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SOIREE「奢瑞」小黑裙嗎?如何看待他們的三級分銷模式?會是傳銷嗎?

奢瑞小黑裙 成立100天 平台粉絲超過23萬 迅猛發展 三級分銷模式 代言人資金分成傭金豐厚 選對消費群 幾天收益就可以上千 天下哪有這麼好的事?會不會是傳銷? 這是朋友的朋友的朋友三天的數據。。。


這幾天有很多人找我聊「小黑裙」的事情,抱歉不能一一分別答覆,就大致說說我的看法:

11月份看到過他們的宣傳,就覺得是微商的一個輕量翻版,沒太在意。最近突然看到他們的大批量PR,而且很多人問我這類的事情,才覺得真該好好了解一下。

我的微信朋友圈大概有500+人,發過小黑裙二維碼(成為小黑裙「代言人」)的,有4個,其中一個是小黑裙公司的服務商(幫客戶宣傳一下也是應該的),另外兩個是這個服務商的合作夥伴+朋友,還有一個是嘗鮮愛好者。

我親自打電話問了其中一個人大致的體驗情況,讓心裡的判斷相對落地一些。匯總分析如下:

當下信息:

小黑裙為什麼最近一周拚命PR?除了招募新的「代言人」之外,顯然是為了新一輪融資。這麼好的賺錢模式,三個月上百萬的粉絲增量,現金流肯定滾翻了,還用得著大肆PR來融資?剛上線三個月就拚命融資,可以理解為早期投資人想要快速變現退出嗎?

有個小細節:12月17日,小黑裙官方公告,用俞敏洪個人做背書不妥。可以理解為俞想要切割關係嗎?

融資之後幹什麼?開實體弱化傳銷基因?百萬級粉絲社群變現?這也許並不重要。

這模式其實不新鮮,它形式上是之前微商模式(面膜之類)的翻版,但產品核不同(毛利沒有高到離譜),同時不用花錢囤貨,是更便捷的傳銷。同時,只設三級分銷,屬於直銷監管,和傳銷強度盡量拉開。

它基本只適合快消品(小黑裙其實是快消品),非標品不靈,或者可以將原有產品性質轉化為快消品(標品)性質。

它的公眾號每篇內容(包括產品)閱讀量兩三萬,只有一篇七萬,對於百萬級粉絲的公眾號來說,打開率很低(每個加入的「代言人」,按說絕大部分都該打開這些內容看的,畢竟要買東西),購買轉化率,也許可以在這個基礎上乘以2%。可想而知,並沒有PR上說的那麼雞血。

已經成為「代言人」的朋友說,除了尺碼版型有點兒問題之外,材質做工還是比較有良心的。那就很驚訝:以60%毛利支撐 高返點、退換貨、管理、設計、客服、庫存、供應鏈、渠道……怎麼能做到?

「代言人」朋友說,開始還挺感興趣,但慢慢就覺得沒什麼意思了。可以這樣理解吧:目前整體還是只利用「模式紅利」在增粉,而在營銷上,並沒有什麼新的辦法。況且,現有的產品特性和一般意義上的微商體系及目標客層並不匹配,路漫漫啊。

病毒傳播分兩種:基於內容和產品(良性);基於模式(短命)。當然,先通過模式,再轉化為通過內容和產品,當然也OK(前期賺夠了粉絲和money,想怎麼玩都行啊)。但願小黑裙屬於這種。


終局判斷:

任何名目、背書的傳銷模式產品,不管在國外多麼偉光正,只要嫁接到中國,最終都會做low做忽悠,中國商業環境和商業人性,你懂的,不啰嗦;

小黑裙太火爆,想必會有很多類似的品牌出現(原來的微商會搖身一變,同時很多線下品牌也加入這個大軍)。想像一下,當你的微信朋友圈、微信群里有10%的人在通過這種模式掙錢,各種名目的代言人、二維碼入口滿天飛……畫面太美。

在這件事上,想要模仿來做,就得快,慢一點的都是炮灰。而且,絕不能片面理解,這不僅僅是推廣手段,而是整個業務系統,考驗的是管理(廢話,所有商業最終的考驗都是管理)。

當大家都這麼做的時候,最終掙錢的是誰呢?當然是賣【微信分銷系統】的。小黑裙融了資之後,一定要把一部分錢投在「賣分銷系統」的 toB 業務上,有自己項目的背書,肯定又賺翻了。


關於建議:

不聊價值觀,這事沒什麼對錯,只有利弊,各取所需吧。

在我的微信朋友圈裡,聊這個模式的人,比買小黑裙產品的人,多多了。

kit Lab,碰叔


全國首例微信三級分銷被認定為傳銷,三級分銷「身世」揭秘(上)


第一次接觸三級分銷概念是在2015年上半年的一次培訓會上,老師在微信群里發了一個水果分銷的鏈接,這種病毒式分銷方法頓時讓人眼前一亮,感覺整個世界都不好了,原來營銷竟然還可以這麼玩。大家紛紛按老師指引開了「自己的小店」,雖然由於職業敏感性內心或多或少還是有些疙瘩,但仍喜滋滋幻想小金庫某天能收入暴增。

不可否認的一個觀念是,做微信營銷的大部分都認為這是一種革命性營銷策略,言三級分銷其實是將原來支付給渠道商的通道費、廣告費都轉而直接讓利支付給終端消費者,比如說原價300元的保健品,原來如果進商超、發布廣告,則這部分營銷費用大概占原價的30%,而現在,商家決定不再進商超和發廣告了,於是將這30%通過三級分成的方式直接支付給終端消費者。當然,也不可否認的是,普羅大眾潛意識裡一般都認為這就是一種傳銷犯罪,但基於互聯網產業下新興模式的不斷湧現,網路評判不一而足,人們又持一種半信半疑的困惑狀態,本文就試圖理清這個關係從而對互聯網營銷合規審核提供參考,我們從下面這個《三級分銷解析圖》開始談起(看不清楚點開看)。

1「三級」分銷的說法到底緣何而來?

為什麼突然這幾年就冒出一個三級分銷的熱點概念?以前彷彿都沒有聽說過,而且現在言必稱「無限級的、拉人頭的都是傳銷,而三級分銷是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合法營銷」,網路上水軍也很多,各種比對三級分銷和傳銷、直銷區別的帖子滿天飛,解釋得煞有其事。

國務院最早在1998年正式發文《國務院關於禁止傳銷活動的通知》,規定自1998年4月18日起,禁止一切形式的傳銷營活動。後於2005年11月頒布《禁止傳銷條例》,正式以法律形式對傳銷進行了界定。2009年7月,《刑法修正案(七)》第一次將傳銷認定為犯罪行為。2010年5月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發布,也正是在這部法律中,第一次出現了「三級」的表述方式,即「涉嫌組織、領導的傳銷活動人員在三十人以上且層級在三級以上的,對組織者、領導者,應予立案追訴」。2013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聯合發布《關於辦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對傳銷犯罪行為進一步作了規定,包括對三級的界定。

這就是為什麼現在營銷都以不超過「三級」為合法界限的背景來源。也是很多傳銷行為為了假借合法性外衣,行非法行為的技倆。

2三級分銷中4種典型的理解誤區

1

規避了無限發展下線?

這是最大的錯誤,其實現有階段的所謂三級分銷,實際上還是無限級的分銷系統,只不過模式鼓吹者偷換了三級分銷的概念而已。所謂的三級分銷,只不過是提成報酬以三個層級為限,超過三個層級以上的層級即和你無關,以上圖三級分銷解構圖為例,其中「我」是本級,「我」發展了一級、二級和三級,那麼「我」只能通過所發展的第1-3級中的會員進行抽成,而不能通過第三級所發展的第四級以及其後級別進行抽成。同理,三級分銷解構圖中的「第一級」,只能夠從第2-4這三個層級中去抽成,第五級即不可以獲得抽成。另外,必須明白,每一個層級都是平行無限會員數的,即「我」下方的第一級可以是有無數個會員組成的,「我」可以從每一個第一級會員中抽成。所以,所謂的三級分銷其實是無限級的分銷系統。


2

三級分銷不包括本級?


這也是典型的錯誤,目前市場上幾乎所有的模式都存在這個問題,因為每一個模式都設定了三個檔次的抽成比例,直至第四個檔次才沒有抽成。因此,必須明確所謂的三級到底是哪三個層級。

《關於辦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對此進行了界定。其規定「對傳銷組織內部人數和層級數的計算,以及對組織者、領導者直接或者間接發展參與傳銷活動人員人數和層級數的計算,包括組織者、領導者本人及其本層級在內」。雖然傳銷不一定都構成犯罪,但仍可據此條款進行參考。該條款就明確了「包括組織者、領導者本人及其本層級在內」,白話一點,如果以「我」這一層級作為「組織者、領導者」,則三級由「我」、「一級」和「二級」構成,如果加上「三級」,則屬於四級分銷了。


3

有三個層級才是真三級?


這個問題要解決的事項是這樣的,假如A發展了B1和B2個第二級,B1發展了C這個第三級,而B2卻沒有發展C這個第三級,那麼問題來了,B2這一條線能不能算做已經構成三級了。想像中好像B2這條線實際上沒有達到三級應該不會哦,但實際上呢?看個真實的案例就明白了。

在全國首例微信傳銷(南京陳志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一案)構成犯罪一案(M律:MCLAWMAN微信後台回復文字「首微傳銷」,獲得本公開判決書全文)中,辯護人提出「陳志華直接發展的部分人員沒有發展下線,因而不構成三層級,該部分人數及金額亦應當扣除」的上訴理由及辯護意見,但二審法院認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犯罪構成中所要求的三層級以上是指傳銷組織的層級應在三層級以上,上訴人陳志華所建立的傳銷組織的層級為三級,故參與該傳銷組織的人員均應認定為參與傳銷活動人員,陳志華直接發展的部分人員雖未發展下線,亦屬此列」。


4

不超過三級就相安無事?


抱歉,我國《禁止傳銷條例》中可沒有說只要不超過三級就沒有問題了。因為傳銷的定義中也沒有說「三級」是傳銷行為的必要構成要件之一。其實,超過「三級」僅僅只是構成犯罪行為的必要但不充分條件,沒有構成「三級」一般不會構成犯罪。如果沒有構成「三級」,但符合傳銷構成,仍然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禁止傳銷條例》明確規定:「有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行為,組織策劃傳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說明沒有構成犯罪的傳銷行為,最低的被工商罰款50萬,最高罰款200萬,也是挺嚴重的懲罰。


待續:全國首例微信三級分銷被認定為傳銷,三級分銷「身世」揭秘(下)

M律:互聯網法律領域深度觀察的律界工匠

微信公眾號:mclawman

封面圖片來源:CC0協議授權


看了看小黑裙的官方公眾號,目前看不到更多的企業資料,大多介紹都很表面,不知道企業真實實力。從公眾號里看到的以及曾經存在過的相似案例看,我認為這種模式的命門在一級代理,如果客戶可以直接方便的從商家買到,這種模式就不會存在。所以品牌絕對會杜絕消費者直接接觸商家的可能,也就是說當小黑裙風靡朋友圈之後如果我想找商家直接買我會買不到,因為我找不到入口,能看到的所有入口必是二三級銷售,可能最大的是三級。

她是靠返利驅動營銷,本質是品牌發起人聯合一幫行業內渠道或者銷售能力極強的人的一場共謀,我估計一級代理肯定早就內部定好了,符合他們要求的一級代理必是大渠道商或者手中有很多銷售資源的業內大拿。
一級代理的利益和能力決定了發展速度,發展速度決定了能不能成功,如果速度不是一流的快很難成功。因為他不是賣產品,產品是個皮,不見得非賣小黑裙,賣什麼東西都行,他的核心是利用高回報吸引大分銷商發展下家鋪貨,所以必須快的新鮮勁還沒過大家還沒反應過來已經人人在朋友圈刷屏了,等反應過來錢已經賺到了。
所以他要做道出奇,造成高識別性,高識別性會造成轟動效應,有利於一級代理髮展下線。由於是C端銷售,必是魚龍混雜什麼人都有,到了第三級更是混亂,這幫人賣衣服整體效果肯定是無所不用其極,於是品牌沒有足夠的控制力控制銷售動作的情況下不可能形成品牌形象,所以我覺得他發展速度越快品牌形象爛的越快,最終像朋友圈面膜一樣,企業和頂層賺到錢,中層拚命發展下線,底層玩命刷屏,最終產品沉澱在銷售渠道里,而真正的消費者大部分站在門外觀望。


去年年初,各類企業家和投資人,都給我提過小黑裙的成功案例。借這次回答的機會,終於可以聊聊了。拋磚引玉!

一、避不開的傳銷性質

奢瑞小黑裙創始人,在去年12月曾說:「其實這個營銷模式並不稀奇,但是我覺得模式不是創新,產品才是真正的創新,大家不在乎錢,而在乎的是SOIREE奢瑞小黑裙的產品」。

這段話其實有待商榷!

1、產品上:奢瑞小黑裙其實難有創新。畢竟要超越天才Coco Chanel豈止太難!

2、渠道上:純電商太苦逼?內容電商風口已過。毋庸諱言,奢瑞小黑裙真正的亮點,就是她始終不願正面提及的傳銷模式。傳銷+微信+小黑裙+C2D2F,既避開了淘寶平台過於開放導致的同質化、比價化的殘酷壓力,在微信閉環中重塑消費群。整個盈利模式:更軟、更柔、更輕、更快、賺得更多!作為破局策略自然極好,就是後手慢了,起承轉合的「承和轉」沒做好。

二、商業的關鍵是信任

商業的關鍵是交易,交易的關鍵是信任。信任有兩層:微觀層,建立在熟悉基礎上的「人格信任」;宏觀層:就是如國家、貨幣和專家等人類信用共識體,被稱為「系統信任」。人的社會化和國家的現代化,本質上就是要從「人格信任」迅速進化到「系統信任」

微信是線下人格的線上化,平台無力也無義務去審核每一位個體,基於微信的人與人之間的熟悉和信任程度,即人格信任,就成了微信平台交易關鍵

我素來不看好微商,原因在於:商業發展的本質是客戶拓展,而微商在拓客上相當乏力。除非外部導流,或者冒險採用傳銷,否則極難擴容。加之微信圈層化封閉性愈發明顯,疊加人群喜新厭舊,業務流難以持久。

熟人間的信任是社會基石,無奈中國現代政治史幾乎就是一部摧毀和蠶食人與人信任的歷史,而系統信任又未成型,群氓無知,一夜暴富充斥媒體,博傻遊戲傳染各行各業,拉人頭和騙入會費的傳銷大行其道。陳軒在京漂泊十四載,每年回家,總有親戚朋友陷入傳銷圈不能自拔。即便我做營銷出身,苦口婆心其實也無可奈何。

人大社會學教授鄭也夫說過一段話,挺有意思。「20年來的經驗證明,多數制度在引入中國後,在其正功能還未充分顯露時,其負面就總是迅速泛起,使我們不得不反省我們自身的社會」。


三、捋著關係鏈建立盈利模型


奢瑞小黑裙很聰明,也充滿勇氣!基於人格信任、通過移動社交平台、將商業拓展模型建立在社交網路之上的探索。區別於傳統我們啟用社交網路,更多是為了消費:比如80年代買個自行車都得「找人找關係走後門」、3年前買張火車票都得央求鐵道部朋友,即使現在買個MACBOOK,還不是想找找在蘋果工作的熟人打個8折等。但奢瑞小黑裙,是借用每個人的社交網路去實現規模經營

它是藉助你的人格信任,沿著你的社交鏈條,去營銷你的朋友(20%提成)、去營銷你的朋友的朋友(8%提成)、去營銷你的朋友的朋友的朋友(2%提成)。正如奢瑞小黑裙官網所言:讓每個人不但成為消費者,更成為經營者。人人都是節點,關係鏈就是營銷鏈,人格信任就是最好且零成本的背書和擔保,通過社交網路的放大和加速,最終以幾何級數的曲線實現鏈式傳播和病毒傳染式推廣,ROI極高。

一句話,將傳銷模式搬到微信上玩,這就是奢瑞小黑裙的裙底。

四、傳銷其實只是個中性辭彙

奢瑞小黑裙,犯了傳銷那條法了?

——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規定: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即所謂拉人頭)

(二)要求被發展人員繳納費用或認購商品以取得加入或發展其他人員加入資格,牟取非法利益;(即所謂騙會費)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係,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即所謂團隊計酬)

可見,奢瑞小黑裙,其實違反的是條例七列舉的第三中情況:「團隊計酬」。團隊計酬也被稱為多層次直銷,屬於經營的範疇,也是小黑裙被封殺前的運營方式(所謂「上線100天,粉絲23萬」),也是小黑裙創造出4個月23000條的銷售奇蹟的根本原因。但團隊計酬,在國外已經是合法且主流的直銷方式了。

2013年《關於辦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頒布,明確了「團隊計酬」式傳銷的行為性質,即對於以銷售商品為目的、以銷售業績為計酬依據的單純的「團隊計酬」式傳銷活動,不作為犯罪處理。

《意見》規定:對於情節嚴重的「團隊計酬」式傳銷,不能再依《批複》以非法經營罪論處,而只能根據《禁止傳銷條例》進行行政處罰。對於形式上採取「團隊計酬」方式,但實質上屬於「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的傳銷活動,則應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定罪處罰。

《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規定,行為人直接或間接發展的下線人員達到30人以上,且其在形成的層級中處於3級以上,就可以推定行為人是傳銷活動的組織者、領導者。也就是說,板子要打只打組織和領導者,而30人以下和層級3層以下才是安全邊界。《刑法》224條給的葯就是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罰金。


也就是說,從2013年之後,團隊計酬這種多層直銷模式,已經逐漸與傳銷中拉人頭和騙會費之間拉開了距離。諸位可回顧2005年12月1日《直銷管理條例》出台,將單層直銷從傳銷中分離出來,予以認可。

總結下吧:依據本人淺薄之見,奢瑞小黑裙牽扯的只是團隊計酬式傳銷,未涉及拉人頭、騙入會費等金字塔銷售,有真實的產品、有退貨保障、並且進出自由,算是單純以銷售業績為計酬依據的傳銷活動,頂多封封號,挨個行政處罰罷了。Goodluck!


聲明:無利益相關!


記得當初知乎說過,任何不以產品而用銷售做賣點的都可以歸到傳銷。


在《失控》里有一句話這麼說:「互聯網越來越像大自然,想要得到和生命真正類似的行為,不是設法創造出真正複雜的生物,而是給簡單的生物提供一個極其豐饒的變異環境。」如今用這句話來理解小黑裙因三級分銷的銷售模式而被親家騰訊封號,就再合適不過了!

互聯網是大生態,移動互聯網是當前核心生態,而微信又恰恰是移動互聯網中唯一一個具備漩渦性質的流量入口,作為依賴微信龐大流量且寄生其所營造的用戶、連接、內容三者共融的社交生態而存活,每一個生物分子都有可能鬱鬱蔥蔥,構建整個生態圈的穩定和繁榮,同時每個生物分子也有可能因為不適應惡劣多端的變化環境而弱化,甚至被淘汰。

奢瑞(SOIREE)小黑裙就是最近最為突出的一個生物分子。15年8月15日上線,主打互聯網時尚品牌,截止今年2月共獲騰訊及洪泰基金2200萬投資,1年時間圈粉660萬。也就僅僅靠著定價在299元至599元之間,包含適用於各類場景的小黑裙,創造了完全歸功於分銷模式下的銷售神話。通過微信平台做內容電商並不稀奇,但是像小黑裙一樣通過將商品細分到某一顏色的單品上來吸引消費群體轉變為核心用戶,還是比較特殊的。

如果每個人都像CEO王思明那樣認為:只要把產品做到具備值得推薦的良心品質,又何必在乎什麼營銷模式。對於女性用戶來講,既是購買者又是銷售員,熟人推薦模式衍生出比三級分銷自主性更強的方法。不是必需品不需要強制購買,這樣一種跟安利一樣飽受爭議的分銷模式,卻始終能牢牢抓住消費者心理。

多級多層返現返利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金字塔欺詐、龐氏騙局等行為特徵。正如吳曉波的《騰訊傳》中所闡述的那樣:在一個越來越開放思想卻又越來越規範的微信生態體制下,微信只是希望扮演一個連接一切的流量入口,而不是一個商業氛圍極具繁榮的百花筒。正因為去中心化之後的移動社交,使得流量入口的變得粗獷且集中,在實體經濟低迷的時期,這套利用社交鏈條構建的複合營銷體系,大大節省了在廣告、渠道和人員方面的投入,也大大減少了獲客成本,在提升復購率的同時,也加快了傳播速度。

不過,張小龍是一個極有產品經理瑕疵性格的人,絕不能容忍利用微信強社交關係鏈,通過公眾帳號、微信支付實施以高額返現返利吸引用戶參與、以新用戶資金來支付老用戶的返現返利,並逐步形成層壓式資金鏈條。這種方式,本質上是欺詐行為。所以,今天小黑裙被封,實屬於意料之外的意料之內。

這個靠抓住用戶認為黑色是大眾購衣選擇幾率最高的顏色,和跳色相比黑色更加顯瘦百搭,任何場合都不會出錯的心理,其實消費者和運營者都明白。長期依託於分銷系統,如果真的完全放棄了這個系統,它還能不能保持銷售神話,還能不能僅僅依靠單一品類與各大品牌抗衡,這種冒險型的垂直細分,恐怕在女性消費市場上再難有以往的號召力了。

相愛相殺,騰訊整頓起來,連自家投資的號都封。如果真正想要轉型的小黑裙,它憑什麼在脫離分銷體系這個牢固關係鏈之後,再營造用戶對品牌的文化認同感概念?

我覺得應該是:布局線下,取消分銷機制,開通電商多渠道運營,回歸全網鋪貨模式,啟動線下加盟和直營,用線上線下互動的方式,進一步打造泛女性平台,從而避免過於依賴單一平台,減輕由於政策變動帶來品牌的巨大波動。與此同時,在渠道、獲客與運營成本上,起碼付出以往數倍的代價。很可能,這意味著奢瑞小黑裙這個帶有創新氣質的品牌從某種程度上開始回歸平常了。

聰明人會認為:用更好的產品、更低的價格來獲取消費者的信任和青睞,而不是分銷體系。畢竟投資人投的是一個女性輕奢品牌,而不是一個分銷品牌。

在這個越來越像大自然的互聯網世界裡,尤其在社交氛圍如此濃重而豐饒的微信生態圈裡,明智之舉是努力當一個簡單構造而不妄想成為出類拔萃的生物分子。

http://weixin.qq.com/r/wEgsNOrEMbdOra5X9x3S (二維碼自動識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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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銷炒作弄的好吧(當然還是要有不錯的產品作為支撐啦)!
很好的規避的傳銷的各種條件。在滿足一些女性的真實需求後,可以給其中一部分愛社交的女性帶來新的收益方式。
這種模式對女性朋友格外有效,推廣效果不錯。日用品,化妝品,衣服等等,金額不超過一千的產品格外好銷!!!
參考一下這個公司做的Java版
http://balance-soft.com/
聯繫:185-1335-3707


當朋友圈裡那些刷屏的,強調的不是商品多好多值得買,而是能賺到錢,變成投資388賺3888的時候,本質就已經水落石出了。
策劃者很聰明,從多個角度打了傳銷在定義和法律上的擦邊球,讓身在其中的女性們能給自己找個理由自我麻醉和麻醉他人。

最後,俞敏洪什麼時候也這麼墮落了。


有傳銷的性質。這誰都清楚的事實。只是國家現在明令禁止只能三級分銷。超過三級就可以定性為傳銷,小黑裙打了法律的擦邊球。


首先看怎麼獲利的?難道不是各個上級分下級的錢嗎?
傳銷最可恥的就是偷換概念,掩蓋能力極強
實際上,你買的是小黑裙,還是瓜分下級金錢的權利?


匿名回答確實有一定的相關理論看上去有一定說服力頗得人心。作為三級分銷我想對與精明的策劃人來講那無疑是在法律面前打了擦邊球。


大家看看這些匿名的就知道啦~

在知乎,對於觀點匿名評價抹白的,要麼是水手,要麼是公關,


剛看了律師寫的法理文理均狗屁不通文章,我為「小黑裙」說幾句:
小黑裙三級分銷是一種創新的營銷制度,利用微信的社交平台,利用國際通行的分享經濟和移動互聯網APP,把傳統行業的30%中間利差按三級給到分享者,小黑裙的平台有什麼錯?和無限極的傳銷有本質的區別,三級分享紅利的平台,實際上為很多人創造了就業崗位,符合李總理倡導的「雙創」理論指導原則。怪只怪中國的政商環境惡劣,執政者用行政代替法律,說你錯了,對的也是錯的,說你對,錯的也是對的,如此政商怪胎,就是讓咋老百姓什麼都不要幹了,老老實實喝西北風,難道是要把國家經濟拉回到新時期時代嗎?


三級分銷不是傳銷,傳銷的等級是無限的,而且有會員費。目前這種方式是新的互聯網營銷方式,就是微商做代理。
不過小黑裙這家我是覺得產品太單一,會讓人感覺精力在分銷上,而不是產品。而且…soirée法語竟然翻譯為奢瑞,而且視頻中連法語發音都沒有,實在覺得不專業~明顯覺得是商業氣息太濃 前期發展迅猛,但如果產品不革新,重心不轉移到產品上,看熱鬧的,做微商的,永遠比實際消費者多,後期不看好。個人淺見。


相信很多做電商的朋友,都關注到了這條消息。而且有不少的朋友在微信後台問我們,對這個事情的看法。其實非常理解大部分人的想法很多人看到的是一個危機,或者看到的事,一個不好的事情。發現微商不能搞了,分銷也不能搞了。
就好像說現在的外貿電商,市場不景氣是一樣的。其實我個人倒不這麼看。
你換一個思路想一想,其實這也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這表明啦,你缺少了很多競爭,很多人的優勢,沒有了。
其實對於做外貿電商來說的話,這個不屬於我們的範疇之內。主要的打擊應該是國內的電商從業者。
我想說的是,從這個當中我們發現了一個問題。而存在即為合理,或者說控制,是因為這個的需求很旺盛。比如我們通常的黃賭毒,為什麼要加以嚴格的控制?因為這個東西是順應人性的,也就是說如果不強制性地進行地址,那麼它會發展到一個很恐怖的狀況。
就好比說,直銷與傳銷。
我們之所以嚴格的控制它,是因為它擊中了我們人性的弱點。我們放著一個很公平的,或者說沒有任何附加的意識的情況下。
其實這個東西是一個非常好的東西。
當我們不能與法律相抗衡,或者說,之所以變成了一個強硬的規定,那麼我們是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的。
但是現在我們跳出中國的範圍之內。因為我們知道每個地方的法律是不一樣的,還有,就說直銷和傳銷來說,在很多地方它是合法的。而這恰恰就表明了,這部分的增長空間,或者說這部分的潛力應該是巨大的。
不是有那麼一句話嗎?所有的暴利行業,或者說最賺錢的東西,其實都寫在憲法里。
我們需要做的,其實就是把這些條款拿出來,然後找到一個區域。允許做這些事情的地方。不就解決這個問題了嗎
還有一個比較出名的行業,就是我們的黃色網站。而且公開的秘密就是所有這些從業者,幾乎,都是在一些合法的國家。
但是我們看到的報道,他們的發展迅速以及他們的暴利,遠遠超乎我們的想像。
但這裡不是呼籲大家去從事違法的事情,而是說同樣一個事情,我們換一個不同的角度去理解,換一個不同的立場去看待,從不同的角度去分析它。也就是說,要有一個獨立思考的能力。而不是聽到別人說什麼就是什麼。聽大家說實體經濟已死,現在的經濟很困難,大家的生意都不好,那就自己的生意肯定會不好。因為我們沒有辦法去改變這個趨勢。這就是典型的人云亦云。這就是典型的隨大流。
這也正是為什麼大家都不好的原因。


可能就是謹小慎微的人 和膽大的人都區別 走在前面的人獲利會更多 然而 我這種膽小的人看看就好了


有知友買過奢瑞的小黑裙嗎?或者知友的女朋友/太太買過?

如果買了,為什麼買?為了以後的分銷提成?小黑裙性感?還是「黑奢會」的社群社交?


三級分銷含義,誰賣出去誰獲取一級傭金。所謂三級傭金,是指一個代理的代理的代理賣出去,那第一個代理拿到三級傭金。


有人實際收到過產品可以分享下嗎?昨天麻麻下單了都還沒發貨……是不是傳銷或者宣傳手法什麼的我不care,有人真的買到過裙子嗎?怕怕。


匿名太多,水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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