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心理公益服務中需要幫扶的青少年,但其家長不配合或冷漠的案例你會怎麼做呢?

在做心理諮詢師的時候,會加入很多公益項目。會發現很多青少年急需要心理諮詢,雖然我們很努力,但會發現有些家長對此事漠不關心,或不願配合。那這樣的案例您會怎麼處理呢?你覺得心理諮詢的公益資源應當怎麼分配呢?
(案例:一中學某班同學因心理原因會干擾到別人學習,於是這班家長要求其退學,但其家長不願意,鬧得很大。經由我們地方媒體牽線送到我們工作室。其人由爺爺帶來,父母從未露面或是電話。據說是在國外,為什麼沒電話眾說紛紜。因其家境並不富裕,所以納入某公益項目內。)


這個問題應與你的督導師討論;如果超出你的專業能力的話,請負責任地進行轉介。這與是否是公益性質的心理諮詢無關。

各行各業,都有解決專業範圍內實踐問題的途徑和方法,這對於從業者而言應該是常識。如果警察到這裡問應該怎麼偵破自己遇到的棘手案子,醫生提問應該怎麼診治自己接診的患者……我傾向於認為這樣的提問者是不稱職、不合格的從業者!


我只做個人的收費諮詢,從來不做公益。對公益領域內的心理諮詢,我沒什麼經驗。
之所以回答這個問題,是因為,收費,在心理諮詢中有著獨特的,重要的作用。我想借著這個題目聊聊這個。不知道這算不算歪樓了。如果題主認為我歪樓了,請告訴我,我立刻刪除這個答案。
一個咨客,願意為自己每一個小時的諮詢付多少費用,直接表達了一下多個意思:1、他對解決自己的困難,決心有多大。2、在他心裡,他的諮詢師每個小時值多少錢。3、反過來,展現了他認為自己的時間有多值錢。也就是,在他自己的心裡,自我價值有多高。他認為自己有多值錢,就會願意花多少錢去購買與自己的身價相當的服務。
在說以上可能時,我沒有涉及到咨客自己真實的經濟狀況如何。因為,這個不那麼重要。如果咨客認可自己的價值,認可諮詢的價值,哪怕他每個月的收入只有1000,他也願意拿出800或者更高,做諮詢。有人會為了做諮詢,不遠萬里來到諮詢師所在的城市,租房子住,只為了能夠每周見一次自己諮詢師。我當然不是在這裡鼓勵咨客們都這麼做,也不是批評沒有這麼做的咨客不重視自己和諮詢。反而,我個人是不贊成咨客這麼做的。每個月200怎麼活?
然後,諮詢收費,除了讓諮詢師能夠活下去以外,還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就是諮詢師對咨客傳達以下基層意思:1、我的時間是有價的,是你需要付費來購買的。你是需要尊重我的勞動的。2、你是有價值的。你有能力支付諮詢的費用,正是表明了,你有掙錢的能力,你有創造價值的能力。你是值得被尊重的。3、我們是平等的合作關係,而不是我教你學的,或者其他什麼關係。
於是,在諮詢師和咨客之間,收費,以及費用的多少,就成了在自我價值的認可程度上,相互匹配的一個槓桿。諮詢師的低收費,往往隱藏著諮詢師的不自信,而咨客的低繳費,往往表達了他的低自尊。
當諮詢收取的費用過低的時候,特別是與咨客的自我價值感不匹配的時候,從諮詢師這裡傳達出來的是對咨客的一種貶低。這會影響在諮詢里諮詢師全身心投入到諮詢工作中的程度。也許會有愛心泛濫的人看到這句話時,拍我的磚。可是如果你真的正在從事心理諮詢這個行業,並且有過切身的體會,你會明白,我所言不虛。哪怕一開始你是激情滿懷的,但是因為低收費,你很快就會職業倦怠的。在咨客那裡,也不是好事。他會覺得,對我們有虧欠。儘管絕大多數咨客嘴上不這麼講,甚至意識不到這樣的感受。但是,可以肯定的是,這會激起病人潛意識裡對我們的內疚感。這種感覺如果得不到很好的暴露,沒有經過徹底的處理,對今後的諮詢的走向,只有壞處沒有好處。這裡的影響,是很微妙的,而且會污染咨客自己的病理,給諮詢增加不必要的麻煩。
所以,正是基於以上的考慮,我自己從來不做心理諮詢的公益,也不參與相關的項目。或許是因為我心裡對諮詢,或者對扮演救世主的角色,沒有那麼熱愛吧。

當然,在這裡大唱反調的時候,我並沒有去詆毀心理公益事業,更沒有希望這個事越辦越差。我打內心裡敬佩那些常年奮鬥在心理公益事業上的每一個小夥伴。因為你們正在做我做不到的,也是非常有意義的事。而且,正因為公益性質的心理健康事業不得不面對這樣天然的困難,使得這份工作困難重重。那些常年堅持在這條路上的小夥伴們就更加可敬可愛了。如果,在制度上,臨床實操上,心理公益事業的參與者們,決策者們,能夠更多的考慮這些困難,並且找到一條能夠比較好的克服這些困難的方式方法,我相信心理公益一定會比現在更好的。


聽了您的敘述,感覺這是一類比較棘手的事情。原因之一可能就在於它的公益性。如果您提供的是收費的心理服務,孩子每來一次都需要支付一定的諮詢費,那麼做父母的必然牽涉其中——要麼他不把孩子送來,要麼他得為孩子接受諮詢埋單。

由於您是由地方媒體牽線來提供這一服務的,作為公益心理機構,您必定不能拒之門外;但是接待了之後,父母不配合、不出面確實成了很大的阻礙,使得工作不能有效的開展。即使我們主動與其父母聯繫,也不一定能得到積極回應。

從另一方面來說,我們還確實沒有權利把孩子的父母喊來,對他們進行心理諮詢(或輔導)——這不符合心理諮詢中的自願性原則。

因此,我們所能做的,就是在孩子願意來的情況下,給他最好的陪伴、關注和支持——當然也不諱言對他家庭的分析、探討。我相信,即使他的父母不參與進來,他也能在很大程度上做自己的主人,選擇自己的生活。

感謝您的邀請!一管之見,僅供參考!


不配合是正常的。
有個人女兒被強姦,他只要心理醫生開證明心理創傷,來打官司,就拒絕心理干預。
有個人孩子去自殺,他只要求孩子繼續上學。不談自殺干預。
有個人要求幫孩子寫休學,拒絕治療厭學問題。

他們是要求指定需求。
這種不單不合作,還會認為你阻礙他。
不要要求其合作,做力所能及的。


回想一下,當初接受培訓的時候,老師是不是說過:心理師要意識到,自己不是萬能的!
不收費的諮詢有違倫理。
可是倫理又是為了什麼呢?
只要想通了,費用問題與倫理就協調了!
1你可以降低諮詢目標
2改變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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