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經常會出現導師和學生搶論文第一作者署名的情況?
按照我的理解,通訊作者才有更高的地位,因為他/她 需要對全文內容負責,而不只是自己參與的那一部分工作。署通訊作者,表明是此工作的指導者和決策者。
似乎國內這種情況尤其多,獨立研究組也會出現,是在職稱評審上有什麼要求嗎?
查了一圈,覺得必須來說幾句。
@笑道人 所說的情況,與我所熟悉的模式大相徑庭。但是我仍然贊同他的答案,因為他完美地解釋了為何會有導師和學生搶一作。通訊作者在國內地位如此之低,讓我大跌眼鏡。感謝@笑道人 讓我知道這個信息。
根據我的經驗,以及剛才我在網上的驗證,國際通行做法是不一樣的,更接近@金晨羽 和@孫尉翔 的描述。除了按字母排序的情況,一篇文章的作者中,最有地位的是第一作者和通訊作者。
第一作者無疑是幹活的人,而通訊作者是決策的人,並且對文章負責,他的署名會有特殊標記。一般來說這個人就是導師。通行做法是導師不管貢獻有多大,只要不是一作,名字都放在最後。所以這又叫 last author。
因此文章的署名,最重要的是 first author 和 last author。如果對文章內容有疑問,就找這兩個人。
至於國內評職稱把二作三作看得比通訊作者重,只能笑而不語了。
參考資料:
下面是我 Google first author 和 corresponding author 後第一頁的資料:
http://www.sportsci.org/resource/writing/author.html 這篇文章詳細介紹了署名規則,有進一步參考資料
http://chronicle.com/forums/index.php?topic=85021.0 這是一個討論署名的論壇帖子
以上都不是正式文獻,因為這畢竟只是個做法,而不是規定。
但是這麼做是有理由的,下面是 Elsevier 和 Nature 對通訊作者的要求。
http://support.elsevier.com/app/answers/detail/a_id/586/~/who-and-what-is-the-corresponding-author%3F
http://www.nature.com/authors/policies/authorship.html
可見通訊作者需要做許多協調工作,並擔負很大的責任。也許在國內這些都成了形式,
但是在國外,似乎通常只有最有資歷的科研人員才能負這個責任。
但是我推薦大家同時讀一下@蘇椰 的答案 http://www.zhihu.com/question/20327963/answer/14776135
還有一種偏門情況,有些坑爹的實驗室論文作者排序按照 姓!氏!字!母!序!
許多歐洲lab都是這樣,比如做理論的,比如做資料庫的(我們lab )。米國一些做理論的lab也是這樣。
真不是我導師跟我搶。多年的習慣了。他姓Gottlob. 我姓Wang。所以按規矩我常年呆在倒數第一的老闆專座,別人給我寫信經常直接 Professor Wang, 甚至有個人跟我寫信問 Professor Wang 是不是可以跟Dr. Gottlob說一下給他發一份測試數據什麼的。 (好逆天的一封信)
或許只有畢業前嫁個姓什麼Alexander的比較有效。可能嫁個Abington 或者 Aaron 更保險-_-謝邀
有很多精採回答了,我就補充點自己知道的「怪現像」吧。
俺家在的那個學校里,發文章是能分錢的。按 impact factor 發,還不少,1 個點 1 萬塊錢。一年發個幾篇好的,比工資實在多了。對於有些不擅長拉關係找項目的人來說,悶頭作文章也能掙不少錢,也是一能活下去的方法。但是,只有第一作者和通信作者能有資格分錢。
所以,學生在發夠了能畢業的文章後,就被推到後面去了。
這制度至少兩三年前還在,不知道現在還有沒有。我上學期上了科研倫理道德課,專門有一節上討論authorship
不同學科的作者次序意義相差迥異,同一學科內不同期刊的要求也很不一樣。比如我們學科比較交叉,有時paper可投這個領域也可投另一個,如果投A領域,就是最大貢獻者第一作者,而最後一位作者默認是通訊作者,即老闆;而如果投B領域,就根本沒有單獨的通訊作者概念,純粹按貢獻順序,第一作者即通訊作者;而如果你投C領域,就是會有按last name字母排序的缺德期刊... 很多期刊有相關指導/規定,現在越來越多期刊會要求把每個作者的具體貢獻(撰寫文章、設計實驗/模型、分析等等)進行標註,一方面輔助避免這些脫離學術本意的無謂爭端,一方面你在想詢問文章細節時也知道該找誰問哪部分。
回到問題
我想很多人提到的關於評選職稱以及其他獎勵的不合理機制是非常大的動因。個人感覺一些機構所有的機制非常落後,一方面促成學術不端,另一方面惡性競爭,學術資源封閉,甚至同一實驗室內都存在對彼此的項目閉口不談,非常不利於學術發展。
除此之外,在學術道德的教育上,我們也還有太多需要做的。在國內我似乎從來沒有上過、也沒聽說過任何針對於此的課程甚至培訓講座,我之前的很多知識都是感性而淺薄的,來自老闆、前輩的言傳身教。所以基本上,沒有專門的課,我並不知道有什麼具體的規定:我甚至不知道如果老師沒有對文章有核心貢獻,他做作者/第一作者到底是應該的,還是他「搶」我的。(也許老師也不知道?他當年也是這麼被搶過來的也說不定...)
還有一個可能的因素也許是監督機制,美國學校都有專門的research integrity office來負責相關事宜,主要針對各種學術不端:比如實驗室里有人造假被你發現了,比如你發過文章的數據老闆改改湊湊又想再發篇別的,比如你被潛規則了...比如你的文章authorship被搶了。國內應該也有相關的辦公室(不過我不是很了解),但也許似乎機制還不健全。有一個問題是這種監督舉報很難做到對於學生的保護,雖說是匿名的,但一個實驗室,誰不知道誰=.=。我們課上討論到最後會說,當老闆搶本來屬於你的東西、而你還得靠他畢業的時候,你是忍還是不忍,就純粹是personal decision了,沒有好壞對錯之分了。
關於authorship
http://ccnmtl.columbia.edu/projects/rcr/rcr_authorship/annotatedcase/index.html
關於office of research integrity
http://ori.hhs.gov
這個裡面有很多有意思的case 比如關於老闆該怎樣mentor學生 比如如果同輩review打壓你怎麼辦之類的
其中在首頁上大圖滾動推薦的The Lab有中文版 角色扮演類 允許你嘗試實驗室的不同角色 體驗你是如何走向學術造假的杯具的~
就我所在大學來看,通訊作者的地位還是很高的,地位高的原因是他是項目的老闆,他提供研究方向和思路,他提供實驗設備和經費。
學校對於通訊作者的署名文章計入一定的工作量,在這裡體現價值。
第幾作者評職時的權重:
唯一作者,佔比為100%。
2個作者,佔比6:4。
3個作者,佔比5:3:2。
第三作者以後的在評職中無用,副高職以上的職稱只計分到第二作者。
在評職中一般不體現通訊作者的位置,但是可計入論文總數中,並可單獨標註。即使這樣由於沒有第一作者明確的評分佔比,也是出現題主提出的爭執的主要原因。
由於通訊作者在高校中一般都是項目帶頭人(也叫老闆),所以評職稱大都不是問題,因此這種現象不多。評,職,稱……
我是 @笑道人 所說的海外工科,我是來反對他說的。我們沒有這個習慣。
我們發文肯定是學生一作,老闆最後(除非活主要是老闆做的)。一作和通訊沒有誰的地位高之說,這是衡量兩種完全不同的貢獻。一作是衡量你作為researcher的能力,通訊作者是衡量你作為PI的能力。
一般一個researcher成為教授之後能混到哪一步,其實是取決於他的PI能力,尤其是工科這種不能關起門來寫文章的學科。所以導師只要佔住最後一位,credit一點不少得,何必跟學生搶一作。倒是學生需要一作來佐證自己的research實力,以便求職。導師為了自己帶出的學生能賣個好價錢,倒是巴不得學生多掛一作,何至於跟學生搶。
學術界看到一篇文出來,也是先看最末一個名字,一作都是新丁,誰也不認得誰,看最後一個名字就知道"這是xxx的組做出來的",什麼路數心裡大概就有譜了。一般如果一篇文署名"張小明 和 John Smith",我們討論或者talk里提到這篇文都是說"Smith的paper",而不是說"張的paper",就是為了聽眾容易理解這paper的師承。
還有一些導師拒絕在學生投稿上掛名的,理由是學生的工作他沒指導,萬一被揪出紕漏壞的是導師的名聲。這種做理論的多一點,做實驗要花老闆的錢買器材的,老闆不可能不了解。
總之國內對發文基本是只看credit不看責任的,掛名有好處無風險,當然搶著掛。
以前在德國,知道德國有一些地方的習慣是大老闆(負責給大家拉funding,但不一定管具體科研)永遠掛第一,實際幹活的第二,直接指導的小老闆最後。這個是德國科研機構的結構決定的:德國一個所往往巨大,教授不管具體事宜,你跟他通訊也沒用,但署名總要honor他吧,所以就放前面了。這種龐大的科研團隊結構其實不利於中青年科研人員的發展,(這不是我批評的,是諾獎得主,德國出身的Wolfgang Ketterle批評的…) 現在德國也在慢慢轉型了。
笑話是我在德國那個所有個項目和美國合作的,最後德國老闆署第一,美國老闆署最後,皆大歡喜…從我看到的情況來說,關鍵還是貢獻度。不能說實驗是學生做的就理所當然歸學生。如果實驗是lab technician做的難道讓他們當第一作者嗎?如果一篇論文中最大的價值在於實驗做得好,那可以讓做實驗的人成為一作。如果一篇論文中最大的價值在於idea很有啟發意義,那麼提出idea的人就是貢獻最大的人。當然,idea不能只是一個籠統的方向,必須具體。我知道一個美國導師,手下兩學生做的是同樣方向,一個只會按照導師指示做實驗。另一個自己有各種idea,跟導師討論了就自己做,有時候導師也幫著做實驗,還叫上組裡的人一起幫忙,最後前一個學生一篇一作都沒有,後一個學生大部分都是一作。導師在自己主頁上放的selected papers都是學生做一作的文章。此外還有一個美國院士的組,用的最初代碼是大師兄寫的,師弟有idea, 拿了大師兄的代碼直接改,同時大師兄還幫了不少忙提高運算效率,解決程序Bug什麼的。當然這裡面的代碼貢獻度究竟誰有多少我就不了解了。最後論文是老闆寫的(通訊文章比較短,但期刊不錯),第一作者理所當然給師弟。
個人覺得用「搶」的真就沒什麼意思了。我都是寫好論文發給老闆改,直到最後一稿都不寫作者,讓老闆自己寫。愛寫誰寫誰,不是第一就是第二,不可能給排到第三去。
親身體驗現在多數課題組裡都很和諧,論文作者排序一般在雜誌和項目組成員可以接受的範圍內「按需分配」。發普通期刊老闆沒什麼興趣,第一作者就是學生,甚至再友情幫其他項目掛個名也行。如果發期刊的水平超過老闆以往的,一般也給老闆掛第一作者,只要課題組融洽,工作順利,機會以後還有嘛。
我聽說過以前某課題組一個博士發篇science,第一作者就是導師的,然後導師順利升了院士,沒幾年又發1篇nature,第一作者就是這個博士的了。
曾經還見過老闆把一個學生的論文白送給師兄的情況,理由就是「師兄要畢業」
蟹妖。
先從論文的拆分談起。
由於現在要發論文的硬性指標過高,所以出現一種「學術不端「的擦邊球——拆分。
把一份研究拆分成最小可發表單元進行發表。
在去年中科院的學術論文會議上,要求認定這種行為也是學術不端的行為。
然而,這種拆分過程,最易導致各種貢獻無法計算。
有的是搶,有的則是覺得理所當然。
再看去年某大型國企職稱評審積分要求:
對比其它項目積分:
可知職稱積分之難,國家級型號研製項目副主任設計師,也就和ISTP發篇論文的第三作者一個得分。
後者比前者容易不知多少。
高校亦然。
至於通訊作者,我們通常並不認為通訊作者有比第一作者更多的貢獻。
有的通訊作者起到的作用僅僅是為了讓編輯對論文審校過程能有一個聯繫人而已。
甚至在所有的檢索中,通訊作者也無法作為特殊鍵植入資料庫。
所以論文最大獲益人,還是第一作者。
絕大多數單位也還是以作者排序進行積分計算——上表可窺一二。
例如上一題中(http://www.zhihu.com/question/20327963/answer/14773935)提到的德國哥丁根大的分子生物學博士Marco Ledwon和研究小組組長Frauke Alves也有這種署名問題。最後鬧上法院,判決依據是Alves許諾過第一作者是Ledwon所以更改是不對的。完全不按照貢獻來判決。而Alves之所以在發表前修改作者排序,也是因為他認為Ledwon做出的貢獻不足。
本來,要回答這一問題,解釋「第一作者」對於導師和學生分別有何不可出讓的益處即可。怎麼署名的問題,竟然輪到要「搶」,那都是100%為了功利的理由,與學術研究無關。因為,這件事本不是沒有原則可循的事。 最近類似這種「審稿人」、「署名」之類的幾個問答,都沒有人去談按照科研的現代倫理的正確做法。我只是為了補充一下,覺得沒有幫助可以摺疊。
科學研究至今仍然主要是一個自治的圈子。學術期刊凡學術問題也由期刊中的學者角色(主編、副主編、當事稿的審稿人、作者和讀者)來決定,其餘工作人員只負責運營出版。 所以到底該怎麼決定署名,取決於學術界。為什麼有「第一作者」和「通訊作者」之別不在於誰最受益。
第一作者和通訊作者「二元制」的署名慣例是來自於現在PI制的科研模式,也就是一個「導師」(PI)帶領一個實驗室,裡面有博士後、博士生、碩士生、高年級本科生、有的還有秘書、實驗員等等。一個實驗室無論誰以第一作者發表文章,假如出現錯誤、剽竊、造假等問題,是整個實驗室所有成員蒙羞。這種蒙羞是實實在在的,影響成員日後發展的。也就是說,在PI制的科研模式下,科研活動不再是個人行為。每個成果,除了需要告訴別人主要完成者(第一作者)之外,還需要告訴別人是出自哪個實驗室(通訊作者)。——這就是基本的目的。由於這是一個自治的圈子,自由度很高,但至少需要順利地表明此目的。
「主要完成者」到底是導師還是博士生,不是一個「見仁見智」的東西。「主要完成者」僅需要是做實驗得到實驗數據的人,因此絕大多數情況下就是那個學生,哪怕錢是導師給的、儀器是導師買的、idea是導師的、實驗計劃和任務是導師下達的的、manuscript是導師改、稿是導師投的都好,主要完成者是就是做實驗的那個學生。好的學生,可能idea和manuscript都自辦了,管得松的課題組可能稿也是學生投的(以導師的名義),反正這其中可變空間就這麼大。學界對第一作者這個「主要完成者」的最低和最高期望就是這樣。假如有人看到文章里的內容想要找作者諮詢請教,找當初做實驗的學生是沒戲的,因為他很可能畢業走人了,必須找實驗室的負責人(導師),所以為什麼通訊作者就是導師,導師就是通訊作者。
也就是說,第一作者和通訊作者之間,不存在貢獻大小的問題,通訊作者只要不放第一,放哪兒都不是「完成人」,無論主要還次要;它就是實驗室的頭兒、boss。中間的第2、3、... N-1個作者,一律是「次要完成人」,不分先後,總之不是主要。這甚至也沒必要去比較什麼「貢獻」。例如有的實驗室,儀器操作是管儀器的人做的,計算機模擬是半夜裡網管幫忙點「確定」的,掛名理所當然。但是有一點原則是:論文署了的名字都要經過那個人的同意;更嚴格地說,論文署了你的名字,你就至少要看過這篇論文,同意這篇論文。如果將來這篇論文里有問題,你署了名,說明你當初同意的,現在你也要擔責。
我聽說做理論物理的理論部分的,發文章排名不分先後(也許像程cici說的按字母也不定),大致上是因為建模型解方程的事情,跟實驗科學不一樣,PI制不明顯,有點古希臘賢者單打獨鬥的味道,你寫兩三個名字,本來圈內就沒人區分是「哪個實驗室的」,「誰是第一作者」。因此排名不分先後,通訊作者不代表是導師,有通訊作者還是退休的郵箱是http://yahoo.com的。這完全是由於學界這麼看,才這麼做。
期刊是無權無視學界的需求來規定署名原則的。
PI制的實驗室是一個團隊。最起碼的團隊精神都不會支持「爭貢獻」這種做法存在的。輪到要「搶」第一作者,無論事實上該誰拿,都不光彩。至於「為什麼」,——中國的學界是一個畸型的學界,因此中國的學術期刊也是不正常的。 只拿第一作者說事,是完全不理解現代科研活動的人才會做的事;由這種人制定規則來掌控科研人員的肚皮飯碗,結果可想而知。有疑問很應該,覺得很正常就不應該了。早就看到了這個問題,一直以為應該早就被解決了,沒想到居然會拖這麼久,所以也來說兩句。因為個人的了解必然有限,所以就只從自己的學科和自己了解的情況來回答,答案難免有一定的片面性和主觀性,還望諒解。如果有不夠確切或錯誤的地方,歡迎指正。(我忽然點了下評論,這個問題一直沒個結果是因為木有總結的必要麼…早知道我就不寫這麼多了…而且這問題居然兩年多了?為啥又會莫名其妙的出現在我的TL中的T.T)
按習慣,在回答問題之前先給出背景條件,以下的解釋基於化學學科中實驗性較強的專業,如有機化學、材料化學、高分子化學和部分物理化學,其他思考為主的專業不適用於以下回答,如數學。(其實整個化學都是實驗性較強的專業,因為就算計算化學也要伺服器。專門加後面的部分是防止出現一些我沒見過的可以純粹憑大腦不藉助外力來進行化學研究的同行。)
首先給出導師在本專業中的重要性:不管一篇文章的想法和點子來自哪,這份工作(也就是論文)的完成絕大部分是來自於你的導師,因為做實驗的儀器、藥品、檢測工具都是來自於導師申請的經費。
這是一個非常沒有意思的現實,無論多麼才華橫溢的導師,到了他們職業生涯的中後期必然會從指揮官變成後勤管理。由於離開實驗一線,導師們很多時候無法再提供非常具體的意見,他們會更擅長給出一個大方向,或者把學生做出的成果經過包裝後闡述其價值和意義(或者是吹牛逼,這個看人)。同時,因為導師要申請經費(或者說騙錢),所以學生髮表的工作也需要和申請經費的項目掛鉤。
因此,從原則上來說,一篇文章除了學生的部分想法和體力勞動之外,從開始(導師申請的項目題目)到進行(導師提供的經費購買的儀器和試劑)最後到結束(導師進行包裝)都是導師的工作。(當然,奇葩到處都有,這裡考慮大部分情況)
基於這個前提,在化學中就有了這麼一個大概的共識(假設導師為S):
當一篇文章的實驗部分由A完成,B在其中提供了一定的幫助(如提供一些技術支持或者提供了至關重要的想法),那麼文章的作者排序應當是A, B, S*,導師為通訊作者,A為第一作者。在這裡,第一作者代表著完成了體力工作(如果工作分為多個部分,可能會有多個共同第一作者);通訊作者,如題主所說「對全文內容負責」。
那麼,題主所提的問題「為什麼經常會出現導師和學生搶論文第一作者署名的情況」是否存在呢?答案是存在的。
在這裡我們首先不考慮樓上 @珵cici提到的「姓氏字母序」(這個太奇葩了,真的,有機會一定要去膜拜)和 @笑道人提到的「拆分,通訊作者不夠重要」的觀點(這個應該是工科的情況,這裡只討論理科),然後根據我上面那些廢話默認為對於一篇文章而言「通訊作者&>第一作者,其他作者沒多大意義」,同樣,這個預設只針對化學學科中實驗性較強的專業,也基本是業內共識。
然後原因有三個:
1 對於一部分學校,尤其是在國內,導師職稱評選需要第一作者的文章。
這個情況,一般對於獨立的研究組比較常見。什麼叫做「獨立的研究組」?很簡單,就是導師為自己的研究小組負責,自己申請經費自己完成項目。而在全世界的大部分學校,副教授或者助理教授(AP)就可以獨立建組自己收學生(是的,我就是要吐槽化學所副研不準帶學生的奇葩規定)。對於副教授和助理教授而言,往往擁有者更大的壓力,比如國外常見的「AP五年考核拿不到tenure就走人」制度。但是在一部分學校,即使已經自己建組,想要升職仍然需要自己為第一作者的文章。這個奇葩制度在國內遇到的情況較多,所以題主會提到「似乎國內這種情況尤其多」,而鑒於我在上面提到的理由,導師們每天忙著寫申請都來不及,就只能在學生的文章上掛一作。
但是這個情況在國內已經越來越少見了,現在已經沒有那麼多學校(包括國內)要求獨立的導師必須自己掛第一作者才能評職稱,所以我個人並不認為這是題主提到情況的最主要原因。
2 這個研究組並不是一個完全獨立的研究組或者發表文章的學生並非是直屬這個導師(這個還是剛和師兄討論的結果)。
這個情況其實在國內極為常見,因為眾所周知的原因,現在國內的建組名額其實是一個蘿蔔一個坑。很多出色的可以獨立建組的博士在畢業後反而會遇到無坑可填的情況,即使有坑,對於新入職的導師來說,文章也極為重要,所以需要更多的學生。這個比較難以解釋,我還是用假設的情況來說明這個問題。
假設一個年紀已經比較大的教授S,他的工作很出色,所以在不止一個學校有自己的研究小組。然後某年,他有一個學生T畢業了,並且達到了要求,要留在本校做副教授,但是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沒地方給他招學生做實驗(坑都被占著呢)。這時候,他的導師S決定把這個學校的研究小組和實驗室都留給他,同時把自己的學生也留給他。也就是說,在這個研究組同時有兩個導師,一個不負責具體事務只是偶爾出現的老先生S,和每天呆在實驗室和學生共同工作的等著升職的年輕導師T。
在這裡我們假設這個學校並不要求導師升職必須是第一作者,通訊作者也可以。但是,即使是這樣,對於幾乎所有的學校(無論國內外),對導師以文章通訊作者的身份申請升職的時候都有一個要求:工作必須是導師自己或者導師自己的學生完成的。
在這個時候就有了一個非常尷尬的情況發生,我們繼續假設。在這個導師S和T共同的小組裡,有一個學生A,他是導師S的學生。在他完成了一個工作後,文章應當怎麼署名呢?如果按照我們之前的共識,應該是A, T*, S*,雙通訊作者,但是不幸的是,由於A不是T的學生,這篇文章對於T自己升職毫無意義,在絕大多數學校都是如此。因此,鑒於我在開始已經強調了無數次的導師的重要性,A只好被犧牲掉,這時候的作者順序會成為T*, A, S*,T成為第一作者和通訊作者,用於評職稱。類似的情況還有很多,比如導師T雖然是領導的獨立的研究組,但是他同時看中了兩個學生A,B,又只有一個名額用來收A,然後就借其他某個導師一個名額收B,然後B的文章就也會變成導師T的一作加通訊,這些情況一般出現於入職不久的副教授,是國內相當普遍的情況。
以上兩個原因都是題主所說「在職稱評審上的要求」,下面我們來說點別的。
3 導師自己的興趣愛好比較特殊,恩對的就如同我前面說的奇葩到處都有。題主提到的「似乎國內這種情況尤其多」,在這種情況下就不適用了。比如對於號稱「有機化學方法學第一人」的Barry M. Trost教授而言,他是最高產的有機化學家之一,現在73歲,共有924篇論文,JACS發表量史上第三,但是他的文章都是幾十年如一日的自己第一作者兼通訊作者(應該是歷史上JACS第一作者最多的學者,我個人猜測這個頭銜很可能不僅空前而且絕後,而且他的JACS文章數很有可能和中國有史以來有機方法學的JACS總數差不多了)。他的文章列表如下:Trost Publications。根據我個人了解,他堅持這樣做的原因有且只有一個:他樂意。
除了以上三種情況之外還有一些像貪婪/人品不好或者制度不合理的因素,在這裡不再贅述。
情況這麼複雜,各個評審機構和學校也不傻,自然會想辦法解決這種問題,至少在化學方面是解決了這個問題。方法也很簡單,在很多地方都是這樣的:
對於未獨立工作的研究者而言,用來評判工作的標準改成「第一作者或者學生第一作者」,也就是就算你是二作,只要你前面那個一作掛了通訊,同樣把你當一作對待。 當然,同樣只適用於部分化學領域。
(自己看了一下自己的答案,大部分都是廢話啊…我一定是閑瘋了…)
在其他的領域,由於研究進程的不同會有一些別的原因,這個我不同,就不發表看法了,提供一個鏈接僅供參考:導師不可以既是第一作者又是通訊作者嗎?
現在大部分碩士要求畢業前發表小論文,對學生來說,第一作者是導師和第二作者是導師,學校的認可是一樣的,對導師來說其實也一樣的,只是面子上不太好看。
有時候論文雖然是自己辛苦寫的,導師甚至只是無關痛癢的幫忙修改了幾句話,出於「潛規則」,或者真的於己無所謂,還是要把導師作為第一作者。
但一般來說,論文絕大部分是學生寫的,導師也不會主動要求掛第一作者的。
當然,如果導師確實在一定程度上參與了論文的寫作,而且是一篇較高水平的論文,核心EI或者SCI,一般導師是要掛第一作者的,如果是水平較低的論文,導師都不屑於掛名的。
如果論文的寫作是基於企業的合作項目,那麼情況就複雜了,要掛大老闆,小老闆,還有企業的人……
在中國,出現導師和學生「明搶」(可能會「暗」搶)第一作者應該是利益分配沒處理好的極其個別的情況。
作為一個高校老師,我想狠狠的吐槽一下國內一些高校的職稱評審機制!
講師升副教授,只能算一作的文章。好吧,還算公平合理。講師嘛,自己幹活自己寫文章天經地義。偶爾讓學生打打下手,掛他個名,也是合情合理。至於通訊作者,大組的話肯定是大老闆,如果自己單幹,就自己兼通訊。
副教授升教授,也只能算一作的文章。媽蛋!什麼鬼!副教授了再怎麼樣也是碩士生導師了,也算是老闆級別了,這個規定不是赤裸裸的讓老闆搶學生的一作嗎??這樣的結果導致很多碩士生不想寫文章甚至不想認真做實驗,因為做得好又不是自己的,是老闆的,能畢業就行。學生沒了動力,怎麼幹活?怎麼能提高研究生水平?
其實這個矛盾不是不好解決,是可以通過修改職稱評審規則解決的。但是,我們學校的解決方案是一作如果是導師,二作是學生,則此學生等同一作。艹!學術倫理呢!方向搞錯了吧!什麼叫等同一作?實驗人家做的,文章人家寫的,人家就該是一作啊,你還等同?我覺得正確的做法是,只要一作是學生,導師無論是通訊或是二作,都能夠用此文章憑職稱。
從我在的生物領域看,目前國內外的比較統一的認知是,第一作者和通訊作者作者最重要。某種程度上看重通訊作者甚於第一作者。為什麼呢?
那是因為雖然第一作者是課題最主要的設計者、執行者和完成者,有可能通訊作者只是提供了經費、條件。
但一個成功的通訊作者,即課題組老闆,他要作為通訊作者不斷的在高檔次雜誌上發文章,靠一個兩個有能力的第一作者是持續不下去的(因為他們會畢業、會出站、會單飛)。所以必定不只是提供給第一作者做研究的硬體,他本身在學術上、在掌控研究方向,在指導課題實施上都要有相當大的能力,而且是第一作者在不斷成長後才具有的能力。
當然這是說的牛老闆。占第一作者光的通訊作者大有人在,只是這樣署名是生物領域的行規,大家都了解,所以實際上第一作者沒有吃虧。
別的領域也許沒有形成這樣的默契,所以才有學生和老師爭貢獻的事情
在我們實驗室 我們組裡搶一作的情況比較少
但是另外某導師底下這種情況就非常非常嚴重了
我看上面的討論
都沒有人討論到大概是國內實驗室的一個特色——小老闆的存在
我們組沒有小老闆 文章自然大部分是誰做的就誰第一 老闆是通訊
最多有的時候為了讓混日子的在職博士能畢業 給在職博士點小文章
這個我們也都是能理解的
但是隔壁組的老闆底下有數名小老闆
發文章的時候 大老闆當仁不讓地掛通訊
那些個小老闆 都面臨要評職稱的問題
人好一點的小老闆 就自己就掛共同第一就行了(我校評職稱的時候共同第一的權重貌似比第一低很多 且除非點數很高的雜誌 博士掛共同第一是不讓畢業的 另外學校算SCI獎金的時候也是只算第一 如果第一作者是老師不是學生的話學校是不給錢的 嗯 我也覺得我們學校噁心又奇葩)
但遺憾的是 多數小老闆都沒那麼好
尤其是某很奇葩的小老闆
只給博士留下夠畢業的文章 其餘全部都是他自己第一 學生共同第一
有次他帶的博士(當時這名博士急需文章畢業,且之前他已經搶了該博士3篇第一了)拿兩篇文章找他改 他直接就問 「你這兩篇文章 準備哪篇給我掛第一啊?」
這名博士今年畢業找工作 人家指著他的簡歷問「你這共同第一的文章怎麼這麼多啊?」
尷尬不已
本人讀研狗。自己辛辛苦苦寫篇小論文,導師完全沒有指導過,請導師幫忙把關,過了兩個月問了好幾回才過來看一眼,還只看頁數,然後告訴你太長了(版面費貴)。然而發表好論文(核心、ei、sci)需要第一作者掛導師,通訊作者掛導師老婆,還可能需要學生部分版面費自費…
我不知道這種情況是不是中國高校的常態,但是,真的感覺好心酸…
想讀研讀博的同學,一定一定要選好導師,否則你將來流的淚就是你現在選導師時候腦子進的水…
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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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C:輔助你在搶人頭老子掛機了!
輔助:這叫搶?你站擼這麼久一點輸出沒有,我一個技能就甩死了。是你廢,我不扔技能對面就跑了。
打野:輔助是團隊大腦,應該多做高屋建瓴的指揮工作,混些助攻就好了。應該多給AD機會,要不他成不了型啊。
輔助:成不了型關你P事。眼石不是老子花錢買的?沒這眼石,這廢物早死了十次了。我辛辛苦苦花那麼多錢養條狗,還要我的人頭?再廢話,老子去上路,你在這兒1V2好了。
ADC:老闆我錯了,人頭您收好~國內評職稱,有些要求必須要一作才行,比如傑青。所以會出現這種搶一作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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