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沒有人重複做一次「斯坦福監獄實驗」?

福柯的全景敞視監獄指認了人類處於規訓之中,如果在各個種族,各文明內部重複此實驗,結果可以作為福柯規訓理論的強力註腳。
斯坦福監獄實驗里人類被環境高度異化,這麼偉大的實驗為什麼沒有人重複?請注意,《路西法效應》里最後調查被試的人生並沒有受到很大影響。
倫理是科學的障礙,按有些人的要求,此實驗當初就不應該做。
人類本可以窮盡一切可能的!


謝邀。事實是,斯坦福監獄實驗這樣的實驗在有了IRB,也就是審查委員會的制度以後,基本可以說是「絕跡」了。研究人員如果想要做任何需要以人或動物為對象的實驗首先要先向所屬機構的IRB提交實驗申請,得到他們的批准之後方可進行實驗,這主要是為了保證實驗中對實驗對象的保護以及對於實驗中可能存在的道德倫理問題進行先行評估。類似於斯坦福監獄實驗的這一類實驗基本上出現在有IRB這一強制步驟之前,比如著名的Milgram電擊實驗,Harlow的恆河猴實驗。我看了知友@異國他鄉的石頭的答案,雖然我沒有看原視頻,但是我猜測BBC可以完成類似實驗的原因也在於電視台不需要IRB或是電視台的IRB並不十分嚴格,畢竟Milgram電擊實驗在近十年二十年內也被在電視節目中重現過多次。


補充:
題主修改了問題以後來戳我修改我的答案,我是很少激動的人,但是看了題主補充的內容以後,就像知友@胡阿福一樣,我也準備拼掉友善度了。若題主有什麼不滿意您說,反正我是不打算更改我的態度的。


題主說「人類本可以窮盡一切可能」,那麼題主是感到因為人類因為受到倫理道德的約束不能隨意作為而遺憾嗎?人類確實生來有自由意志,但是我們形成了道德的標準,我們身處以倫理道德來相互約束的社會中,我們「簽署」社會契約,放棄一部分自由意志來換得保護。按題主講的,我們這些社會人是不是也應該因為不能擁有完全的自由意志,不能想要什麼就去搶,不能想要縱火就去做而感到遺憾?

我尊重題主提出新論點,所以我也看了題主引用的內容,津巴多的記錄告訴我們,對於道格來說這個實驗帶給他的緊張和不舒服感讓他在實驗結束兩個月後還在談論它,認為逃脫這一實驗的唯一方法只有裝病;對於赫爾曼來說這個實驗帶給他的是「一時的醜聞、一輩子的臭名」;對於克里斯蒂娜·馬斯拉什來說是讓她一種惡劣的認識別人的方式,題主,這幾個人哪一個認為這個實驗沒有給他們帶來任何困擾了?在課堂上學習這一實驗時,我們短暫觀看了採訪這一實驗中被試的紀錄片,說著自己的經歷哭起來的被試不少,因為對於自己的所作所為感到羞怯而不敢面對鏡頭講述經歷的被試也不少,也許就像題主說的從長期來講,參與過這個實驗的經歷對這些被試來講讓他們的人人生出現了正面方向的轉折,但是從字裡行間明顯能看出這個令被試不惜撒謊也要逃離的實驗是他們不大願意想起的回憶。


我講道德倫理並不是想要說類似於斯坦福監獄這樣的實驗本就不應該發生。那時的研究者並不清楚自己的實驗會產生怎樣的結果,被試的行為也是超出了津巴多團隊的預期的,他們認為實驗不能再繼續下去了,因此才提前結束了實驗,我不認為他們是在明知會給被試帶來如此多的痛苦的情況下依然決定做這個實驗。但是在知道了結果之後,題主認為津巴多自己會再重複做一次這個實驗嗎,會像題主說的一樣在不同文化背景不同社會中重複這個實驗嗎?


如果題主覺得我以及持類似觀點的答主代表了倫理婊的觀點的話,那請您移步吧。在我是一名心理研究者之前,我首先是個人,做人,要講良心。


謝邀……心理學實驗也是講究倫理的謝謝。

12月11修改…
呵呵了個呵呵……倫理婊,好吧,我就是,題主還專門評論一下讓我來看,拼著友善度不要也要跟你掰扯一下。

心理學比其他學科更需要實驗倫理,因為,心理學的目的是為了人們更好的生活,心理學的出現,不是為了挖掘痛苦,是為了撫平創傷,以前做了的經典實驗並不代表完全正確,那個時候沒有倫理審查制度而已,我們發現了它有違背倫理的問題,於是對後人研究提出了倫理要求,這怎麼就倫理婊了。

你想當科學怪人是你的事情,請不要拉上整個學科墊背,如果你是被試,你還會不會口口聲聲為科學為真理?想想斯坦福實驗,如果那裡是你的父母伴侶被虐待你還願不願意?想想恐懼習得實驗,如果阿爾伯特是你的孩子你還願不願意?之前心理學系有人做恐懼情緒喚醒,沒有任何違背倫理的地方,但是實驗材料特別噁心,以至於那幾個月裡面我們心理系其他同學基本找不到被試,大家都要再三保證實驗無任何可能引起不適的部分才有那麼一些被試願意參與。

還有,照你那麼說我們發展個毛線的erp啊,抓著活人開個顱,再切一切,管它正常人不正常人嘛!我們為什麼有新技術的發展,就在於,我們的前輩們願意遵守倫理,走一些看上去多餘的彎路。感謝,有這樣的情懷的他們。


作為津巴多的死忠,來答此題。
正如 樓上胡童鞋說的,心理學的研究也是要注意實驗倫理的。
可是,你以為真的沒有人重複嘛!!!
我就不重複三遍來強調了。
2004年,伊拉克的阿布格萊布監獄的照片曝光,大家為之震驚。監獄當中的警官剝光犯人的衣物,給他們帶上頭罩,用電刺激他們,剝奪他們的睡眠,潑水,羞辱等等。除了伊拉克監獄,還有一個就是古巴的關塔那摩監獄事件。
因為這件事情,美國軍方進行調查。津巴多教授作為這方面的研究的專家為這些受審的軍官進行了辯護,他提到,並非這些軍官生來就是壞蘋果,殘酷惡劣的環境可能讓好蘋果也變壞了。一句話,暴行往往脫胎於殘酷的環境。
有興趣的話,可以看看他的著作《路西法效應》。
————————答案的分割線——————
從上述答案其實我們可以看到,現實生活有時候比心理學研究更加殘酷!
心理學史上有許多令人深思的研究,但其代價就是這些研究都曾給受試者帶來了很大的傷害。比如小阿爾伯特的研究,米爾格拉姆的服從研究等等。
現今,APA為了保護參與實驗的受試者制訂了詳盡的實驗準則,簡單來說有以下幾條原則(摘編自《改變心理學的40項研究》):
1. 免於傷害
2. 知情同意
3. 隨時退出實驗的自由
4. 保密
5. 執行任務-告知實驗真相
當然,我們不能說因為以前沒有這些倫理規範,所以這就是他們違背倫理道德的原因。恰恰相反,我們這些搞心理學研究的人,應該時時刻刻把這些研究以及它們的倫理其實掛在腦海中。
就醬。


不請自來。。。。
有類似的實驗,並且嚴格的遵循了倫理道德。
具體的可以看視頻: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aXXqrUzKHw 有視頻記錄了整個實驗過程,守衛的表現,囚犯的表現全部都被記錄下來。
YouTube 上搜索 bbc prison experiment。
並且指出了之前Standford Prison Experiment的缺點,以及推翻了Zimbardo所得出來的結論。
下面是 Alex教授Lecture期中一節,就是講的這個問題。

重點是下面一句話,Zimbardo在其試驗中扮演了很重要的一個角色,實驗者參與到實驗過程中並且對Participants的行為造成影響,這樣試驗結果的正確性就值得懷疑了。

並且很多人並不知道有隻有三分之一的人變得更加變本加厲,三分之一的人維持原樣,三分之一的人半路退出。 並且那群三分之一變本加厲的人不僅僅只是服從了,他們在創新,創新更多更變態的方法去折磨犯人。

接下來是BBC 監獄試驗和Standford 監獄試驗的區別。

其中一部分過程,我懶....要詳細資料的童鞋,自己去youtube上搜一下就行。

這是人們所擔心的倫理問題,正是有了這些保障,確保試驗並不會損害任何人的身心健康,這個試驗才會被實施。

結論也是在這裡。 感興趣的同學自己搜搜~

至於誰到底是正確的,這個自己衡量。。。 我不提供答案.....

謝謝。


倫理倫理,實驗倫理都泯滅了,試問站在惡上的結果,能反映出什麼善的真理,雖然這種惡是不作為


有的
2001-2002年,在斯坦福監獄實驗的基礎上,人們又進行了一項研究,同時BBC錄製了實驗經過,但是實驗結果差異很大,而且人們還發現兩次實驗出現的情況,根本無法拿來比較。

2001年12月,斯蒂芬·萊謝爾(Stephen Reicher)和亞歷山大·哈斯萊姆(Alexander Haslam)這兩位心理學家試圖有所斬獲。他們與BBC的紀錄片部門一起合作,部分復原了津巴多的實驗環境,進行為期八天的研究。看守依然身著制服,有權稍加賞罰;囚犯安置在三人牢房中,與斯坦福縣監獄的陳設幾乎別無二致。主要區別在於,這家監獄沒有預設的期望。在囚犯抵達前,看守們便被要求制定規則,他們僅僅被告知要讓監獄平穩運行。(這就是所謂的BBC監獄研究,它與斯坦福監獄實驗在其他幾方面也有所不同,包括囚犯著裝;而且,囚犯被告知,如果他們表現好,能夠成為看守。可到第三天,這個承諾取消了,角色被固定下來。)


BBC研究的最初幾天,看守們顯然並沒有凝聚成一個集體。「幾名看守對自己的權威本身及行使都持謹慎態度,」研究者寫道。另一方面,囚犯則產生了集體認同。與斯坦福研究不同,心理學家要求所有參與者每天完成一份調查,衡量他自覺對他所在團體的歸屬程度;調查表明,隨著看守們進一步分裂,囚犯們團結得越發緊密。第四天,三名室友決定碰碰運氣。午餐時,一個人扔掉餐盤,要吃更好的食品,另一個要求吸煙,第三個希望醫治腳上的水皰。看守們一團亂麻;有個看守甚至遞給吸煙者一根煙。萊謝爾和哈斯萊姆寫道,囚犯們返回牢房後,「高興地手舞足蹈。」(「太他媽棒了,」一名囚犯評論道。)很快,更多囚犯開始挑戰看守。點名時他們公然違紀,抱怨食品,頂嘴。第六天結束時,三名不服從的獄友爆發,佔據看守的房間。「這時,」研究者寫道,「所有人都看得出來,看守的統治難以為繼,已然完蛋。」

綜合來看,這兩項研究並不能說明我們全都具有先天的稟賦,隨時變成殘忍的暴君或者可憐的受害者。相反,研究表明,我們的行為很大程度上與自己的預期一致。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我們按照自己預期中「應當行事的方式」行事——尤其當這種預期源於自上而下的灌輸時。在斯坦福實驗的設置中,似乎應當奉行符合偏見的硬派看守風格,我們就努力適應角色。而BBC的研究者們告訴我們,不應該對社會流動性放棄希望,我們便據此行事。


這種理解似乎削弱了斯坦福監獄實驗的力量。然而,實際上,這卻令研究的意義更加尖銳鮮明。就在六月初,傳來了哈里發·布勞德(Kalief Browder)自殺的悲慘消息。布勞德十六歲在布朗克斯(Bronx)被捕,被控偷竊一隻背包;被捕後,他被囚禁在雷克島(Rikers)足足三年而沒有得到審判。(最終,他的案件被駁回。)在雷克島關押期間,布勞德成為囚犯和看守雙方都施暴的對象,其中有些行為被錄影捕捉下來。或許有人認為,監獄境況本就如此,因為人性本惡。然而,斯坦福監獄實驗表明,極端行為源於極端制度。監獄並非白板一塊。從事監管工作的看守也的確經歷了自我篩選,就像津巴多的學生們自我篩選加入了監獄生活研究。正如津巴多的人馬,從一開始,他們便被各種預期狂轟濫炸,預先設定的道德準則和行為模式構成了他們的成見。斯坦福研究的真正教訓,並不是說隨便哪個人都能夠變成虐待狂和暴君,而是說特定的制度和環境導致了這種行為——而且,或許,也能夠改變那些行為。

以上引自果殼網


誰說沒有人重複斯坦福監獄實驗的?你不覺得【軍訓】就很像斯坦福實驗嗎?


總是有人以為了人類好的名義作惡,西方的倫理在於保護作為每一個個體!對於普通群眾是有利的,也是大眾樂於支持的;
基督教好不好?從基督教的對面產生了很多好的東西,基督教賦予君權神授,從反對聲中產生了君主立憲和民主;基督教宣揚上帝創世紀地心說,從反對聲中產生了日心說及近代科學;基督教宣揚一神論,從反對聲中產生了無神論和唯物主義。單從這些事實中,理所應當的會得出基督教是很好的東西這樣的論調。
兩方面看,一方面,300年間基督教催生了君主立憲、近代科學、唯物主義,從大尺度時間來看,於人類整體是有利的;另一方面,基督教對異教徒的打擊,基督教對個人壓迫的例子數不勝數,從人生80年來講,對於每個單獨個體而言是有害的。我作為一個單獨的個體,必須要旗幟鮮明的反對,以集體的名義犧牲個人!!!
個人堅持認為,每個人必須站在自己的立場上說話!!!!!!
舉個例子,佛教,上座部佛教(東南亞的小乘佛教),主張佛教的話語權在上層手裡,只有上層才可以成佛,可以想到,上層肯定是支持上座部佛教,反對的肯定是下層的信徒。大乘佛教(漢傳佛教),主張普通信徒,只要一心向佛,也可以成佛,那麼普通的信徒必然站在大乘佛教的角度說話,反對的肯定是上層。這就是我所說的,站在自己的立場說話。同樣的道理看伊斯蘭教,什葉派說只有穆罕默德的後裔才可以是哈里發的繼承人,遜尼派說,只要是穆斯林都可以是繼承人,很明顯不同的人支持不同的派別;基督教也存在此種情況,天主教與基督教的對立;政治上也存在,以資產階級為代表大老闆與以工薪階層的工人之間的對立,老闆要增加工作時間,工人要增加工作收入,不爭取老闆會主動加薪嗎?明顯看出,每個人角色和地位不同,立場就不同,每個人都是站在自己的立場上說話!!!
從樓主說的話看來,站在人類的角度看問題,格局如此之大,想必不是普通大眾,肯定是位高權重高瞻遠矚。


謝邀
其實有的。
2001-2002年,在斯坦福監獄實驗的基礎上,人們又進行了一項研究,同時BBC錄製了實驗經過,但是實驗結果差異很大,而且人們還發現兩次實驗出現的情況,根本無法拿來比較。
2001年12月,斯蒂芬·萊謝爾(Stephen Reicher)和亞歷山大·哈斯萊姆(Alexander Haslam)這兩位心理學家試圖有所斬獲。他們與BBC的紀錄片部門一起合作,部分復原了津巴多的實驗環境,進行為期八天的研究。看守依然身著制服,有權稍加賞罰;囚犯安置在三人牢房中,與斯坦福縣監獄的陳設幾乎別無二致。主要區別在於,這家監獄沒有預設的期望。在囚犯抵達前,看守們便被要求制定規則,他們僅僅被告知要讓監獄平穩運行。(這就是所謂的BBC監獄研究,它與斯坦福監獄實驗在其他幾方面也有所不同,包括囚犯著裝;而且,囚犯被告知,如果他們表現好,能夠成為看守。可到第三天,這個承諾取消了,角色被固定下來。)
BBC研究的最初幾天,看守們顯然並沒有凝聚成一個集體。「幾名看守對自己的權威本身及行使都持謹慎態度,」研究者寫道。另一方面,囚犯則產生了集體認同。與斯坦福研究不同,心理學家要求所有參與者每天完成一份調查,衡量他自覺對他所在團體的歸屬程度;調查表明,隨著看守們進一步分裂,囚犯們團結得越發緊密。第四天,三名室友決定碰碰運氣。午餐時,一個人扔掉餐盤,要吃更好的食品,另一個要求吸煙,第三個希望醫治腳上的水皰。看守們一團亂麻;有個看守甚至遞給吸煙者一根煙。萊謝爾和哈斯萊姆寫道,囚犯們返回牢房後,「高興地手舞足蹈。」(「太他媽棒了,」一名囚犯評論道。)
很快,更多囚犯開始挑戰看守。點名時他們公然違紀,抱怨食品,頂嘴。第六天結束時,三名不服從的獄友爆發,佔據看守的房間。「這時,」研究者寫道,「所有人都看得出來,看守的統治難以為繼,已然完蛋。」
綜合來看,這兩項研究並不能說明我們全都具有先天的稟賦,隨時變成殘忍的暴君或者可憐的受害者。相反,研究表明,我們的行為很大程度上與自己的預期一致。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我們按照自己預期中「應當行事的方式」行事——尤其當這種預期源於自上而下的灌輸時。
在斯坦福實驗的設置中,似乎應當奉行符合偏見的硬派看守風格,我們就努力適應角色。而BBC的研究者們告訴我們,不應該對社會流動性放棄希望,我們便據此行事。
這種理解似乎削弱了斯坦福監獄實驗的力量。
然而,實際上,這卻令研究的意義更加尖銳鮮明。就在六月初,傳來了哈里發·布勞德(Kalief Browder)自殺的悲慘消息。布勞德十六歲在布朗克斯(Bronx)被捕,被控偷竊一隻背包;被捕後,他被囚禁在雷克島(Rikers)足足三年而沒有得到審判。(最終,他的案件被駁回。)在雷克島關押期間,布勞德成為囚犯和看守雙方都施暴的對象,其中有些行為被錄影捕捉下來。或許有人認為,監獄境況本就如此,因為人性本惡。然而,斯坦福監獄實驗表明,極端行為源於極端制度。
監獄並非白板一塊。從事監管工作的看守也的確經歷了自我篩選,就像津巴多的學生們自我篩選加入了監獄生活研究。正如津巴多的人馬,從一開始,他們便被各種預期狂轟濫炸,預先設定的道德準則和行為模式構成了他們的成見。斯坦福研究的真正教訓,並不是說隨便哪個人都能夠變成虐待狂和暴君,而是說特定的制度和環境導致了這種行為——而且,或許,也能夠改變那些行為。
2004年,伊拉克的阿布格萊布監獄的照片曝光,大家為之震驚。監獄當中的警官剝光犯人的衣物,給他們帶上頭罩,用電刺激他們,剝奪他們的睡眠,潑水,羞辱等等。
除了伊拉克監獄,還有一個就是古巴的關塔那摩監獄事件。
因為這件事情,美國軍方進行調查。津巴多教授作為這方面的研究的專家為這些受審的軍官進行了辯護,他提到,並非這些軍官生來就是壞蘋果,殘酷惡劣的環境可能讓好蘋果也變壞了。一句話,暴行往往脫胎於殘酷的環境。
從上述答案我們可以看到,現實生活有時候比心理學研究更加殘酷!
心理學史上有許多令人深思的研究,但其代價就是這些研究都曾給受試者帶來了很大的傷害。比如小阿爾伯特的研究,米爾格拉姆的服從研究等等。
現今,APA為了保護參與實驗的受試者制訂了詳盡的實驗準則,簡單來說有以下幾條原則(摘編自《改變心理學的40項研究》):
1. 免於傷害
2. 知情同意
3. 隨時退出實驗的自由
4. 保密
5. 執行任務-告知實驗真相
當然,我們不能說因為以前沒有這些倫理規範,所以這就是他們違背倫理道德的原因。恰恰相反,我們這些搞心理學研究的人,應該時時刻刻把這些研究以及它們的倫理其實掛在腦海中。


謝邀。這是一個偉大的實驗,但同時對於那些參加實驗的被試來說多麼難過和痛苦的一件事。不重複的原因可能在於因果足夠明確,不需要反覆驗證。更為重要的是,你願意成為這個實驗的被試嗎?
我們不願意,那麼誰又該為了一個已知的結果甚至是惡果買單呢?


上面各位對倫理的闡述已經很明確了,我好奇的是題主此問的動機為何?此種實驗是驗證了一個令人稱道的結果,過程卻是不擇手段,不顧及實驗給被試造成的心理傷害(甚至可能是終生的),題主覺得該實驗偉大在於何處?很想去重複它,背後的原因是什麼?


謝邀…小說《心理罪》之教化場便描寫了一位教授實驗的結果,你可以看看結局以及實驗者多年後的生活。


題主是否支持人體試驗?是否支持日本731部隊和納粹醫學家所做的人體試驗呢?

題主說「科學不應受倫理道德所限」?那麼你是否願意作為實驗品參與人體試驗呢?

也許題主你想成為人類科學最寶貴的資料,

但並不是每個人都希望自己如此!

我覺得@Terry Niu的答案很適合回復題主的想法,引用如下: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0068892/answer/211656180
【我覺得這個實驗涉及到人道主義的問題,一個不太恰當的例子就是日本731部隊做的那些慘無人道的實驗,對於純粹的學術研究來說簡直是非常寶貴的資料(據傳美國收走了那些資料並且保證那些研究人員戰後不被起訴),然而從人道主義層面來講貌似不太能讓人接受,當然這個實驗比731那個事差太多。。。】


謝邀,現有線索是《心理學與生活》第16版中文版第481頁,「通常情況下,你可能沒有特別意識到角色和規則的作用,但有一個經典的社會心理學實驗,即『斯坦福監獄實驗』,讓人看到這些力量發揮作用以後帶來的令人吃驚的後果(HaneyZimbardo, 1977; Zimbardo, 1975; 由Lovibond等人1979年在澳大利亞重複的結果)」,我會繼續跟進。


想起了某國際特種兵訓練學校---魔鬼式培訓


涉及到倫理的問題吧,就像那個小阿爾伯泰的實驗那樣


太恐怖了……人性當中不受控制的邪惡被一個更邪惡的人揭露出來,研究者作為旁觀者更是施暴者。明明能控制住的邪惡卻要扒出來看,美名其曰知其所以然。


我覺得還是倫理問題的制約吧,看看《浪潮》你就知道有多危險了,還有想了解完整的斯坦福監獄實驗還是要去看菲利普津巴多的《路西法效應》。。。


做這個實驗產生的後果你去了解一下就知道這個實驗為什麼不會有人再做了。實驗必須要講倫理道德啊啊啊!!!對被試會產生如此大的影響,而且是壞的影響,有人性的心理學家都放棄的吧?!!話說以前有部電影講的故事跟這個實驗蠻類似的,看得人汗毛直豎。題主可以去了解一下。


因為對未婚妻愛的深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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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談論社會現狀時,對方如果說「我不關心政治」,你會怎麼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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