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胡等於乞討」這種意識聯想的玩笑需要被制止嗎?
個人很喜歡傳統樂器,平時聽的也比較多,尤其喜歡傳統民族或者民間樂器,原生態的聽,古典的聽,現代的也聽。手機里有一些大家普遍會用的主流音樂app。有空就偶爾邊聽邊看評論,看到二胡曲目下的評論經常出現凄涼、破碗、要飯等字眼。而通常這種評論都能得到高贊置頂以及哈哈黨的擁簇。極少看見有人對這類評論提出異議。即使有也會被吐槽較真。
非要說乞討,糊弄也好,真才也罷,有求生的,也有求知音的。但其實歷來不論東西方,街邊被擺弄的樂器不勝枚舉,但大家似乎偏偏集體鎖定了二胡,真的是音色和歷史決定的嗎?這算不算是一種偏見?如果你認為算,這類偏見的背後存不存在民族自卑心態?
個人覺得這種玩笑有種集體無意識感,如果有意識,那給人的感覺也像是:「哈哈哈哈你就像街邊擺個破碗乞討要飯的,我沒有冒犯你的意思啊!二胡就是這個感覺啊!而且大家都這麼說,上一輩也這樣說,上上輩也是,上上上輩…嗯…是這麼做的」。
二胡等於乞討?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你把快板置於何地?
首先同意 @貞元 的回答。
不必要制止,當然不應該用」禁止」這個詞,而且人也沒有辦法禁止別人的想法不是么(圭大 @圭多達萊佐 應該把題主的制止一詞理解為嚴厲禁止了,但在我看來題主並沒有上升到不尊重他人想法的意思,只是詢問就這個觀點加以引導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而已,其實我個人更想聽聽圭大對於民樂這種現狀的看法,而不是他對題主的批評)。我認為可以用科普的方式加以制止(認識的人的情況),或者就打個哈哈敷衍過去(其他情況),因為我們的制止對於這種現象並沒有什麼影響,但這種現象如此普遍,確實值得反思。
不光是傳統音樂,很多傳統文化都面臨著斷代。這不僅僅是民族自卑感的問題,文化產業教育行業的從業者和規則制定者,很大程度上都要對此負責。年輕人為何普遍對傳統文化存在一種非黑即白的刻板偏見?是不是和一些我們從小受到的教育相關?為何許多年輕人普遍因為一些糟粕對傳統文化不置一詞地全盤否定,卻少有因此而立志改良傳統文化的?值得令人深思。
回到這一問題,應該分兩部分。首先這個玩笑在某些場合下就是不合適的,充滿敵意的,不能說因為尊重對方的想法就不加以制止,如果當事人沒有意識到其冒犯,就更應該對其闡明不是嗎?再來,關於音樂觀點,這種觀點的產生也無可厚非,也確實大眾的刻板印象大多來自於小時候課堂上關於華彥鈞的教學。然而,任想像再往前溯源,二胡傳入中國多個朝代,主要是作為戲曲的伴奏樂器,似乎並沒有如此刻板印象,而近代突然有了這樣的變化,是不是也有原因?是什麼讓阿炳從富貴人家流落成一個身患重病街頭賣藝的可憐人?是亂世和戰爭。滿清末年農民起義直到新中國建立,多年戰爭,百姓流離失所,飽受兵匪欺凌,一般的藝人更是容易如此,或許有這樣一種可能,就是從這時而起,便有了這一刻板印象的根源罷?無論如何,如果了解曲子創作的背景,這樣的玩笑真的是不太讓人笑得起來的,如果是朋友,我一定會跟他說一說,盡量改變他的想法。話又說回來,音樂教育不是沒有想過解釋過這個問題——課堂上不是沒有教阿炳音樂的創作背景,然而當時小學生的我們又豈能完全理解?教材的編寫者缺少教育方面的經驗,而這樣造就的刻板印象影響了一代人,當這一代人部分成為主流創作群體的時候,又根深蒂固地影響了下一代人。沒有基礎教育或者媒體上的引導,這種刻板印象就憑你我,沒法從根本上改變。(實際上媒體上還是有一些相關努力的,比如央視欄目風華國樂,但是要用來引導大眾觀念,還是遠遠不夠的)。蟹妖,這種意識反映出一個問題:我們國家的民族音樂對大眾的普及程度不夠,發展的方向也比較奇怪,演奏法、音樂作品等方面都有很大的發展與進步,但卻有點像一群人在自娛自樂,導致大眾對民樂的印象還停留在婚喪嫁娶、對二胡的印象還停留在乞討中。
那麼,「二胡等於乞討」這個意識有沒有必要被糾正呢?我個人的看法是:無所謂。但是這種意識所反映的中國民族音樂的生存現狀卻十分需要改變。
造成這種現狀的因素有很多,包括國家政策、我們的音樂學院的教育體系、民樂的西化過程等等。
作為一名學生,我的能力只能讓我看到這黯淡的現狀,卻看不清我們到底行走在什麼樣的道路上,更看不到哪裡是光明的方向。常與智者論高低,不與愚者共短長。
每個人的思想是不被控制的
面對這些人,我能做的,就是
遠離
畢竟道不同不相為謀
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
知道得越多,懂你的人越少,懂二胡的也越少
小部分國人對古文化的熱忱未死
這不就夠了
作為一個二胡業餘流,聽習慣了各種被人說「你怎麼學了二胡,拉二胡的不是要飯的嗎」「欣賞不來二胡,聽著就想給零錢」blablablabla…
這種時候我一般會禮貌性地看著對方微笑不語。
但是我的內心是這樣的:
這樣的:
這樣的:
一開始也會爭辯幾句,當我發現我再怎麼說也不會改變對方的這個想法的時候,我釋然了。
「你愛怎麼想怎麼想,跟我沒關係。」
但是。
意識不能被制止,行為總可以吧?
我尊重你看到二胡就情不自禁地想到要飯的意識,也請你尊重下我,別把你的這些想法說給我聽給我添堵。
煩人。
大家對二胡的理解都基本停留在「阿炳」身上,而阿炳青年時期因為身世原因,開始墮落,染了病失去了視力,然後開始街頭賣藝生活,就在這段時間創作了二泉映月。
我覺得,這個不是開不開玩笑的事情,而是你對樂器,對樂者尊不尊敬的問題。
不是有句話這麼說么:
佛看誰都是佛,
後半句是啥來著?
謝邀。
一句話答題,需要被制止。
這是毋庸置疑的,但問題是,怎麼制止?
我也曾多次經歷同樣的事情,一曲《良宵》, 剛剛開頭,就被人說凄慘,一首《喜唱豐收》剛拉第一句,就被說成是惆悵。我也曾不解,這究竟是為了什麼?我猜想,這大概不是二胡的責任,而是人們所共有的習慣。人們習慣於評論事物,裝作很懂的樣子,或者說,就是自認為很懂。
馬路邊,看到下象棋的人,就過去支兩招,電視上,看到足球轉播,就過去評兩句,甚至窗台上,看到樓下路過的一個路人,都要評論其的穿著打扮。可是人們真的懂嗎?並不是,人們只是按照自己的印象去評論,印象中,足球就是要向前傳球,看到回傳就要罵,印象中,大國就不應該退讓,看到祖國只是表達譴責的時候,就往外交部寄鈣片。對二胡的評價也是這樣。
誠然,二胡的音色對惆悵凄慘的命運有著無與倫比的表現力,幾首二胡名曲有大多都是表達這樣的心境的,如《二泉映月》,加上阿炳凄慘的經歷,簡直就是對舊社會底層人民的水深火熱生活的完美寫照。再加上特定年代的特定宣傳,二胡的音色便成了悲慘的代名詞,無論人們是不是真的聽過一首完整的二胡曲。
在這樣的情況下,人們只要看見二胡,還沒聽見聲音,就會主觀的認為,接下來的音樂一定是悲涼的,凄慘的,人們又樂於評價,以顯示自己的博學,因此,只要接下來聽到慢節奏,就去評價悲涼,凄慘,大概一定不會錯。這就是為什麼對二胡曲的評價大部分都是凄涼,要飯之類的了。
因此,在我遇到這樣的評價的時候,我不會去用言語反駁,只是將一曲拉完,盡我可能的完美的將樂曲演繹出來,音樂的事情,還是讓音樂本身去反駁吧。如若此時聽眾的評論還沒改變,那也只好一笑了之了。
另外,從另一個角度說,判斷一個人是在街頭拉二胡要飯,還是拉二胡表演,主要看這個人的二胡水平。大部分拉二胡要飯的人,水平大概相當於不會,二胡對於他們來說,只是一個吆喝的工具。想像一下,如果每一個街頭拉二胡的都有很高的水平,你還會認為這個人是在要飯的么?你會認為他是一個「藝人」!人們給他錢,也不再是施捨,而是報酬,小費,就像維也納的諸多街頭藝人一樣。所以人們對二胡的「要飯」印象,並不是二胡本身的問題。
我曾經在紐約中國城的街頭遇到過這樣的一個人,咿咿呀呀的拉著二胡,周圍的人熙熙攘攘,卻無人駐足,偶爾有路過的行人,掏出幾個硬幣放到他面前的塑料桶里。我當時一時興起,問他借來了二胡,調對了弦,拉了幾首曲子,於是慢慢的駐足的人多了起來,有拍照的,也有很多給錢的,每當一首曲子拉完的時候,就會有掌聲。周圍的人們很開心,之前拉二胡的人也很開心,因為塑料桶里的錢明顯多了起來,我也很開心,因為我覺得我的表演得到了很多人的認可,也說明人們還是能夠欣賞二胡的,也許在那一刻,我制止了些許人把拉二胡等同於要飯的這種想法。你說的這種集體無意識感很有意思,我覺得可能確實存在。至於背後有沒有自卑什麼的情緒,希望有更多的人看到這個問題,對這一現象進行做答。
但是在我看來是沒有的。音樂就是音樂,背後沒有那麼多亂七八糟的想法。而且它也只是音樂,只不過因為我們長久以來的做法使得它被賦予了這樣那樣的意義。說實在的,我不認為能夠承擔這些所謂的含義。這些說笑的人,在面對其他不懂的事物,為了掩飾自己的無知一定也會有同樣的嘲諷。這不奇怪。
我的天炒雞煩這種,我拉二胡呢非要找個碗放我前面,還去丟一塊錢,丟丟丟丟你大爺啊,有本事你丟了你別拿走啊!
不需要,誰這句話的人不懂音樂,連做人都不會
實名反對所謂「尊重不同想法」的觀點。
意識形態和公共知識是不同的!
支持民主黨或共和黨可以是一種意識形態,可以尊重。
但是像「殺人是不對的」這種屬於公共知識,難道你要尊重「殺人是正確的」這種觀點嗎?
以此類推,「二胡不等於乞討」這種觀點也應該是公共知識,「二胡就跟乞討一樣」這種觀點就應該被糾正,因為這種觀點是惡意的,對他人造成了侮辱。
我認為如果持有「二胡等於乞討」這種觀點,已經造成了對很多喜愛二胡的人的一種侮辱,含有惡意。如果認為該觀點與「殺人是不對的」不能等同,那我再換個概念,比如「女人穿著暴露活該被性侵」。
像這種明顯對他人不尊重的含有惡意的觀點,我認為它們是不應該存在的。
謝邀。
這問題我一直想在專欄里寫,這裡簡單說下。
因為中國本土風格起源於農耕、山歌號子、叫賣吆喝、雜耍賣藝等等,
在古時不是主流藝術,而是詩歌等文字的傳播載體。
所以,當詩人寫詩興起,就會為詩詞譜曲,
或者一個廣為流傳的曲調,詩人靈感來了,就為它填詞。
所以宋詞的曲牌經常有重複的,是因為曲子廣為流傳,大家都為它填詞。
而樂曲也是因為敘述故事而誕生,
並且,漢族本身的傳統樂器太少,能拿來賣藝的樂器,都是外國樂器,
胡琴,包括各種胡,凡帶「胡」字的都是番邦外國引進的樂器,包括琵琶也是,
在唐代,各國往來最為頻繁,而胡人,也就是外國人,一定是低於漢人一等的,
所以樂器亦然,一定是比笙管笛簫要低一等,所以拿來雜耍賣藝不足為奇。
這是樂器的基因,在我們對中國傳統音樂的基礎認知裡面,它們就在那個位置,
無論今天我們讓它們登上多高的檯面,還是會有這樣的現象存在。
那我想應該是音樂大融合時代到來了。
原來音樂還有貴賤之分
作為一個拉了12年二胡,每次被知道會二胡後沐浴那種揶揄小眼神的人,心裡只有一種想法:
回到這個問題,首先覺得「被制止」沒意思也沒必要。大家「二胡等於乞討」的想法也許並不一定針對二胡本身,而是二胡演奏出的那些充滿濃郁民俗風情的曲兒。我之前拉考級曲也被人說過,但是之後自己改編了一些西洋曲和流行樂就從來沒有被「意識聯想」了。再者既然是愛好,就像談戀愛一樣,喜歡就好,咱們有喜歡的權利別人也有不喜歡的權利嘛。
況且據我親身經歷,狹隘地嘲笑二胡的人都是自身不會器樂的,習器樂之人大都理解學習的艱辛,也能聽出不同器樂創造出的不同美感。
就是歡樂頌那句:「常與同好爭高下,不共傻瓜論短長。」
道理都懂,不過每次別人拿阿炳說事的時候我總是會想:老娘街頭賣藝也能拉個《二泉映月》,你們一群熊孩子還不是只能瞎吆喝!小時候我爺爺教我二胡,還親自給我做了一個小二胡、而他自己有一個大的。我就亂拉,結果我媽認為這是乞丐所用的玩意兒,所以把它燒了。(我爺爺窮的時候當過乞丐)
應該制止,制止別人,也要反思自己。瞧不起二胡不應該,瞧不起乞丐也不應該啊。乞丐又沒招你。
這個問題實際上可以抽象成:「如何出現了一個與公眾先驗道德觀點不符的現象或觀點,是不是應該直接將其禁止掉」。類似的問題還有:應該不應該把 一些宗教信徒發布在youtube上面的活人祭視頻直接下架?等。
我的結論是:不能。對任何出現的現象或觀點,人民都有權對其展開思考,而不是直接禁止它。
如果是從功利主義的角度來考慮,把一個與先驗不符的現象直接禁止,這與「單單的不禁止」一樣毫無意義(從功利而言)。考慮二胡的這個具體問題。即便禁止了所有人這種想法,也依然阻止不了二胡漸漸衰落下去的事實。而如果能使人們對其產生思考:為什麼會有「二胡等於乞討」這樣的公眾想法?這種想法是從而而來的? 那麼就有可能誕生 @貞元 這樣的答案去嘗試解釋進而解決這個問題。但如果直接禁止掉,就什麼也得不到了。
如果是從先驗本身來考慮,我們對任意一個現象都沒有足夠的底氣說「這一定是對或是不對的」,即便是答主 @平生在念 提到的「殺人是不對的」。 如果對殺人的定義是「對人體的某些組織或器官產生破壞行為導致其生理機能的停止」的話,我們也只能說在當前的社會狀態和科技水平下,「殺人是不對的」。想像一下幾百年後具有當今難以理解的科技水平和道德觀念的人類。那時候「殺人」這一行為可能與握手一樣司空見慣。如果人們已經能夠做到靈活的生成自己的副本來延續自己的存在,那麼人們就可以利用一些之前人們不敢做的事情,通過」情景體驗「的方式來了解人類本身。比如讓人去體驗極端環境下人們彼此之間的反應,再比如分析人殺人前後的思想狀態有什麼不同,這對認知人類本身是有益的(作為一個從小學習二胡9年的人來說 我已經習慣了
如果在你們眼裡 我每天刻苦練琴背譜考試比賽鑽研 一直是學習某種"下等"音樂
我就想反問你們一句"你聽過幾首二胡?"
不聽個幾十首流行音樂就論妄歌壇
這叫無知
在我眼裡對於二胡也是
你們在那裡說三道四 說得越多 暴露得越多
如果只有一兩個評判詞就結束了對這個樂器的討論 這不是無知嗎
說慘
請拿出實例 哪裡慘 哪幾首慘
不就想說"二泉映月"嗎
說實話 真的 我怕你是連"二泉映月"都沒聽完整過的
華彥鈞先生要是當初知道自己一首曲直接讓人跟二胡這個樂器掛上封號 怕也是下巴都嚇掉
說音色慘的 我更只想說那你
是真的沒聽過幾首吧
為什麼大家看小提琴就不會感到有乞討的感覺呢?明明很多國外的乞討者拉小提琴乞討呢。
私以為,音樂不分雅俗,樂器更不應有這種說法,所謂的凄涼要飯之感只是人們所處的大環境不同罷了。
沒聽過b站二胡精和陸二胡的曲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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