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女童餓死事件中孩子餓死是誰的責任?
南周文在這:南方周末 - 南京餓死女童的最後一百天
以下引自 押沙龍 微博:
最可怕的事情還不是有女性被丈夫活活打死,有孩子被母親活活餓死,最可怕的是這個女性反覆報警反覆求助,可最後還是被活活打死,最可怕的是這孩子被警察和鄰居發現過一次也救過一次,可最後還是被活活餓死。這就不是有沒有人渣的問題了,而是這個國家出了問題。
南京幼童餓死的慘劇,根本原因不在於孩子碰上了無良父母。任何社會都有生殖功能正常的人渣,問題在於我們沒有剝奪監護權的制度。哪怕父母虐待孩子,只要不出事也沒辦法處理。不剝奪監護權不是因為重視私權,而是因為國家根本不想惹這麻煩。又花錢又出力,又沒什麼經濟產出又不影響維穩,它沒動力去管。
「事情要一分為二地看」愛好者請讓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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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明的暮年,奴役的平等實現了自己的全部內在可能性。在沒有法統和法權的地方,命運有最大限度的不可預測性。末路王孫青衣行酒,里巷小兒干祿公卿,皆為司空見慣,不會受到階級或任何社會規則的限制或保護,因為沒有規則就是最大的規則。這種平等的代價之一,就是王侯將相無種,大位人人可欲,因此政權必須把全民視為假想敵。統治者只是遊民無產者中的幸運兒,不需要法統依據,可以通過赤裸暴力取得,離開赤裸暴力就會一無所有。貴族只是得寵官僚的榮譽稱號,沒有離開政權以後仍然可以分庭抗禮的獨立階級力量。城市只是人口較多的鄉鎮,沒有自治組織和憲章。平民群眾更換身份就像更換衣服,沒有嚴密的階級組織可以保護並約束他。鬥爭不在有組織和法權的各階級之間,而在原子化的個人之間;不為權利,而為生物學層面上(幸運兒的)富貴或(不幸者的)溫飽。它最鮮明的特徵就是組織資源——包括階級——極端匱乏。這個社會之所以沒有瓦解為一群相互吞噬的阿米巴,要歸功於最後的組織資源——專制國家的約束。專制國家是它最大的詛咒,也是惟一的救星。專制國家就是赤裸暴力將無政府狀態禁錮在膽瓶中的最後一道符咒,也是社會喪失自我治理能力後延續殘年的外部起博器。因為他們已經不可能有自由,但仍然不能沒有秩序。
不允許自由建立社會組織,使民眾有可能有效率地互相幫助
那出了問題責任必須歸於政府,因為大包大攬,不找你找誰?
政府權力集中,民眾沒有能力和責任處理公共事務,當然什麼事都要找政府
公民有公共責任,但如果不是公民,什麼責任都沒有,專制負的責任就應該無限大。
主要責任應該在當地社區和民政。
看有關報道,中國是有相關的剝脫監護權的法律的,而且最低末尾的監護權應該就是當地社區。
其母親有吸毒史,且已經屢次三番的發生虐待未成年的事件,那麼當地的社區就應該有責任處理此事。為什麼沒有對虐待行為的後續問題進行解決。如發現其母親仍繼續吸毒的話應該立即送往戒毒所。為孩子尋找新的監護人。
如果僅僅依靠一個民警不定時的去巡查能起到多大的作用?在所有的報道中也僅僅只看到派出所的行為。其他部門在幹什麼?你們這一輩子在後面的時間中會心安嗎?晚上能睡著覺嗎?猜也能猜到你們就是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貪官不可怕,可怕的是貪了還不辦事,屍位素(葷)餐。
抱歉,實在無法掩飾憤怒。忘記誰說過這樣一句話:每個政客心中都應該裝著一個兒童。
至於其姑姑,舅舅,外婆。我沒有好說的,世態炎涼,什麼時候都是這樣的,與時代沒有關係。
在於我國的制度上認為
子女不過是貓是狗,是父母的特殊財產
特殊之處只在於你最好不要把這個財產弄滅失了!
在該財產沒有滅失以前,我國各級政府部門及司法部門
並不想管你們屁民家的那點B事
這個問題是法學界對監護權監管缺失常年嘲諷的問題
根本不是什麼新鮮事
現在的問題只是說,被嘲諷了這麼多年,這個方面的監管還是基本空白,根本不知道從什麼地方下手。社會資源有限,如果父母雙方都像國外那樣,在打罵子女後被羈押,那麼這段時間子女的生活問題誰負擔?費用誰承擔?沒有解決這個問題的辦法。
所以只要你虐待子女不要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鄰居基本報警也沒什麼卵用,警察還要嘲諷你怎麼愛管別人家的閑事。子女報警吧,能怎麼樣?再挨一頓揍?再報一次警?你覺得警察會給你出警多少次?
你說剝奪監護權吧,那撫養問題給誰承擔?給社會?這筆費用從什麼地方出?社會怎麼建立這種制度?你見過孤兒院里兒童是什麼日子嗎?讓社會群眾認養?現在就正常認領一個孤兒,有多少難度建議你知乎一下答案。
我們的當權者根本沒打算攘你們家庭里的B事。再說一次。因為太麻煩了!
所以才被常年嘲諷啊,這是當權者必須考慮解決的事情。但是他們不知道,沒發現,不想考慮。呵呵。
在此有一個美國關於亞裔人種家暴的笑話
某亞裔子女被爹地打了以後報警
他爹地告訴他,即使你報警了,警察也還得20分鐘才能到這裡呢~
蜜汁微笑
最後我再補充一句,某種制度的成立,是全社會絕大多人意志的體現,而你知乎的意志不過是滄海一粟。
在知乎,有一個專門回答這類問題的萬能答案。叫做『制度問題』。
答案中應該還包括但不限於下面這種句式『在國外,這樣的問題是……,而在中國,就只能……』
……………………
吐槽完畢。
正經的說,為什麼那麼多人對這樁悲劇的根本原因視而不見?
毒品,這是一樁毒品引發的慘劇。孩子和他們的父母都是毒品的受害者。
另外,吸毒的父母不止這一對,為什麼只有他們的孩子被餓死了?孩子的親戚們在幹什麼?鄰居們又在幹什麼?街道的人對這件事知情嗎?除了孩子的父母,還有誰在此事件中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另外他的行為是否觸犯了法律?
該如何避免這類事件再次發生?
我覺得比起我們的制度,這些才是更現實的問題。
關於監護權,有部電影叫《刮痧》,大家可以去看看。這個問題比我們想像的要複雜得多,美國和中國的家庭觀念相差如此之大,如果照搬人家的監護權制度,不出亂子才是怪事。
再次吐槽:為什麼大家總是喜歡把複雜的問題簡單化?任何事情的發生背後都有複雜的因果關係,任何個案都有值得認真探討和反思的價值。如果簡單的一聲『制度問題』就能回答一切,未免太不嚴肅了。小孩被餓死是制度問題,公交車被炸是制度問題,有人跳樓是制度問題,就差沒把地震歸位制度問題了。
有任何一個孩子遭受了他所不該遭受的痛苦,都是「我」的責任!
請記住,政府也是人組成的,是社會的漠視帶來的罪惡,不要把罪惡推給任何人,你、我,這個社會中每一個活著的有自主能力的成年人都是這個罪惡的組成部分之一!
當你把指責的手指向任何一個除你以外的人的時候,除你以外的任何一個人也在把手指向其他人。
I"m Gonna Make A Change
For Once In My Life
錢不是問題。
只有「剝奪撫養權」入法,才能在現有體制下,儘可能的減少悲劇。否則,被打死、被虐待、被餓死的悲劇就會一直存在。昨天還是早上的時候看了南都這篇報道-當時就在想會不會有類似的問題以及大家是怎麼回答的
小孩餓死是誰的責任——
1.家長的責任
小孩的媽媽是人渣,毫無疑問;
2.社會的責任
3.政府的責任
4.制度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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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想展開的講,下面夾帶一點私貨
對於這樣一出悲劇,現在去追究責任或者分清誰的責任已經毫無意義;當時在看新聞的時候,我看了看評論,大家一窩蜂的歸責於社區、歸責於制度、歸責於政府。單就這一件事來說,很明顯的第一責任人不應該是她們的毫無責任心的母親么?
我當時在想,我碰到這樣的問題,我會怎麼做?許久,我發現我能做的並不比鄰居、片區民警他們多,甚至可能還不如他們。
我不知道國家法律是否已經有對於收容、虐童、家暴、社會福利等等這類事情的具體規定,但是至少在我看來,社會對於這類問題的關注,恐怕不會超過10年,最遠不會有20年。林肯廢除黑奴在19世紀,100年後的有色人種不平等還是很嚴重,似乎還有法規上的明文規定;同樣的,你寄望於社會關注時間不超過10年20年的問題,就有很健全的制度保障,恐怕也不太現實。
更更嚴重的是,我不知道你們接觸來的平時的社會人是如何的,或許我生活在小地方,民眾受教育程度不高,但是我想東南沿海地方的我所接觸的層面,已經相對於大半個中國人的觀念已經更為開放和先進了。但是我所接觸的,從最簡單的例子來說,男女平等,簡單化為「生男生女一樣好」來說,有多少人(包括受了很好教育的知識分子)會選擇生男孩(鄉村最簡單的事,村裡分房分地,男有份女沒份),而生男生女這個理念的宣傳,至少從上至下已經幾十年了吧,且不說計劃生育政策的對錯;
舉這個例子是想說中國一些固有的醬缸文化真的是難以去除的,包括女性在家庭的從屬地位,父母對孩子的支配權,中國人固有的中庸之道和「休管他人瓦上霜」的不管閑事的思維。所以當你組織反日主題的活動(包括打砸搶燒遊街)的時候可以一呼百應,但是如果你組織的是男女平等、反對家暴、同性戀平等、兒童保護等這一類的主題活動的時候,你所受到的關注度永遠趕不上反日。所以在沒有制度法律的保障下,你可以要求社區、鄰居、社會做的更多,因為「救救孩子」是每個人的責任;但是在苛責的時候,捫心自問,我能否做到或者如何我做的更好。就算有了制度法律的保障,清官難斷家務事,中國人不是歐美那種一刀切的認死理文化,我們喜歡油。。。
媒體:我想把它單獨列出來;在當前社會矛盾激化的時候,我覺著媒體應該適當做一個矛盾的緩和段,而非起一個激化的作用,現在的社會戾氣太重了;比如說李天一的「輪流發生性關係(據說嘛法律上沒有輪姦之說,所以這樣的一個措辭似乎更為準確吧)」;還有其他很多報道,媒體並沒有在一個相對客觀的角度,或者說是負責的角度,而突出了噱頭這個東西;另一個,當我們每年兩會代表提案,我倒是覺得新華網人民網這種沒人看的媒體更多關注提案是有真實意義的,大部分媒體,包括我們本身,關注的只是他們今天穿了啥,提了啥繁體字簡體字;當我們關注繁體字簡體字的時候,還不如追問為何沒人提案是關於社會保障、家庭暴力、虐童等等的。因為以這個母親的行徑,在西方別說被剝奪撫養權了,起訴虐童是肯定的吧。
回到制度和我們能做什麼上面來;大家都知道現行體制的問題,但是你會憤而擊之么?不會,大部分人在有人查水表的時候就已經瑟瑟發抖了吧;既然改變不了,不如多尋求戴著鐐銬能跳舞,呼籲一下,推動一下這方面制度的完善
當然,歸根結底,你可以把責任都賴在政府身上;但是當把原因歸咎於政府和制度的時候,有多少人已經開始實質性的由下至上的去推動保障制度的完善了?
似乎離題了,那就摺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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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餓死是誰的責任——
是政府和制度的責任,但不只是他們的責任
在一個公司的一個項目中,bug 總會有,但不能良好地糾正則是測試人員的責任,因為在測試人員的層面,他能夠一手促成改進,但卻沒有做到。
長遠來看,我們不一定是開發,但有一天都將是某個公司的某個項目的某個部分某個階段的測試人員。
補充一點個人觀點:不知大家有沒有注意樂燕的母親直至成年後才與其相認,樂燕缺乏母性,缺乏人性柔軟那一部分與她母親給她的影響是分不開的。
黑暗的那一面已經完全壓過理性了。
為什麼那麼多人犯罪、殺人,不是一出生就註定是攜帶犯罪基因的,家庭教育在每個人的生命里都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樂燕拋棄兩個女兒,可以說和樂燕母親給她造成的傷害是分不開聯繫的。
教育,特別是家庭教育,永遠是一個國家不能忽視的最重要的一環。
轉個微博
加班半途看了關於餓死女童的報道,從文里看女童父母各自家族人丁挺興旺的,父親的奶奶還在,還有五個姑姑一個叔叔,母親的媽也在,還有舅舅和奶奶。社區曾希望女童親外婆代為照看,但被拒絕。這麼多親戚沒人好好管管,到頭來都在責怪每個星期去看望還給發錢的社區居委會以及永遠躺槍的「全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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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date:
如果一開始就強制剝奪了撫養權,新聞標題就變成《殘忍剝奪撫養權 幼童雙親健在卻被強制送進孤兒院》,評論中網友紛紛表示「讓居委會給孩子父母發錢就行了啊,為什麼要送進孤兒院」「這個社會怎麼了,僅僅因為父母窮,就能隨意剝奪撫養權嗎」「這艹蛋的體制」
這是看到「國內外有哪些令人毛骨悚然的真實事件?」這個問題其中一個回答後發表的評論,事件是講的青海一個母親虐待至死親生女兒的事件,又想起前幾年兩個孩子被吸毒媽媽關在家中餓死事件,有感而發,不知道什麼時候才有這樣的法律武器,可以保護無辜的孩子。
痛心的不止於畜生不如的媽,還在於第一次發現惡行後,本來可以阻止後面的悲劇發生,就因為我們的體制中沒有兒童權益保護機構。在國外,母親稍有虐待傾向或有吸毒、酗酒等惡行的,都會有專業兒童保護機構來執法,向法院提起出剝奪母親撫養資格,由福利機構撫養孩子,甚至對母親處以刑事處罰。如果我們國家也有類似制度,那也不會有「居委會人員踏破門檻」、「苦口婆心規勸」、「引起社會各界譴責」等等字眼,直接依法辦事,先按虐待兒童罪,把父母都逮捕,等待法院判決,再把兒女送指定福利機構好好撫養。若不是這樣,怎麼會有人長記性,那在惡行旁邊袖手旁觀甚至助紂為虐的父親,也不會逃脫法律制裁,而那個天天在這種畸形教育下的兒子,也能得到解脫。這個故事讓我想起了「美國田園下的罪惡」。不寒而慄,背脊發涼......創建於 14:08
著作權歸作者所有
孩子是她媽害死的,有什麼疑問?
有人敢冒著死刑的危險對自己的孩子,那沒救了也是沒有辦法的問題。就像有人不怕死謀害各位,各位不也沒辦法么。這種事和復旦投毒的事情是一樣的,做好懲罰以警後人吧。
孤兒院和警方確實有一定問題,該母親的做法,看起來早就構成虐待罪了,應該在早期對其進行懲罰並接收到福利院。直接貼我在另一個類似題目下的回答
為什麼這種事一而再再而三發生?
除了憤怒譴責, 就不想想到底問題出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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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是家長人渣? 一定規模的人群中總會有人渣, 人渣不戴套就會變家長, 能避免悲劇嗎?
有人說鄰居發現情況應該報警. 你知道警察出警碰到這種事情最多把人渣家長請回局子訓誡幾句, 留過夜都不可能, 碰到個別的還指不定給你來句, "人家家務事我們也沒辦法, 警力很緊張啊, 以後沒事別老打110.
有人說老師沒盡責, 應該盡心儘力保護小孩周全. 你可知道這種事情, 除了把家長叫學校來訓一頓, 老師屁辦法沒有啊, 你要話說重了, 人渣家長撂下句, "老師, 我沒文化, 孩子不聽話只會打, 您有文化, 要不您帶回家養?" 能把你噎死.
有人說警察不儘力, 有人報案有小孩被虐待, 卻不作為. 你設身處地想想你做一個小片警你能怎麼樣? 把家長抓起來拘留15天? 15天里孩子誰養? 你上他家去喂孩子? 讓人渣家長沒有撫養權? 你一小片警有這能耐? 你給小孩找福利機構去? 真送去了, 到時候小孩在福利機構有個好歹你擔得起這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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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望吧, 碰到這種人渣家長, 孩子今天沒被打死, 也在被打死的過程中, 唯一能活命的希望就在於命硬自己頂過去. 在這個社會, 沒有一種力量可以幫你逃出生天, 一個都沒有, 負能量吧, 現實就是這樣, 要認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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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源在哪裡? 根源在作為維持社會底線的公權力, 打心眼裡就不願意惹這個麻煩.
你說要立法, 有法啊, 但是嚴格執法意味著這孩子歸你管了, 哪個傻子政府機構都不願沾上這麻煩事. 養個孩子落誰手裡都是成本和精力的付出, 福利院寧可要孤兒還能轉手賣給老外賺一筆, 養你一有爹有媽的不是穩賠不賺嗎? 誰都不是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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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不能光算經濟賬, 人命關天, 要維護社會正義
瞧你說的, 一會給人扣個聖母帽子
什麼小孩子才分對錯, 大人只看利益什麼的
上課時候老師讓我們為這個媽媽找理由辯護。所以認真看完了整個案件。卻不覺得有什麼好說的。
非常明顯,這樣的家庭,如果在國外孩子肯定早被政府領走了,因為孩子父母在實際上沒有監護的能力!中國的法律制度顯然還沒有細化到如此程度,具體原因有人說過了。
我永遠批評強者。
zf應該是最有能力的。
居其位不謀事,該責。
至於那個吸毒媽,你們怎麼責她都沒用的。真TM的
功利性社會必然會出現的悲劇,因為沒有管理的原動力。
一個到處推行狼性法則,譴責制度,把文明生活硬生生變成弱肉強食的原始社會,這樣的悲劇應該只是開始。
畢竟老弱病殘幼是最該被淘汰的,不是嗎,精英論們鄰居為何不報警?
「(小孩)一邊拍一邊喊『媽媽,媽媽』,每次看到這種兒童受罪的新聞,再想想自己孩子可愛的模樣, 我就忍不住掉下眼淚。這些小生命犯了什麼錯要遭這個罪!!!
我詛咒所有與此事有關聯的領居、民警、社區和親戚。看到這個消息後除了對弱小生命的同情和嘆息,我的第一反應是反思。兩個生命沒有了,談誰的責任未免太遲了。如果非要問個究竟,我想涉事的每個人都無法推脫吧。在生命面前所有理由還有必要分析嗎?我不得不承認假設我作為局外人涉事於此我也會遲疑。為什麼?我們沒有考慮後果,甚至我們都不屑於多考慮,因為我們處在轉型期。是的這都是我們的借口。面對隕落的生命我們還有什麼可恥的借口?
秩序和文明,是提出的時候了。
不能沒有靈魂。無論國家或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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