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美生子合法么?
我的情況大概是這樣的,跟老公結婚五年了,由於工作上的原因一直分開在兩地生活,今年終於穩定下來住回了一起,覺得年齡已經不小了,打算要個孩子,但我已經算是高齡產婦了,身體狀況也不算太好,家裡人就打算讓我到美國生子,說是醫療水平能好一些,自己也查了些關於這方面也問了些人,但說法不一樣,有的說合法,有的說查的很嚴只能躲,孩子生下來戶口不好辦,所以真的挺糾結的,想看看知乎上的大神們能不能幫我解答一下。
在這裡可以很負責的說:赴美生子既符合美國法律,又不違反中國法律,而且只要有出生指標,完全可以在國內上戶口,回復里說不合法的,第一,自己不是親歷者,道聽途說;第二,不了解美國憲法和美國政府部門的政策,這裡詳細解釋一下為什麼合法:
首先看一下赴美生子合法的法律支撐
憲法第十四修正案:
美國以出生地定國籍的做法承襲於英國普通法,並於1868年明文寫入憲法第十四修正案。在第十四修正案之前,美國最高法院曾在1857年判決說,從非洲販運到美國的黑奴後代,即使出生在美國也不具備美國公民權利。後世歷史和法律學者普遍認為,這項裁決是美國最高法院歷史上最惡劣的判例之一。國會在內戰結束後的「重建時期」通過的憲法第十四修正案推翻了這項判決。
第十四修正案第一款規定:任何在合眾國出生或歸化並受其管轄者,均為合眾國及所居住州公民。(All persons born or naturalized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 are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of the State wherein they reside.)
[1868年通過的憲法第14條修正案]
著名案例:美國訴黃金德案
出生地原則在19世紀末排華運動期間又遇到一次考驗。一對中國廣東台山夫婦在美國加州舊金山生下的兒子黃金德(Wong Kim Ark)1894年乘船返回中國探親,這位餐館廚師在1895年飄洋過海返回美國時被海關官員拘留。美國官員說,黃金德雖然出生在美國,但他的父母是中國清朝皇帝的子民,因此他也是中國公民,根據當時的排華法案,不得入境美國。
這起官司打到美國最高法院。1898年,美國大法官們以6對2票裁決說,黃金德出生在美國,而且他不是外交官或外國佔領軍成員的子女,受美國管轄,因此,按照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他是美國公民。「美國訴黃金德案」(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的裁決鞏固了出生地原則,外國父母在美國並受美國管轄時所生子女自動成為美國公民。
[黃金德1894年的離境文件]
美國政府的態度
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衛局官網上的回復
問:我能在懷孕期間訪問美國嗎,都有什麼風險?
答:雖然沒有特別條例禁止懷孕的外國人進入美國,但允許或拒絕入關有賴於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CBP)的官員行使其自由量裁權。如果CBP官員認定你很可能成為美國政府的麻煩(意思是政府必須因為你沒有醫療支付能力而要提供醫療救助),你會被拒絕入境。CBP官員在決定是否允許你進入美國的時候會考慮你的生產日期和你準備在美國停留時間,此外,他們需要證據證明你在美期間有足夠的醫療支付能力以及你會返回自己的國家。如果被認定你沒有足夠的醫療支付能力而且打算使用美國的醫療救助的話你會被拒絕入境。此外,如果孕婦乘車從陸路口岸入境,請知曉口岸的放射檢測設備不會發出任何輻射,並且也不會對你和你未出生的寶寶產生傷害。
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局(USCBP)局長柯立寇斯基2015年8月29日對世界日報表示,中國孕婦不論懷孕幾個月,都可入境美國,沒有外傳的懷孕月份限制,但他強調,「所有孕婦一定要誠實告知預備入境產子,同時提出可全額自費支付相關生產醫療費用的財務證明」。他並澄清,掃蕩洛杉磯月子中心後,美國海關並未特別針對中國孕婦入境,採取更嚴格審查。
[美國CBP局長柯立寇斯基(左),CBP中西部主任費爾拉拉(右)]
另外,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局中西部主任費爾拉拉(William A. Ferrara)補充,來美生子的孕婦,在入關時,務必要誠實回答移民官的問題,不可以撒謊。他說,美國是一個相信個人的國家,中國孕婦無論是以旅遊或商務簽證入境美國,過海關時,都應如實表示計劃在美國生孩子,否則,一旦被發現,將被視為有意欺騙,或刻意誤導移民官,進而導致非預期的連鎖不良後果,甚至可能影響以後入境美國。
早在之前3月初美國政府「掃蕩」南加州27所月子中心的同時,美國領事館的官員專程到訪國內赴美生子服務商,並對中國的赴美生子群體傳達幾個重要信息,其中包括:
1、持有效簽證赴美生子並不違法;
2、想要赴美生子的家庭在簽證辦理時要明確告知面簽官目的並備好幾類材料;
3、通關入境以及在美生產的過程中一定要誠實守信,不佔用美國福利;
赴美生子是合法,非常正常的行為。當然,這個所提及的法律就是美國的民法典,而不是中國的民法。
因為在美國生產,是受到美國民法典的管轄的。
因為任何一個國家的政權,都不可以拒絕外國公民在本土生產,這是最基本的人道主義的行為。
美國國籍對於新生兒的賦予,只是附帶的行為。而在某些非屬地國籍國家,可能新生兒不會自動擁有該國國籍,僅此而已。
在哪裡生寶寶,怎樣生寶寶,都是天賦人權。各國法律對非民事/刑事能力限制公民的此類生育行為,沒有任何限制權。
你可以通過長期旅遊的方式生孩子,也可以通過短期留學1-2年的方式過去生孩子,其實都不困難。
祝你心想事成。赴美生子本身並不違法,問題是國內的赴美生子機構存在不誠信的問題。
比如:明明就是為了生孩子去的,簽證卻說是旅遊,並且隱瞞已懷孕事實獲得簽證。入境時,又隱瞞懷孕的情況,入境美國生產是為了孩子獲得美國國籍。這樣的情況就會對誠信造成損失,以後再申請簽證或入境會產生問題。
如果您想赴美生子,最好實話實說,您家裡條件優越,已經聯繫好美國醫院,並且有足夠資金證明不會欠款。有可能會被拒簽,但是並不影響誠信首先回答題目問題,合法。美國法律並無禁止或限制非美籍產婦在美國境內生育的規定。
再來按照題目描述的情況說幾句。
第一,B1/B2簽證用途包含醫療服務,題主可以在申請簽證時明確說明赴美目的就是生孩子,高齡產婦嘛,美國醫療條件好嘛。
第二,此申請方式需要申請人提供足夠證明,保證能夠負擔在美國期間所需的一切費用。
第三,進境時如實告知移民局官員赴美目的。
第四,在國外出生的嬰兒,可上國內戶口。需要資料包括:出國前按正常流程辦理准生證,在國外去領館辦旅行證,回國後去翻譯公司辦出生證明翻譯件。
最後給個友情提示,根據中國海關規定,每名旅客出境時攜帶的外幣現金不得超過五千美元。我見過太多的旅客為了證明支付能力,攜帶超量現金通關。
赴美生子合法,試試誠實簽,過了的話你可以在國內懷到7-8個月再過去都行;主要中國的一些月子機構會用你名字申請醫療白卡(給窮人的免費醫療卡),相當於佔用美國資源,你沒在美國納稅卻佔用美國納稅人的錢,還欺騙人家說自己來這裡是消費旅遊的,美國當然不歡迎你。實際上在LA等地,月子中心是合法的。只要你有能力負擔就沒問題,實際上我也有這個打算,查過一些資料,如果僅僅是接生的話,1萬美金左右就可以搞定,但問題就在如果要剖腹產(5K-10K美金),孩子要住溫箱(2-3K美金一天)等價格就飛上去了,到時候負擔也就重了。僅供一些參考,希望有用
跟上面一位匿名回答一樣,我可以負責任說赴美生子不違法美國法律,不違法中國法律。但是為什麼會有那麼多人覺得赴美生子是一個灰色地帶,是見不得光的事情?
那是因為:
第一,對美國來說,美國歡迎有金錢實力的媽媽們到美國生孩子,給美國經濟做出貢獻。而有些媽媽們經濟條件不佳或者簽證材料準備不充分又或者撒謊說自己去旅遊,導致拒簽或者過海關時被遣返,就有人說美國不歡迎孕婦過去生孩子。其實美國人不管你是不是孕婦,一律不喜歡經濟能力較弱的人移民。
第二,對中國來說,中國是不承認雙重國籍的。加上國人愛國情懷嚴重,去美國生孩子的人自然和買日系車的人一樣了。
但是,但是啊!!即使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擁有美國國籍的寶寶回國後依然可以上戶口(沒有因為寶寶是美國國籍上戶口更難這種說法),享受中國公民的一切權利。寶寶到了18歲之後就要選擇一個國籍作為自己的終身國籍。
我在赴美生子這個行業呆了幾年了,所有的流程都很清楚,有人想了解這方面的問題,可以加我微信liufang-858,註明知乎。
去美國生孩子是一項很大的任務,寶媽是需要了解赴美生子的所有政策和流程,包括寶寶回國後的國籍、證件、教育,簽證辦理,醫生醫院,月子中心等一系列問題。
國人覺得赴美生子不合法,無非如下2個原因:
1. 認為把孩子生在外國,獲取外國的福利,是 一個「佔便宜」/「鑽空子」的行為
2. 聽說」中國不允許雙重國籍""。 所以把孩子生在美國,再帶回中國撫養,難道不是 違法行為嗎?
理由1——關於佔便宜/鑽空子
來看看有什麼便宜可占? 孩子生在美國,美國政府除了給你一個美國國籍外,並不會付給你一分一厘的錢幫你 撫養孩子。赴美生子的家庭自己申請簽證,購買機票,支付生產的醫生醫院費用,全程都自己的腰包。網上傳說的每月幾百刀的「牛奶金」,是給低收入人士的,赴美生子的中國中產階級,顯然不屬於低收入人士,申請牛奶金是非法的。
所以,赴美生子的家庭並沒有佔到任何實質的、物質上的「便宜」。反倒是給美國的醫療和旅遊業帶來了商機,貢獻了美國GDP呢。
理由2——關於「中國不允許雙重國籍」
中國的《國籍法》規定:孩子出生在外國的,只要父母都是中國人,父母不持有外國綠卡,則孩子天然獲得中國國籍。所謂」不允許雙重國籍「,指的是中國政府不認可美寶的美國國籍。僅此而已。但關鍵問題是,美寶的美國國籍並不需要獲得中國政府的認可,只要美國人承認即可。這就是不允許雙重國籍的出處。
還看不明白的話,建議買本《國籍法》好好研讀一下。
最後最後,說點感想吧:中國大陸的赴美生子熱是 從近五年開始的,作為中國政府當然不希望中產全都往外跑啦,不過這並不能阻擋大家往外跑往外生娃的熱情!!
其實,赴美生子並不需要所有人認同。自己的孩子,愛生哪兒生哪兒,花自己的錢讓別人說去吧!以此和那些大著肚子,遠赴重洋的孕媽們共勉~~~~很多渴望赴美生子的家庭都擔心其合法性?存在什麼樣的風險?關於這個問題,業內人士已經做了很多解釋,在此對於赴美生子的合法性進行再次重申:
1. 赴美生子合法性擁有法律支持
根據美國公民身份的法規:「任何人,凡在合眾國出生或歸化合眾國並受其司法管轄者,均為合眾國及所居住之州的公民。任何州都不能制定或執行任何削弱美國公民權利或豁免權的法律。」也就是說美國法律規定任何人只要在美國領土出生都算美國人,因此赴美生子是有法律明文規定保障它的合法性的。
2. 美國政府並不反對孕婦入境
美國國防安全部或者政府網站上,都沒有對孕婦進入美國進行限制,美國政府真正在意的是赴美孕婦是否會佔用美國的醫療資源或者社會福利。只要在通過海關時,提供充分的資金和財務證明,足夠支付生產所取全部費用,以及正確的住宿和聯繫人信息,海關是不會因「孕婦」身份而拒絕其合法入境的。
3. 赴美生子主張誠實簽證
美國是一個注重個人誠信的國家,孕婦在辦理簽證時應如實告知在美生子計劃,一旦被發現有欺詐或者弄虛作假的情況,必定會被拒簽,而這個後果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是不可逆轉的。
在入關時,務必要誠實回答移民官的問題,否則將被視為欺騙或刻意誤導,海關有權拒絕入境,原機遣返。赴美生子是合法的,美國海關遣返也必須有理有據,不會因為孕婦身份而刻意遣返,被遣返最關鍵的一點,是因為孕婦的不誠信。早先很多被遣返的情況,基本上都是被國內中介教唆對海關官員說謊而導致的。
4. 赴美生子因遵守美國法律
赴美生子本身並不會對孕婦之後申請美國簽證造成影響,但是有些孕婦雖然是持合法證件入境,卻在美國申請了低保,拖欠了醫院費用,或者做了違法的事情,導致順利回國後,無法再申請美國簽證。在此提醒想要赴美生子的媽媽們,即使順利到了美國,也不能做超越法律界限的行為,否則被記錄在案,之後想去美國就很難了。
綜上,不要再質疑赴美生子的合法性了,赴美生子本身沒有問題,佔用美國資源、違反法律、委託小中介公司編造謊言出境才會有不可知的危險。很多失敗的例子都是源於對孕婦入境的相關政策和制度不了解,對美國文化不熟悉和對赴美生子的流程不清楚等。對於有意向赴美生子的家庭來說,前期一定要做好充分的調研,選擇可靠中介和月子中心為赴美生子的旅程保駕護航。
合法。我就是誠實簽赴美生子的媽媽,簽證的時候就說了要去生孩子,過海關一樣說明是來生孩子的,沒有遭到任何為難,cbp還恭喜我,祝我一切順利
赴美生子不合法,正如「丸子」所說,如果知道你懷孕,簽證官是不會給你簽證的,所以實際上你欺騙了簽證官,如上的「丸子」應該是出國生子的推銷人,可能是產業鏈的一環,有利益勾結
ps.存在「灰色」地帶,有人偷偷讓孩子掛中國戶口,但不合法。再者,十年後孩子出國,隨著信息聯網的更一步發達,這樣,會有更多麻煩
給孩子掛中國戶口,還得整個出生證明等一系列的doc。當然,你可以說沒問題,走關係。可中國人就是這樣一方面覺得自己國家法制不健全,羨慕西方法制國家,一方面,自己又去鑽制度的空子,難怪是醜陋的中國人完全合法。他們不會以你懷孕的原因拒絕你簽證或入境。但是他們可以以你有可能變成政府的負擔的原因拒絕你簽證或入境。所以你要有證明你有能力負責醫療費。
美寶爸爸飄過~~~
完全合法,赴美生子,福利什麼的也挺多,還有更多的教育資源,讓孩子在未來有更多的選擇。
赴美生子合法嗎?
前往美國生子,不違背任何美國現行法律法規。美國在國籍認定上,一直採取。屬地原則。美國1868年憲法第14條修正案明確指出:所有在美國出生或在美國歸化,並受美國司法管轄民以及其所居住州的居民。即在美國出生的孩子,就可以自然獲得美國國籍,從而享有相應的福利。這一原則可以說是美國這個移民國家開放理念所致。
現如今,國內去美國生孩子的中國媽媽越來越多,孕媽媽們只需選擇負責的美國月子中心,支付相應的旅費和在美國生產開支,完全可以赴美生子。
當然,部分家庭因受中介及不實信息影響,認為赴美生子就要偷偷摸摸才可以,其實這是錯誤的觀念;現在赴美生子人群,都有著良好教育、殷實的資產,只要坦誠與美國簽證官說明赴美生子需求,又能得到美國簽證,即可大大方方前往美國產子。
以下為美國海關和邊境事務局官網,文中公告是針對赴美生子的說。
譯文如下:
雖然沒有具體規定禁止懷孕的外國人進入美國,但允許或拒絕進入美國,海關和邊防局(CBP)官員可以酌情決定。如果CBP官員認為您不能擔負在美國期間所產生相應費用,(意味著政府必須提供醫療保險,因為沒有醫療保險),有權拒絕你入境美國。
在確定您是否被允許進入美國時,CBP官員會考慮您生產日期,以及您打算在美國逗留的時間。還有,美國政府希望您有足夠的財力支付在美國產生的醫療費用,及返回自己國家的費用。
如果在美國確定您沒有足夠的醫療保險來支付意外或預期的醫療費用,您可能被拒絕入境。另外,如果您懷孕並通過陸地邊境口岸入境,請不要擔心檢測門,不會有任何的輻射,對您和未出生的孩子造成傷害。
看完美國官方的公告後,美極天使來一句話總結吧,那就是「只要您具有相應的財力,並依法守法,在美國產子是不存在任何問題的」,美極天使有著專業的簽證團隊,如果您有赴美生子方面的需要,我們完全可以給您更專業的指導和培訓。
合法倒是合法,但是中國在發展,而中國的國籍是世界上最難入的,去美國生小孩,只有18歲的時候有一次選擇中國國籍的機會,這個要考慮好。
赴美生子是合法的。美國於1868年7月9日通過的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第一款這樣寫道:「任何人,凡在合眾國出生或歸化合眾國並受其司法管轄者,均為合眾國及所居住之州的公民。任何州都不能制定或執行任何削弱美國公民權利或豁免權的法律。」這就是美國憲法中有關國籍部分著名的「落地入籍」法案,只要在美國出生,就是美國國籍。自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頒布至今的近100多年裡,由「落地入籍」法案所受益的新生兒數以億計,為美國少數族裔在美國的生存和發展打下了堅實的法律保障,也是美國能夠多元文化的保護盾之一。由美福嘉兒專業提供,想要了解更多有關赴美生子的詳細情況,可以加上面微信號!
中國沒有禁止產婦出國生孩子,這個不違法,美國沒有禁止產婦來美國生孩子,但是因為社會輿論和一些操作不恰當的月子中心騙取社會系統的福利或者有逃稅、僱傭黑工等違法的行為所以導致這件事比較敏感,只能說涉及到這個行業的事情不違法,但是因為沒有明文法律法規,所以也不能說合法,是個比較微妙的事情。
「出生公民權」又稱落地公民權,於1868年作為第14修正案被寫入美國《憲法》,當時主要是為了在內戰後保護美國黑奴的平等權益。其具體表述是:「所有在美國出生或者入籍並接受其司法管轄的人,都是美國和他們所居住州的公民。」這是美國的法律,合法的
根據美國法律,赴美生子是合法的,美國沒有一條法律禁止外國人到美國生孩子。
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在官方說明中就曾明確表示:雖然沒有特別條例禁止懷孕的外國人進入美國,但允許或拒絕入關有賴於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的官員行使其自由裁量權。
美國駐華大使館也曾公開表示過:「目前沒有任何法律反對外國孕婦以 B1/B2(商務、旅遊簽證)或其他形式的簽證赴美。」自費赴美生子完全合法,美國政府並不反對孕婦入境,美國政府反對的是佔用美國福利的行為,還有就是不要對政府官員撒謊。
簡而言之,美國政府從來沒有反對赴美生子,中國孕婦不論懷孕幾個月,都可入境美國,不受懷孕月份限制,但所有孕婦一定要誠實告知預備入境產子,同時可全額自費支付相關生產醫療費用的財務證明。
正常途徑赴美生子完全合法,簽證時誠實告知,入境後自己負擔全部費用,不申請佔用美國福利。在美國代孕也是合法的,年齡大不想身體受苦,經濟實力又比較好的,還可以考慮去美國找代孕,寶寶生下來也是美籍。
赴美生子是完全合法的,寶寶出生在美國就有了美國戶籍,雖說國內不承認雙重國籍,但寶寶還是真正意義上的雙重國籍。主要有了美國國籍,無論是去其他國家簽證還是醫療教育的福利都是很大的
某南方空港工作人員,赴美產子肯定是小馬過河,見仁見智,只提醒一點,小孩有美國國籍最後不要上戶口,上個月,某廣州籍女性帶兩個美寶入境,因為旅行證過期,無中國簽證,無法入境,被要求去口岸簽證處辦理簽證,結果發現倆小孩有中國戶口,簽證被拒,原機遣返,大人也只好買機票陪同,戶口也不知道能否保住
現行制度下,戶籍聯網是趨勢,只是現在美寶還沒形成潮流,如果政策有變,這些後果都要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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