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家鄉拋棄了你,還是你拋棄了家鄉?

在知乎轉了一圈,發現絕大多數同學討論的都是相對欠發達地區到相對發達地區討生活的情況,可是例如建築,或者地質勘探、石油鑽井等行業,卻也不乏到比家鄉落後很多,極端的甚至非自駕不能進去的山區,連架線纜都得用直升機拉線這種在家鄉根本無法想像的地方工作生活的例子。我相信背井離鄉討生活的一定不止以上提到的這些,可是,到底是什麼讓我們義無反顧的離開家鄉,是家鄉拋棄了我們,還是我們拋棄了她?


夜已經很深,卻睡不著了,索性在知乎上搜關於家鄉,看到這個問題,就想隨手寫下這些年的生活感悟。

家鄉,既是我的根也是我一直想要逃避的地方。
主要原因有三,第一,我家三個女孩,鄉里陋習,父母怎麼樣也想要一個在家招上門女婿。第二,家鄉暴發戶太多,一份耕耘一份收穫在這裡獲不到認可。第三,知識青年不被認可。其實這些理由歸根結底也是由於自己能力不足,無法用知識將命運變得更好。

此刻我心裡其實特別不舒服,長姐沒讀多少書就出去打工了,同大部分人一樣沒有特殊的手藝,只能在城市的底層尋找生活,但是她卻有強烈的自由婚戀觀。處了對象,要麼人家不願意上門,要麼家裡人介紹的太差勁。她一次次在這兩者中糾結,一次次的堅定自己的戀愛觀,父母怪她不體諒家人(為了招上門女婿,爸媽花盡了所有積蓄在老家建房子搞裝修),然而介紹的對象實在讓她無法忍受,又退了這門本已板上釘釘的婚事。但是我同樣理解父母,他們一輩子生活在這裡,即便我再有出息,城市對於他們來說都是陌生的,他們害怕孤獨,但是最恨的是,父母屢次心結解開,鄉里人就來揭傷疤,說他們無後等等~過年家裡充斥了火藥味,對於我們的婚戀觀,他們不能成全,而這裡的陳規陋習愈發讓我們記恨。面對父母的不理解,抱怨甚至怨恨,於我們而言,這更是傷心之地。事實上在農村有很多這樣的家庭,因為父母反對婚事等等原因導致的孩子與長輩之間的隔閡令子女傷心,導致子女心灰意冷被迫離鄉背井。

今天要離開家去學校了,帶著長姐一起去,先陪她找好工作,然後準備畢業,再找找工作。
世界很大,有那麼多陌生的城市也有那麼多人,然而我們的世界很小,有一份工作,有一個小小的夢想,夠自己開支的物質少一點煩惱,找到一個合適的人陪自己走下去。城市很大,我們只要一席之地。往往我自己也會糊塗,既然我要在城市找尋生活的出路,為什麼不在家鄉開拓一片天地?這都是題外話了,偏離了我的框架。

我的故鄉土豪很多,不是官二代不是拆二代,而是犯二代。大部分人抓住法律的空子,抱著僥倖的心態遊走在道德和法律邊緣。家鄉的房子越來越大,其中不乏精緻小巧的別墅,這更刺激了另外的人,試想既然有這麼簡單的方法致富,又何必讀書何必一步一個腳印的去努力。剛讀大學那年回家聚會,當年被學校開除的學生開著路虎回來了,女朋友是當年的校花。對於讀書的人來說肯定不服氣也不屑一顧。似乎社會能承認各式各樣的成功然而卻不能容忍貧窮。對了讀了多年書的人來說,親人把他們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我身上,身邊人都開始有了事業,而我還在讀書。都說厚積薄發,然而目前就業形式這麼嚴峻,甚至還會有人找不到工作,生活的壓力父母的期望壓迫著尋找生機,故而也出現了高科技犯罪。我家附近最有學問的是在華中農業大學當教授的大哥哥,三五年回家一次,對於故鄉,我想要不是父母在這裡生活了一輩子,他們或許都不會再回來。


寫這個答案突然覺得很不是滋味,很多時候在外人面前把家鄉誇的天花亂墜,但是回過頭自己卻毅然決然的離開家鄉。我家鄉在新疆,大學求學去很遠很遠的地方火車要坐36-40個小時,碰到延誤可能更多。就是這樣一個偏遠的地方是一個遙遠美麗的地方。內地人對她的第一印象就是遠,風景美,瓜果甜,比較亂。排開社會因素,我很愛我的家鄉,不管別人怎麼說。但是我不依戀家鄉,她是培養我的地方,老死之後也是我的歸宿,並不是說她落後就要一定離開她。而是離開家鄉追求更好自己想要的生活,家鄉並不是所謂束縛你的東西,而是,成為你定居或者留在某一個你想去的城市的跳板,是她養育了你。我們既沒拋棄家鄉,家鄉也沒拋棄我們,只是,我們願意以自己的方式生活。


不是所迫,誰願顛沛流離!家鄉經濟落後,掙錢只夠承擔家庭用度,萬一老人生個病,基本靠哭,都是孝順的孩子,父母的健康由我們負責,只能出來嘍。。。。。


我們總會因著各種各樣的緣故,以或情願或不情願的心態,離開我們曾將之視為庇護之地的故鄉。

《布魯克林》中的艾麗絲,可以說是個小有野心的女孩子。雖然她很感激姐姐儘力提供給她的生活,但是顯然,她並不滿足於現狀。
於是她拎著行李箱,從那道逆著光的藍色大門,離開了愛爾蘭。因踏上異鄉而忐忑的她並沒有意識到:她迫不及待要離開的地方,就從這一刻開始,成為了她永遠的異鄉。

除了為夢而遠走的人們,還有因受傷而選擇離開故鄉的人們。
或者是來自父母的傷害,或者是來自友人的背叛,或者是來自於情人的折磨。總而言之,因為各種因素造成的情感傷害,有一些人選擇離開故鄉。

自那之後,對於那些主動離開故鄉的人,歸屬感就成了一種很遙遠的辭彙。
我們就像沒必要非待在某個固定地方的自由職業者一樣,四處漂泊。但是比自由職業者悲切的是,我們不在同一個地方長久停留,只是因為我們沒有理由一直停留而已。

沒有歸屬感是一種什麼樣的感受呢?
大概就是每天去上班時,都習慣性的把所有的證件塞在錢包裡帶著一起走;
大概就是即便是在最不經意的時刻,也不會把下班說成是回家;
大概就是即便是在網上買個東西,也要先衡量一下當快遞到來時自己還在不在那個地方;
大概就是雖然有個被稱為家的地方,你卻始終做好了離開的準備。

不管是為夢想而遠走,還是為把故鄉拋在身後而遠走,總而言之,我們最終都會成為一個永遠的異鄉人。因為在這個漂泊的過程中,我們內心曾堅持著的、曾深信過的某些東西,早已悄無聲息的改變了。


故鄉成為異鄉時,我們尚不自知,還在心心念念的想著:
總有一天,我是要衣錦還鄉的;
如果有一天混不下去了,我是要回家鄉的。
無論賺錢與否,無論快樂與否,我們都在想著,有一天我們是要回家的,老人還整天念叨著——落葉要歸根呢。

如果不是回家親歷了一番,而後又經歷了種種不同的失望,很少有人會意識到:
我們在外面呆久了,也許就再也回不去那個我們心心念念成為故鄉的地方了。
不管多麼惦念曾經養育我們長大的家鄉,我們都再也回不去那個我們夢想中,總是會包容會等待著我們的故鄉了。

當我們初次離開家鄉時,思鄉之情總是格外嚴重(但這思鄉之情是會被時光治癒的)。
比如艾麗絲剛到布魯克林時,整天魂不守舍,思念著自己的姐姐以及母親,還有那個她曾經討厭著的故鄉。
當她終於收到了姐姐的來信時,艾麗絲高興的哭了,她哀哀切切的抱著信,哭了一遍又一遍,也看了一遍又一遍。

終於有一天,艾麗絲有了名正言順的理由回到故鄉,雖然這理由是痛苦的——她親愛的姐姐去世了。
當艾麗絲回到家時,迎接她的是各種來自友人與鄰居的溢美之詞,是又一個帥哥的曲意奉承。艾麗絲穿什麼都好看,艾麗絲做什麼都特有范兒。在這種氛圍中,很難說艾麗絲沒有產生過虛榮的心態。

可是有很多東西還是不一樣的。
因為離開是從一開始就註定的,當艾麗絲推開那道藍色大門奔向新生活時,她就已經與過去告別了。
她踏出大門,然後就成了異鄉人。布魯克林的異鄉人,也是愛爾蘭的異鄉人。
一旦離開,就沒有了回來這一說。


當艾麗絲回到家時,好朋友的婚姻已定,原本的好朋友,如今的際遇已是迥然不同,這就在暗示著,在艾麗絲髮生變化時,故鄉還是原來的那個樣子,長大了的人就要結婚生子,小鎮的生活也沒有絲毫改變。
在艾麗絲離開的期間,家鄉一直在按著自己的節奏進行著,也一如既往地固守著原來的習慣。
在這種情況下,穿的精緻的艾麗絲,一邊被讚歎著,一邊被暗地裡嘲諷著。
在故鄉人的眼裡,艾麗絲的變化,是對家鄉的背叛。
變化了的艾麗絲,已經成為了家鄉的異數。

當艾麗絲再次身處那個逼仄的小鎮,過著無時無刻不被窺探、不被議論的生活時,家鄉對她而言,已經成為了一種不堪承受的重負,一種不可推卸的包袱。
思鄉之情可以治癒,但被故鄉造成的傷害會難以癒合。
所以《布魯克林》中的艾麗絲,可以不再思念故鄉,卻不能容忍,在回到牽念已久的故鄉後,被自己的家鄉,以及故鄉人所傷害。

艾麗絲開始意識到,原來當初她離開的地方是那麼逼仄,是那麼不開化。
所以即便家鄉的生活安穩,她也不會再接受了,畢竟她是一個已經知道了外面究竟有多寬闊的女孩。


我有時候也會懷疑,當初艾麗絲之所以會愛上托尼,並且與他秘密舉行了婚禮,也許不單單是因為她愛托尼,也許還因為,她更愛布魯克林那種自由奔放的靈魂。
這也就從某種程度上解釋了,艾麗絲為什麼會在回到家鄉時,會輕易就決定跟追求自己的男子在一起。

但是對艾麗絲來說,與其在小鎮里過著被窺探的生活,當然比不上自由的布魯克林。
因為對艾麗絲來說,回到布魯克林,意味著不再被窺探,意味著以後的生活大多是希望。
雖然失去了故鄉,但是她卻又收穫了心的故鄉——
人人陌生,自我即家。

很多在外漂泊的人,都會於寂寥處產生這樣一種似是而非的感觸:
似乎在哪都是家,
卻哪裡都不是家。
其實對於一直以來都在遷徙著的人們來說,心在哪裡,家才在哪裡。

有時候也會覺得悲切,在異鄉尚未接納我們的時候,故鄉也在這期間變成了我們的異鄉。
但是這並不值得痛苦,因為心之所至,才是故鄉所在的地方。

比如某個地方有你喜歡的圖書館,或者有每天準時路過的公車,或者有小徑幽深的風景,或者有你喜歡的某個姑娘(漢子),或者有你喜歡吃的飯菜……
那這個地方,就可以成為你的故鄉。

也許有一天,當你歷盡艱辛以後,在山頂看到璀璨日出的那一刻,你突然想起了曾在某個地方看到的斜暉滿牆的畫面,那麼,那堵斷牆處,也許就曾成為過你的故鄉。

對我們來說,沒有恆久的鄉愁,只有身份的轉變。
離開故鄉,在異鄉生活,故鄉也成為異鄉。
這並沒有特別可悲,因為所有的背井離鄉,都是為了找到真正屬於自己的故鄉。
也許會有身份的迷失,會有歸屬感的迷惘,會有格格不入的尷尬,但是當我們歷經挫折,發現心之所向時,才會頓悟,其實我們早已踏上了走入故鄉的方向。


還有一句話,永遠回不去的故鄉。是一種逃避,也是另一種追求。


家鄉不養家,更不能養年老的父母,基層的管理更是混亂。我想對那些基層管理者說,當我們還在年輕時,可以去外打工,外面的城市卻不會給我們養老,當我們都拖著年老有渾身疾病的身軀回來時,你們要怎麼辦?我們該怎麼辦?


你離開你的家鄉 會變成別人的家鄉


離開家太久,回家也變成了一種旅行,夾雜著一種故地重遊的意味,重拾舊憶是一種懷念,適應新的變化卻蒙上了一層傷感。
故鄉也許已經回不去了,可廣州也不屬於我,夾在兩者之間,成了尷尬的異鄉人。 其實故鄉是沒有多大變化的,它就在那裡,它還在那裡,甚至帶著它不變的迂腐。更大的變化來源於自己,我不能對故鄉有過多的苛求。
回不去的地方才叫故鄉,回不回故鄉取決於離鄉人。每每愁緒纏繞,我便這樣安慰自己。


我拋棄了家鄉,義無反顧的走了,頭也沒再回,看見電視上家鄉熟悉的鏡頭,感覺卻是好像很熟悉,但是,又不願意承認那是家鄉,那裡都是一些很煩的東西,閉口不談家鄉,也沒有跟家裡的人聯繫,而我對家長的要求就是,你們要我回家就跟你們的親戚斷絕關係!否則,我今生不再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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