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八達嶺老虎咬人」家屬首度發聲自曝當時車內情況?

「八達嶺老虎咬人」家屬首度發聲自曝當時車內情況

談事發經過

下車因暈車非吵架暴怒

  7月23日事情發生之後,網上有說法稱事發時候是因為趙某平常總是和老公吵架,當天也是在車裡跟丈夫吵架後暴怒下車,但沒想到老虎來了,對於這種說法,趙先生直接進行了否認,「我後來反覆跟女兒了解確認過,根本不是這種情況。」

  趙先生說,事發當天車裡一共坐了4個人,分別是他的女兒、女婿、兩歲的外孫和自己的妻子,當時他們考慮去遊樂園還是動物園,但外孫說想看「大老虎」,這才決定去的動物園。

  在進入動物園之前,因為一直是女兒在開車有點累,進園後就給女婿開了,由於女婿是新手,停停開開,加上女兒一直在行進的車上側向觀看動物,導致有些暈車不舒服,「女兒暈車的厲害,她誤以為到了安全區,這才下車要跟女婿換著開,並不是網上傳的那樣是因為吵架才下的車。」

  在接受北青報記者採訪時,趙先生一直強調,女兒當時下車是因為暈車,加上以為到了安全區,「當時看到前後有私家車逗留,並且在右側幾米處的空地上停有園方的巡邏車,他們產生了錯誤判斷,認為此處已經沒有猛獸,比較安全,於是在此處停車下車,想要換著開。」

  趙先生稱,網上所傳的女兒跟女婿平常關係就不好經常吵架的說法也不對,「女兒是今年五六月份才到的北京工作,之前一直在馬鞍山的一家企業里上班,女婿在北京,隔一段時間才能見面,怎麼會經常吵架呢?他們平時關係很好啊。」

  此外,網上也曾有傳言「女子是男子的情人,平常關係不太和睦,孩子為其非婚子女」、 「家屬是職業醫鬧」、「已經成功醫鬧了三起」等說法,趙先生稱,這些都是無稽之談,車裡確實是他的女兒和女婿,還有自己的外孫。醫鬧的說法更是荒謬,「我們平時幾乎都沒怎麼去過醫院,哪裡來的醫鬧?女兒被送進醫院救治後,我們從來都沒有網上說的那些醫鬧行為。」

談事件進展

稱接受網民批評 希望事情能儘早解決

  8月24日,延慶區通報了對老虎咬人事件調查結果,認定遊客未遵守規定,對警示未予理會,擅自下車,不屬於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後家屬委託律師跟事發動物園就賠償等後續處理事宜進行協商。

  對於調查報告,趙先生說,作為家屬他們無法接受。雖然受害人一方存在沒有充分注意安全而擅自下車的過錯。但一個危險的遊覽項目卻把安全責任全放在遊客身上,這顯然是不合理的。趙先生說,在女兒他們出事之後,園方才增加了電網隔離等安防措施,如果早安裝,就可能可以避免這起死傷事故。出事地附近也沒有任何警示牌,事後卻增加了36塊,也說明警示不足。此外,趙先生稱家屬獲得的完整視頻顯示,事發時候巡邏車除了轟油門,按喇叭,沒有其他任何救援措施,傷者丈夫連續拍打車門,繞著車輛求救,巡邏員的回答是:「我們也不敢下車,這種情況下無法救。」從老虎傷人到園方金杯車將人拉走,過去21分鐘,而送到醫院,已經是44分鐘之後。

  事情發生之後,網上曾出現大量的質疑聲音,對此,趙先生說,他們接受網民的批評、指責甚至謾罵,希望以後大家接受血的教訓,所有人都能遵守任何法律和規則。「對於那些網路謠言,雖然給我們帶來了精神上的二次打擊和傷害,各自捫心,我們也不會追究,作為我們受害方畢竟一死一殘,現在只是希望事情能儘早解決。」


從家屬的回應來看,園方的確可能存在提示不充足,救助手段不充分的問題,而非之前媒體輿論所引導的「園方毫無過錯」,後續的網路質疑也基本都是無中生有。


編瞎話都不會編,最蠢的是在原事件熱度下滑社會形成初步共識的時候跳出來發布無厘頭的聲明,這就是找罵。


不一一回復啦,統一謝謝各位知友的支持
-------------------------------------------------------------------------------------------------------------------------------------------
反對黃偉文的答案

這個女人說的話里有沒有可信之處?也許有,但是這個問題根本沒有意義

舉個例子吧,有個人想自殺,買了瓶敵敵畏喝掉,然後死了。他的家人想去訛錢,起訴敵敵畏廠家,說你瓶子上沒寫不能喝,讓消費者產生了誤會,我家xxx以為這是飲料呢,你得賠錢!結果廠家賠了

經過這件事以後,廠家趕緊把「禁止飲用」的警告印到了瓶子上。結果又有一個人喝了敵敵畏自殺了,他的家人又想訛一筆,起訴廠家,廠家說我有印警告啊,然後人家又說了,你印的字太小,誰能看得見?我家xxx還是近視眼,你購買前有提示過近視眼應該看小字警告么?賠錢!廠家又賠了

接下來,廠家又重新印了禁止飲用的警告語,這次警告語的字比敵敵畏這三個字還要大,心想這回總安全了吧?結果下一個自殺的,連著瓶子一起給吃了

很好理解吧
動物園運營了那麼多年,所有遊客都有正常智商和基本安全意識,是否有必要在入園的時候花半小時搞個培訓把所有的細則都給遊客讀一遍? 那動物園就別開了

每天客流量那麼大,從來沒出過問題,在入園的時候能不能把安全須知盡量簡短的告知?難道一個敵敵畏瓶子上除了寫不能喝,還要寫不能拌飯吃,不能拿瓶子打自己頭,不能塞進菊花,如果不寫,出了問題廠家全要負責?

動物園能不能百分之百的做到毫無風險和絕對免責?不行,這就和喝敵敵畏的道理是一樣的,在我國有個非常強勢的群體叫做弱勢群體,他們披上了弱勢的無敵斗篷,怎麼做都有理,想訛所謂的強勢群體一筆,再容易不過,因為他們往往有法律的保護

所以,結論是,這女的說的話有沒有可信之處根本就不重要,關鍵問題是,就算動物園在安全須知、標識牌和救援工作中沒有做到你所謂的100%標準(事實上沒有任何人,任何組織能做到100%,吹毛求疵總有問題),上百萬、上千萬正常人類都知道旁邊有老虎不能下車,全世界只有你一個人不知道,那麼為什麼所有的法律、規定和安全保障都要為你這個天選之子來制定?


換個方式來看這件事,你不能下車不僅是為了自己的安全,同時也是為了遵守公共道德。在一個人盡皆知,人人遵守的公共道德面前,為什麼你就要有如此多的「正當理由」去破壞它?假設這個女人下車了,老虎沒有攻擊她,讓她大搖大擺換了個座位,甚至和老虎近距離合個影,如果導致老虎受驚嚇出現問題,或者襲擊了別的車輛或者其他人,或者出現其他問題,這個女人會站出來承擔責任嗎?她絕不會,只會坐上車瀟洒的離開吧。

在最近的「發聲」中,女人又明確指出救援人員沒有下車,那麼假如救援人員真下車了被咬死或咬傷,而女人和女人的母親反而安然無恙,那麼這個女人以及她的家庭會主動站出來賠償救援人員和他的家庭嗎?他們會像現在一樣「冷靜客觀」地去分析嗎?他們不會,如果不是迫於輿論壓力,也許他們連一句道歉的話都不會說,哪怕在這個過程中老虎撓破了她一塊皮,她也會理直氣壯的找到動物園說,我受傷了,賠錢!

而此時此刻,這家人所描述的一切細節,做的一切事情,都只有兩個目的——1.要錢,2.盡量撇清自己的責任。他們沒考慮過自己應該遵守的公共道德、動物園無緣無故蒙受的損失、老虎的安危、救援人員的安危。。。一如他們在當時做的事情一樣: 只要我達到自己的目的就行了,我管什麼公德和其他人的死活?

最後想說一句,一邊倒的輿論的根源是廣大規規矩矩的老百姓對不守規矩之人的深惡痛絕。在社會生活,我們都需要道德自律,和基本的善意的。然而往往是那些不守規矩,違反規章制度的人,為了方便自己,給別人帶來了麻煩,還沒有人制裁他們。所以,我們往往只恨不能蹦出只老虎咬死他們。


我堅持我的看法,這件事院方應該要求檢察院對下車的女人提起公訴,控告她過失殺人

為什麼很多網友對「遊客違規被老虎襲擊造成一死一傷」不抱以同情? - 詹於的回答


我要是沒有看到你監控視頻里生龍活虎的樣子,我還真就信你暈車了


其實不管他們說什麼,我都是保持懷疑態度。如果行車記錄儀不是有什麼不利於他們的記錄,早就可以公開來自證清白,至少不會刪掉(不管是不是真的確認已刪除),這樣太欲蓋彌彰。所以不管現在他們家人怎麼說,我都不會太相信。
--------------------------------------------------------------------------------------------------------------------------------------
事實勝於雄辯,行車記錄儀不會騙人的,拿出來看看不就行了。


強調自己暈車而不是吵架並不能減輕自己的責任,估計這家沒請律師幫出主意吧?
打200W的官司還不請個好點的律師出主意?要麼說明好律師都知道這官司打不贏,要麼說明他們自己也覺得打不贏。


好幾年前,我們附近城市的曾經發生過一個事情:
公交車上有個不到站的乘客罵罵咧咧非讓司機停車自己下車,司機打開車門後這人一下子就被後面的車撞死了,這人的家屬一家人各種鬧死活讓公交車司機賠了好多錢。。。。
後來坐公交車,也看到過很多次有人不到站,花樣罵爹讓司機停車,好讓自己省兩步路的。
這種人又不是一個半個,真拿自己當上帝了,做人哪,真有這當上帝的自信,就證明自己離上帝不遠了。。


「我負責花樣作死,你負責我的安全。」

有這樣的觀點的人,當別人是誰啊?他們花樣做死,別人負責他們的安全,別人有這本事嗎?

他們當別人是上帝啊?

再說,就是上帝,也對他們有要求,舊約要他們遵守十誡,不能為所欲為。

人在社會上生活,要遵守基本的規則。大家都不遵守基本的規則,社會無法存在。

這些規則就是自然法,

如果每一個社會成員都以自我為中心,以自我的慾望為重,以自我的、眼前的利益為重,不講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不講權利與義務對應關係,不講行使自由與承擔責任相對應,不講遵守契約言而有信,不講基本規則,那麼這個社會是存在不下去的,必然陷入人與人之間無休止的衝突和爭鬥之中。

因為大家不願意陷入無休止的衝突,所以大多數人從小就被教育要講道理,守規則。

道理和規則在一定意義上,已經滲入大多數人的潛意識之中。對不守規則的人,大家不會同情,而是會當作反面教材。

不過,現在許多社會成員,在不斷嘗試挑戰這些基本的規則——我想怎麼樣,就怎麼樣,別人不能干涉,這是我的自由。反過來,出了災禍,把所有與自己無關的間接因素仔細篩選一遍,抓住其他有支付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猛咬一口,要其他社會成員承擔責任。

還有一些媒體,從製造大新聞的角度,煽風點火,試圖破壞社會存在的基礎。

這種做法,只能鼓勵花樣做死。支持這樣的做法,是唯恐天下不亂。

法律最重要的是判斷,而不是法條。

花樣作死防不勝防,即使全社會大規模提高預防成本,也不能避免花樣作死。
約束他人不如約束自己。最能避免災禍的方式,是自我約束。所以,最好的行為規則,是對事件是否發生具有決定權和主動權的一方的行為者,自己承擔自己行為的責任,實現理性自由與承擔責任對稱,實現自我約束。只有這樣他們才能更理性地考慮自己的行為,不再花樣做死,達到避免災禍再次發生的目的。

如此,別人也不必承擔無妄之災,社會不必承擔不必要的成本,更有利於社會正常運轉。


《對於調查報告,趙先生說,作為家屬他們無法接受。雖然受害人一方存在沒有充分注意安全而擅自下車的過錯。但一個危險的遊覽項目卻把安全責任放在遊客身上,這顯然是不合理的。》

這就跟自己摸電門埋怨物業不停電一樣


車內的情況跟法院怎麼判不應當有任何關係,一碼事歸一碼事。

不然以後吸毒的都是壓力大的,搶劫的都是家裡窮的,貪污的都是工資不夠用的了,還有什麼法制可言?


下車以後動物園巡邏車不是用喇叭喊話了么。。。沒聽到???

自己不當回事,選擇無視罷了

「對於調查報告,趙先生說,作為家屬他們無法接受。雖然受害人一方存在沒有充分注意安全而擅自下車的過錯。但一個危險的遊覽項目卻把安全責任全放在遊客身上,這顯然是不合理的。」

呵呵


我覺得他們的事迹可以用來回答一個知乎提問,人可以有多不要臉?(如果知乎有這個話題的話)


謝邀。
情況是真是假只有當事人知道了,個人傾向為真,主要因為原來的說法太符合大眾口味了,而且出現也太快了,可靠程度必然要打個問號。
動物園在這件事上是過錯責任,而且幾乎是無法否定有管理責任的,雖然輿論強烈支持動物園方,但僅僅「乘客在猛獸區能夠自己開門下車」這一條,就足以認定責任,後續的救援問題當事人也說了,沒有適當驅趕動物的方式,很容易被認定為缺乏處理突發事故的能力。
確實,這個事件的主要責任是在於遊客方,猛獸區下車是毫無疑問的作死行為。但是要說園方一點責任沒有,卻也肯定是不恰當的。


暈車換位的話她丈夫不也應該同時下來嗎?她在門外等了好久呢!


她有索賠的權利,動物園有拒絕的權利,我們有評罵她的權利,三者都在努力,只是我們的努力還不夠,如果我們再努力一點,社會風氣會多往好的方面發展一點。


新聞里的女主人公在轉移事件的重點。

不管是否吵架,是否暈車。
這樣下車就是違規了。
按著進動物園時簽的單子來判定就可以了。

自己有錯在先,賴在動物園救援措施不利。

我這樣答,肯定會獲得很多贊。
然而,女主人公所說的也未必沒有可信之處,比如

對於為何會在東北虎園下車,趙女士回應說,東北虎園的構造非常混亂,容易給人一種錯覺。在看到「禁止下車」警示牌的地方自己並沒有下車,而是到了允許下車的休息區才下的車。

此外,趙女士表示,當天正好是周六,動物園的人和車都非常多,售票處的人說車太多了需要限流,但是她還是跟著幾輛私家車從一個小山後進入虎園。自己並沒有從售票處買票,而是直接從檢票員那裡買票。檢票員當時只是說不要下車,頭和手不要伸出窗外,便將門票和六嚴禁的告知單一起塞到趙女士手裡,但並沒有解釋告知單的內容。

趙女士向記者解釋了當時簽禁止下車合同的經過。當時檢票員說了句「來簽個字」,自己以為是做一個入園車輛登記,所以就簽了字,檢票員並沒有說明是合同,「那並不是正式的合同,也沒有一式兩份」,趙女士說。

這樣的描述總是讓我很熟悉,比如小時候上學的時候,學校要我們簽的各種報告單,通知單。大抵都是拿來糊弄了事的。

如何看待這件事呢,當然是理智對待啊。有法律有法庭。
我們都自以為是站在上帝視覺,然而,這只是一種錯覺啊。
輿論可以殺死一切!
輿論可以殺死一切!!
輿論可以殺死一切!!!(重要的事情說3遍)

——————最後——————————————————
7月份看到該事件視頻的時候,新聞報導是,車內男女吵架。(這種不負責任的報導造成了一種極大的先入為主的效果,觀者也當然會自然的認為是男女吵架。把這未經證明的消息當作了事實。)
當時我看著視頻的時候,真的感覺那女的有一種氣沖沖的感覺。
然而,當我今天找到視頻重新觀看一遍的時候,發覺,那女的下車後有一種很不安的感覺。並沒有吵架的跡象啊。
細思極恐。


謝邀 @程小宇 。在這件事情上,我們既不能「死者為大」,也不該輕言其「作死活該」。客觀而言,受傷女子自己當然承擔大部分責任,但這個家庭一死一傷,已經付出了足夠慘重的代價。且對於逝者,我們應該有起碼的尊重,至少不該以冷血為榮,比拼誰更刻薄。

很多人在討論事情時容易先入為主,難以隨時保持清醒客觀。這個事件由於當事人沒有及時發聲,網路傳言在未證實情況下已廣泛傳播,使得受傷女子早早被很多網友打上了「壞人」、「作女」甚至是「小三」這些標籤,於是就有了「不作不會死」、「活該被咬」、「惡有惡報」這些極端論調。

很多網友只是相信自己願意相信的所謂「事實」,並帶著報復性主持正義的心態參與討論。這種提前於法律的道德審判過於冷血,且極不公正。很多事情,也不是一句「活該」就能說清楚的。

當事人也向新京報記者表示,後悔沒有在第一時間發聲。下面貼出我們對受傷女子趙某的專訪。要聲明的是,這篇採訪並不代表什麼立場,也沒有神馬「洗白」之說。我們只是希望在輿論一邊倒的情況下,大家能保持理性冷靜,並獨立思考。

按當事人說法,接下來會走法律程序起訴,我們相信法律會做出公正的裁決。

採訪全文如下:

7月23日,北京八達嶺野生動物園發生一起老虎傷人事件,一名女遊客在東北虎區下車被老虎咬傷,其母下車營救,被老虎撕咬致死。

10月13日上午,受傷女遊客趙女士接受了新京報(微信公號ID:bjnews_xjb)記者的面對面採訪。

圖:老虎咬人女事主趙女士。

「當時因為暈車才下車」

新京報:7月23日那天什麼時候到的八達嶺野生動物園?

趙女士:那天早上先去保養車,順便帶孩子玩,到中午吃了個飯,下午兩點到的動物園。

新京報:動物園有沒有提醒你買保險?

趙女士:沒說要買保險。那天可能人多,動物園的檢票口也開始賣票了,我們從檢票員手上買的票。大人每人90元,一輛車60元,一共330塊錢。那保險5塊錢一張,根本沒買。

新京報:事發前你們在車上幹什麼?

趙女士:7月23號那天,我坐在副駕駛,愛人開車,孩子在後排安全座椅,我媽媽也在後排,路上看到警示牌的地方,都沒有下車。

新京報:當時為什麼下車?

趙女士:因為暈車。本來就有暈車的毛病,開車不暈,坐車暈。平時我開車比較多,愛人學完車,一直沒怎麼開過車。當時也想讓老公練練手藝。但他開車老是踩剎車,加劇了我暈車。

新京報:巡邏車有提醒你嗎?

趙女士:我們都沒有聽到巡邏車上有人用喇叭喊。唯一聽到提醒的就是後面的小紅車。事發後,巡邏車裡面的人應該是聽到我「啊」了一聲(才提醒)。

「現在網上的視頻是不完整的」

新京報:你愛人為什麼下車之後又返回?

趙女士:回去是因為車門沒關好,裡面有孩子。關好之後,又下車了。現在網上的視頻不是完整的,我們看過完整視頻,他還拍打救援車輛的車門,大概有五六分鐘,一直在拍打車門,但車上的人一直沒有下來。後來動物園的人還說,你下車五六分鐘還不被老虎叼走,真是命大。

新京報:還能記得起被咬時發生了什麼嗎?

趙女士:只能根據調查報告回憶細節。現在能記起的就是後背被咬住了,很疼,再往後就記不起了,當時已經暈了。

新京報:怎麼知道被咬了?

趙女士:在ICU里護士叫醒了我,說我被老虎咬了。我仔細去回憶,回憶起從副駕駛下車,繞到車門前,被一個東西叼住。還有就是延慶安監局找我筆錄,都講了。

新京報:有人說你曾在北醫三院醫鬧?

趙女士:北醫三院澄清了,我剛來北京,根本不可能是醫鬧。

新京報:你父親在ICU門口是怎麼回事?

趙女士:他不知道ICU是下午3點定點探望,他很著急,護士說不行,沒到時間。父親說我就看一眼行不行。後來發帖的醫生也刪了。

圖:趙女士脖子有傷痕。

我自己肯定有責任,但不認同「不作死就不會死」

新京報:事發時為什麼不發聲?

趙女士:事發當時就應該發聲。但是我們充分相信了當地的政府。愛人單位領導和地方政府也一再協調。他們採取迂迴戰術,這可能是危機公關的手段吧。等調查報告出來之後,動物園就有恃無恐了。動物園說仍在與我們商談,那是天大的謊言。

新京報:怎麼看待針網上對你的討論?

趙女士:這是誣陷。任何人都有判斷失誤的時候,我自己肯定有責任,但我不認同網民的「不作死不會死」這一說法。事發當晚,延慶的朋友圈都在瘋傳我的消息。看到資料被扒,挺無語的。

新京報:你周圍的朋友怎麼看?

趙女士:我住在延慶,不願意出門,不是逃避,而是懶得去聽。沒有任何意義。平時比較親密的朋友始終關心我,甚於關心這個事情。他們相信我平時非常守規則,我連紅燈都不闖,更不會跟愛人吵架,他們一看就知道消息是假的。同事也會在微博和網帖下面幫忙回應,但往往會帶來一片罵聲。還有朋友特意為這個事寫了文章,互相轉載,也沒有太大作用,罵聲鋪天蓋地。

新京報:還會感到害怕嗎?

趙女士:我就是失憶了,昏迷了。但這些全被孩子看到了。我只能記起走到車門,後背被咬住,記不起來自己看到了老虎,也不記得老虎是什麼樣。現在不會感到害怕,但不願去看。

新京報:輿論對你的影響是不是很大?

趙女士:影響還是蠻大的,所謂的我「不守規則」、「任性」。而且我面容發生了改變,再怎麼整形也沒用。直到現在,接送孩子都要戴著口罩。肯定要考慮整容。

新京報:現在花了多少錢?

趙女士:手術費前期花的12萬左右,是動物園墊付的;後續花了1萬不到,是自己出的。

新京報:跟動物園商量的怎麼樣了?

趙女士:9月底動物園方跟我爸聊過一次,說只給評殘的15%,之後就杳無音訊了。我們9月27日申請過政府信息公開,向延慶區政府提交家屬質疑意見,政府沒有回應。

新京報:現在準備怎麼處理此事?

趙女士:我之前在ICU裡面不知情,延慶安監局和園林局領導親自帶隊去過我爸住的賓館,跟他說先走協議,不要輕易走法律程序。但現在準備走法律途徑了,馬上提起訴訟。這個案子有很多不確定因素,畢竟輿論是一邊倒的,對我們也不是很有利。

「住院期間家人編造謊言隱瞞母親死訊」

新京報:什麼時候知道母親去世的?

趙女士:8月15日出院,三四天之後知道母親的死訊。住院的時候會每天想母親和孩子。他們(家人)當時編各種謊言騙我,開始說母親只是腿腳受傷,骨折了。後來又說被另一隻老虎的爪子拍到腦袋,昏迷了。還有說母親是送回老家了。

我不停跟老公說,想跟母親通個電話,但他們跟所有親戚朋友打招呼要瞞著我。有一次,愛人趴在床沿睡著了,我那時候已經有點懷疑了,就拿起手機偷偷看網上的新聞,他一下子把手機搶過來,我還是不願意相信。北醫三院大夫也配合他們,說易感染期,不能摸手機。

新京報:母親為什麼來北京?

趙女士:因為我丈夫要出差,母親過來幫忙帶孩子。如果不把她叫過來,自己能幹一點,她就不會這樣了。跟母親既象親人,又像朋友,只有我好了,她才會好。無話不談。

新京報:想起母親是什麼心情?

趙女士:想到就會哭。9月初回安徽老家給母親買墓地,註銷戶口。在老家呆了五六天,沒怎麼出門,就整理遺物,主要是母親的衣服。我很難受,不願意接受這個事實,父親為我請了心理醫生。這個事情對家人陰影很大,我自己很自責。她是個節儉的人,從來不亂花一分錢,舅舅說,你多翻一翻你母親的口袋。我就翻到外婆留給我母親的一個戒指,母親把自己的屬相和我加工在一起,母親屬豬,我屬鼠。

圖:趙女士展示傷口。

孩子不止一次說「你被老虎吃掉了」

新京報:面對孩子是什麼心情?

趙女士:很內疚。我住院這十幾天突然消失,他很沒有安全感。丈夫長期在醫院照顧我,孩子長期靠朋友照顧。出院後,孩子不止一次說:「你被老虎吃掉了。」

新京報:這事對他影響大不大?

趙女士:這個事情對他肯定有傷害。在治療期間,我們住的地方是一個單位的家屬樓,那邊的家屬們也會去議論。曾有一個孩子把我孩子攔住了,說你媽媽被老虎吃掉了,有知情人看到了,說我孩子當時的表情很驚愕。我已經嘗到失去母親的滋味,不願意自己的孩子再嘗到這樣的滋味。

新京報:您丈夫是做什麼工作的?

趙女士:這個不方便透露,有紀律要求。他工作忙,一年見面四五次,我來北京後,他一出差就是十幾天。不過他有探親假,我也有探親假,另外還有出差機會,兩三個月見一次。考慮到夫妻長期分居不是常事,而且孩子已經兩三歲了,要上學。所以我就來延慶了。目前孩子在延慶一個幼兒園上學。

新京報:平時跟愛人關係怎麼樣?

趙女士:關係挺好的。我挺心疼他,在醫院裡一直陪在身邊。我看到別的子女和父母一起遊玩會流淚,他也嘆氣。

新京報:你怎麼看待外界對你愛人的質疑?

趙女士:母親下車時他本想攔住母親,但她衝出去的力量太大了,沒有攔住,拍打車門的時候,看到山坡上有四隻虎。如果他再做出無謂犧牲,那麼孩子可能就要失去三個人,難道非要用兩死一傷的代價虎口救人嗎?

更多精彩內容請關注新京報官方微信號(微信ID:bjnews_xjb)

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大家站在你認為對的角度去看,你的認知是建立可能建立別人的輿論下,輿論是一件多麼恐怖的事情。輿論只是大部分人的見解,也不見得是對的。舉個例子,之前討論得很熱的關於死刑是否應該存在的問題。大眾是很贊成死刑的存在,但是在立法機關的角度,在法治,執法日漸成熟的背景下,我們有能力去廢棄死刑。再舉一個例子,在最近一個韓國電影&<辯護人&>裡面,韓國政府為了排除社會主義思想,無腦將大部分有意義的書籍定為禁書,並將一群無辜的學生屈打成招為敵人。在群眾眼光里大部分人認為那是愛國,但在知情人與有自己判斷的人眼裡,那卻是悲劇。在中國歷史上很多類似的時件,例如文革。在看這個時件的背後,我們都很容易把個人的不滿和情緒帶到一件事的評論裡面。不否認下車的女人有錯,但是希望大家不要把自己放在一個正義的裁決者的角度去決定別人的對與錯。

以上純屬個人見解,不喜勿噴。


在接受北青報記者採訪時,趙先生一直強調,女兒當時下車是因為暈車,加上以為到了安全區,「當時看到前後有私家車逗留,並且在右側幾米處的空地上停有園方的巡邏車,他們產生了錯誤判斷,認為此處已經沒有猛獸,比較安全,於是在此處停車下車,想要換著開。」

古人云,言多必失,誠不我欺啊……
你看,說多了就把實話說出來了,自己嘬死怪不得別人啊……

我注意到一點。

「園方才增加了電網隔離等安防措施」

這尼瑪還是野生動物園么?


疑點1、女子下車時精神抖擻,暈車的人下車後的第一個反映應該是放鬆下來深呼吸,而不是站那麼直。有暈車經歷或者醉酒經歷的人都知道,頭暈的人站不直。
疑點2、車上四個人,邊上有老虎,四個人中總有一個人看到了老虎。就算暈車的人沒有看到老虎,沒暈車的人怎麼也會看不到?看到了也不提醒一下?就算當時四個人都沒看到老虎,但是在野生動物園不要下車是小學生都懂的基本常識,更何況是有老虎的區域。我的理解是當時下車的人因為某件事失去了理智,憤而下車。
疑點3、學車的時候開開停停的狀況很多,一個這麼容易暈車的人應該不會去考駕照。而另一個開開停停的人應該拿不到駕照。
疑點4、家人出來解釋的時機太巧。


推薦閱讀:

為什麼人民很容易被煽動?尤其是網路發達後更加明顯。是好事還是壞事?
如何看待中消協對於老虎傷人事件回應「消費者違規≠經營者無責」?
如何評價熊大這次買物資送山區老人和小孩?
女生宿舍凌晨遭軍人闖入,該怎麼辦?
警察會選擇性執法嗎?

TAG:媒體 | 熱門新聞 | 社會輿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