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要跟男朋友複合么?
男朋友家查我開房記錄,發現有跟別人的,我解釋了,但是他家都不信,甚至說話很難聽,現在我找到了那個拿我身份證的人,我還要去跟他解釋複合么?(他媽,阿姨什麼的對我意見很大)
收不下過去的人,肯定也給不了未來,我是來勸分的。
1.男朋友家憑什麼查你開房紀錄?這算不算侵犯個人隱私呢?我就不明白還沒結婚呢怎麼戀人的父母就有資格去調查孩子戀人的開房紀錄了呢?這要是結婚了不得在你們卧房裡安攝像頭成天監視著啊?控制欲窺探欲咋就這麼強呢?退一萬步說,就算兒子的女朋友真和別人出去開房了,又能怎麼樣呢?誰還沒有過去呢?收不下過去的人,肯定也給不了未來。當然,如果是你們在一起之後有的開房紀錄而且題主光明磊落問心無愧的話,可以解釋,但不要指望對方會相信。之所以解釋是表明自己清白,跟請求誰原諒無關,你們懷疑老娘,老娘還不陪你們玩兒了呢~
2.現在就算題主再怎麼解釋再怎麼找人作證,他家裡人也是對你充滿懷疑的了,一是不會相信你,二是不願相信你,一旦承認冤枉你了是他們錯了,他們的老臉往哪裡擱?今後他一家人會不會在你面前自覺理虧而矮一頭?一開始就落了下風,今後還怎麼控制你了?從人性陰暗面的角度想想,題主男朋友家人很可能會惱羞成怒,就算你沒錯,也要當你有錯,反正對外可以把自己兒子說成是善良無辜誤付真心的受害者,把你說成還沒過門就紅杏出牆的蕩婦淫娃,多虧男朋友家人人生閱歷豐富,提前調查好才沒讓兒子把你娶回家,你男朋友弄不好還得謝謝他家裡人呢!
3.查你開房紀錄這件事你男朋友一定知情,或是出謀劃策或是知情不報,反正就把你一個人蒙在鼓裡。想想這多可怕呀,全家在一起算計你,就這你還想跟他結婚?如果是你男朋友知情不報的話,說明他真的是媽寶,一點主見都沒有,和著家裡人一起欺負沒過門的媳婦,想想假設以後你過門了,你是以一個外來人的身份進入到男朋友的原生家庭的,受了委屈遇到矛盾能指望著這樣的丈夫幫你做主么?這貨壓根就一不懂情也不懂愛,不懂呵護不懂疼的長不大的媽寶巨嬰,你還在跟他猶豫分不分?
他為什麼會去查你的開房記錄。(正常人不會無聊到這種程度的)希望你補全問題,否則你來知乎不是來解決問題,而是來尋求於你有利的輿論支持!
但查詢開房記錄這件事是違法違規的,無可辯駁,他應該為此付出代價。
請那些妄自揣測覺得我要為xxx辯護的知友洗了臉再來評論。
利益相關:平權主義者
有人說沒看到男友有不對的地方XD
來這十座廟我來拆。
如果你男友選擇和他家斷絕關係和你私奔的話,我會說複合。
不過既然他沒有這麼做,我覺得你還是算了吧。
他需要的是有個人結婚,而不是和你結婚。
知乎是個勸分不勸合的地方好嗎
不謝邀
離開奇葩你還挺不開心的?
題主在一個回答的評論里說,開房記錄從12年開始就有了,並且不止一個地方。
在另一個回答(似乎不見了)的評論里,題主說身份證是臨時身份證,還是被別人撿到的。並且在被查到以後,聯繫上了撿到身份證的人,並且讓別人歸還了當時撿的身份證。
所以說,3年以前丟了一張臨時身份證,具體地點不知道,被別人撿走以後拿去在若干個地方開房了。在這3年內,有效期為3個月的臨時身份證開了幾次房暫時還未提到。不過3年後,通過警方,不僅找到了當時撿到身份證的人,還讓他出現了,並且歸還了當時撿的臨時身份證。
我只能說,憑自己短淺的見識,這概率好像有點小。
不過!首先,查別人的記錄,本身就是不恰當的。同時不應以惡意揣測別人,如果真的有那麼巧,那是老天都不讓你們在一起吧。
現在的情況是:「你前男友攜他全家覺得你生活作風不好,要分手。」
他不要你了而不是你不要他。
所以你想複合就能複合得了?
姑娘,主動權又不在你手裡!
說的好像你想複合就能複合似的。
現在不是應該考慮:他竟然這樣隨隨便便侵犯自己的隱私,而不是要不要複合嗎?
首先,他查詢你的隱私自己就先犯了錯,你有權質問和追究。
其次,我能理解他現在懷疑你,看到這樣的記錄後,確實很難不介意的。
最後,如果通過你的解釋,如你所說那樣,你的不在場證據確鑿,還有人證。這樣的情況下,我非常不能理解他為什麼仍然單方面斷定是你在開房,甚至鬧得他父母對你偏見頗深。
我很疑惑,究竟是你對我們選擇性撒了謊,還是他是個渣。
如果你自己確實問心無愧,而他完全不信你的解釋。那這種情況下,如果是我,我不會去試圖挽回什麼,越描越黑,就算複合了也永遠在雙方包括家長心裡留下一道梗。
沒必要,太輕賤,離開吧。
走前把你們之間的東西結算清,然後告訴他:「我們就此別過,我問心無愧。將來就算跪下來求我,我也不會原諒你。同時我保留追究你查看我隱私的權利。」
磊磊落落,瀟洒走開,等待下一段感情。
當然,打鐵還需自身硬,蒼蠅不叮無縫的蛋,題主你也要先好好想想,自己是不是真的問心無愧。這很重要,真的,很重要。
利益相關:
有一個警察,工作的時候採訪認識的,當時他在追我,但我打算觀察他一段時間。
有次他自己開玩笑地告訴我:他無聊的時候查了我的開房紀錄,發現黃金周我和爸媽去過大連旅行,還看到了我出差在北京影人酒店的記錄。
他說的時候語氣是輕快的,笑嘻嘻的,完全沒有意識到已經冒犯了我。
當時我很震驚,我馬上告訴他:「你這種行為侵犯了我的隱私,我要向你們警局投訴你。」
他有點驚訝,我直接就離開了。
從此後我斷絕了一切和他的聯繫。當然我也沒有去投訴他,當時那麼說也只是想給他提個醒。
侵犯了隱私權的人,除了父母我可以理解,其他人我都不能理解,即使是男友,我也會非常介意難以釋懷。
而這位警官,一個考察期的男生,利用自己的職權做出了這樣令我反胃的事,而且他根本沒有意識到自己不該這樣做。
這足以讓注重隱私的我,拒絕和他進行任何其他接觸了。
我說自己的故事是想告訴你:
這種事情放在我身上,我個人是不能忍受的。這在我眼裡,就跟自己的日記本被人傳閱、被光著身子遊街一樣嚴重,我無法忍受這種被窺探的感覺,這種感覺很不好。
就像評論里說的,可能雙方對人權理解不一樣。但我也認為,無論出於什麼目的,這種行為本身就是對對方的極度不信任和不尊重。而且,既然對隱私權理解不一樣,兩個人以後也有可能在這上面產生其他的矛盾。
所以,題主你好好想一想,不要為了有個對象而交往,重要的,還是要因為你們互相信任互相適合。當然,也別忘了自省。
報警。找找隨意泄露公民個人信息的組織和個人,讓他們付出代價。
雖然沒用,但噁心噁心他們,也是好的。誰讓他們先來噁心你的?
題主的情況就像下面這個故事:
「就像童話中兩個貪心人挖地下的財寶,結果挖出一個人的骸骨。
雖然迅速埋上了,甚至在上面種了樹,栽了花,但都清楚地知道底下埋的是什麼。
看見樹,看見花,想的卻是地下的那具骸骨。」
面對這種情況,也只能借用《飄》中白瑞德有一段話作為忠告了:
「思嘉,我從來不是那樣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片碎片,把它們湊合在一起,然後對自己說這個修補好了的東西跟新的完全一樣。一樣東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寧願記住它最好時的模樣,而不想把它修補好,然後終生看著那些碎了的地方。」要是那個男生來問。答案只會有一個。愛上一匹野馬,頭頂一片草原
第一次聽說有些事兒,他家是得多不喜歡你才做到這一步啊。這樣有心機沒下限的家庭不加入也罷了,你男朋友都不信任你,你解釋也白搭。他們只是找個借口跟你分手,你以為真的在乎這個事兒?但是咱不能這麼不明不白就死了,搜集好所有證據,打個包一發,拜拜了您內~
不要複合,分了挺好的,而且要活得比之前更開心更充實呀妹子!
首先,查你記錄就是不信任你,好端端地誰會查女友開房記錄呢對吧?
第二,他拿著所謂的證據質問你,你再解釋也是無用的,maybe他只是想找個機會討伐你,佔領道德高地以後跟你分手,這樣別人不會說他負你。
第三,他家人也不信任你這就代表他們的態度了,就算這件事情好好解決了,你們以後的相處也是有問題的。
最後,我覺得你不需要去解釋,因為他不會聽,就算身邊人議論也是一時,自己無愧於心就好。
為什麼這種男人都能有女盆友!!我卻做了這麼多年單身狗!!(誒,還挺押韻。。。)
你們戀愛期間,你有和別人一起的開房紀錄。先不說查開房紀錄這事本身就不對。你有這紀錄,就不能怪你男朋友會有想法。
分吧。換誰都無法接受。先清白自己,再分
他根本就沒想符合,你多慮了
"我還要跟男朋友複合么?"
請你搞清楚是你男朋友和你分手,主動權在人家不在你,K?
樓上一幫人腦子都有泡?
到底誰是受害人?男方才是受害人好嗎?
問這個問題的人辦了茬事兒被男朋友家發現了,男方直接分手了,不想淌這趟混水,有錯嗎?
指責男朋友幹嘛?
現在都流行指責受害人嗎?
我惹不起還躲不起嗎?
放過人家男孩子吧.人家都不想跟你玩兒了也沒提什麼過分要求.
你還想幹嘛?
至於報警?好啊好啊你隨便去好了.
我倒很好奇在這個社會主義民主集中制的國家裡面一個素人能報出啥結果來.當然你爹要是局級以上幹部當我沒說.
我也查過,ex劈腿的對象叫魏x,生於1994年1月x日.
你要不要報警來舉報一下我啊?
查開房記錄。
恩,不要複合。一家的事兒B,嫁過去不知道有多少破事兒等著你。
細節沒有不評價 但有些話還是要說的
撇開查記錄這麼不尊重隱私的事情 只想問題主 說自己臨時身份證掉了被別人撿到三年內開房的記錄都是實話麽(原諒我的臨時身份證使用期限只有三個月)
還有就是 各位看官怎麼有勇氣僅憑這麼零星的信息就判定結果的?邏輯思維呢?還是自己一些齷齪的隱私被發現了 就迫不及待宣布 不管個人隱私是如何不正當 那也是個人隱私 挖出自己齷齪隱私的人才是齷齪!
這樣的思維也是醉了 正確的觀念道德都被一句 這是我的個人隱私 和別人無關 所代替
蒼蠅不叮無縫的蛋
別把自己齷齪的事情當做個人隱私來逃避道德上的指責。
分吧,這樣的家庭會讓你婚後生不如死,與其那時候鬧離婚,還不如現在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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