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吳謝宇涉嫌弒母」事件?

http://news.ifeng.com/a/20160303/47681530_0.shtml?from=groupmessageisappinstalled=0

附上通緝令,順便問一下吳謝宇是怎樣的一個人
吳謝宇_百度百科
人民網北京5月19日電據河南省商丘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2016年2月14日發現福建省福州教育學院第二附屬中學教師宿舍5座102單元內發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該戶主謝天琴被殺害。經工作,發現其兒子吳謝宇有重大作案嫌疑,嫌疑人吳謝宇作案後潛逃至上海、河南等地躲藏。請廣大群眾根據嫌疑人特徵,尋找該人下落,凡提供重要線索協助公安機關抓獲嫌疑人吳謝宇的,公安機關對身份保密的同時並予以獎金伍萬人民幣。嫌疑人吳謝宇,男,1994年10月7日出生,漢族,身高約183公分,體型偏瘦,常戴眼鏡,籍貫:福建省仙游縣,身份證號碼:350702199410071314,戶籍地:北京市海淀區頤和園路5號北京大學經濟學院12級本科生宿舍。聯繫方式:宋警官:13799957174范警官:13705051322電話:0591-8791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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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先上結論,吳謝宇應該是典型的反社會性人格,而且這是一次近乎完美的犯罪

我很驚訝知乎這麼多的答案里竟然沒有人提到反社會性人格這件事。所有人都在試圖用正常人的思維方式解釋吳謝宇的兩面性。很多善良的答主因為了解到吳平時的表現非常的優秀正常,就認為吳的內心一定非常煎熬而又焦灼,最後被逼無奈才痛下狠手。但是在我看來,吳沒有一絲的焦灼和愧疚之情。原因如下:
首先,吳同學在行兇之前,已經早早地準備好了所有的刀具和應用之物,這是什麼?這是典型的有長期預謀的謀殺,所以完全可以排除衝動型犯罪的可能性。
其次,吳的分屍嘗試是從頭部開始的,因為吳的母親的屍體上只有頭部有砍痕,而且幾乎被砍掉。試想一下,如果一個帶有歉疚感的人去分屍,是否有膽量一上來就從頭開始切割呢?
還有,吳在分屍的過程中改變了計劃,從分屍變成了裹屍。在訂購保鮮膜與活性炭的過程中,吳與母親的屍體同處一室長達十餘天。你覺得一個內心善良,一時被逼無奈的少年能否承受的住這樣的心理壓力呢?
並且吳還在房間內設置好了攝像頭,以便之後觀察屋內的情況,如果弒母這件事讓他無法承受,甚至產生強烈的痛苦感,他是否還會安裝攝像頭以便窺探呢?
最關鍵的是,屍體的發現是由吳謝宇主動安排的。他如果真的害怕被抓到,就會讓屍體被發現的越晚越好。如果是良心備受煎熬,就應該去自首,或者在簡訊中表達出意思的懺悔之意。然而事實上這些正常人所擁有的情感他似乎都沒有,這件事就是赤裸裸的炫耀,向世人昭示他的「傑作」,表達他對所有人在半年的時間裡都被他蒙在鼓裡的蔑視,以及對他未來逃亡計劃的絕對信心。

那麼,怎樣一個理論才能合理的解釋他的行為?
請看維基百科對於反社會人格障礙的定義:

反社會人格障礙的最大的幾個特點就是完全沒有道德感,愧疚感;表面上幽默,善良,聰明,風光無限,實際心裡無比冷漠,甚至可以從玩弄他人的過程中獲得很大的快樂。
我個人認為,目前為止,這應該是可以吻合吳謝宇一系列行為的最好解釋。

對於作案手法,很多人,尤其是柯南看多了的人們都認為這根本算不上一次高智商犯罪。而我的觀點恰恰相反,這是一次高智商犯罪,而且是一次近乎完美的犯罪

我想說的是,現實和小說或者柯南的最大區別就是沒有所謂的主角光環。無故地增加作案的複雜性,在現實中只能增加被抓獲的可能性。如何以最簡單最有效的方式達到目的,才是現實中高智商犯罪的體現所在。舉個例子,為什麼吳謝宇要改變自己的分屍計劃?很多人都猜測是屍體太難分解了,所以他才改變計劃。我認為這個論點完全站不住腳。試想一下,對於吳謝宇這樣一個冷酷而又極其有行動力的人,配合著從手術刀到砍骨刀大大小小五六種刀具的人,花十天左右的功夫真的就分解不了一具屍體嗎?我認為真正的原因是因為吳謝宇明白要把作案手法盡量簡化的這個道理。大家可以上網搜一搜,有多少殺人犯都是因為拋屍而被捕獲的?最有名的比如Jinx里的Robert Durst就是拋屍之後屍體被迅速發現,從而被捕的。我們設身處地的想像一下,如果你有能力騙過所有的親戚,學校自己的母親已經和自己去美國生活了,沒有人會來家裡找自己的母親的話,你是否還有必要碎屍拋屍呢?尤其吳謝宇沒有車,而且生活在中國這種人口密度奇高並且每天有著無數喜歡撿垃圾的老大爺老大媽的國家裡,拋屍所冒的風險要遠遠大於把屍體放在家裡。
而吳在家裡放置攝像頭的舉動也絕對算得上是極其精妙的設計。既沒有增加自己被發現的可能性,有完美地解決了警方過早地發現屍體,出其不意地實施抓捕的可能性。這是我能想到的最優秀的解決方案了。
最後在ATM機前的亮相,更是何等的自信而又合理。他會不知道atm有攝像頭嗎?如果不知道的話沒什麼只有這消失前的一次。如果要取錢的話,最合理的選擇就是在消失之前取。這是在做好所有準備後,在攤牌前地最後謝幕演出。現在離他作案已經過去一年多,吳謝宇只是暴露了幾次他必須要暴露的行蹤。2月5號給舅舅發完信息之後,更是完全人間蒸發。
吳謝宇的聰明和狡猾,就體現在他明白什麼事情是必要的,什麼事情是不必要的,什麼事情會增加他暴露的風險,什麼事情會幫助他隱藏。
吳謝宇在中國的這些大案里,是非常獨特的。他幾乎是唯一一個在攝像頭普及,公安系統現代化後,惡性犯罪,並且引起社會大規模關注,而且主動提供線索人們發現屍體,身份姓名完全公開,依然抓不到的犯罪嫌疑人。
寫到這裡,我覺得吳被抓捕的可能性真的很低。因為他再作案的可能性不高,如果就此打住的話,警方很難獲得新的線索。
其次他應該已經出國,以144萬的資金,和他的智力,偷渡應該不是難事,甚至他應該已經獲得了一套新的身份證件。而最後出現在河南,也是最他準備去南方偷渡的誤導,讓人們以為他準備留在內陸。
最關鍵的是,吳謝宇真的是太聰明,太狡猾,而又太無情了。


這個事件讓我想到了我老公高中的一個學弟。也是學霸,已經考上了排名第一的醫學院。網球打得很好。

家裡是古董商超級有錢,考上大學以後爸媽送了一輛紅色的賓士跑車給他。還給他買了04年就值500萬的公寓(據說當時利物浦足球隊隊長也住裡面)。

結果馬上就要去上大學的暑假,也是七月,他用匕首和鎚子殺死了爸媽。屍體基本上沒有處理,期間還偷了爸爸信用卡帶著女朋友去美國玩了一圈。。。六周後鄰居聞到了氣味報警。
我老公說他平時比較害羞,只和他出去喝過幾次酒,沒怎麼覺得是變態的樣子。報紙上說他平時受爸媽管教很嚴格,爸媽也是控制狂。


這個是維基的說的比較詳細
https://en.m.wikipedia.org/wiki/Brian_Blackwell


維基如果打不開這個是新聞鏈接
https://www.google.co.uk/amp/s/amp.theguardian.com/uk/2005/jun/29/ukcrime

長這樣,身高也是比較高,我老公說185左右,真人很帥。(簡直就是高富帥典型,哎)

我們當時都很驚訝,再熬一個月就能擺脫父母控制了還是選擇了殺掉父母。希望將來心理學能研究出更多類似問題,把悲劇預先阻止。


大家都把目光放在了北大,弒母,甚至福州女人身上。可是大家有沒有想到教師這個職業那?本人教師,男,十年教齡。七年班主任。明顯感覺教師這個職業有一種極強的佔有慾和控制欲。尤其是當了班主任之後。我的性情大變。現在的我在不是剛剛開始工作的時候那麼開朗陽光了。每天在學校扮演者一個上級面前的綿羊,學生面前的猛虎這樣一個角色。學校新進一台測試心理健康的機器。每個班主任上去樹葉都掉一地啊。(越健康樹葉越綠)。學校開設心理課程,從來都是學生的專利。現在學校實行考勤制度。早晨七點十分就得刷臉。感覺自己活在盲目的重複和無邊界的循環之中。福州女人怎樣我不敢說,但是弒母必有因,教師這個職業的心理問題也的確嚴重。


昨天下午看到高中同學群里發的消息後,整個晚上什麼事情都沒做進去。還做了噩夢
謝宇是我高中時的朋友,雖未上升為摯友,但我希望,至少把我了解的吳謝宇這個形象客觀地還原出來,看到很多不負責任的猜測真的讓我震驚 氣氛 難過
高中時期的他:
學習、生活很自律,有宏偉的理想抱負,有清晰的人生規劃,有鐵一般的執行紀律。同宿一年,作息時間、學習時間、鍛煉時間幾乎雷打不動。我很擔心我這樣會把他描述成冷酷的機器形象,而事實上他是宿舍夜聊各種段子的分享者,在班裡也經常玩著各種冷幽默
人際交往上,不求回報的付出。說真的我相信很多人都曾在意想不到的時刻收到他的幫助,因為我自己也曾無數次被溫暖到。說真的,從前自己那些細微的情緒能被注意到,並能被幫助到,真的是從天而降的溫暖
集體活動上,高一的班沒有他我相信拿不到那麼多的成就。我忘不了他高高地走在班級最前面,玩著各種幽默然後帶著大家一起做一件又一件事情的身影。對高二高三他的班級,他也是帶著他們班很開心的前進
剛上大學的時候時不時回交流,我們也互相關心一下對方的情況。說實話好多次他來找我聊天的時候我真的意外又驚喜,那種能被大神惦記關心著的心情。
後來聯繫慢慢少了點,大家學業都很忙吧。但每年的節日,我的生日,他總會出現在我的聊天窗,說實話我昨晚翻了聊天記錄才發現 案發後的這次生日沒有,而我之前卻渾然不覺,真的很難過

其實上述的描述沒什麼細節,因為從昨天傍晚知道消息開始我腦海里就全是他亡命天涯的身影。晚上做了噩夢。我真的不願意在這樣的案情下提及從前的那麼多熱血與溫暖
他是個有血有肉有感情的漢子,不是一些無良自媒體,無良評論所說的冷漠 心理疾病 ,至少高中不是
對他的大學經歷我了解甚少,在和我聊天的屏幕後的他到底變得怎樣,我不敢妄言。對他的案情,我全部的了解也僅限於被警方調查的同學的消息
但以上句句真實,絕無虛言,寫了這些我只是希望能還原他從前是個怎樣的人,希望減少點不負責任的猜測,減少點沒有素質的抨擊
我不願相信他做的事,但也不會洗地。目前大媒體官方報道的內容多是真實的,但各種聊天記錄截圖的信息,熱門新聞下的評論,多是誇大的
這樣一件事情,不是你們用來互噴學校的把柄,不是一群Loser拿來噴教育制度的資本。案情也不是拿來聊天裝逼的材料,特別是那些站在事外明明什麼都不知道還在捏造、誇大、猜測案情和這個人的評論者、自媒體,你們的言語難道就比利刃更溫柔?


上述回答許多人說吳謝宇很細心,『注意到我細微的情緒』,『我們沒說過話,卻給受傷的我發課堂語音』,『對任何人都很好,很無私,有問題都非常耐心,貢獻出大量時間』。其實這種人大部分時候很缺乏愛,他反射性補償別人其實只是希望有朝一日別人也能這麼對待他。

這應該是個善良的孩子,不善良的人他的補償形式並不是這樣的。只是何等壓抑才會報復性出手,前途名譽一概拋掉?我們從擁有一件事到捨棄一件事需要過程,有時候並不是短時間內能辦到的,也就是說,吳謝宇很可能在很久之前就時常覺得擁有這些前途名譽又有什麼意思。一方面準備GRE,拚命往前沖,一方面內心日夜撕扯,情緒翻騰。求生意志與情緒宣洩在一個個較量之後終於倒向後者。

逝者已逝,不想評價。這無論如何都是悲劇,沒什麼好說的。

還有這不是什麼高智商犯罪手法,頂多是爭取時間的做法而已,智商170能做出比這高明得多的逃逸手法。

一切悲劇或者犯罪在定性上都是惡的,我也同意這一點,我所做的只是在試圖還原,一個人,尤其前後行為反差巨大的人,尤其一個聰明人,他想去殺一個人是需要理由的,這不是洗地。不過已入地獄,再沒法回頭了。

也許,如果有人能看透吳謝宇內心的掙扎,至少能在事發之前幫他分擔一部分。可惜上帝的眼睛又豈是每一個人都有,尤其他這種先天智商奇高,後天又感知力超群的人,更善於隱藏,這就像要去救一個溺水的人,可他水上技巧比你還好,只是要沉下去了。

弒親,也許這個親人對他來說就如同魔鬼,但事實究竟如何可能很難再知道了,一旦殺了,誰又想過要回頭呢,誰又想告訴你為什麼呢。事實嚴重到了如此,是不會想去滿足誰的好奇心的,畢竟只有一次的生命都用作了復仇,旁人的想法都太不重要了,沒什麼可說的。

法律的存在就是為了一視同仁地要求所有行為得到應當的責任,所以站在這個立場來說,吳謝宇最終可能難逃法網恢恢。只是有時我會想,人世間的愛恨情仇,對對錯錯,究竟是單向時間裡的結果,還是隨機的矢量之和,太多可假如之事,可一旦發生又全部沒法改變。


我能說我部分理解他么。

現在案情還不明朗,不針對本案,我說一個現象。

我們的社會充斥著一種思維的慣性,認為能夠進入名校者,必定是品學兼優,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人。高學曆本身就是某種「政治」上的正確。

我一直在高校求學,很多時候,我的所見所聞時刻都在打上述思維的臉。

我親眼見過也經歷過或著挺過很多發生在「高學歷"人才背後的故事:

有上完廁所後不沖洗的;有在澡堂大小便的;有同門師兄弟一起聚餐因為一點小事大打出手,一個被酒瓶砸中顱內出血受重傷,一個因此獲刑入獄的;有因為自己想獨佔一個寢室在開學季換鎖拒不開門的;有年輕漂亮,出去坐台,事後悔恨不已,朋友相勸但是依舊我行我素的。

就在剛剛,我跟我的博士好友們聚餐,兩位同學分別講述了他們的奇葩經歷:A博士曾經有一個室友,家庭條件不是特別好,因此每當室內其他同學出去吃飯,或者買衣服,她都要冷嘲熱諷幾句,弄得場面非常尷尬,常人不喜歡看不慣不來往就是,可是這位同學越是看不慣,不喜歡越是喜歡招惹旁人;B博士曾經有一個室友,每天深夜打遊戲,不關音響,不戴耳機,通宵到天明。

兩位好友忍無可忍,分別與他們的室友打了一架,然後大方搬離了寢室。

我曾經也以為能夠進入名校,擁有高學歷者,必定是各方面都超出超人的優秀者,然後目睹和聽聞上述一切後,我才知道,我們只不過是在讀書/學習乃至考試技巧方面超過他人一點點,或著出身稍微好那麼一點點,或者運氣好那麼一點點,每個人的精力時間都是有限的,當我們專攻於此方面時,必定忽略了彼方面,我們的很多方面,並不比他人強甚至遜色很多。

我們的家庭出身、我們所有的成長經歷、我們所受的教育、我們所接受的信息以及我們選擇的朋友,早已經讓我們成為了截然不同的人。

況且,嚴峻的環境有時候由不得你去彌補其他方面。

我身旁的很多人甚至包括我自己,都換上了一種可怕的病,這種病叫做:「強迫優秀症」。

這種病症的極端後果就是,在任何無關緊要的小事上,我們都要力爭做到完美和第一,在實現目標的過程中,我們會精密地計劃好每一步,按部就班,理性、冷酷以至於瘋狂地追求精確和完美。稍有不如意或者突發事件的發生,都可能讓我們陷入持久的焦慮和不安之中,害怕失去以往長期奮鬥所贏得的優秀者光環。

失敗和差距是不可忍受的。

而當你的身邊大量充斥著這樣的人時候,所面對的壓力和精神的煎熬是成倍增加的。

這樣的環境好處就是形成競爭的機制,讓某一領域的更優秀者脫穎而出,而壞處就是,讓大量的人換上了嚴重的焦慮症和精神疾病。

況且,當你成為最優秀者之後,你會發現,原本的問題並沒有根本解決,就業困難,找不到理想的工作,家庭出身的桎梏,學歷的貶值,即便你成為了競爭的優勝者,進入社會後你仍將被迫參與一場又一場新的競爭與較量,永無止境。

我不知道吳同學在北大看到了什麼,但是以我的猜想,在北大,中國這所最優秀的大學,吳同學所面臨的現實與理想的失衡,優秀者的競爭,家庭出身的不平等,所有的橫向縱向比較以及由此而來的焦慮、失望、憤怒、絕望都是超出一般人的。

【中國的大學正在培養越來越多的精緻的利己主義者】

這並不是哪個老師、哪位領導、哪個學生的錯,而是一個系統性的問題,在一個你爭我趕,大家背負著各種各樣包袱:理想、家庭、職業、出身、自尊的環境中,利他等於自殺,哪怕有那麼0.0001的領先,也足以給自己寬慰,你會瘋狂地去壓榨你所有的資源,包括你的家人。

一如既往的」優秀者「如果有一天變得不那麼優秀了該如何健康地生活。我想大多數名校生和高學歷的人都沒有好好深刻地思考過這個問題。曾經的強者把他的強項剝奪之後,「我是誰」這個問題就出現了。

不是所有人都能迅速調整好自己的心態,擺正自己的位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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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見母親就應該是偉大值得尊重的,就算她以母親之名長期,有意識地傷害自己的孩子;
看見北大就應該是心理健康天之驕子棟樑之材,卻忘了他們也只是比較會讀書的普通人,有自己的桎梏與迷局;
看到常年記得自己生日就覺得他是個好人;
看到微博轉發母親增壽十年就覺得關係和睦;
看到愛說段子就覺得他個性開朗;

這是偏見,是不願思考的懶惰,也是標籤化社交的冷漠。


關於這個案件,目前報道出來的時間點有很多值得注意的地方。

1、嫌疑人開始失聯的時間:
2015年5月16日:5月16日他去領取GRE的獎學金之後就再也沒人見過他。而在領取獎學金前的1個月,他曾詢問是否能提前支取急用。

從1可以看到至少在2015年4月時,嫌疑人已經開始有了金錢方面的困擾。

2、6月份即開始網購大量刀具、防水塑料布、防油桌墊、乾燥劑、防潮劑、抽濕器、防霉包、真空壓縮袋抽氣泵、隔離服、醫生護士服等,其中僅刀具就購買了剔骨刀、菜刀、手術刀、雕刻刀、手機貼膜用刀、鋸條等多種。

從6月份開始嫌疑人已經開始謀劃殺人分屍的計劃。郵購如此多種類的刀具,兇手很有可能曾經私下練習過解剖。

3、7月11日,殺死母親。

4、7月11日至7月23日,反覆購買34次購買活性炭,19次購買塑料膜、防水布、牆壁貼紙、真空壓縮袋等。現場裝上攝像頭監控。

兇手最少與屍體一同共處1室10天以上,很多連環殺手,喜歡保存死者身上的一些東西,而這個嫌疑人則有愛好攝影的習慣,他極有可能通過遠程鏡頭每天看著犯罪現場來獲得心理滿足。

重大疑點之一:為什麼兇手會放棄自己謀劃已久的屍體處理方式,而採用風險更高、難度更大的處理方式。

(分屍本身是為了掩藏罪行,保護犯罪者自己的生活不受危害,但是嫌疑人卻放棄了這一方案,選擇乾屍這種肯定會被發現的方式,是否說明從這個時間開始,嫌疑人的目的已經完全改變了。
之前他可能是想殺母而不被發現,而之後可能只為自暴自棄,到處騙錢,到處揮霍,能逃多久逃多久來呢)

5、7月以來,以留學名義靠母親的手機與QQ騙錢144W,並謊稱自己與母親在美國留學,過年會回家。

6、7月份,曾經坐火車離開福州一次。
(極有可能去了河南,因為性工作者是河南人)

7、7月份,母親死後結識性工作者,兩次後確定戀愛關係。

這個時間點有些曖昧,因為不知是否這個時間與藏屍他母親的時間點重合,如果重合,那麼就是他
藏屍的同時還忙裡偷閒去召妓,同時還拍攝性愛錄像,郵購假陽具玩sm,可怕。

8.8月份,嫌疑人靠著複印的母親日記上上的字,剪下來未造成辭職信,寄給學校。

疑點:

1、為什麼警方會知道辭職信來自被害人的日記?難道是兇手把日記留在了現場嗎?
2,同樣,辭職信為何無人核查是否屬實?手續都沒辦理為何無人詢問?
3、被害人辭職了為什麼還可以繼續使用學校的宿舍?大半年都無人去查看?
被害人的學校也存在一定責任。

9.10月7日,與朋友通電話,稱畢業後要到海外,從此消失。

10.2016年2月5日,耐不住寂寞,用簡訊委婉通知親屬找到屍體。

11.2016年2月14日,親戚找到屍體並報案。

以下是一些推測和分析:

1、嫌疑人絕對不是激情犯罪,這是一場經過精心策劃長時間準備的預謀犯罪。

6月份即開始網購大量刀具、防水塑料布、防油桌墊、乾燥劑、防潮劑、抽濕器、防霉包、真空壓縮袋抽氣泵、隔離服、醫生護士服等,其中僅刀具就購買了剔骨刀、菜刀、手術刀、雕刻刀、手機貼膜用刀、鋸條等多種。
犯罪時間也經過精心挑選,7月份正是被害人的初中開始放暑假的時候,一般來說放暑假之後還會有一周左右的時間教師才會放假,嫌疑人選擇在7月中旬動手,是經過深思熟慮的,而且幾乎剛放暑假就下了殺手,可以說都顯得有些迫不及待了。
因為暑假的關係,所以被害人與社會失去聯繫也很少人會很快發覺,也就是為什麼被害人失蹤這麼久都沒得發現的原因之一。

2、如此周詳的計劃,為什麼嫌疑人會在案發後改變行動計劃?

之前郵購的道具來看,明顯是準備進行分屍處理的,然而他卻完全放棄了自己的計劃,選擇通過保存乾屍這種方式來處理。
這裡就存在很多疑點了。
第一,分屍處理的話,一般是用來掩藏罪行,不希望自己的罪行被發現,從而保護自己的生活,根據知情者的一些敘述,很可能嫌疑人最初就是計劃在殺母后出國的。
第二、保存乾屍的方式,因為屍體始終存在,那麼就肯定有曝光的那一天,並且這一天可能會很快,因為他母親住在職工宿舍,隨時都有可能被人發現的。
兇手改變屍體的處理方式本身,很大程度上就說明他已經放棄安穩的生活了,有些自暴自棄的味道。之後想的可能就是在被抓之前爽一爽,能逃多久算多久。

3、為什麼要在現場架設監控?

相比起給自己預警,可能更大程度上是為了獲取心理上的滿足,一些犯罪者都會回到犯罪現場觀察,一些連環殺手也會保留被害人的物件用來紀念。
而這位嫌疑人則有拍攝性愛錄像的習慣,他極有可能通過遠程鏡頭每天看著犯罪現場來獲得心理滿足。

4、一些推測

1、家境普通,初中時父親去世,與母親相依為命,母親一切以兒子為重,但是嫌疑人卻在案發前夕試圖預支6000塊錢獎學金,嫌疑人想要獲得經濟上的獨立,可能是想要擺脫母親的控制。


2、被害人丈夫去世,職業又是老師,生活中唯一的牽掛可能就是兒子,而兒子一直表現優秀,因此她對自己的教育方式一定深信不疑,對兒子的控制欲可能很強。

3、嫌疑人曾在各種場合,甚至殺母后跟已經出國的摯友聊天時都說自己想要出國留學,那麼留學這個願望應該是真實可信的,極有可能是在留學受阻後才產生殺心。考慮到他的家庭情況,很可能受害者更希望他早點畢業養家,而不是再繼續出國深造,或事執意跟隨他一起出國繼續控制他。

4、對母親痛下殺手,通過這種方式試圖完成自己的人格獨立,但這個時候他還是很不自信的,因此他只能尋找自己心理上處於優勢的女人(比如性工作者),然後試圖通過金錢或是語言等控制她們,然後通過帶有SM性質的性行為,來證明自己在女人面前佔據主導地位,取回心理平衡。


5、吳謝宇的四個姑姑中,三姑神志有些不正常,兩個小姑則有嚴重的精神病——四姑至今住在精神病院,五姑20年前便已精神病一級殘疾,需要由老人照看。只有大姑精神正常。家族有精神病史,嫌疑人也極有可能是潛在的精神病患,也許真的是雙重人格?


6、為什麼會選擇公開這事情?我覺得這可能是個很不好的信號。極有可能就是爽夠了、錢花光了,自殺了。或者是轉變成快樂殺人犯,想找點樂子了。


港真,就我身邊來看,大家更多的是驚訝於犯罪手法,並沒有很care兇手到底是不是你們北大的。。。。


太可怕了……真相

不過這個案件如果沒有北大兩個字恐怕也不會發酵到今天這樣的地步。


感覺越是覺得冷的人,越是對別人暖……所以說魔王黑化之前都是暖男……
如果一個人年幼時正面的情感體驗很少,長大後就很難懂得如何去體會愛或愛別人。
這種情況就跟得了抑鬱症相似,內心體會著很深刻的孤獨,理智卻強迫自己做一個正常的人甚至是優秀的人。
如果他的童年是單親又比較窮,那麼過早承受壓力和別人扭曲的期望,他就會變得懂事,變得敏感,喜歡討好別人。如果說他內心有真實的情感,都是從孤獨和同情出發的。
但這只是表象,從這種環境里成長起來的人,往往就像一件高明的贗品,他或許很擅長表達,但那只是應激反應,他內心怎樣只有自己清楚。
他們中很多人喜好都十分淡薄,不在乎名利錢財,不在乎別人的生命,甚至是自己的生命。
這大概是一種無可避免的,由成長環境帶來的,長期感情缺乏症。
如果問這種症怎麼治,唯有沉浸在藝術的世界能拯救孤獨者的靈魂吧。
請不要問我為什麼會知道……


轉載請註明來源。

2016.3.7

再補充。

關於為什麼認為標題里出現「北大」有問題,又做了一些思考,推翻了之前的成見


第一,如果這是以「嫌疑人」為核心的報道,那麼指明嫌疑人身份、和案件關聯的合理、合法要素當然越充分準確越好。


在這種情況下,正如一些朋友指出的,「北大在讀大四學生」是嫌疑人目前的身份無疑,也是眾多身份中比較重要的一重,因為「在北大就讀」有當然的識別和區分作用。沒有刻意迴避的必要。

而之所以出現以北大同學為代表的反對的聲音,從標題本身來找原因,原因可能有四:

1.出於對學校的感情;2.對一些媒體長期靠「北大」惡意或無意吸引眼球做法的反感;3.標題本身的邏輯錯誤;4.標題顯示的「有罪推定」。

事實上,「吳謝宇涉嫌殺人」是刻意迴避嫌疑人的身份及與被害人的關係;「吳謝宇涉嫌弒母刻意迴避了北大在讀學生的身份;「北大涉嫌弒母學生吳某」比較長,但涵蓋了重要信息點,在這裡,如果把「北大」換成「X大」,一般人不會覺得有問題,而「北大」天然地被高度關注,作為具有北大在讀生身份的嫌疑人,避無可避;這個標題也一定程度上保持了「無罪推定」的剋制;而「北大弒母嫌犯」則有邏輯錯誤,且客觀上強調了「北大」和「弒母」的關聯。


第二,這不是全部。


還有很重要的一點,在目前的新聞報道中,沒有出現任何其他可能的嫌疑人沒有提到任何和公安機關不同指向的信息;沒有出現以被害人為中心的報道。

所有的報道,都集中在嫌疑人吳謝宇身上。因為「北大」,因為「弒母」。

坊間也有很多傳聞,雖然很難調查這些傳聞的真實性,但媒體哪怕有一點平衡意識,未嘗不可在明確說明的情況下,引用傳聞,以分散過度聚焦的注意力。媒體哪怕有一點平衡意識,都會注意分散一部分注意力給被害人。

可惜,可惜。


總結:在報道嫌疑人吳謝宇時,不用刻意迴避他的北大在讀身份。但只報道嫌疑人吳謝宇時,迴避北大在讀身份也不能改變新聞報道失衡的現實,不迴避北大在讀身份只會加劇新聞報道失衡的現實。

以上。

2016.3.6

一些媒體使用的「北大弒母嫌犯」,除了冠以「北大」吸睛,惡意強調「北大」和「弒母」的聯繫外,還有語病。你說「弒母」,就已經鎖定了殺人者是兒子,你再說嫌犯,是不是啪啪啪打臉?

若要兼顧討論的便利性和案件的未決性,「吳謝宇涉嫌弒母」確實是較為善意的標題了。

以下是補充內容的正文。

幾乎所有的新聞報道都對吳謝宇做了「有罪推定」。

針對這種現狀,基於新聞倫理的探討,對刑事訴訟中的「無罪推定」原則,「新聞自由」和「司法獨立」的邊界做一些信息補充,並提出一些自己的觀點。不夠專業準確、完整、深入,僅供批評探討。


第一部分:刑事訴訟法對於「司法獨立」和「無罪推定」的規定


強調:我個人所理解的「無罪推定」原則,不是「事情不是A」,而是「事情有可能是A,也有可能是B」。具體到謝天琴案,「無罪推定」並非「殺人行為不是吳謝宇做的」,而是「有可能是吳謝宇做的,也有可能是別人做的。」


1.《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

第三條 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檢察、批准逮捕、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的偵查、提起公訴,由人民檢察院負責。審判由人民法院負責。除法律特別規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都無權行使這些權力。【司法獨立】

第十二條 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無罪推定】

第十二條是「無罪推定」原則在《刑事訴訟法》中的表述。


2.關於「無罪推定」的刑事訴訟原則

「無罪推定」保護的是刑事訴訟中被告人的權利。這種價值根植於對人權的尊重與保護,也根植於「對抗」式庭審的傳統。

這種傳統下,刑事訴訟中的被告人,也就是我們通常理解的被送上法庭的「罪犯」擁有和原告檢察機關,也就是老百姓通常認為的「正義的化身」,享有同等權利。被告有罪,需要檢察機關證明。

而「無罪推定」在中國的《刑事訴訟法》中的表述有其局限性,相較於「無罪推定」原則對刑事案件被告人的保護,還不夠徹底。

按照「無罪推定」原則,在進入審判程序以前,有犯罪嫌疑的人應該被稱為「犯罪嫌疑人」,而非「嫌犯」、「兇犯」、「罪犯」,只有終審結束,罪名最終確立,才能稱為「罪犯」。具體到這個案件,應該稱「謝天琴案」而非「吳謝宇案」,更不是「北大弒母案」。


3.堅持「無罪推定」的必要性

「公安機關都偵查過了,檢察院都公訴了,肯定沒問題了。」

想想張氏叔侄案和呼格吉勒圖案吧。

雖然最後都翻案了,但依靠的還是政府「運動式」的糾錯,而不是司法系統本身應該具備的糾錯機制。

如果沒有「無罪推定」,萬一哪天被大禮包砸中,所有人看到你被警察帶走,就咬定你是罪犯,警察也推定就是你乾的,然後為了從你嘴裡拿到證據,就可以刑訊逼供。你還有命活嗎?


4.「無罪推定」面臨的現實

上面提過了,《刑事訴訟法》還是沒有直接的「無罪推定」表述,而只說「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在力度上是打折的。

而在現實中,在包括公安、檢察院在內的司法系統內部,「無罪推定」的意識,仍然薄弱。更不必說媒體、公民了。

具體到謝天琴案,再次強調,我認為應該稱「謝天琴案」,而非「吳謝宇案」,更不是「北大弒母案」,晉安警方對公眾有誤導,因為懸賞通告中有「畏罪潛逃」四字。

財新網、《新京報》的報道更不必說了,看不到基於「無罪推定」原則的剋制。


第二部分:新聞自由、公眾知情與司法獨立的衝突和平衡

在對謝天琴案的報道中,新聞媒體有堅持「無罪推定」的義務嗎?「無罪推定」畢竟是對司法機關提出的要求。此外,新聞媒體有尊重「司法獨立」的義務嗎?這是一個很大很大的大問題,讓我們一點兒一點兒去思考這個問題。

第一,任何人都要遵守法律。新聞媒體也要守法。《刑事訴訟法》第三條做出了除了司法機關以外,任何人無權行使偵查、起訴、審判權,這是對「司法獨立」的法律保障。


第二,需要釐清新聞媒體的價值追求。

1.一個討論前提是媒體有不同的類別。有以滿足讀者消費欲為主要目標的娛樂八卦媒體,有以滿足讀者嚴肅信息需求的信息服務媒體,也有以為政黨服務的宣傳類媒體,還有就是以推動社會進步,滿足公眾知情權、履行社會監督職能的嚴肅媒體。我想這些類別之所以都存在,就說明這些需求都存在。

2.我所理解的嚴肅媒體。我認為一個嚴肅媒體在價值上是追求推動社會向好發展的。比如《新聞編輯室》,比如《聚焦》,比如中央電視台早先的《焦點訪談》和《新聞調查》。

3.如果媒體以推動社會進步為最終追求,那麼「公正」顯然落在這個追求價值之內。那麼落到司法層面,這樣的媒體追求「司法公正」,尊重「公正的司法」,當司法出現低效、腐敗而無法保障公正時,媒體就可以站出來提供救濟。


第三,媒體提供知情權救濟、公正救濟的依據。

媒體首先是通過讓公眾知情來提供各種救濟,產生各種社會價值的。

那麼媒體提供「救濟」的依據是什麼?

1.在美國,媒體依靠《憲法》對新聞自由的保障。在中國,法律沒有給新聞媒體應有的保障。如果硬要為媒體找依據,媒體就要依靠公眾知情權作為行動的法律依據。當然,媒體行使公眾知情權是否需要委託,這是另一層面的問題了。

2.按照《刑事訴訟法》對刑事案件信息公開的規定,刑事案件在起訴階段,律師有閱卷權;在審判階段,除非涉及未成年人等不宜公開的情況,審判公開。

在偵查階段,公眾的知情權受到限制,根本原因是法律在「知情權保障」和「偵查效率保障」之間做出的選擇和妥協,道理也很簡單,如果這時候讓公眾知情,嫌疑人也會知情。


第四,新聞自由、公眾知情和司法獨立。

1.首先,每一種價值本身都包含一種「價值中立」,也即是說,它們只是一種價值,而並不具有天然的「善」。比如新聞自由如果沒有邊界,會侵犯人的隱私權。比如公眾知情沒有邊界,會妨礙警察抓捕嫌疑人。比如司法獨立如果沒有邊界,那可能就無法為「公正」服務。

2.「新聞自由」和「司法獨立」有天然的衝突。

3.這種衝突如何解決?對於司法系統來說,按照法律規定,滿足公眾知情權,依照法律規定,向媒體釋放公眾應當知情的信息。對於媒體來說,追求社會公正,在無證據表明司法有不公正的傾向時,就應當尊重司法。在司法還沒有給出判決結論之前,不替法院做判決。否則媒體就有「新聞審判」、「妨礙司法」的僭越嫌疑。《聚焦》里聚焦小組贏得尊重的前提之一,是司法發生腐敗,由教會控制,不再獨立。


第五,現實是複雜的。

1.剛剛提到,「無罪推定」在司法系統內部都尚未成為一種根深蒂固的刑事訴訟價值觀。更不必說公眾和媒體。

2.中國媒體沒有來自法律的保護,也就沒有來自法律的限制。就像一個孩子,他的父母只對他提出無限的要求,要求他聽話,好好學習,結婚生子,定期給錢,卻不給他創造好好學習,結婚生子,定期給錢的前提條件。那麼有一天,這個孩子脫離父母的掌控,做事橫衝直撞無分寸無忌憚的概率就大大提高,你沒辦法怪他。從「謝天琴案」來看,參與報道媒體的「剎車」都壞了。

3.媒體沒有價值共識。上面說過了,媒體的類型有很多種,因為需求本身是多樣的,不能要求不同類型的媒體擁有同樣的價值追求。那麼同類型的媒體,有價值追求共識嗎?中國的媒體里,我沒有看到這樣的價值共識。比如推動社會進步的共識,比如監督司法的共識,比如維護司法獨立的共識,比如堅持無罪推定的共識。這不怪媒體,也許這個社會在這些方面本來就沒有共識。你又怎麼能要求根基薄弱,發展又受到重重限制的行業達成共識呢?


第六,一點請求。作為一個法學院的畢業生,一個新聞工作者,吳謝宇的同學,請求大家認識「無罪推定」原則對社會,他人和保護自身的正向價值。認識良好的新聞環境對於這個社會的正向價值。認識良好的新聞倫理意識對他人,對新聞工作者自身的正向價值。具體到這個案件中,請求大家控制自己的消費欲,請求大家耐心些,等待司法判決的結果。在結果出來之前,不做有罪推定。請求記者在寫報道時,注意自己的分寸。儘管已有的信息加大了吳謝宇作案的嫌疑,但是希望大家腦袋裡綳著一根「這件事情是不是還有其他可能性」的弦,你可以在心底相信這件事是吳謝宇做的,但請你在寫報道的時候,注意平衡「可能」和「真實」,提醒自己,在司法結果下來錢,「一切皆有可能」。而即便司法結果出來了,一切仍然皆有可能。


第七,一點檢討。我在寫這篇文章的時候,雖然形式上堅持無罪推定,但也是在把讀者往「吳謝宇為什麼不正常」這個方向引。儘管我自己在高喊無罪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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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答主是和謝宇有過淺交的朋友。出於對事件的震驚和對謝宇的關心做了一天的調查。聽到了不少傳聞,但真正能核實、有價值的信息僅來自於他的班主任。由於在發布平台的問題上猶豫了一段時間,錯過了消息的最佳發布時間,因此在4日晚上媒體大突破以後,幾無價值。又因為不能應網媒的要求在標題中添加「北大」、「弒母」,還是決定發到知乎。供真正關心謝宇的人了解情況。為保護當事人,文中人名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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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謝宇班主任:他不願別人知道父親去世,母親和老師聯繫很少


一、不曾中斷的「優秀」

在福州一中的三年,吳謝宇有三位班主任。「優秀」是三人對吳謝宇共同的評價。

據《新京報》消息,2009年,吳謝宇以437分、全校第一的中考成績,從母親謝天琴的工作單位福州教育學院第二附屬中學畢業,進入福州一中。這一成績,僅比當年福州市中考最高分438.5分低1.5分。

「班上的同學都叫他『宇神』,一方面是他學習成績好,另一方面是他經常幫助同學。」高一時的班主任鄭晶告訴記者,「班裡同學有問題都去請教他的,他很熱心。」

2012年,吳謝宇與福州一中另外3名同學一起被北京大學提前錄取,進入北大經濟學院學習。

2012-2013學年,吳謝宇被評為「北京大學三好學生」,這一年獲此稱號的評選比例為7%。2013-2014學年,吳謝宇獲得了北京大學廖凱原獎學金。要獲得這兩項榮譽的首要條件,就是成績要落入「優良」的百分比範圍內。

另外,吳謝宇在校外英語培訓機構學習GRE課程期間,也獲得6000元獎學金。課程結束,他在自己的人人上撰寫了《Etymology——探索辭彙真義之學問》,探討如何通過掌理解詞源學高效學習英語辭彙。據新京報報道,他曾取得GRE高分,其中verbal一項達到了165分(滿分為170分)。

和吳謝宇相熟的同學介紹,北大激烈的競爭環境並沒有使吳謝宇變成一心只撲在G.P.A(績點)上的書獃子。

初入北大,他曾旁聽過哲學系解析古希臘經典哲學著作《理想國》的《西方思想經典(一)》課程。這門課上,他常坐第一排。

此外,在與人相處上,他也延續了高中的習慣,總是主動和人打招呼、攀談,主動提供幫助。

二、戛然而止的新春祝福

「謝宇的性格是比較陽光開朗的,看到老師都會主動打招呼。他畢業以後,勞動節、教師節、春節的時候都會給老師發簡訊。我昨天看到有老師在群里討論,教過他的老師,他都有發,任課老師也發。」鄭晶告訴記者。

一位和吳謝宇選過同一門課程的北大同學告訴記者,共修課程那一年的新年,他收到了並不算熟的吳謝宇的祝福,這讓他「非常意外」。

吳謝宇高二時的班主任佟心注意到,今年過年,自己沒有再收到吳謝宇的簡訊,「我想的是今年可能也不興發簡訊了,所以也沒有太放在心上。誰也不會想到是這樣的事。」

「他不是被溺愛的小孩。去北大後年年節日向我問好。我總是跟他說,也好好愛媽媽,別讓媽媽太寂寞,他一直做得很好啊。一個忘恩負義的孩子,對老師才不會總是這麼惦記的。」3月3日,曾教過吳謝宇的一位老師在教師群里說。

三、父親在他高一時去世

「好像是因病去世,謝宇似乎不是很希望別人知道這個消息。」時任班主任的鄭晶說,「謝宇沒有跟我聊過家裡的事情,我當時很想和他溝通,但也不能強迫他。」

據鄭晶回憶,吳謝宇當時並沒有因為父親去世請長假,很快就回到學校。「表面看,學習狀態沒有很大變化。成績上好像沒有落後,那個學期的期末成績沒有下降,好像還進步了。」鄭晶告訴記者。

四、很少和老師聯繫的母親

吳謝宇的母親謝天琴是福州教育學院第二附屬中學的歷史老師。

據謝天琴的學生回憶,「謝老師人不錯,對自己的孩子也很自豪,曾在課堂上表露過(對兒子的驕傲)。」

鄭晶說,謝天琴很少和兒子的老師聯繫。據佟心回憶,「他已經非常非常優秀了,所以老師也沒有跟家長做很多溝通,家長對他在學校的表現也比較放心。

但有一次溝通經歷讓鄭晶印象深刻。

他母親給我打過一次電話。當時謝宇競選我們學校的某個榮譽,他其實非常優秀。但在做競選演講時,沒有把他的成績放在前面強調,所以落選了。按道理,他成績這麼優秀應該是入選的。」鄭晶推斷,謝天琴可能有些不滿,「或許是希望我們能夠……從她的語氣,我個人感覺他母親是比較直,有什麼就想說什麼的人。一般來講家長給老師打電話都會比較客氣,但她好像不是。叫一聲「王老師」,接下來就直接開始講事情了。」

五、相熟的學長曾懷疑,吳謝宇是被追殺

「他這個人平時很好,和同學相處也很好的,看到人會主動打招呼。」吳謝宇的高中兼大學同學魏言告訴記者,「我們選過同一門英語課,有一次我沒去上課,他還在人人上私信告訴我課上老師強調的考點,非常貼心。」

魏言曾在2015年春季學期和吳謝宇選修同一門課程,「他大概五月份左右就沒來了。」這意味著吳謝宇沒有參加這一學期的期末考試。「據我所知,學院對此並非是不聞不問的。

「我們半個月之前知道他們家出事了,但都沒有想到謝宇可能是兇手。」和吳謝宇同一所高中畢業的北大師姐告訴記者,高中群里還曾討論過有沒有可能是仇殺使得師弟躲起來了,「因為福州這陣子確實有一些高利貸倒了,我們猜測是不是追債之類的。」

一位消息人士稱,一位家裡和謝天琴關係較近的學生曾說謝天琴負有外債,「(謝天琴)是放貸的中間人,給別人做擔保。借貸的人跑了,放貸的人有找到她。(吳謝宇涉嫌弒母)可能會和這個事情有關。」

這位消息人士告訴記者,「黃金大酒店的監控有拍到吳謝宇。這個酒店在火車站對面,是四星級。」但該說法有待警方和酒店證實。


結尾的話:

事情發生有其偶然,也有其必然。

奧斯卡最佳影片《聚焦》里,記者羅比去一個涉案神父塔伯特所在並犯案的學校探訪時,記者對不願配合的校方工作人員傑克說,「你在高中的時候參加過運動隊嗎?」傑克說,「橄欖球。」羅比說,「我是接力跑。而我昨天去見一個被塔伯特神父侵犯過的受害者,他和你我一樣,有穩定的工作,和睦的家庭,聽話的孩子。但我們談到這個案子時,他崩潰了,哭得停不下來。他說他一直不明白,為什麼塔伯特神父選擇了他。他是曲棍球隊的。而塔伯特當時是曲棍球隊的教練。

羅比說,「傑克,你知道嗎?有的時候我想,我們只是幸運。」

我也在想,有沒有可能,任何看似有序的秩序、事物本身都有萬分之一的漏洞率,而一件慘案的發生需要所有漏洞疊加,幾率很小。而一個慘案的當事人,就趕上了。

引用文學一點的表述,「這麼大一片天,就下一滴雨,就砸在了他頭上。」


可能有點偏題。

《新聞編輯室》里說,是醫生而不是新聞有權力宣布一個人的死亡。

同樣,也希望在案件報道中,是法官而不是新聞有權力宣布一個人的罪惡。

補充:

大家不妨回憶一下媒體對葯家鑫案的報道,

出現此事-挖惡跡,他有多麼詭異的癖好、走到這一步是肯定的-哦他就是這麼一個殺人狂魔,該死-然後他就被執行死刑了

但是二三這個真的是具有必然的聯繫嗎?

這次吳謝宇找性工作者做女朋友、買奇奇怪怪的性工具,必然指向他是一個殺人犯嗎?

媒體報道的影響大家回顧一下藥家鑫案就好。

附上關於葯家鑫案蔡崇達的特稿:《審判》 http://chuansong.me/n/1074789

另外我不認識吳謝宇也不是北大不是福一的,實在沒啥對於他的看法,惟願每個人都能在快走入歧途的時候有人拉一把~

對於評論區的盆友們~我政治從來沒上過90分哈哈哈哈,我心中的記者應該都是《聚焦》那種的,我們不是關注一個人,關注一個教堂,而是這個事情本身,而是這個體制本身~


《吳某弒母的動機可能和光緒反抗慈禧的動機類似》

看知乎資料,有兩個信息比較有意思,

1. 吳母給她兒子買的糖和牛奶都是最貴的,最好的;

2. 在教育問題上,吳母對待她朋友的孩子都非常嚴厲,但和她對待她兒子比起來,那是非常寬鬆了,她常愛說的一句話:不對自己孩子狠,別人就會對你孩子狠。

感覺這意思,吳母就是一個深愛兒子的虎媽。虎媽無犬子啊,兒子果然不同凡響。

如果是這樣的話,事情倒很好理解了,吳某弒母的動機可能和光緒反抗慈禧的動機很類似。

光緒不是慈禧的親生兒子,但是慈禧從小帶大的,慈禧對他管教特別嚴,據說給光緒留下了深深的心理陰影。光緒長大後,為了爭權,為了反抗,極其痛恨慈禧,恨不得早日將其拿下,曾想借袁世凱的軍隊囚禁慈禧,推翻慈禧。

但是,不管光緒多恨慈禧,只要一見到慈禧,他就嚇得腿肚子都哆嗦,說句完整的話都困難,他對慈禧是極度的恐懼,簡直是一種生理條件反射,心理都控制不了的。

據說慈禧曾讓光緒選後,明著給光緒自由,實際也要控制一切。

太后手指諸女語德宗曰:『皇帝誰堪中選,汝自裁之,合意者即授以如意可也。』德宗對曰:『此大事當由皇爸爸主之,子臣不能自主。』太后堅持令其自選,德宗乃持玉如意趨德馨二女前,方欲授之,太后大聲曰:『皇帝!』並以口暗示其首列者(即慈禧侄女)。德宗愕然,既乃悟其意,不得已將玉如意授其侄女焉。

選老婆,選妃子,都不是光緒能決定的,都是皇爸爸定的。

做個皇帝都這樣,比傀儡還傀儡,何況給個歷史女教師做兒子呢。

其實慈禧也不是說非要戀權,非要垂簾聽政,也願意放權給光緒,前提是光緒必須什麼都聽她的,她是太上皇級的領導。她不管的事,光緒可以做點小主,要管的事,光緒必須靠邊站,完全聽她的,歸了政也是這樣,否則立刻把你的權收了,讓你一點主也做不了。

這就是極權,本來是很正常的,在封建社會,在中國家庭就是這樣,這就叫家長制,本來就是家長決定一切,沒有有理沒理的問題,家長就是理,就是永遠正確,每個家長都是文革時的毛澤東,享受毛的待遇,絕對偉光正,不容置疑,不容挑釁。在家裡,社會上,不要討論「意識形態」的問題,家庭的和諧、社會的和諧就在於服從,聽話就好了,少動腦子多聽話。

當年光緒搞戊戌變法,我看醉翁之意不是想變法,是想搞權力鬥爭,搞掉他這個嫡母。

結果沒搞成,以光緒那水平,比慈禧差好幾級呢,哪兒玩得過啊,還沒跟慈禧對陣呢,大臣都快反了,光緒不堪一擊。

但吳某就不一樣,他不想變法,只想變天,直接「軍事政變」了(家庭政變),根本不商量,也不升級矛盾,從和諧社會突然進入大決戰模式,老媽受不了啊,反應不過來啊。

還沒吵呢,還沒冷戰、熱戰、戰爭升級、全面戰爭呢,戰爭結束了,輸了。。

too殘忍了,too可怕了,翻臉無情啊,原來以前的大孝子都是裝的啊,唉,有此娘才有此子。。

我估計吳某是吸取了光緒的教訓,事情不能拖,不能等,沒法談判,反正是你死我活,還走什麼過場,相持下去就是失敗。

真要打家庭戰爭的正規戰,吳某哪是個兒啊。道德,輿論,社會關係,他一樣不佔優。「逆子,敢頂撞汝母,大不孝,反了,滅之」,全社會都會咒罵他,街道辦事處、公安局都饒不了他,14億人中13億會群起而攻之,對他進行最後的審判,他哪兒玩得轉啊,到時想跑都跑不了了,這種戰爭,這種實力對比,永遠沒有贏的希望。

然後吳某破釜沉舟了,既然正規戰打不贏,就不走這條路了,玩邪的。

有幾個家庭的矛盾能上升到殺人的地步?很少,極少,大不了分開,互不搭理了,也沒必要殺人啊,就算沒有親情,還有點感情吧,但吳某好象感情也沒了,毅然決然了。

虎媽教會了他一切,可能忘了教他如何珍惜親情。

這個家庭沒能成功,只有兩個人,一個人走極端,另一個人跟著走極端,兩極對峙,家破人亡。

這也是極權社會的常見問題,如果皇帝走極端了,不能主動保證平衡,老百姓也會走極端,沒有誰對誰錯的問題,就因為沒法保持平衡。

權力是把雙刃劍,家長、皇帝是權力的核心。權力的遊戲要玩下去,需要大家一塊兒玩,願意玩,要適度放權,分權、給下面一點小自由。想維持社會和諧,家庭和諧,就不能大權獨攬,小權也獨攬,否則沒人願意跟你過了,都是你決定,還怎麼玩?人家活著還有什麼意思?和行屍走肉有多大區別?

表面看,吳母是盡其所能幫著吳某成功,有大恩大愛於之,但愛的有點過頭了,人家不需要這麼多的愛,這麼嚴的愛,這走極端了,然後在這種家庭又沒法溝通,完全是單工通信,只有下面聽上面的,什麼事都沒法商量,有矛盾也得憋著,忍著,自己想辦法克服,OK,那有一天吳某克服不了了,就爆發了,天崩地裂,土崩瓦解。

一個命喪黃泉,一個亡命天涯,誰贏了?沒覺得誰贏,感覺都輸了。

看來過日子也不是簡單的事,動不動就搞成了政治鬥爭,還這麼殘忍,讓政客們都覺得驚悚。


為什麼我覺得學校真的有責任呢……

一個普通學生失蹤快一年了,他的室友為什麼沒有跟學工老師反饋?他按時註冊了嗎?沒有註冊的話為什麼沒有人找他?

他是在學期中消失的嗎?那他的課程呢?沒有參加考試老師就不追查?他是把課都退了嗎?如果是這樣,學工老師不會覺得奇怪?

是的,北大出了殺人犯,我們當然要說殺人犯又不是學校培養出來的,這個鍋學校不背;

可是,一個普通在校學生失蹤一年,直到公安部下了通緝令學校才發現,這個責任,真的不能甩給其他人了吧?

(當然不排除這是個極高智商犯罪的例子,這個吳同學處理得非常巧妙合理,找到了充分的離校理由和手段,但如果真的這樣的話,那他在失蹤前一定有過與學工老師深入交談協商,這種事情不可能一個學生自己解決,一定會涉及家長的)

其實大家在這件事上都非常清楚,即使微博上罵北大教出殺人犯的都是少數,大部分人還是能分得清是非曲直的。

然而大家也不用為北大辯護,更不用為北大公關能力擔憂:君不知北大內部出過多少根本沒有流傳出去就被壓下來的各種「大事」(很多事情校內人都不太清楚,只有涉及到的最核心的一小撮人知道)。這次是福建那邊的警方先公布的通緝令,而且事關重大,學校實在沒辦法壓,所以才這樣。

我深愛北大,這是真真切切培育我、熏陶我、讓我成長的地方;

我也恨她,恨那些人浮於事、散漫低效的人事管理部門,恨那些唯利是圖、利益關係盤根錯節的後勤部門,恨那些臃腫而官僚做派嚴重的機構和領導。

曾經的「太陽卡事件」呢?廢了太陽卡平息民憤,但關鍵人物有沒有受賄?最後如何追責?不了了之;

曾經的「燕園學堂事件」呢?不顧學生老師全面質疑和反對,粗暴地掐斷所有反對的聲音,寫軟文攻擊反對者……現在燕園學堂早已正式開學,又是一個不了了之;

前段時間還沒平息的打卡app,反對聲浪以及不合理的質疑簡直鋪天蓋地,知乎上熱度還遠遠沒下去,App store上差評已經刷到了1星,但學校完全沒有準備回復這件事情的意思,估計又打算不了了之了……

我很奇怪某些同學有點不同尋常的「母校情結」,為什麼母校不合理就不能被人罵呢?為什麼自己一定要為不合理的事情辯護呢?

我真的希望,通過這一系列把學校推到輿論風口浪尖的事情,在重壓下學校領導能真正重視一下人事管理這塊,真正不合理的是管理制度,別又是象徵性處理幾個倒霉的涉事學工老師、壓一下媒體風向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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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我就是在借題發揮……


不寫推理小說,說點能說的。

在這件事情上,北京大學和經濟學院,以及問題下面懷念吳各種好的同學朋友們,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當然這個責任是有限度的,不是說因為各方的原因才有了今天這個情況。

先說作為管理者的北大和經院。北大作為一個同儕壓力很大的地方,校方對學生心理健康基本上是放羊狀態,加上社會環境對心理問題談病色變,不少人不願意去主動尋求心理諮詢(相比之下,腰疼了還都知道做個大保健)。這時候校方主動關懷,積極監控就尤為重要,然而校方受經費,思維之類的各種限制,在這方面作為基本為零。

為什麼說基本為零?吳從學校消失這麼長時間,學校竟然一直沒反應過來可能有問題。而且這事情還不是孤例。我的一位同學家裡是北京的,所以基本上是住在自家的房子里,大一一年下來連室友是誰都不知道——我說句不好聽的,此君哪天撲街了,學校怎麼「積極協助調查」?「我們上次看到他是軍訓的時候」?

一個大活人忽然就誰都見不到他了,同學們各忙各的注意不到,輔導員也應該有反應吧。

再說同學朋友們。大家都說吳是一個很好的人,學術上是大神云云,感覺鮮有人與吳有什麼交情。很多答案是「這個人成績很好」「這個人經常關懷我」「這個人每年祝我生日快樂」。但是「我」為「這個人」做過什麼?這種事情當然是不能強求的,大家都很忙,有些人可能覺得吳是大神不好意思去主動交流,都可以理解。

但是可以理解不代表沒有問題。我總覺得,我見到的很多友誼是非常負能量的,每天就是無意義的互相吹捧或者互黑(這兩種在北清都非常常見),很少有善意的交換或者表達出來的關心。當然換成我也很難說做的更好吧。平時很多人太羞於表達了,把善意傳遞出去是很必要的。比較起來美國人的嘴上功夫是很好的,雖然可能並不關心你,也會讓你感覺到被關心。可能有人覺得美國人這樣很假,但是個人覺得論跡不論心,畢竟誰怎麼想的別人也不知道,我們能看見的只是行為。

順便說一句,「全國那麼多殺人案你們怎麼就盯著北大」這種態度真的很沒有建設性。


中國每年每十萬人的謀殺犯罪率大概是1左右,中國10幾億人口,也就是說一年裡有一萬多起謀殺案,大約每天30起。

請問關注這個新聞的不認識吳同學的朋友們,你們能說出另外29起中的任何一起么?

有的朋友說關注的是「弒母」,我查了一下資料,三個不同的調查中,親屬作案在殺人案件中的比例分別是13%,16%和24.2%。其中後兩個是美國的數據,調查面比較廣,前者是中國某法院數據,鏈接見reference。其中有一份調查顯示,被兒女殺死的被害者佔全部人數的2%。也就是說,按照這個比例,國內每兩天就出現一個弒父或者弒母的,一年出現180起弒父弒母案。好,請問這些認為關注點在「弒母」的朋友們,在近一年裡,你還記得多少件「弒母」的案件呢?(質疑數據的朋友們,除非你們能拿出數據表示我的估計相差了「一個數量級」,否則說數據調查範圍,時限都是沒有意義的。你們真的覺得中國弒母的比例是美國的二十分之一?還是2010年弒母的比例是1980年的二十分之一?一切數據都是有其誤差和局限性的,如果你的只能把我的估計從2天一次變成3天一次(注意這已經是50%誤差了),那你的質疑對我的論點毫無影響。)

有很多人說「我從來沒聽說過弒母」,或者「我見到的這類新聞極少」,或者「我在網上查了一下,弒母的新聞很少」。這和我的結論是毫不衝突的,或者說這恰恰是我結論的一部分,「北大」把這個「弒母」事件放到了大眾的視野里,而你們之前沒見過,沒聽說過,查不到的原因是那些「弒母」案件壓根就沒被報

因此我說,如果這起案件沒牽扯到北大兩個字,目測早就被淹沒在新聞里了。

注意,無論你,你的朋友,你的親戚,你的網友的關注點在哪裡,如果你同意我的數據,你(們)客觀上已經被輿論的關注點(北大)所影響,因為如果沒有這個關注點,這個案件根本不會被報導得這麼凶。說關注點在「作案手法」的同學們,一定有很多人對這個感興趣,但是這個新聞剛剛被報的時候(福州警方發布弒母命案懸賞通告 嫌疑人系北大學生)壓根沒提到作案手法的事情,請問這個新聞火起來真的因為作案手法?現在這個新聞在網上傳播得這麼凶,你點開任意一個相關新聞,有多少省略了作案手法,有多少沒寫「北大」這兩個字?不要騙自己。

以上證明,「北大」是讓這件殺人案件走入大眾視野的核心因素。(糾結北大這個名字的同學,這裡北大只是個象徵,換成「清華」是一樣的,這裡想不明白就不要看了,反對之後看看你喜歡的答案吧)

然而槍打出頭鳥,這也可以理解。畢竟「新聞」其中一個目的是滿足大眾的好奇心和填補大眾的業餘生活。可是如果以此試圖建立「北大」與「弒母」的因果性,則是非常愚蠢的。每個人都有自己質疑任何事情和闡述任何想法的權利,但是試問,一個個案可以把「北大」和「弒母」聯繫起來么?或者說因為這個疑犯是北大的,我們就可以斷定「北大」在這個「弒母案」中起到了作用和影響么?或者說,我們有多大的把握,「北大」對於這個人有一定的影響,導致了其弒母?

如果你的回答是沒有多大把握。那麼你在你大談特談「北大的學生竟然做出這等齷齪之事」的時候,是不是想過,你的言論有意無意地將「弒母」這件事與很可能無關的「北大」聯繫,或者說捆綁了起來?

如果你的回答是,這人是北大的,因此北大一定在這個事件中有影響,那麼請問,這個人叫「吳謝宇」,而叫「吳謝宇」的人中恰好出了一個弒母犯,是不是「叫吳謝宇」這件事也一定對「弒母」有影響?在你說「叫吳謝宇的人竟然做出這等齷齪之事」的時候,會不會覺得「吳謝宇」這個名字躺槍了?

當你談論清華殺朱令的兇手(官方未破案),復旦的林森浩,今天北大的吳同學(目前同樣是疑犯),然後說著這些「受過高等教育」的人做出這種事情,我們國家的教育真是垃圾的時候,有沒有想過,在每年那麼多的謀殺案中,只有如此小的一部分發生在高校之中,恰恰說明了我們的選拔制度和育人,雖然不是完美的,但是是有效的?與此同時,對於輿論對這種案件的帶有偏見性的導向,讓人過分關注「不完美」而非「成功」,是否是不公平的?是以點擊率為目的的對學校的消費

我對任何違反法律的兇手沒有一絲同情,但是對這件事異常的曝光率在我眼中沒有那麼純粹。

希望早日找到吳同學,如果無罪,沉冤昭雪,如果有罪,依法制裁。別再消費北大了。

reference:
故意殺人案中親情犯罪比例已超13% 經濟糾紛、家庭暴力、夫妻關係是重要誘因
https://www.prisonlegalnews.org/media/publications/bjs_study_murder_in_families_1994.pdf
Expanded Homicide Data


1.無論學生是不是北大的學生,這件事都會引發全民關注。作案手法太可怕了,典型的高智商犯罪,讓人不寒而慄。加上弒母這個性質給人的衝擊不是一般大。
2.既然這個學生是北大的,或者是清北復交的,或者浙大南大的,哪怕他的大學只是一所普通一本,也會被網民指責說「讀書無用」 「越讀越壞」 「義務教育害死人」等等。這和學校無關,只是給了反智主義叫囂的機會。
3.願兇手早日收到法律制裁,給這次的事件一個解釋,也希望北大不要躺槍太嚴重。


對不起各位,我當初寫這個回復,以為會被淹沒在這幾百個回復里,沒想到會有這麼多贊。感謝每一個回復和贊的人。但這樣的經歷並不是什麼光鮮的事情。我還是決定刪了。

對於新聞上這件事,我心疼這位母親,也為嫌疑人惋惜。不管怎麼說還是那句:能夠活著就是最美好的事。
願每一位母親,每一位孩子都被這個世界溫暖的對待。


北大和經院這個鍋肯定要背,不能說一點責任都沒有。
假設吳同學沒有殺人,而是做了一些非常道德的事情,比如各種見義勇為、做義工、扶老人(啥?),那麼宣傳的時候大家肯定不會說北大和經院和這事一點關係都沒有,而北大和經院會藉此沾光。反過來,自己的學生犯了事,自然也不能這麼輕易地撇清關係。
學校負有教育學生道德的責任,即使一切做到最好,學生出了道德問題,學校依然要背鍋。(類比,學校有安全教育義務。即使一切做到最好,學生在校期間出了安全意外,學校依然要賠償。)何況這件事里吳同學行蹤不明這麼長時間,經院沒有做出足夠的努力,最終通過警方才知道學生出事了,鍋肯定跑不了。
不過要說這個鍋有多大,那也不是特別大,吳同學如果在其他高校,可能最終也是殺人,北大和經院在這方面也沒有哪裡做得(相比其他高校)特別糟糕,不至把北大罵得一無是處。

真正不該背鍋的情況是這樣的:dpr當時作為北大學生打星際,是個人行為,北大不負責訓練打遊戲。所以打星際拿了獎,也沒有北大的功勞,打星際打得爛,也沒有北大的黑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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