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看待學校因學生在寢室使用熱得快而給學生處分,使之不能獲得學位的情況?

題主室友,下午在寢室使用熱得快,被學校領導發現。今天晚上,輔導員在群裡面發消息稱:該同學被處以記過處分,按照學校規定不予授予學位證書。
本人普通一本大學。請問一下,
1.學校這樣做有沒有合理的依據?
2.我的這位室友應該怎樣做才比較好?或者說有沒有什麼可以補救的措施?

PS.安徽師範大學


單針對第一條問題。
我們學校一旦跳閘是在下午五點統一恢復,某同學跳閘後就直接把熱得快拿出來放在桌上。
然後,就火災了,你可以確保你不會做這個SB的事情,你確定你的室友100%不是2B?
事發地點就在我寢室樓上。
學校這麼做是限制了一部分人的權利,但也是尊重大多數同學的生命。

圖片來自紡大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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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回來再吐槽幾句,寢室這種高高高密集的居住樓。任何一起事故造成的生命損失都是無法衡量的。
其他回答里有許多說自己在寢室用著熱得快,煮著小火鍋,在這裡敲著鍵盤說學校怎麼怎麼的。
是的你的自由是被限制了,你也在侵犯別人的權利。
打開水真的特別麻煩么?
wtu畢業生留
……………………
關於處分的問題,我覺得我不知道怎麼回答。
硬要說點什麼的話,積極配合認識錯誤,寫檢討,馬上要過年了,關鍵部分拜個年送點禮。
新學期總會有收穫的。
畢業前想辦法消掉處分,或者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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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說我給學校洗地說學校就該大力搞好寢室建設就是不能限制我的人身自由的好同學們。
我覺得只要你們說服爸媽入學時簽一個《保證我兒子(女兒)如果因自身原因死在學校或者學校外我絕不找學校賠償》,學校應該會對有些事情心寬一些吧。
我胡謅的。


如果學校規定真的這麼寫的話,可以先求情,實在不行,告規定……


某校因學生用熱得快乾燒引發火災,傳聞燒化了鐵質床架。所幸沒有人員傷亡。
學校加大檢查處罰力度,包括拉直板、床簾等查到就取消整個宿舍評優資格。
路過。
=====加更=====
個人不支持連坐制度但是支持學校適當管理某些電器。
要是真出事兒了第一反應肯定還是「學校怎麼管理的」!
但是電吹風什麼的不能用在冬天真心很難過啊。
只顧著吐槽了。樓主你們輔導員應該是殺一儆百的意思。有一個帶圖的簡直嚇壞了。像其他回答者說的去求求情、好好表現什麼的,其實學校也不是特意要為難學生的。


大部分學校宿舍是嚴禁使用這種用品的,查到了處分也是正常,學生手冊里也有寫,處分一般都是可以銷的,拿不到畢業證書應該是指處分沒有銷之前拿不到,具體可以看學生手冊,別的途徑就各顯神通了

我主要是想問,你們說的熱得快是什麼?這都什麼年代了為什麼還不用電熱水壺?

電熱水壺可以自動斷電,安全性好歹比熱得快高几個檔次吧,我在淘寶上看了幾個可以自動斷電的熱得快,產品介紹少的可憐,你們是怎麼敢買的?


校規不是法律,而且學校沒有權利因為此類事情剝奪學位。所以,起訴學校就好了


看到有答主@蘇浩然 大放厥詞地說「學校憑什麼限制一部分人的權利?難道尊重大多數同學的生命就可以為之正名了么? 居然還有人拍手叫好,可怕」。

呵呵呵呵呵~~你覺得學校礙著你了,你可以不去讀。人活在哪裡,就要守哪裡的規矩,不然,你想殺人卻為什麼不敢殺?真的是極高的「道德感」束縛了你還是死刑威懾了你?!一個連熱得快可能會給自己以及別的同學帶來生命威脅都可以不管不顧的人,要不是懼怕殺人後要償命,我可不相信TA與別人發生矛盾的時候會控制得住自己。所以用熱得快的行為,學校的處理如果不動真格,學生會當一回事兒嗎(然並卵,就是規定擺在那裡,可還是有多少學生抱著僥倖心理在用)?更何況,你要求你的「權利」,可何曾想過這其實只是你的任性並且還侵犯了別人的權利?如果」大多數同學的生命「都不能夠讓你覺得比自己自以為是的「權利」更重要,那你跟拿著槍炮和炸彈叫囂著全世界都該為伊斯蘭原教旨主義的「權利」讓道的恐怖分子在品質和道德觀上還真是沆瀣一氣啊~打著維護自己權利的幌子踐踏他人的權利(甚至是生命權)還不以為然,除了」自私「和」狂妄「還能用什麼詞來形容這種行為?

那些抗議學校處罰過嚴的同學,既然有心思珍惜自己的學位,也請好好珍惜自己以及別人的生命。入學手冊也都寫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已經警告過在寢室亂用電器會被受到什麼樣的處罰,但你們還是抱著僥倖心態以為自己不會被抓到,可是,這不也被學校抓住並且還殺雞儆猴了嘛~~所以你怎麼知道你覺得」在宿舍用個熱得快哪能那麼容易失火「的僥倖心態一定靠譜?!

PS:還記得上海商學院女生宿舍的一場火災嗎?不知道就送你們個鏈接 11·14上海商學院火災、 上海商學院女生宿舍火災生還女生採訪視頻 、上海商學院避火跳樓4女生生前照片曝光 當時我就震驚了 電影 ,請有的人看看,什麼才叫「可怕」。當年這個新聞被報道的時候轟動全國,那種最後生死之間無奈的抉擇和慘烈的結果至今仍讓我深感心痛以及心有餘悸。悼念那些年紀輕輕就無奈消逝的生命,同時也希望每一個人都能夠警醒自己:有的事情大家總抱著僥倖心理,但為了一時的方便真的誤了性命的話就沒有機會後悔了。


讓當事人找輔導員談談,取消學位這種事情不可能因為熱得快引發,要真的這樣電信工專業一人一支電焊筆放寢室里就沒人能畢業。


學校傻逼的事情好多,這只是小事而已,大一得的第一個處分是因為在操場躺著打電話,這是第一個,不是最後一個。我剛剛用熱得快燒了一壺水在泡腳。
有句話是,不打勤,不打懶,只打不長眼。誰都明白這事禁不了,不出這個規定,更大的領導不滿意,杠不住壓力,但是呢你要偷偷用啊,領導轉,你還用,這就是打臉,不處理你,規矩何在。你沒發現就說明你意識不行,警惕性太差,敵人亡我之心不死,泡腳更要提高警惕。既然規定有,你敢用就要有不怕被抓的勇氣,即使被抓也坦然面對的心態。
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什麼時候都一樣,別說熱得快,電飯煲都可以,但是,前提是只要別被抓。
另外,既然學校有這個規定,看著不傻逼,是為了安全,那麼,你在發揮主觀能動性的時候,就要想好有這麼一天。
大學四年得個處分也算圓滿。慢慢你會發現,一個處分,屁大的事兒。
哦,還有學位的事,找相關領導談談心。


絕大多數人都會認為熱得快沒什麼大不了的問題,如果出現了火災導致財產損失人員傷亡,又會責備唾罵校管理不當。學校處分是對的,處分輕重那就得有一個衡量標準了。這個處分肯定是重了得,但是在群里發消息說了這件事,那就是給大家提個醒,殺雞儆猴而已。

補救措施:

1.求情,誠誠懇懇的求情,私底下找輔導員,班主任,副書記(管理學生工作的),寫保證書,讓他們覺得有誠意悔過之心,真心不會再使用;

2.參加大型全國性的比賽拿獎,將功補過,也可以說是鼓勵你更加進取。


為什麼不去看看學校到底有沒有這個規定


處分太重了,不能獲得學位證書本科就白上了。
還是開除比較好。


可以處分,憑什麼不給學位?
排名第一的答案說:
學校這麼做是限制了一部分人的權利,但也是尊重大多數同學的生命。
我想說,學校憑什麼限制一部分人的權利?難道尊重大多數同學的生命就可以為之正名了么?
居然還有人拍手叫好,可怕。


這種處分是可以消除的,不是特別惡劣的情況給處分基本都可以消除。


這有什麼值得提問嗎?安全無小事,假如你是校長,就是幾百個宿舍一年內有一所著火了,後果也是不堪設想,你還能坐的住?我覺得這規定很好。不要高估了你自己包括周圍人的素質和智商,常在河邊走,怎能不濕鞋。假設讓你用,有一天燒了自己,你能保證不告學校?


東北念的大學 當時一頭浪發早起發髮型必亂 冬天水冷不能直接洗頭 每天拿2.5升可樂瓶子灌滿水放在暖氣上第二天就有溫水洗頭了


家家戶戶都不斷電沒見著這麼多火災 一到學校火災就感覺頻繁了 是制度不好還是學生太蠢?


我們學校還不允許人不在寢室的時候插座接通著,哪怕插座上沒有任何電器。全國有名的工科學校這麼無知,說出來都覺得丟臉。

校方給記過一次對他們來說沒有成本,但是使用熱得快對他們來說風險很大。這個事,如果無法妥協一定要鬧大。不然,校方永遠不會考慮給學生提供熱水供應,下一屆學生依然冒險用熱得快。


花錢送禮先,給輔導員買個千把的煙酒,叫他說說門路,最好叫家裡人去送,唱唱白臉罵罵你,然後你裝可憐,收了禮就好說。實在不行打官司告學校——這就成了大新聞了,也麻煩。
其實這個什麼吊銷學位證一般是嚇人的,一般要掛科才能扣學位證。就像導員說什麼不參加講座就不讓保研什麼的,純屬嚇人,其實他就是個打雜的,學工處也是打雜的,還是教授團說了算,不過文科學校可能學工處權力大些。


教育部41號令文件解讀:

 第二十條 學校應當開展學生誠信教育,以適當方式記錄學生學業、學術、品行等方面的誠信信息,建立對失信行為的約束和懲戒機制;對有嚴重失信行為的,可以規定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對違背學術誠信的,可以對其獲得學位及學術稱號、榮譽等作出限制。

從2017年9月1日開始實行,理論上來說,除學術誠信以及學術舞弊以外,均可在處理期限過後申請解除(而不是原來規定的撤銷),故你的情況可以在處分到期後申請解除,不應該影響個人學位證書的取得。

希望能多讀書、多研究相關文件。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也是這樣的嘛,然後不知道是誰的,就隨便找個人讓他躺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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