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微博上「充錯話費800塊」事件?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關注到這件事。
是有網友求助微博@我的廁所讀物,別人充錯了800塊話費給他,要求退還或充回話費,但該網友目前公司是有每月報銷200話費的,該網友也從未超支,他認為自己根本用不到這錢,找營業廳也說不能轉移話費,最後該網友給充錯話費的人690元。(見圖)
營業廳不能轉移話費很值得吐槽,但現在我想只討論這800話費該不該還。
我的想法是,儘管該網友公司目前有話費報銷,但這800始終都在你手機上,公司不可能一輩子都有話費報銷,所以該網友遲早能用得著。
如果這800不還,那結果就是充錯話費的人損失800,該網友獲得800話費。
如果這800還了,那結果就是充錯話費的人無損失,該網友實際上等於有800凍結(這詞用得對不對?)了。
換個角度看,如果我被別人充錯了話費,800不是小數目吧?道德上也應該幫人家充回去不是嗎?
所以我覺得這樣看的話,該網友應該給對方充回800話費呀。
但是我看微博下面的評論,大部分都說不應該充。我把這件事發到朋友圈,幾乎每個朋友都說不應該。
所以是我的價值觀出現問題了么?如果是,求糾正求打醒。
如果是你們給別人充錯,你們會怎麼做?如果別人充錯給你呢?到底怎麼做才是對的?
1、概據法律,要還。
個人建議用這800元話費給他沖QB,或者話費可充值的東西由當事人決定。(反過來思考,我給你沖800個QB反而是你不當得利了啊,我充錯了而已~)
你已經用人民幣給我帶來了話費的「不當得利」 ,現在又要我以人民幣的形式付出?而你們這群所謂的律師還都認為這是合理的我也是醉了。
@lyn huang 問說的是否屬於強迫得利?
強迫得利受損人的主觀狀態的界定十分困難,也就是說:是否是受損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引起的受益人不當得利,並不容易界定。
話費的價值事實上是小於錢的,或者說話費的用途小於錢的用途,你得到的話費,並不應該還他錢,只是把話費還給他就好了,而話費怎麼還,讓受損人自己想辦法。
人如果正直一些早就給還回去了。還在嘰歪。
完全毫無爭議的法律判斷,感情上還能支持被充的人,這個群體可以說是毫無法律意識,一群法盲。
不當得利,應當歸還。
民法上的不當得利。
但是不主動還,除非他真起訴我。
要真起訴就寫個反訴狀,要求賠償800元的利息,期限按現在到退休,利息按複利算。
要是人肉我騷擾我就反制,具體行為堅決不說。
心情不好,戾氣重的時候就這麼干
興許心情好就直接還了。
估計會把為數不多的粉再掉一些。
不當得利
說實在的,800元話費對這個網友的價值根本沒有800元,要她為對方的800元買單根本就是強買強賣,就好像強行賣她一張10年後才能用的超市卡一樣,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運營商應該是可以調帳的
挖坑。上點結論,下周末再補充。
1.如果不展開學術上討論,實務的辦法就是別鳥充錯錢的人。。。
2.從不當得利的角度上來說,的確構成不當得利,但不當得利關係是電信vs受益人,請求權在電信運營商。
3.受益人和充錯錢的人沒有「直接因果關係」,兩人不成立不當得利關係。
4,.沖錯錢的人和電信可能成立「不當得利」,前提是充錯錢的人撤銷和電信合同。(重大誤解)
悲劇的是今晚手抖就錯按了一個號碼,一字之差,白花100。打過去那個人跟我說自己14歲,沒有網銀還是學生,充話費都是他爹給充的。我說你把這件事告訴你爸問他應該怎麼處理。他掛了電話。之後再打就無人接聽了。
我只能說,你如果真的14歲,你不還,沒問題,我羨慕你年紀,權當給你錢買書。但是你要知道你不還不是正確的。如果你是假裝14歲不會用,喝喝。我權當做慈善,我同時也為你將來能發展成什麼樣感到深深擔憂。
最後我想說,通訊公司應該要付很大責任,如果能提供充足證據充錯了,應該是可以退還的。客服說沒法扣費,我就呵呵了,難道你們月初那不叫扣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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