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生命更重要的是什麼?
我們常常可以看到新聞報道為了救人而捨棄自己的生命,這是否是一種衝動而造成的後果?或者說這些救人者擁有著捨棄自己的生命也要拯救他人的信念,是否違背了生物的本能?
「我學過一點點歷史,人類社會的思想潮流可以分成二種。一說世上有比生命更有價值的東西;一說沒有。在戰爭開始之前,前者是對的,在戰爭停火之後,後者是正確的,幾百年來,幾千年來,都一直都是如此的……」 《黎明篇》第九章 -- 亞姆力札
朝聞道,夕死可矣。
比生命更重要的是什麼?我認為 愛與仇恨。
當自己的親人或是自己的親友受到生命威脅時,一心不能二用,第一反應就顧不得想自己安慰,一心想營救,往往把自己懸進去。這是人的本能。
生命的意義
基因延續
因為你的生命只是基因延續的一個過程,你的身體只是基因延續的工具。
為某事自我犧牲,可以為種群帶來好處,使整個種群的基因更好的延續。
好吧,這是一個複雜的問題,有可能因人而異。比如我堅決不認為什麼普世價值比生命重要,從來不認同不自由毋寧死。你可以捍衛這個而死,但是這不是全人類應該做的。之所以產生這樣的觀點,多虧了兒童文學納粹作家的《吞噬者》
為什麼我想起來了之前刮蹭豪車的事情。思想實驗:「鐵軌岔道處,一邊是價值千萬元的豪車,一邊是無辜群眾一名。」生命的重要性在於不可修復。非生命的財物,無論如何可以找到無限相似的替代品,畢竟那最多只是某些人的精神寄託。而每一個人,當他(她)來到這個世界上,流轉的光陰會賦予每個人不同於彼此的靈魂(不是唯心,漢語里實在找不到更好的替代辭彙)。以及與其周圍的人之間共同的生活所帶來的意義。這是不可替代的。就像之前林森浩父母說的陪做試管嬰兒一樣。完全不是一碼事。除非人類科技發展到一定地步,發現只要提供足量的能量可以在局部實現時間逆轉之類的(我不是學物理的,輕噴)。這樣生命的意義才可以和物之間比對。在此之前比生命更重要的,只有別人的生命(不是路人)。
是思想!但不要被洗腦!!!沒有思想,就是皮囊。被人洗腦,就是玩偶。
別人的生命
想了很久,覺得還是老祖宗留下來的東西最好。
《孟子》:生,亦我所欲;義,亦我所欲,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這是生於義,生與死間的舍取的最高境界。
不過想要實現真是太難了。
你剛才問我「世界上還有什麼東西比我重要」。不過那個時候我在睡覺,看到了我就順帶說了吧。
首先,我心裡的確有個聲音想說是,估計是什麼騙得人熱淚盈眶的東西。因人而異。
只是隨著對於個體感受的關注,我有點難過地發現自己越發「自私自利」。對於我來說,我還是最重要的。只是這種重要並不一定要用什麼方式體現出來。
再者,「為了別人的生命犧牲自己的生命」並不一定完全等價於「認為別人的生命比自己的生命重要」。
私以為崇尚「集體主義」的紅色時代早就過去了。正是因為我自己重要,我可以選擇犧牲——用我自己重要的生命創造價值,也可以選擇生存——同樣用我自己重要的生命創造價值。如果我選擇前者,也沒有任何理由可以站在某種高度上蔑視後者,反之亦然。
「花多少錢你願意去死」這類問題能否上綱上線到金錢和生命之間大於小於號我是持懷疑態度的,兩個價值之間沒什麼好比的,就像兩個複數比大小一樣。
最後,你提到「違背人性」。你所謂的本性是求生本能之類嗎?
我的確認為這些人很大程度上在救人之前是不清楚將會對自己的生命造成如何的影響的,並且這種行為是一種衝動。但這種衝動,本身就是一種本性。就像媽媽用身體保護自己的孩子。這不好么?不值得讚美嗎?
晚安么么。其實還是沒什麼邏輯。
生命誠可貴
愛情價更高
若為自由故
二者皆可拋
這是我在某天喝咖啡的時候寫的:
在星巴克的立地玻璃向外望出去,一排排的水柱從廣場的噴泉口伸展著美妙的身段。
我又在想,人要是離開了這個世界,最大的可惜,就是無法再和這個世界的當下進行連接了。見不到此時此刻的親人朋友,看不到最新的文字,聽不到剛譜出的音樂,感受不到當下的季節…
我在想,我居然沒提到金錢,它不在我可惜的範圍內。
噢,對了,更可惜的應該是,再也看不到在這個世界上又成長一步的自己了。
我又想,比生命更偉大的事情是什麼?
換個角度,就是有什麼事情,是我願意用離開這個世界來換取的?
美國有個企業,提出了一個火星探索項目,在2010年開始向全球募集志願者
「進行一場有去無返的星際殖民項目。」
因為現在的科技,大概只做到把20個人和一些生存必需品,安全地從地球送到火星,而無法讓他們返回地球了。
也就是說,到達火星的這20個地球人,從此與世界隔絕,留給他們的,是一個如地獄般殘酷的生存環境。在一定意義上,地球上從此『失去』了他們,如同,他們已經逝去。
那麼,有誰願意以這種方式離開世界呢?據說,到2015年為止,全球已經有超過六千人報名了。他們被選上並能成功離開世界的幾率相當於5‰。
應該在他們心中,這是一件比生命更偉大的事情。
如果讓我也去參加,我想到也有那麼一個能說服我自己的理由,那就是我相信在這件事情上,我一定能遇見更好的自己,哪怕這件事情足以讓我付出生命。
也許,這就是人類心中所謂的,自我進步的力量吧。有,信仰。
即骨子裡認為無論付出什麼代價都要捍衛的意願。
如一名為保家衛國而參軍的軍人,只要符合從軍初衷,即使以一敵百,也九死而不悔。
如一名為保護善良的人而入警的警察,只要和初衷一致,即使飛蛾撲火,也毅然決然。
如一個為全家更好生活而奮鬥的普通人,只要家人生命受到不可迴避的威脅,即使螳臂當車,也奮不顧身。
個人認為,人的生命本生並沒價值,和螻蟻一樣,終歸塵歸塵,土歸土。
但人的生命可以創造價值,實現價值,這個價值就是讓其他更多的生命體活得更好,更開心,更明白,並把創造、實現的價值一代代地傳承著。
無論是稱讚或是嘲笑,無論是生是死,只要我做到了這些,我都可以問心無愧,毫無遺憾。生還是死,對我並不重要。
有沒有價值,值不值得,誰說了都不算,只有自己才知道。
歷史中的老紅軍們,就是對生命價值和信仰最好的詮釋者。
首先,這個問題沒有固定答案吧?每個人看重的東西不同。不過對生命的渴求應該還差不多吧,因為這是本能。
如果認為生命最重要,那麼失去生命,固然一切沒有意義了。
但是,如果認為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東西,也就是說,失去了那個東西,連生命都沒有意義了。
--------------------------------------------割了你-----------------------------------------------------------------------------------
那我想問一下,那些回答了有更重要東西的答者們,比如說自由、信仰、愛恨等等,如果失去了這些,你會為了追求這些而去犧牲生命嗎?
其實,這樣判斷的話,你就會發現,什麼對你來說,比生命更重要了。答案如果是沒有的人,那麼還是生命對你來說最重要。
信仰
存在的意義也在於存在本身。
Nothing
是感知生命,感到自己活著,並儘力活著。
愛和感恩
「沒有愛,沒有花,沒有酒,沒有書,沒有音樂,沒有電影,沒有嗜好,沒有朋友,沒有寵物,沒有咖啡,沒有壞習慣,沒有嚮往的事物,沒有想要追逐的夢想,沒有思念和喜歡的人,甚至沒有希望,人還是可以活著的。
然而,是這些看似微小的東西建構了我們活著的幸福與感傷;是有一些東西,大於生命。」
——張小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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