起點中文網的伺服器,他們會驚異地發現,

早在千年前 那個科技極度落後的時代,
古地球文明已 經擁有了【肉身可以橫渡宇宙,一拳能夠 打爆星球】的強者,
而且為數不少,
因為 在伺服器里有上萬本內容近似但名字不同 的人物傳記,
這又能證明這種方法已經廣 泛應用。
考古學家們為古地球人的偉力震 驚,又為這種強悍的【修鍊】方法失傳而 惋惜——————再比如前些日子敘利亞發生的化武事件,美國指責是敘利亞政府幹的,敘利亞政府否認,指責是反對派乾的,那麼究竟是哪一方使用了化學武器?各有各的說法,除非在國際社會的干預下查出真相,否則不會有結論,然而在古代古人是不會給我們去調查真相的,古人是怎麼寫史的,看看史記里關於繩池會盟的記載,秦王和趙王讓各自的史官寫下對方為自己演奏樂器,春秋筆法古人早就玩的爐火純青,也許誰都寫的是事實,只不過不是全部


很多人關注於伊尹謀反被殺但仍被商朝歷代君王祭祀,兩點相互矛盾。據我所知因為焚書坑儒,造成文化流失,竹簡上很多文字無法理解,晉武帝只是讓當代名士翻譯出了可以識別的部分,會不會在翻譯的時候有錯誤,畢竟古文有多義還可能存在通假字……
(純屬個人猜測)


按照我老師論文中的說法,「……《竹書紀年》……等,代表了先秦史學創作的最高成就。」


成書於戰國魏,出土於西晉武帝,迭失於宋,明出刻本,清校之。
對啊,這是出土文獻,可不等同於傳世經典。
那麼問題來了,太史公可曾見過此竹書紀年?


這本書的顛覆性記錄說法大多沒有考古證據支持,只是主觀感受邏輯合理而已


所有把竹書紀年當真的都是神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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