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的新聞熱點事件中,有哪些「權威」的發言讓你反感?理由是什麼?
權威指的是專家和政府、公司等組織的發言人等,比如「這是一個奇蹟」之類的言論。
(舉例的同時,可以發表自己的觀點駁斥這些言論)
姜瑜:不要拿法律當擋箭牌。
問:昨天中國警方約見外國駐京記者,強調外國記者在中國各地採訪前需徵得被採訪人和單位同意。這是否意味著537號令已失效?
答:有關部門與一些記者進行溝通,目的是為了幫助大家更好地在中國工作。你提到有關部門找你們,我想可能是因為一些外國記者近日未經許可前往北京市繁華商業區採訪引發混亂。希望你們能以正確態度對待。
我們已經反覆重申,537號令仍是外國記者在華採訪的指導性法令。對於外國記者在華進行正當採訪,中方有關部門會依法保護記者的合法權益,並提供便利和協助。以前我們是這樣做的,現在是這樣,將來還會繼續這麼做。
問:我願意遵守規定,也遞交了採訪申請,但警方的解釋我不理解,你是否認為他們違反了537號令?
答:既然你這麼執著,我願意介紹一下了解到的情況。近日一些外國記者未經許可就前往北京市繁華商業區聚集蹲守拍攝,而且不聽從現場管理人員的勸阻,長時間佔道影響通行,嚴重擾亂了該區域正常秩序,也引起周圍商家和行人強烈不滿。執勤民警依法進行了疏導,沒有聽從民警勸導的記者被帶離現場進一步談話。我認為多數記者是去搶新聞的,但你們的確違反了規定,也確實影響了社會秩序。其中絕大多數記者都積極與警方配合,在警方疏導後就散離了,只有極個別記者與警方發生了衝突。
我想指出,如果有人不是為了單純去報道新聞,而是想當什麼「英雄記者」,以身試法,製造新聞,這不僅違背了職業道德,而且事情的性質也就發生了變化。
追問:你能明確告訴我們違反了中國哪項法律的哪個條款嗎?
答:違反了去那個地方採訪需申請的有關規定。不要拿法律當擋箭牌。問題的實質是有人唯恐天下不亂,想在中國鬧事。對於抱有這種動機的人,我想什麼法律也保護不了他。希望大家能夠明智地認識這個問題。如果你們是真正的記者,就應按照記者的職業準則行事,在中國要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從前兩次情況看,那些去蹲守的記者也沒有等到他們想等的新聞。如果這兩天還有人煽動、鼓動你們再去什麼地方非法聚集,我建議你們及時報警,一是為了維護北京的治安,二是為了維護你們自身的安全和權益。
呵呵。
所有所有 在個人所得稅的討論中,說出「個稅起征點」這個詞的 專家和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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