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今日》的歌詞里這一句有必要嗎 不見你六十年,但願能認得你子女?

《明年今日》的歌詞里這一句有必要嗎
不見你六十年,但願能認得你子女


離開啊離開。。

首先跑個題,我看過一則微小說:
一個記者去採訪一個女人
一個終生未嫁的女人
她說 他愛上別人時 我沒有哭
他娶了別的女人 我沒有哭
他去世時 我也沒有哭
可是 我現在看到他的兒子站在我的面前 我卻再也忍不住了
我摸著他兒子的臉 才知道 這個世界上再也沒有一個人可以讓我牽掛了

六十年這句話是我明今里最喜歡的一句,比被提起最多次的 在有生的瞬間能遇到你竟花光所有運氣 還喜歡。
我覺得,這是林夕的詞中寫過的最深的執念。

一個人要記掛另一個人到何種程度,對另一個人念念不忘到何種程度,才會在大半個世紀之後辨認得出那個人子女面目中與那個人的微妙相似。

大概就是一念一生。


明年今日,未見你一年,誰捨得改變,離開你六十年,但願能認得出你的子女,臨別亦聽得到你講再見。

原詞是這樣的。

先說我的意見。我覺得是有必要的,非常有必要的。


這是十年的粵語版。
真的不得不說我對這首簡直愛死,比十年那種大眾流水的強的不只一點。
曲都是一樣的,會覺得好像是兩首歌一樣。
這其中不同的就在詞上了。
十年和明年今日,簡直是一天一地。
無論是從歌詞,還是唱出來的那種韻調。

這是抒發自己對那個女子愛戀的證據之一。


詞里有很多佐證。
若吊燈掉下來砸到我,這樣我就不會存在,也就不會再去在乎什麼愛不愛,在不在一起。
若我變成一個痴痴獃獃的人,不需要你愛,每天在床上沉溺在我的夢境里,就已然知足,不會再覺得悲哀。
但是人還是要好好的生活下去。去面對好多不能面對的,接受不能接受的。比如承受失戀。
分開了之後,一年時間裡,我還保存著那些我和你在一起的時候我的那些習慣,我的一切。怕你認不得我。(說到這我去哭會。)
六十年後再見,不知道你變沒變,那時你已經是年邁老嫗,我大概不再會認得你的臉,所以只好看看你身邊的兒女,是不是有著你少年時候的模樣。看到與你相像的年輕人,再回過頭來細細揣摩你的臉,看我們是不是久別重逢。
然後,就出現了我鍾愛多年的那句,在有生的瞬間能遇到你,竟花光所有運氣,到這日才發現,曾呼吸過空氣。
我用盡今生的運氣與你相遇,就沒有剩下的運氣用來與你相守了。
我那麼愛你,六十年後,我離開人世前還想見你一面,這樣的渴求顯得很多餘嗎?

不過,我說句不好聽的。夕爺要是就是拿這句湊數又能怎麼樣。就這麼任性,有能耐你去咬他呀。
陳升在《牡丹亭外》裡面不是唱過,寫歌的人假正經,聽歌的人最無情。
他們寫歌的人,為了歌詞,可是什麼都做的出來的。

最後,強推千fa的一個live版,好聽的要死。叫楊千嬅開年大典vol.3。


  在《看天下》上看到過一篇文章 1948長春圍城:未曾寄出的家書

http://weibo.com/1323527941/BlhGDcr0F?filter=hot

  裡面講述的是一對戀人因戰亂而最終未能成為眷侶的真實故事。在長春圍城期間,身為新七軍一員而被困在城內的男方梁振奮曾給女方黃秀碧寫了許多封家書,被解放軍截獲,黃秀碧終其一生也未能收到。投降後,梁振奮為不拖累黃秀碧與其分手。多年後重逢,偶有書信往來。關於最後一次見面及之後,文章中亦有詳細描述:

  
  兩人最後一次見面是在改革開放後。梁振奮剛成了家。碧鬱鬱寡歡地過了十餘年後,已然是個半老太太。
  「他……對你還好嗎?」再見面時,梁振奮依然有著初戀時的窘迫。「你說呢?」碧又恢復了嬌嗔的女兒態。
  「一定很好,你眼光還不錯。如果跟了我,你就倒霉了。」梁振奮安慰對方,亦寬慰自己。
  這次一別,兩人又像斷了線的風箏。上世紀90年代末,梁振奮的老伴去世了。大約過了一年,梁振奮主動約碧的姐姐喝茶。得到的消息是,碧在一兩年前,已經患癌症去世。十幾年後再說起碧的離開,他感慨說,「得這個病和心情有關。」
   他曾想要見見她的女兒,看她們長得像不像媽媽。可真要幫他找,老人又顯得慌亂起來,揮著煙,擺著手,「算了,不要了,不要了。」

現實總能為歌詞添上最悲傷最真實的註腳。


好吧,我給出一個奇葩的思路。

按常理,如果我們戀愛和分手時是二十幾歲,那我腦海中的你,應該是你二十幾歲的樣子。當我們分別多年後,我又遇見你的子女。你覺得,他們多少歲的樣子是我最希望看到而且最容易辨認的?當然是他們二十幾歲的樣子啦,因為那是我們一起的時光和深刻的印記啊。
如果是六十年後,你的子女該是50歲左右吧。如果我離開你60年,那我也見不到你50歲的樣子。認出50歲的你和認出80歲的你,難度和期待程度應該都差不多吧。
所以,如果是在普通的文學作品上,我覺得這裡應該是「三十年」。

然而,這是一首歌,歌詞要和旋律匹配。不知道之前的答主有多少是說粵語的。會說粵語的朋友,你們從1數到60,看哪幾個數字能完美匹配旋律?
我覺得,除了「六十」,就是「十二」、「十六」、「二十」、「廿二」、「廿六」這幾個數字了。顯然,這些數字要麼太短,不足以表達我的情深;要麼感覺太零丁,感覺很奇怪。
所以,就「六十年」吧!!

六十年,是一個整數,並且足夠長,足以表達我的深情。
而且,六十剛好是一個花甲,天干地支的一個輪迴。
所以,這個詞不填「六十年」該填多少年呢?


我個人的理解是:就算離開你很久很久了,但是因為你的子女跟你有一點點像,我都能看出來是你的子女,這是一種多麼卑微的關注啊。以前很愛這一句,因為我曾經也卑微的愛過一個人,深深的理解那種情懷。


我來提供一個新角度吧。
其實題主問的這句歌詞和上一句是並列的。
「或在同伴新婚的盛宴,惶惑地等待你出現。」
請腦補一下,男主角參加兩人共同好友舉辦的婚禮,提前坐在一個小角落盯著大門,當女主角還沒出現的時候,心裡惶惑地想「她是不是知道我也來,所以才避開我不來了,我就這麼地令你抗拒嗎……」這個歌詞簡直是神級。

好了,下一個場景——出席共同好友的葬禮,因為只有葬禮才會帶子女去(你強行說是相親大會,那我只好先跪為敬)。
「誰捨得改變,離開你六十年。但願能認得出你的子女,臨別也聽得到你講,再見。」
為什麼不改變?因為男主角還希望六十年前的日子還能夠挽回,穿著你最喜歡的衣服,希望能勾起你的回憶——有過早戀經歷的,幾乎初戀的模樣都是穿著校服的吧。
在葬禮上,男主角見到心上人,他是多麼想和她搭話啊,搭話的最好橋段不是誇子女長得像母親嗎?
男主角「你個女好似你後生時,對眼大大,鼻樑又高。」(你的女兒很像你年輕時,眼睛大大的,鼻樑又挺)
女主角「哦,系咩,多謝。」(哦,是嗎?謝謝)
(這樣我們算是朋友了吧?她臨走的時候會和我說再見嗎?朋友之間應該會說再見才對…)
「但願能認得出你的子女」的另外一層意思,也和其他答主所說的一樣,希望從女主角子女的眉目中尋找自己心儀女子年輕時的風姿和神情。


有必要啊。

時間快進六十年

當年沒能在一起,可是我卻絲毫未減

對你的想念

六十年太長,頭髮白了,皺紋多了

你不會等我六十年,你結婚、生子

我們都老了,容貌不比當年

可是你的孩子還年輕,他們應該有你的影子在

如若認不出你,但願能認得出你的子女

從子女身上緬懷年輕的你,還有

那段日子裡

不像我的我


誇張是種修辭啊!

誇張是運用豐富的想像力,在客觀現實的基礎上有目的地放大或縮小事物的形象特徵,以增強表達效果的修辭手法,也叫誇飾或鋪張。指為了啟發讀者或聽者的想像力和加強所說的話的力量,用誇大的詞語來形容事物。
超前誇張:在時間上把後出現的事物提前一步的誇張形式。 (百度百科)


結合後文「但願能認得出你的子女」 題主不覺得很有畫面感嗎?


我覺得這一句最感人是精華


未見你60年…少了個字。對於愛人,曾經愛過的人。子女是微妙的寄託存在。作者應該是希望通過看到子女而看到過去自己愛的年輕時候的你。儘管不是和自己生的!但總歸是你的一部分。或許不能原諒當初的感情,但是60年,可以讓自己原諒自己了。


非常的有必要,把這種情感推向高潮。
離開了你六十年,如今的你是什麼樣子?有了子女吧,那他們呢?長得和你很像吧?看到他們似乎就能看到你,畢竟是你血脈的延續,但與我沒有關係吧(心酸)。可是連見你一面都只能在同伴結婚的宴席上,見你是種奢望。沒關係,只要能看到你的子女,我還是能在心裡描摹你的樣子。


明年今日 未見你一年
誰捨得改變 離開你六十年
但願能認得出你的子女
臨別亦聽得到你講再見

這句話的前面是「未見你一面,誰捨得改變」,如果我隨歲月改變,容顏,性格,氣質都不再是以前的我了,你還能認得我嗎?如果我改變了,就不是當初和你在一起時的自己了,此我非我。我希望我永遠都是當時的樣子,這樣,也許你回來看到我的時候還能想起當時的感覺,你,還認得出我啊。我自己也會覺得,可以永遠停留在那段時光中,不捨得讓自己面目全非,更害怕你見到我時發現原來我早已改變,你懷念的僅僅是那個回憶,我希望,你懷念的,是我啊!
「離開你六十年,但願能認得出你的子女,臨別亦聽得到你講再見」。到此,豁然開朗。 原來我希望能認出你的子女,最重要的原因是希望他們能告訴你我還在苦苦思念你,希望他們帶話過去,讓你可以在我臨終的時候,在我耳邊說一句,再見。又或者,你已不在,他們便是你的化身,他們的道別也彷彿你的道別,讓我可以帶著六十年的愛戀痴纏往天國去。那時候,我大概可以了無遺憾了吧。
這句話中的「六十年」,是失戀之後巨大痛苦中的絕望想像,想著六十年後,那麼久遠的未來,我還是不能放下你,我還是要聽到你的告別才能安心。愛嗔痴,全了。
先從這句話本身,可以生髮許多想像許多感情,再從整個副歌部分去理解,原來是這麼悲傷的歌詞。
不行了,我去緩會。

ps 一開始的答案寫出來我看著都覺得怪,像做閱讀理解,想想改了幾句話,希望能正常點π_π


翻以前的帖子翻出了五年前寫的小段子,倒是答這一題貼切。

這是別人的帖子:
發信人: Oscor (Rob), 信區: Losers
標 題: 蘭州拉麵的女人
發信站: ****

剛才餓了,就去了蘭州拉麵。
我叫了一個番茄炒蛋蓋澆飯,
然後,
店裡的女人招呼我的那個女人,就坐在角落裡,不時看我一眼。我假裝不知道,就從窗的反光看了看她。然後,顯然被她發現了。
我想,她可能是看我沒帶包,懷疑我要吃霸王蘭州拉麵……
後來我付了錢,
我有種如釋重負的感覺,
我想,
她也該輕鬆了。
後來,我離開蘭州拉麵,
走到街邊的路燈下,打開錢包,看看我的錢是否還夠買個麵包。
我不經意地回過頭,
那女人竟然跑了出來,默默站在我身後,
看著我……
天氣越來越差,好冷


這是我的回帖:

發信人: ****, 信區: Losers
標 題: Re: 蘭州拉麵的女人
發信站: ****

她年輕的時候在草原遇見過一個來插隊的男子,
風吹草低,牛羊寂寂,兩個正在綻放的生命,天雷地火,
男子告訴她,將來形式好了,你若是念我,便去上海找我,
你在建國中路上開一家拉麵店,只要我活著,我便年年去尋,
只要我尋著了你,我便娶你。

後來男人返城了,她也結了婚,之後又喪了夫。
在夫的墳頭上,在西北凜冽的風裡,
她想起了那個曾經讓她炙熱起來的男子,
已是中年的她變賣了家財,隻身來到上海,
她找到了那條約定的路,開了家拉麵店,終日在人流中尋覓。

終於被她看見了,
那是個少年,那樣的輪廓,那樣的鼻尖,那樣的眉目,
像極了當年的他。
她坐在角落靜靜看著男孩的背影,短短几步彷彿隔了三十光年,
耳邊傳來對面音像店飄來的歌:
「明年今日,未見你一年,誰捨得改變,離開你六十年,但願能認得出你的子女。。」

男孩要走了,她恍惚的接過錢,下意識的跟了出去,
男孩遲疑的回了回頭,之後便大步走遠了,就像當年的他一樣。

那天的陽光很燦爛,她追在火車後面,他探了大半個身子在車窗外,他對她大聲的呼喊,
喊的是什麼呢?
竟是全然記不清了啊......

男孩走遠了,她回到店裡,拿出了一顆大白兔奶糖放進嘴裡,
真甜。

在那個乾柴烈火的夜裡,她問他:
上海是什麼味道?
他為她剝了顆大白兔奶糖送進她嘴裡,說:
這就是上海的味道。


之前拿這句做過簡介,有人問起來,我就是這麼回答的。

或者說【人生至多一個六十年,用來緬懷你卻不多不少。】

大致就是這樣一種感情。


大概就是斯內普對哈利那樣吧


原句是 離開你六十年 但願能認得出你的子女
這就是情懷
曾經深愛過的人 即使過去這麼多年 看到她的子女 也會讓往事湧上心頭
每一次看到這一句都忍不住頭皮發麻


首先,原歌詞是:離開你六十年,但願能認得出你的子女。
其次,非常有必要。《明年今日》獲得的獎項遠遠超乎你的想像。所以,不要質疑。
整篇詞都在講與EX分手後的事情,主人公的日常以及心理變化。不得不佩服,林夕的詞處處點到人心。
「明年今日,
未見你一年,
誰捨得改變,
離開你六十年,
但願能認得出你的子女,
臨別亦聽得到你講再見」
離開六十年,可能我不認識你了,你帶著你的子女,我可以從你的子女的面容,找到你。因為60年未見,我只記得你年輕時候的樣子。
還要就是詞末押韻。
個人覺得是這樣理解的。至於是不是,其實只有林夕知道,我們都只是猜測。


有時候會希望電視劇里的女兒和媽媽年輕時一模一樣的設定是真的
這樣的話,三十年後的的地鐵上,我也許會盯著你的女兒看好久,仔細想著她的身高體重、眼睛眉毛,笑起來嘴角的弧度,手上不經意的小動作……都像極了我們初遇的那個季節的你
如果她走過來問我:老頭你在看什麼啊!
我就會告訴她
這是一個一廂情願的故事


還記得Snape臨死前讓harry看著他的眼睛,那雙Lily的眼睛。
他那麼憎惡harry的父親,但還是無法釋懷Lily
對harry好,也是因為Lily
那句Always
回過神已淚流滿面。
大概這就是所謂,但願能認得出你的子女
因為我已經無法再與你一起,不如在你子女身上找尋你的影子。
你的音容笑貌我怎可能忘記,看你的孩子,就彷彿看到了你。
因此但願能認得出你的子女
其實是但願能再見到與你有關的一切,好讓我再度看看你的影子。


首先,原詞是:離開你六十年 但願能認出你的子女。第二,這是這首歌里最好的一句歌詞。


但你與我有過的過去 牽涉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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