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允許同性戀收養孩子是不是過於草率?

題主本人已經得到答案,那就是 1.收養是一件供過於求的事 抱歉這一點我之前沒想到 2.主流學界達成共識 認為同性戀收養孩子沒什麼不同(也就是說 認為證據是充分的)
也就是說 不是過於草率 是合理的

很遺憾的是二十三個回答里只有兩個是和問題直接相關的 感謝那兩位
至於其他的答案 我只能說 我為中國同性戀平權運動的未來感到擔憂
你們可以說我是「裝理中客」 「裝……」「封建禮教」 無所謂
那請諸位保持真實 在面對連同性戀都接受不了的廣大人民的時候也保持這樣的態度

我倒要看看在你們這樣的的努力下 中國什麼時候能允許同性戀收養孩子

以下是原問題描述:
請諸位不要誤會,題主不是在找理由反對同性婚姻,也無意冒犯任何人。
問題的描述確實不夠精確,這是因為題主在這方面非常無知,實在抱歉,我會參考大家的回答來編輯描述。
如果是要罵我的,請私信,不必污染回答區。

這裡有一個類似的問題 同性戀家庭是否適合撫養孩子? - 社會 但是很可惜 沒有一個足夠有說服力的答案

「美國是第21個同性戀婚姻合法化的國家 前20個國家有充分的數據可以對這個問題進行說明 而你缺只會空想」 這是某位匿名用戶的答案 問題就在於「數據是否充分」 原因如下:
從90年代到現在,隨著平權運動的開展,同性戀收養孩子的案例越來越多,但是絕對數量仍不是很大(比如相對於食用過轉基因食品的人口),時間也不夠長(至少80年代以前只有很少案例,也就是說如今被同性戀家庭收養的孩子還都年輕)。在這個基數和時長下,當今的研究能不能得出「同性戀家庭收養孩子對孩子無害」的結論?(這裡的「無害」指的是「平均而言不會造成更差的影響」)
(有評論說美國的收養政策已經允許個人收養,我認為這也可以放在同一個問題下來質疑,道理是一樣的,現在先主要就同性戀家庭收養的問題說。)
畢竟人類食用轉基因食品的案例遠比同性戀家庭收養孩子的案例多,而且現在沒有任何證據證明轉基因食品對人體有害,可是歐美對待轉基因食品問題依舊非常審慎,(食品標註,更嚴格的審批程序)那麼對於同屬「現代才有的影響重大的新情況」的同性戀收養問題,美國的做法是不是過於草率?


轉基因是科學技術創新,同性雙親領養是社會變革,怎麼可以相提並論。

禁止種族隔離前是不是也要找個對照組實驗一百年?奴隸解放也實驗個一百年?女性自主進入勞動市場也實驗個一百年?美國一共也就200多年歷史啊親,是不是只有千年以上歷史的國家才有資格搞社會變革?
題主那麼有心,不如也關心一下單親家庭,寄養家庭,孤兒院的孩子們?如果說研究表明離婚對孩子的心理成長持負面影響(按照題主的邏輯這肯定有影響),我們是不是應該就禁止離婚呢,即使婚姻中一方被家暴致死也要忍著,都是為了孩子?是不是單親家庭也要禁止領養呢?

豪斯醫生里有一集有段對白是這樣的:

「我們每個人的家庭都有各種各樣的問題,所以我們每個人都不同程度上被我們的父母玩壞了。」

"We all have family dysfunction, that"s why we are all screwed up by our parents."

就算是Doctor Adams,擁有模範雙親和用不完的家庭財富,卻因為認為有家庭缺陷的的孩子會因此活的更「深刻」,而決定離家出走。

在婚姻平權運動對傳統婚姻的定義進行挑戰的同時,我們免不了對會對傳統家庭的觀念進行挑戰。孩子的生物學雙親是一男一女這個在目前技術水平下還是既定事實(胚胎技術的發展還不好說),但是核心家庭(nuclear family)的組成是一男一女一個孩子這個社會學/法律/宗教定義只會不斷被挑戰和改寫。文化本來就是隨機而具有流動性的。同性家庭領養的孩子會和單親家庭,離異家庭的孩子一樣由於自身家庭的非常規組成而受到各種社會壓力(同學習虐,老師看不起,旁人疏遠非議),但是錯不在他們,在社會觀念,在利用社會觀念而對他們懷有偏見和歧視的人。

奧巴馬和柯林頓都是被媽媽一人撫養長大的孩子。被同性戀雙親撫養長大的「奧巴馬和柯林頓」的出現只是時間問題。也幸好Modern Family中有Lily這樣一個可愛的角色,能夠在流行文化中為家長和孩子們樹立一個正面的同性雙親收養孩子的榜樣。


我得指出一個顯而易見卻又容易被忽略的事實——那些需要被領養的孩子,他們的狀況,多數是「不負責任的異性戀」父母所造成的。

所以這個質疑,先天就底氣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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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一篇論文——《同性戀家庭的收養對未成年子女的影響》

摘要:

「婚姻為男女兩性的結合」作為一條為人類所默認的歷史法則沿襲至今。但是,隨著同性戀權利運動和人權運動的發展,人們對於同性戀者的態度愈加寬容。同性戀家庭環境會否影響未成年子女的性傾向發展、交際與認知能力等成為世界各國法律認可同性結合與否以及是否賦予同性戀家庭收養權的重要考量。本文將從未成年人的利益出發,分析闡述為何同性戀家庭無損於未成年子女的利益。

關鍵詞:

同性戀家庭、未成年人利益、收養權利、影響

一、同性戀家庭收養的現狀與看法

一直以來,人們對婚姻的理解總是建立在兩性結合的基礎之上。然而,隨著同性戀權利解放運動和人權運動的發展,人們對於同性戀者的態度發生了改變。目前國際社會中同性戀者爭取合法地位的運動已經在一些國家和地區獲得了巨大的成功。現在全球範圍內已經有荷蘭、比利時、西班牙、加拿大、南非、挪威、瑞典、葡萄牙八個國家通過法律承認同性婚姻的合法性,並享有婚姻家庭方面的權益。

同性戀支持者與傳統婚姻捍衛者在同性戀家庭環境是否會影響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長問題上分歧嚴重。傳統的但迄今仍然流行的觀點認為,同性結合不如異性婚姻持久和穩定,不能給未成年子女提供健康的成長環境,同性伴侶撫養的子女更易於受到社會的歧視、家庭的傷害,且更有可能成為同性戀等等。而同性戀支持者則指出,性取向不是判斷父母資格的標準,同性戀可以成為合格的父母。同性戀父母撫養子女的方式與異性父母撫養子女的方式基本上是相同的,兩種家庭環境下成長的子女並無實質性的差異(如心理、個性及性傾向等)。

那些認為同性結合家庭環境不利於子女成長的觀點是缺乏實證數據支撐的假設,因為他們引用的研究數據未能提供令人信服的理由使人們相信同性戀不能夠成為合格的父母,只是傳統的心理承受不了同性結合的衝擊,所以對同性戀家庭環境進行扭曲和誇大。

二、針對:同性戀家庭環境有損於未成年子女利益

(1)反對者的相關研究與看法

受人類歷史與文化之異性婚姻傳承的影響,當下多數國家的多數群體認為同性結合是不穩定、不健康及缺乏責任與承諾的短期關係,其家庭環境不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長,同性結合法律認可有違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原則。

美國家庭研究會(Family Research Council)的研究表明,與異性婚姻相比,同性結合持續的期間短,性的專一性不夠,缺乏責任與承諾,且家庭暴力更加嚴重。美國人口普查局2002 年的人口報告指出,70.7%的異性婚姻存續期間超過10 年,同性結合持續期間達10 年以上的只有15%。在荷蘭,較為穩定的男同性伴侶關係持續的期間一般是1 年半,同性伴侶的亂交現象極為普遍,已經締結同性伴侶關係的同性戀每年平均有8 個性伴侶。同性伴侶間家庭暴力的比重高出異性伴侶約1 倍,其中包括語言暴力、冷暴力、毆打、強姦等。

另外便是認為同性戀家庭環境對未成年子女的性傾向發展帶來負面的影響,相關的研究有:美國南加州大學朱迪·斯蒂絲及蒂莫西·比布納(Judith Stacey and Timothy Biblarz)的研究發現,由於同性伴侶的生活環境不同,同性伴侶的性傾向對在其家庭環境下成長的子女的性傾向有間接影響,女同性伴侶家庭成長的子女更有可能成為同性戀者。戈盧姆布克(Golombok)等對25 名女同性伴侶家庭之子女及21 名異性配偶家庭之子女14 年的跟蹤調查研究表明,女同性結合家庭環境成長之子女的同性性傾向比重更高,尤其是那些童年生活在對同性戀寬容和認同度較高之環境下的兒童更有可能成為同性戀。

傳統婚姻捍衛者還認為同性戀家庭環境對未成年人的交際能力產生負面影響,有甚者認為由於同性戀家庭沒有受到普遍的認可,在這樣家庭下成長的孩子因為從小收到歧視和異樣的眼光,心理會有扭曲,成為社會中不安分的一份子。

(2)上述研究的不合理性

帕托森的研究發現,人類系統研究同性戀父母對其子女的可能影響始於上個世紀50年代,相關案例報告始於上個世紀70年代,有關個人在女同性戀或男同性戀家庭成長的報告始見於上個世紀80年代末,而在男同性戀家庭成長的報告則始見於上個世紀90年代末。整體而言,已有的研究存在缺乏可靠數據支持、樣本小、代表性不夠、跟蹤期間不長、跟蹤範圍不廣(如樣本主要是城市受過良好教育的中產家庭)以及研究方法不夠規範等問題(如比較不對稱或失控,如離異女同性戀子女與離異異性戀子女的比較)。

綜合這些研究後得出的結論是:認為同性結合家庭環境會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觀點(如同性戀不正常,缺乏對子女的愛心等)已被證實是不成立的。精神健康、心理學及精神病學已證明同性戀不是病;認為同性戀不能成為合格父母的觀點缺乏經驗支持;認為同性戀父母缺少與子女溝通與互動亦無從證明,在同性戀家庭成長的子女與在異性戀家庭成長的子女無本質區別。

三、為何認為同性戀家庭無損於未成年子女的利益

(一)性傾向不是判斷父母資格的標準

判斷父母合格的標準是愛心、責任與承諾,是家庭關係持續、穩定為子女營造的安全感和歸屬感。性傾向的差異不影響有責任感、富有愛心和相互遵守承諾的同性戀者建立長久和諧的共同生活關係,不影響其對子女的愛心、溝通與互動以及對子女的責任承擔。

父母與子女關係的培養,特別是監護的質量和「悉心的照料」,是決定子女快樂、健

康地成長、並具有良好適應性的最重要因素。同性戀父母和同性戀伴侶有潛力撫養快樂、健康和有良好適應性的子女。如果他們能夠悉心照顧子女,那麼可以允許其收養兒童。他們不但可以為子女的成長提供有益的家庭環境,也可以和異性戀父母一樣勝任父母的角色;同性戀家庭結構是呈現多元化的。在夏威夷和其他地方,兒童可以被他們的生身父母、單身父母、繼父母、祖父母、養父母、同性戀父母和同性戀伴侶所撫養。雖然在同性戀家庭中生活的子女,由於他們非傳統的家庭結構,會面臨一些壓力和問題,但根據法庭所掌握的科學證據、研究和臨床實踐等資料,這些子女可以按照通常的方式適應社會並順利成長。

(二)未成年子女的性傾向並不受同性戀父母影響

如果按照同性戀的孩子也會是同性戀這個邏輯,那為什麼大多數同性戀者的父母卻是異性戀呢?這樣的邏輯看似理所當然,其實卻經不起推敲。

大量社會學和性學研究已經表明,同性戀是人口中佔有一定比例(3-4%)的人群所擁有的特殊性取向,即愛戀對象不是像大多數人那樣指向異性,而是指向同性。對大多數人來說,性取向會在青春期早期線路出來,和之前的性經歷無關。根據美國心理協會對「性取向」相關問題的解釋,性取向不同於外在表現,性取向涉及內在感受、自我概念,有可能不會表露出來。對於性取向產生的原因,有的理論指向基因或荷爾蒙因素,也有理論認為與兒童早年經歷有關。很多人認為,性取向是兒童早年時期生物、心理和社會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

弗吉尼亞大學的Charlotte J. Patterson曾調查男同性戀家庭長大的兒童的性取向,同性戀撫養長大的孩子性取向與社會大眾性取向分部一致。Charlotte J. Patterson的論文《同性戀家庭的兒童》對12個調查樣本中的300多名兒童進行了性取向評估,得出的結果是由同性戀撫養的孩子在性別認同發育方便並無明顯失調。

迄今為止,大量證據表明,由同性戀父母撫養長大的孩子變成同性戀的概率不比異性戀父母撫養長大的孩子高。正如研究者所言:「如果異性戀家長沒有儘力保證讓孩子成為異性戀,也沒有理由就認為異性戀的孩子就能變成同性戀。」

(三)反對者缺少嚴謹和權威的研究證據

正如本文第二點——「針對:同性戀家庭環境有損於未成年子女利益」中所提到的,有關「同性戀家庭環境對未成年子女成長不利」這一說法,到目前為止仍然沒有一個嚴謹和權威的研究,那些反對的聲音絕大多數還是由於傳統心理作祟,利用人們對未知事物的恐懼和無法預知性,預先對其進行詆毀和扭曲,久而久之就形成了所謂的理論和事實。就如「同性戀家庭中的孩子更可能受到家庭暴力的影響」這一說法,第一,沒有研究證據表明同性戀父母比異性戀父母更具有暴力傾向,理論上沒有,事實上也不曾耳聞;第二,家庭暴力普遍存在,為何只針對同性戀家庭?第三,如果說男性實施家庭暴力的可能性比女性高,那麼女同性戀家庭是不是最應該受到社會的鼓勵和發揚?因為由兩個女性組成的家庭比一男一女組成的家庭實施暴力的可能性更低。類似這樣的說法還有許多,但是都經不起推敲。

四、個人總結

我們的社會在不斷地進步,許多傳統的東西都隨著人類現代化的發展在發生不斷的改變,然而我們對外在的物質改變是那樣地寬容,對他人異於大多數人的生活方式卻持著無比苛刻的審視態度。同性戀者只是社會中的普通一員,他們像普通人一樣上學、工作、納稅。為人父母並沒有什麼特殊的資質要求,但是,一個好的家長必須具備的特點——負責、能幹、有愛心、值得信賴等,這些並不專屬於異性戀。如果我們用一顆寬容的心和一個平和的心態去看待這個問題,或許那些反對者就不會那麼急於反駁,而那些同性戀家庭也不會陷入矛盾與痛苦之中。

參考文獻:

[1] 同性家庭相關法律制度比較_王小菲 2012

[2] 兒童收養研究中的心理學問題 馬藝丹、薛威峰、鄭涌 2010

[3] 李銀河.同性戀亞文化[EB/OL].( 2008-01-23)[2009-10-26].Muzi Technology.


我覺得真的關心,不如關心一下那些並非父母雙亡,是因為生病就被丟到孤兒院或者是隨意拋棄的孩子。
還有加強一下未成年尤其是女孩的性教育,純潔≠愚蠢。

另外就算擔心同性戀家庭收養孩子會有戀童這種可能,也可以去看看異性戀收養家庭出現的類似問題。

這種問題就好像提倡二胎一樣,近年兒童因為監護人各種奇葩的死亡事件足夠多了。還提倡二胎,還真是不怕生得多死得多。


不是說同性戀可以領養,就代表每個同性戀家庭都可以領到小孩
福利局要考察很多方面才能給你的好不好。能領到小孩的同性戀家庭起碼在愛心、負責、教育、經濟能力上要超過一半以上的普通異性戀家庭。你問我這樣對小孩好不好?


既然承認了同性戀,我認為也應該承認同性戀家庭擁有同異性戀家庭一樣收養孩子的權利。這是前提

當然,其中的問題也確實存在:

同性家庭畢竟是佔少數,在孩子成長過程中難免面對一些外部壓力。

然而,假如在承認同性婚姻的同時卻在領養問題上區別對待,那這難道不是倒退嗎?

是的,領養問題的確充滿種種問題,對於孩子,對於家長,甚至對於社會,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但是,我堅信這種一致對待更有助於解決問題,畢竟同性戀面臨的幾乎都是觀念上的衝突。有一天,人們不會因為彎直問題而對另一個人有任何看法的時候,題主這個問題就過時了。


美國允許異性戀收養孩子是不是過於草率?


我覺得題主關注的是這個小孩在被撫養長大的過程中,可能會面對比其他小孩更多的困難而導致出現一些不好的後果,從而才提出同性戀是不是不適合收養孩子的問題。
誠然,出身在同性戀家庭,可能會面對外界諸多的關注甚至是歧視霸凌,這些對於小孩來說也許是一生的傷害。但是我們從其他方面來看,異性戀的小孩同樣會受到類似的傷害,比如單親家庭,生理心理疾病等情況。其實小孩們的處境差不多,你能說單親家庭的孩子容易受到傷害就不讓他養嗎?
在現今這個情況下,我們做不到把所有人的意見統一,我們能做的就是盡量減少傷害。可以對領養的家庭進行嚴格的評估,開展專項教育,通過各種社會宣傳活動來正三觀。

我希望中國LGBT解放的那一天能夠早一點到來,希望我們的國家,我們的社會能夠更加包容。


其實我一直很想知道,這麼多人對同性戀收養孩子有看法,覺得孩子會被同性戀這樣那樣or變成同性戀,那收養人是雙性戀該怎麼辦啊?是不是就只能養動物了?


再有害也比孤兒院強。


前幾天剛好在扇貝新聞上看到這個話題 先貼下原文

No difference in kids with same-sex, opposite-sex parents: study

研究稱:同性雙親和異性雙親撫養的孩子沒有什麼不同

PORTLAND, Ore. Scientists agree that children raised by same-sex
couples are no worse off than children raised by parents of the opposite
sex, according to a new study co-authored by a University of Oregon
professor.


波特蘭,俄勒岡州——科學家們認為,由同性伴侶撫養的孩子並不比由異性伴侶撫養的孩子差。此結論來自於一項最新研究,該研究由俄勒岡大學一位教授聯合開
展。


The new research, which looked at 19,000 studies and articles related
to same-sex parenting from 1977 to 2013, was released last week, and
comes as the U.S. Supreme Court is set to rule by the end of this month
on whether same-sex marriage is legal.

這項最新研究查閱了1977至2013年間1萬9千份涉及同性伴侶撫養孩子的研究報告和文章。上周研究結果發表時,正值美國最高法院預計於本月底前就同性
婚姻是否合法作出裁決。


「Consensus is overwhelming in terms of there being no difference in
children who are raised by same-sex or different- sex parents,」
University of Oregon sociology professor Ryan Light said on Tuesday.

俄勒岡大學教授Ryan
Light周二時說道,「同性雙親或異性雙親養育的孩子沒有什麼不同,這個觀點是絕大多數人都同意的(直譯是:這方面的共識是壓倒性的)。」


Light, who co-authored the study with Jimi Adams of the University of
Colorado at Denver, said the study may be too late to affect the
court』s ruling this month but he hopes it will have an impact on future
cases.

Light教授與丹佛科羅拉多大學的Jimi
Adams合作進行了此項研究。他表示,研究結果也許已無法左右本月要進行的法院裁決,但希望能對未來的案件有所影響。


"I hope we』ll see acceptance of gay marriage of the courts and by the public at large," he said.

他說,「我希望將來同性婚姻能被法律及大眾所接受和認可。」


The studies, Light said, showed some disagreement among scientists on
the outcome of same-sex parenting in the 1980s but it largely subsided
in the 1990s, and a clear consensus had formed by 2000 that there is no
difference between same-sex and different-sex parenting in the
psychological, behavioral or educational outcomes of children.

Light表示,以往的研究顯示,在80年代時,科學家們對於同性雙親養育孩子的結果還存在分歧,但到了90年代,大部分分歧已消失。而到2000年時,
明確的共識已經達成,同性或異性雙親養育的孩子,在心理、行為和教育方面的表現沒有不同。


「Across the board we find the iterative suggests there』s no
significant differences,」 Light said."To our knowledge this is the most
comprehensive analysis of this type on this issue.」

「我們發現,從各方面來看,這種迭代法表明不存在明顯差異。」Light說道,「據我們所知,這是對此類問題在這一類型上最完整的分析。」


Gary Gates, Research Director at the Williams Institute, UCLA School
of Law, said although several review articles have made arguments that
there is a consensus that the gender of the parents does not matter, he
was not aware of any other in-depth study of this nature.


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法學院威廉姆斯研究所的研究主任Gary
Gates則表示,儘管一些評論文章拋出了一些觀點稱雙親的性別並不重要這一點已形成共識,但他之前從不知道有這種性質的深入研究。


「That to me actually sounds like a fairly novel approach and I"m not sure that others have done it,」 he said.


他說,「對我而言,那聽起來是一個相當新穎的方法,而且我並不確定有其他人這麼做過。」


He said he believes the argument that same-sex parents are less
adequate than heterosexual parents has largely been taken out of the
legal debates. But he said it"s always possible that it could come up.


他還表示,他認為,關於同性雙親比起異性雙親確有不足的爭論,已基本跳出法律範疇了。但他也說,要上升到法律範疇也是有可能的。

"We』ll see what happens in the Supreme Court argumentation," he said.

「最高法院的對簿中會發生什麼,我們拭目以待。」他說。

翻譯來自:Elyn.z


其實呢,問出這個問題,能告訴我們題主至少在兩個方面的想法,可能說是有些問題的

1、不清楚(或者因為自身偏見下意識地忽視了)異性戀家庭可能造成同性戀的因素
2、不明白同性戀和其他一些因素在我們眼中哪個更重要


1.異性戀家庭有數個可能對孩子性取向造成不良影響的因素。其他答案已經給出了研究結論——同性戀並不比異性戀家庭更容易產生同性戀,但事實上這可能並不能說明同性戀不會影響孩子。問題是事實上即使是異性戀,不美滿的家庭也可能讓孩子對異性戀愛產生陰影。

異性戀收養有的壞處也是同性戀家庭不會有的,比如異性戀無子家庭收養孩子,但是後來自己家懷孕,結果有可能冷漠對待養子。

很顯然,題主沒了解這些問題。

2.性取向,和一個良好的教育環境、溫馨的家庭,哪個對人更重要?
美國允許同性戀婚姻,這就表明這個國度認同性取向是個人的事情,並不是「有害的」。和被收養孩子的幸福快樂比起來,性取向只能說是一個小事。
事實上,作為一個搞基的,我也很無法理解,為何你們要這麼在意性取向呢?


是啊,養在孤兒院里對孩子的身心都有益多了,你們說是吧?


大致要經歷幾個階段

  1. 非罪化(非刑事化)
  2. 去病化(如從《中國精神障礙分類與診斷標準》除名)
  3. 大眾接受
  4. 同性婚姻合法化
  5. 允許同性戀收養小孩

美國走完第四步,第五步是順理成章。
至於中國,還在走第三步,比如需要接受去病化,知道「同性戀家庭撫養孩子並無壞處」,轉變態度。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中:
第二章 收養關係的確立

  • 第六條 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無子女;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已去病);年滿三十周歲。
  • 第九條 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周歲以上。
  • 第十條 有配偶者收養子女,須夫妻共同收養。

理論上講,在這樣的條件下,以個人身份(無關性取向)都可以收養小孩。在沒有同性婚姻關係合法化的時候,是沒有所謂「有配偶者」的,兩個人不能同時成為法定監護人。就好比一對還沒結婚的情侶去收養…啊怎麼有點怪怪的。沒有同性婚姻的情況下,其實根本不用談收養…

美國沒有計劃生育,有子女也可以進行領養,具體還沒查到條文…
——————————————————————————————

在第三步沒有完成的情況下,同性戀可能會有來自社會家庭多方面壓力,理論上講更容易出現心理問題。作為同性戀的孩子也因對於「同性戀」的誤解受到傷害。
而在消除對「同性戀」標籤的區別對待之後,如其他答案所說,並無區別。至於「沒有時間檢驗」的質疑,自然就可以交給時間來檢驗。

另!至於供求…有很多孩子需要被收養,同時其實有很多異性戀家庭也收養不到孩子的來著!這個流程還是很繁瑣,要求還是很高的好嘛!

再另!在對各個性取向還未完全平等的情況下,數據表明選擇出櫃的同性戀普遍學歷高又有錢哦…


雖然我完全支持同性戀平等戀愛,結婚。但我真的對同性收養小孩持保留態度。結婚雖然也是一種責任,雙方需要對對方負責,但收養小孩就又涉及到重要第三方了。不僅要對自己和愛人負責還要對孩子負責。這涉及非常多東西。事關孩子的人格形成與教育。甚至以後孩子上學教育,他將會和別人有不一樣的家庭。並且同性教育孩子將會難以幫助孩子形成完整的價值觀念和行為,比如如果是一對男夫婦收養了一個孩子,男夫婦與孩子相處將會潛移默化對孩子產生影響,孩子在行為上很可能以後會以更多的男性視角看問題,而不能以更加公平和完整的視角看問題。並不是說同性戀收養會使孩子變成同性戀,這其實是無法證明的。而且性教育也會很不一樣。所以我不支持。


美國是第21個同性戀婚姻合法化的國家
前20個國家有充分的數據可以對這個問題進行說明
而你缺只會空想



題主把轉基因食品作為正向例子,認為其「非常審慎」,又怎會不知收養過程更是繁瑣至極。
況且,私以為孤兒和領養人之間是「供過於求」的,所以「做了總比沒做好」是多於「寧缺毋濫」的。


在美國國內,既然同性戀婚姻是合法的,同性戀和異性戀是平等的,那麼同性戀收養孩子就沒有任何問題。哪怕孩子因此受影響而成為同性戀,也並不能說是「壞事」。
我曾經從另一個角度問過美國來的外教類似的問題,我大概問的是:孩子成長通常需要來自於男性(爸爸)和女性(媽媽)的關愛,而同性戀家庭中孩子時常只能受到男性或女性的關愛,這對孩子的成長有沒有什麼不好的影響?
當時外教回答我說,這個孩子並不是只和雙親一起生活,其他親屬和雙親的朋友可以讓孩子享受全面的關愛。
凡事總要邁開第一步,同性戀收養孩子的合法化和同性戀合法化的同步是必須的。如果沒有撫養後代的權力,同性戀的合理合法性就被潛在地質疑,同性戀在人們的觀念中就很難真的和異性戀平等。


六年來他們解答了很多關於同性戀和同性戀家庭的疑問啊。


看了Matt Dallas 和Blue Hamilton 領養了Crow的視頻之後,我覺得一個孩子有兩個愛他的爸爸是非常幸福的事情。Matt Dallas:He"s a little prince, cause I"m the King.And he"s my b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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