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患者應該結婚生子嗎?為什麼?
12-27
對配偶和後代會有什麼影響?
我第一次被邀必須好好寫一發。我的意見是不要,並不是在於會不會遺傳給孩子,而是癌症有著更高的死亡率,如果有一天你走了,痛苦在你離開的瞬間就停止了,可是對於愛人和孩子,他們需要多久才能從失去親人的痛苦中走出來?現實中實在碰到非常融洽的另一半,我覺得是在一起生活就很好,最多結婚(其實也沒什麼意義,雖然未婚同居者和已婚區別不大,但是很多人可以接受分手不能接受離婚,至於喪偶就更不願意了),不可以更自私地要個孩子了。(癌症分很多種,如果是預後比較好的甲狀腺癌或其他已過五年生存期的可劃為普通人行列)
為什麼不?
很多癌症其實並沒有遺傳性,導致癌症的原因是身上的致癌基因跟抑癌基因的動態失衡引起,換言之癌基因人人都有,你我都沒有分別。
得病的,只是運氣不好的那部分,憑什麼連生育的權利也要剝奪。
生育是自然給與的最好權利,他能給人帶來希望,特別對病人來說更像是稻草一樣,這是需要鼓勵的。
當然,生育的前提,還是你或你的家人能較好照顧你,這決定了你的下一代能否得到好的照料,畢竟這是生命,除了給你自己希望,你也需要對他負責!
以上。
其實我就是癌症患者,鼻咽癌化療放療後。我很矛盾,我需要結婚嗎,能找到結婚對象嗎?懷孕的時候會不會我免疫力低下然後那什麼了?但是,我覺得還是應該勇敢擁抱生活。活下來不容易,我們應該值得最好的。如果有一天我有小盆友,我會努力愛他或者她。我最近認識一個男孩子,他剛剛失戀,感覺不是特別會體貼人,但是很想找人結婚。我們現在開始相處,我已經告訴他我的事情。他對我時冷時熱,我也不知道該繼續還是停止。或許重新喜歡上一個人需要時間,而我總是特別著急,做事衝動。我決定給多一點時間彼此。我剛剛搶救一個肝癌的病人,病人沒了。人面對死亡的時候是多麼恐慌孤獨無助。你知道嘛,人生就應該及時行樂。不要後悔自己當下的決定就好了。
雖然有很多夫妻患同種癌症的例子,但多數是因為共同生活環境造成的,若是已明確癌症再結婚對配偶只會造成心理上的影響,癌症不傳染。但腫瘤基因可以遺傳,子女患癌率會增高許多。
另外,如果知道自己得絕症又何苦禍害他人呢,照顧一個晚期癌症病人是場非常折磨人且明知會輸的戰役,如果是我不會結婚果斷分手,不耽誤人家的青春。
謝邀!
未來30年將是中國癌症大爆發時代。你先帶頭別結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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