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的英語母語者會強調自己的中間名?在這種情況下,為什麼有的中間名用全名,有的僅用首字母?

如 Martin Luther King 和 George W. Bush。

  • 英文名稱留全名一般不留中間名,為什麼這倆人留全名就一定要留中間名?
  • 為什麼讀和寫這倆人的名字,前者要保留完整中間名,而不是 Martin L. King,而另一個只保留首字母,而不是 George Walker Bush?
  • 這倆人都需要和自己重名的親爹區分,為什麼不直接管小布希叫 George Bush Jr.?

先回答題主的兩個例子,都是名人:
1. Martin Luther King要保留中間名是因為有辨識度,Martin King姓名都比較常見,要加上middle name名字才獨特。
2. George W. Bush留首字母是為了和他爸區分開來沒錯。不用George Bush Jr.應該是為了擺脫他爸的影響,後者給人一種他是他爸的縮小版的感覺,這樣對拉選票不利,而且現在也不流行說Jr了。

對於普通人,有的人會把first name縮成字母,平時用middle name,是因為更喜歡自己的middle name而已。有的還會把first name, middle name都改成首字母,比如說叫AJ, TJ的都是這個原因。


首先說美國人尊重你的個人選擇。你自己想叫什麼名字都行。哪怕叫Meta World Peace也可以,也給你光明正大地印到球衣上。

個人選擇名字的時候,一般考慮是好聽不好聽,還有能不能把人區分開。Martin Luther King就比Martin King好聽一點。因為Martin和King都是閉口音結尾,有點不夠響亮。中間加上一個Luther調節一下就好了。音節方面是2-2-1,強弱強弱強的結構。很有韻律。

George Walker Bush在音節方面就稍微有點問題,是強強弱強,不太協調。注意George是一個音節不是兩個。

Senior/Junior的用法:Naming a child after his father

Technically, if you want your baby to be a junior, you would need to use the dad』s first, middle and last name. Using a different middle or last name, would no longer be considered a junior. Some parents still call their child a junior even if his name doesn』t meet these requirements, but a son is not generally considered junior unless he is using the dad』s full name.

也就是全名必須完全一樣才叫Junior.


英文名稱留全名在正式的時候會留中間名。
一般中間名有以下幾種情況。

  1. 中間名是母親的姓氏(我的同學nicholas就是這種情況,他的中間名是liu,因為他母親姓liu)。
  2. 中間名是父親的名字。
  3. 中間名是祖父的名字。
  4. 中間名是教名。
  5. 中間名是一個類似昵稱的奇怪外號,用來讓別人記住。
  6. 中間名是對父母來說很重要的人,或者對孩子來說很重要的人(貴人?),的名字。

使用中間名有以下幾種情況:

  1. 很多母親會叫自己的孩子的中間名(僅中間名,不是全名),用來表明她的語氣很嚴肅。
  2. 有些老師會叫你的中間名(我的數學老師就很喜歡,以此為樂,喜歡叫一個人的包括中間名的全名。)
  3. 因為名字太常見了(或者本人不喜歡),就會讓中間名替代名字使用(我一個朋友叫david但是他很討厭別人叫他david)。
  4. 值得一提的是,現在jr是有點old school風格的事情,這種起名方式不再風靡了。
  5. 再及,很多人不喜歡你叫他們中間名,會有種很尷尬的感覺。

基本上是自己願意別人怎麼叫就怎麼表達自己名字。first name和last name都比較路人的時候,middle name可以增加辨識度。

另外,一般middle name屬於比較「私人化」的,關係密切的人才會叫,半生不熟的甚至都不知道別人的中間名也很正常。有一點像中國人會給孩子取個小名,家人或熟人才會用來稱呼。

我還見過把爺爺的first name作為自己middle name,也許是一種傳承家族血脈的象徵。


全世界通行:被媽媽叫全名的時候...


小哥說一般中間名都是具有紀念意義的,比如William Patrick Thomson, Patrick 是紀念他叔叔…小哥說只有他粑粑會他Patrick。另一個妹紙叫 Sarha Jane Barber,她說中間名是她麻麻在南非滴好盆友,正式的場合別人會叫她 Sarah,一般盆友都叫她Sarah Jane。至於SJ LJ這種情況,我也挺好奇的,但他們說聽起來像是teenager 乾的事情…一個小哥回答我說因為名字里有junior,而teenager想要找存在感一般會刻意迴避,所以會有LJ這種叫法


這個問題我問過我的老師,他的名字全稱是Franklin Bendet xxxxx,第二個是中間名,這個中間名據他說來自於他爺爺的姓(他爺爺還參加過諾曼底登陸!不過這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在他家裡,別人都叫他Ben比較多,所以他也自然而然把Ben看得比Frank更常用一點,也導致他身邊一群人,老師,同學,同事什麼的都是直接叫他Ben就行的,當然first name一直都是Frank/Franklin,只是在他家裡完全沒人用
自從他畢業來中國之後,接觸的人多了,不可能每個人都解釋一下 please call me Ben,再加上信用卡,文件還有合同之類正式的場合比較多,他逐漸也開始用Frank比較多了。(然而我看他筆記本電腦上面的名字還是Ben)

這裡面體現的一個問題就是美國人對名字和稱呼很隨意,比如一個joshua可能喜歡你叫他josh,有些人會把一些姓當名(富蘭克林 羅斯福)還有所以美國課堂里,老師可能會問你喜歡怎麼稱呼。也會出現 @David Rand
那樣完全不用中間名的例子在,因為他們自己本人就沒用過,當然不在意啊!
還有一個例子就是比爾蓋茨,其實他的法律名字應該是艾倫 亨利 蓋茨。


還是要看個人,比如說
Chandler Muriel Bing


有種情況是中間名有特殊含義,所以保留。
例如祖父的名字啊,教名啊,什麼的。
還有種情況是他們認為自己的first name太難聽了。


個人經歷的是,很多人的中間名是與母親有關,父姓在取名中還是主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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