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少女周岩仍未獲賠?

新聞鏈接: http://photo.sina.cn/album_1_2841_96190.htm?ch=1vt=4pos=108wm=4007


(一)目前看到的審判結果大致如此:
2012年5月10日下午3時,合肥少女毀容案,在包河區法院第一法庭開庭宣判。被告人陶汝坤被帶上法庭,周岩並未出庭。
合肥少女周岩被毀容案一審宣判,被告陶汝坤故意傷害罪成立,法院考慮到其未成年,判處有期徒刑12年零1個月。被告人並未當庭提出上訴。
2015年5月15日合肥市蜀山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陶某應承擔全部賠償費用,除其名下房產外,不足由其監護人承擔,共計172萬餘元。——以上部分援引百度百科
從援引部分來看,周岩當時並沒有選擇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賠償,而是在刑事訴訟宣判後事隔三年單獨提起的民事賠償,從這一點來看,顯然她們並不希望看到刑事訴訟中出現陶某家屬積極賠償她們接受而被法庭認為具有「取得被害人諒解」這一從輕處罰的情節而導致的陶某被從輕宣判的情形。
從出口氣的角度來看,周岩選擇這一訴訟策略無疑是成功的,但從獲得賠償減輕自己損失來說,無疑是失策的。事實上,正是考慮到執行難這一中國司法特色困境,立法才會特別將積極賠償獲得被害人諒解作為重要的定罪量刑依據,所謂打官司,最後著眼的無非是是非利益,之所以定罪量刑時願意以此從輕處罰,正是希望最大程度地維護被害人的合法權益。說到底,被告人關10年還是12年對被害人來說並沒有實質的區別,真正對被害人有用的是對方肯賠100萬還是只願意拿出10萬
(二)關於周岩為什麼沒有拿到賠償款的分析
從新聞鏈接里可以看到,雙方的確都對這一民事判決表示不服,並且已經進入二審程序,合肥中院2015年11月27日開庭審理,目前來看還沒有已經判決的相關新聞放出,很可能案件還沒有最後的宣判。
所以題主你的這個問題是不存在的,現在不是周岩沒有拿到賠償款的問題,而是還沒有確定她最後能拿多少錢的問題。
但即便二審判決,我個人認為對她最好的結果不過是維持一審判決,接下來才是周岩真正要面對的問題——執行。
但,我個人非常不看好這筆錢能賠償到位。至於原因,題主你可以再回頭去看看「取得被害人諒解」那段。
(三)個人瞎說
第三部分貌似刺痛了很多人的正義心,算了,刪了


從民事訴訟角度回答
民事賠償二審結果未出,一審175萬賠償款
也就是說,民事賠償訴訟中,生效判決未出
至於為什麼到現在才走民事訴訟程序,我理解有以下原因
一個是民事訴訟不告不理,也許之前沒起訴
為什麼沒起訴?我猜想可能的原因是周岩的傷情醫療未達到能進行司法鑒定的程度,無法確定傷殘等級,如果之前就起訴,只能對已發生的和可能發生的醫療費用進行起訴,後續實際發生的還需另外起訴,太麻煩
所以,現在我的看法是等二審,依照一般的傷害案件的民事賠償,標準都很明確,雖然沒有看到一審判決書,但是感覺二審改判可能性應該不大


一更
二審結果已出,判決10日賠償周岩180萬。10日內拿不出周岩可以申請執行


先不說別的吧,我對她微博里一段話印象很深,她說做微商成熟了以後就想把這份事業交給媽媽,因為媽媽為了她什麼都沒有了,還欠了很多錢


首先,陶汝坤活該12年。活!該!

但就事論事,賠償款當事人已經收到了。

不想對周岩進行道德審判,只貼最近的兩張圖

以下原答案:
這事從剛開始曝光時就關注的,包括本地論壇的原帖與曝光與後續各種報道以及輿論改變。

時隔多年回顧當時自己當時的反應,我覺得那個時候正因為周岩小姨(發帖人)、周岩媽、周岩現任男友(就是床照男主、記者採訪視頻中的探病同學)羞於談及周岩道德瑕疵相關信息,事件細節越清晰,受害者那邊的漏洞就越多,反而讓人忍不住懷疑這個事件中周岩到底有沒有責任,使得明明是無辜少女受暴力傷害案件在網友(尤其是百度貼吧)的口中變成了一場污衊和侮辱的狂歡。到處充斥著各種扒皮,各種爆料。

終審結果下來到今天,又報道說178萬沒有執行,其實一點也不意外。

陶汝坤父母實際也只是普通公務員,遠遠稱不上高官,那篇煽情的階級對立貼出現之後兩人被停職調查過一段時間,現在看來也沒有貼中所說貪污受賄,家中不動產也並沒有受害者方在帖子里說的多處,雖然判了,實際沒有那麼多可執行財產。
首先執行陶汝坤的財產,案發時未成年有啥房產?現在民事判決下來陶已經成年,不知道他爸媽的財產還算不算執行範圍內?
周岩媽又隨女兒去外地醫院治療,周岩爸一直以來都一副沒有主意的人的形象,無人追著執行。

以陶家事中實際墊付醫藥費,周家一口咬定陶家說謊,後來陶家列出發票單據才澄清的事情,陶家肯定是能拖就拖。

現在周家又開始請記者宣傳周岩可憐,話里話外透露出照顧了她們五年的整形醫院伊美爾是因為熱點過了所以怠慢了她們,捐款已經用完,再配上周岩的朦朧照,用意不言而喻。

周岩做了微商代理面膜還是啥,說自己用了很多年,那說明伊美爾給她做的手術是極其成功的呀(此處槽點頗多)

其實我真不想說當初自己捐了兩百,然後看到周岩換了新手機還買了平板(還是筆記本來著,記不清了),又看到周家拒絕公布捐款細節的時候,心裡那一千萬頭狂奔的草泥馬……

這種受害者真的讓人難以心生同情,只能說一切就按法律規定辦事吧。


她是最近主張民事賠償的吧?

那麼原因應該是在刑事審判環節,面對全球通行的、總體有利於犯罪分子的刑事政策,為免於行凶者以錢換刑,有意沒提。

結果,也不過區區12年而已。

可能是考慮到行兇者快出獄了(實際刑期有6年嗎?),於是抓住時機,主張民事賠償。

賠償的關鍵在執行。那麼問題來了:行兇者家有房子吧?堅強有力們敢執行嗎(實際上這是政治問題,社會管理問題,與司法無關)?篤信「法治信仰!」的法律人支持執行嗎?

奧,對了,兇手家庭好像是黨員領導幹部,在主動賣房子配合執行這事上倒是有優勢。考慮到現在管的這麼嚴,為免於被老王們查出老問題,父母跟著入獄,不妨在被執行的180萬之外主動多給50萬到80萬,不要被「民族良心」們的「程序正義,責不及家屬」忽悠了。大家都是成年人,彼此心照不宣:只要體制內的好處保住了,幾套房子不過是青山與柴的事。

另,支持給周岩捐款,不在錢多,而在人眾,最好開展每人捐1元的統一行動,給試圖通過「寬刑廢死」實現政治洗牌的文人精英利益集團,通過「司法獨立」實現專業壟斷的法學專業利益集團,一點壓力。


謝邀。

沒特別關注。似乎民事賠償的二審判決還沒做出,那除非對方積極主動的自行賠償,否則法律上確實還沒有可以強制執行的民事賠償判決,所以她拿不到賠償款並沒有什麼特別的原因。
當然,如果二審判決作出以後通過強制執行她還拿不到賠償的話,那到時候可以再討論判決執行難的問題。


其實啊 大家的關注點什麼的啊 都沒錯
周岩以前為人怎麼樣啊 和陶汝坤之間到底怎麼回事兒啊
周家有沒有賣弄自己的可憐博取同情心 管陶家要了多少錢
都沒毛病 是應該關注的點 是要去弄清楚一點
但 不是重點
重點是 周岩本應該獲得的人生 絕對要大於她燒傷之後獲得的180萬
她不堪她人品不好她濫交 所以她該死?
鄙夷她的私事和正視她的傷害 是兩碼事
這麼多人站在道德的層面上看一件本該用法律來解決的事件 不覺得可笑么?
還有很多人 真的只是想在法律上找到共鳴吧 起碼讓我們知道
萬一有一天不幸來到我們身上 我們就算沒有百分百的對 但還是能收到保護和該得的補償

我不是來撕逼的 當然啦你有權看不慣我的回答
那就看不慣吧~~~


記得以前事發看過這個新聞,真的是看到最新進展想哭。22年換人家一輩子的殘缺,而且貌似不在醫院還在少管所?媽噠真的這麼亂那要完蛋了。有些人不要生孩子不教好孩子三觀好嗎。跟那三個下春藥的男生一樣,讓人噁心。


有一種特色回答就是永遠從受害人者身上回答。

你被強姦是你的錯,是你穿的少
你被潑硫酸是你的錯,是你拒絕讓我傷心
你被殺了是你的錯,是你的行為惹怒我

現在我被判刑,也是你的錯,你受點小傷算什麼,我進了監獄,這輩子就毀了,你把我害得那麼慘,還好意思說自己是受害者?我雖然傷害了你,但是我才是那個受害者,我才是值得大家同情的那一個。

事情已經發生了,你就別要錢了,全身傷疤算什麼,我呆在監獄幾年不就當作彌補了嗎,還想要更多的錢?你就是沒被燒傷一輩子也掙不了這麼多,給你都算便宜了你了。

覺得她不應該要錢純屬活該的人們:
希望有一天你在路上被人潑硫酸,先好好反省自己做錯了什麼,不要責怪他人,畢竟潑你的那個人才是受害者,他因為潑你即將進監獄,這輩子就被你毀了呢:)


不匿了,今天中午看完cctv新聞專門報道後,便想來知乎上看看真正的聲音。據今天的新聞報道,二審判決,陶家在判決之後一次性支付了170多萬的賠償(和法院判的一致的)。


最近正在關注她的事,把從11年來的新聞都翻了一遍。
我跟她是同齡人,我知道對於這個年紀的姑娘來說容貌意味著什麼,我臉上長個痘都恨不得閉門不出,她被傷害成這個樣子還能堅強的活下來真的是不容易,不管以後能恢復成什麼樣子,本該屬於她的青春是不可能再得到了。
關於網路上的一些輿論,我是真的不能理解,一個正常的心是熱的人看到一個好好的女孩子被燒成這樣都應該同情應該給她加油不是嗎?當時才高一的一個女孩子能夠壞成什麼樣子呢?作風不好或者墮胎這種東西,你怎麼知道是不是人家編的呢?人家做什麼了就應該被惡意毀容,做什麼了就在毀容了之後還要被說成這個樣子?
人們總是那麼容易或者那麼願意相信壞的,總是用一副眾人皆醉我獨醒,舉世皆濁我獨清的姿態。就像知乎出了個童瑤,於是就覺得知乎裡面除了騙子就是傻子。
關於賠償,經濟上的必須賠吧,該賠多少我不知道,反正算上精神上的我覺得叫那個家庭賠多少都是償還不了的,再加上他們在判決後還沒有道歉,那個男孩子也只被判了十二年。
現在不知道為什麼這樣的新聞越來越多了,我燒你一身,只要燒不死我進去關個十幾年出來了我還是年輕呀,還有大把的時光呀,可是你一輩子都過不好了,我這牢坐的多值呀。
呵呵。
挺佩服周岩的,也希望她能恢復的越來越好。


好像偏題了吧。


不了解案件的具體情況,但是我知道任何一個人都不該承受這樣艱難的人生。
而她,也不過是個普通的16歲少女,卻承受了這樣的變故。

願這個堅強樂觀的小姑娘擁有一個更燦爛的明天。

這是她的微信號

也是我第一個沒有屏蔽的微商


1:關於周母的前後不一
周母在描述事件發生時,對媒體的表述有幾個關鍵詞:「追求不成」、「破門而入」「拒付醫療費」,這幾個詞很藝術的將自己放在了一個無責受害方,但是被「多事」的網友翻出了周岩本人在網路空間里與陶的恩愛證明「追求不成」的子虛烏有,被「好事」的記者查出出院不是因為「拒付醫療費」而是醫院救治階段已結束,更有甚者,周母在以沒有醫療費為理由募集善款時對捐者承諾的善款公開也被「水軍」要求公開,大家覺得這樣好殘忍,周岩都這麼慘了,還抓著這些不放為什麼?要周母履行她的承諾,也是要求她能做到前後一致。不是嗎?
2:關於善款去向的披露
說說為什麼包括我在內的網友和一部分捐者都要求周母公開善款去向。
周母在募集善款的時候理由是陶家拒付醫療費,自己無力承擔,希望大家幫忙。那麼這個行為是針對特定對象的附帶條件的募捐,但是後來被證實陶家支付完結周岩在救治階段的全部費用,周岩是治療結束正常出院,那麼周母募捐的前提可能就是不成立的,如此,那麼可能就會涉嫌詐捐(騙捐),類似的觀點在「南京4歲女童小柯病脊索瘤事件(648萬)」「利辛女子救人被狗咬詐捐事件(約80萬)」中,得到了廣泛的認同,並在中央電視台今日說法節目被深度討論。利辛詐捐當事人並被依法施行強制措施。相同的詐捐事件,在當今社會比比皆是。
當我們看到赤裸裸被曝光的詐捐事件時,我們會譴責,但是詐捐事件,都是來自於最初一些人的質疑,了解,披露,在這個過程中,有人不解了,說人家這麼慘,幹什麼還要管?我們愛捐,你管不著。你錯了,這是慈善法中明確的違法行為,作為公民,有一個公民義務就是向一切違法行為說「不」!
現在大家並不追究周母當初的謊言,只是在看到在接受伊美爾免費治療時,周岩周母又一次說沒錢治療,大家希望周母能公開四年來善款去向,因為這不是一筆小錢,因為有太多詐捐的社會現象,因為周母有前後不一的曾經,所以這個要求我認為並不過分,而且這是周母在募捐時的承諾,要求兌現承諾不是一個很過分的要求。


好想潑那個姓陶的一臉汽油!
一個小姑娘這輩子都被毀了,加害人但凡有點人性都會儘力彌補,可是直到今天周岩還沒有拿到賠償。
養兒不教不如養狗。至於中國的法律,不提了。


明明自己早戀劈腿導致對方失去理智潑汽油報復,非要說對方求愛不成,明明對方家裡只是科級幹部,事後也支付了三十多萬醫藥費非說官二代有勢力不支付醫院費耽誤治療,一千萬賠償(後來改要600萬、再後來改要280萬加一套房子)要不來就誇大事實捅給媒體,而她家刻意製造的官民衝突現象是與事實嚴重不符的!


今天早晨看見新聞,周岩的媽媽接受採訪,一幅窮凶極惡的嘴臉,嫌170萬的賠償太少了,說陶家毀了她女兒一輩子,陶家欠她的錢,必須賠,不管她用什麼手段,陶家必須給錢,那一刻我真的絲毫不同情她和她的女兒。陶家為了錯誤付出了應有的代價,陶被判12年,一輩子也算毀了。可她還在不停的要錢,其實這些年網友的捐款已經不少了,總有妓者不停的去採訪這對母女,但是這母女真的有點博同情作秀了,周岩的整容手術是北京一家整容醫院全額免費的,我想說,就算周岩不被毀容,她一輩子能賺170萬么?雖然不能拿女孩子的青春容貌和金錢劃等號,但是顯然,這件事不是陶家一方的問題了。

希望周岩媽媽拿女兒賺夠了大眾網友錢就不要再去欺負陶家了,適可而止,畢竟人家唯一的兒子也被毀了。


道德和法律是兩回事。
偽證是法律問題,不是道德問題。


已經賠了


私德和法律是兩回事。


心碎了無痕~
我在大部分人心中已經成了沒有心肝脾臟肺的人了
我對知乎觀眾的理解能力已經無望了~
願大家安好
願周岩可以早日走出陰影過上快樂的生活!
﹉﹉﹉﹉﹉﹉﹉﹉﹉﹉﹉﹉﹉﹉﹉﹉﹉

華夏要亡了!!
小夥伴找不到周岩聖女冰清玉潔沒談過戀愛的證據了,現在改說受害者即使說謊作偽證銷毀證據都是情有可原的,都是必須的,都是值得所有人原諒的!
華夏沒有法律,這是個人情社會,群眾說你有錯就有錯,群眾判你無罪你就是無罪!
﹉﹉﹉﹉﹉﹉﹉﹉﹉﹉﹉﹉﹉﹉﹉﹉

我對正文部分進行了修改,我不該帶有主觀色彩去評判這個事件,我只是希望大家能知道事實。如果評論的話還請看明白我的表達,我真的沒有幫陶家說話,陶家賠償坐牢是應該的,周家要求賠償也是必須的。
我唯一不能接受的是他們的謊言。
我說周岩不值得同情是我的錯,畢竟她的確是受傷了,不管她曾今做了什麼,都不該受到這樣的惡劣毀容。
但受害不是撒謊的理由,這是我的觀點。……………………………………………………………………………………………………………………
可能我在正文里說周岩不值得同情顯得我太過無情,因為對撒謊者實在痛恨。
初中時期我身邊發生過類似事件,只是沒有這件事那麼嚴重。
兩個人都是我的朋友,受害者女生反而還是和我關係最好的那個。
當時女生就把過程完全忽略,把對自己不利的證據完全銷毀,還以此威脅男生說原因給班主任知道了還會有更多人受牽連!
女生撒謊,結果就是想讓男生家裡賠償並記大過。
那時候記三次大過是要被開除的,男生之前已經被記過兩次了,這還是初三下學期了。我當時還哭了,我說你和老師說實話,你就不會被記過了。
男生家當時也是進行了補償,女生家裡不滿足,小小的打架事件還要鬧到法院。
但幸運的是最後男生沒有記過。而我和這個女生完全不來往。
為了自己的利益撒謊銷毀不利己證據。
難道受害就是他們可以撒謊的理由么?
﹉﹉﹉﹉﹉﹉﹉﹉﹉﹉﹉﹉﹉﹉﹉﹉
想要聲明一下,我真的不是水軍,也不站在周陶兩家任何一方。
周家這邊,捐錢是網友樂意,他們該收到陶家的賠償是應該的。雖然周岩之前的行為是不好的,但她也不該受到毀容這麼大報復。
陶家,該坐牢坐牢,該賠償賠償,這也是必須的。
我所不能接受的是,周家一直在法律面前說謊,做偽證,銷毀證據,這也是在犯罪呀!
………………………………………………………

這件事發生在我周圍
女孩子被毀容了,太可惜,原本長那麼漂亮,雖然是善惡終有報,但這個太過偏激,女生不該被毀容這麼殘忍。

女孩子長得漂亮,留級過一年,心思完全不在學習上也不像是正經的初中生
帶男孩子私奔然後被父母發現捉回來了

事情發生的那一年女孩子說是生病在家修養其實就是墮胎在家做小月子

她在和男生談戀愛的時候和其他很多男生有曖昧關係,還和別的男生拍床照,後來說這人是他弟弟
而在法律面前,女生和她的媽媽完全是在說謊,還銷毀證據,如果在法律更嚴明的國家,她和她媽媽搞不好也是要坐牢的

她說男生追她她不願意,她和他一句話都沒說過

可在她休學時期還在空間里秀恩愛互稱老公老婆
空間的事被曝光之後她媽媽火速刪空間內容
男生當天到女生家裡的時候,女生媽媽和另一個親戚都在家,男生和女生到女生房間還關上門,然後就發生了後來的事,如果是一般的家長,可以接受自己的女兒單獨和男生關在房間里么?還是情侶關係的那種
如果事實如他們所說男生只是糾纏,女生家長怎麼會放男生進家門,在家長視線之外獨處?

再然後這件事的曝光,知道原因么?女生媽媽藉此事獅子大張口索要天價,男生家長說賠錢但對方提出的要求太多了,不能接受,後來女生家長說一分不能少要不然就曝光,男生家長說隨便你,後來就曝光了

被毀了臉對一個愛美的女生有致命的打擊,還是個從前靠臉玩弄別人感情的女生 ,如果這種女生出現在你們身邊你們會怎麼稱呼她?


我不站在男生這邊,也不站在女生這邊,畢竟他們都是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女生被毀了,男生也被毀了,坐了牢還沒文化出來之後也是廢人(這是事實好么,為什麼還會有人覺得他爸爸是個大官可以輕易給他找個穩定工作?這種社會極端人士還沒有文化的哪個用人單位願意要?雖然這都是他活該)

周岩和她媽媽一直在撒謊

作偽證銷毀證據,他們也該被抓起來

大家可以去百度「周岩被毀真相」

可能文不對題,但是騙子母女真的很令人氣憤,利用輿論,千萬不知情者受其蒙蔽。

一再否認,把事情放大化,再去晉陞到階級差異導致案件不公平再去尋求媒體曝光。


我看了其他新聞說在媒體曝光前,男生被拘捕,父母以其身份走關係,這是標題含義,但內容卻說男生父母想要爭取取保候審只是法院沒同意,又說他父母要證明他有精神病逃脫懲罰,可警方也表明並無此事。作為父母即使孩子作惡也想保他一命這是正常想法,而且他們採取的是正常法律途徑,法院沒同意這也體現了法律的公正性。

可周家和媒體在這扭曲事實大做文章很噁心呀。


現在很多人痛罵當官的沒好東西,平民鬥不過官,官官相護,法律無望。又說周岩那麼無辜被害(無辜倒是真的),她只是想安安靜靜不談戀愛的好好學習生活,卻被陶汝坤求愛不成慘遭毀容,所以陶家賠多少錢都太少,這172萬就是官官相護的結果,判死刑都是輕罪。


這樣的輿論導向,周家的目的達到了,真的很多人都是這麼想的。如果我不知道實情,我也會去這麼想。

現在造成的結果無非是要更多的錢,直到把周岩治好,多少錢真的都算少,這也很花錢還不一定能和當初一樣。

他們可以通過法律求助,《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也是規定了,即使這次錢給了,以後的治療賠償義務人也是應當予以賠償,可為什麼要一直醜化莫須有的情況在銷毀實際存在的事實呢?

這讓我很難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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