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互聯網產品,是該創造需求,還是迎合需求?

「俞軍PM12條」裡面有這麼一條 :「用戶是很難被教育的,要迎合用戶,而不是改變用戶」, 這應該也是一種很傳統的產品設計和用戶體驗的思路。

  這往往是因為程序員習慣用自己的思維去設計功能特性,或者設計出一些「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功能或產品,造成用戶不滿。 但另一方面,正是蘋果創造了我們對 PC 的需求,對智能手機的需求,對平板電腦的需求。類似地,正是很多顛覆性、創造性的新產品的出現,才引發了生活的新改變。

  各位前輩在做產品時,如何權衡這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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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不少人說到我這個問題是偽命題,我想這樣解釋吧:
  正如劉潤老師說的,兩者不矛盾。我把產品上的改進和創新定義作「迎合需求」和「創造需求」。這是狹義的,前者是一小步,後者是一大步,歸結起來都應該是宏觀上的「迎合需求」吧。
  但如何在兩者間做個取捨,我覺得還是很有學問的。

創造需求,還是迎合需求?
——兼答劉潤老師《做比客戶更好的產品經理!》http://blog.shenslu.com/programming/make-need.html


「迎合」還是「創造」,不需要權衡,因為這兩者不矛盾,並統一在「滿足用戶真正的需求」這點上。蘋果發明iPad,正如福特發明汽車,是滿足了用戶真正的需求,而不是創造了需求。有汽車之前,你問用戶需要什麼,用戶會說:我需要一匹更快的馬。用戶未必會精確描繪自己真正的需求:更快的交通。你明白了,你才是好的產品經理。

補充:《做比客戶更好的產品經理!》,http://blog.run2me.com/runliu/archive/2011/03/27/44671.aspx。


迎合需求(從用戶需求出發)和創造需求(創造滿足用戶需求的解決方案)其實說的是一回事,最近剛寫了一篇描述 http://iamsujie.com/1000/1017/


這個本身是個偽問題,原因是「需求」的定義是不明確的
按馬斯洛需求層次的需求來說,還是表象具體的需求來說,解釋就完全不同
劉潤其實是將這個概念分成了兩個詞來解釋,就比較容易解釋得通
我的理解就是,迎合用戶的本質需求,在此之上努力創造用戶的表象需求——而前者就會引起看似完全不同產業其實是競爭對手的情況


產品,都是在迎合需求(很多時候是用戶都沒察覺的潛在需求),而不是創造需求。
蘋果,不是創造了我們使用pc的需求,而是迎合了用戶對於高效獲取信息、高效計算、高效存儲的需求。
因此,永遠不要閉門造車,試圖憑空想出一個需求,讓用戶們趨之若鶩。
而是要充分挖掘用戶的潛在需求,看看能否與當今瞬息萬變的互聯網技術產生交錯點。


計算機/互聯網產品,是該創造需求,還是迎合需求?
這問題本身就是一個偽命題吧?
個人覺得需求應該是客觀的,你是否發現它,它就在那裡。隨著社會的進步、科技的發展、人類文明的變遷等等一系列因素,需求的程度不同,也可能因為某些需求,被一些人延伸發現另外一些需求。
你可以說你創造了一個產品,這個產品是用來滿足某些人的某種需求的,但不應該說你創造了某些需求。
舉個例子,你造了飛機,你就能說你創造了人類在天空飛翔的需求么?其實沒有飛機,在天空飛翔也是人類客觀存在的需求之一,只不過那時候還沒有什麼人發明什麼產品能夠滿足這個需求。也可以說這些需求沉在人們的心底沒有被喚醒。


當具有據對的產業地位和競爭優勢的時候是創造需求,不斷體現價值創新。如蘋果很多時候就是創造需求,引領產品,這個時候創意是最重要的。否則更多時候還是以迎合需求為主。


1、(發現)滿足需求
2、(發現)挖掘需求
3、(創造)引導需求

難度逐級遞進,低級者把握今天,中級者掌握明天,高級者創造未來


需求不是創造的,你造或不造他一直在那裡
對於互聯網產品的創新,感覺是從現實生活入手,給用戶提供互聯網的解決方案。所謂的創造是用用戶想不到的方式,滿足他一直都在那裡的需求。


我覺得發現需求(也可以叫挖掘需求)和創造需求兩者之間既不是矛盾關係,也不是並列關係,而是遞進關係。就像 @蘇傑 的回答中說的那樣。
1、發現需求needs(或挖掘需求)
「發現需求」中的需求,指的應該是人類本性中的那些基本需求,即深層需求,是虛化的概念。比如吃、色,貪嗔痴慢疑等(其實七宗罪裡面的那七點也有點這個意思...),這些需求是自人類出現以來、有文明以來就有的核心需求,作為一個獨立的個體,你根本無法增加或刪減這些需求,因為決定你是否有這些需求的是你的脫氧核糖核苷酸,是嘌呤和嘧啶,是物種進化論。關於這一點,也可以看看馬斯洛(提出了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Maslow"s hierarchy of needs )的拳頭著作——動機與人格 (豆瓣) 應該有用吧...。
2、創造需求wants
「創造需求」中的需求,指的應該是建立在「人類本性中的那些基本需求」至上的表面需求,是具象的形態。創造需求中的那個「需求是」「發現需求」中那個「需求」的解決方案,如果沒有後者的存在,前者也就沒有立足之根(感覺有點兒繞對嗎?沒辦法,沒辦法,互聯網人就喜歡沒事兒創造點誤導人的詞語來建立行業壁壘,呵呵...)。因此,創造需求,創造的其實是解決方案本身,是產品功能,是產品的具體形,只不過要用這些具體的功能和形態,滿足哪些人類本性中的基本需求而已。
所以,所謂喬布斯不去做市場調研,市場上很多人鼓吹喬布斯是創造需求的行家,對於初入產品職位的人來說,很容易產生誤導,以為需求真的可以創造。其實喬布斯和福特創造的是「表面需求」,創造的是全新的解決方案,而根本沒有創造「人性」需求,除非他們是上帝,是造物主,是大自然。


你說的「創造」和「迎合」只是方式而已,產品是用來解決用戶的問題的,首先要找到用戶的問題,然後再找最合適的解決方式。


其實需求確實有創造出來的:

  • 有了網頁,瀏覽器的需求就被創造了
  • 更強的晶元能植入手機上,APP應用的需求就被創造了

所以是否需要創造需求,這要看你正在奮鬥的目標是什麼,資源夠不夠。資源及能力不達時,先細心去發掘(發現)需求,當有能力的時候,嘗試改變世界去創造需求。


需求不能被創造,只能被挖掘,有些需求是用戶哭著喊著叫著要的需求,你滿足了這些需求,可以說是迎合用戶的需求,有些需求是用戶說不出來,產品經理從用戶的角度設身處地的體驗和思考,然後發掘出來的,但不管怎麼樣,用戶總是存在這個需求的,並不是產品經理創造出來的,事實上,由於各種資源和條件的限制,很多情況下大家公認的明確的用戶需求都不能得到滿足,這個時候卻去奢談「用戶需求是可以創造的」,實際上這只不過產品經理自己yy的一個借口,在用戶已有的需求都沒有得到很好的滿足之前,有什麼理由去談創造需求?


需求是創造出來的嗎?
需求都是發現的,有些是顯而易見,有些是深藏不漏的。
就像個老故事,人要馬,福特給了車,需求是要代步,更快。
所以,需求是發現的,產品是創造的。


創造需求或者迎合需求,這兩者並不矛盾。計算機/互聯網行業的產品一般有兩個面,a面是有甲方的產品,b面是大眾市場的產品。對於a面的產品,產品經理需要在迎合客戶的需求過程中進行針對性的引導,並不是一味的迎合,也不能一味的否認。而是採用迎合+引導+創造的組合式套餐。而對於b類產品,產品經理面對的是大眾用戶群體,一切的產品設計都要有數據做支撐,從數據上反映出用戶的真實需求,產品經理不是迎合而是接受這個需求,接著進行適當的引導,把用戶的需求再擴大,即在迎合的基礎上創造出連用戶都自己都沒有發覺的深層次需求。


同樣買鉛筆的用戶,可能有一個是為了抓癢。
所以即便是為鉛筆設計了抓癢功能,也不是創造,也只是發現需求。

隨著技術的進步,老的需求有了新的和更好的解決方式,這是創造了需求的新的解決方案。


創造需求這個詞是不對的,準確的說法應該是發現需求。我們應該做到在尊重用戶習慣,去發現和挖掘用戶的潛需求,而不是所謂的創造需求。就象蘋果。人們買蘋果,是因為人們本來就有這個需求,這個需求不是蘋果創造的,只是除了蘋果之外沒有其他公司發現了而已。


一個產品去創造需求還是迎合需求?我覺得一款產品是基於用戶需求,並符合趨勢、市場之上的,如蘋果出的iphone也好,ipad也好,產品給用戶提供全新的體驗,觸感、大屏幕、移動互聯網等等,因為我們已經在功能機的階段停留了很久,是符合產品的發展趨勢,蘋果激發了這個市場,當然這個市場是潛在的、可行的,被激發出來。


發現需求。尤其,發現真實的需求,別被虛假的需求蒙蔽。不憑空逞造,不迎合。創造需求是個徹底的偽命題,哪個單個的人能有那麼大的能量,能創造本是有社會發展所造成的一群人的需求?


在移動互聯網產品領域裡那些所謂「被創造」出的需求,並且最終成功的被用戶接受和歡迎,總結一下其共同點,無一例外的都滿足了用戶最根源性的需求心理,即能夠便捷、更便捷的順利完成某一項任務。
也就是說,需求本身一定先於「創造」,我覺得更準確的說應當是需求被發現,然後去創造一種很好的解決方式。
不吃飯不睡覺一定不會是人的正常需求,不吃飯有可能是為了減肥,不睡覺有可能是為了完成一項工作 。這樣減肥和完成工作才是真正的需求,而不是不吃飯不睡覺。所以要找到本質需求。
這就是為什麼iphone顛覆了世界,卻又贏得了全世界大多數用戶的認可,本質上來說,並沒有任何一個具體的需求是被創造的,因為人本身就需要得知天氣狀況、道路交通情況,會有休閑娛樂需求,會有讀書需求,當然也需要交友。Iphone只是改變了滿足這些需求的形式,讓滿足用戶需求的過程更便捷,更順利通暢。這也是iphone不斷的在自身改進的原因,否則任意一項功能被其他人設計的更為簡易便捷又順利通暢的軟體代替,用戶一定本能的會去選擇更為便捷的可替代軟體和產品。
反之,如果背離本質的需求根源,為了創造需求而創造需求,那麼這樣的產品一定經不起用戶和市場的考驗,很快就會被無情的拋棄。


需求從來不是創造出來的,都是發掘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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