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難道真的不能並行?

為什麼現在看不到任何一個國家並行的發展,發達國家通過轉嫁來保護環境,發展中國家卻通過犧牲環境來發展經濟?難道並行的可能性就沒有?為什麼做不到?謝謝!


我不認為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不能並行,雖然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之間確實有過一段曲折。

題目里的「現在看不到任何一個國家並行的發展,發達國家通過轉嫁來保護環境,發展中國家卻通過犧牲環境來發展經濟」這句有些以偏概全,不是每個發展中國家都像中國一樣從建國開始就以工業為主,也不是每個發達國家都像美國一樣喜歡高耗能的生活方式。與大工業時代相比,許多歐洲國家的環境都是在好轉的——不是依靠跑到中國建設高污染的工廠,而是依靠科技的進步和全民的重視。

環保里有一個「環境庫茲涅茨曲線」的假說,認為 環境質量與人均收入間存在倒U型曲線:

污染在低收入水平上隨人均GDP增加而上升,高收入水平上隨GDP增長而下降。

貧窮時,人們對富裕的追求會比對環境的關注要高,而當經濟發展到一定水平,人們就會更關心環境的質量。
因為這其實是一個關於「可持續發展」的問題,我就先貼一下 「可持續發展」的定義好了:

可持續發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是指在保護環境的條件下既滿足當代人的需求,又不損害後代人的需求的發展模式。

很多人都把重點放後一句,而完全忽略了後一句。指望犧牲現在這一代人的生活需求,換取虛無縹緲的無限美好的未來是不現實的。沒有現在的未來是不存在的。強行減緩經濟發展,只會引發社會問題,無助於環境問題的改善。

與很多人的想像恰恰相反,在經濟和科技落後的時代,地球的環境並不是真的那麼好。沒有發達的種植業和畜牧業,依靠打獵和採集來填飽肚子的人類對於地球是蝗蟲一樣的存在。人口增長得越快,對環境的壓力也越大。人類遷徙到哪兒,哪兒的大型動物就滅絕或者瀕臨滅絕。更不用提那些司空見慣的人與人之間的掠奪和殺戮。是因為經濟的發展、科技的進步,人類可以自己通過生產來滿足自己的需求,我們現在才能看看這個物種豐富的世界。不然,我們現在可能已經開始拿著弓箭追老鼠了。

而且,經濟的環保,才是真正的環保。環保不僅是科學,也是經濟學。例如,現在的電動汽車技術看上去環保,但那只是從技術角度,而且是片面的技術角度。目前的電動汽車在生產、行駛、充電的全過程里,並沒有真正體現出市場價值和環保價值,它本身就還是不環保的。但有些國家的政府,出於鼓勵環保、促進電動汽車發展的目的,對其進行補貼,不僅破壞了競爭讓沒有優勢的產品提前上市——如果自由競爭技術只有成熟了才會大規模進入市場,還浪費了納稅人的錢——這些錢本來是可以讓納稅人自己去選擇消費或者投資,真正促進經濟帶動科技的。經濟發展使我們可以消耗更少的資源滿足更多的需求,所以人口的大幅增長才不會導致我們想製造手機的時候必須挖遍全世界找到那一點點金屬,才不會導致我們想擁有手機的時候只能從別人的屍體旁拾起。

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不但是可以並行,而且就應該是並行的,環境不能脫離經濟發展獨自變好。


這個問題主要是個定義問題了。題主如果採用嚴格的環保主義者(一般不是環保領域的專業人士)的定義,基本上一定會得到「經濟發展和環保不能並行」的結論。這是經濟發展和環保問題的一個極端。

另一個極端也很容易看到:不顧環境如何,什麼項目來GDP就上什麼項目。這就會導致GDP增長和總量都很可觀但GGDP(如果真能計量出來)低得一比。

顯而易見,這兩個極端都不切實際。兩者之間的「第三條道路」有很多,其中一條比較流行的就是把環境看作一個公共物品。它的影子價格就等於為了保持這個公共物品的性質而放棄投資的項目的現值中最高的一個(再假定一下有個合適的折現率)。

公共物品給使用者帶來效用,這堆效用若可以貨幣化,就可以得到一個該公共物品的現值。如果這個現值大於前面的影子價格,就不適宜上項目。反之則適合上項目。

估計現值這個東西建立在假設大家對這個公共物品的支付意願可以估計的基礎上。

但實際操作起來,影子價格還好說一點,貨幣化再估計現值這個東西就是純扯淡。所以最後的結果一般不是說組織幾個人算算數,而是吵架。那麼我們關注的點其實就是:誰能吵贏?

吵架並不是人多就牛鼻的。比如說諸葛亮一個人能吵贏東吳一屋子人。能不能吵贏一看你投入多少人力物力,二看你自己水平如何。

在OECD國家,恩格爾係數相對較低,而且人均收入也較高。發展中國家的情況則相反。這個差異決定了對環境這個公共物品所謂「支付意願」的差異,也就決定了支持保護環境的人在吵架上投入人力物力的意願的差異。

但是話說回來,同樣的項目建在不同國家時現值的差異,一般來說要比前面那個差異小。主要的差異來自於當地工資和地租的差異。而在OECD國家的現值往往要比在發展中國家的少。

里外里一合計,在OECD國家,不想上項目的吵贏的比率要遠高於想上項目的。

這是在市場有效,信息對稱的前提下的結果。

下面來簡單說說信息不對稱的情況。

OECD國家普遍存在綠黨及其類似物。這類玩意大概跟天朝的公知差不多,天天扭曲數據給普羅大眾宣傳極端環境主義。大部分OECD國家平均來說,錢多人傻閑得慌,很容易上綠黨的道。這就導致了他們在反對上項目這事上付出人力物力的意願進一步上升。

發展中國家也有綠黨,不過畢竟發展中國家的人平均來說有這麼幾種情況

錢少人精忙成狗——天朝等
錢少人精閑得慌——拉美等
錢少人傻忙成狗——阿三等
錢少人傻閑得慌——非洲等

無論哪一種,都不像OECD國家的人那樣容易上綠黨的道。所以他們對於不上項目的投入意願基本不受信息的影響。

最後的均衡就是題主所說的:美國等OECD國家,吵贏的多;發展中國家,吵贏的少。

這是凈現值分析+信息不對稱分析下的「第三條道路」。

還有一種就跟經濟學沒什麼關係了,從什麼「國民性」「社會責任」之類的概念去討論。基本上只有好與差,強與弱這樣的二分法提法。這個提法我不大懂,得請熟悉的人來解說了~


想要就最高票提到的「環境庫茲涅茨曲線」補充一些東西。
可持續發展有四種模型(Baker, 2006),按生態中心主義的程度逐漸增加(等價於人類中心主義的程度逐漸減小)的順序,分為污染控制(pollution control approach)、弱可持續發展(weak sustainable development)、強可持續發展(strong sustainable development)、以及理想模型(ideal model)。
而環境庫茲涅茨曲線,就是污染控制模型的主要內容之一。

  • 那麼,污染控制模型是什麼呢?在這個模型中,有一條最基本的假設就是,在不需要在改變資本結構的情況下,人類的科技創新和發展可以解決一切環境問題,是一種人類中心色彩非常強的理論,人定勝天嘛!那條倒U曲線,也就自然而然地推導出來了。可以說,這個模型關注經濟發展遠大於環境保護的力度。在此模型下的環保政策也僅局限於「end-of-pipe」的管理意識,完全局限在「先污染後治理」的桎梏中。

但是,庫茲涅茨曲線不能完全反映問題。正如題主所擔心,發達國家的環境庫茲涅茨曲線在後半段的下降,並不是完全靠科技發展,而是把污染轉移到發展中國家而達到的。

  • 弱可持續發展略微提升了環保在發展中的權重,環保不再和經濟發展衝突了!它的中心思想是,經濟發展是環保的先決條件。科技也不再一味向前狂奔,而開始有了向後回顧的趨勢,雖然還是「end-of-pipe」的解決方式——然而,此層面的環保政策已經有清潔生產產品生命周期管理的意識了。而要達到這種狀態,就需要政府做出一些制度性的改革,同時也要出台全球性的法規,而不是像前面的污染控制模型那樣只有單個政府單打獨鬥

(這個階段我覺得還是比較容易達到的,就看政府有沒有決心了……)

  • 強可持續發展的模型中,環保跟經濟的位置掉了個個兒,環保是經濟發展的先決條件。此時,環保在政策中的權重似乎開始超過經濟發展了。自然資源不能完全被人力資源替代,科技的發展也無法掩蓋自然資源的減少。怎麼辦?保護起來唄。如果一個計劃中的項目可能對環境有損害,怎麼辦?擱置唄。(預警原則)

(這個階段就挺難達到了,畢竟不是每個國家都能抵擋經濟發展的誘惑的)

  • 最後一個,理想模型,提倡一種「小國寡民」的與大自然和諧共存的生存方式,幾乎不在乎經濟發展了,極度接近生態中心主義、遠離人類中心主義,如名字描述,十分理想化,我們看看就好。

參考文獻:
Baker, S. (2006). The concept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17-48.


什麼是經濟發展?人類不是魔法師,不能無中生有。所謂經濟發展,不過是用對的方法把大自然已經固化的能源釋放出來。

比如說,修高速公路為什麼能發展經濟?因為它能把石油這種不能直接享受的東西變成提高生活品質的東西。修電網為什麼能發展經濟,因為它能把煤礦和水力這些東西變成超級大城市的生活動力。

所謂發展高科技,產業轉型,其實都是優化方式。看看你用過的 PC,是 CPU 提升,內存擴大帶來的性能收益大,還是 app 本身的優化大呢?所以說沒有核聚變之前,就只能看資源的富饒程度和人口密度。


環境污染問題主要是工業化帶來的,所以,我們把工業化分成幾個階段,工業化早期、工業化中期、工業化後期。

從工業化早期就進行環保的話,從技術和意識上很難實現,因為沒有資金做環保更沒有意識做環保,各種氛圍都不成熟,少量的外國政府補貼也由於意識不到位造成設施曬太陽。

進入工業化中期,從經濟和意識上都有了些提升,對環保工作的開展有所幫助。在趨利的博弈下,一些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率先進行環保,同時政府也意識到環境壓力和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性,會增強技術、意識形態、環境管理等多方面的綜合管理。由於意識的跟進,環保的工作開展起來要輕鬆一些。但仍然是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

到了工業化後期,環保由於資金、技術等多方面的優勢,從單純的末端治理進入到清潔生產和過程式控制制,不僅對污染物進行管理,更對資源進行綜合利用。這個階段的環保比上個階段產生更多的經濟價值和社會價值。

因此,從經濟和環保的辯證關係來看,重點還是在於技術、意識、資金、社會環境等綜合因素。如果給一個對環保有深刻理解的成熟社會再開發新的工業園,完全可以實現經濟和環境的協調發展。但是現在的實際情況,大部分地區還在對環保和經濟直接關係的深化理解上。

如果把經濟看做一個人的生理年齡,把環保的理解看做一人的心理年齡。很難想像在某一方面很不成熟的時候能做出什麼大事業來。但兩者之間絕對不完全是矛盾的狀態,很多時候是存在和諧的可能性。


可以。

土地,海洋私有化


@甘震 提到了「環境庫茲涅茨曲線」, 就可以很好的解釋這個問題。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Ecological
Modernization的理論。

一下摘自維基百科:

生態現代化是一門環境改革的社會科學,過去幾十年得到越來越多的學者和政府關注。生態現代化出現在20世紀80年代初,由一群學者在柏林的自由大學和社會科學研究中心發表,其中學者包括約瑟夫胡貝爾,馬丁和烏五西蒙尼斯。

生態現代化涉及到經濟增長和工業發展的關係,在此基礎上,它開確地指出自身利益與經濟和生態有著不可或缺的關係,即生產使用自然資源和環境(包括空氣,水,土壤,生態系統),可以是未來經濟增長的來源與發展的勞動力和生產力。生態現代化加快了多項環保技術,包括增加能源和資源效率,產品和工藝創新,環境管理和可持續供應鏈管理,清潔技術,有害物質替代品等等。這些領域,不僅可以減少對資源的消耗和廢料的排放量,而且還改善了工業技術的質量和結構。人類與自然能共同進化,提升環境的承載能力,生態現代化為人類帶來積極作用。


從環保或經濟學的角度來切入,答案也許有些微不同,但是以更廣泛的意義來說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最終是可以並行的。

先從經濟的角度去看看這道問題。經濟學中其中一條最基礎的論句是

人類要從有限的資源當中競爭,以滿足自己無窮的願望。一種無限的資源是沒有任何價值的。

例如在以前的社會裡,源源不絕的新鮮空氣對人類來說是無窮無盡的,要是有人跟你說要賣你空氣,你是不會多加理會。但當空氣變得有限的時候, ,才會變得有價值。所謂的經濟發展,便是用有限的資源持續地去滿足人類不斷萌生的願望。從填飽肚子的米飯到高級白米,從書信到蘋果手機,經濟發展便是把更多﹑更便捷更高端的東西或服務推出市場,去滿足人類對生活更高的要求。

而這些東西歸根究底還是從大自然中提取出來的東西。手機的塑膠是由石油提煉的,蔬菜是從被開墾的土地來的,人力是從蔬果肉類的能量轉化而成的,即使是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所用的太陽能板當中亦是從塑膠﹑從礦場來的銅鐵所造成。在經濟學上,這些被經濟發展帶來的污染或破壞我們稱為「外部成本」(這也是為什麼現在提倡環境成本內部化)。而當我們用的東西愈多,背後我們看不見但確實造成的外部成本便愈多。

尤其發展中國家由於欠缺長遠的視野,往往會把地球資源誤以為是無限的資源,因而以最暴力﹑對環境損害最大的方法去提取這些資源,拖網捕魚﹑火力發電﹑大規模伐木便是好例子。而基於以往社會的短視及科技水平的不足,差不多所有發達國家都是從這種忽視環境保護的經濟發展中走過來的。而工業革命便是人類正式開始把經濟發展及環境破壞推到高峰的一件歷史事件。

在工業革命之前,人類的經濟十分簡單。沒有發電的技術,工廠,例如製衣廠主要以簡單的布料及工人作為原料。染布的過程的確會產生不少污染,但由於規模不大,所造成的環境污染亦有限。而工業革命所帶來的影響便是大量生產。有了大量生產,經濟活動及所帶來的外部成本也日益增多。舉個例,空氣中的二氧化碳及甲烷含量便由工業革命開始急劇上升。

圖片來自American Chemical Society。

幸運的是,現代科技發展日新月異,現在經濟發展所帶來的環境污染。例如伐木公司可以付錢要人在伐木場重新植林,或工廠可以安裝減排裝置降低污水的排放。可是,這些措施也不能把經濟發展所造成的外部成本完全消除。環境污染仍然是確實存在的。

因此,從經濟的角度來說,只要有經濟發展,便有環境污染等外部成本,而我們只能減低而不能完全消除外部成本。只要環境污染等外部成本控制在一定值以內,這並不會妨礙經濟發展和環保並行。

讓我們從環保學的角度來看一下這個問題。根據聯合國的定義, 現時大家提倡的「可持續發展」定義為「可持續發展是指既能滿足當代的需要, 而同時又不損及後代滿足其需要的發展模式」。言下之意,即是人類能從經濟﹑社會跟環境之中取得一個平衡,令社會在三方面同時成長,而且在長遠來說並不會損害自然環境。

如果單從外部成本這一方面去考慮可持續發展的可行性,也許會有一些困難。我們也許可以用其中一個例子—「碳中和」去了解這個問題。碳中和意指碳元素(尤其是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的總排放量為零。令碳排放量歸零的做法主要有兩個,一是轉用不會排放二氧化碳的可再生能源,二是「碳交易」,透過用金錢購買其他地方的二氧化碳排放權或花錢去進行植樹活動,從而去抵銷所排放的二氧化碳。

其中一個例子是瑞典。根據英國獨立報的一篇報導, 瑞典有機會在2045年或以前達至碳中和。瑞典政府計劃將國內二氧化碳排放量大幅減低85%,而剩下的碳排放量將會以植樹及資助可持續發展去抵銷。

當然,即使瑞典能達至碳中和甚至負排放,也不代表經濟發展所帶來的外部成本—環境污染會完全消失。土地仍會被開闢,污水仍會產生。可是,當環境破壞的程度被大大降低時,大自然將會有較大的能力及時間去承受這些損耗,長遠來說對我們下一代的影響也就變小。當我們對環境破壞降低到某個水平時,便會達到可持續發展。


參考資料:
https://www.elsevier.com/connect/economic-growth-and-sustainability-are-they-mutually-exclusive
https://www.khanacademy.org/economics-finance-domain/microeconomics/consumer-producer-surplus/environmental-regulation/a/the-economics-of-pollution-cnx https://www.acs.org/content/acs/en/climatescience/greenhousegases/industrialrevolution.html https://www.un.org/documents/ga/res/42/ares42-187.htm http://www.independent.co.uk/news/science/sweden-pledges-greenhouse-gas-emissions-zero-2045-paris-agreement-a7561111.html


我讀的書少,也沒見過大世面,視野不高,講不出大道理來,只談談身邊的例子。
某地有一湖,是作為水源地而被省政府高度重視保護,因而湖畔流域的三個縣,就有兩個被劃為國家級貧困縣。當然,貧困縣不代表真的很貧窮,但是有許多具體的事例,還是可以證明環保與經濟發展相衝突的:
1.為了環保當然不能砍樹,然而深山老林除了林場什麼也沒有,不讓砍樹意味著不能賣樹賣木材、不能開荒種地,對於山裡的居民而言,基本失去了經濟來源,只能淪為貧困人口。
2.為了環保當然要保護水質,所以不準養魚、不準養豬。動物的屍體、排泄物、飼料和藥物都是對水體極大的污染,為了環保自然就不能從事養殖業了,對於當地居民又斷了一條財路。
3.為了環保怎麼能圍湖造田,因而整個湖畔都幾乎沒有種糧食的水田,作為南方地區,坐擁如此好的水稻種植環境,居然還得靠進口商品糧來解決吃的問題。
4.為了環保,農藥化肥一律能不用就不用,可是不用農藥化肥,農產品的產量就無法保證。農產品歉收在過去就是直接會造成饑荒,如今則是直接降低農民收入。

以上都是現實案例,環保直接限制了種植業、養殖業、畜牧業、林業的發展,全方位打擊了第一產業,對於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來說幾乎斷絕了主要的經濟來源。而現有的技術水平根本做不到對環境友好的情況下繼續發展第一產業。
現在整個湖畔只能靠種果樹和蔬菜來維持農業生產,這種單一的產業結構非常害怕病蟲害的大規模爆發(2016年的暖冬就加重了病蟲害的問題)。

那麼發展工業更不實際。全世界都不存在無污染的工業,只能通過技術革新一步步降低污染,或者將污染企業轉移到其他地區以保證本地區的環境。此外,就算想發展工業,作為農村地區,交通、勞動力供給、市場規模也不允許。

然後市裡頭計劃發展旅遊業帶動經濟。旅遊業確實不會製造工業污染,但是引用當地人一句話:「節假日的遊客接待量如果日均一萬,這每人撒一斤尿每天都有一萬斤的麻煩」。遊客規模低則無法產生盈利,而且遊客規模高,吃喝拉撒都會產生污染,並製造大量的垃圾。所以旅遊業的發展也會與環保衝突。

那麼為了環保,可不可以採取「生態移民」呢?將生態脆弱地區的居民移到別的地方去?想法非常容易,但是沒有親自參與過移民工程的人,並不知道這項工程有多艱巨。「河內凶,則移其民於河東,移其粟於河內;河東凶亦然。」這就是生態移民失敗的經典案例。要讓原住民放棄他們祖祖輩輩居住的土地就很困難,然後再移到一個新的環境,還得保證他們與新環境的融合。如果移民到農村,那麼勢必就會因為爭奪土地和水源而爆發矛盾;而移民到城市,就業會成為一大難題,處理不好,失業率就會轉化成犯罪率。

最後,出於無奈,只能將湖泊流域附近的居民統統劃為貧困人口,每年以扶貧資金、低保、生態補償、生豬退養、網箱上岸等等名目發一點錢供養他們,並勸告他們放棄上述對環境有污染的農業生產。


在經濟發展初期,兩者很難並行,大家都是為了過上好日子,連飯都吃不上,誰還會理環境保護呀。雖然經濟的發展,或者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上之後,人們意識到不治理環境救活不下了的時候,可以並行的。都是為了更好的活著。


如果從嚴格意義上說,還真的不行。目前我沒有看到任何成功的例子。 仔細想想 ,如果把你的要求放的寬泛些,還是有可能的。
1.通過養殖一些珍稀動物,取得經濟效益,然後變相的增加種群數量,即發展了當地經濟,又保護了物種安全。但是這個東西,現在有道德上的爭議,你懂得。
2.對於某些掌握了世界主導權的國家,可以通過轉讓環保技術和碳交易體系牟利。。。這算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嗎?我覺得這好像是另一種形式的經濟侵略。實例是歐洲要收全球航空業碳排放稅,雖說是為了減少碳排放,但是怎麼想怎麼是歐洲要增加財政收入了。
3.由方法一想到的例子,中國大力保護熊貓棲息地,然後以此取得大量外匯收入及政治、文化紅利。而且沒有道德爭議。。但這太特殊了,因為熊貓這種物種太強勢了,只靠賣萌就能活下去。


進入21世紀,環保問題成了人們關注的熱點。隨著社會的進步,人們對生活質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希望「天更藍、樹更綠、水更清、城更美」,成為人們的共同心聲。江總書記在建黨80周年講話中強調指出:「要促進人和自然的協調與和諧,使人們在優美的生態環境中工作和生活。堅持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正確處理經濟發展同人口、資源、環境的關係。」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環保工作的高度重視。

環境的一般概念是指圍繞某一中心事物的周圍事物。中心物不同,環境的概念也隨之不同。我國《環保法》中所稱的環境,是指影響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各種天然的和經過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總和,包括大氣、水、海洋、土地、礦產、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遺迹、人文遺迹、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城市和鄉村等。

環境保護就是採取行政、經濟、科技、宣傳教育和法律等方面的措施,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和生活環境,合理利用自然資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使之適合人類的生存與發展。它具有明顯的地區性。環境保護的內容大體可分兩方面:一是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包括保護城鄉環境,保持鄉土景觀,減少和消除有害物質進入環境,改善環境質量,維護環境的調節凈化能力,確保物種多樣性和基因庫的持續發展,保持生態系統的良性循環;保護和合理利用自然資源。二是防治環境污染和其他公害,即防治在生產建設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廢氣、廢水、廢渣、粉塵、惡臭氣體、放射性污染物質及雜訊、振動、電磁波輻射等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環境保護工作也取得了很大成就。儘管中央把環境與資源保護作為基本國策之一,但環境保護形勢仍然十分嚴竣,工業污染物排放總量大的問題還未徹底解決,城市生活污染和農村面臨污染問題又接踵而來,生態環境惡化的趨勢還未得到有效的遏制。

我國是發展中國家,解決環保問題歸根到底要靠發展。我國要消除貧困,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就必須毫不動搖地把發展經濟放在首位,各項工作都要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來展開,無論是社會生產力的提高,綜合國力的增強,人民生活水平和人口素質的提高,還是資源的有效利用,環境和生態的保護,都有賴於經濟的發展。但是,經濟發展不能以犧牲環境為代價,不能走先污染後治理的路子。我國在這方面的教訓是極為深刻的。因此,正確處理好經濟發展同環境保護的關係,走可持續發展之路,保持經濟、社會和環境協調發展,是我國實現現代化建設的戰略方針。

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係,歸根到底是人與自然的關係。解決環境問題,其本質就是一個如何處理好人與自然、人與人、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係問題。在人類社會發展的過程中,人與自然從遠古天然和諧,到近代工業革命時期的征服與對抗,到當代的自覺調整,努力建立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現代文明,是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這一矛盾運動和對立統一規律的客觀反映。有些同志認為環保與經濟發展是對立的,認為要保護環境必然要犧牲經濟的發展。這些年的實踐證明,正確處理環境與發展的關係,二者是可以相互促進的,可以達到經濟和環境的協調發展。美國的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狀況為我們提供了很好的可資借鑒的範例。

當今,綠色經濟、循環經濟成為新世紀的標誌。用環保促進經濟結構調整成為經濟發展的必然趨勢。保護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改善環境就是發展生產力。因此,如何協調環境與經濟的關係,建設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現代文明是堅持實現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的關鍵。

第三章 環境保護法的基本原則

一、環境保護法基本原則概述

環境保護法的基本原則,是指在環境保護法中規定或體現的,對環境保護實行法律調整的基本指導方針。它是調整因保護和改善環境而產生的社會關係的基本準則,是環境保護法本質的集中表現。
⑴環境保護法的基本原則不是隨意確定的。而是應該由法律確認,在環境保護法中有所體現。
⑵不能把它同一般的立法和司法原則混為一談。如立法原則中的實事求是、群眾路線,司法原則中的以事實為依靠,以法律為準繩,適用法律人人平等等原則。
⑶它也不同於一般的法律規範,它是環境保護的基本方針、政策在法律上的體現,是貫穿於整個環境保護法的,具有普遍意義和指導性的規範。

二、協調發展原則

1、概念
協調發展原則 : 是指環境保護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統籌規劃、同步實施、協調發展,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統一。協調發展原則非常概括地闡明了環境與發展的相互關係,是環境立法的一項重要的原則。
關於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的關係,國際上曾出現過兩種截然不同的觀點:
一種主張:先發展經濟,然後再治理環境----即「先污染,後治理」。很多工業發達國家就是走了這條道路,我國也曾經歷過一段「先污染後治理」和嚴重浪費資源的道路。
另一種主張停止發展論----主張應強調環境保護,抑制經濟發展。
認為環境污染和破壞既然是由於經濟、社會發展造成的,那麼,要解決環境問題的出路就只有停止發展。其著名代表是羅馬俱樂部於1972年發表的研究報告《增長的極限》,該報告有如下基本觀點:
人類社會的發展由人口激增、加速發展的工業生產、農業生產、資源消耗和環境惡化五種相互制約的因素構成。這五種趨勢都按一定的指數增長。五種增長的啟動因素是人口的增長。人口增長要求提供更多的糧食和工業品,進而使耕地和工業生產量也以指數增長,工業增長使資源的消耗量越來越大,排入環境的廢棄物也越來越多。它們是人口增長和工業增長的雙重產物,因而其增長速度比人口增長和工業增長更快。當時通過計算機模擬,五種增長趨勢到本世紀會達到極限。由於人類與環境系統存在著發展的無限性和地球的有限性這一基本的矛盾,如果增長不停止而達到極性時,便會導致全球性危機和人類社會的突然瓦解。因而,他們提出「必須把經濟增長限制到零」,即所謂「零增長論」。

兩種觀點顯然都不妥當。「先污染後治理」論,實際是只重視經濟發展,而不顧環境保護,以犧牲環境為代價謀求經濟的發展。如果說"先污染後治理"是對過去發達國家在沒有認識到生態規律的狀況下經濟和社會發展模式的和種總結的話,那麼在今天,各國特別是發展中國家和地區則應盡量避免再走這樣的彎路。而《增長的極限》雖忽視了人類社會的能動性,但它指出了五者之間的相互制約的關係,提出增長超過極限將導致全球危機的警告是具有科學意義的.
雖然兩者完全相反,但有一個共同的錯誤:都把發展與環境看成是互不相容的對立關係。反映到環境立法中,就是的「環境優先論」或「經濟優先論」片面認識的根源。

我國早在70年代初,中國就在國家計劃工作提出了"要把防治污染,保護環境列入國民經濟計劃中去 " 的國家在發展經濟的進程中協調環境保護的政策。
1979年,在中國制定的《環境保護法(試行)》中,第一次對該原則作了法律規定。該法在第5條規定:"國務院和所屬各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必須切實作好環境保護工作;在制定發展國民經濟計劃的時候,必須對環境的保護和改善統籌安排,並認真組織實施……"。
為了貫徹和落實該原則,1981年國務院發布了《關於在國民經濟調整時期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的決定》,其中特別規定了要加強對環境保護的計劃指導,並且各級人民政府在制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時,要求必須把保護環境和自然資源作為綜合平衡的重要內容,把環境保護的目標、要求和措施,切實納入計劃和規劃,加強計劃管理。
1983年12月,第二次全國環境保護會議召開,會議進一步總結我國環境保護的基本經驗,制定了環境保護與經濟建設統籌兼顧、同步發展的方針。原國務院副總理李鵬代表國務院在大會報告中提出了環境保護是中國的一項基本國策,是現代化建設中的一項基本保證條件和戰略任務。在這次大會上,該原則得到了進一步的解釋,這就是"經濟建設、城鄉建設和環境建設要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同步發展,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統一"。
1989年12月,新修改頒布的《環境保護法》第四條在總結了該原則的立法和實施經驗的基礎之上,重新對該原則作了明確規定:"國家制定的環境保護規劃必須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國家採取有利環境保護的經濟政策和措施,使環境保護工作同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協調"。
"三同步、三統一 "方針的核心思想和理論基礎是"協調發展",這與國際環境組織提出的指導思想完全一致。

2、意義
⑴是社會經濟規律和自然生態規律的客觀要求
社會主義生產的目的,是為了保證最大限度地滿足整個社會不斷增長的物質和文化的需要。
自然生態規律是處理好人與自然關係的重要規律,必須遵循。
⑵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
⑶是保障人體健康、發展社會生產力的需要

3、貫徹
⑴加強環境與發展的綜合決策
涉及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決策,必須全面考慮,統籌兼顧、綜合平衡、科學決策。不僅要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同時還要考慮環境和資源的承載能力。
要正確處理經濟增長速度和綜合效益的統一、生產力布局與資源優化配置、產業結構調整與解決結構性污染、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生態環境等問題。從源頭就控制可能對環境的污染和破壞。
⑵把環境保護切實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把環境保護切實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即明確一定時期國家在經濟社會發展中如何同時進行環境保護建設,針對經濟社會的發展規定環境保護的基本政策目標和實現該目標的政策、法律措施或方法以及資金的投入,等等。
「六五」以前,我國實際上都沒有把環境保護列入五年規劃。這是造成我國環境污染和破壞嚴重的總根源。
在「六五」計劃中,開始列入了環境保護的目標、要求和措施;在「七五」計劃中,繼續列有環境保護專章,規定了「七五」期間環境保護的基本任務和主要措施;「八五」計劃中的環境保護有了加強。
1996年3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九五"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綱要》中,將實施"可持續發展"規定


能,但不現實,其實環保的概念也在與時俱進,物質基礎決定上層建築,一個並不理想的世界如何會產生出理想的發展模式?


貼一下vczh的一個回答, 道理是相通的.

任何時候,一個人想要得到更好的東西,不管是從特別爛變得一般,還是從很好變得特別好,你都要有所犧牲,才能有所獲得。這就是為什麼底層的人員向上爬總是比較難,因為他們已經沒有什麼東西可以犧牲了。

但是,如果你每天還能吃菜的話,你可以嘗試只喝粥,然後把剩下的錢用來投資自己。沒有任何辦法可以讓你永遠一天過得比一天更好。你唯一的辦法只有,先過的更慘,然後變得好很多。

作者:vczh
鏈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2682842/answer/131572492


首先應該如何理解「保護環境」?以下答案是基於這樣的理解:通過採取某些措施減少對環境的危害。

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是否可以並行取決於對「經濟發展」的理解。如果經濟發展指的是經濟利益最大化,儘可能高速的發展經濟,那麼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是不可並行的。環保是有成本的,必然會犧牲部分經濟利益。比如2015年,國家出台新的環保法規,導致鋼企環保成本的大幅提升。實力沒有大型鋼企那麼雄厚的中小型鋼企面臨巨大生存壓力。從中小型鋼企的角度看,盈利和改進、購買環保設備之間是矛盾的,滿足國家的環保法規甚至是影響到生存的。

如果經濟發展指的是經濟的適度的增長,那麼是可以兼顧環境保護的。犧牲一部分經濟利益用於環保,但同時又不至於讓經濟衰退。還是舉上面的例子,新的環保法不至於讓整個鋼鐵行業虧損,但同時的確起到了保護環境的作用。


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可以並行,但只限於少數地區。譬如北上廣深和部分二線城市,依靠政治優勢壟斷了無污染的高新技術產業和金融業,搞環保對它們只有好處沒有壞處。

對於剩下的大部分二三線以下城市,經濟和環保是不可能協調發展的。無污染或低污染的企業早就被他們的上級城市搶走了,所以他們只能發展污染企業。看看北京和河北就知道了。現在一搞環保,連僅有的污染企業也不能保留了,那麼只能原地等死或去大城市打工。


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應是並駕齊驅的。沒有經濟發展,環境保護無法實施,因為環保需要大量的資金。而只顧經濟發展,不注意環保,對人類來說只是一種自殺行為。今天我們對自然掠奪式的的索取,最終會導致資源枯竭,環境惡化嚴重,小命不保,更別提經濟發展,所以兩者應共同存在。


完全可以並行的.
主要是我國政府對經濟發展的考量標準缺乏對環境保護的絕對指標.
國際勞工組織做過一項調查,世界有1.6億人口受到環境、職業病、安全事故的影響,其中230萬人/年,死於與此相關的因素,GDP的4%由此而抵消,所以,問題是發展不對稱,特別是我國以犧牲環境為代價、掠奪性的資源開發,導致了我國經濟發展的不協調.
高能耗行業迅速的產業過剩,高污染行業的無序發展,區域經濟的嚴重不平衡,宏觀失控,畸形發展,虛假繁榮,政績工程和腐敗經濟,都是罪魁禍首.
沒有理由證明,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不能並行,事在人為,尤其是各級政府,不要為了自己的政績,什麼事都敢做.
環境保護不抓,必將禍國殃民,貽害子孫萬代.


環境保護就是給科技進步善後的,農業社會也有環境問題,工業化更突出一些,特別是城鎮化滯後工業化、經濟快速增長所決定的一些促進經濟發展的體制機制,從一窮二白到GDP第二,短短几十年總要付出代價的。就算你說的西方國家,現在問題也很多,美國細顆粒物有4%的縣超標,他們空氣清潔法案是60s出台的。我們的氣十條是2012年吧


可以,但是如果想要加快發展當前的經濟,就得犧牲一下環境了,而很多國家都是把持不住快速發展經濟的想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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