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潘家口水下長城探索項目中 9 月 6 日兩名潛水員失蹤事件?

9月4日: http://mp.weixin.qq.com/s/5AUXpY7xr_NFhjpGs4zCkA

9月5日: http://mp.weixin.qq.com/s/KlL7cjkkNxWj6-hYnRSI_g

事故通報
2017年9月6日下午,在潘家口水下長城探索項目中有兩名潛水員失蹤,他們分別是Denovo和孫昊。項目組在發現人員失蹤後,立即通知了當地警方並組織各方力量展開搜救。暫時還沒有確定失蹤潛水員的具體位置。我們將積極推進救援工作,做好遇險人員家屬的安撫工作。讓我們共同為遇險潛水員祈禱,希望他們能平安歸來。
如有進一步信息,項目組將及時公布。

9月7日搜救通報
截止發稿時止,搜救人員仍未找到在「906」事故中失蹤的潛水員。在今天的搜索中,項目組和藍天救援隊出動三十餘名人員,使用側掃聲吶、CCR等設備,從水下和水面兩個方向展開了長時間的搜索,但遺憾並沒有取得實質性進展。
項目組已經徵調了更多潛水員、救援人員和搜救設備,明日將進一步開展搜救。當地政府、公安機關也在積極地配合實施救援。我們將不遺餘力地繼續開展救援工作,爭取儘快找到失蹤人員。
此外,我們呼籲大家不要冒然前往事發地點。當地接待能力有限,房間需要優先滿足遇險人員家屬和搜救人員使用。我們無力接待與搜救工作無關的人員。感謝大家對遇險潛水員的關心,望大家理解。

9月8日: http://mp.weixin.qq.com/s/CSMcSEJCHYBDWNf_i0K7kA

9月9、10日 http://mp.weixin.qq.com/s/IflJpxgHNZ3Lj8zSqoMH8Q

9月11、12、13日 http://mp.weixin.qq.com/s/qJvRC-TdtH3rAeE1rIE0GA

9月17日

2017年9月17下午17點10分,水下遙控機器人在ROV成像系統的配合下在水下62米處發現三個減壓瓶及潛水員圖像。後續打撈事宜將依照法律程序嚴格執行。另一失蹤潛水員的搜救工作持續進行中。後續詳細情況將儘快披露。請大家不要趕往事發地點。

2017年9月18上午10點45分,水下遙控機器人在ROV成像系統的配合下在水下63.2米處發現兩個減壓瓶及另一名潛水員圖像。後續打撈事宜將依照法律程序嚴格執行。後續詳細情況將儘快披露。請大家不要趕往事發地點。

2017年9月21日

GUE總部回應潛水員遇難:就此次兩名潛水員測繪的目的,GUE稱都是出於個人興趣和記錄水下環境。GUE和其他各種類似機構的志願者潛水員通常會將這些記錄資料無償上傳、分享至Project Baseline。對方解釋稱,Project Baseline 是一家無償公益機構,致力於搜集各種水下環境變化的數據資料等等。但是這次的水下測量並不是由GUE或Project Baseline或者其他機構組織的,是出於自發的興趣。

新聞鏈接 GUE總部回應潛水員遇難:沉痛哀悼,此次下水出於自發興趣

以前說科研科考的人在哪裡?


最後更新:

致仍在關心此事各位,在儀式已經完成後的今天,僅從個人角度說一些可以公開的信息:

1、應家屬要求,只有一位潛水員進行了屍檢。

2、應家屬要求,潛水事故救援細節及事故分析不作公開。

3、目前沒有證據支持電擊說。

N年前看過一部科幻電影,兩位宇航員離開太空站出艙行走,一位設備出現了致命故障,另一位在救援同伴時出現了失誤。懊悔的他最終選擇解開背後的安全繩,墜入了茫茫的星海。

RIP

…………………………………………………………………………………………………………………………

更新一下:

據官方消息,截止9月19日下午六點,兩位潛水員均已在公安機構的監督下打撈上岸,打撈救援工作正式結束。願他們安息。

另據非官方消息,通過已經找到的潛水員潛水電腦,可以基本推斷此潛水員在正常升水過程中,在淺水區突遭不明外力發生極速上浮,但並未到達水面,而後因失去中性,下沉至水底。

懇請隨意質疑本此活動的朋友們注意:

GUE中國的唯一信息出口是「GUE環球水下探索」公眾號,在此公眾號和接受的採訪中,從未發表過「電魚是潛水員死因」的任何臆測。網上相關言論來自其他人員個人推斷。此外:

1、下潛區域並非通航水域,不適用你們引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上水下活動通航安全管理規定》,因此不需要設置潛水旗,不需要事先申請,。

請注意此規定的第二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線上和國家管轄海域從事下列可能影響通航安全的水上水下活動。

通航水域需由各地海事機關劃定,潘家口水庫的通航水域在寬城縣,不在事發所在地的遷西到。通航水域周邊需有明顯的助航設備進行標識。

2、下潛區域所在的潘家口水庫並非一級水源保護地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的不得在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從事網箱養殖或者組織進行旅遊、垂釣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活動的規定。根據2017年7月7日河北省南水北調辦公室發布的內容:海委引灤局配合海委編製了潘、大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方案,經與津冀兩省市水利、環保部門協商後,提交河北省作為劃定潘、大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技術依據。但目前河北省政府尚未劃定潘、大水庫保護區。(此處的潘指潘家口)

3、請從事工業潛水的潛友不要用貴行業要求來衡量此次潛水活動,此次潛水活動並非水下作業。《中華人民共和國潛水條例》不適用於本次潛水活動。因為其第二條明確規定軍事、運動、娛樂和單純以教學為目的潛水除外。本條例第九章附則中明確指出:潛水員:指從事潛水工作的專業人員。

並非所有潛水活動就叫潛水作業。正如翼裝飛行員不是高空作業人員。潛水作業指業指工業、商業等活動,潛水作業要求的資質證書和民間潛水要求的證書也不一樣,一個是執業資格,一個是潛水組織證書。打撈行業協會頒布的《潛水與水下作業通用規則》系行業規範,不屬於法律法規的範圍,對行業外部人士不具強制性。法律只能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頒布,行政規章只能由國務院制定和頒布。

4、GUE中國公眾號之前所稱的測繪與《測繪法》中的測繪並非同一概念。是否非法測繪,需由行政主管部門,公安機關及法院認定(如違法,需行政機構部門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如屬犯罪,需法院判決)請各位切勿網上斷案。任何行政主管部門的個人言論或判斷,並不能成為處罰或判決的標準。

…………………………

a 目前為止,本題回答中最準確的消息來源是回答者楊笑,他是GUE資深潛水員,也親身參與了這次救援。目前人還沒有打撈上來 只是確定位置

b GUE是完全沒有任何海外ZZ背景的NGO,就是一群喜愛技潛的人的組織。和PADI相似,只是一個是休閑潛水組織一個是技術潛水組織,所以陰謀論可以休矣。有些報道中說失蹤者是中國只有七個的頂尖潛水員,這樣的說法是有點有偏頗的。準確地說,GUE是世界公認的,對潛水技術和潛水安全要求最嚴格的技術潛水組織之一,在中國也同樣如此,出事的兩位潛水員屬於GUE中國頒發證書中最高級別的七位中的兩位。

c 此次潘家口潛水是民間活動,不是官方科學考查性質,不是探險性質,也不是考古性質,是探索性質。(至於探險和探索的區別,可以去看看Discovery頻道的中文譯名,它叫探索頻道,不叫探險頻道)GUE的中文全名就叫做「 全球水下探索」, 每一位加入這個組織的成員,多少都是奔著這個目標去的。

失蹤的兩人均從事技術潛水多年,家屬都對他們參與的探索行動知情。(之前已有過其他探索行動)嚴格來說 GUE在最初的文章中採用了「測繪」兩字 有點超規 只是圈中的習慣用法 他們的繪圖沒有嚴格坐標參考 所以也不涉及什麼違法。不過的註冊,也並不是向中國官方的註冊。

d 對於網上的一些關於"非法潛水「」電魚致死「的說法,解釋如下:潘家口水庫曾多次組織潛水活動,當地政府及管理機構,並未對潛水活動做出限制或禁令。電魚則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明令禁止的內容。本次活動並非水下作業,也並不涉及通航安全問題。

e 此次救援中,女潛水員的科研圈背景人脈帶來了很強大的支援力量,動用了聲吶、水下機器人等設備,這個規模在亞洲民間潛水救援史上,都是空前的。感謝那些默默提供幫助的機構和志願者們。

f 接上條 女潛水員在潛水科普中做出了很大的奉獻 男潛水員的技潛技術相對技高一籌 但網上的更多的緬懷點集中在了科技工作者的女潛水員身上 但男潛水員作為一名曾經的軍人 也曾經保家衛國 所以懇請大家給予他同樣的懷念 讓遺屬知道 他也被懷念著

g 此處潘家口探索所有的參與者都是志願性質 大家共同制定計劃 下水之前也清楚風險 下潛時有船隻進行水面接應 下水前也確認過並無電魚或其他作業船隻 ,水面無網箱,有些文章中所說的魚網遍布是在救援時的區域,而不是指下潛時的區域。所以「組織者不負責任」之說非常偏頗 潘家口水庫為開放水域,船隻自由航行(嚼字眼的人再請注意,船隻自由航行和這裡里通航區域是兩回事,就跟專用停車場和街邊停車是兩回事一樣)能 水面支援人員並無許可權進行清場 電擊是否為致死原因 目前也並不確定 一切有待相關機構調查 但至少有一點可以肯定,兩位潛水員的shearwater潛水錶導出記錄後 發生事故的深度和大致情況 基本可以推斷出來 另外電魚致死一說並非出自救援人士 而出自於當地漁民

h 如果非潛水技術員原因,也不排除其他的可能 如被船隻發動機傷害 如潛水員下水前曾在網路上下都談及此次潛水設備價值數百萬 (不過我覺得這一點可以排除 畢竟聲吶圖像上裝備都在)

I 另外,最近關於這次事故在一些論壇上有很多不和諧的聲音,其實與GUE和一些技潛組織的競爭有關 ,其中一個組織在知乎上還有一篇傳閱得很廣但也非常煽情的的洞潛事故紀錄文。有的技潛組織為了自證清白,不得不發文,大家看著心裏面也有數。

本來是不想提這檔子破事的,只是為了在知乎上提前防爆,讓大家擦亮眼睛,所以才在這捎帶說一下這個事。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何況潛水的人潛的不止是江湖,還有海洋。

最後:

參加這次潘家口水庫探索行動的潛水員們,無論出事與否,都已經盡他們的最大所能做好了安全措施。

感謝參與救援和給予祝福祈禱的每一個人。

潛安 安潛。


蟹妖
被邀請了好幾次,終於開始回答,因為我一直覺得沒什麼可說的,為死者悲傷,為生者慶幸。是否違法,看最後結果。
後來出現了太多反轉,我只想說,無論怎麼洗,本事水面上的安全措施就是有問題,這點沒的可洗。這是第一
第二,漁民的事不好說,反正我見過的電魚設備,電不到那個深度,這玩意不是蓋世神功,一電完了整個水庫變魚湯了。
說真的,前兩點,等報告吧,無論是政府,還是gue,我都是相信的。出報告之前,喊打喊殺的,沒意思。
說真的,如果大白天,用這麼黑科技的電機電魚,還在明令禁止的地方電,我真不信漁民這麼大膽子,電魚的都是晚上。
第三點是我要回答這個問題的根本原因。
原諒我底下可能會出現的髒字
我TMD不知道有一些技潛的潛水員優越感是哪來了,張嘴就是休閑的怎麼樣怎麼樣,aow怎麼怎麼樣,哪來的優越感,算是利益相關,我也玩ccr,雖然不是gue的。確實,兩種潛水操作規程不一樣,危險係數也不一樣,既然更危險,那安全措施,水面瞭望這些問題,自然要求更嚴格,至少每次如果保證不了這些,我是不會下水的。兩位潛水員比我資深一萬倍,是我技術上非常崇敬的人。我相信這點要做的更好,水面人的失職,和準備工作缺失,在我看來,是跑不掉的。作為gue這樣的組織,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和非法測繪有沒有關係,不得而知,只能看最後結果。
說到非法測繪,如果你真的是做技潛的,就應該明白,咱們做的很多都是遊走在擦邊球的問題,你說是就是,說不是也可能不是,完全看怎麼定性,這種gue的測繪,不是法律上的測繪的說法,就和中醫腎不是西醫腎不是一個器官一樣可笑。
判定是不是的標準,只有所在國政府批文和該國法律 ,和下面有潛艇還是石頭,沒有任何關係。現在無論是休閑潛水還是技術潛水,都有下沉到休閑的趨勢,區別就是玩家和發燒友的區別,總拿著自己的做的覺得高人一頭,這種想法要不得。秀優越的人不斷的再說,gue多牛逼多牛逼,多嚴格多認真,多公益多無國界,暫且不提他無論多牛逼,也是境外組織這一點,就單說這麼認真的組織,詞都用不對?拿著科研去綁架人的思想,有點卑鄙,後來怎麼又變了民間活動?
這事沒必要互黑,一切以中國政府和gue的最後定性為主,是不是電魚電死的,以公安的結果為準,道德綁架和網路暴力沒什麼意思。
帶節奏的,不管你是多大的v不管你是被誤導,還是有目的,都歇會吧,拔高到全人類這檔次的,我都不樂意吐槽。
我說句不好聽的如果這次測繪是合法的,電魚是非法的,而且確實是電魚電死的,那麼,漁民必須負責。
可是如果反過來呢???
其實最後甩鍋可能性不小。


最後一更:

原本寫這個答案只是抒發自己的情緒,12天的搜救,百思不解的事故原因,水下可能發生的情況都假設了一遍,還是想不通。

直到出現電魚說,給了我一個完全沒有想到的另外的可能性。

當時我的震驚,很真實地反映在了原答案中。我無意網上斷案,更沒有討伐漁民,斷案、事故分析,這些都是警方的事,我只是惋惜、非常非常惋惜。

後來在各種網上傳播、媒體斷章取義、個別媒體胡亂加標題抓取眼球之後,事情朝了我沒想到的方向發展,突然知乎開始站隊,出現各種聲音說非法測繪、說潛水圈帶節奏怪漁民、說技潛的人秀優越感,還有人扒denovo的身份。

我不是GUE的人,跟技潛圈也離得很遠。我覺得,提出疑問沒問題,我也猜想過各種當時水面接應的情況,象拔出水的情況。但是,你們的疑問難道不應該在官方事故報告中找答案嗎?網上到處找不相干的人撕算什麼?撕得出答案?後來朋友告訴我,這就是著名的「鍵盤俠」了。也許是我看潛水論壇習慣了,雖然平時也會有各種撕逼,但對於事故的討論不會惡意到這等地步。

再說一點,你們說什麼GUE的人帶節奏,把自己說得很高大上,科考為了全人類什麼的,然後又說暗示電魚,這些都是從哪裡看來的?沒有一個是從GUE自己嘴裡說出來的吧?媒體寫的稿子,微博上看來的說法,拿來懟在一線辛苦救援的人,真是棒。關於找到象拔和電魚的猜測,據我所知,一開始GUE內部和家屬都是要求對外封鎖消息的,根本不存在什麼帶節奏討伐漁民。也正是因為他們對外都默契禁言,才被有些人越帶越離譜。

我的答案下面的評論,凡是問到當時情況的,我都回答以官方報告為準,我不做不負責任的猜測。於是有人說我雙標,一方面提到電魚一方面說等報告。呵呵,原諒我只會潛水不會撕逼,評論被我摺疊了,有興趣大家自己去看,我覺得沒啥好回復的,原答案寫得較早,還沒有出現這麼多的討論,為什麼寫到電魚的原因前面寫過了,相信有閱讀能力的人都能看懂。

至於你們的質疑,很多想要的很多答案,在 @楊笑 剛剛更新的回答裡面都有,自己去看吧。

———————忍不住的分割線——————

在我寫完以上這些之後收到了這樣的評論:

Nothing is more surreal than reality.

——————————————————

願兩位安息。

9月21日

9月19日更:

新京報又出報導,採訪了救援人員方勵。通篇看下來,證實了之前「在漁民家中發現象拔」一說,也確認了發現位置距離他們預定出水位置不遠。可能同時受到外力作用。

「潛水員失蹤事件」救援者:這是最困難、最糾結的一次搜救

今天早上出門前看電視新聞,用了大篇幅報導了這次事故,大多採用的是新京報的素材,包括3D動畫模擬,記得最後屏幕上的話是「用真相來紀念兩位潛水員」,那麼,是不是可以推測,此事得到了足夠的關注度,之後警方介入的調查會還原我們一個事實的真相,並找到責任人。

靜等。

--------------------------------------------------9月18日分割線-------------------------------------------

更新:GUE剛剛官推,豆腐姐也找到了,哎……

2017年9月18上午10點45分,水下遙控機器人在ROV成像系統的配合下在水下63.2米處發現兩個減壓瓶及另一名潛水員圖像。後續打撈事宜將依照法律程序嚴格執行。後續詳細情況將儘快披露。請大家不要趕往事發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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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出事第一天,密切關注著這件事的進展,

每天check一下GUE的官推,各潛水群,還有這個問題下的回答。

始終不敢動筆寫下一個字。

昨天看到孫昊水下的圖像,三個減壓瓶。

再然後得知,推測可能是漁民電魚造成……

我對著手機,窩在沙發里,整個人都動不了。

從來沒想過豆腐姐會出事,因為她平日的嚴謹,甚至「怕死」,使人放心。

直到今天我也希望他們能找到活著的她……

猶記得在初入CCR坑的時候跟我一一討論試用每台機器的感受,糾結她這樣的小個子到底要買哪台…

後來我去學CCR,遇到問題也會去問她。當時還很驕傲我跟隨女神的腳步,也成了中國持證的CCR女潛水員。

之前翻譯國外的潛水文章時,也曾請她幫我校對指正,即使那麼忙,她也抽出時間,幫我逐句proofread,給我意見。(很諷刺,當初的那篇文章,就是跟象拔有關)

還時常打趣說我在水下穿太多,要盡職做好比基尼潛水員……

中國潛水圈,讓我仰望的女潛者。

今天跟我說,在漁民家裡找到帶有豆腐姐簽名的象拔?

電魚說目前來看最合理,如果是真的,太難接受……

等官方報告。


更新3個錯誤

  1. 項目並未在GUE註冊,只是在Project Baseline 註冊。
  2. 所謂的GUE 總部發聲,目前看只是來自於某教練在境外論壇的回復。
  3. 象拔消失後,支援團隊立刻出船到現場尋找,並非沒有響應。這一點現場農家樂人員及其他組織潛水員可以作證。

以上回答作為補充,也充分說明事實並非如想像或者傳聞,比如第二條,看到新聞後腦子一熱就發了總部甩鍋的說法,並沒證實消息的真實性;又比如第三條,在並未了解當時情況下就腦補了沒有及時搜尋情形(腦補的緣由是,沒聽說有立刻搜尋,那麼就是沒有立刻搜尋)。

所有回答作為個人身份的回答,盡量保證在消息確鑿的情況下在這裡發出,但是目前看來,稍有不慎就有錯誤,所以後續還是以官方消息為準吧。


先曬一個

知乎既然有關評論的功能,關了評論就是鴕鳥?哪裡來的優越感?你是警察還是偵探,給你證據你能斷案?


作為他們倆的朋友,也作為GUE的不成器成員,以個人身份回答一些問題。

  • 關於非法測繪
    • 測繪的說法來自於對Survey一詞的翻譯,有人說是為了逼格,有人說是為了嘩眾取寵,請查詞典看看用什麼說法比較合適?所有非法測繪的說法來源,都來自於媒體的一句「官方回復」,有哪位能拿到一手資料證明是官方的正面回答,請告知。今天諮詢了河北測繪局的關聯單位,他們表示測繪局是密級單位,一向行事嚴謹,對於公眾事件的回復不會這麼草率。這麼說不能證明什麼,但是也請各位口誅筆伐之前,先去了解一下該說法的真實來源。
  • 關於水面支援

先看一下潘家口水域地圖

  • 對於清場的說法的回復:
    • 清場的概念是什麼,禁止通航?禁止捕魚?一次民間探索活動,真要擾民到如此程度?潘家口08年開始有潛水活動,不是商業潛水的話,哪個隊伍有這實力做到每潛之前清場。
    • 至於說船隻導致不安全的問題,以及漁民對水面標識物了解程度的問題,後面會描述。
  • 對於水面支援船隻不到位的回復
    • 如上圖,水面區域1km。潛水員出水點未知。有過潛水經驗的人應該了解,即便是休閑潛水,出水前打SMB,5米停留三分鐘,以快艇的速度也足夠到達象拔地點。若船隻停留在湖面等,水深無法下錨,只能靠開著發動機保持位置,並且這個位置與出水點的位置也並不能保證最近點。
  • 對於SMB(象拔)的一些問題回復
    • 漁民是否認識SMB: 潘家口並非潛水陌生區域,天水小築門口的水下長城是潛水集中地。從08年開始水下長城潛水已經成為農家樂的長期生意。對於SMB不同潛水員的稱呼不同,所以象拔的說法,漁民不一定知道,但是對於SMB是什麼作用,據我的了解當地人多數知曉,尤其是開船的人,一般看到都會躲開,不論怕船機打到人還是怕攪到線,都不會自找麻煩。
    • 是否有SMB出水:有,水麵糰隊於3點後看到SMB。有船路過並停留後消失。這一點以我個人觀點,的確是水面支援awareness 缺失,對象拔消失沒有及時的響應。(此條有誤,水面支援當時看到象拔消失後立刻搜尋,搜尋未果
    • SMB去向:9月16日家屬發出懸賞通告,當日晚有漁民提供線索說事發當日看到有人船上掛著一個SMB,並且互相交流了SMB的來源及用途。9月17日一早,我同家屬及救援隊跟隨爆料人找到撿到SMB的漁民A,漁民A承認撿到SMB,但是說沒到家就扔掉。爆料人質疑說昨晚打電話你還說在家放著,然後漁民家人拿出來一個SMB說孩子拿去玩了。上前檢查,smb就是denovo的,線輪上留著她的名字縮寫。以上過程全程錄音並交由警方,警方也對爆料人及漁民A錄了口供。
  • 關於電魚:
    • 請問有哪位從GUE-CHINA官方渠道看到說是電魚導致?了解他們的,每一個人都不相信沒有意外的情況下,他們會一起出事。現場猜測了各種可能,城牆塌方,水底暗流,到後來對漁網的猜測,到後來發現smb時,漁民A站在電魚船上(有照片),並且搜救隊員有水庫長大的經驗,所以也提出對電魚的猜測。該質疑既沒公開聲明,也沒公開討伐,只是立即報案通知警方傳訊爆料人及漁民A錄口供。
    • 有人說電魚作業在夜間進行,只在淺水作業。但是在9月17日找到人以後,我們打了SMB作為定位標記。然而當日下午4點左右,有船隻出現在SMB附近,救援隊員出船詢問,漁民大爺回復:我網魚呢,我電魚呢。
    • 有人說電魚機作業深度不夠,電壓不足不足以傷人:請搜索深水電魚機,拖網電魚,電魚致死視頻。對於潛水員來說,即便不致死,受電擊後肌肉僵直導致的身體失控,呼吸困難在水下也足以導致悲劇。
    • 上述兩條事實描述並非指證事故由電魚導致,而是說明大家源於自己知識結構對電魚的了解,並不一定是事實真相。
    • 家屬及朋友以及GUE成員在上述事實情況下已然保持了極大的剋制,並未對外傳播關於SMB的發現過程以及電魚船的過程,也沒有下過任何結論。我們只描述事實,其餘交給警方來做。
  • 關於媒體及消息傳播
    • 事件消息來源來自於幾大途徑,GUE-CHINA公眾號;網路媒體:以新京報記者羅某的初始版本為基礎,各大主流app feed流抓取後修改標題以搏眼球;現場人員外發的朋友圈及主動爆料給媒體記者。描述個事實,潛水員找到後,某隊伍第一時間將ROV拍攝水下照片發到朋友圈,動作之迅速,大部分搜救隊伍成員在尚未得知消息時,外界渠道已經來詢問了。GUE-CHINA公眾號所有發布消息,只描述事實,不輕易下結論,即便有很多可疑證據下,也以交由警方處理作為唯一途徑。
    • 在打撈遺體過程中,有媒體記者使用無人機or長焦拍攝方式直播現場,救援隊伍為防止拍攝到逝者做了大量額外工作。
  • 關於各方援助
    • 已在公眾號一一致謝。整個救援過程中,大部分救援隊伍讓我能說的只有感動和感激。
    • 極少隊伍的少數隊員表現的極為不專業,暴露家屬隱私,未經許可拍攝家屬,在家屬抗議後還繼續拍攝。並且在外發媒體時,刻意裁剪。到場多支隊伍在裁剪後只剩下某支獨家救援。
  • 關於休閑潛水與技術潛水之爭
    • 只要有這兩種潛水員存在的地方,就會有這種爭執。但是GUE-CHINA 成員也有不少是PADI OWSI ,他們有大量學生是休閑潛水員,每年也有不少休閑潛水行程,不知道看不起的說法從何而起
    • 至於說7個T2 是前七個並沒什麼了不起的說法,實在是不知道怎麼回答,我作為一個T2沒過人員深感慚愧。
  • 關於電腦表數據
    • 在警方監督錄像的情況下,提取潛水電腦數據。由於已報警方立案,所以目前為止,數據及深度曲線不能公布。能說的是,兩人都在減壓時迅速下落至62米湖底,其中某位潛水員深度已經非常接近水面。再未得到警方同意和家屬授權的情況下,只能說這麼多。
  • 第一次的回答,只是對當時寥寥幾個回答的回復。對於拿套話回復問題的人,實在是沒什麼好感。
  • GUE 總部已實力甩鍋,心冷。(更正:總部未發聲,也無甩鍋

當地漁民還是處於靠水吃飯靠天吃飯的狀態,民風淳樸居多。如果現場人員真如網傳所說定論為漁民電魚,衝突是難免的。實際上,多數漁民對於搜救工作給與了大量支持。家屬也並未對漁民表示任何敵對情緒,哪怕面對撿象拔不報的漁民A也並未惡語相向(A家距離出事水域僅僅相距2km不到,在所有碼頭都知到有2個潛水員失蹤的情況下,在明明知道SMB為潛水員裝備的情況下,直到一周以後才被動拿出SMB)。

至於對Denovo 職業身份及工作成果的猜測,我就回一句,你tm算個什麼東西

說這麼多,主要是回答有疑問的地方,尤其是被廣為傳播的SMB及電魚的謠言。到現在為止,我們也一直在分析數據,並且在現場多次表示,極大可能非撿到SMB漁民所為,也沒有下結論說是電魚導致。家屬已計劃委託第三方機構對各種數據及設備現狀進行鑒定。

參與救援,只是不想遠在上海煎熬。於我他們是摯友,於大部分人他們只是新聞中兩個失事潛水員;於我他們是兩個鮮活可愛的生命,於大部分人他們只是兩個名字。

接他們出水,是我能做的到最好的紀念,雖然只能做水面支援。

水下62米,我會常來看你們。

R.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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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了解情況,請不要臆測。用一些套話在知乎回答問題不可笑嗎?

探索項目是在GUE(更正:並未在GUE註冊)和Project baseline 註冊過的,是一個正式的探索項目。不是冒進,也不是沒有計劃。

GUE 不論是訓練還是對潛水計劃的嚴苛,在潛水界是出名的。

denovo和孫昊 是國內少有的 c2/t2 潛水員,了解的人應該知道這是什麼含義。

他們既不會違反計劃,也不可能做超過自己能力的潛水。


9月23日更新

在回答發出後意識到潛水員跟非潛水員之間對這個問題的分歧較大。還有一知半解的覺得自己發現了「事實真相」,成功戳破了一個邪惡NGO的醜陋嘴臉想過來啪啪的打臉的。我的回答也被部分知友指責為吹噓、帶節奏等。經仔細考證後對這個回答進行補充說明,力求減少這個分歧,畢竟這才是我寫篇回答的目的。

更新內容

1. 潛水活動的分類修改,增加詳細說明

2. 潛水組織結構,活動單位等

3. 潛水救援

4. 最後補充個人觀點


基本把答案都看了一遍, 感覺大家對潛水這個運動還有些需要科普的點, 在這裡我給大家介紹介紹. 先匿著~

1. 從頭來, 先說下潛水的分類吧, 休閑潛水, 技術潛水, 商業潛水.

· 休閑潛水:看此文絕大部分的潛水員都屬於這類, OW, AOW什麼的

· 技術潛水: 一般來說, 需要減壓的都是技術潛水. (減壓: 在水下呆久了不能直接出水, 輕則受傷重則死亡, 於是需要在水下特定深度多呆一陣子, 把身體里的氣體排出去) 這次事故兩位潛水員的活動就屬於這個範疇

· 商業潛水: 指的是水下作業, 焊接,鑽井平台維護什麼的…


新增

這部分內容分歧比較大,把技術潛水從休閑潛水單拿出來有一定誤導。雖然,這麼分在業內普遍分法

修改版如下:

增加新分類方式:

兩大類: 休閑潛水, 專業潛水

1. 休閑潛水,以休閑娛樂為目的的潛水活動。對於超出休閑潛水範圍(由發證組織指定)的潛水活動統稱為技術潛水

2. 專業潛水,所有發薪水的潛水活動。其中最大的類別就是商業潛水(離岸潛水(offshore diving),近海土木工程潛水(inshore civil engineering diving),海上打撈潛水(marine salvage diving),危險品潛水(HAZMAT diving)還有船隻維護潛水(ships husbandry diving))。除此之外還有:科學潛水、海洋考古、漁業和水產養殖、公共安全、執法、軍事服務。

這兩種分類強調的方向是不一樣,各有利弊。沒有對錯之分。事實上超出休閑潛水範圍的技術潛水跟專業潛水中除了商業潛水之外的其他活動之前的界限很模糊,第二種分類方法重點在於拿不拿錢,跟潛水技術水平並沒有緊密聯繫。舉幾個例子。1. 撈海參、鮑魚的、長江里打撈屍體的也算專業潛水,水平技術跟知識跟做水下船隻維護的商業潛水員有的比嘛。2. 有些國家的科學潛水員就是考了潛水證的科學家,的確有需要額外考證的國家。有些時候科學家忙不過來也會僱傭符合要求的潛水員進行樣本採集。科學潛水員培訓在我國仍然是空白,目前並沒有科學潛水員職業證書。3. 很多國家是允許潛水員持休閑潛水證從事部分專業潛水活動的。比如說英國的HSE(健康與安全部)就對哪些專業潛水活動可以哪種潛水員從事做了詳細說明。在英國,科學潛水、考古潛水、貝類捕撈、水族館、部分水池內的潛水都可以持部分高階休閑潛水證從事。

在維基百科上看到了一個關於潛水活動所屬分類的表格,翻譯了一下。

潛水員水平孰高孰低的比較也沒有那麼簡單,尤其當一個分類裡面含有很多不同工種從事不同工作的潛水員時。術業有專攻。商業潛水員一般用水面供氣設備,有時還用潛水鐘,也只有他們用。還有像潛水艇之類的休閑潛水員也不會操作。水下切割、水下焊接絕大部分休閑潛水員也不會。但這並不代表休閑潛水員的技術就不如專業潛水員,兩者的人員也經常有交集,專業潛水員也會做業餘潛水(在職的不多,天天上班就潛水難道回家還要潛?這得多大癮)。而且也並沒有像有些人想像中的相互鄙視之類的,乾的都不是一件事兒比什麼比。出事故的時候休閑潛水員也是經常義務幫忙的,當然,是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


3. GUE真的是最專業的休閑潛水組織, 牌照很不容易拿, 要求是所有潛水組織中最嚴格的, 通過率低. 說一點吧, 他家是惟一一家不收吸煙者的潛水組織.


新增

上文增加休閑二字,免得說我吹。

還有要格外強調下,我說的這個GUE不是GUE中國,噴我的是不是把這兩個搞混了?並不是像有的人想像的被洗腦了,盲目相信他。相信GUE是因為GUE嚴格,只有技術過硬的潛水員才能通過。相信GUE這個組織也不等同於相信GUE每一位潛水員,值不值得信任一起潛一次就啥都明白了。

此圖是英國的HSE(健康與安全部)認可的牌照等價表,你看,拿到GUE任意牌照HSE就視為跟CMAS三星、PADI的DM一個水平。註:各個組織之間的等價不完全一樣,此表僅適用於HSE管轄範圍內的專業潛水活動。

這次事故其實對GUE這個組織也不會有什麼影響,到了那個水平的潛水員該學GUE還是會學GUE的,沒到那個水平的或者壓根不潛水的你們也用不著信任GUE,跟你們也挨不著,你們信才叫盲目信任呢。還是那句話,一起潛一次就什麼都明白了。

4. 潛水組織關係

跟很多人想像的不一樣, 潛水組織跟潛水員,潛店的關係並沒有那麼緊密. 從一開始, 這就是一個很鬆散的關係. 潛水組織主要職責是發證以及控制發證的質量. 潛水組織發證及質量控制是依託持證教練員實現的, 組織本身負責制定標準, 要求持證教練員按照標準執行. 至於持證教練有沒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潛水組織是沒那麼容易衡量的. 很重要的一個途徑是有人舉報然後調查. 滯後性肯定是有. 如確證有確實有問題會對教練員進行警告, 再培訓, 取消資格等. 很多組織實際上並沒有像大家想像的那麼龐大, 總部僱員其實很少的, 其中潛水組織註冊為公司的(如PADI,SSI,等)人員相對多一些, 如果是NGO,NPO(例如GUE,TDI,IANTD, CMAS,NAUI等)什麼的人數一般很少. NGO,NPO普遍不如公司有錢.

除了發證外, 潛水組織偶爾也會組織一些探險活動, 但真真正正由總部發起的活動其實是非常少的, 一般一年也就一兩次. 而且這些活動對潛水組織最大的意義我覺得是宣傳. 這些活動質量都非常高, 肯定會嚴格遵守組織規範, 設備支援經費都很足, 一般水平的潛水員也申請不到. 這些探險活動無一例外絕對都是前人沒涉足的, 難度高的.

除了這個之外的潛水活動跟潛水組織沒什麼關係, 活動單位是潛店或個人. 潛水組織是管不到這麼遠的. 也不會有質量把關, 有的是活動規範要求, 主動跟他們聯繫可能會提供些指導, 僅此而已. 真正把關的只有你自己, 能與不能都是由你自己做主的. 潛店作為服務提供商(例如用他們的船)如果覺得你水平不行不適合這個潛點是有可能拒絕的, 畢竟出了事兒他們是有一定責任的.

像有位朋友糾結於感冒能不能潛, 其實這個問題是沒有標準答案的, 自己做決定並為自己負責才是根本. 你說能去就能去, 不能去就不去,認為自己行結果下了一半感覺不舒服臨時終止的也完完全全是你的自由. 不要幻想有個人告訴你行還是不行, 別人最多給點建議, 決定權一定是在你自己手裡的. 潛水培訓也不過是告訴你什麼是對的,應該怎麼做, 你要是鐵了心逆著來, 別人是攔不住的.

@楊笑, 看你說GUE總部甩鍋覺得有些失望, 其實這裡GUE總部挺冤的, 我下面幫他洗洗.

說實話這事兒一出我就猜到跟跟總部沒啥關係, 包括GUE China這個名頭在我看來也存在很大疑問. 下面我一一說. 以我對GUE的了解, 如果這個項目真是個GUE官方項目肯定不可能清一色的中國人, 一定有外國的. 能被GUE官方認可的活動肯定是有挑戰的, 有意思的, 這樣的活動怎麼也不至於一個外國人都不參與的.

Project Baseline
這個對不了解的人就更有迷惑性了. 這個項目其實就是一個水下環境變化的大資料庫. 任何人(包括非GUE潛水員) 都可以申請做貢獻的.

http://www.projectbaseline.org/sites/default/files/PB_Rationale_2015.pdf

你看看人家自己的介紹, 創造世界各地水下狀況的可視遺產. 只要符合這個目的的都可以在上面申請. GUE從來也沒有說幫你把關. GUE組織的探險項目在這個頁里: http://www.projectbaseline.org/globalexpedition,
這個老牛了, 還用潛水艇.

下面說下GUE China

這個被沒被GUE總部認可我覺得很值得疑問. 至少GUE網站上是沒有提到過. 名字中含有」GUE」的都是要總部特批的, 這個涉及到他們的品牌形象, 要求很嚴格的, 可不是隨便註冊個公眾號就能用的. 證據如下:https://www.gue.com/files/GUE-Brandbook-v1.0.pdf

第八頁「All dive groups who seek to
promote GUE in their communities are encouraged to become official Partners at
the Affiliate level to gain access to logo use. The only groups required to
apply to Headquarters for Affiliate status are those who use the GUE name in
their name, e.g., GUE-UK, GUE-Sweden, GUE-BC.」

而且要交錢, 聯署級別的,沒查到具體數字, 肯定便宜不了.

上面有許可的就這麼多家. 其實用GUE的logo, 在潛店裡張貼大型海報什麼的都有嚴格要求, 而且基本都是要給錢的.

還有就是國內哪裡認可隨便幾個人建的組織(小團體)啊. 成立社會團體要求嚴著呢, 我並不認為能申得下來. 不申請整不好就給算成非法集會……


3. 測繪 我覺得潛水員說的測繪跟非潛水員理解的測繪有些區別, 我給大家說說潛水員的測繪是個什麼樣的活動. 這個活動在中國違不違法我也不清楚, 等官方說法吧.

潛水之前要做潛水計劃, 其中包含去多深, 呆多久, 看什麼等重要信息. 這些信息不是憑空想像出來, 潛水員管收集這些信息的動作就叫做測繪, 收集的過程叫探險. 其實每一個新潛點的開發都是通過這個測繪獲得的. 舉幾個例子,

· 洞潛: 有一個水下洞穴, 裡面什麼樣子沒人知道, 一批資深潛水員(洞潛屬於技術潛水的範疇)下去一探究竟. 簡單點說就是帶足裝備, 一點點向下摸索, 同時布引導線, 防止迷失方向. 同時記錄洞穴走向, 標誌物, 形狀, 長度,對應深度等信息.

· 船潛: 新發現一艘沉船, 探探船是以什麼姿態沉到水底的, 哪些部分還連接在一起, 裡面什麼結構, 哪些船艙還能進出, 沉船附近的水流情況, 各部位的深度信息, 這艘沉船究竟是哪艘船, 裡面有沒有寶貝, 為什麼沉等等等.

上面這兩個例子第一個完全是技術潛水, 第二個不進船艙的話不一定是技術潛水。還有些簡單、低風險的,比如開發一個新岸潛潛點,深度可能才不到10米。水下不像陸地,陸上天氣不好也能看到50米遠,在水下50米的能見度可是不多見的,像商業潛水去的地方伸手不見五指也是常有的事兒。潛水活動如果沒有地圖之類的指引盲目下去是很危險的,所以需要探險做「測繪」開發新潛點。

上面那些需要收集的信息有些是只能通過潛水員實地考察獲得的。不管哪一種都是資深潛水員才有資格做的.

4. 象拔 中文裡象拔這個詞有些歧義, 這個東西其實分兩種, SMB(Surface
marker buoy)跟DSMB(delayed Surface marker buoy), 前者在潛水活動的全程都露在水面, 後者只在活動的末端開始上浮的時候才打到水面上. 這個象拔末端連接著線軸, 潛水員把線軸握在手裡.如何安全使用線軸+象拔是潛水課程中的基礎科目. 象拔有兩個作用, 主要作用是告知水面上的人員潛水員的位置, 提醒往來船隻人員避讓, 次要作用是使潛水員的減壓停留稍微簡單點(有個東西把著更容易穩定在固定深度). 有的時候潛水員還會帶一個緊急象拔, 事先約定好如果打這個上來就是出現問題需要支援.

5. OC, CCR, SCR 水下呼吸系統分兩大類, OC(open circuit) 開放式呼吸系統跟 CC(closed
circuit) 封閉式呼吸系統

· 開放式呼吸系統最簡單, 休閑潛水大多用這個, 呼出來的氣體直接排出去.

· 封閉式呼吸系統分兩種, 全封閉(CCR) 跟半封閉(SCR) , 呼出來的氣體回收, 去除二氧化碳補足氧氣接著用. 宇航員用的也是這玩意.

6. 看了我介紹這麼多我想你也多少明白些休閑潛水跟技術潛水的區別了, 這兩者在技術、知識跟經驗上差的很大,打個比方就像爬山跟爬雪山。其實這個比喻不是特恰當, 畢竟爬山跟爬雪山用的裝備相差懸殊,而潛水中這兩者用的裝備類似,不過很多用法不同, 其實不同潛水組織中用法也不完全一樣, 像GUE就有自己的一套理論體系(DIR).

7. 潛水活動中兩個簽伴同時出事的幾率很低, 每一個潛水員,尤其是技潛潛水員用的裝備都是完全獨立的, 而且還有富餘.

8. 技術潛水不同於休閑潛水, 救援非常困難. 休閑潛水可以緊急上浮, 技術潛水要減壓, 不能上浮。有的時候看似幾十米就能到水面, 其實比絕大多數人想的要漫長多了. 2014年Gamal Gabr創造了332.35米的水肺潛水最深世界紀錄, 他下去只用了12分鐘, 回來卻耗了將近15個小時, 光他自己就用了60多瓶壓縮氣.


新增

9. 潛水救援

潛水培訓中的救援主要集中在潛伴自救/互救中, 水下搜索也有涉及.

潛水救援本身就很困難, 技術潛水就更加困難. 很多時候救援窗口就那麼幾分鐘, 有的時候可能就幾十秒. 想要在這麼短的時間內意識到出現問題了並成功找到人員遠比現象中的難多了. 舉個以前發生的事故, 船潛, 潛水員忘了把氣瓶閥門完全打開了, bc也沒充氣. 簽伴檢查做的不徹底, 沒及時發現. 下水直接沉底兒, 潛伴一開始並沒有意識到出現問題, 等意識到的時候已經晚了. 這個事故其實多少還有些經驗教訓, 簽伴檢查要做好, bc要充氣等等. 船長有沒有責任我不確定, 簽伴是有一定責任的. 但並不是每一次事故都能找到責任人的, 有的時候責任人就是潛水員本人.

水下能見度有的時候就3,4米, 搜索起來效率比陸地上低多少你自己想. 即使在合格人員多,基礎設施好的發達國家, 潛水事故救援成功率也有限, 畢竟黃金時間有限. 主要還是靠潛伴, 如果同時出現問題那基本上希望渺茫.


下面談談這次事故相關的.

我看很多人指責說水面支援做的不到位, 這次事故中他們有沒有失職我不清楚, 要等最終報告,放心把, GUE這樣一個組織肯定最後會出報告的,這點信心我還是有的. 但從很多人的回答中我看到大家想的過於理想了. 大家千萬別把休閑潛水中的經驗往技潛里套, 真的真的不是一回事兒. 就休閑潛水裡有的時候船還能把人跟丟了就不要說技潛了. 休閑潛水都是開放式呼吸的, 水面上可是會不斷冒泡的呀. 從我目前了解到的, 這次他倆用的是封閉式呼吸系統, 根本沒氣泡, 你要怎麼觀察…用象拔? 他們下潛環境那麼複雜, 根本不可能一路拽象拔的. 而且他們一下就是好幾個小時。技潛主要靠自救,這本來就是個高風險的運動, 有什麼風險所有的參與者都是心知肚明的. 咱國家很多方面不完善你們又不是沒數兒, 走在前面的很容易走不好出問題、惹麻煩的. 再加上國人普遍安全意識淡薄, 有規則想不想嚴格執行、 能不能執行還兩說呢. 光我知道的安全隱患就多了去了, 要深究起來沒一個合格的. 潛協那CMAS課程有多水能把PADI的都嚇到(尤其跟其他國家的CMAS一比), 雖然照我來看PADI也就那德行, 黑的要死, 典型的美國公司.


新增

  • 說什麼以後把潛水區域封鎖、安排更多的水面支援人員其實極其不現實,也未必能解決問題。像我上面說的,快速意識到出問題了已經很不容易了,正常跟出問題了在水面看來沒那麼容易分辨, 光一個SMB飄上面你怎麼分辨出來是正常減壓還是人沒了, 沒氣泡的好嘛。封閉潛水水域就更是不現實了,除非專門建造一個這樣的設施, 歐洲就有好幾個小湖/池塘是潛水專用。你們知道其實我國近海很多都是「有主」的嗎?看似廣闊的大海其實都已經被養殖承包了,可不是想潛人家就讓你潛的。而且你是娛樂人家是生活。還有上面這兩個方案都會大幅提高潛水的成本,現在潛水已經都被很多人認為是有錢人的活動了,再提高。。。關鍵咱水底也沒那麼多可以看的啊,再貴我想更沒多少人潛了。這不是自絕於人民嘛....
  • 我是有些同情NGO的,他們的日子在國內真的不好過。至少在潛水圈裡, 想進入中國比公司難多了.像PADI、SSI直接在國內註冊個公司,然後拿到潛協的認可就可以了。NGO的話比這個要難得多的。結果就是對於兼職潛水教練來說非常不友好, 很多組織的教練每年要交不少錢呢, 如果教的學生少那就是純賠錢. 單純熱愛潛水運動但又不準備把潛水作為事業的人是沒多少空間的.
  • 對於國內潛水的發展我個人的看法是比較悲觀的, 跟發達國家一比差距是全方位的, 了解到越深越知道隱患有多少. 不出事兒還好, 一出事兒就全是問題. 好多方面都是灰色地帶, 設施跟不上, 價格不便宜, 水下沒太多可以看到, 什麼可以什麼不可以沒有清晰的界限, 再加上缺少我最喜歡的沉船, 結果是我基本上不在國內潛水了. 還是有些遺憾的.

24日新增: 你們看事故發生之後集合眾網友之力各種搜索也並沒有找到他們這個活動能不能定義為測繪, 這個區域是不是禁止潛水的確鑿證據, 可想而知一兩個潛水員想搞清楚這些問題的難度. 測繪局尚未對這件事情做出評價, 一方面是謹慎, 我也敢肯定事故發生之前他們對上面兩個問題也沒有明確答案,至少絕大多數工作人員是不知道答案的, 主動去諮詢人家也不見得願意搭理你, 想搭理你也很有可能沒法給你個明確的答案, 畢竟他們大多也沒處理過類似事情啊. 說這些並不是為不申報找借口, 無論多嚴格都應該按相關規定來, 只是告訴你難度有多大.


最後我想說, 無論這件事情最後結論是怎樣的, 他們倆都值得我崇拜, 不懼風險敢於探索未知難道不值得敬佩嘛? 地球上71%的面積是海洋可同時人類對於海洋的了解實在是太少了, 一年花的經費還不如探索太空的零頭. 要是最後真給定一個非法測繪其實也挺好, 也就可以徹底絕了任何人開發國內潛水活動的念想了,想想也只能這樣自嘲了. 畢竟世界那麼大, 需要探索的地方還是很多的. 不說了, 越想越難受……

一位TDI的技術潛水員(以上僅為我個人觀點,不一定客觀,特此告知.)


想了很多原因,居然是這種結果,說什麼都是無端猜測,等候事故報告


個人看法:

  1. 潛水活動本身具有風險 越是專業的人員應該對此越是有認識。例如珠峰探險者 不可說是裝備不夠齊全 人員不夠精良 但也發生過許多悲慘事故。
  2. 此次所謂「探索」活動為娛樂性質。和科考無甚關係。
  3. 死者精英與否與活動本身以及事故本身毫無關聯。如果是人為原因也並不應該由於事故受害者的身份地位學歷經歷來決定最終處理方案。
  4. 應該說此次以娛樂性質為主的活動的安全措施與工業級別的水下作業尚有差距 裝備上不好說 人員和安排上有顯著差異。
  5. 根據一些朋友圈的信息來看 女死者事前似乎身體狀況並不是特別良好。我有一些「淹死的都是會水的」的疑慮。
  6. 從個人角度看 所有試圖用「媒體套路」來擴大化這個事件的影響的行為都很令人反感 尤其是爆出大量朋友圈、逝者背景的從事媒體行業的逝者的友人。還是等官方調查結果。
  7. 看了下逐條答案和微博風向 似乎群眾和潛水愛好者有對立傾向 我覺得這明顯是最早開始煽動逝者身份的人的鍋。另外有關於電魚的猜測我覺得基本上是憑空臆測 畢竟很多人沒有在農村生活過。電魚這種事兒有點兒缺德這幾乎農村人都大概清楚 電魚的設備和動作以及陣仗都是很明顯的。理論上大白天公然去人員比較多的公開水面電魚是不太可能的 更何況這個地方是養殖區……這個真的會被打死的。

新聞剛出來的時候,是GUE披露的,先是報失蹤,然後指責非法電魚造成潛水員昏迷,而後又取走浮標(象拔),造成無法及時搜救。

如果是電魚導致潛水員死亡,電魚者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然而,組織者的口徑把責任全部推在 可能的電魚人身上。作為活動組織者,沒有做好預案,明知可能有外船隻經過鄰近水域,為什麼沒有及時阻攔?不要說已經做到了最好的安全保障,兩條人命擺在那裡。 這和八達嶺野生公園虎園下車沒有本質上的區別。

到目前為止,組織者完全沒有承擔責任的意願。

河北官方發言了「未經批准」,「非法測繪」。冷冰冰的官方語言。這是組織者無法清空深潛水域水面的原因。

在無法確認潛水區域安全的情況下,組織者與潛水員仍然下水,這是對自己的極大不負責。

為這兩位潛水者的遇難痛心,對他們的家屬深表同情。倘若國內潛水的管理能籍此得到改善,他們的犧牲就不是白費。

利益相關:攀岩愛好者,妻子是潛水愛好者。


有朋友指出河北警方沒有發言,確實,這一點錯了。 深表抱歉。現修改。

「河北省地理信息局一位工作人員則告訴紅星新聞,水下測繪需要取得相應的測繪資質。測繪水下長城的活動如果是在測繪它的形狀,那就屬於非法測繪活動。

這位工作人員告訴紅星新聞,2017年7月1日開始實施的新修訂《測繪法》中有相關規定。其中,第二十七條指出:國家對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實行測繪資質管理制度。第五十五條則明確指出: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測繪資質證書,擅自從事測繪活動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和測繪成果,並處測繪約定報酬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測繪工具。工作人員稱:「如果是公益性質的,只沒收測繪工具。」

另外,我所說的事故發生之初,只有GUE的單方面發聲,見下:

從下水到搜救,這位 領軍人物,教練「海軍」全程參與,又向外界披露水底死魚。 如果您認為,「這顯然是電魚船留下的慘狀」是新聞發布者自己獨立思考得出的結果,我無話可說。

另外,我的職業是電力工程自動化,知道違反操作規程會導致什麼結果。入行時前輩教育過「這每一條規矩的背後,都有血的教訓。」

所以我在譴責可能的電魚罪犯的同時,認為這次活動的組織者也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事故原因暫無合理解釋,對事故本身我並無法評價。
本人,於瀚超,為此次項目成員之一。救援初期一直在現場,後期依然隨時跟進獲取救援人員內部消息。
以下言論僅代表我本人觀點,與GUE中國及項目組,救援成員無關。
事故原因在分析過電腦表數據後我自有猜測,然而依然存在種種不合乎邏輯之處,不宜於公眾處公布未經推敲的言論。目前對於漁民之譴責,是不負責任的。
事故發生後的救援衷心感謝各方傾力相助。我看到了人性中極為珍貴的一面,也見識了略顯不堪的種種。細節不便透露。
至於公眾言論我一直保持克制,有資格對此次項目評頭論足之人不多,一些言論在我本人看來極為荒唐可笑。操斧於班、郢之門,斯強顏耳。
希望事故原因早日查清,以避免悲劇重演。

於九月二十一日

———————目前GUE中國所有證實的消息全部推送在了微信公眾號里。我本人對於基於各種來源不明的消息以最大的惡意做出揣測的人十分憐憫。電魚這個假說在場人員依然在討論和理性,孫昊和豆腐的裝備已上岸,數據已導出。GUE中國,救援人員,警方依然在分析合理原因。


----------------聽說你,認識你,熟悉你,下潛停留減壓,流過電磁閥的氧氣和你的執著。另一邊見。

電擊的說法是個相對合理的猜測,但尚無定論。我和肖銘都在回潘家口的路上。

------------------對於如此經驗豐富的兩位潛水員在完成一次開放水域測繪潛水中出現事故的原因我們完全沒有辦法給出相對合理的猜測。唯一貼近事故發生原因的方式就是找到他們,根據電腦表數據做推斷,私以為在事故調查完成前是無法評價的。


1

若非法測繪承擔非法測繪的責任。

2

若電魚屬實,承擔電魚的責任。

3

若GUE 的組織問題和 diver 的死亡有關,承擔相應責任。

4

若漁業活動 diver 的死亡有關,承擔相應的責任。

5

若水庫管理者和 diver 的死亡有關,承擔相應的責任。

.

此事的核心,是兩個人的死因。 1,2 和此事的核心無關。

找到兩個人和案發現場,可能有助於我們搞清楚問題,分辨 3,4,5 誰承擔多少責任。

除此之外,漁民平時怎麼電魚, GUE 有多專業, diver 有什麼教育背景,漁民到底怎麼不容易,活動到底是到此一游還是什麼考察....

根本和此事無關。

.

既然人已經找到,那麼潛水電腦的數據和死因的檢查就是關鍵。

比如不能因為死因非電擊,就排除 3,4,5 的任何一個。若小道消息的潛水電腦數據為真,也可能是拖網導致快速上浮失去意識溺水。

人死不能復生,我們堅持搞清楚真相,無非是還死者一個安息,分清應該分清的責任,同時,避免類似的悲劇重演。

輿論的確是自由的。

但是,主流輿論也至少應該有一些基本的智商,清楚自己的使命和方向。

隨隨便便被攪成渾水,最終,無助於搞清真相,避免悲劇。


9.18號更新

網傳電魚所致,看似謠言但是目前的確是最好的解釋。


而且網傳潘家口電魚泛濫不是空穴來風,我找到一個以前的視頻。

http://m.youku.com/video/id_XNDQzNjc2NDQ0.html?url_type=1object_type=pos=1source=


我更憤怒的是網傳有村民家裡發現豆腐姐簽名象拔棒,說有人目擊被漁船撈走。

即使減壓時倆位被電暈,如果有象拔棒在,也會被水面隊友順著線救起。

他們剪斷了最後一根生命線!!!


說實話我非常憤怒,技術潛水員風險是大,可能有各種意外和死法,Denovo在她的文章里都寫過,哪知是被這種荒謬的事情帶走。

發明潛水的歐美人玩潛水的時候都特zuo,也沒見過這樣的事件…

憤怒的不能自己,這太荒謬了。

===============原文================

Denovo是技術潛水的先驅人物,在中國潛水領域貢獻非常大。

我們很多熟知的技術文章都是她寫的。我雖然沒見過她本人,但是我很喜歡看她寫的世界各地潛水事故報告。

從文中能看出她是一個冷靜細心甚至怕死的妹子。

她應該是非常慎重的潛水員,不是那種冒險型的。

她使的裝備是CCR,說實話國內這個領域很冷門,一個是裝備價貴,另一個是能學習的地方也不多,國內會使這個的非軍方潛水員屈指可數。

CCR的掃盲文章也是她寫的,如果你去搜CCR,中文版的資料她的文章繞不開。

可以說CCR推廣她起了很大作用,堪稱CCR女子第一人。

如果是因為CCR的事故,那真的是太悲傷了,對於CCR在國內普及也是很大的打擊。

但是我認為CCR出事故可能性相對比較小。

因為Denovo和孫昊使的是兩種品牌的CCR,同時出事故可能性太小了…

(這裡普及一個知識,CCR出事故率是OC的10倍,而且致死率比較高。OR全稱Open Circuit Scuba開放式水肺,是我們平時使的。CCR全稱Closed Circuit Rebreather循環閉式呼吸器,軍方特種兵和民間少部分潛水員使的)

從目前得到的公開消息來看:

當地水深約90米,溫度3-6度,能見度3~5米,周圍環境比較惡劣很多漁網魚線。

當天出事的任務是聯通南門和七八樓的引導線。

平時他們從九樓下,八樓在30米,七樓因為地形原因比八樓淺,七樓距離南門比較遠。

雖然我不知詳情,可以猜測其實她們的潛水深度應該也就40米左右。

但根據微博前方傳來的消息,估測事故在80米左右,那就意味著30米左右的淺水區都搜遍了…

然而當天任務並不需要下那麼深,當天任務只是需要在30米左右地方搭引導線。

另外像這種開放水域一般事故發生後,如果無法處理,那麼最差有一個潛水員會緊急上來求救,要知道湖面平靜沒有大流,船就在上面穩穩的停著隨時可以支援。

這就意味著兩位同時遭受危機事件。

這麼看來事故還是滿蹊蹺的。


我猜測假如事故是在水下發生的,兩種可能性比較大,一是因為古老建築山石崩塌,倆位都同時被困。另一個是因為迷路被干擾物纏繞裝備出問題等多事故同時發生的綜合危機事件。

我學技術潛的時候老師講過,我們學習這門技術是要提前避免事故,完美的解決單次事故,但倘若多重事故同時發生其實這些都沒用。(比如沒氣,方向迷失,腳抽筋,被纏繞,氮醉,面鏡丟失等等事故組合在一起同時發生)

有時就是命。

CCR雖然時間水下時間長,但也就最多3.5小時。


希望前方能早日找到失蹤潛水員,還原事件真相。


調查結論還沒出來,遺體剛打撈出水,組織方,利益相關人士及某京媒就一副帶節奏甩鍋給漁民和水庫管理方的吃相是不是難看了點?即使是非法電魚導致,組織方的責任能洗脫掉?
按媒體的輿論方向,驢友準備不足進山遇險是活該,暴走團組織方無知上路被撞是活該,這次怎麼講?


希望這次事故對潛水行業來說是個警鐘、而不是喪鐘。
各位大牛捫心自問一下,此次事故之後潘家口水庫是會有更好的潛店出現,還是會豎著一個大大的牌子寫著「此處禁止潛水!」

如果以後國內開放水域潛水,組織者向你要三五百的雇漁船警戒錢,請記得這條規則是兩位優秀的潛水員以生命為代價換來的;
如果國內開放水域潛水組織者沒安排漁船警戒,請知道這樣曾經害死過兩名優秀的潛水員;
如果你因為看過我說的話而要求雇船警戒,也算我功德一件。

推薦兩個答案:
1.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65059876/answer/232951561 2.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65059876/answer/232468989 都是實名。
補充一個遷西縣情況的答案,希望大家如果有本地活動也可以多為他們著想,帶動他們脫貧致富。https://www.zhihu.com/question/65059876/answer/233058850

第一、悲劇
第二、網路對漁民不公平
第三、GUE的組織問題、安全措施肯定有重大漏洞
第四、GUE在改口中,本身涉嫌非法測繪、違規潛水等等灰色地帶

9月20日二更:
看到有人推斷其他人員應該在從事商業教學。。。個人覺得GUE以及這次活動的組織者實在脫不掉干係。。。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65059876/answer/232992891
那個匿名高票的,是不是解釋一下,不要總是用看似客觀的話去帶節奏吧。

9月20日更新一下:
技術潛水在國內不是第一次出事故了,記憶中前不久有一篇文章某藍V紀念某洞潛去世者也引起了很大的爭議,潛水行業的事故也很常見。這幾天看澎湃、Zaker都提到了,這是對中國潛水行業的警示??
想說的就是爭議的提出本身,就是中國對生命重視的體現。我本人是電力行業的,安全規程有一個說法:每一個字都是由血換來的。潛水的組織,這次的GUE,常見的PADI、AIDA、SSI還有美國的什麼潛水發證機構,都不是中國本土產生的。這些組織的規則直接放到國內不加修改的引用,現在看來多少不能完備的保障國內潛水的安全。潛水一直就是高危運動,從來都是,休閑潛水都是有風險的。有些人帶節奏:你們不懂潛水,他們已經做的很完備了!這些組織規則上「完備」,或許才是事故背後的罪魁禍首。如果只是放象拔、只是約定時間才去水面尋找一類就是規則,當然我說的並不準確,但是這不影響結論。事故的發生充分說明了,現有的潛水安全規則有局限性,在國內直接引用的規則措施是不夠的。
所以提出來:希望這次事故對中國潛水行業是個警鐘、而不是喪鐘。
更多的也想呼籲,玩高端、玩極限的各位也要記得接接地氣。說當地旅遊局歡迎的,事情以後要記得辦好、話說全,當地是否準備發展潛水觀光,是否是聯合行為?你去菲律賓知道要找當地的漁船、潛導,在國內也建議多請本地人幫忙協助一下,對他們來說多一份收入,對潛水員來說多一份安全。

9月19日晚更新一下/9月20日晚根據討論區更新象拔工作狀態照片:
很多人都說有象拔有象拔?拿走象拔、發現象拔…
我明確說,我學潛水之前根本不認識這玩意,我單位隨便找人出來問,認識這東西的也不會超過兩三個人。
我也必須說,潛水作業的標準,肯定不是只用象拔表示此處有人潛水就可以的。
百度搜的圖片,所謂象拔工作狀態。象拔也分大小,很多人提到1.8米的象拔水面至少一米,根據既有的報道,象拔長一米,折算下來出水沒多少。就算漏出一米,也有人提到了,休閑潛水象拔被人拿走了搞得不敢隨便放象拔。。。何況這種地方。。。

我是SSI 自由潛 level1,算是自由潛休閑入門,至少自由潛的教科書上不會讓我們就用這個就下水。最基本的也是下面這樣的,休閑潛水信號旗。如果是潛水作業,是阿爾法信號旗。
即便如此,我也肯定內陸漁民99%不認識這旗子!

圖片均源自百度

以下為第一次答案:9月19日下午。

從事件一開始就發現各種網路輿論對可能肇事者的暴力,各種GUE性質的普及等等。事實上有的人的價值就是更高,這本就無可厚非。只是我們看事情的時候或許更多一點冷靜、多換幾次角度。

1. 無論如何,走了兩位優秀的潛友都是讓人惋惜的。希望他們離開的時候沒有太痛苦、可以在彼岸的世界獲得快樂。

2. 本次事件的原因尚未確定,各種懷疑都有可能,被電魚設備致傷致死也都是很有可能。不過當我們看到這個事件,也應該多想幾步。當地電魚的是什麼人?他們的知識水平如何?他們為什麼會去電魚?首先要記得人窮志短。一步一步看,潘家口水庫本身是為了天津用水建的,現在留在那裡的或許大多數是原來的山民失去了土地、失去了收入來源才去電魚?當地人其實就是求個生計,努力發家致富擺脫貧困過上好日子。除了潘家口水庫,那裡應該是河北省唐山市遷西縣灑河鎮的位置,當地礦老闆特別多。也就是說,貧富差距很大,人窮志短。大家在網上一個屎盆子扣上去可能他們一開始都不知道怎麼回事。他們應該不會潛水、連象拔是什麼都不知道,也看不懂。
知乎、微博等等再怎麼討論,也基本不會有人想去改變這些人的命運,因為他們生活的好壞大家無法感同身受。
農村么,人死最大、殺人償命,但過去了也就過去了。適當的也放過那些人吧…

3. 如果我沒算錯,潘家口現在還在雨季,潘家口也是座正在利用中的水電站。洪水季河道湖泊潛水,危險性肯定比枯水季要大;水上警示如果能隨隨便便被拿走,說明水上沒人看護啊!不僅水上沒人、水面也沒人,沒有人隨時準備下水協助處在減壓層的潛水員。GUE在這點上,無論如何是說不過去的。

4. 灤河有河道管委會、水庫有水庫管委會。什麼探索不探索,你是一個組織,組織水下測繪。合法嗎?到底他們的潛點需不需要批准我不是很確定,但是測繪肯定需要審批啊。這兩天剛通報一批日本間諜就是非法測繪。

這個事情搞到現在,已經是各有各的說法了。渾水、洗地的都有,逝者已矣,願這件事情能推動國內潛水行業的公開、透明、標準化,該追責的追責,讓事情向好的方向發展。

一家之言,本身只是自由潛的初學者,只是恰好學生時代去過潘家口,現在工作也和潘家口電站有關聯。


。。說實話,做為一個不專業的純路人旁觀者,上面那麼多人對「愚昧」的漁民的滔滔怒火我真是不知道該怎麼看。。

對於漁民他們來說,恐怕他們只是在做他們過往生活每天在做的事,「昨天這樣做,前天這樣做,今天這樣做,今天也這麼做怎麼就出這事了?」

你們確定他們知道有潛水團隊過去了?你們確定他們知道潛水隊過去做為漁民他們不能做什麼?你們確定他們知道那個象拔是幹嘛的?有人告訴過他們嗎?潛水隊有人在水面上監督看管著嗎?

他們可能愚昧。但你們就那麼確定他們死於漁民之愚昧而非自已對這「愚昧」的了解不足,防範意識不足?

當地有電魚陋習,這些事在做事前勘探的時候是調查不到的嗎?既然如此專業,事前調查少了不吧?

「我們這麼聰明,來你們這蠢人之地,我們出事了一定是被你們蠢死的,和我們自已沒關係。「

我不針對遇難者,我只針對上面那一條條對愚昧漁民表達出天大憤怒卻一點反思意味都沒有的」精英「們。

——更何況,到底是不是因為電魚都尚不清楚。

補充給那些看不懂我在說什麼的人:

我不否認電魚的錯誤和所謂的漁民愚昧,但是這責任是全在他們身上?你們所高高在上的精英意識中,沒半點沒一秒一分想過」是不是我們準備工作做得不夠?是不是我們水面上的看管沒做好?是不是潛水員自已有問題?「

精英必然是萬無一失的,大佬這麼優秀,絕對沒有什麼要改進的或者出了錯的,遇這事絕對是那些蠢漁民的問題,是么?

這種單向思維讓我覺得你們這些很可怖。

上面這些喊著要槍決漁民,漁民罪死萬死的」精英們「,只能說是,另一種無腦。

————

說我邏輯可怕的建議先反思下自己邏輯,或者反思下自己的閱讀理解能力。

「非法電魚是錯的」=所以100%是漁民責任=潛水者及組織人零責任?

「非法電魚有錯違法」和「組織方行為未必合法行動可能有誤,該做的安全措施沒做」有任何邏輯上的關係?

恕我直言,連這這都看不明白的「精英們」令人發笑。


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先富消滅後富,最終達到共同富裕。
當初英國有羊吃人,到了中國就高大上了,要潛水吃人,真的恬不知恥。

自己不做好準備工作,不清場不值守不做預案,出了事情就怪漁民。你說電魚違法應該槍斃,中國違法的事情多了去了,超載,酒駕都要槍斃?

出了事情一口一個我專業我準備充分我沒錯,都怪漁民蠢,他們都該死,對吧。難道你學潛水的時候沒人告訴你這是危險的?挑戰極限探索自然本來就是生死置之度外的,然後出了事就喊打喊殺,你去自家游泳池潛水可好?再不濟去浴室的大澡堂子去潛也行。
小圈子的事別人沒義務知道,漁民也沒義務知道你那高大上的象鼻子是什麼玩意兒,電魚不是有人心血來潮第一次電吧?你們前期有沒有了解水面情況,有沒有找到各種危險源並做預防措施?有沒有想到如果有人橫穿怎麼辦?都沒有,你們無法無天你們為所欲為,然後出了事甩鍋給誰?
可能在你們心裡,除了你們別人都該死,不不不,要留下快遞小哥保潔小妹滴滴司機,畢竟你們十指不沾陽春水,你們需要人服侍。最可笑的是有人還問難道失去土地和生計是犯罪的理由么?活都活不下去了還在乎法律?


在最近的新聞和討論中,雙標已經十分明顯了

在缺乏確鑿物證+人證的基礎上,某些信息源已經偏向性的把漁民電死潛水員當成一個100%確鑿的事實

9月18日,微博實名認證為中漁協原生水生物及水域生態專委會野外項目組委員的@cnWATERS爆料稱,「『海軍(GUE國內潛水教練)耳朵出血了,依然堅持下水排查疑似點。他看到水底有很多死魚,它們都保持死去的形狀,沒有腐爛,燈光一照過去,眼前是一片白色的斑塊。』這顯然是電魚船作業留下的慘狀!」
同時,他稱,「據爆料,有人目擊漁船拿走了『浮標』

本問題頭條回答概(shuai)括(guo)的很清晰

電魚致死一說並非出自救援人士 而出自於當地漁民

誰?1個漁民朋友發言潛水員死於電魚,就能火遍網路?這是在斐濟還是模里西斯?

理工科各界網上千粉萬粉的多了去了,他們的影響力比1個漁民不知道高到哪裡去了!即便他們每次在網上闢謠過的東西,反智言論少過?科普大V十幾年前就在科普手機輻射不是電離輻射、地震雲是謠言,小區基站必須拆 和 地震雲可以預報地震 什麼時候消失了?

哪次不是粉絲和影響力遠超科普帳號的某些大V帶了節奏

實際上@yuan-zhang-15-2 概括得很好哇!

這位cnwaters既不是GUE的成員也沒有參與整個事件,據他本人說,只是讀了報道,根據個人經驗做出的推斷。但是,他的博文昨天被轉發了超過2w次,很多網友和大V忽略了這篇博文並非事故結論,直接認定了其中的內容就是真實情況,比如粉絲過百萬的大V燕公子,轉發的時候直接來了一句「死於電魚」,很多粉絲沒有查證就跟風相信這個結論。雖然昨天後來cnwaters把文章設為好友可見表示自己只是個人推測,一切要等待調查結果,但是已經傳播開了。

然而這個赫赫有名的、橫跨全球的NGO組織,到現在,沒有展示出任何一張潘家口水下死魚照片,如果有,大部分媒體的配圖都不會是那一灘水面吧。

認真的網民到現在就此事看不到人證,物證,到現在全部都是「據報料」「聽說」,所有的推斷說穿了:我國漁民常電魚,所以這次是電死,整死那群土包子!

然而非法測繪卻極力淡化

河北省地理信息局一位工作人員則告訴紅星新聞,水下測繪需要取得相應的測繪資質。測繪水下長城的活動如果是在測繪它的形狀,那就屬於非法測繪活動。

  這位工作人員告訴紅星新聞,2017年7月1日開始實施的新修訂《測繪法》中有相關規定。其中,第二十七條指出:國家對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實行測繪資質管理制度。第五十五條則明確指出: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測繪資質證書,擅自從事測繪活動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和測繪成果,並處測繪約定報酬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測繪工具。工作人員稱:「如果是公益性質的,只沒收測繪工具。」

潛水員探索水下長城遇難疑遭電擊 或屬非法測繪

http://weixin.qq.com/r/ajiqqfbE5j6aLrLKb23u (二維碼自動識別)

匿名用戶:如何看待潘家口水下長城探索項目中 9 月 6 日兩名潛水員失蹤事件? 然而GUE中國自身的微信公眾號

就像頭條回答聲稱的那樣:

此次潘家口潛水是民間活動,不是官方科學考查性質,不是探險性質,也不是考古性質,是探索性質。
嚴格來說 GUE在最初的文章中採用了「測繪」兩字 有點超規 只是圈中的習慣用法 他們的繪圖沒有嚴格坐標參考 所以也不涉及什麼違法。不過的註冊,也並不是向中國官方的註冊。

GUE的官方微信號不僅明確聲稱是測繪,而且把測繪的結果——水下地圖拒不公開,我們歡迎有資質的人員向我們索取資料。這辦法大夥太熟悉了,微信平台,一堆分享*次送300MB流量的望著你們,做完1步告訴你還有1步,無限循環,這基本流量吸取手段也玩?

是不是未取得測繪資質證書?是不是未向中國官方申請?

法律條文匿名用戶:如何看待潘家口水下長城探索項目中 9 月 6 日兩名潛水員失蹤事件? 相關回答和評論記錄的很清楚了:

違反本法規定,外國的組織或者個人未經批准,或者未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部門、單位合作,擅自從事測繪活動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測繪成果和測繪工具,並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處五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回答照例有人帶節奏和人身攻擊,比如:沒有他們潛水員(非法冒死)你們渣渣文物保護能發現?

偉大偉大,就像袁立女士歌頌的阿波羅8號登月一樣精彩!你沒有看錯,著名演員袁立在新浪微博歌頌的是阿波羅8號登月。天愛一臉懵逼.jpg

整個問題充斥著對質疑潛水員是電死者的奇談怪論,凡是懷疑GUE有「非法測繪」而懷疑「電魚而亡」的回答一概被踩到底下

到現在幾乎100%非討論證據型推斷都壓倒在一個結果:錯在愚昧的農林牧漁從業者,哥大高才生偉光正。頂尖(翻車的)潛水員,基因測序(成果不明的)女科學家,公益(資料不主動公開)測繪。

上面探討是否合法的回答下有個人如此評價答主的行為:

匿名懟死人,閣下夠磊落

這不禁讓人想到某個群體一天到晚懟一個已經死去的大國不攻自破。

是的,死人不會說話,但和死者同一階級的精英已經把中國的漁民祖宗十八代都問候一遍了

我國有俗話,死者為大,但如果推動死者喪命的是混亂而非法的組織者,那麼就應該阻止更多的受害者出現,如果全憑農民漁民傻大黑粗的印象一口咬定兇手,這種枉死只會越來越多。討論如能避免更多犧牲者的合理機制,遠勝過隔空噴漁民。

————————————

9月21日更:似乎某回答還在雙標

說了一堆不符合這個法那個法的,比如:

下潛區域所在的潘家口水庫並非一級水源保護地,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說了不違反ABCD多個法律,然而水污染那些事犯沒犯……一個人詐騙10萬當然可以說他不涉及搶劫,但這不代表詐騙沒問題,然後後面又暗示大家:誰談法律定罪誰越俎代庖

GUE中國公眾號之前所稱的測繪與《測繪法》中的測繪並非同一概念。是否非法測繪,需由行政主管部門,公安機關及法院認定(如違法,需行政機構部門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如屬犯罪,需法院判決)請各位切勿網上斷案。任何行政主管部門的個人言論或判斷,並不能成為處罰或判決的標準。

按照那位的意思是,此測繪非彼測繪,證據論述呢?說一句直腸子的,這跟「戴套不算QJ」的意思,很近。

非法,合法?網民沒發言自由咯?包括河北省地理信息局官員,不許他說話了?人回答記者好心提醒某些人,非得作死到國安找上門那一天?

誰違法,誰不違法,當然是公檢法最終來定,大夥沒誰覺著自己發個回答就是法院判決書吧。但為一個美利堅合眾國註冊的NGO組織站台,去禁中國網民的討論「是否違法」,豈不滑天下之大稽?

是否屬於漁民電擊謀殺,也需由行政主管部門,公安機關及法院認定(如違法,需行政機構部門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如屬犯罪,需法院判決)

滿屏幕口誅筆伐漁民該判謀殺的時候,怎麼沒喊「請各位切勿網上斷案」?

沒進過法院的還曉得「人證」「物證」,滿屏幕大牛說漁民謀殺的時候咋就視而不見呢?就會給漁民空口判刑?漁民是不是殺人也要靠司法機關去查證,有證據拿證據,也讓考據的人信你服你。

如果必須要鐵證,那這個問題現在就可以關閉了,網友討論當然是在現有透出的消息上分析和猜測。既然都是「據非官方消息」「內部消息」這樣無法辨明真偽的一串文字,怎麼能讓大夥不爭論和質疑呢?

姑且用小人之心做個最陰暗的推測:如果最後調查的結果沒有「漁民殺人」,某個群體一定會大炒一番司法不公,要麼冷嘲熱諷,要麼上躥下跳。


關於兩名潛水員失蹤事件,昨晚朋友來我家吃飯也提起了此事。

網上撕得很厲害,無非是幾點:1,微搏上輿論導向,說電魚害死為國出力的科學家。2,測繪這事到底有沒違法的。3,拿潛水條例說事的。4,攻擊河北當地政府不力的,還要洗白的。等等。

以上我都不管,因為我根本不想搞清楚。我就知道死了兩人,死了什麼人我也不管。朋友問我,我也就跟他說了這兩個人為什麼會死。

我跟朋友幾年前無聊在馬拉旅遊時順便弄的padi ow,去年朋友拿了aow,我沒有。ow培訓很簡單4天拿證的那種,當然我覺得簡單也是跟我們自小海邊長大有關,裸潛我們也能玩6米左右。

不扯別的。針對某些人說兩個科學家,經驗豐富,設備齊全,安全措施做足,卻偏偏喪命得如此兒戲,要如何懲治兇手,要求政府如何負責任等等。

淹死的都是會水的!

經驗豐富,設備齊全這點是不假。可能也是在多人玩潛水的水域經驗豐富,因為大家熟知規則!但是在不是所有人都熟悉潛水規則的地方玩,他們的經驗一點用處都沒有。他們自己以為大家都應該熟知的潛水規則,才是他們喪命的主要原因。

為什麼這麼說?哪怕在海邊城市,海邊漁村,你拿一潛水作業標誌去問人這是什麼,也是很少部分人知道,更別說這標誌用處是什麼了。這次事故不就是這樣么?傳說有人看到漁民拿走浮標了!然後傳說是電魚電死他們了!內陸的漁民根本就不知道這浮標代表的是什麼?不知道有這標誌代表著水底下有潛水員在作業!我就不相信有人明明知道底下有潛水員工作,還喪心病狂的故意電死他們。不了解浮標意義的人,就當浮標是個垃圾,會拿走,然後繼續電魚,然後電死人,他們自己都不知道他們電死了人。兩個潛水員,就是想當然以為大家都應該知道作業浮標的意義,結果真碰上不懂的,才出事了。

安全措施做足?遠遠不足!

在陌生水域作業,水面人員必須配備!如果有一個隊伍,肯定是有水面人員的,而且不可能全下水的。如果當時有水面人員,漁船過來電魚了,即使看不懂浮標,水面人員也會提醒警告漁船,水下有人作業,別靠近!那就不會發生這類慘劇了。不是所有人都知道你浮標代表什麼意義的。就說我們平常常見的,高壓電標誌,勿觸摸標誌,燃氣標誌,腐蝕品標誌等等,真的不是所有人都看得懂的。那你要在這類水域作業,就必須預防此類事情發生,那水面人員必須配備,就是用以警告提醒看不懂標誌的人。不是說我做了標誌了,看不懂是你的錯。人家看不懂真有錯嗎?即使有錯,但是受傷的死的是自己不是嗎?

陌生水域,要勘察清楚環境,水面人員要配備!

悲劇發生,不都是別人的責任,有時自己也有責任,自己疏忽防範。電魚是違法的。死者是可悲可惜的。

這是我個人對此慘劇為何發生的看法,就安全形度。其他原因老子不撕。


沒有報備的測繪出了事情都試圖將責任推給地方政府和人民,以後這種報備又有誰敢審批呢?


9.22更新:不要再糾纏GUE了!調查上海聯合水肺俱樂部才是正事!

我本以為,如果GUE China在國內壓根沒註冊,GUE美國昨天也和這個團隊撇清了關係,那麼事故也就確實沒有組織可以負責。但是,由於留意到這個團隊多人來自【上海聯合水肺俱樂部】就查了查,結果:

GUE中國是個幌子,背後的實體是上海聯合水肺俱樂部。

根據【聯合水肺潛水】公眾號上的員工介紹,海軍(崔巍)、金輝、陳烜,以及死者Denovo,均在其教練名單當中。同樣的信息在上海聯合水肺潛水俱樂部官網也可查到。

同樣在聯合水肺的公號上,還有這樣的文章:

海軍是中方GUE代表。

以下還有更多表明GUE與聯合水肺之間緊密聯繫的證據。

如果這還不夠,請看GUE主席Jablonski來華接受採訪時的說法:

以上難道不足以證明,上海聯合水肺俱樂部就是所謂GUE China的真身?

如果聯合水肺不為自己的員工負責,那麼誰來負責呢?

btw,我沒查到上海聯合水肺俱樂部的工商註冊信息,這有點奇怪了。


9.21 更新:接受採訪的GUE美國說出了GUE中國的真正性質:

嗯,驗證了我的猜測。

以下是原回答。


從事件初始就開始關注了,對兩名遇難者表示哀悼。

我的基本觀點:

  1. GUE中國本應為此次事故負責,但是恐怕它並不能,因為與其說「水下長城測繪」是有組織的科考,不如說是一次興趣小組活動
  2. 在屍檢結果出來前,潛水員的死因還不能判定。這個時點帶節奏、怪罪漁民過失殺人是極其不負責任的指控
  3. 生命本身無貴賤。輿論不應蓄意製造精英與平民的階級對立。

GUE到底是個什麼組織?

各大新聞目前都介紹說,這是一家非常專業的全球性非營利潛水組織。GUE官網顯示,它是一家在美國註冊的501(c)(3) 類型NPO。

但是注意,境外非政府組織在中國的運作是有相關規定的,必須合法註冊。光是在國外合法沒用,到中國活動無一例外都要再次註冊!

自2017年1月1日起實行的《境外非政府組織活動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境外非政府組織未登記設立代表機構、開展臨時活動未經備案的,不得在中國境內開展或者變相開展活動,不得委託、資助或者變相委託、資助中國境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在中國境內開展活動。

而GUE中國只有微信公眾號,賬號主體是個人,從現有資料來看,沒有任何在國內註冊的跡象。

GUE中國將潘家口水下長城探索描述為一個項目,並提到:

Project Baseline是GUE的官方項目網站,可能因為活動未結束,在這個網站上並沒有更新潘家口水下長城測繪項目的進展情況,甚至在出了這麼大事之後,也沒有一條新聞。唯一能查到的是下面這條通過關鍵詞搜索得到的項目介紹,內容包括項目的負責人、地點和項目描述:

最後一句「得到了當地政府的支持,期望能夠與其共同促進古建築和環境的宣傳保護工作」——這是NGO申請項目時常用的套話,要知道NGO籠統地說句「政府支持」一般約等於「政府知情且不反對」。(如果政府確有實際支持呢?嘿嘿,NGO會非常開心,會用更多篇幅來描述。)

作為一個正規公益組織的項目,申請時應有項目建議書來詳細描述計劃,如果對外申請了資金,獲批後會有協議或合同闡明資助金額和責任聲明——潛水這種高危活動更應如此。水下長城測繪項目有正規流程和文件嗎?

根據這個介紹,項目經理叫Moss Zheng,理論上應為項目的第一負責人。但從目前的報道看,接受採訪的相關人員並沒有鄭姓人物,參加探測活動的一行8人也沒有這個姓氏。

Moss Zheng是誰?在哪兒?這個官方資料上的項目負責人為什麼不出來說話?

報道中出現一位叫做海軍(真名崔巍)的潛水員,有消息來源稱他是GUE中國的領軍人物,並且具有GUE教練資格,但根據記者從當地縣委了解的信息,他的本職工作是「上海聯合水肺俱樂部教練」,另外幾名同行潛水員也來自這傢俱樂部。他們並非GUE中國的工作人員。

換言之,雖然新聞報道和網友不斷強調這是一家頂尖的專業組織,但是GUE中國,很可能連一個專職工作人員也沒有。它在國內可能根本不是一家註冊機構,而是一群愛好者以GUE名義聚集起來共同活動的鬆散組織,或曰「興趣小組」。

可以推斷,這次測繪不是官方組織的科學考察,甚至也不是正規公益組織執行項目,它就是一個愛好者活動。說是做公益也可以,但不是什麼利國利民的科學研究,而是為潛水愛好者探探路,造福一下後來人,性質類似電子遊戲迷打通關之後寫攻略吧。

有網友指出組織者存在過失,然而GUE中國,這個在法人意義上並不存在的組織,沒法為遇難者負責。沒有人受雇於GUE中國,它一直在活動,但並不「真的」存在。

河北省地理信息局接受採訪稱這次活動可能是「非法測繪」,這個詞刺痛了很多人。測繪合不合法且不論,國際組織在境內未註冊就開展活動,「非法」倒是妥妥的了。我的意思並不是說未註冊組織就是「壞」組織,或「非法測繪」就是「邪惡測繪」。在我國,有不少很好的公益組織因為種種原因無法順利註冊,但那是另一碼事。至少,設法合法合規地開展活動,對社會負責也對自己的成員負責,應當是每一家公益組織努力的方向。

應當在這個時間點譴責漁民嗎?

目前為止,GUE中國以及有人員關聯的科學松鼠會表述還是比較謹慎的,頂多說到「起水過程中受到外力作用」這一步,沒有把死因具體化。然而從9月17日起就已經有「死於電魚船,人心太壞」的言論出來了。

注意,9月17日是個什麼情況呢?水下機器人剛剛發現了一名潛水員的圖像,人還沒有打撈上來……這就已經指認兇手了哦?過失殺人!很嚴重的指控啊!

網友擺出的電魚船殺人的證據是:

湖底有很多死魚,可能是被電死的。
有人認出湖面有電魚船經過。
聽說,在一位漁民家裡,發現了象拔(浮標),是屬於潛水員的。這說明,殺人者藏匿證物。

象拔長這樣:

你告訴我,漁民一定認識這個寫著「diver below」的怪玩意?

神探也不能這麼下結論是不是!

電魚是違法行為!對,非法的,比「非法測繪」惡劣多了,對自然環境有害,而且危險,每年總要死人。

——但這個罪名和殺人還是兩碼事吧?

退一萬步說,真的是被電魚船所誤殺,漁民就「人心太壞」了?他們是去捕魚,不,「非法捕魚」的,為了生存,也為了利益…可他們不是去要潛水員的命的啊。

況且理論上,究竟是電擊、溺水、氣栓還是其他原因致死,屍檢都可以查明。

今天,最初那位電魚船論者開始指責媒體和政府了,我給她批註了一下:

說非法測繪的和說漁民電死人的,到底是誰比較輕率呢?

這位朋友,率先拋出漁民是犯人的是你,說怕打草驚蛇的怎麼還是你?

「蛇」有沒有還不知道,真有的話,「打草」的不正是帶節奏的你嗎?

最後,不難注意到,兩位遇難者中,科普作者Denovo名氣更大,更為人所熟知,她比孫昊得到了更多的關注和嘆息,這不難理解。但是我們都明白,兩個生命意外逝去了,不管他們是不是高學歷的精英,是不是在進行科研任務,都是值得遺憾和惋惜的。生命沒有貴賤之分,無論是罪名未知的漁民還是潛水員,這個事件里沒有誰是「該死」的。


願逝者安息!但該說的還得說幾句:

第一,目前能夠看到的消息是境外非政府組織中國籍成員在未得到我國相關部門許可的情況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內進行非法測繪(測繪這個詞可是gue官方用詞,而且他們實際在水下進行了相關工作),依法首先應當扣押所有當事人員進行審查。
第二,事故原因目前沒有任何公開的人證/物證。所有的:象拔被在漁民院子里找到/有人說看到電魚這些都是未知來源信息,然而目前松鼠會利益相關人員拚命在往這個方向引。
第三,這次水下作業完全沒有應有的安全防範措施:水面留有機動船隻保障/稱職的瞭望人員/擴音設備提示過往船隻相關風險/潛水醫生及高壓氧艙。。。。
事情鬧這麼大了,等官方通報吧。

補充一點,根據靠譜的消息來源,在某漁民廚房裡確定找到一個象拔,從他那裡突破說不定會豁然開朗。
補充之二,今天和幾個哥們聊了一下,之前的預測基本被證實,具體的情況大家看置頂那條答案的更新,能看懂的應該能推斷出來全過程,不會有大差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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