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文的「五權憲法」如何運作?為何有「萬能政府」一說?

五權憲法理應比三權分立能更好地限制公權力,那為什麼卻有人批評孫中山「萬能政府」的構想?

維基百科裡的沒看懂: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8%89%E6%B0%91%E4%B8%BB%E7%BE%A9


孫文的五權分立,有邏輯上的問題。

一、
人家的三權分立,是行政、立法、司法,三家獨立,誰也控制不了誰。

二、
孫文把「考試」「監察」獨立出來了,其實是向中國傳統靠近:考試院,是為保留「科舉」的價值,將「人才的任用管道」獨立成最高機構,以保證國家機構,能有最好的人才。而監察院,是為司法之外,讓老百姓多一條管道,以免正常的「司法系統」曠日廢時,有監察院,就能有特殊的救急之道。

三、
無論如何,考試院和監察院,都是符合中國社會常態,也是符合中國人的民情的。

四、
「考試院」的問題在於,行政院是行政機關,可是,自己沒有人事權,人事權被考試院拿走了,造成用人制度的僵化,早年,因為沒有政黨輪替,只是國民黨一黨獨大,這個問題的弊病不小。

但,後來政黨政治正常進行後,有和選舉而來的「政務官」,交雜著正常文官系統的「事務官」,所以,我個人感覺,孫文的考試院,是偉大的設計。

而更重要的是,因為有考試院,所以,不管哪個黨當選執政,誰都污染不了政府的文官系統!

五、
「監察院」是好設計,是向傳統的御史大夫靠攏,我覺得沒有問題。

一般專家,認為的問題主要是,監察權,原來是立法院,立法委員的權力之一,他們因為有監察能力,可以像美國一樣,舉行聽證會,甚至組建調查小組,調查政府行政部門的不法行為,政府,也有檢調系統,可以調查立法委員的不法行為,兩個是互相監督的。

但,監察權獨立出去後,立法院的立法委員們,手中權力少掉一大塊,只能用「審核預算」去要脅行政機關,如此問題來了,每年審預算時,動輒拖延,甚至造成預算不能通過,影響施政。

我個人認為,監察院是好的設計,但,也要把監察權,還給立法委員,讓立法委員手上,也有對付政府行政機關的武器。


總之,有人罵孫文的三民主義,五權憲法設計不好。

我個人認為,一定有可修改之處,畢竟,三民主義寫出來也快一百年了,所有的政治思想,政法架構設計,沒有百年不變的。它當然有升級的空間。

但,若要說三民主義、五權憲法是狗屎,那我會說,這種批評不足為取。

台灣人的快樂,有大半是建立在孫文的設計上頭,台灣人的痛苦,反而是李登輝那白癡,不停修憲,修出來的非總統制,又非內閣制的憲政大怪物。若要嚴格照著孫文設計,說不定台灣的政治亂象,會少很多呢?

知乎上的@韓開年兄,應該與我年紀相仿吧?也是至少苦讀數年三民主義,應付過大學聯考的人,他在討論串中補了意見,謹此搬出。

老實說,我上面說的,有點不足,韓開年兄的三民主義,確實讀的比我好!

@韓開年 兄意見:

講三民主義,就一定要講到政權及治權
政=眾人的事,治=管理,管理眾人的事=政治

政權,是老百姓參政的權力=選舉、罷免、創制、復決
治權,是政府的公權力,就就是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

理論上,立法院是治權,而政權是在國民大會

孫中山設計的是專家政治、大有為政府,說他是"萬能政府"我覺得不為過
但如今台灣廢國大而將立法院改為政權單位,這點與孫中山的初始設計是有出入的

孫文最常講的一句話就是.....
"吾所獨見而創獲者"
三民主義及建國大綱,已經算是很YY了
建國方略,尤其是"實業計劃"那一塊,更完全出自一個書生的自娛娛人
就現代的表達方式來講,稱做"意淫"應該是很貼切的
但扯的是..... 近百年之後,許多書中提到的建設方向
如....三峽大霸、西藏鐵路、杭州灣的東方大港、埔東新市鎮等....
居然實現了!!!!


孫中山所希望建立的五權分立之政府,體現出了他一方面希望借鑒西方特別是美國「三權分立」之制度,另一方面又希望在中國的制度構建中加入傳統社會的政治元素。

眾所周知,中國傳統社會的政治制度構建,最早來源於「三公」,也即行政管理,軍事,監察三個方面,而金融帝制社會中晚期後,軍事權無法獨立於行政管理之外,而「考試」作為選擇行政人員的程序,連各級教育體制一起,形成了較為獨立的政治制度分支,故帝制統治體制,自然就可以三分而行,」考試「,「行政」,「監察」三方獨立,對皇帝負責。

孫氏之思想,即把西方所謂的「三權」全部歸於「行政」之中,也即在中國傳統的三方體制下,加入西方之「三權」,建立起新的體制,所以這套思想,與傳統帝制社會的體制,其實區別並不是想像中的那麼大。

最終,這套制度仍然是傳說中的「完美製度」。其最終的缺點其實在於,任何「公權力」,並非自然產生之權力,而是人民的「授權」,都是於一種權力之分化,這些權力的區分只是為了便於管理。所以所謂的「三權」分立,其實根本就是一個象徵的說法,而從來沒有完美的建立,若公眾之授權不分化制約,就必然會過分集中而造成濫用,若公眾權力過分分化,則會造成內耗與浪費,最終所採用的體制,應當是在「集中」被濫用和「分化」而浪費之間根據實際情況而採取的平衡。更不用說,孫中山憑所構建的「五權」因過分注重套用模式而沒有任何實踐的根據,在各個「權力」的具體執行上同時出現以上兩種缺點,一方面是過分分化甚至有重合,一方面卻造成部分權力獨立於「授權」而存在容易被濫用。

我對西方各國的建國立法並不熟悉,但是總認為大凡較為完善的制度,其實是多種權力博弈並最終妥協的制度,制度應當適應的東西太多,任何單個人或者一小群人想要憑空想像都是不可能的,這個中國人可謂吃虧不淺又不長記性。

但是,卻又不能因此完全否定孫氏之構想,畢竟他起了一個頭,把整個制度引導入一個當時國人並不熟悉但是確實較原有制度更加人性的範疇內,至於制度以後之發展脫離原有構想,這是意料之中,是否能向「更好」的方向前進,還當後世每一個人都認真思索才對。


贊同郭瑞超同學的說法,但有一些小小的補充,那就是分權確實會更好一些,相對於集權和司法行政一體化的政治體制,五權分立(其實是三權分立的變種)更合理一些。至於萬能,唯一萬能的就是,不要相信有萬能。


yolfilm,(●—●)的回答是比較得當的。
但是需注意立法院並不需要代表民意,而是專業立法機構。胡漢民曾解釋到:「立法院不是代議制度,因為立法委員不是由人民選擧出來的代議士。立法院又不是與行政機關對抗的,因爲監察權本是在國會,而總理的五權制度,卻把它提出來另外歸到監察院去,所以我們立法院在政治組織上看來,乃是一個立法的機能」。


中山先生,思想有進步的一面,也有幼稚的一面。進步的就不說了,所謂三民主義、五權憲法、萬能政府,想得美而已,操作性太差。


五權憲法是五權分工,不是分立,簡單概括就是

人民有政權,政府有治權,
權能兩分開,分工不分權。

制憲國大是人民行使政權的權力機構,政權包括選舉權,罷免權,創製權,複決權,

五院是指立法院,司法院,行政院,考試院,監察院,而立法院的立法委員並非是民意代表,因為代表民意的只有制憲國大這個權力機構,立法委員是政府當中主管立法工作的專家,而總統就是聯繫並協調五院分工的樞紐。

打個比方

制憲國大——萬曆皇帝(主權在民,但從不臨朝理政)

總統——張居正(政府的實際負責人)

歐美的三權分立是三個政府之間的制衡,而孫中山的五權共治則可以看作一個統一的內閣,包括了立法,司法,行政,考試,監察等等五個方面。不僅僅行政院院長是閣揆,立法院院長相對於總統來說,也是閣揆。

把五權政府看作是一個文官集團,那總統就是文官集團的領袖。


前面的yolfilm老叔介紹了五權憲法很多,但是我覺得他少了一樣東西:
那就是國民大會
國民大會,是一個孫中山設計的介於選舉團與代議機構的組織,按照孫文理論,我記得應該是每縣(完成訓政的)選舉出一人,由這些代表組成國民大會,產生五院。


萬能政府:

在生命的最後一年,孫中山明確指出:「最希望的是要有一個萬能政府,為人民使用,以謀人民的幸福,有了這種政府,民治才算是最發達。」(《民權主義第六講》,1924.4.26)
孫中山從三民主義最終歸結到萬能政府,恐怕不是鬧著玩的。說成是獨裁和專制,更是完全違背孫中山的知識積累和價值取向。看來,有必要好好研究的。


同意樓上的說法,但是我依然覺得最重要的不是制度,而是人心。老祖宗們已經給我們訂好了,強化道德,強化個人意識是根本,這才是真正的烏托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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