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攜帶無標識充電寶大鬧機場事件中,充電寶標識認定是否有誤?

新聞鏈接https://m.weibo.cn/2656274875/4129800962673512

從新聞視頻中可以看出,這名女子使用的充電寶是蘋果公司出品的smart battery case,在該充電寶的內部以很小的字標明了容量電壓等信息。可見容量為1877毫安時。圖片為我自己的這個電池。

我自己曾經遇到過非常相似的案例,數個機場安檢工作人員,包括我自己,都沒能看到我的充電背殼的容量,導致我將這個充電寶委託同事帶回去。


第一,你能不能確定你所說的這個充電寶跟新聞中所攜帶的是同型號同容量的,而且這個數值能否推算出充電寶的額定能量;
第二,在此事中,工作人員未發現標識的情況下,我更傾向由遊客舉證充電寶合規,即使真為工作人員失誤,但此事的拘留原因是尋釁滋事,破壞了公共秩序,同理的是醫鬧;
第三,上面說了,工作人員認為該充電寶無標識,而遊客亦無法舉證這個充電寶合規的情況下,應當是算對充電寶不合規沒有異議的,而之後的因為自己的違法行為造成的損失,是沒有賠償的。


連該女子自己找不到標識在哪。題主光靠鍵盤敲一敲就隔空安檢,真是厲害。
另外,拘留這女的是因為她不服從安檢,擾亂公共秩序,和充電寶有關係嗎?退一萬步說,就算充電寶合規,安檢說不讓帶,你就是不能帶,你有異議可以事後進行投訴。
不懂法真可怕


在加拿大讀書的時候買了3個充電寶 都是只有外包裝表示容量,去年帶著他們從美國去加拿大來回經過幾次安檢都沒事,而且回中國也沒有被查。但是這個月從中國搭國內航班的時候就被沒收了。。無論是體積還是重量,都比mimiso買的輕跟小一倍有多。。。安檢姐姐說沒有標示不可以帶,我說可以上網找到證據這是合要求的,也不行。結果回來上官網一查,被沒收的那個充電寶只有1000mah。好委屈的充電寶...


去年暑運的時候 晚上22點左右 國際安檢最後一個航班 飛往廊曼 一位男性旅客(40歲+)因為攜帶了沒有標識的充電寶 被安檢人員告知不可以攜帶上飛機 然後這位男性乘客 當著他父母和妻兒的面 抽下皮帶 辱罵安檢人員 並大罵人身檢查員剛剛猥褻他 拉他的皮帶 怒砸皮帶甩到了當時的人身檢查員身上 在想要繼續砸充電寶時 被工作人員制止 讓他出去砸
他真的出去 在大廳里更大聲的罵 並且將充電寶摔的粉碎。
之後叫來了機場公安 公安找到檢查員詢問情況 檢查員說自己正在備孕 現在被打了 感覺肚子非常不適 需要去醫院檢查,男性乘客聽到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立馬跪了下來 給安檢員道歉 並拿出錢包說自己有的是錢 這個事可以私了 家人還在等他一起出遊 一家子不能少了他一個人。
安檢員一看他下跪就沒辦法了 不然真的讓他拘留。


我用過類似的一個 這種保護套式的電池好多事是沒有標示容量的 不過我上灰機的時候套在手機上案件叔叔也沒拆下來把研究就放我過去了

雖然這種保護套式的充電寶從體積來說不太可能超過規定量 但確實是無標的 被擼到還是得認栽


安檢讓她把充電寶郵寄,她非要硬闖,她現在是因為擾亂秩序被拘留,不是因為充電寶!
對安檢有質疑可以投訴,可以控告,但不允許危害公共安全!


推薦閱讀:

法學畢業如何進入投行?
在民法學的角度看,鍾秀勇的民法水平如何?
如何看待餓了么員工因偽造大量證件助無證商戶上線被起訴?
法律與CPA的關係?法律研究生考cpa真的合適嗎?

TAG:法律 | 安檢 | 充電寶 | 機場安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