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在我老家,女人小孩不上桌的家庭更興旺》這篇文章?
原文如下:
在我老家,女人小孩不上桌的家庭更興旺
孫旭陽 |
2016-02-25在剛過去的春節,中國農村一些地方女人和小孩不上桌吃飯的習俗,又被翻出來熱議一番。我老家位於河南省西南部的鄧州,舊俗也有這個,沿襲至今,雖鬆動很多,倒還有一議的必要。
這個規矩,在匱乏年代很有必要。農家待客的飯菜,一般都超出自家的消費水平,唯
有此,才能兜住家庭基本的體面,以表達對客人的尊敬。自家上桌吃飯的人,自然也是越少越好。女人且不說,貪吃的幼童也不能上桌。然而,他們畢竟不懂事,瞅
見飯桌上有好吃的就哭鬧索求,自家大人遇到這個,就會非常尷尬,往往不顧客人的勸解,把小孩罵了過去。在
二三十年前直至更前,這樣的場面在農村並不鮮見。這是眼下吃零食就能飽的小孩所無法想像的。我讀小學五年級時,有一夜數學老師來家訪,我母親炒了一大盤小
蔥雞蛋,我父親為老師斟酒,閑聊到半夜。睡夢中,母親喊我起來,把他們吃剩下的雞蛋吃光了。那是我至今吃到的最美味的炒雞蛋。要說老師來訪,我母親和我為
啥不坐上桌一起吃飯呢,這個問題我母親從來不會去想,我也無力從邏輯上自洽地回答。可以說的,唯有「規矩」兩字。現在,小學教師在鄉村已經遠遠沒有二十多年前的地位,想被家長奉為飯桌上的座上賓,難度也大了不少。可熟悉農村的人或許都會同意,師道尊嚴和「規矩」的淪落,絕對不是好事。
女人小孩吃飯不上桌的習俗,讓不少現代人,尤其是女權主義朋友感到不適,首先可能與實情有所隔膜。
男人們上桌吃飯的時候,女人們去了哪裡?是不是像一些評論所說的,她們都蹲在飯廳的外邊,滿面熱淚,正惡狠狠控訴直男癌患者們?顯然不是。去過農村宴席的人都知道,女人們不分賓主,這時候都會在廚房忙活。
有朋友或許會說,我雖是女的,但今天也做客,也得幫廚?答案是肯定的,你女客人再金貴,也是東家的親戚,大多時候還是晚輩,幫廚房裡忙得不可開交的女主人擇擇菜、添把火、掌掌勺,是明禮懂事的表現。
在
我老家村裡,液化氣和電爐是這兩年才開始小範圍使用。在春節,肉菜的冷藏靠嚴寒,飯菜做好後的保溫,只能靠蒸籠或扣碗。所以,一旦家裡來客超過三五人,僅
靠女主人一人根本忙不過來。一些大家族待客,人數還要數倍於此。不下館子,大過年的又不便攀扯他人幫廚,只有在場的女人們集體做飯,宴席才得以圓滿。小孩們不上桌吃飯,也不難理解。他們太小,會扒得飯桌上杯盤狼藉,一有不遂,又哭又鬧,也影響大人們的交流。鑒於中國吸煙男性的總體素質——這個不分城鄉,從保護婦幼的角度出發,我也支持大家分桌吃。
回到飯桌上,正大嚼大咽的男人們,基本不會認為正在廚房忙活的女人,以及正在庭院里玩耍的小孩是賤民,低自己一等。如果說第三方看到這副場面,感到憤慨,寄予理解之同情,也許氣就順了。中國固然有很多陋俗,但不明就裡的道德評判,往往構成真的歧視。
另
一方面,並不是女人完全不能上桌,只有三兩人的場子,女人帶小孩上桌吃飯,也算不得稀奇事兒。倘若到了談婚論嫁的飯局上,撮合的媒婆還必須上座呢,她必須
居中,作為雙方共同代言人的角色出現。這時候,不會有人覺得她是一個女人就不能上桌。即使席間有男村幹部或男教師,也不敢跟她搶位置。這
就又回到「規矩」上。所有「規矩」,都與農村的生產生活相適配。重視教育的年代,一個民辦教師一個月工資只有50塊錢,村民也是禮遇有加。眼下,最受禮遇
的,已改換為了媒人。媒人之所以越來越被抬舉,是因為在適齡男女比例懸殊的農村,能否儘快娶到一個差不多的媳婦,直接決定了家族的存亡興衰。早些年,大家貧富差距不像現在這麼大,婚姻主要看的是對方家庭是否講「規矩」,如果父親喝酒打牌、母親抽煙放蕩、兒子打爹罵娘,家裡沒一個人有「規矩」,那
婚配勢比登天。老家有「敲爛鑼」的說法,就是說小話壞別人家的婚事。「敲爛鑼」的主要手段,不是說男孩家窮,而是說他們家沒「規矩」沒前途。一個家庭連桌像樣的酒菜都置辦不成,或者吃頓飯都男女老幼混雜,鬧得亂鬨哄,自然是擺在面上的沒「規矩」。為一頓飯,攪黃一樁婚事,或使得親戚反目,在農村時有耳聞,實在不可不慎。
再說春節走親戚,雖年味兒淡了,但在農村畢竟是一年一度的大事,上述道理自然適用。在一個家族內,男女分工,長幼有序的程度,是這個家族最基本的形象展示,也很大程度決定著家族的未來。
「規矩」的家族,首先說明人丁興旺,有足夠多的男女老幼;其次,說明存在有權威的家長,不會發生老無所養、幼無所教的狀況;再次,跟老人喪失權威,「規矩」廢棄比,這樣的家族更能在子孫的繁衍發展上互相幫襯,形成合力。
「規矩」使得家族「像個人家」,儀式感賦予底層農民一種作為完整人格的尊嚴。有資格坐在飯桌吃飯斟酒的人,承擔著養家糊口的重擔。如果他喪失了這個能力,如果他得不到妻子的信服,導致局面失控了,整個家庭的未來就會變得灰暗。
反觀一個妻子,家裡來客人了拒不做飯,甚至跟丈夫爭奪上飯桌的權利,吵得四鄰難安,那麼即使這家富足,兒子多半也要打光棍兒。我不否認中國有很多地方的農村富庶開化不亞於都市,但至少我老家,農民們還是輾轉求生存,焦灼於養兒防老。至於擯棄一些老「規矩」,早著呢。
「女人不上桌吃飯」這條秩序,隱伏於農村家庭權責格局裡。在農民生存狀態沒有足夠改善的情況下,簡單批評為陋俗什麼的,於人無益,於己則暴露了有所不知的短板。
家庭收入來源和權責格局的變化,也漸漸使得這些「陋俗」或「規矩」,成為少數有精神自覺的農家的奢侈品。更多的年輕家庭,則在買了房買了車之後,沒有相應的「規矩」可以遵循,所造成的問題,比「女人不上桌吃飯」更為緊迫。
前幾天,我在朋友圈中說,「在我老家,女人小孩不上桌吃飯的家庭,往往更加興旺富足」,好多朋友附議。但包括此文在內,我所說的僅限於我見識的一小片農村。至於「為什麼男人不去做飯,讓女人上桌吃」之類的問題,恕我無力奉陪。
附鏈接:http://dajia.qq.com/original/category/sxy160225.html
關聯問題: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0854007
記得我們上學拉出去軍訓的時候,飯菜是限量定時供應的,而且分量明顯不夠。這就意味著吃飯細嚼慢咽、力氣小、走路速度慢的女生很可能剛開始盛飯,別人第二碗已經下肚了,只能吃鍋底剩的。自然,按照同樣的邏輯,在這個場景里,女生吃不上熱飯菜是理所當然的——幸好軍訓時間不長,回到學校後,食堂全天敞開供應,小女生想吃多少都可以。
這意味著什麼?意味著一個團體的規則極大程度取決於資源狀況(包括公共秩序的建立和維持成本)。
當資源極度貧乏、公共秩序缺失的時候,人唯有千方百計巧取豪奪或忍氣吞聲才能多吃一口飯,這種時候你跟他們講人權、女權?餓你三天就知道沒有大饅頭在胃裡打底,什麼權都是狗屁。
在作者老家,當然只有女人孩子不能上桌的家庭才能興旺。因為這個地方太窮了,窮到根本承擔不起善待弱者的社會代價,唯有儘力踐踏另一半,才能壓榨出一點資源給全家添上面子,榨得越多,面子越大,這便是「女人小孩不上桌的家庭更興旺」的真相。大家都是那麼窮,拳頭大有理便是不容辯駁的真理。作者身為享受了規則利益的一方卻讚歎和維護這樣的規則,顯然一無良心,二無長進,哪怕已經遠走高飛從事媒體行業進了騰訊大家,從文中流露的意識來看,心顯然還和他的父老鄉親一起,摳摳搜搜窮著呢。哈哈哈哈,我來了!
老久之前有一則社會新聞,說是「媳婦回鄉不讓上桌吃飯,怒掀桌」。我以為吧,這種破事兒,網上肯定一面倒地在噴,所以沒怎麼關注。
今兒在群里看到一篇文《在我老家,女人小孩不上桌的家庭更興旺》,我以為是個標題黨……瞄了一眼,發現,我擦,真的就是這個意思!?於是我怒寫駁論一篇,命名為《在我老家,你這樣寫文章更容易被打死》……
那篇西瓜文章一開篇,就拿匱乏年代的習俗說事兒。但作者應該知道,匱乏年代裡,你這種小知識分子,命運是十分多舛的。不說你這種寫文不耕地的人有沒有資格上桌吃飯,在我老家,對別人家的事兒說三道四,你分分鐘就被打死了……所以你確定要援引匱乏年代的習俗,來佐證自己嗎?
(扣題任務達成,下面開始正經地噴)
首先,不是「女人小孩不上桌的家庭更興旺」,而是「人丁興旺的家庭里,女人和小孩通常不同桌」——因為人太特么多了一張桌子擠不下好么……不提裡面「上桌」和「同桌」的巨大差別,這麼因果倒置的寫出來,你是打算推廣一種把女人小孩趕下桌的旺族方法么?你們家真應該活祭了你……
然後,作者是這樣解釋「孩子不應上桌吃飯」的——他們太小,會扒得飯桌上杯盤狼藉,一有不遂,又哭又鬧,也影響大人們的交流——你這就是 既把孩子當狗嫌(嫌他們太吵),又把孩子當狗待(讓他們滾開),孩子遲早會因為在家總被當狗待,從而出到外面被當狗嫌的。沒有哪個孩子生出來就是懂事的,你嫌孩子影響你們「交流」(不就是喝酒么),孩子還嫌你們影響自己成長呢。
至於關鍵問題女人「不應該」上桌吃飯,作者大概表達了以下幾個意思:
1,因為女人要下廚做飯;
2,男人抽煙,出於保護婦幼的目的應該隔離;
3,有資格坐在飯桌吃飯斟酒的人,承擔著養家糊口的重擔;
4,沒規矩的家族,會討不到媳婦,傳宗接代都搞不下去,這個家族藥丸……
我先不做任何價值判斷,大家只隨我仔細看清楚這裡面的邏輯——以上四條,1與2矛盾,3與4矛盾——保護婦女不受二手煙毒害,就讓她們去廚房裡吸一手的油煙是伐?如你所說,媳婦既然是家族延續的關鍵,為啥沒資格上桌吃個飯?沒有媳婦你整個家族都藥丸,你養誰的家,糊誰的口去?
我可以承認,在很多地方,家族有規矩,男女有分工,女人下廚,男人應酬,女人顧家,男人掙錢,等等等——只要他們自己不介意,沒什麼好指責的。但是:
1,女人「可以」不上桌,等於女人「不應該」上桌么?女人在廚房裡忙,讓大家先吃,這跟女人必須在廚房裡忙,不能和大家一起吃,是一回事嗎?
2,女人顧家,跟男人掙錢,對家庭的貢獻有大小之分嗎?掙錢多少是可以量化的,那如果按照市面勞動力成本的價值,把媳婦照顧一個家庭乃至家族的工作,也量化一下呢?保證嚇死你全家……
而且,農村女性如果出外打工,能掙的錢完全不比男性少,出路和機會也多。我家保姆來自農村,她老公就在同一小區做保安,他兩的工資對比么,呵呵……我只說現在好保姆真的難找,根據供需關係自己算算吧……所以,你在計算付出的時候,有沒有把這部分機會成本也算進去呢?
更何況,不比城市,農村沒有很多應有的設施和服務,對比城市裡的全職太太,農村媳婦為家族的付出更多。不論在哪裡,不論有怎樣的分工,男女對家庭承擔的責任,都是一樣重要的,作者所謂的「權責格局」,就是個偽概念。
3,女人上桌吃飯,就等於沒規矩,就等於一家老小雞飛狗跳了嗎?典型的滑坡式論證。此外,文章中還寫,女人「跟丈夫爭奪上飯桌的權利,吵得四鄰難安」——就算是真的,那又怎樣呢?如果想要上桌吃個飯都能吵起來,這責任顯然應由不讓人上桌吃飯的那個混蛋來承擔……否則,一個人在被打劫時高喊救命,是不是也要承擔「吵得四鄰難安」的責任呢?
4,所謂的家族規矩,都是做給誰看的?文章里有寫,做給媒人看的——如果媒人看不起你們一家,你們家就討不到媳婦,你們家討不到媳婦,你們家就藥丸……是,這可能是你們那兒的現狀,我不做評價,我就想問一句,這種需要在媒婆面前表演階級鬥爭才能娶到媳婦的現狀,是「值得」維持的,還是「需要」改變的?
別跟我談什麼「沒辦法」、「改不了」、「為時過早」——你們那兒出了個你這種寫文謀生且不會被打死的小知識分子,就是一個巨大的改變。你憑什麼說農村出不了其他可以改變命運的人?哦,你還寫文論證他們不需要、不應該、不可能改變命運?
我寫這篇駁論的時候,總是想起前些日子朋友在微博上寫的一句話,「城鄉正從經濟上的對立,走向審美上的敵視」,這是個非常悲哀的現實。而比站在城市角度上的自傲,像作者這樣自以為是的站在鄉村的角度去理解、肯定、洗白那些腐壞的「規矩」,其實對鄉村的傷害更大。
因為,當鄉村的不由自主被解釋成理所應當,我們還有什麼動力,去釋放善意,彌合裂痕呢?
總結了一下全文摘要:
1)女人不許上桌吃飯是規矩,規矩你懂么,很厲害的!有歷史原因!還有文化原因!還有好多原因!雖然我東拉西扯的毛也沒講清楚但是就是很厲害,神聖不可侵犯!
2)女人不許上桌吃飯這根本不算啥大問題,你們這些鬧騰男女平等的小年輕懂什麼,你們問題更多!雖然我也說不上來你們到底會有啥問題,但你們的問題肯定更嚴峻!
3)女人不許上桌吃飯的家庭更興旺!我就這麼說了!雖然這個觀點提得沒頭沒腦沒有論證,但我的狐朋狗友們紛紛同意了呢!可見是一條真理!好了我就說這些,禁止提問,謝謝。
默默問一句,what is 興旺?
人丁興旺么?
難道指的是,大把年輕人在街上晃悠,或者就隨便找個閑職浪蕩,然後十幾歲結婚然後就開始生啊生啊生,搞出來一大批孩子,然後隨隨便便放養孩子,然後孩子繼續初中或者高中畢業,然後在街上晃悠,一代復一代,然後看起來人數很多的那種「人丁興旺」?!
相比這種「人丁興旺」,我寧可選擇「人丁稀少」
還有,你能不能別跟河南過不去,你不是逗比派來黑河南的嗎?河南黑的還不夠多嗎?飯都吃不起,有點好東西就靠省下女人小孩那口才能給客人男人吃來撐面子的「興旺」嗎?
在我老家,寫這種文章的人會被打死。
印證了我之前兩個相關回答里的觀點:壓制著女權的不是男性個體,而是社交圈。多少罪惡,假不能「吵得四鄰難安」——文章原文——之名而行。具體到農村,起著壓制女權作用的社交圈則和宗族社交圈高度重疊。
文中有一段描寫很有意思:「『規矩』使得家族『像個人家』,儀式感賦予底層農民一種作為完整人格的尊嚴」,這句話其實點到了實質。底層農民的生活如此困難而沒有尊嚴,所以這些底層農民的男性個體只能通過對底層女性個體——他們的老婆們——擺出上位者的架子、給她們「立規矩」,來獲取一點人格尊嚴的幻覺。
而這種通過裝成上位者立規矩來從角色扮演中找到尊嚴感的可悲的儀式,只有一個人是完成不了的。必須由一個社交圈,通過建立鄙視鏈、鄙視「沒規矩」的小家庭、製造有規矩的小家庭更興旺的神話,才能實現這種儀式;每個為妻子「立規矩」的男性個體都只有通過「立規矩」來佔據這個社交圈的鄙視鏈中的上游位置才能為自己找到一點人格的尊嚴感。
為了維持這種鄙視鏈,所有沒「規矩」但是興旺的家庭都直接被從圈子裡排除,才建立起這種「沒規矩的家庭不能興旺」的神話。最好的例子,就是原文中的:「(如果老婆上桌吃飯)那麼即使這家富足,兒子多半也要打光棍兒。」社交圈已經欽定了,如果這家老婆上桌吃飯,那麼即使他家富足也不能把女兒嫁進去當媳婦——已經把這個「沒規矩」的家庭孤立在社交圈之外了;然後再用這種孤立反過來佐證老婆不上桌吃飯的合理性,這特么不是循環論證么?
所以最後,還是回到了社交圈的問題。這位作者寫的這篇文章所反映的,一言以蔽之,就是農村底層社交圈對於小家庭內部事務的干涉——老婆上不上桌這種小家庭內部事務被上升為這個家庭有沒有「規矩」進而成為這個家庭在社交圈評價體系和鄙視鏈中的坐標,然後社交圈的認可或是不認可又影響著這個小家庭能否興旺,以這種方式,社交圈就建立了對小家庭內部事務的權力,而強迫每一個小家庭都採納它的「規矩」——例如老婆不能上桌。這種社交圈通過評價和干涉小家庭來建立鄙視鏈的機制,能為社交圈的一部分成員生產出一種自己在「立規矩」、是上位者的虛幻的意義感和「人格尊嚴」,因此也就能有動力生生不息地維持下去。
而這種虛幻的意義感的生產,就是通過以對女性的「立規矩」實現的。這就是社交圈——尤其是農村的宗族社交圈——對女權進行壓制的機制。
最後,即使跳出女權的立場,我們也要牢牢地記住,這種通過壓制女性來實現意義生產的社交圈機制,是以對小家庭獨立性的干涉為基礎的。而從商鞅變法以國家機器確保小家庭獨立開始,獨立的小家庭就是大一統中央集權國家強盛的基石,而破壞獨立小家庭的基層社交圈尤其是基層宗族社交圈則從來就是大一統中央集權國家身上的毒瘤。不要忘了,商鞅理想里的中央集權國家,每個人都「出於公室,入於私門」,只存在國家機器和個人的小家庭,而沒有私人社交圈的立足之地。這當然過於激進,但是,保障獨立的小家庭只對國家機器負責而不必對基層的宗族社交圈負責,這一點上,我們跟商鞅的立場應該是一致的。畢竟,自秦而今,大一統中央集權國家仍然還是大一統中央集權國家。
所以,在這個問題上,國家和女權的立場應該是一致的。用黨權機器碾碎農村基層的毒瘤一樣的宗族社交圈,既是對女權的解放,也是對國家組織力動員力的解放——當然,如果國家本身失去了對組織力動員力的追求而苟安於通過對基層妥協來贖買暫時的「穩定」,那就另當別論了,呵呵噠。
之前關於女權與基層社交圈關係的兩個相關回答:
如何評價文章《上海姑娘,不是逃飯,是逃命》? - 冬蟄意的回答
如何看待「網曝城裡媳婦回鄉過年光幹活不讓上桌,怒掀桌子」? - 冬蟄意的回答同樣是這個人,他還寫過這篇文章:「人販子」或為「送子觀音」,嬰兒撫養權買賣應合法化
:)
「人販子」或為「送子觀音」,嬰兒撫養權買賣應合法化
兩天來,朋友圈瘋轉把販賣兒童者全部死刑的段子。這段子被指腦殘且不論,似乎也發錯了地方。真有正義感,可以集體上書全國人大或者是某個青天大老爺,在朋友圈裡搞商鞅變法算怎麼回事,22塊錢一封的特快專遞您用不起,還有10塊錢的韻達快遞呢。
不過,質疑這個段子的部分朋友,貌似也搞錯了邏輯。他們援引中國法律稱,對人販子的處罰已經很重了,沒必要再加碼增量。可是,中國法律對貪污犯的罰則也很重呀,按照刑法的相關規定,貪污10萬元以上,「情節特別嚴重」都可以處以死刑。可實操中,貪污幾個億,都不會被歸入「情節特別嚴重」。
當然,人販子被處以極刑的比例,遠大於貪污犯,主要是因為人販子本身即為社會底層,中國的死刑主要是為底層人士量身打造。恐怕這也是您在朋友圈呼籲貪污10萬元以上一概死刑,很容易被刪帖的原因。我想說的是,除非用於批評的目的,引用中國法律參與辯論很LOW很OUT。
再引入正題,談我為什麼支持嬰兒撫養權合法買賣。您也許會質疑,這不就是支持買賣嬰兒嗎?用通俗的話講,還真是如此。不要再跟我談中國法律和基督教信條什麼的,我早就戒了。我支持這個,主要是從功利,具體就是嬰幼兒福利的角度考慮的,這當然會導致很多成年人觀感不適。那麼,這些朋友不妨就近找一家兒童福利院進去看看,做一下脫敏治療,再繼續讀下去吧。
要論證我觀點的合理性,首先面對的一個質問,就是嬰兒做為「人」,是否適合買賣?人自然不能成為商品,如豬羊一樣被拴在牲口市場里買賣,然後剖膛破肚。可是人的社會功能呢,比如勞動能力和性能力等,都是可以做為商品自由流動的。同樣道理,人本身就是一種資源,無論是做為家族勞動力撫養,投資養老,或做為一種情感寄託,此類社會價值的部分,不妨在市場里流通。
爭奪嬰兒撫養權在離婚訴訟中比較常見,中外皆如此,可見在人類的法律共識中,撫養權是一個可以脫離人格化的存在。中國之所以還存在拐賣小孩的現象,原因很多,但主要原因一定包括嬰兒撫養權的買賣沒有合法化,正因為非法,所以才構成了賣方市場,導致很多人鋌而走險。如果人們可以光明正大地出賣自己所生嬰兒的撫養權,良幣將很快驅逐劣幣——拐賣他人嬰幼兒不僅風險太大,且從收益角度看,性價比也太低。
嬰兒撫養權合法買賣,也意味著政府必須出台一系列措施,從落戶、醫保、教育等方面,確保這些嬰兒的合法權益,使他們免於被歧視。而在當下,即使有兩個家庭自由交易嬰兒撫養權(一般會通過中介),嬰兒不但遭到制度性歧視,上個戶口都得花大價錢賄賂官員和警察。他們生活得如何,有無遭到購買家庭的虐待,也都無跡可尋。
與槍斃人販子一樣流行的,還有個呼籲所有嬰兒落戶必須錄入指紋的段子。在這裡,姑且不說讓一個警察國家的警察在公民剛出生時就採錄指紋的危害。從實效看,這個提議試圖通過讓被拐賣的嬰兒無法落戶,來阻斷買賣鏈條的想法,不過是一廂情願。那些買孩子的家庭本已涉嫌犯罪,犯罪他們都不怕,還怕孩子無法落戶?這個政策到頭來,只能成為對被拐賣孩子的懲罰,可是,他們何錯之有呢?
伴隨著中國人不孕不育率和生育成本的提高,嬰兒撫養權交易的市場需求也越來越大。有朋友會說了,按照中國法律,你想要孩子可以去收養呀。唉,您也太圖樣圖森破了,關於收養的法律法規我懶得再搜,一句話:中國的收養程序,不過是民政部門坑民自利的惡法而已。不信的話,可以撥打所在轄區兒童福利院的電話諮詢下,恐怕你從35歲(收養者年齡的最低規定)等到53歲,也排不到號。
我曾在河南採訪過數家兒童福利院,他們現在熱衷於涉外收養,有人指責民政部門「賣孩子給洋人賺錢」,我倒覺得即使真這樣搞,也是民政部門少有的德政了。事實上,板子也不能盡打到民政部門身上。他們接收來的孩子,超過95%的都有各種先天疾患,比如腦癱和唐氏兒等。他們只能躺在搖籃里,被少得可憐的護工按時餵奶換尿布。早日夭折,可能是對他們最好的祝福。
因此,民間早就形成了一個交易嬰兒的非法市場。以我熟悉的河南鄉村為例,30多年來,很多家庭的女兒都是抱養來的(別問我此前女嬰去哪裡了)。在計劃生育最酷烈的1990年到1995年之間,躲計劃生育的孕婦普遍使用B超檢測嬰兒性別,大量女嬰被流掉引掉,導致這個年齡段的農村男孩目前正陷入水深火熱的求偶戰。
進入21世紀前後,性別比目測又趨於緩解。一方面,第一代農民工經濟收入的增加,使他們可以多養女孩,結婚費用的劇增也讓農民家庭不再迷信「多子多福」。當女孩的養育價值被再發掘之後,「富餘」的女嬰在鄉村實現了有償流動,與親生家庭比,她們一般都活得更好。
實際情況並不難以理解。張三夫婦在外打工,他們已經生了一個女孩,非常想要個男孩。這次,張三老婆懷孕三四個月了,找個黑診所用B超機一看,又是個女孩。怎麼辦?張三看似只有兩種選擇:流了她,等下一胎;生下她,自己很艱難地養。這樣猶豫來猶豫去,張三老婆肚裡的那個女孩,八成還是會被流掉。
而在嬰兒的地下市場運行之後,張三不會再有這樣的困境。他只需要給老家或者打工地的朋友圈放個風:老婆又懷了一個女孩,可是他不想要。您放心,三天之內,肯定有人聯繫他:你不要我要,先讓嫂子生下來,住院費、營養費和誤工費我包了。
這個要孩子的人,我們就稱之為李四吧。李四已經生了一個或兩個男孩,他只想再要個女孩,可是自己生的話,一來產期漫長,會耽擱夫妻倆打工掙錢;二來要是個男孩可咋辦?現在,手頭有一個現成的女孩,掏一兩萬元的營養費就可以抱來養,何樂而不為呢?
這個市場運行很流暢,張三家其實根本不需要在懷孕期間聲張,他們生育之後,馬上就會有人登門討女。討女的人多了,營養費也水漲船高,生父母也對抱養家庭的德性和經濟實力不斷提出高要求。我老家有對夫婦,就情願把女嬰免費送給一個富戶,拒絕了其他人的營養費。為了顧及基本的體面,在這種交易中,營養費一般都由中間人遞送。按照中國法律,買賣雙方家庭和中間人,都在販賣兒童。可是,真治他們的罪,您覺得合適嗎?把那女嬰流掉,免費送人,或養自己家裡,可能更合法,但也僅此而已。
聶樹斌案真兇王書金在河南滎陽潛伏期間,就參與過這樣一次交易。他與妻子馬某生下一個男嬰,眼看根本無力養育,就有當地人找上門來,幾經協商,抱走了這個男孩。按照王書金的說法,對方強行在席子下塞了五千元錢扭頭就走。後來,王書金還曾因涉嫌買賣嬰兒被傳喚過,警察調查發現該子確為親生,抱養情況又屬實,就放了王書金。
以我的人生經驗判斷,抱養孩子的家庭強塞給王書金夫婦五千塊錢,面子話說是念起不易,實際上也是將這次抱養「醜化」為一場交易,斷了王書金夫婦日後反悔的念想。在滎陽農村,抱養的兒子在宗族中的地位,也會高於親生的女孩。可以想像不是萬般無奈,那家人也不會「買」王書金的兒子。
問題再推演下去。這次「交易額」倘若不是五千元,而是五萬元,恐怕王書金那次就不會輕易脫身。可是,無論被稱之為「抱養」還是「買賣」,王書金主動還是被動,收人五千元,與收人五萬元的區別,能否構成他有罪或非罪的鑒別指標?
或雲,王書金如果養不起可以送到兒童福利院。這恐怕也是「何不食肉糜」的苛責。父母等監護人只要在世,小孩明送福利院是不收的(慶安徐純合就因為這事兒上訪)。暗送呢,又涉嫌遺棄罪。那非要暗送的話,一個健康的男嬰進入民政系統後,王書金居住所在地的農民幾乎沒有任何成功領養的可能。即使他真找到硬關係,花的錢一定遠超五千元。而這些錢,王書金夫婦一分都不會得到。
從此可見,所謂「合法」的收養途徑,有時候反而會造成對底層福利的剝奪。嬰兒撫養權交易合法化,正可以解決這個問題。當然,有計生辦和民政局在,我的這個提議毫無可行性,我只是想提供更多的信息和視角,幫助大家認識「人販子一律槍斃」論的荒謬。
幾年來,各地警方(以河南為最多)截獲了很多起從雲南等地販(女)嬰的團伙,嬰兒截獲下來放在福利院里養了一年多,血樣也採集上網了,嬰兒們的照片也到處貼,卻不見一對父母前來認領。我還看到一個新聞,一個中年婦女因為組織這種買賣,經手的嬰兒太多而被依法槍斃。
這顯然太冤了。在我看來,這個中年婦女不但沒有犯罪,反而應該被掛上「送子觀音」的大紅花遊街表彰。在她從事的交易中,買、賣和嬰兒方都沒有明顯和即刻的受害者,甚至可以說都是獲益者。與偷嬰搶小孩的罪犯比,這樣的「送子觀音」團隊往往更易被破獲和嚴懲。他們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還會有無數國人歡呼叫好。很少有人會想到,正是這樣的大規模有組織,建立在生父母自願基礎上的販嬰活動,您我的小孩走出門外才更加安全。
當然,您可以反駁我,說預謀用來買賣的嬰兒不該被出生。可問題是,他們已經出生,且不斷在出生。我們即便可以不管他們父母的死活,也要維繫他們的生命。他們從雲南山村被賣到河南和山東,除了空氣差一點,生存質量的倍增倒不難預期。您還可以說這種交易觸犯了您的道德觀,讓您看非常不爽。可是,您要不知道,不是每一個人都有您這樣高的道德覺悟和生活條件。我們更應該考慮的,是這些不幸的小生命可以過上和您一樣的生活。
不該被出生的,恐怕還有被未婚媽媽遺棄致死的嬰兒們,這種新聞近年來一直絡繹不絕,有扔樓下摔死的,有扔公廁里淹死的,還有扔在雪地里凍死的。如果想給這些小生命拓出一條活路,把矛頭戳向那些遺棄者毫無價值。他們連親生骨肉都拋棄致死,還在乎您津津樂道的道德嗎?可反過來想想,如果將這些嬰兒盤活為可以換錢的資源,賣相是難看了點,可是可以救命呀。
那些正義感爆表,「不轉不是中國人」,「不轉不是中國好父母」的網友,在朋友圈刷屏點贊,現在看來,主要都是為了展示自己的道德感,我沒看到他們對被偷拐的嬰幼兒,底層「富餘」女嬰,以及被做為商品生出來的嬰兒們符合理性的愛心和幫扶。如果中國真要在一夜之間對實定法圈定的「人販子」格殺勿論,可能真會捕殺幾個中老年婦女,然而,我不敢去想想,會有多少萬個孩子會在一夜之間被毀屍滅跡,又有多少貧賤農民會人頭落地。這些,那些秀道德的上等人估計想不到,甚至根本沒心思去管。
那麼,只殺那些「偷拐」別人嬰幼兒的人如何?我同樣反對,除了上述的給被拐嬰幼兒造成生命危險外,我們還應看到,「偷拐」的存在,正是嬰兒撫養權市場非法化地下化所導致。不將這個市場合法化,單單加大刑罰酷烈程度,只會讓市場上「貨源」更加短缺,單個交易的利潤更高,「販嬰」如有販毒的刑罰,就必有販毒的利潤。參與者心狠手辣直追毒販,自然是指日可待。而這些後果的承擔者,都是襁褓中的生命,而非朋友圈中的道德帝。
支持嬰兒撫養權合法交易的觀點,我早幾年就在微博上提過。當時有個朋友反駁我說,要是全面合法化,難免會鼓勵更多農民生孩子來賣。要知道,在一些貧困地區,早就有人這麼幹了。我當時的回答是,可以制訂一些制度來預防其產業化的趨勢。現在,我又改變了想法。即使真有這麼一個產業鏈,我也看不到有受害者,更看不到誰是犯罪者。當一些農民靠賣兒賣女賺錢,另一些靠買兒買女防老,首先該被問責的,是這些農民嗎?
在我老家,女人小孩不上桌的家庭更興旺這個習俗流傳了很久。記得小時候回老家吃飯,全家族的人除了奶奶全部女性全部站著吃飯,包括才十幾歲的表姐。
記得我當時問姐姐你為什麼不坐下來吃飯啊,她回答我說因為桌上位置不夠了。
長大後再看才發現根本不是這樣。小地方的舊習俗就是如此,七年後回到老家,才發現,在這樣的小地方,死胡同還是永遠修不通,車輛變道還是不會打燈,不收錢在政府永遠還是辦不成事,人民的思想好像還是和十年前一樣完全沒有變化。
這樣的地方出來的家族,四兄弟,全部離婚再娶,貧窮的依然貧窮,即使有幸脫離這個環境的,內心深處的思想,也還是像頑石一般不可化。
這就是你們所說的家庭興旺?
很慶幸自己沒有和老家的同輩們一同長大,接受長輩的耳濡目染,他們傳承了習俗,而我選擇拋棄一切習俗。看到他們的眼神,還是一樣的麻木不仁,就如同他們的長輩。
很多時候,要明白一個道理,蠢即是惡。
希望這種封建迷信的習俗被拉下神壇,踩倒在地,再踏上一萬隻腳,讓它永世不得翻身。人丁興旺?
辣么多科學家、工程師為了新中國的工農業軍隊現代化奮鬥終身,獻出生命,幾十年不回家。而作者家的豬已經生了十來個崽兒,那些傻讀書的,除了得到政府一紙獎狀之外還有什麼?
而豬,卻創造了豬丁興旺,族群繁榮!它在生育中得到了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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掐指算來,大清國已經完蛋百餘年了,溥儀老人家都火化了。封建時代的死古董要有點古董的樣子,老老實實躺著讓人看就是了,非要張嘴說話幹嘛呢?一股子幾千年的糟粕臭味兒。
嘖。
最近的輿論,著重要討論的,就是一個詞,「價值觀」。
不管大家是否願意承認,改革開放前三十年間那種靠「團結一致向錢看"的實用主義所捏合起來的社會凝聚力,已經是強弩之末,
在實用主義受阻,經濟低迷的新常態下,社會需要新的凝聚力,才不會亂。
所以,看到最近關於」孝「的探討,春晚上對於核心價值觀的灌輸,以及文中這種要明確」規矩「的論調,就不難發現它們其實是統一服務於社會秩序的建立。
但是,正所謂」小孩子才分對錯,大人只看利弊「,
過去的實用主義邏輯,大人們都很好理解:
做生意嘛,賺錢嘛,書中自有黃金屋嘛,
自發地就能明確自己的定位。
但當錢不好賺了,要用」價值觀"來替代實用主義時,問題就來了:
憑什麼要我聽你的?
如果一個人說的話,只是為了樹立價值觀而強行輸出論點,就難免遇到像是這道問題下各種回答那樣的吐槽。
要用價值觀來來引領社會,最大的一個障礙就是如何過「理性」這一關。
什麼叫理性呢?當你覺得一個事情不合理的時候,想想自己為什麼覺得它不合理,你就能找到理性的痕迹,
「女人不上桌,那是因為過去窮得不行了又好面子才有的事,現在時代已經不同了」
「女賓要幫著幹活,那是因為以前條件太差,燒柴火慢,現在電磁爐高壓鍋做飯多快啊,實在不行不能在酒店訂一桌菜送過來嘛」
「過去我們家的」規矩"還是在家不穿衣服呢,因為夏天熱,淺色衣服汗濕了一洗容易舊,得把衣服留著出門穿。現在還哪需要這樣的規矩?「
「孩子吃相不好,那時因為以前孩子多管不過來,現在基本還是獨生子女,從小在幼兒園學講禮貌,在家都有大人看著,哪能和以前」散養「的相比?」
「男人有面子和家庭興旺有什麼關係?現在女人在學業事業上和男人平分秋色,這就不能讓家庭興旺了?」
你看,隨便看幾個回答,就有這麼多的論據可以進行反駁,這價值觀就沒法往下灌,
因為有理性在那裡,這樣的奇談怪論灌不下去。
然而理性有個最大的敵人,就是威權。
大家可以問問家裡的老人:「大躍進」那時候各種宣傳,你們信嗎?
我奶奶給我講過,那時候說什麼鋼鐵產量多少,誰不知道那些鋼都是廢品啊,
說是「雙蒸飯」營養好,誰不知道只是同樣的米吸的水多了看上去分量更足,
嘴上可以說吃飽了,肚子可不會騙人,
但大家都這麼說,不說不行,那就說唄
我有一種擔憂:
目前,象這樣的奇談怪論還只是民間個人所為,
但一旦得到了權力背書呢?
某種程度上來說,國家和這些人是有共同立場的,
都是要用價值觀為工具來實現自身的目標。
如果他們一拍即合,
我估計,在現在的教育水平和眼界下,大家不至於真的就身體力行在家中貫徹男女尊卑秩序,
只會說一套做一套罷了,
反正這個本領,
可都是祖傳的。
瀉藥。
本回答只針對作者。
因為滋養你們的那片土地是貧瘠的,腐爛的,所以孕育出的文化必然是帶著惡臭的。
越是文明的社會,越尊重女人。
歐美和印度、斯坦國,哪個更文明更興旺,你自己看。
當然如果你指的是人丁興旺的話,那麼你贏了。這種陋習只暴漏了兩個問題。
窮,書香世宦之家自來是分席而坐。
無禮無知,理由同上。
別給自己臉上貼金,這種金又不好看。
我就說吧,這幫人現在學乖了,洗地都換著花樣洗。不說「陋習」改說「傳統了」。
說傳統也行,哪位提倡號召一下「恢復宦官制度」,也給loser找一個生路嘛。
這才是自秦漢延續到明清的「傳統習俗」,請尊重中南海太監。在我們那兒,可是有不尊敬老婆、不心疼孩子者,自罰吃屎一噸的習俗。不遵從此習俗者,是要斷子絕孫家破人亡的。
這篇文章提到了女人和小孩不上桌吃飯一個根源性的問題:窮。
我差點都被說服了呢!
才不是!
在這位作者的描述中,你們村的待客之道真是虛假又矛盾。
既然廚房人手不夠,為什麼不讓男主人打下手,反而讓女客人幫忙?為了待客都可以讓女人和孩子不上桌,這麼尊重客人,讓女客人忙活不太好吧?
恐怕你們尊重的只是男客人吧!或者說你們尊重的只有男人吧!
作為一個農村窮人家的女孩,我小時候最盼望的就是家裡來客人了。這意味著媽媽會買肉殺雞做幾道好菜。我上桌入座後,就著那些菜能多吃一大碗米飯。
爸媽從沒責怪過我多吃了好菜。其實,想想也是,不趁著來客人了有好菜的時候多吃點,平時爸媽也拿不出閑錢來置辦一桌好菜。
再說了,都到了能自個兒吃飯的年紀,得是家教有多差才能弄得杯盤狼藉呀。我每次上桌吃飯雖然吃得多,但吃相也不難看呀。何必為了區區面子虧待自個孩子。
說到吃相,我外婆家有一次聚餐家宴,每個女兒都帶著一家子去她家吃飯。每當有肉菜上來,我二姨家的四個孩子都哄搶一空,旁人都沒怎麼有機會下筷子。宴席上不還是一派其樂融融的景象。大家都知道二姨家孩子多、負擔重,一年難得沾幾次葷腥,孩子這樣也沒什麼丟人的。
孩子方面的顧慮可以打消了。
女人吃飯不上桌的原因確實相對難解決。在我們那兒,有客人來了,吃飯就是現炒現吃。女人的活很重,一個人有時的確忙不過來,一些女親戚也會自動下到廚房來幫忙,等菜炒完了,還要幫吃飯的男性親戚盛飯倒水,一幫就幫到飯席結束。
我小時候也會困惑,為什麼平時都跟我們一起吃飯的媽媽,在客人來了就得吃剩飯剩菜。
媽媽說總得有人在廚房忙活,總不能讓客人吃冷盤。
時至今日,生活水平提高了。來客人了,我媽媽依然得在炒了十多個菜之後,招呼客人酒足飯飽之後才能上桌吃剩飯剩菜。
是的,這就是一些農村的思維方式,為了待客,為了面子,就得犧牲掉女主人的利益。
這讓我想到哈弗大學公開正課裡面著名的扳鐵道選擇。因為女性和孩子,人微言輕,所以需要被犧牲。
~~~~~~~~~~~謝知友提醒,這個扳道工還不一樣。扳道工那個是不得不如此,而這個問題明明可以兩全。
「說的很好很有道理,但是我表妹/表姐/堂妹/堂姐/外甥女絕對不會嫁到你家,不是嫌你窮,是嫌你蠢,麻煩你自己回家擼吧」
走馬觀花地看完了這篇文章,一看錶已經11點了,決定說點白天不敢說的。
全文核心地提到了兩個詞,『習俗』、『規矩』。作者把這兩個詞供到神龕上,然後頂禮膜拜,然而卻從未認真思考過這個什麼『習俗』『規矩』以前是怎麼來的,之後又將怎麼消失掉。
作者承認『所有「規矩」,都與農村的生產生活相適配。』,承認『生產力決定生產關係』的原理,這誠然值得認可。然而作者又把整個農村牢牢地綁在他所描述的那個生產力水平上,矢口否認生產力和過去相比已經進一步發展,這些『舊俗』『陋習』已經開始逐漸或即將不同程度的不適合日常的生活。作者的觀點是僵死的,是不隨著時間變化而變化的。盲目地片面地否定發展、恐懼發展,是作者的最核心的觀點。
『在適齡男女比例懸殊的農村,能否儘快娶到一個差不多的媳婦,直接決定了家族的存亡興衰。』根據作者的好惡來看,作者決然不提這是生產力發展水平低下所造成的問題,不會永恆地存在下去。反而看起來似乎那些農村永遠都要把『繁殖』當作第一要務,才符合作者心目中完美社會的特徵一樣。這是一種什麼樣的審美?這是一種什麼樣的價值觀?
換一個角度看,整個國家、整個社會的『習俗』『規矩』這些軟性要求不是不可以提,然而首先應該確定它們符合當下社會發展水平、能夠對生產力的發展起到良性的反作用。隨著眼下『習俗』『規矩』成為熱詞,一些『開時代倒車』的『舊俗』『陋習』也藉機跟著死灰復燃、沉渣泛起。如果不加以甄別、不肅清風氣、眉毛鬍子一把抓的話,就會人為地造成更複雜的問題,影響群眾的正常生活。
以上。原來這樣的家庭興旺,是靠不讓女性小孩上桌興旺起來的。當地經濟水平可見一斑,在食品方面減少投入,就能讓家庭「興旺」了。
恩格爾係數(Engel"s Coefficient) 指居民家庭中食物支出占消費總支出的比重。
「德國統計學家恩格爾根據經驗統計資料對消費結構的變動提出這一看法:一個家庭收入越少,家庭收入中或者家庭總支出中用來購買食物的支出所佔的比例就越大,隨著家庭收入的增加,家庭收入中或者家庭支出中用來購買食物的支出將會下降。恩格爾係數是用來衡量家庭富足程度的重要指標。」
超過一半的人上不了桌,這興旺要來何用。
在我老家,興旺的人家年夜飯隨便吃,吃不完,不用省。
正是家鄉有這麼多蠢貨,年輕人才不得不北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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