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內閣有駁回皇帝旨意的權力嗎?

按理說明朝內閣的設置只是個質詢機構,並無實權,皇帝獨攬大權,可以自己說了算的,就算要反駁皇帝旨意也應該只有六部有,可怎麼好多史書記載有好多內閣大學士駁回皇帝旨意的例子,求解


有沒有呢?算是有一點兒吧。但實際只體現在起草敕旨上。大的決定,內閣不可能替皇帝來下,但執行的細節上,皇帝要遵循禮法,參考成例,尊重官僚的意見。


楊廷和老先生自己寫過武宗南征的故事。以下引文均見《楊文忠三錄》卷3:

正德十四年六月,寧王朱宸濠造反,消息傳到北京,武宗皇帝讓朝臣集議,楊廷和表示京師無人留守,皇上不能去。說白了,沒有太子啊。萬一死在道上,咋辦?

正徳十四年七月,上聞宸濠之變,遂欲親征。左右日從?之,意益決。予輩雖屢疏諫止,終不納。至七月十三日,命司禮監集百官議於左順門。
予與同寅三公云:「滿朝臣子受國厚恩,無所補報,今日有事,正當盡忠竭節,為朝廷出死力殺賊,豈敢有所推避,以遺君父之憂!皇上不必親征,但當命文武大臣督率官軍前去剿殺,仍命各處鎮、巡官調度所部,互相應援,或搗其巢穴,或扼其奔突,是乃萬全之計。此賊大逆不道,得罪天地祖宗,江西軍民恨入骨髓。若出黃榜數百張,諭以順逆利害,使之勤王報効,誅斬首惡,寛釋脅從,不旬月間,只江西城中人亦能擒之,不煩天兵也。
「京師根本重地,聖駕未宜輕動。永樂中北征,有皇太子、皇太孫居守;宣徳中親征漢府,有鄭王、?王居守。今大駕欲出,居守重任,付之何人!」
予因向諸司禮言曰:「公等敢任之乎?」
又向許泰、江彬、神周輩言曰:「公等能任之乎?」
科道中亦有助予輩言者。
毛禮書澄曰:「親征亦是好事,先朝曾有之。」
予曰:「朝廷連年北巡,今年春又欲南巡,豈皆為親征耶!」
顧禮侍清私於人曰:「若不親征,萬一失陷南京,誰任其責?」
予初不聞其言,既退,敬所乃為予言之。二禮部皆儒臣,亦為此言,何耶?
又明日,兵部本出,得?:「朕親統六師」云云。竟不能止也。

內閣堅決反對,然而並沒有什麼卵用,武宗決意要親征,內閣也沒辦法。之後兵部建議要讓內閣隨駕南下,內閣討論是否要去,梁儲說我去,楊廷和不同意,你去了寵臣們幹壞事還拿你頂缸。真有什麼不當,你敢力爭么?梁儲說,我就算站在龍舟前面擋路,也要力爭。楊廷和笑道,稍有常識的人都能看出,如果吾皇的御駕繼續前進,這個螳臂當車的閣臣……

予笑曰:「在此尊嚴之地,又當暇豫之時,且不敢爭,況行營乎!」

在朝廷都不敢爭,路上你還爭個鬼!

內閣的辦法在什麼地方呢?不陪武宗過家家。既然決定要親征,就要撰寫各種敕旨給有關官員,規定他們的職責。內閣擬稿後進呈,武宗看後,毎稿都用紅筆添上自己最愛的「總督威武大將軍親征」字樣,讓內閣出正式稿。還把內閣給南贛巡撫王守仁擬的兼任江西巡撫給去掉了。

內閣堅決不同意。

武宗就派司禮監太監和幸臣跑到內閣去逼令趕緊寫,說:「否者必有身家之禍!」楊廷和這時候硬頂了。

司禮監傳來皇上的話:「楊廷和若不寫勅當云云云云」。云云云云,什麼呢?我們做臣子的,不好說的太細。

到了八月十九號,武宗按捺不住,找了個事把楊廷和批了一頓,讓楊廷和「回話」,楊廷和就自己請罪,從內閣跑回家去了,給皇帝上本認罪。武宗又說:「既回話認罪罷,不必在懐,便急出辦事。」

二十一號,武宗就南征去了。內閣沒給他發「威武大將軍」的敕命,王守仁也當了江西巡撫。但武宗還是樂呵呵地一路自稱「威武大將軍」。總的來說,內閣勸阻不了皇帝南征,皇帝也沒能讓內閣跟他一起胡鬧。


制度是形式,尤其對於規則制定者,這種討論太流於表面。

皇帝的旨意能否貫徹取決於多個方面,但最主要的就是他的旨意能不能出口。

對,是出口,不是出中南海,出京城之類意思,就是能不能說出來。

正常人,說話一定說可以說的話,有效果的話。對著不可能實現自己要求的人,提出他不能實現的要求,那叫撒嬌,很明顯,皇帝這個位置要求是高於一般人的,也就是不允許撒嬌。

中國歷史上很少有頂撞盛世皇帝的事件,有也是多半是立牌坊的行為,為什麼?因為皇帝的想法,能變成旨意並不是他一個人的想法。皇帝作為政治代表的,需要和自己代表的-或者直接說支撐自己統治的集團通氣,同時也得和自己的鐵杆跟班智囊們商量,最後才能發於朝堂,載於白紙黑子的史書上。而盛世,皇帝的利益和政治支撐的利益都是互益的。

明朝不一樣了,政治分裂太厲害,皇帝的利益和官僚的利益衝突太大太多,所以軟的皇帝基本不怎麼說話,苟且到死,有本事的就通過吵架爭權,比如嘉靖認爹,萬曆傳子,厲害點的像正德,吵不過就直接下基層搶權,收了三邊,山西的權,還想插手江南老巢,官僚不能忍,就英年早逝了。吵架這種行為既類似指鹿為馬,又像小兩口借題發揮爭取家庭主導一樣,真的大事上反而不能這麼吵,因為容易掰,小兩口掰了大不了離婚打官司,皇臣之爭要死人的。

所以,這種爭爸爸爭兒子之類小吵,就是皇帝對內閣對執政黨派的逼宮,沒錯,是皇帝逼宮臣子。嘉靖年輕的時候贏了,於是老楊的一班人退了,換上皇帝自己人當首輔,這不是執政黨認輸,而是蟄伏一段時間,沒多久就把桂萼幹下去了,後來提拔的夏炎嚴嵩,投的投,水的水,到徐階,嘉靖徹底認慫。

總之,內閣封駁少,是因為皇帝不得不給它們面子,順著說而已,像嘉靖萬曆,實在被內閣整怕了,到後來見都不願意見,給閣老難堪也是給自己難堪,甚至要自己的命,畢竟自己是狐,挑釁虎沒好下場的。

終明一朝,皇權壓官權的日子不多,而親自上場的皇帝只有四個個,朱元璋父子流芳千古,嘉靖一生坎坷,正德身敗名裂,其餘的都主要做幕後比如王振背後的英宗,千歲背後的天啟,張居正背後的萬曆,他們的話也都是這些人代說的,內閣這條路,可不是皇帝的旨意能走的,出了口不一定過內閣,過了內閣,不一定出京城,出了京城,厚道的敷衍,不厚道的直接往砸了辦,流寇四起皇帝還得背鍋,明朝的皇帝不容易呀。


要不然爭國本的事能鬧那麼大?
說白了那時候明朝和公司有點像,總經理非要干,部門經理不愛干,你要是非逼我干,我辭職給你看。


關係先擺明:
大明是個公司,皇帝是老闆,內閣是給皇帝打工的。
老闆一個人忙不過來公司的事,所以必須找幾個人,組建一個內閣來幫他幹活。

那麼找誰呢?

首先,你得知道你是給皇帝打工的,老老實實幹就行了,別有其他想法。

然後就是能力,碰見有想法的老闆,會要求你有治世之才,能力出眾。碰見光想著享受的老闆,只要求你別把這個公司給弄倒閉就行了。

所以,有想法的老闆,更會跟內閣妥協,因為公司靠老闆自己是開不了張的,把這些不怎麼聽話的辭了,剩下的又都是歪瓜裂棗,自己也瞧不上眼,於是就這樣:
皇帝:我覺得我家老二比老大順眼,以後讓老二坐我的位吧。
首輔:這個要按照基本法,當然,我們內閣的意見也是很重要的。我跟其他大臣交流過看法了,都說不行。
皇帝:我的地盤我做主,我說行就行。
首輔:我們不同意。
皇帝:這公司是你們的還是我的?想造反啊?
首輔:既然皇上執意這樣,我們這些做臣子的也不好說什麼了,就依皇上吧。
皇帝:呵呵,這樣才對,下去吧。
首輔:告辭。

第二天

內閣上書:我們幾個老傢伙在公司干這麼多年,也算是為大明盡了份薄力,現在看見公司也做大做強了,覺得是功成身退的時候了,我們幾個想回家養老去,希望陛下准了。
皇帝回書:……有話好說,昨天那事我現在想想,覺得有點不妥,就算了吧。大明現在剛有點起步,你們要是走了,大明怎麼辦?老百姓怎麼辦?請三思!

內閣回書:苟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我們今天先歇歇,明天就去上班。


當是時,廷和先後封還御批者四,執奏幾三十疏,帝常忽忽有所恨。

有內閣封還的歷史記載,但是並沒有明確內閣具有封駁權力的典籍。按照楊廷和與徐階的封還記載,內閣的「封還」基本等於拒絕擬旨和執行,屬於實際效果,並非是制度化的制衡規定。

帝御文華殿召廷和、冕、紀,授以手敕,令尊父母為帝、後。廷和退而上奏曰:「《禮》謂為所後者為父母,而以其所生者為伯叔父母,蓋不惟降其服而又異其名也。臣不敢阿諛順旨。」仍封還手詔。(《明史》)

……臣等聞:主聖則臣直,今此畜物據其跡,委不可並處。若原其心,似只仰恃聖主在上,欲沽一直諫之名耳……臣等輒敢仍原票封進,伏乞聖裁施行。(《世經堂集》)

著名的封還例子,多是皇帝和內閣在重大問題形成對抗。這種情況下,經常是閣臣比較牛逼(有擁立之功的前朝重臣楊廷和),或者文官系統基本齊心協力抗旨(萬曆爭國本),通過「自請斥罷」來要挾皇帝。
而比較日常的封還,比如徐階救下海瑞的情況,就沒必要拚命了,而是以商量的口吻,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地哄騙皇帝,請天子收回成命。

明確地具有「封還執奏」權力的是六科給事中。

六科,掌侍從、規諫、補闕、拾遺、稽察六部百司之事。凡制敕宣行,大事覆奏,小事署而頒之;有失,封還執奏

但通常能留給六科封駁的事件,也就相對更加雞毛蒜皮了。


六科廊的給事中有封駁權。
內閣沒有直接的封駁權


有,但其實沒什麼用,皇帝要是非要干,誰也阻止不了。這種權力更多是表明一種態度——我不同意,你非要干,出了事我不負責。


這個在制度上是沒有的,但是我想引申下:

秘書在制度上絕對沒有權利左右老闆的決定,但是實際上有。

一,實力上。張居正在政治鬥爭中脫穎而出,太后和小萬曆都要仰仗他,朝野內外都是他的人,那這時候誰在做決定?

二,思想上。魏忠賢了解皇上,知道應該怎麼說話皇上會聽他的,而且帶皇帝墮落,自己幫他處理國事,博得其信任後誰在做決定?


當然沒有,不然費勁心思廢相,又把丞相以首輔的形式請回來有什麼意義?明朝雖然是出現了近乎於攝政的張居正,出現了差點先於張居正就達到這個地位的高拱,也出現了明末的大奸臣馬士英,但是總體來講,明朝的內閣是無法跟皇權作對的,這是體制決定的。

但是這種印象上的誤解是自明朝就有的,所以才有了「今之內閣,無宰相之名而有其實,非高皇帝本意」、「迨景及憲,大權始集」這種說法的記載。但也有明眼人看到「入閣辦事者,職在批答,猶開府之書記也。其事既輕,而批答之意又必自內授之而後擬之,可謂有其實乎?」

之所以說內閣沒有宰相之實,是體制決定的。內閣票擬並不是逼迫皇帝接受內閣的意見,也不是幫皇帝做出決定,而是依照皇帝的意思去擬票,以此減少皇帝的筆頭勞動。皇帝將那些打算讓內閣看的奏疏交給內閣,讓他們看完後票擬。內閣看完後,進行批答,把小票貼在奏疏上,交給皇帝。皇帝自己,或委託司禮監以自己的名義做批示。

所以說,票擬最後變成聖旨 也是體現皇帝的意志,而不是體現內閣的意志。如果皇帝不滿內閣的態度,可以派宦官傳口諭,規定票擬的內容。如果不滿內閣的票擬,可以自己做批示,改票。也可直接內批,發中旨。因此,內閣絕無權利駁回皇帝的旨意。當然,皇帝可能出於政治考慮,比較重視內閣的意見,也有可能因為不關心政事而放任內閣表達自己的意思,但終究這不是內閣有權利駁回皇帝的旨意,而是皇帝本人選擇了這個結果而已。


按照我們學過的課本來說 是沒有的
明內閣只作為為皇帝提供顧問的內侍機構 內閣的意見也要看皇帝的硃批
即使在明神宗時期 內閣甚至使六部幾乎成為下屬機構也不能改變他的實質
內閣首輔張居正位極人臣實質也只是皇帝的棋子 死後立馬抄家虐屍
從《萬曆十五年》中也不難看出 張居正的權勢也依賴於皇帝本人和太后的信任
他雖然可以通過和大太監的聯手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皇帝的意見 且皇帝個人也受整個文官集團的牽制 但在制度上 內閣是絕對沒有駁回皇帝旨意的權力的


只針對題目來回答,題主實際想問的就是明朝內閣有沒有封駁權,答案很明確,沒有。
因為明代內閣不是一個行政權力部門,而是一個輔政機構,兼有秘書功能的皇帝議政諮詢機構,並不具有行政職能。閣臣與其他大臣一樣,可以向皇帝建白,但不得干涉各部門行政,因此徐階也不過將票擬之權說成「亦猶科臣之職,止是建白」,只是議政,並非決策。而且,內閣是沒有否決權的,也就是題主所提出的問題,皇帝可以採納內閣建議,也可以不採納,採納了也不等於是內閣的決策。但是內閣雖然沒有決策權,卻仍有可能對皇權形成壓力,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加快或延緩最高決策的制定。
最後,以葉向高的一句話收尾「以無權之官,而欲強作有權之事,則勢固必敗。」
以上。


我們先看《明史.職官志》中對明朝內閣權力的記載吧:

掌獻替可否,奉陳規誨,點檢題奏,票擬批答,以平允庶政。

其中一個重要的權力就是「票擬批答」。那些看似使用封駁權的例子,其實是內閣「票擬批答」權力的體現。
我們看一下「票擬批答」是怎麼一回事。

(方誌遠《《明代國家權力結構及運行機制》》)

只要內閣不票擬,詔令就不合法。
當然內閣官員要這麼做,就得有被罷官的覺悟了。


想多了,理論上是可以的。實際操作起來這是絕對做不到的。

內閣都是皇帝任命的,不是一幫子臣子自己選出來的,權力都是皇帝給的,雖然需要內閣批了才能行使,但你若是駁回,皇帝可以輕易讓你走人再換個內閣批,無論如何都能批。內閣可能有點執法權,但毫無監督權,更沒有決策權。你可以提提意見,皇帝接受了就罷了,或者玩玩命,噁心下皇帝,逼他改變主意,但他就是死活不改你也沒招,你更是絕對不能把他的旨意給直接駁回了。

明朝高度中央集權,以前朝代或許存在能影響國家政策的臣子集團,但從明朝開始就完全淪為了皇帝的顧問機構,提意見,走程序,僅此而已。


可以說沒有,內閣就是個顧問機構。你說的是唐朝的門下省。


明朝內閣的機構性質只是為皇帝提供顧問的內侍機構,非一般行政或者法令機構。
一般只為皇帝擬草奏章,不存在駁回皇帝命令這種權力。
說白了,這種君主專制的一種加強,怎麼會有像宰相一般大的權力呢


記得有資料說崇禎曾下旨南遷南京,結果被內閣駁回!


可以參考萬曆為什麼這麼多年都沒上朝


內閣不同意的事文官集團大約是不會執行的吧……


有,然並卵。


可以駁回,但皇帝老子要是不聽,一意孤行,誰也沒招


體制上來說是有的,所謂「封回」,就是當內閣認為皇帝的旨意有問題的時候可以拒絕執行將其退回,但實際上用到的時候少之又少,基本上都是死諫比如樓上提到的爭國本才會發生了,更多的是表明一種態度而無法真的阻止皇帝幹什麼。。。畢竟這些權力都是皇帝給你了,你真封回了他把你貶了繼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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