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買者與賣者會一同分攤稅收負擔?
曼昆《經濟學原理》p126,沒有看懂。
不談高大上的需求曲線。我們用小學生水平的極值法分析就能略見端倪。
某個商品,在某個特定時刻市場價格為100元。也就是說,在此時此刻,企業願意以100元的價格賣出,消費者願意以100元的價格買入。
下一時刻,國家決定為這個商品加一個10元的稅。那麼這10元的稅由誰承擔呢?
極值法分析:
情況一,消費者對商品的需求無限大,也就是俗稱的「剛需」,漲價漲多少也要買入,而企業堅持至少要100元才能換到商品,那麼價格必然提升至110元。
結果,企業交付商品,得到100元,消費者得到商品,付出110元,國家獲得10元。
情況二,企業對現金的需求無限大,對商品的態度是趕快變現。而消費者堅持至多只支付100元來換取商品。
結果,企業支付商品,得到90元,消費者得到商品,付出100元,國家獲得10元。
以上兩種極端情況,和國家加稅之前比,情況一是稅由消費者承擔,二則是由企業承擔。
實際情況下,兩個極值都是達不到,只會在兩者之前徘徊。
也就是說
稅收由買方和賣方共同承擔,承擔的多少和雙方各自的價格彈性有關。
喜歡看更高端分析的可以看這裡
增值稅到底是誰在買單?
順著樓上@趙欣 的思路,我也舉個栗子。
簡化一下模型,假設一個國家只有兩個人。A是生產者(賣東西的人),B是消費者(買東西的人。A生產了一個麵包,售價10元,賣給飢餓的B。B愉快滴掏出10元錢買麵包。這樣,A得到了10元錢,B得到了滿足感,皆大歡喜。
然而國家開始徵稅了。每個麵包征1塊錢的稅(為簡化模型,這裡就不考慮從價稅從量稅),且由賣家也就是A來交。A如果再給麵包定價為10塊,那麼就會出現這樣的情況:
A還是按老方法做麵包賣麵包,收到手還是10塊錢,卻必須要交1塊錢給政府。換誰誰樂意呢?所以A就想:要不漲價到11塊錢吧,那麼交了1塊錢稅以後,我手裡還剩10塊錢,和原來沒差。
但是B不幹啊,麵包還是原來的配方,還是熟悉的味道,憑啥我要多掏錢?
於是局面開始僵持。最後會出現三種情況:
1.B是個挑剔的處女座土豪,錢有的是,但只吃麵包,其他東西都不吃。最終B餓得不行,說不就是錢的問題么,11塊就11塊,老子買!於是B花了11塊錢買麵包,A收到錢後,留下其中10塊錢,把1塊錢交給國家。此時稅收由消費者完全承擔。
2.B是貝爺一樣威武的漢子,沒有麵包,還有各種奇怪的生物可以充饑。A的麵包賣不出去,瀕臨破產邊緣,當務之急就是把麵包原價賣出去,多少還能挽回點損失。於是A按原價10塊錢把麵包賣給B,拿出1塊錢繳稅,賺9塊。此時稅收由生產者完全承擔。
3.然而處女座土豪和貝爺畢竟少見,最有可能的情況就是B是一個愛吃麵包的普通屌絲。A不願原價賣,B不願高價買,兩個人從天黑僵持到天亮……眼看麵包就要放壞了,再僵持下去A就沒錢賺,B就沒東西吃。所以兩個人各退一步,達成了一個共識:麵包賣10塊5。A收到10塊5後,拿了1塊錢交給國家,自己賺9塊5,比平常少賺5毛,而B比平常多付5毛。這樣,1塊錢的稅款由兩個人平分,稅收就由生產者和消費者共同承擔了。
其實第三種情況還可以豐富一下細節。假設B是個滿臉橫肉的胖紙,威脅A說老子不想當5毛,我最愛的明明是三毛。你這麵包必須定價10塊3。A為了避免挨揍,只能定價10塊3。其中1塊交給國家,凈賺9塊3,少賺了7毛。B付出10塊3,多付了3毛。此時稅收由消費者和生產者共同承擔,但承擔的金額並不一樣。
現實生活里絕大多數都是第三種情況,即生產者和消費者共同承擔稅負。至於承擔的比例,又會涉及到很多因素,在此就不贅述了。
說了半天麵包,我好餓……滾去吃麵包了。-_-||希望這個回答能對題主有幫助。不僅會一同分攤稅收負擔,並且政府的強制分攤分配是沒有作用的。也就是說,不管政府規定稅收全部由賣者承擔,還是由買者承擔,還是要求買者和賣者平均分攤,還是各自承擔一定比例,最後的實際稅收分配是由所需要繳納的稅收金額,以及供給曲線和需求曲線的形狀決定的。
如圖所示,D和S分別是政府徵稅前的需求曲線和供給曲線,市場出清價格是P4。這裡先討論一個一般的情況,即政府要求買者和賣者共同承擔一定的金額,比如讓買者承擔A元,賣者承擔B元。於是,需求曲線由D向下移動A單位距離到D1,供給曲線由S向上移動B單位距離到S1,這樣市場在價格為P1處平衡。
在價格為P1處,買者要花P1購買該商品,並且額外給政府A元錢,因此共需要P2元購買商品;賣者賣出商品獲得P1元之後還要繳納B元給政府,因此實際收到P3元。(這裡很明顯A單位距離就是P2P1,B單位距離就是P1P3)。
可以看出,在政府徵稅後,在總共要交納的A+B元(在圖中等於P2到P3的距離)的稅中,買者實際上要承擔P0P2元;賣者實際承擔了P0P3元的稅。
現在我們來聚焦三角形P2P4P3。其中P2P1是D移動的距離,P1P3是S移動的距離。當政府要徵收的稅收是一定的,假設為A+B,那麼這兩者移動的距離加起來就必須等於A+B。上面的例子是S和D都要移動,也就是說政府要求買者和賣著都要承擔稅收。現在,如果只讓買者承擔,那麼D就要移動到P3的位置,S不移動,市場在P3處平衡;如果只讓賣者承擔,S就要移動到P2的位置,D不移動,市場就在P2處平衡。其他情況以此類推。
在移動中可以看出,不管S和D怎樣移動,只要徵收的稅收A+B不變,P2P3的長度就不變,加上最初的S和D的形狀和位置不變,P4的位置也不變(P4和P0相等),那麼這個三角形P2P4P3就不會變。那麼,買者實際承擔的稅收都是P0P2,賣著承擔的稅收都是P0P3。
以上。
借樓求解答疑惑 ?⊙?⊙?
specific tax 從量稅
為什麼買家明明把稅收納入了價格內,但是稅收還是由買家賣家共同承擔呢? 同各位所講的一樣這是市場均衡的力量。
但是
在稅收一定的情況下,有沒有可能賣家把新價格定在( 原來的均衡價格+稅收+一定價格 )(紅線)以此來使稅收完全由買家承擔?
還是說,我們之所以不討論這種情況是因為
這是一個建立在兩個完美假設下的模型,在這種模型之下,賣家如果設定了這個價格與他們的 Total revenue其實是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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