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陳奕迅歌曲黃偉文填詞的last order與林夕填詞的New Order?

兩首歌同曲
分別是林夕所寫的New Order(粵)
和黃偉文所寫的last order(國)
= =雖然這樣對比有點不公平因為林夕寫了粵語而黃確實不怎麼擅長國語
但是還是很想知道二位大師在同一首歌中表現孰優孰劣


看到這個問題,忍不住想說兩句。個人感覺這首歌在國內並不是非常知名(一曲雙詞的歌很多,基本都收錄比較全,尤其是陳奕迅的。但北京的KTV大多只有Last order,目前為止還沒有發現哪家有New order。可能在廣東就不一樣了。所以純屬主觀判斷,無數據支持),但卻是我的循環曲目之一。
首先,從這兩首歌的關係來說,我先聽到的是《New order》,然後才知道有國語版的《Last order》(因為更喜歡粵語)。事實上,從歌詞的邏輯上來看,應該是先有last order,然後才是new order。但從發行時間來看,兩首歌一起在2003年發布,甚至new order要提前一點。所以,不知道具體情況到底是怎樣。
Wyman更擅長粵語(對他的國語詞幾乎不了解),所以不太清楚唱片公司為什麼把國語給了Wyman,粵語給了夕爺。但我還是覺得,《Last order》是一首非常棒的作品。
這首歌的旋律,基本就決定了歌詞的大致風格。尤其是前奏,一聽就能讓人聯想到酒吧。Last order就說了酒吧中最為常見的場景,即買醉的失意者。故事本身非常簡單,但要正常人敘述的話,不是三兩句話結束,就是磕磕巴巴說一堆(正如我現在所做的)。但Wyman則用一兩百字,就勾勒出了一個因為貧窮被未婚妻甚至一夜情對象拋棄的可憐人的形象,讓每個人都能從身邊甚至內心找到他的身影。
到酒吧買醉的人各式各樣,快歌慢歌失業失戀找艷遇,相關的作品數不勝數。想要與眾不同又能引起人共鳴,素材極為重要。因此,一夜之間遭遇貧窮+失戀的雙重打擊,總有一個能打動你。
在敘事上,Last order開門見山就說要講一個故事,吸引人往下聽(八卦他人的痛苦)。但Wyman沒有上來就說失戀,而是採用了倒敘的方式:一個男人在酒吧找艷遇(一夜情多刺激),終於帶回了家,於是悲劇真正開始。「一聲不響」,「掉頭離去」,兩個女人共同的嫌棄的動作,只用兩個詞就表現得淋漓盡致。
甚至,連標題都不忘補一刀,Last order本來就已經是酒吧打烊的時間,從服務生的角度來說,忙了一晚終於可以休息,但偏偏有個客人還在沒完沒了的碎碎念,心中的不高興可想而知。連傾訴都沒有對象,還有什麼比這更悲慘?
細節處見功夫。Wyman讓主角以第一人稱的口吻,講述第三人稱的故事,說漏嘴後急忙補救,但大家早已心知肚明。然而,我們不也是這樣么。大家總是傾向於把自己的悲慘遭遇,說成是別人的故事。既希望能博得大家的同情心,又不想讓人看出自己的懦弱,最後就這麼自欺欺人地過下去。


不過。文字的一大魅力,就在於變化萬千的表達和理解方式。同樣的旋律,到了林夕手中就要輕快得多,更積極豁達得多。
New order以酒吧服務生的角度,幾乎直接在與Last order 對話。(很像《新白娘子傳奇》的唱詞有木有)但脫離開來,又絲毫不妨礙其作為獨立的作品存在。
如果說Last order是在訴苦的話,那New order則是開解。如果說Last order是敘事文的話,那New order則是夾敘夾議。

如何勸解一個買醉的人?林夕給我們上了生動的一課。(難怪人人都愛找他談心)

來杯雪碧吧,看你喝那麼多,我一個陌生人都擔心(看,還是有人關心我)
她離開你只是因為她不愛你(而不是因為我窮)
你這樣買醉,我都替你不值(還幫我說話,頓時卸下心防,視為知己)
(開始拿親身經歷舉例,說明現狀)
看看我一個服務生,天天忍受二手煙的荼毒,
一直站到半夜3點,然後回家一個人睡(OMG,你比我還慘)
6年來每天被怨氣包圍,還得笑著敷衍(原來悲慘的不只我一個)
(同樣是倒敘,時間回放)
我的女朋友也是嫌我沒錢,然後分手(和我的遭遇一模一樣)
但是我沒有自暴自棄,用雙手掙錢,
希望有天能開個花店。(嗯,我也可以這樣)

就這樣,林夕既沒有遵循Wyman的腳步,寫另一個酒客買醉的故事;也沒有針鋒相對,鋪陳上一堆大道理,寫成醒世格言。而是直接以第一人稱,將勸慰的話娓娓道來。

不僅如此,個人感覺林夕的New order,在用字上更加口語化、通俗化、場景化,極為貼合人物的身份和歌曲的節奏,如「等一等」「吃西北風」「自言自語」「怨氣震天」「賺多點錢」等等。而標題中的New order,還可以理解為新的開始,既呼應Last order,又暗合了歌詞的首尾「給你換雪碧」「讓我過新一天」。

當然,如果說是先有林夕的詞,再有Wyman的版本,那恐怕格局就有些低了。

以上僅為個人意見。歡迎糾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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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興看到梁夢訢的回復,讓我對這首歌又有了新的理解。(果然實踐出真知呢)

的確,按照這種「抱怨、敷衍、吐槽」的角度來看,林夕其實是借著「酒保」的口,在向那些個沒完沒了找他做「情感諮詢、就業指導、生活導師」的人暗示,「拜託拜託,別煩我」!

對林夕而言,酒吧里那些個客人,就像身邊的朋友、熟人、半生不熟的人甚至完全陌生的路人:就因為他寫了無數情歌,於是熱戀的、暗戀的、失戀的、冷戰的、分手的、不想結婚的,都將他視為情感大師;就因為他通曉人情世故,又知情識趣,於是都喜歡找他研究佛理沒事兒思考人生;就因為他會投資懂房市愛古董,於是人人都想問他一夜暴富的秘籍;

所以,林夕想說,我這幾十年來,沒完沒了地聽著這些負能量,集結起來的怨氣都能震天。但是為了謀得一席之地,還得次次笑著敷衍,天天熬到三更半夜,然後一個人睡覺。其實誰沒有煩惱,我也是這麼過來的好不好,你沒看我現在都還沒痊癒么?!

我之所以忍下去,不過是為了能靠著這個,做我想做的事,說我想說的話,寫我想寫的歌,讓自由、平等、安寧、善良的鮮花,開滿這個世界。


黃偉文和何韻詩是公開表示過不願意將粵語歌改詞填成國語歌的(並非不願意填國語歌) 這句說話就是講在那段盛行將粵語改國語的時候(陳奕迅環球時期 《上五樓的快活》一碟) 所以《Last Order》亦算是wyman的創舉


在我看來,以寫詞來看,林夕更像柳永,詞風委婉飄逸,擅寫愛情,例如《再見二丁目》。

黃偉文更像陸遊,劍走偏鋒,詞風瑰麗卓絕,例如《浮誇》。

若論二者誰更好?我說上不來,我們可將同一首曲子交給這二人填詞來比試一下。

陳奕迅有兩首歌《Last Order》和《New Order》就是同一個曲子,由林夕和黃偉文分別填詞(一首國語,一首粵語),這是兩位高手截止到今天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交鋒,我們且拿來比試一番。


《Last Order》

沒關係 真的沒關係

我也許 早就該回去

再一杯 我告訴自己

到此為止 幹了不再續

麻煩你 加冰威士忌

對不起 來個DOUBLE的

喝到這裡 終於夠勇氣

說一個經歷

那晚下雨 在這店裡

也放著這首曲

有個男子 搭上一個女子

反正失戀

他當然不介意 有段艷遇

只是回到 他的家裡

十幾坪 家徒四壁

一聲不響 那女的 掉頭離去

就像 三個小時前

他未婚妻 初次到來 嫌棄的樣子

就像 我的未婚妻

對不起 好似說成是我的樣子

我是沒關係

沒關係 真的沒關係

一晚上 就失戀兩次

那男子 還不懂懷疑

到底自己是否沒出息

不客氣 別給我 ICE TEA

客人們不是我嚇跑的

別看著我 那個不過是我朋友的經歷


這一首由黃偉文作詞,國語歌。講了一個醉漢的故事。一個失戀的人,來到酒吧喝酒,叫了兩杯威士忌之後,乘著醉意對著酒保講了一個「我朋友的經歷」。

那天,在酒吧,他勾搭了一位女子,帶回家那女的掉頭就走了,只因為他的家裡「十幾平,家徒四壁」遭到了嫌棄,就像三個小時前,未婚妻初次到來的樣子。

最後以一句自嘲式的「沒關係,一晚上就失戀兩次」,那男子卻還不懂懷疑,是否自己沒出息?講的是「朋友的經歷」,不過是自己的經歷罷了。整首歌以很簡單的短語就講完了一個悲傷的故事,不得不說是黃偉文的功力所在。


《New Order》

等一等 先生你要的

可不可 給你換雪碧

我與你 其實未相識

不過怕你喝得這麼激

請想想 她不愛你的

為何還 枉花這氣力

出不出色 給拋棄過的

也替你不值

容我直言 這酒吧中

天天企到三點

不想吸煙 捱完二手香煙

每晚打烊 獨自回家睡眠

從來未變

我這六年 一天一天

聽酒客 自語自言

怨氣震天

即使我 越聽越厭

卻要笑著 前來逐一敷衍

隨和像我 也真的少見

想開心 不必做富翁

她當天 聽了沒法懂

更怪我 仍舊是打工

不愛與我吃這西北風

當天起 加班再見工

我信我 這雙手很有用

這一杯酒 都花過苦工

給你免費享用

我卻笑著 前來賺多點錢

來年讓我 去開間花店

讓我過新一天


這一首由林夕作詞,粵語歌。一樣的曲子,詞卻是巧妙的承接上一首《Last Order》的故事。上一首是醉漢對酒保講他悲慘的經歷,這一首則講酒保聽了醉漢的訴說,寬慰於他的故事。

等一等,先生你要的威士忌,可不可以換成雪碧?我與你,其實不認識,但我不想你喝的這麼激,「請想想她不愛你的,為何還枉花這氣力,出不出色給拋棄過的,也替你不值」。

容我直言,我在這酒吧里,天天熬夜到三點,上了六年的班,天天聽你們這些酒客自語自言,聽了很多的故事。即使我越聽越厭,卻還是要逐一去敷衍,因為我想多賺點錢。

「想開心 不必做富翁,她當天 聽了沒法懂,更怪我 仍舊是打工,不愛與我吃這西北風」。我也與你有著相同的經歷,但我相信我這一雙手是很有用的,瞧你手裡這杯酒,我也為它花過苦工,來年我會繼續努力,多賺點錢,去開間花店,過過新的生活。

一樣的曲,不一樣的感覺。林夕是信佛的,他的很多詞總是有意無意的在勸慰世人。就像這首《New Order》以酒保的口吻勸慰著醉漢要振作起來,即使生活給了你迎頭痛擊,你也要站起來加倍努力,去迎接新的一天。

我們又何嘗不是呢?


《Last Order》和《New Order》陳奕迅演唱的十分完美,沙啞的聲音唱出了醉漢的潦倒,苦澀的聲音又唱出了酒保的辛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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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梁夢訢的答案。New order 中酒保的態度有不少厭倦成分。
但是也同意 @amy hu 一開始的觀點,New order 相對於Last order 顯得更加積極樂觀。

Last order 是很黑色的,如果說有一點幽默元素,只能算是歌者那種笨拙的自諷了。
家徒四壁,被女友嫌棄,去酒吧勾搭,繼而又被炮友嫌棄,多麼荒唐可笑的故事。「那男子還不懂懷疑,到底自己是否沒出息」 這苦訴得讓人都提不起同情,從而生出一種「無解、無奈」的悲哀。除此之外呢,Wyman有這種本事,將人寫得卑微得無以復加,令即使再不濟的聽者,都能從中找到點不屑的、一笑了之的優越感。

而林夕不同,林夕是有氣節的。在這個烏煙瘴氣的酒吧里,一句「來年讓我去開間花店」,我幾乎想要讚頌他「心有蓮花」了。
在New order中兩位同樣被女友拋棄的落魄之人,身處同樣壞境,一個怨天尤人,一個卻懂得發奮改變命運。酒保當然是厭倦自己這份工的,但因有過相似的遭遇,他對這客人未必沒有真切的同情。不僅僅是體貼地「給你換雪碧」,這位早已深諳人情世故的酒保,沒有選擇說教,甚至也沒有評論是非,只是將自己的經歷、煩惱和期望娓娓說給酒客聽,其中委婉的善意,透出溫柔乾淨的氣息。

(客套的話暫時不替wyman說了)就歌論事,我想這是兩首的立意顯出作者眼界的高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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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Last order的敘事技巧高超,New order的音律感又極好,難得國粵語寫作水準這麼不相上下。eason一人分飾兩角,又將兩種情緒和態度都演繹得淋漓盡致,因此,這兩首一併都是要放到我的心水list的:)


不說作詞如何 Last order 中的那句一晚上就失戀兩次Eason的那一句發笑 和New order的高潮前那一聲咳嗽和結束時的嘆息

我覺得比詞還好

哎……好性感好迷yin啊……


趕腳這個問題本身是有邏輯問題的誒。如果只是因為曲子相同拿來作為比較兩位詞人的作詞能力的高低,這並不是公平不公平的問題,而是這根本不能作為比較的邏輯起點。理由有以下三點:
1、兩首歌出來的時間不同,我們都知道先有Last,再有New;
2、兩首歌是從不同的角度說談論同一個東西,New的歌詞也是建立在last的歌詞中的故事基礎上的。其實,Last與New兩首歌,是從兩個角度來談一件東西,就是「失戀」。Wyman寫「一晚上就失戀兩次」的酒客內心的無奈與痛苦,夕爺寫的是聽了太多酒客抱怨失戀的酒保,直想開家花店販賣幸福。(P.S 可以聽完《New Order》再去聽《信心花舍》)
3、詞人作詞能力的孰優孰劣問題,缺少一個衡量的標準。而且這種比較也是建立在同一個題目上。比較詞人誰角度新穎?比誰的金句多?比誰的修辭手法用得好?還是……?


這兩首歌前後呼應,真是神作。

我覺得,兩首歌是缺一不可的,不好比較優劣。《Last Order》一兩百字之內講清楚這麼一個生動的故事,本來已經妙到毫巔了,但如果沒有《New Order》,這個故事未免灰暗了一些。《New Order》在《Last Order》的基礎上,講了一個光明的故事,但如果沒有《Last Order》的鋪墊,單獨聽《New Order》,有點覺得這個酒保無來由說這麼一大堆幹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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