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學術界如何看待薩皮爾-沃爾夫假說?


簡而言之,強假說已被實驗否定,弱假說仍有存在的可能,但是爭議很大。

(我現在越發覺得當時能寫出這麼多的稿子一定是我哪根筋搭錯了……原文參見「十二周入門語言學」終結周 這都是你的幻覺:

是否存在著語言相對論(linguistic relativism),也就是說不同的語言能否決定母語者的思維,這個問題大概已經有了快兩百年的歷史了。最初提出這個猜想的是十九世紀的德國思想家威廉·馮·洪堡特,他在那本名字長得要死的《論人類語言結構的差異及其對人類精神發展的影響》中提出,語言之間在語法結構上的差別很有可能會影響到以這種語言為母語的人的思維方式,而某個群體在社會生活中所強調的方面也會通過語言的結構體現出來,語言結構和人的精神發展之間有著互相強化的作用;他主要研究了印歐語系的各種語言,以及一些印歐語系外的語言,討論屈折語對於人類思維的影響。之後,隨著語言學和人類學的進一步發展,這一猜想的重心轉移到了美國,由美國語言學家和人類學家愛德華·薩丕爾、他的老師弗蘭茨·波阿斯以及他的學生本傑明·李·沃爾夫進行更深刻的討論。薩丕爾認為,因為兩種語言之間完美的對譯是不存在的,所以語言之間必然有差別,表達現實的方式也必然有差別,所以不同社會群體所生活的「現實」其實是不一樣;沃爾夫則一直試圖用不同語言中表達某一概念的辭彙的多寡來證明不同母語的人對世界的認知是不同的。由於他們二人在這方面的討論相對比較集中,特別是沃爾夫舉出來的一些例子有著很大的影響範圍,所以後來很多人把這種「語言決定思維」的理論稱為「薩丕爾-沃爾夫假說」(Sapir-Whorf Hypothesis)。不過,事實上,薩丕爾和沃爾夫兩個人從來沒有公開提出過這樣的假設——他們甚至從來沒有聯名提到過有關語言和思維關係的問題。但是既然大家都這麼說,那麼我們也可以先約定俗成地用一用。
一般在提到薩丕爾-沃爾夫假說的時候,我們會在之下區分兩個強弱力量不同的假設。強假設認為,語言完全限制住了思維的發展的可能,我們一旦接受母語之後,整個腦子就被語言的結構、辭彙、含義表達方式進行了塑型,比如說,在第五周里我們提到過,德語、法語和西班牙語里,名詞會有性別,那麼以這幾種語言為母語的人,在他們的思維方式里,這些活生生的物品和抽象的概念也是具有實際性別的;弱假設則沒有那麼武斷,它只是認為語言中的結構和我們平時習以為常的語言用法,可能會對我們的一些思維方式和日常行為產生一定程度的影響,就像我們平時經常使用系統化的隱喻,比如「人生是一場旅程」(life is journey),那麼在實際生活中,我們可能就真的會把人生的各個階段當成旅途中的不同驛站來加以認知。
將近兩百年後的今天,當年洪堡特提出來的「語言結構決定人類思維」的理論,也就是薩丕爾-沃爾夫假說的強假設,已經基本被否定掉了;名詞的性別並不決定著名詞所代表的事物真的擁有性別,語言里缺失「左」和「右」的辭彙也並不代表著母語者就無法區分左右、進行旋轉。但是,薩丕爾-沃爾夫假說的弱假設,也就是「語言使用影響人類行為」這一點,卻依然在學界里有著強烈的爭議,因為一系列意圖驗證這一假設的實驗都有了支持它的結果:最經典的實驗當屬相對位置的表述和顏色的辨認,母語中強調「東西南北」的人更傾向於使用絕對方向描述,而母語里經常使用相對方向的人則會以「前後左右」作為描述的基準;人們在為顏色命名的時候,往往會對母語里有相應單詞的顏色做出更快的判斷,而藍和綠的界限是最難判斷的,因為在很多語言里,它們會用同一個單詞泛指這兩種顏色。這麼看來,母語的辭彙上、結構上出現的區別,的確會在某些方面影響到人類的行為。
但是,話又說回來,俗話說「語言是人造的」,那麼到底是語言影響了我們的思維,還是我們的思維影響著語言呢?這就變成了一個「到底是先有蛋還是先有雞」的問題了。對於顏色命名來說,有些語言的母語者可以區分不同黃綠色的細微差別,面對藍和綠兩種我們看起來「截然不同」的顏色卻難以分辨,我們可以說是因為不同的黃綠色在他們的母語里有辭彙代指,所以更容易區分開,但造成這樣現象的根本原因是什麼呢?說不定是因為在他們生活的環境里,某種特定的黃綠色有著特定的意義,比如是非常危險的植物的顏色,所以在交流的過程中,久而久之就「進化」出了特定的指代那種「危險顏色」的單詞了。在一些情況下,即使是以同一種語言為母語,也會出現群體上的認知影響——在提到絕對方向和相對位置的表述時,我們班裡在北京居住過幾年的同學都可以快速地清楚地分辨東南西北,而來自其他地方的中國同學卻會有點小困難。按理說,同樣是漢語,對於絕對方向和相對方向的強調程度是差不多的,但是為什麼在同一語言內部也會出現這樣的認知差異呢?語言真的就是這些認知影響的來源嗎?這就不好說了。既然有這樣的情況,我們也很難全盤認定就是語言的結構對我們的思維方式和日常行為造成了影響,薩丕爾-沃爾夫假說的弱假設也又回到了懸而未決的狀態。我之前所說的,所謂「說漢語的腦子」和「說英語的腦子」,具體有什麼不一樣,還得依靠之後的研究才能解決。

p.s.這裡把當時在有哪些令大眾深信不疑的謠言或負面知識?里沒發出來的11.5一併說了吧,因為這裡似乎有點相關。而且因為之前曾經回答過一個類似的問題,要是不放點新內容的話怕是要被別人罵我又在炒冷飯了……
11.5. 愛斯基摩人口中的「雪」,並沒有我們想像的那麼多。
這句話實在是太有名了:If Eskimos have dozens of words for snow, Germans have as many for bureaucracy. 如果愛斯基摩人有好幾打詞來說「雪」,那麼德國人就有同樣多的詞來說官僚機構。顯然這句話是為了吐槽德國人的官僚作風,但是很多時候,語言學家們就是為了這樣一句小小的吐槽而要澄清整個事實:愛斯基摩人真的有好幾打詞來描述「雪」嗎?
是的,還真有人研究了。賓大語言學系著名憤青噴子語言學教授Geoffery Pullum,在他還年輕而我還小的時候,發表了一篇文章,專門就是來噴這句吐槽的:The great Eskimo vocabulary hoax。我今天也是要把這篇文章介紹給大家,一起來看看愛斯基摩人到底有多少個說「雪」的單詞。
這個說法最早的來源是弗蘭茨·波阿斯——你們是不是覺得這個名字挺眼熟的,對我剛才就提過他,他是薩丕爾的老師——他在1911年的《The Handbook of North American Indians》裡面曾經大概介紹過愛斯基摩人對於雪的描述。愛斯基摩人在提到不同的雪的時候,採用了不同的詞根,比如說aput是「落在地上的雪」,qana是「掉落的雪」,piqsirpoq是「堆積的雪」,而qimuqsuq是「雪堆」。他舉了四個例子,然後到這裡就結束了。
之後這個故事被波阿斯的學生的學生本傑明·李·沃爾夫——這個名字是不是也特別眼熟——越傳越離譜,最後就變成了「英語中的snow這個詞,對於愛斯基摩人來說太廣泛了,他們無法理解;愛斯基摩人對不同的雪,都有不同的名字」,然後列舉了七個不同的形態(但是沒有給出具體的單詞,也就是說空口無憑);之後,在不同的書里,愛斯基摩人用來代指雪的詞越來越多,最後到了1988年的紐約時報,就變成了four dozens,四十八個!所以你們看,謠言就是這麼傳出來的。
那麼愛斯基摩人到底有多少個詞說「雪」啊?在Pullum的另外一篇文章Sasha Aikhenvald on Inuit snow words: a clarification里,他大概解釋了這個問題。在因紐特語里,有關「雪」的詞根大概只有六七個,和英語里單獨描述「雪」的單詞數量不會差太多;但是因紐特的黏著式形態可以允許你在每個詞根後面加上無窮多的詞綴,相當於用一個詞完成一句話。這樣你可以用一個帶著「雪」的詞綴的詞表示「飄揚的柳絮堆積在路邊就像是大片雪花」這一整句話,但是實際上這根本就不是在描述雪,而是在描述別的。
所以說,因紐特語里的「雪」,絕對沒有好幾打那麼多,他們也能明白,哦,天上飄著的那就是雪,不是柳絮。


謝邀。 @Chris Xia知友說得對。

語言對人類的思維方式有沒有影響,是長期以來一直爭議的問題。要先說明,薩丕爾-沃爾夫假說(簡稱沃爾夫假說)只是一個假說,關於它的最有效結論還沒有被證明。薩丕爾、沃爾夫自身也不是十分清楚是否完全接受了假說——因為他們誰也沒有給出假說的具體定義……

~~~~~~~~~~~~~~~~~~~~~一 關於語言決定論和語言相對論~~~~~~~~~~~~~~~~~~~~~~~~~~

簡而言之,沃爾夫假說大體可以概括為兩個觀點:一是語言決定論(強假說)。即一個人的思維完全由母語決定,因為一個人只能根據其母語中編碼設定的範疇和區別定義來認識世界,語言決定思維、信念、態度等,語言不同的民族,其思維方式不同;二是語言相對論(弱假說),即語言結構有無限的多樣性,因為,一種語言系統中所編定的範疇類別和區分定義為該語言系統獨有,與其他語言系統中所編定的範疇類別和區分定義不同,語言反映思維、信念、態度等。

目前,語言決定論早已成眾矢之的。最激烈的批評就是:如果語言決定人們的思維方式,是思想的塑造者,因此,說不同語言的人對宇宙有不同的看法,形成不同的世界觀,那麼各種語言之間的相互理解就不可能——但語言之間的互譯完全可以證明假說的錯誤,因為甚至像霍皮語(Hopi,或譯河皮語、荷比語等,是沃爾夫所主要研究的一種美國印第安語)這樣具有概念獨特性的語言也可以用英語來解釋。如果翻翻書,或多或少都能找到相近的、如下的一段話,用來反駁語言決定論:

「如果我們的語言實際上決定我們的思維樣式(mode of thought),那麼,沃爾夫是說英語的,他的思想顯然是由英語所決定的,這樣,他又怎能跳出這種局限,發現了荷比語的不同的範疇,然後又怎樣用英語把它寫出來,而且又被有著同樣局限性的人們所了解呢?」

但是,同樣也有人提出:「這個批評似乎很有道理,但是應該指出我們對沃爾夫假說有誤解之處。首先沃爾夫在形成假說時,在著作中兩次提到他並不是說語言結構完全決定說該種語言者的世界觀。另外,批評者的邏輯辯論的基礎根據不可靠。他們的大前提是由於語言決定說話者的思維方式,那麼不同語言之間有著如此巨大差異,相互理解就不可能達到。他們的小前提是英語與霍皮語不同,三段論的結論是說這兩種語言的人之間就不能互相理解。顯然,結論是不正確的。我們應該看到隱藏在大前提背後的謬誤。它否認了其他的的可能性。由於所不同語言的人所面對的是同樣的現實世界,他們的思維方式就會有重疊部分。現在越來越多人接受薩丕爾-沃爾夫弱假說,筆者認為強加說與弱假說並不矛盾,強弱假說只是語言對說話者的思維方式的影響程度不同。」(參見鮑文《薩丕爾-沃爾夫假說解析》,《瀋陽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7,(9)629-632)

語言相對論引起了人們更多的興趣,並試圖加以檢驗。比如,沒有人能否認由於語言不同而導致某些文化概念的的不同。關於語言相對論,普遍接受的觀點是語言雖然不能決定思維方式,但是它確實影響人們的理解和記憶,而且它影響著人們從事思維活動的難易程度。一些實驗證明,如果事物能與詞和短語聯繫起來,人們就更容易地記住這些事物。如果概念在語言中能找到對應的話,人們就更容易做出概念的區別。

斯坦伯格引用其他研究者的數據說明普通人和聾人智力沒有區別。他的關於沒有語言的聾人也能思維的論據,反駁了沃爾夫假說;哈根有關語言相對論的實驗顯示會說兩種語言的雙語者在說話時可以隨意從一種語言改說另一種語言,這只不過是進行語言轉換;而不是改變思維方式。人們從許多角度試圖來證明、修改或反對沃爾夫假說,但迄今為止還沒有得出令人信服的結論。

~~~~~~~~~~~~~~~~~~~二 鮑阿斯,薩丕爾與沃爾夫~~~~~~~~~~~~~~~~~~~~~~~~~~

樓上說到了鮑阿斯這個人,值得書寫幾筆。實際上,我們真不能完全怪薩丕爾或者怪沃爾夫想出了這麼一個假說。鮑阿斯不是薩丕爾-沃爾夫假說的真正創始人,但是他對薩丕爾-沃爾夫假說的貢獻不可忽視。是他首先把人類學劃分為四個領域:考古學,文化人類學。物質人類學和語言學。他還是人類學研究中相對論的堅定倡導者。相對論為薩丕爾、沃爾夫以及美國其他的描寫主義者提供了語言學研究的方法論,它為沃爾夫假說提供了堅定的方法基礎。

薩丕爾繼承了鮑阿斯的語言是對經驗的分類體的觀點。他認為語言的不同僅僅是表達共同經驗的表達模式不同,而不是經驗本身的不同;語言的差異不是各自分類體的內容的不同,而是各自系統的、形式的排列不同;對語言形式和系統的方面的強調,是薩丕爾觀點發展的重要標誌。

沃爾夫與鮑阿斯和薩丕爾觀點相同,認為語言是對經驗的分類的獨立的有組織要素。但是他通過語言形態範疇的考察來說明語言分類體的屬性,在這一點上,沃爾夫極大地發展了鮑阿斯和薩丕爾的語言思想。

學界通常不把鮑阿斯當成沃爾夫假說的創始人之一,認為他沒有系統和清晰地闡述過他的關於語言與思維和文化之間的觀點。但在《美洲印第安語手冊》中,我們能夠發現鮑阿斯的語言與思維關係的描寫。例如他發現有些語言設計,如與抽象概念所對應的詞條,會促進抽象思維。但他懷疑對某些語法形式的使用的限制能真正阻礙概括性概念形成;另外,他指出語言對思維有負面影響,不準確的辭彙常常會嚴重影響得出準確結論。尤其到了其晚期著作時,他時有這樣的論述,語言在某種程度上直接決定人類的思維活動,語言對文化具有無限的影響。至於語言與思維和文化的關係,他認為語言對思維和文化有主要影響,只在很少情況下,思維和文化反過來影響語言。

而薩丕爾強調語言對思維的影響力量,認為用不同語言講話的人對宇宙的看法是不同的,「人不是孤立地生活在客觀世界中……多半要受到語言的支配……真是的世界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人們的語言習慣上的」。因此,他被公認為薩丕爾-沃爾夫假說的創始人。

沃爾夫則是假說的堅定倡導者。它的觀點是建立在他在保險公司(對,你沒看錯,是保險公司,或者高大上一些,叫消防工程師)工作經歷和他對美國印第安語語言研究基礎上的。雖然他是業餘研究者,但是他的研究工作也不是一無是處,甚至可以說比較專業——當然,或許我們要排除愛斯基摩的雪……

~~~~~~~~~~~~~~~~~~~~~三 「空汽油桶」與「愛斯基摩的雪」~~~~~~~~~~~~~~~~~~~~~~~~~~

關於「空汽油桶」和「愛斯基摩的雪」這兩個梗,是我們說起沃爾夫假說時無法避免的。上回書說到,沃爾夫曾經在保險公司工作過,他最早對語言思維的重要性的興趣某種程度源於他作為保險公司人員調查失火的原因。他的很著名「空汽油桶」的例子就源於此:

在調查失火原因時,他發現導致失火的原因除了客觀環境外,還有一種是對環境的錯誤理解。當聽到滿汽油桶是,人們就會十分小心,怕著火爆炸,但是聽到「空汽油桶」時,人們就以為它是空的,用不著注意,其實空汽油桶里充滿爆炸氣體,比「滿汽油桶」危險更大。「空汽油桶」這個語言形式有兩個意義,一個是真正實質意義上的空,沒有任何東西,另一個模式是「空」的代名詞沒有實物,但有氣體。聽話者首先理解第一層意思,汽油桶里沒有東西,就會感到沒有危險,因此非常大意,甚至在旁邊抽煙。也就是說,他注意到有時候人們對現實的反應不僅僅基於物質環境,也基於描述情景所使用的語言的意義。

再加上他對霍皮語的研究以及他所熟悉的「平均歐洲語」(Standard Average European,簡稱SAE),發現霍皮語和SAE在結構特徵上有很大不同,由此他認為是這種不同導致了說這種語言的人的世界觀的不同。(尤其是沃爾夫看重的霍皮人的時間觀念……)

對此,史蒂芬·平克這樣評論:你仔細分析沃爾夫的證據,就會發現它們其實站不住腳。在關於空桶的例子中,沃爾夫聲稱災難的根源是「空」字的多異性,它既表示「容器內沒有物品」,也有「不存在,真空,否定,無生命」的意思。不幸的是,語言範疇制約了這位工人對現實的認知,使他無法區分「清空」和「真空」的含義,結果引發了一場爆炸。但是,這種解釋值得商榷。汽油蒸汽是一種無形的氣體,一個裝滿了氣體的桶看起來就和空桶一樣。因此,這位「肇事者」顯然是被他的眼睛所矇騙,而不能怪罪於語言。(當然,還有更狠的話:「誰也不知道沃爾夫是如何得出自己的古怪結論的,但可以確信的是,極其有限的霍皮語樣本、偏頗拙劣的分析方法,再加上對神秘主義的一向偏愛,是導致沃爾夫步入歧途的重要原因。」)

至於這個「愛斯基摩的雪」的梗,其實可以稱為「愛斯基摩詞語大騙局」(Great Eskimo Vocabulary Hoax,也就是傑佛里·普勒姆的那篇文章了)了。這是有關語言與思想的討論中,絕對不可忽視的例子。這還得說到鮑阿斯。

在相對論的基礎上,鮑阿斯認為不同的語言以不同的方式對經驗進行分類,這就是語言在形成思想中起重要作用觀點的最終形成的重要論據:語言的不同不僅存在於音素和音群的構成部分,而且存在於固定的音群所表達的意義中……特定的音群所表達的意義群,表現了各種語言最實質性的區別,並且它們不遵循相同的分類體原則。例如,愛斯基摩語「雪」字起名apua表示「地上的雪」;另一個詞quna表示「落雪」;第三個詞piqsirpoq表示「飄雪」;第四個詞qimupsup表示「雪堆」。

沃爾夫幹了什麼呢?就是把數字提高到7個,並暗示說還有更多類似的詞語。他的文章被廣泛轉載,許多有關於語言的教科書和通俗讀物也紛紛引用他的觀點,隨之而來的就是,在各種教材、文章以及關注奇聞異事的報紙專欄中,這個數字像滾雪球一樣地膨脹起來。

「源自鮑阿斯學派的語言相對論本來是為了證明無文字的民族和歐洲文明人一樣,擁有同樣複雜精密的文化。但是,這些意在培養寬容精神的域外故事完全變了味,它們恰恰迎合了人們狹隘的民族心理,將不同於本民族的文化風俗看成荒誕不敬的怪異行為。」——史蒂芬·平克

~~~~~~~~~~~~~~~~~~~~~~~~~~四 結果就是「沒有結果」~~~~~~~~~~~~~~~~~~~~~~~~~~~~~

如果人類學中的這些奇聞異事不值得相信,那麼科學家所進行的對照研究又如何呢?近35年來的心理學實驗證明了一個結果,那就是沒有結果。

大多數實驗都是為了驗證弱假說,即語言可能會影響人們的記憶或概念。其中一些實驗的確證明了這一點,但這並不奇怪。比如在某個典型的實驗中,被試必須記住各種色塊,以便回答測試中的多項選擇題。一些測試表明,如果被試所用的語言中存在有關某種顏色的現成名稱,他們就能更好地記住色塊。不過,即便是那些沒有名稱的顏色,被試在記憶方面也還是表現得相當不錯的。因此,這個實驗並不能證明人們是完全依靠語言標籤來記住顏色的,它只能說明被試通過兩種方法來記住這些色塊:一種是非語言的視覺記憶,一種是語言記憶,這兩種方式各有優劣。

就這些實驗來看,從技術層面上講,語言的確在某種程度上影響了人們的思維方式,但它既不能證明不同的語言會導致截然不同的世界觀,也不能證明「無以名之」的東西就一定「無法想像」,更不能證明我們是依靠「有著絕對約束力」的本族語言來切分自然的。

在「語言影響思維」的問題上,唯一引人注目的發現來自於語言學家、斯沃斯莫爾學院院長阿爾弗雷德·布盧姆(Alfred Bloom)的著作《語言對思維構成的作用》(The Linguistic Shaping of Thought)。他指出:英語語法給其使用者提供了一種虛擬語氣結構,例如:If John were to go to the hospital, he would meet Mary(如果夏洛去了醫院,他就能碰到馬冬梅)。這種虛擬語氣用來描述一種「反事實的」(counterfactual)情形,即說話者知道事件本身並未發生,但卻假設其存在。熟悉意第緒語的人還能舉出一個更好的例子:Az di bobe volt gehat beytsim volt zi geven mayn zeyde(如果我祖母有睾丸的話,她就是我的祖父了)。


主要參考資料:
[1]劉潤清,《西方語言學流派》,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2002
[2]愛德華·薩丕爾,《語言論》,商務印書館,1985
[3]史蒂芬·平克,《語言本能》,浙江人民出版社,2015
[4]鮑文《薩丕爾-沃爾夫假說解析》,瀋陽農業大學學報,2007,(9)


他這個假說太有意思了。
舉個妮子,陽溝頭在我們方言里代表後屋。起源是我們那裡的房子喜歡靠山腳,所以會在後屋挖一條溝導流山上的水。所以在我們的語言里,陽溝頭這個詞出現,自動會對它進行譯解:在房屋後面,有一條溝的位置。
但是最近十年左右的孩子不一樣,陽溝頭只會引導出屋後這個位置,沒有一條溝。
陽溝頭一直在用,我的父輩們意識到陽溝頭並不能解釋屋後有一條溝的位置,那他們大多會放棄這個詞,會用屋後邊。
人類用語言來對事物進行表述,語言一定是最初切合事物表徵的。假如事物表徵變化,語言也會隨之變化。
這十幾年出生的小孩則不會,他們認為陽溝頭就是屋後,與那條溝沒關係。
語言影響思維是一定的,但一方面,人類思維固有一種生來就被環境賦予的邏輯方式,這個環境才是決定思維方式的關鍵,語言只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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