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乎這樣一個看重知識產權的論壇,對印度的仿葯卻沒有傾向明顯的反對,這是否矛盾?

知乎里許多高票答案都在談靠印度仿葯獲救的過程,可這樣就變成只有在力所能及的時候才支持版權了。 如果有人不用印度仿葯就要失去雙腿,他應該使用么?又假如一個人想玩一部自己目前無力負擔遊戲,並通過玩這款(盜版)遊戲改變了自己的人生。這兩件事情之間的有天差地別的差距么? 支持知識的邊界在哪裡? 懷著侵權的愧疚就能不受批判的侵權么? (並無攻擊任何人的意思,只是單純的疑惑。) ~~~~~~~~~更新~~~~~~~~~~~ 聲明一下問題,我之前舉的例子是如果不使用藥物會使自己生活的不如之前好(留下殘疾),而不是生死這種大問題。那麼這樣的情況下是否該使用偽藥? ~~~~~~~~~~~~~再次更新一下~~~~~~~~~~
原本的標題中並沒有「是否矛盾」,由於陳述句會導致知乎的標點問題被知友改成了目前這樣。 雖然收穫了不少有用的答案,不過還是看到現在許多人答偏的回答,而在以前關於印度仿葯的問題中已經有大量相同的回答了。
我懇請一些知友能夠看完前面的問題描述再回答。不然答案將會類似於在兩性關係,國際關係,中藥,抗美援朝板塊的月經回答,只是回應某些話題名,而不是具體問題。


藥物的專利保護期不算太長,而且申請專利的時候一般都是比較靠近藥物研發前期的時候,等上市也就不剩幾年了。
製藥公司能靠著專利保護猛宰的時間沒有多少。
而且製藥公司就那麼幾款能掙錢的葯,然後要養活一條線,所以還是保護比較好。
如果不保護的話,以後的人就沒藥可用了,因為沒宰人,哪來的錢呢。

所以這樣一想,取消專利保護,也不過就是拿後代的命,來換自己的命罷了。


我告訴你,沒有印度仿製葯和印度的強制專利破解法,我早就買不起葯死了
我TMD要活命,你跟我講專利保護,我TMD拉著你一起死
語言可能有些激動,不過情況確實如此,中國的腫瘤病人百分之九十以上使用印度仿製葯,原因很簡單,太貴了
知乎用戶不反對的理由很簡單,如果你或者家人得了腫瘤,百分之九十以上是買不起正版葯的


因為知乎用戶以程序員/文案白領/創意策劃以及有可能從事這些行業的潛在勞動力為主,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符合他們的利益,而提高葯價則不符合。


再次更新
題主更新了問題,我就再談談我的淺見,權當拋磚引玉吧:

結論是:這是矛盾的

私以為存在這樣的問題,是國家目前 法律 與 某些 「規則」,共同在生活中產生影響的原因

人們 客觀上相信法律,現實中屈從「規則」

什麼意思呢,如果我們國家這麼做:你是一個博士生,你享受了國家給你創造的教育條件,受到了別人沒能享用的教育資源,因此你成才了,故而你有承擔更多社會責任的義務——這是法制,對每一個人採用同樣的措施,這樣顯得更為公平合理,有理有據。

而如果這樣:你賺錢多,你那麼有錢,憑什麼不給我分一點。從結果上看,都是高收入者承擔了更多的社會義務,但是,後者在程序上並無依據,完全可以引發高收入者的反感——我的錢是辛辛苦苦掙來的,憑什麼給你。雖然受到抵抗,但如果當事者受到道德、輿論等的壓力,往往就很容易屈從。——這是「規則」,沒有白紙黑字,強過金石之言。

然而現實還是兩種情況同時存在的,後者發揮的作用,某些時候並不比前者小,故而在人心中,存在著對後者的認同,而這樣容易在各種問題上產生雙重標準——即法規支持者與妥協現實情況者爭論之源。

知乎上對非法轉載文章的所謂「創業者」嗤之以鼻,同理應該對非法盜竊別人智力成果的企業、個人嗤之以鼻,否則便是有雙重標準之嫌。

調節中國醫療狀況,可以找尋的思路是提高高收入者的稅收,對壟斷、暴利行業徵收懲罰性稅款,覆蓋貧困人口的醫療保險,擴大醫保藥物範圍,對社會弱勢群體加以關注。

以上皆是民生問題,並非葯企,醫院的專長,我們大多數人政治都是考前突擊的。

我們歡迎大家多關注,多批評,多討論,多思考,醫療行業發展好了,我們自然得到實惠,百姓治病質優價廉,皆大歡喜,何樂不為?

而竊取他人成果,惡意攻擊醫藥行業,甚至於戕醫(這與恐怖分子何異?),於事無補,行事者遺臭,受害者寒心。

以上淺見,實非所長,歡迎批評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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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一下:
評論區有好多獨特見解,我回復一下吧,不能給各位一一回復不好意思,先感謝支持我的各位。
評論區里有人說仿葯是不是就是拿來人家的葯在結構上變一變,我回復了,在這上圖說一下。

答案是不是的,仿葯就是拿來人家一模一樣的結構做葯賣錢,而修飾結構產生新的活性則是創新葯。

仿葯就直接百科了:

仿製葯(英文名,Generic Drug)是指與商品名葯在劑量、安全性和效力(strength)(不管如何服用)、質量、作用(performance)以及適應症(intended use)上相同的一種仿製品(copy)。
仿製葯是與被仿製葯具有相同的活性成分、劑型、給葯途徑和治療作用的替代藥品,具有降低醫療支出、提高藥品可及性、提升醫療服務水平等重要經濟和社會效益。
美國FDA有關文件指出,能夠獲得FDA批准的仿製葯必須滿足以下條件:和被仿製產品含有相同的活性成分,其中非活性成分可以不同;和被仿製產品的適應症、劑型、規格、給葯途徑一致;生物等效;質量符合相同的要求;生產的GMP標準和被仿製產品同樣嚴格。

比如報道過的偉哥西地那非,就屬於專利產權到期,法律不再保護擁有這個藥物的葯企,所以大家都可以生產了,其他的生產者就是並未投入西地那非的原創,拿來直接做成藥物賣錢。

但是對已有結構進行修飾,使之擺脫舊藥物不良反應,或者療效提高,選擇性增強,出現新的活性等,都屬於藥物創新,最典型的就是頭孢菌素類的藥物,他們都是在同一個母核上改進的:

隨便舉兩個結構,都是同一母核的。

如頭孢拉定:

頭孢唑啉:

從60年代起到現在,頭孢經歷了1-4代,目前新概念的5代頭孢也相繼面世,這些頭孢加起來,得有3、40種之多,每一個都被視為創新藥物,因為不同的頭孢抗菌活性各不相同,對頭孢的改進實際上促使了抗生素的發展,所以,從藥物發展的角度,國家認為對原有結構修飾的藥物,就是創新葯
又如我在評論區提到的蘭索拉唑:

雷貝拉唑:

是不是長的很像,但是一代質子泵抑製劑蘭索拉唑在不同個體間表現出代謝差異,用藥的個體差異大,而二代的雷貝拉唑則解決了這個問題,所以藥物的修飾並非是沒有技術含量,修飾是對舊藥物缺點的改進,但這個不是隨意修飾即可的,不同的基團帶來不同的活性,如果修飾不好則可能產生很多問題,比如:
這是麻黃鹼:

這叫冰毒:

羥基的消失使其極性減小,更易通過血腦屏障,具有中樞興奮作用,產生毒性。這就是為啥感冒藥管制,太好製備了有木有,有機小白都行。

之所以舉蘭索拉唑,是因為前陣子急性腸炎,去醫院輸了三天液,花了800多,各位可見,就算我是這個行業的人,我依舊和大家一樣看病花同樣的錢,唯一有點區別就是大夫聽見我說質子泵抑製劑後顯得比較親切了一點,估計覺得是個懂點的人,就多給講了幾句病情。

另 @齊小賤 同學提了幾個想法,他認為發達國家壟斷藥物,並以發達國家的收入水平向中國定價太貴,看不慣這個。

誠然如此,西方對我國的壟斷和高價一直存在,我覺得作為國人,最好的法子是自己發展起來自己的工業體系,這個過程漫長,在這個過程中的人顯然受到利益的損害,但是私以為像印度那種仿製——即公然製造、售賣處於專利保護期內的藥品——實在是下策,評論區的幾位也是這個想法,本問題下的其他答主有寫了印度仿葯的答案,你亦可以去探討。

最後我早上看到溫先生的答案後心中比較氣憤,隨寫上了反對其和所有點贊者,這個說法不免有些有悖自由精神,畢竟我不能確定個人因何而贊,而溫先生的言論也並非處處無用,在此應該向那些點贊者致歉,並在答案里改為反對溫先生的觀點。

以下為原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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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 @溫興兵 先生的觀點。


看到那個丙肝葯真心寒,自己費了十年功夫,篩了不知道多少結構,合成了不知道多少類似物,做了不知道多少藥理實驗,上了不知道多少次一期二期三期臨床然後被否了,終於最後花了幾億刀,搞出來的東西被人偷走了,自己還成了黑心的萬惡商人,吉利德價格過高想要迅速回本不可取,但是堂而皇之把別人的東西盜過來的盜版者還被人當作聖人,這價值觀讓人不能直視。

別給我說是人公司在印度自己降價的,用膝蓋想都知道不降價,他們在印度一瓶葯都賣不出去,與其死扛著,不如能賣一瓶是一瓶。

中國政府之所以不像印度那麼搞,因為,中國是仿葯大國沒錯,但是中國自己的藥物研發體系是存在的,是有自己的專利藥物的,如果你可以亂搞別人的葯,你的葯的產權別人也可以無視了,本來自己國家的製藥工業就不強,要是誰好容易弄出來個東西轉天就被人盜了,誰還去做葯?不就都等著別人做好了自己趕緊仿?如果中國政府視外國藥物產權如無物,肆意仿製低價售賣,短期內可以緩解用藥貴的問題,但是,長遠來看,中國自己的製藥工業沒人會去研發新葯了,因為,研發新葯的成本以億美元為單位,時間漫長,這個成本省下不來。製藥公司投了這麼多進去,發現做出來的葯不僅不敢賣貴了,還得和一群仿製者打價格戰,誰受得了,這麼多資金進去,難道100年才回本最終結果只能是自己國家的製藥體系全部廢了

中國應該大膽地取消這些專利,強制授權生產,或者如印度前段時間乾的,強制Gilead以1%的價格在印度提供藥物。這才是尊重規則,才是為民謀福利。

恕我直言,這不是為民謀利,是殺雞取卵。

最後回到題主的問題上來,專利權本身就是維護的專利擁有著的利益,而人維護自己的利益十分正常,這個利益分為合法的,法律模稜兩可的,非法的。在印度葯這裡,就是一個模稜兩可的問題,中國政府對於你自己去買印度葯自己吃,態度是默許的,但是大規模引進然後再售賣,就觸犯法律了(印度葯在並未經過中國審批,在法律意義上屬於假藥)。

當然,屁股決定腦袋,作為一個製藥行業的人,顯然不認為印度這個做法多高尚,但作為一個老百姓,內心可以理解巨額醫藥費對一個家庭的負擔以及患者的無奈。新葯研發的高昂成本和老百姓希望醫療廉價優質本身就是一個巨大矛盾,而恐怕這個矛盾,無論葯企,醫院,而或患者,都是沒法解決的。

最後,印度葯的本身,屬於濫用專利法,沒有保護專利擁有者。我們無需羨慕印度的製藥行業,這樣的行業,永遠都是一個巨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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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揣測了一下吉利德的想法,大家可以看看,我覺得這公司估計投了不少錢進去,著急收回來一筆,先把葯價定的很高,當然再高也架不住土豪,有土豪買單,賣一陣子,就把價格降到中產能負擔的起,再賣一陣子,基本就回本賺錢了,這時候就可以根據生產成本人民負擔能力定價了,價格會下來,或者那時候專利到期了,大夥都去仿了。現在價格虛高是無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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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本人說的是無視專利權濫用專利生產所謂的廉價葯不可取不是廉價葯不可取(補:更非看不起病的人就該淘汰等極端論調)。前者對於製藥行業是災難性的,而後者的實現,需要國家對於分配製度的調控,這個問題本人不是學政經的,答不上來。

最後,吉利德的定價是公司行為,而我的回答是討論中國如果模仿印度無視產權,對於中國製藥行業的不良影響。至於看不起病吃不起葯,本人也吃不起貴葯,但這個民生問題,負責任的是制定政策的人,不是我去偷偷合成個別人的專利葯能解決的。最後希望別祝福我得奇怪的病,咱們討論問題即可,多餘的祝福還是不說為妙。


因為有政治正確,不能明說「沒錢吃藥就只能等死」這種話………也因為要抓住生命中的最後稻草……身為腫瘤科醫生表示這道題很難回答………


我就想不清白大眾的想法。同樣面對專利問題,造成兩種看法的原因是,藥品關乎性命~但是你這個是民生問題啊。
不應該是向政府施壓,加大醫保力度什麼的。
不應該是向政府施壓,加大醫保力度什麼的。
不應該是向政府施壓,加大醫保力度什麼的。
為什麼向葯企施壓?
為什麼向葯企施壓?
為什麼向葯企施壓?
人家企業是以盈利為目的啊,不管人家怎麼賺錢,只要不賣假藥,你管的著嘛?
還有作為臨床的,因為政府盲目壓價,有時候會無葯可用,吃虧的還是患者。
舉個栗子,有個葯(具體什麼我就不說了),同一個成分,a品牌1.64塊30片,b品牌(還是國產品牌)60塊14片,你怎麼選?當然你們一般沒選擇權,我們開什麼你們吃什麼~a和b都是國內仿冒的,人家原版國內沒有賣,記得要300多吧~
上個月b品牌因為招標失敗,退出我們地區的市場。醫院沒有葯了!!!呵呵,每當患者過來質問我的時候,我就想說:怪我嘍?你們不是一直嫌太貴嘛~
雖然說有的葯賣的是貴,看著就嚇人,但是大多數情況貴是有道理的。
大家都是受過高等教育的,在這討論盜版,仿冒是不是值得提倡,你不覺得很反智嘛?還是那句話,你覺得你活命的權利收到影響了,請找政府,不要針對企業,更不要為難醫生,求你們了,每天這樣上班很郁的~
再者說了,世界本來就是不公平的,我買不起法拉利,我還要去砸法拉利家大門?我住不起豪宅,王思聰你個龜孫子在哪?感嘆貧富懸殊,不如多想想怎麼賺錢~是不?


說來說去,人們就是不願意承認這個事實:沒錢看病就只能等死。藥品和軟體,手機等等沒有任何區別,都是商品,都只提供給買得起它的人。葯企並不會因為研製藥物就有什麼額外的福利,所以它們也不應當承擔任何額外的義務。

然後我再告訴大家一個好消息,因為抗生素、疫苗變得越來越無利可圖,現在願意研製它們的葯企越來越少了。設想一下沒有抗生素、疫苗可用是什麼情景吧。藥品研發費用走高是趨勢,葯價越來越高才是正常的,抗生素那種低價反而是不正常的。所以那些批判葯價高的,請不要拿抗生素、疫苗這些廉價葯說事,因為它們事實上已經難以為繼了。

最後說一句,人們設想的「合理的」葯價,和真正「合理的」葯價往往相去甚遠。


所謂「升米恩,斗米仇」。葯企比這還慘,研發救人不會有人認為是「恩」,而根據市場定價時卻有人跳出來說它們「害死窮人」,深仇大恨一般恨得咬牙切齒。

一個藥專利只有二十年,從藥物前體到臨床四期,十億美元十餘年時間過去了,留下高價獲利的時間只有幾年。你還不讓,非得讓它們當白菜賣才稱心。讓我想起來澳洲要求接收難民的聖母們,接收是情分,不接是本分。(對,是澳洲,我怕說歐洲有人跳出來撕逼,懶得撕)

你自己用非法仿葯情有可原,畢竟對個人而言生命權是最重要的,但是你要為仿葯洗地甚至要求允許非法仿葯就非常婊了,所謂「慷他人之慨」,你要是自己投了葯企,願意花了十億刀等了十年,然後不求賺錢成果白送,我會由衷誇你「高風亮節」。


因為我真有頭牛...


國內製藥廠基層技術工程師講述印度仿製葯為啥猖狂(轉載)

再次說明:本文為轉載。評論中很多同學表示文中觀點不可信,如有內行可詳細說明,我會把你的評論貼到答案里來。

5962481/1


1樓

kaifazhuanjiazu 樓主2014-12-15 15:40
  轉自 史老柒

  我是一條十年的老化學狗,如果算上大學四年的話,就是十四年的老化學狗。
  但是我進入製藥行業只有短短兩年,2014年12月我進入第一家葯企,小作坊。
  三個月不到跳到了製藥百強滬市中小板第一股,全球最大的維生素生產廠,第三大蛋白粉生產廠。
  幹了一年被開了,又進了一個小作坊,幹了一個月跳到現在的企業。
  也在百強名單里,但是排名很靠後很靠後。

  因為我在製藥行業從業時間短,所以不敢說自己說的就一定是權威,但是大體上我可以保證沒什麼大問題。
  重點就是幾個領域:
  1中國為什麼要認可美國的專利,不能像印度一樣干?
  2仿製葯為什麼國家打擊這麼嚴格,放寬點不行嗎,救命的啊!
  3藥品境外購為什麼要打擊?是不是和外購奶粉一樣官老爺擔心稅收?

  首先我要說在前頭,那就是藥品真的不是一種普通商品,很多藥品的半致死量遠比氰化物小,說句不好聽的,治病還是要命真的就是一步之遙。
  不管是新葯還是仿製葯,質量都是第一位的也是最重要的。
  質量合格的藥品是一切醫療系統的基本大前提。

  所以,藥品質量方面的口子絕對不能開!一條縫也不能開,今天你可以因為格列衛可以救命開一條口子,明天就會有幾千人死於劣質葯的不良反應。
  中國對藥品質量監管在全世界都排名前列的嚴格,尚且出現疫苗劣質幾百兒童不良反應很多刪號了的事情,諸公你們在說格列衛可以救命的時候難道就沒想過劣質的格列衛可以要命?

  藥品太特殊了,特殊到全球單獨為藥品制定了一個質量標準和生產標準也就是俗稱的GMP,0.001%的單雜都有可能造成不良反應甚至致命,所以對藥品的所有單雜都是要確定結構,確定藥理,確定臨床吸收峰和波曲值,我曾經工作過的一個小作坊當年就是一個單雜賣了一百萬美金,製藥行業賣雜質做雜誌的是一個龐大的產業鏈。

  舉個例子,某成藥有效成分含量99.5%,另外的0.5%是雜質,這裡面0.1%的主雜有兩種,剩下的0.3%是十種小劑量雜質。
  GMP標準是要把這12種雜質全部都要確定結構,分離提純,每一種都要做完整的臨床和藥理包括毒理,確定這12種雜質都對人體沒有損害才能夠合格。

  因為0.001%的雜質有強烈不良反應甚至致命的例子太多了。
  藥物就是這麼特殊。

  然後說說為什麼印度可以這麼囂張的防治仿製葯而美國不管。
  這個就都是小道消息了,九十年代,美國大量的製藥廠在印度建廠,然後九幾年杜邦還是輝瑞我忘了總之是製藥巨頭廠區周圍發生大規模居民高燒不退,甚至死亡的病例,印度醫院束手無策,後來經過調查,是該製藥廠排放的廢水中的某些成分導致的,這可是稀釋了千百倍之後,依然有這麼牛逼的效果。
  然後不久之後,印度發生大規模化學物質泄漏,死了幾千人,又是美國的化工廠(化工製藥關係還是很緊密的)。
  雙管齊下,美國政府在印度國內沒有藥物專利法的前提下,對印度開放了FDA的資料庫。
  現在的情況就是,美國所有製藥行業的申報專利數據,三哥可以直接看,直接拿來用,美國不管。
  然後美國繼續在三哥國內進行藥理臨床的數據,給三哥一份,怎麼折騰三哥的兩腳羊賤民,三哥不管。

  這就是我所謂的睾丸捏在美國手裡。
  這個代價中國承擔不起,藥物臨床雖然需要這種科研精神,但是跟美國在三哥那邊一樣折騰,在國內那絕對是要動搖統治的。

  三哥的仿製葯賣得很好,不單單賣給中國,其他國家也有,但是返銷美國的情況不多,這也算三哥腦袋沒進水,不幹作死的事。

  再說說中國為什麼必須承認美國專利,忍受新葯在國內的高售價?
  因為如果你不承認美國專利,不保護新葯知識產權,沒關係,美國對你關閉資料庫,FDA資料庫基本上就代表了全球新葯研發方向,關了這個你就自己黑暗中摸索吧。
  你仿製了一個,然後其他所有你就徹底沒戲了,丟西瓜撿芝麻就是這意思吧?
  再然後,美國一種新葯上市,你要不要買?
  牛逼你別買!
  對於有大規模仿製美國新葯而且不遵守專利保護的國家,美國要麼不賣,要麼賣的死貴。
  所以我才說,三哥是特例。

  比如中國現在很多葯企都在仿非布司他,這個可以說是21世紀跨時代的新葯結構,我們單位很早以前就成功的仿出來了。但是因為專利沒到期,不敢申請批件,現在到期了,批件申請ING。
  但是如果沒有美國的資料庫,你都不知道什麼藥品結構有什麼效果,從定結構開始研究……
  那可是浩瀚的工作量外加更多的錢。

  所以總的來說,中國在沒有可能把睾丸交給美爹捏著的前提下。
  中美互相承認藥品專利,對中國是有利的。
  不但可以加速國內製藥行業的整體發展,而且現在已經有中國的一類新葯逆襲美國製藥界了。
  雖然是被國內中醫黑很看不上的中成藥,但是人家也過了美國FDA的審核了。

  總的來說,長遠的來看,三哥的模式不可重複,那麼捏著鼻子認了就是最優
  最後說說為什麼海外代購國家打擊這麼嚴厲。
  這個歸根結底還是藥品的特殊性。

  雖然影響稅收是其中一個方面,但是一類新葯本來的關稅就很低,有些還是0關稅。
  大多數進口葯的關稅稅率是3%,2013年將人血白蛋白和人用疫苗共4個稅目產品的進口稅率由目前的3%降至0。
  所以藥品不是奶粉,奶粉的關稅我沒查,但肯定比藥品高。

  嚴厲打擊境外葯更多的還是處於藥品安全的考慮。
  比如印度葯格列衛,你私下進口沒法保證渠道的安全性和藥品質量,萬一是印度假冒偽劣葯呢?
  而且私下進口必然會造成進口葯市場的魚龍混雜,到時候對於國家製藥行業整體都是一個很大的損害。
  老百姓不會管這葯是合法進口的還是非法進口的,大活人吃藥吃死了那就是你政府的責任。

  而我在前面說了,治病還是要命,真的就是一步之遙,劣質葯吃了就死絕對不新鮮。
  藥品不是食品,我以前不在製藥廠我還沒感覺,進了製藥廠我才知道GMP是一個放屁都有規矩先走那條腿都有說法的東西。
  就是因為藥品太特殊,太重要了。
  一個疏忽大意,就意味著無數條人命。


如果國內的葯價格又便宜療效又好,我也不會跋山涉水得去印度買葯。如果生命都沒有了保證,誰還在乎狗屁的法律。法律難道不是為了保證讓大家過的更好嗎?


關於專利法本身;
例如生命權和專利權的衝突,樓上有人談了,我就不多說了。既然WTO也有了裁決,各位知乎er也不要老覺得自己比國際貿易機構還聰明,就像輪子哥說的,「法律說什麼是不能做的,什麼就是不能做的」。

此外,印度的消費能力很差的,比我們國家還差相當大一截,那些美國公司在印度即使禁止了對手仿冒,自己也基本賺不到錢的,因為本來他們就買不起,所以也沒在國際上給印度太大壓力。(我們在90年代的時候那些個國際巨頭也很少和我們讓讓知識產權的問題其實)

發展中國家很難繞過盜版的過程,一邊是抄襲所獲得的利益,另一邊是保護自主創新的需要;這兩者怎麼樣平衡起來還是交給政府來考量吧,大部分人,包括我們知識產權從業人員在這個問題上也很難有一個宏觀的視角,所以大家也沒必要越俎代庖,覺得自己比國家智庫還牛逼。

此外,知識產權這個東西,你可以選擇不尊重,但你要考慮後果。例如最近一個TPP的貿易協定,裡面限制了知識產權保護的要求,等於是短期內並不打算帶中國玩了。印度等於也是一樣,你在國際貿易中無視他國的知識產權讓外國企業難受,對應地,對方在貿易中也會給你施加各種各樣的報復條件來讓你難受。事實上印度目前沒有多少出口能力,所以也比較肆無忌憚一些(當年中國入WTO時在知識產權方面也是有很多妥協的),你以為你隨便抄人家東西很爽,西方哪一個國家不比你精明。早晚有一天你的經濟需要出口帶動的時候,對方的刀子就上來了。

最後有一個未經證實對方坊間傳言,大概是說因為美國對藥物的審批很嚴格,不光不允許隨便上市賣,連首次人體試驗都控制的很嚴,美國公司光在小白鼠的測試上就要花N多成本。於是...美國製藥巨頭就開始在印度搞首次人體實驗,搞好了就可以在美國再繼續後期試驗,這樣的話新葯的審批程序就加快了很多...等於是讓印度人民替美國人民當了一輪小白鼠,承擔了很多試驗的風險...恩...真假不明。但聽起來很像是一場骯髒的利益交換...那些藥物在貴國免費用吧,就當在前期試驗中給你們作為當小白鼠的勞務費了...恩。

以上。


所有說生存權大於一切的,請把收入除掉基本生活開支全捐出來買糧食,等全球人民都能吃飽,再改善自己的生活。畢竟,你少買一個iphone,非洲兒童可以吃好幾年。


貴乎在討論軟體遊戲盜版的時候,常常能達成共識:如果所有用戶都使用盜版,那麼就不會有優秀的公司投入大手筆生產大作。長此以往就變成中國這樣的坑爹遊戲環境了。

然而在討論藥物的時候,卻沒幾個人提,如果全世界的創新特效藥都是中國醫保價,那誰還會去研發呢?

看到這個題目下的高票(15/11/22 12:08),我們還是來討論為啥中國做不出1.1類創新葯吧

不匿。


1.印度這樣做是有代價的,印度就是歐美製藥廠的天然活體實驗場。
2.正因為1,所以歐美藥廠不會在法律上追究印度的責任,中國如果仿效印度,會被告的一塌糊塗,除非是中國政府真不要臉了。
3.各種重病,在歐美也不是個個都能得到很好的治療,你得先繳重稅或者買高額保險。
4.中國暫時不能達到像歐洲這種高福利體系,所以不幸得了重病,自己也只能認命,就像你不能因為自己需要去換器官就去殺人一樣。說起來難以接受,但命就是命。


題主你好!

知識產權法律,有一組明顯的作用:

  1. 對製作者進行繼續/持續創新的激勵;
  2. 對使用者進行剝削;
  3. 通過對使用者的剝削,來給予對製作者利益

還有一組隱性的作用:

  1. 對先行者的利益進行保障;
  2. 阻礙後進者進行模仿;
  3. 通過對後進者模仿的阻礙,來保護先行者的利益

PS:
這就是為什麼知識產權保護到位的國家, 都是清一色發達國家。
這就是為什麼但凡後進國家要經濟騰飛,都繞不過盜版這條路。


回原題。
知識產權法,說到底是利益之爭。
知識產權法,說到底是利益之爭。
知識產權法,說到底是利益之爭。

當使用者的利益,高於製作者的利益時,一般情況下,會選擇性忽略製作者利益被侵犯的事實。
當使用者的利益,等於甚至低於製作者的利益時,製作者利益被侵犯的事實,就會推到台前。

所以
當生命與金錢一起放到天平上的時候,生命重。
當自己的發展與別人的金錢一起放到天平上的時候,你當然不會覺得愧疚。
當自己的金錢與別人的發展一起放到天平上的時候,你當然會覺得對方應當愧疚。

最後的最後,屁股決定腦袋。

PS:在法律領域與知識產權法有異曲同工之妙的還有《勞動法》。


大概一些人會寧死不吃低價印度葯。


為什麼在這個題目下大家就把看病貴歸結到藥廠身上了?


哥哥們,看不起病是你的錯嗎?你肯定說不是,我有人權。


看不起病是藥廠的錯?他辛辛苦苦研發出新葯,讓有的人買得起能治本來治不好的病,你一個仿製葯讓他血本無歸,他乞求專利權能讓他收回成本,繼續研發下一個,他有錯?


看不起病是醫生的錯?他辛辛苦苦去讀書,工作,賺錢,養家,他有錯?
那很奇怪,是誰的錯?醫保是放著看的?醫保保到了誰的頭上?為什麼貴的葯就不醫保了?你們的人權呢?

只會振臂高呼:你生病了用不起葯了你就知道這是惡法。您生病都是別人的錯?生病的不幸我很抱歉,但是這種不幸我覺得應該得到保障。誰保障?誰問你收稅?


所以說,專利需要保護,我們也要看得起病。目前我們在創新葯上處於劣勢,所以我們保障專利窮人會吃虧。但是我們現在已經開始努力趕超。試想一下,有一天大部分創新葯都是我國研發,醫保報銷,錢只是從一個國家的這個口袋去了那個口袋,那葯貴還是問題嗎?


所以啊,你們矛盾的方向錯啦!


WTO於 有兩項決議:
2001年的《關於TRIPS協議與公眾健康問題的宣言》(簡稱「多哈宣言」),
2003年的《關於TRIPS 協議和公共健康的多哈宣言第六段的執行決議》
允許不發達國家自己生產「救命葯」,也可以生產這些藥物賣到其他不發到國家,而不受專利管轄。
印度大家都知道了,不消多說。巴西政府也這麼干,也向艾滋病患者免費提供抗艾滋病藥物,這些藥物要麼是由巴西自己生產,要麼是通過迫使掌握艾滋病藥物專利權的大型葯業公司向巴西提供廉價藥品。Nelfinavir 、efavirenz等藥物都有專利,但巴西本國都可以自己生產,由國家醫保SUS向國民免費發放,巴西衛生部從直接從印度大量地購買抗艾滋病的專利藥物,不受專利管轄。
我國的專利法也有強制許可,准許特殊情況下,強制許可專利,而不受專利管轄。

印度過多地使用這個權力,有濫用的嫌疑。
而中國至今為止一次都沒用過,屈從於外國人的壓力,不敢與外國人衝突,不敢利用這個規則為國人謀福利。
比如,前段時間看到的WHO報道的關於中國乙肝治療現狀里說的:中國是乙肝大國,中國80%的患者都在使用低效高耐葯的藥物,如拉米夫定、阿德福韋或替比夫定,高效低耐葯的恩替卡韋和替諾福韋因為畏懼洋人的專利,價高而不能廣泛推廣,乙肝不能有效控制進一步發展成為肝硬化和肝癌。另外,中國肝癌發病率全球第4。
中國應該大膽地取消這些專利,強制授權生產,或者如印度前段時間乾的,強制Gilead以1%的價格在印度提供藥物。這同樣是尊重規則,同時為民謀福利。
說難聽點,中國一直都是對內要錢不要臉,對外要臉不要錢。對老外百依百順

要清楚的是,取消專利的前提是救命,是重大疫情,中國的乙肝現狀足以使用這種情況。至於題主說的遊戲,那是發展和享樂,不可同日而語。

參考:

WTO救命葯協議的道德成本WHO首推強效低耐葯抗病毒藥物用於慢性乙肝南方周末 - 誰有權仿造甲流特效藥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全文)美國人民憤怒了——吉利德天價丙肝葯Sovaldi印度售價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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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說的是救命葯和重大疫情,不是取消所有專利。 強制專利是WTO授予不發達國家的權力,不是全世界取消,不發達國家也都在利用這個規則為民謀利。印度在濫用,泰國也有、巴西屈指可數的幾個剛剛好,中國則是一個沒有地漠視國民生命。 強制專利和醫療投入保障可以同時進行,現實是而中國是既沒足夠的醫保,強制專利一個都沒有。 文中舉印度和Gilead的事,僅為說明強製藥物低/底價供應,不是說他治療乙肝。 中國專利意識和保護淡泊,是該加強。


支持版權????呵呵呵呵。

bt站被封,知乎支持了嗎 為什麼我見到的都是罵的?

屁股決定腦袋罷了。馬工可以一邊對破解自己公司軟體的行為深惡痛絕,一邊繼續在bt站下RMVB。

這沒有可比性。

至於藥品這個方面,跟每個人都是密切相關,所以每個人的屁股都坐到一起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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