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陳奕迅的《好久不見》是什麼感覺?


沒想到過了百贊。我很少在知乎答題,沒想到一首歌帶來的回憶會贊過百。評論里各種意見都有,有問為什麼我嫁給了別人,有覺得我自私,對不起我老公的。所以更新一下答案,也算是對評論疑惑的一個回復吧。我愛的這個男生是我高中同學,我們沒有在一起過,我在打算放手結婚前也沒有認真表白過,大家就是心照不宣維持大於朋友戀人未滿的好朋友關係。所以,我嫁給我老公,沒有為什麼,只是因為這場感情註定沒有結果。也不存在對這個男生的背叛,只是我對自己的感情畫一個句號而已。至於說我自私,結婚了還對以前的人念念不忘的評論。我也並沒有覺得委屈。我結婚的時候問我老公,我問他,如果我以後心裡會有一個人,時不時我會用一天來懷念他,會不由自主的想起,你還會願意娶我嗎?他說,他陪了你那麼多年,剩下的幾十年我來陪你。你把你一年的364天給了我,我給你一天又怎麼樣?這不是寫偶像劇,我老公就是這樣跟我說的,於是我覺得我真的遇到一個懂我可以包容我愛我勝過一切的男人,而我也願意試著去愛另一個人了。於是,我結婚了。從結婚那天起,和之前的男生不再聯繫,不再見面,當我無法真正放下的時候,我能做的,就是切斷聯繫。結婚後兩年,我覺得我真正放下了,不再做夢夢到他,不再想到他就流眼淚,也不再渴望見到他了,於是我見了他一次,見面的場景可能更適用於不如不見這首歌。見完面我發現我自己真的放下了,從那一面以後,真正雲淡風輕了。愛是一個過程,放下也不是一瞬間,所以不存在我多痴情,只是當執念成魔,我需要時間而已。去他的城市的時候,是因為出差,並不是特意去看他。只不過去了,又沒勇氣聯繫,不知不覺走到他小區,走走停停的時候其實是在猶豫不決到底要不要見面,後來還是沒有聯繫,在小區走了走,就走了。一邊走,一邊幻想的場景是一部分,腦子裡天人交戰是另一部分,我並不是為了表現痴情才去做這種事,也不是跟蹤狂變態,只是想見又不敢,才導致在他家附近徘徊了很久。最終還是離開了。哦,對了,我老公也認識他,也知道我所有的過往,其他,沒了。以下是原答案。
==========================================================================================愛過一個男生,快十年,我結婚,他離開,從此斷了聯繫。他去了遠方。但是我有偷偷看他微博,儘管他把我拉黑,我不能關注不能評論,但是能看到,在他某篇微博里,定位了一個地址,我知道,哦,原來你住在那座城市的那條街道。於是開始在谷歌地球和3D城市地圖裡一遍遍看那個小區。兩年後,一個偶然出差的機會,去到那座城市,下車第一件事就是坐車來到地址上的小區,炎炎夏日,在小區里緩慢步行,在周圍的小超市買東西,水果店買水果,飯店吃飯,點他愛吃的菜,然後去了一個附近的咖啡館,一遍遍想,啊,這是他買過東西的地方,他也許曾和我現在一樣,站在同樣的地方喝咖啡,買菜買水果買零食,解決晚餐。一路上單曲循環的就是這首好久不見,第一句歌詞就淚目,我來到你的城市,走過你來時的路。。。從此以後,不敢再聽這首歌,逢聽必哭。這首歌,真的是只有親身經歷過同樣的事情的有情人才能聽出歌里的唏噓感慨滄海桑田。去你去過的地方,看你看過的風景,這樣,我是不是就離你更近一些……


這首《好久不見》但凡只要經歷過的,都會有相似的感觸。但沒經歷過的,只能憑詞曲唱去臆想感受,試圖模擬劇中人的所有經歷。可事實上,經歷是無法臆想模仿的,深刻與否更是難以感同身受。

單獨聽《好久不見》,是沒太大感覺的,大多的感覺是來自於詞曲投射出的鏡像與我們自身的聯想。

直到某年某月某天,我做了《好久不見》歌詞里需要做的所有事情,當時的感覺就是日了狗了。

我來到 你的城市

走過你來時的路

想像著 沒我的日子

你是怎樣的孤獨

拿著你 給的照片

熟悉的那一條街

只是沒了你的畫面

我們回不到那天


你會不會忽然的出現

在街角的咖啡店

我會帶著笑臉 揮手寒暄

和你 坐著聊聊天

我多麼想和你見一面

看看你最近改變

不再去說從前 只是寒暄

對你說一句 只是說一句

好久不見

不做解釋,與歌詞一模一樣。

你問我是什麼感覺?
如果你體會過獨自親歷故地重遊,一個個場景,一條條街道,一幕幕畫面孤獨的重現。
如果你體會過剛下飛機剛上火車,一番番歲月,一句句叮囑,一件件物品留下的故事。

最殘酷的不是「我來到 你的城市 走過你來時的路」,而是「我來到 你的城市 你他喵給我玩失蹤」

那麼,這種感覺就是日了狗了。

然而,這狗,日一次就夠了,再也不用矯情的好久不見。


我更喜歡 不如不見。
好久不見 是期望, 不如不見 是現實。


跟她分手一年了,一直想再偷偷看她一面 每天都會有意的開著計程車去那條路 始終沒遇到過 今天早晨開著計程車依舊習慣看到那條路 看到不遠處有個女生對著我開的計程車招手 是她 樣子沒變 扎著馬尾 我把車停了下來 她開門看到是我 時間凝結了三分鐘 她把車門合上了 沒上車 我也是只是對著後視鏡說了句 好久不見。 轉自網易音樂評論


走在那條街上恍惚還以為有你
最想見的人是你最怕見的人也是你
幻想無數次和你再次見面會是怎樣
或高傲或卑微或冷艷或熱情
想要我過的比你好的多來換你的一個不舍的眼神
到最後發現全是自己的戲份

若你喜歡怪人 其實我很美

願赤裸相對時能夠不傷你


那一年我復讀,她上大學,開啟了異地戀模式。我倆一個高中,所以一起去過的地方很多。每一次學校休假,自己坐著公交車經過一個個曾經一起去過的地方時,會眼紅會悲傷,但無法承受的是獨自去以前的餐館,驀然抬頭,會錯以為她就在對面看你,在餐館裡眼淚不爭氣的流。
現在我們又在同一個城市,同一所大學甚至是同一個學院里。可是等到明年,我還得經受一年的異地戀,不一樣的城市卻會發生一樣的故事,命運莫過於此吧。


分手後,有好多地方,我都不再去了。

見不得它衰敗,更見不得它艷麗。

害怕你也故地重遊,

原諒局促不安的我一時間隔不知該如何是好。

能否故作鎮靜地打聲招呼,

我不敢保證。

可能年少時聽信分手後還可以做朋友,

那是因為沒真的愛過。

物與人,是與非,

被時間推著走,被歲月衝散,

想說好久不見,但也不如不見。

望各自安好,無關風月。


會覺得還是不如不見好。


平靜的內心慢慢的開始顫抖
又會回想起好多好多的事
二十歲了也沒經歷什麼曲折的情感故事
很平淡 唯獨想起以前過往的那一件件小事
歷歷在目 揮之不去
那些陪伴我的人啊 你們如今在何方
我曾經愛過的人啊 現在是什麼模樣


路過電視 開始佩服唐嫣


流年不復,我心如誰。於你有愧,於我有恨。


一瞬間,感覺我們從未彼此怨恨過,人生若只如初見。
如今我已結婚,跟她談過幾句,她也將要。
放下過去的糾葛,我一時興起,
問她,「請你喝杯奶茶號碼?」
發著這條信息時,我正聽著Eason的歌。

「我多麼想和你見一面,看看你最近改變。
不再去說從前,只是寒暄,對你說一句
只是說一句
好久不見。」

她過了一會回復我道,
「你聽過陳奕迅的那首歌嗎?——不如不見。」

越渴望見面然後發現
中間隔著那十年
我想見的笑臉 只有懷念
不懂 怎去再聊天
像我在往日還未抽煙
不知你怎麼變遷
似等了一百年 忽已明白
即使再見面 成熟地表演
不如不見

一樣的旋律,不一樣的結局。
每個人都會長大,總有一些東西,捨得拋給舊時光。

來自文《請你喝杯奶茶好嗎》,作者:吾愛北京地安門
若有侵權,請及時通知。


有過一次。。。本打算再也不去那個地方,可是由於有事,還要再去那個城市。。。然後,下火車後計程車就慢慢開過當年的那些地方,然後就感覺想喝水,又想吐。然後就拚命和一起去的朋友還有司機聊天。。。當然,路過她公司的時候,還是紅了眼圈。。。。那裡沒有咖啡店,只有一個賣油炸品的小吃店。。


凌晨兩點的延安路高架。

雨後濕漉漉的桂林路公交車站。

醉酒後的衡山路shanghai breway。

小到不能再小的古美路東蘭路出租屋。

巨鹿路透過樹葉刻畫著斑駁的刺眼陽光。

潮濕夜晚里綻放著耀眼煙火的古北虹橋路。

加班後的清晨猶如窒息一樣稀薄冷漠的顓橋站。

新天地兜售Sebastian、破爛不堪的二手唱片小店。

...

2009年,我初到上海,宛若少年,不記得一個人是怎麼生活,卻心底清楚這些走過、聽過《好久不見》的地方。

每次那低沉的一句「我來到你的城市」、「我多麼想再見你一面」,那些藏在心底多年的煙怎麼吐都吐不出去。

張懸唱過一首歌《關於我愛你》:我懂活著的最寂寞。

八年已過,少年變中年。

過往的奮不顧身與現在看來不過是生活中小小的插曲。

彼時與此時。此時與彼時。我用了這麼多年來看清它。

望我們現今安好。

我雖念舊,不願再想。


第一次有了想認真寫一個回答的感覺,這首歌是上半年非常火的《何以笙簫默》里的主題曲,當時電視里放著趙默笙一個人走在大街上,背景是這首歌,一下子心酸淚水濕透了眼眶。現在,我也講一下我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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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確切的說高二,文理分班,我故事裡的她分到了我一個班,坐在我前面一排。真的,第一次看到她,竟然完全呆住了,乾淨的臉上掛著淺淺的酒窩,笑起來像陽光盛開的樣子,小眼睛一眯,瞬間這個世界為她而美麗。我不得不說,我愛上她了,那種感覺此生再也不曾再有。
故事其實挺老套的,我和她成績都非常不錯,談不上全校聞名,但是的確在班裡成績一直是前幾名。確切的說,分班的時候她的成績比我還要好很多。於是,為了得到她的關注,我會非常努力的學習,也是在認識她的幾個月內吧,我居然有次月考考到年級第三名,刷新了我高中年級的排名,雖然我過去拿到過第五名。此後的日子裡,我會討論題目的時候故意侃侃而談,我講笑話,我大聲地背詩背課文,都只為得到她的關注。忘記了是什麼時候,我大膽給她寫紙條,也感謝那次的膽子,此後我們經常一起傳紙條,也是從這個上面,我們的關係越來越近,我甚至非常親切的稱她為『小姑娘』。
我清楚記得,那個晚上,我表白了。跟所有故事一樣,我被拒絕了。但是,我的臉皮後到不允許她拒絕,所以故事的結局是我們又在一起了。那一刻,我瞬間覺得我得到了全世界。緊接著的每天,走路都有些飄。可是,故事並沒有如此美好的進行下去。我們那個時候太過年幼,太過單純,躲不過身邊同學的眼光,躲不過父母的叮囑,躲不過終將面對的繁雜的學習和高考,兩年來分分合合兩三次。所有我們在一起的時光也許加在一起都不夠一百天。但那依然是我人生中最美好的時光,以至於這麼多年了,我依然總是在夢裡重遊故地。那些安靜的時光里,我們去過小河邊散步談心談理想,也有過她幸福的抱著我坐在她單車後面穿過那個曖昧的黃色路燈透過樹葉撒在的馬路上,也一起去聽講座聽培訓,也一起不去上夜自習跑到外面馬路上擁她入懷,也一起去過公園看音樂噴泉,也在安靜的河邊深情吻她......
故事其實應該這麼進行下去的。可是,你知道的,後面還有但是。但是,高考後,兩個人成績都不好,確切的說她更差一些,落榜。礙於家庭的壓力,也可能像她多年後說的那樣吧,她對我的愛沒有我對她那麼多,所以我們分開了。雖然我爭取過,也跑到過一個學校跟她一起補習。但是,此後的日子成了兩個人的煎熬。於是,我拿著一個普通本科的錄取通知書走了,我清晰的記得,走的那天下著雨。用大話西遊里的那句話『他好像一條狗耶』形容非常合適。
大學裡,參加了很多社團,也炸著膽子去創建學院第一個學生會,就是期望在這種繁忙中忘記那些不愉快。可是,我忘不了她。我總忍不住想打電話給她。為了不讓她父母怪罪她,我每次都是死皮賴臉的求著身邊的女生打電話給她家,然後她接了以後我再去說。無論每次我多大的期望,其實我知道,她平淡的語氣里,讓我早已經沒有了任何期望。整整一年,我死守著過去說過的誓言,我不去交女朋友,我睡覺都把手機放在耳朵旁以防錯過她的電話,我努力的學習,就是為了有朝一日依然可以配得上她。清晰地記得,那次汶川地震,我們在八樓上課,整個機房像公交車一樣,上下晃動。沒有人知道,那個時刻我是多麼的怕死,我害怕我死了就再也看不到她了,於是我拚命地跑,成為整層樓里第二個跑出去的人。那次,讓我知道她在我心裡有多重,面對那麼大的危險我想到的是害怕再也見不到她。那天晚上非常想打電話告訴她,我好想她。雖然電話打到了,但是宿舍的人說她去親戚家住了。複習結束的那年高考,她的成績還不錯。我一直天真的以為,我們兩個之間所有的障礙都沒了。可是,沒有人知道,那次電話的痛徹心扉,第一次因為一件事,眼睛哭腫了。你們可以罵我沒出息,一個到老爺們居然這樣,但是,事實就是這樣。哭腫的眼睛一直持續了幾天才消。
寫的有點啰嗦了,我盡量簡短。後來是她在距家不遠的地方讀了大學,我依然在很遠的地方讀書。從此後她成了我永遠觸摸不到的女神,只能遠遠地觀看,偷偷地打聽,再也沒有勇氣告訴她我一直在愛著她。大學第二年,我答應了身邊的一個女孩子,我有了一個她之外的女朋友。在這裡感謝這個女朋友,沒錯,你沒看錯,現在依然還是我女朋友,而她依然沒有和我在一起。感謝女朋友一直的陪伴,好多年了。在這裡,真的覺得對不起女朋友,因為一直到現在,十多年了,我心裡依然難以放下她。如果,不出現意外的話,我們明年會結婚,她將永遠成為那個她。
我開始覺得我羅嗦了。長話短說。畢業那年,我跟女朋友異地,我到了一個流動性非常大的單位。我和那個她又有了聯繫。我知道這幾年她依然是一個人,我知道雖然有幾個男生追她但是都被拒絕了,我隱隱感覺到她也許開始知道我的好了。我不知道是否該欣慰,因為她的愛來了,但是來的好遲啊。那次,她簡訊給我一次機會,真的只要我答應了我們就在一起了。沒有人知道我的開心,沒有人知道我多麼興奮。我甚至衝動的準備飛到SJZ去找她,第二天就出現在她面前,擁她入懷。可是,故事沒有這麼下去。也許上天註定吧。第二天早上,我的女朋友從異地過來了,一夜間,她乘坐計程車、飛機、火車、長途汽車、公交車,然後來到了我項目部帶的地方。那天早上我去接女朋友的時候,看到她一個人站在公交車的末站傻傻的,突然之間淚水綳不住了。僅僅是一個周末,僅僅是女朋友的思念,就讓她飛越幾千公里來到我這裡。我覺得,我真是個混蛋。所以,故事是我沒有立馬答應,也最終沒能答應高中的那個她。我難過了,那幾天,因為沒睡好,晚上感冒,一連十多天輸液十多瓶最後才好。對不起那個她,也對不起女朋友。終於體會到了倉嘉央措的那句詩『世間安得雙全法,不負如來不負卿』。
故事沒有就此結束。過去的日子總是經常擾亂夢境,因為自卑,我去考研了。不管能否在一起,我最大的想法就是,有朝一日我站在你身邊的時候,至少我不那麼怯懦的不敢跟你說話,至少我有那麼一點點資本配得上你。
好了,我和她的故事就說道這裡。我直接說結局,她現在有男朋友疼她了,我也依然跟我的女友在一起。礙於她男朋友,她,我之間的關係,我們刪除了任何聯繫方式。那麼樓主你問,聽那首好久不見是什麼感覺,現在我告訴你,每次聽都會淚崩,每次聽都會難過的要死,每次聽都會覺得錯過了全世界。
第一年畢業工作區報道的時候,中途去她讀大學的城市換火車,就下來一個人在那個城市走了半天,真是傻傻的走了半天。
研一的那個國慶,跑到北京去玩,漫無目的的走,就是為了陪她走一下過去沒能陪她走過的路。每一個街道,每一個地鐵站,每一個拐角,想像著她一個人走在這裡的日子。我甚至一個人跑到了那個她盛產QQ昵稱的香山,只可惜『只見香山,不見紅葉』。
研三前的那個暑假,跑到了她工作的城市,去了每一個可能她去過的地方。到她微博里提到的那些地方,公園的長椅上、交通大學的地鐵站、熱鬧的外灘......我傻傻的對公園裡的長椅說話,告訴它我來過了,希望你可以繼續陪她;我站在交通大學地鐵站里,學著她的樣子對著地鐵外的玻璃也給自己拍了一模一樣的照片,輕輕地告訴自己『你們沒有分開』。
原諒我這麼啰嗦,其實我還有很多話沒說。我一直有想像我們再看到彼此的時候會是什麼樣的場景,我能想像到她肯定會輕揚嘴角,小小的酒窩,眯起眼睛,幸福的笑容,而我再也沒有勇氣和機會大膽的擁她入懷。躲在角落裡,默默地祝她幸福吧,同時經營好自己的生活和感情,不對不起每一個愛著自己的人。
『情多總被夢擾,愛深常惹淚侵』,這麼多年來就是這樣子。這首歌,像毒品,像鎮靜劑,像鴉片,每次聽,記憶的海嘯就會瞬間爆發。
她依然是我心中難易觸摸的痛,我不敢跟她聯繫,雖然沒有了任何聯繫方式,但是我依然偷偷地關注著她的微博,就想這麼靜靜地偶爾看看她的世界。這時刻提醒著我,無論我多麼厲害,在這裡我依然自卑到塵土裡。


我也希望以後我能平靜地對她說「好久不見」


稍微跑一下題:唱陳奕迅的《好久不見》,然後自己再聽自己唱是什麼感覺?

別問我為什麼不是直接聽?
因為

此處省略一百個我去你大爺!!!

好進入正題:

昨天跟一個朋友說錄歌給他聽,他說喜歡Eason,雖然覺得自己的音色不適合,但想著昨天鍛煉完心情好,就錄了一首《好久不見》,覺得唱得很難聽,就又錄了一首《十年》,哈哈哈哈,兩首爆炸難聽,我發了鏈接就放那了。

今早坐車去公司的路上,覺得無聊,就聽了兩遍昨天錄的歌,雖然依舊很難聽,但是旋律和歌詞一出來,直接回憶爆炸。

我來到 你的城市
走過你來時的路

想像著 沒我的日子
你是怎樣的孤獨

拿著你 給的照片
熟悉的那一條街

只是沒了你的畫面
我們回不到那天

你會不會忽然的出現
在街角的咖啡店

我會帶著笑臉 揮手寒暄
和你 坐著聊聊天

我多麼想和你見一面
看看你最近改變

不再去說從前 只是寒暄
對你說一句 只是說一句
好久不見

我以前喜歡過一個人,也只喜歡過一個人。我啟蒙晚,那時只是把他當好朋友,沒想過更多。
第一個半年認識。
第二個半年因為某個我已經忘記的原因對他有好感,並開始示好,跟他做朋友。
第三個半年跟他還有另外一個女生關係很好,組成了三人小團體,吃飯,上課,出去玩基本都會一起。
第四個半年開始出現矛盾,因為太過緊張對方,很多小事放大,感情出現裂痕,隨即鬧掰。
第五個半年陌路了半年。
第六個半年又和好,一起畢業,但是感情淡淡的,大不如前。
第七個半年拉拉扯扯後鬧掰,再無聯繫。

剛認識他的時候,他就在聽《好久不見》,那時候跟他一樣,只是覺得Eason的歌好聽,那會兒年輕,並沒有很深的認識。

一晃5年過去了,現在回想那時候對他的感情早就超過友情了吧,只是自己沒什麼感覺,一直覺得只是友情罷了。

第六個半年,我們三人小團體在6月26日學校山腳下的重慶雞公煲吃了最後一頓離別飯,那天似乎是我最開心的時候,我們玩了當時很火的瘋狂來往,聊著未來的走向,好像我們之前的一切都在,好像我們之後也一直會在。

月底25號,我要去見某個朋友,冥冥中好像有些什麼,那個朋友的家居然跟他家在一個地方,應了那句,「我來到你的城市,走過你來時的路」。

月底26號,我最終改道去見一下那個女生,我倆的關係還一直很好,只是對於她最痛苦吧,和我們倆都有聯繫,但「我們回不到那天」。

冥冥之中好像真有點什麼。

第七個半年的沒有聯繫是我主動選擇的,因為我想得是一段感情里兩個人都累了,兩人沒有聯繫後,或許兩人可以生活得更好。

我啟蒙後一直想著單身一輩子過好了,我的自理能力還可以,掙得錢也夠花,且我會和自己獨處,並不懼怕孤獨和寂寞。

可是這個六月,我卻突然很想找個伴侶,然後這一連串的事情就發生了。

如果放在前面的一年,半知道那個朋友的家跟他是一個地方的,我是鐵定不會去的,可是這個月我卻有點欣然前往,說不清楚為什麼,可能就如這歌里唱的吧

你會不會忽然的出現
在街角的咖啡店

我會帶著笑臉 揮手寒暄
和你 坐著聊聊天

我多麼想和你見一面
看看你最近改變

不再去說從前 只是寒暄
對你說一句 只是說一句
好久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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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蒙後我發現他其實跟我的擇偶標準差太遠了,很矮,167左右,長得不帥,在旁人面前很高冷,內心有點孤僻,身邊是真的沒什麼朋友,我認識他的時候,他基本都是一個人獨來獨往。

我開始跟他交心的時候他有點抗拒,後來熟了之後就變得非常放肆,開始傲嬌,頑皮,他在熟人面前是真的非常小孩子氣那種,所以我跟那個女生都是被欺負的對象,我倆成了整個學校最寵他的人。

因為我人緣還可以,身邊朋友有挺多朋友,所以我經常組織大家一起玩誰是卧底、Uno、殺人遊戲或者狼人殺,慢慢地他也開始敞開心扉,交到很多新朋友,我也挺替他開心的。順便提一句,他玩遊戲真的很有天賦,目測是我朋友里上手遊戲速度最快的。

可是,所以,喜歡就是喜歡啊,哪有什麼是非對錯,利弊權衡。喜歡上一個人,這個人就會變成你的所有標準,你之前之後所設的條條框框都不管用,也都不適用,你只想跟著心走,也只能跟著心走,這才是喜歡啊。

so


最後的最後,放一張思達的照片,這次我站思達!馬薇薇這次真的過分了!


能讓任何一種情緒變得安靜下來,靜到一種殘忍的境界。


頭沾濕 無可避免

倫敦總依戀雨點

乘早機 忍耐著呵欠

完全為見你一面

尋得到 塵封小店

回不到相戀那天

靈氣大概早被污染

誰為了生活不變

越渴望見面然後發現

中間隔著那十年

我想見的笑臉 只有懷念

不懂 怎去再聊天

像我在往日還未抽煙

不知你怎麼變遷

似等了一百年 忽已明白

即使再見面 成熟地表演

不如不見

尋得到 塵封小店

回不到相戀那天

靈氣大概早被污染

誰為了生活不變

越渴望見面然後發現

中間隔著那十年

我想見的笑臉 只有懷念

不懂 怎去再聊天

像我在往日還未抽煙

不知你怎麼變遷

似等了一百年 忽已明白

即使再見面 成熟地表演

不如不見


每每聽到:想像著,沒我的日子。你是怎樣的孤獨。
就再也控制不住自己
只想在生日的日子裡,為Ta彈唱這首單曲
我們真的好久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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