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公司將業務外包,是不是一種齷鹺的行為?

很多廣告公司都會背著客戶把業務外包,站在職業道德的角度上來看,這是不是一種齷齪的事情?


啊?題主不是這個意思吧?
廣告公司把設計的任務轉接給其他小公司或個人的意思吧?
先吃個飯,等會兒說


外包有很多原因。

只要乙方提供的作品能夠達到甲方要求的水準,外包未嘗不可。創意太難衡量,外包的質量還更討喜,也不一定哦。

只要在合同規定允許範圍內,外包不應該視為有違職業道德的一種行為。當然,我們提倡乙方盡量不要外包。

此外,從乙方看甲方的角度:甲方也常常背著乙方舉行比稿、發起比稿不給比稿費、寫不清楚brief、無效溝通反覆修改,是否也能視為一種「不職業」的行為呢?

不容易,都是為了一口飯吃嘛。


這你要看是外包什麼東西了。譬如說廣告拍攝這種事,本身就是廣告公司出方案,製作公司做執行。廣告公司又不是全能的,合理的分工是很正常的事丫。


只要別讓甲方知道自己的活兒被外包了,就不算齷齪行為。


這其實很正常的一個事情,一個甲方把所有的廣告案子都交給一個乙方,只需要看結果就可了,如果和所有要投的媒體都建立合作關係,甲方會很累付出的人力物力更多,而交給一到兩家公司就可以避免這個問題,而且這樣對於效果的評估也要好做。舉個簡單的例子,康師傅速食麵廣告就是交給某個乙方在全權負責,然後乙方根據計劃再找相應的丙方在合作。只要你呈現給甲方的是個好的結果就可以,至於過程甲方並不會在意,畢竟大家都很忙。


如果所有業務都外包,那這個廣告公司就是個串串,他唯一的競爭力就是比那些小公司多一點業務資源,如果沒有自己的核心競爭力也活不長的。


職業道德?

不是只有員工才有職業道德的要求么

公司也有么?

公司的職業道德是什麼呢?

掙錢,員工和老闆有口飯吃。為了有口飯吃,給你把活幹了,幹完了,你滿意了,就可以了不是么?

等價交換而已,怎麼扯到職業道德上面了?

如果,你找一家廣告公司,他把業務外包給其他小公司,用低的價格

你自己也可以去找小公司啊,用低的價格

從來只是用腳投票的啊

廣告拿別的小公司的東西跟你交差,你說不滿意,讓他重做,不付尾款就是了。不對么?

只是一個商業行為,能用經濟等價交換等市場解釋的,、

盡量不用道德。


最賺錢的不是土地礦產 而是信息資源。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甲方乙方的關係當中廣告公司其實是處於弱勢的一方,全世界的廣告人都在埋怨客戶的無力修改跟logo放大,在這種情況下,能夠靠出賣關係信息來賺錢肯定比自己親力親為的腦力設計來的更讓人 舒服。
所以說,廣告公司的外包行為應該是一種正常的生態。從不同情況分析來說,外包的單子無非兩種情況,客戶要求太高,太事,但錢多,自己做不來,外包。第二種,客戶錢少,事多,要求高,外包,把困難轉移給別人,外包。(簡單來說,不做深層次分析)
就我個人認為,如果是一家有實力的公司,本身面對客戶就高端,只要不是太事,一般都會自己接下來做,除非單子太多,要求太高!
所以說,有時甲方也要考慮好自己!


題主說的是設計業務外包吧。
我前公司在客戶給的時間非常短,人手忙不過來的時候會發一部分出去外包。
這也是木有辦法的事,通常時間緊迫都是客戶拖延到最後才想起這茬。我們總得想方設法完成啊。
我現在辭職了在個小鎮弄自由職業,我前公司偶爾會發外包給我做,算是個替補隊員,急迫的時候可以分散壓力保持質量。

如果時間充裕的時候外包,就是 @王丹說的那種情況。

並不是齷蹉的事情。客戶看的也是結果不是過程,只要東西滿意就雙贏啦。成年人看利弊。


畢竟廣告公司不是全能的上帝,真正的廣告公司賣的是創意,是點子,那些小公司當然不包括在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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