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會有人販毒?
國家對於毒品的打擊力度空前之大,為什麼還會有人販毒?並甘願為之鋌而走險?販毒的利潤到底有多高?(純屬個人疑惑,不牽扯、不觸犯法律和政治。)
我有幾個朋友都販毒過,但是基本上都在監獄吃大白菜!
預知後事如何,請聽我等一會分解。利潤肯定是第一要素,這個沒什麼好說的,大多數做這種把腦袋別在褲腰帶上的勾當,無非就是為了賺大錢,網上不是有一句話,最賺錢的行道都寫在刑法上了。但是這種用命來換錢的行當,畢竟風險太高,特別是在我國,抓到後很容易吃花生米,所以人員數量上有限。
但是在全世界有一種販毒是非常常見,這就是吸毒人員之間的以販養吸。很多吸食者,由於毒品的費用開銷太大,到了後期就會選擇從上線拿貨,然後一半給自己吸,另一半就出售給毒友。這樣即保證了自己的吸食量,又能賺下一次的錢。
在我寫的第一個吸毒者的故事《歧途故事 | 我將人生中最美好的時光浪費在毒品上》就有描述:
走上犯罪道路,對吸毒者來說並不是什麼困難的事。毒品成癮後,每個癮君子就徹底拋棄了尊嚴、道德、良心,唯一的信念就是如何弄到下一次吸毒的錢。我們首先從周邊偷起,在盜竊過程中我作為誘餌,分散受害人的注意,前男友負責偷竊。
剛開始毒量不大時,偷到一千元左右就可以讓我們好好享受上幾天醉生夢死的吸毒日子。隨後對毒品的依賴越來越重,毒量也越來越大,偷竊的錢也漸漸難以滿足我們的毒品開銷,又走上了以販養吸之路,把買來大包的毒品分拆,其中一半用來維持自己的用量,另一半裝成小包出售。我膽子小,不敢拋頭露面,只作分析工作,而前男友出面賣給其他的癮君子。(請不要糾結這裡,我早就已經受到法律的懲罰,也認識到自己的愚昧無知)
而這種以販養吸的量並不會太多,因此在被抓後也不可能判很重的刑。當他們嘗到以吸養販的甜頭後,就如同毒品一樣上癮,開始販買越來越大的量。到了後期,也會跟毒販一樣,在分拆的毒品里摻雜一些東西,稀釋毒品的純度,增加份量。
記得有家屬問過我,為什麼我家孩子只是吸毒,居然被判刑要坐幾年牢,不是說吸毒只違法嗎?仔細一問,原來他家孩子還提供毒品給別人,以販養吸被判刑沒毛病。
馬克思曾說過:一旦有適當的利潤,資本就膽大起來.如果有10%的利潤,它就保證到處被使用;有20%的利潤,它就活躍起來;有50%的利潤,它就鋌而走險;為了100%的利潤,它踐踏一切人間法律;有300%的利潤,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絞首的危險。
至於毒品的利潤有多高?
北京市一中院針對毒 品案件進行分析後發現,毒品的利潤達到70倍左右。
據了解,100克海洛因在雲南邊境地區黑市 價為200元左右,在昆明可以賣到7500元,而運到北京、廣州等發達地區則可高達1.5萬元。
如果哪天把煙草也列為禁品的話
煙草價格也會飆升數十倍的上百倍的
如果哪天把煙草放開了自由化市場化了
煙草價格會兩極分化很嚴重
同時煙草企業也會成為廣告商們的新晉大金主
十幾年前,緬甸的麻果八角錢一顆(0.09克),到了昆明吸毒者手上就是二十元了。同樣是十多年前,一克高純度的海洛因四十到六十,到昆明就300到400了(中間純度還被稀釋的很離譜)。所以你說有多少利潤………
以前,雪村寫過一首歌,寫的是一群賊惦記上了鑄鐵的窨井蓋。
可能現在年紀小點的知友都不理解,一個窨井蓋能值多少錢,幹嘛去偷?
當年最瘋狂的時候,一條路上十幾個窨井蓋,能在一夜之間丟的乾乾淨淨,以至於在治安管理處罰法裡面專門有一條是針對偷窨井蓋的。
只不過後來我們不需要全國,只需要河北的鋼產量就可以吊打世界了,鋼鐵價格暴跌,漸漸的,窨井蓋也沒人惦記了。
毒品的暴利,怎麼的也得比窨井蓋強吧?
殺頭的生意有人做,賠本的買賣沒人干。
打個不太恰當的比方吧
夜晚被路燈照射的街道上散落了大量的無主的現金,撿到就是你的,唯一不利的是街道兩邊的房子里不均勻的散落著狙擊手,看見撿錢的人就一槍幹掉,但是只要你能充分利用街燈照不到的陰暗角落順利通過這條街,那麼撿到的那些錢就完完全全歸屬於你。
你覺得這個世界上會有多少亡命徒衝上去撿錢呢?我所在城市某丸的價格是一顆七百,某粉價格是一包兩千,其他高純度的價格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
但我知道的是,從某原產地帶一雙肩背的貨到北邊來,利潤大約十數萬。要是膽肥有路子敢自己賣,利潤可以上百萬。
那麼問題來了,三個月可以掙幾百萬的機會,你做不做呢?
當然,失手的話就直接吃花生米了~
身邊有人曾經跟我說只要拿五萬塊出來,膽子大最多一個月能翻到一百萬,我沒幹
後來這個人自己拿了不到一萬塊,兩三個月搞了有五十萬,還不算中間自己用掉的,
然後就被抓了,判無期
不需要211
愛好
瀉藥
這個真的是沒啥太多理由 因為暴利唄
人為財死 鳥為食亡
以前美國禁酒 結果黑社會就開始販賣酒類 也是因為暴利
人為財死,鳥為食亡。
就像以前看到過的一個段子
賺大錢的方法都寫在《刑法》里了
有需求就有供給
毒品的暴利誰不清楚
只要吸毒的人一天還在,就有人販毒
既可以滿足自己吸毒,又可以賺錢。一舉兩得!
因為總有一幫人。國家禁止什麼,他就幹什麼。
不知道這個法條正不正確,關於這個問題我想起 @梁歡 之前說過的一句話:當犯罪帶來的好處超過作惡成本的時候,犯罪的人就多了。(原話忘了,大致意思如此。)
說實話,如果我現在沒有穩定的工作,支撐我日常開銷的收入的話,我可能也會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希望於我們而言這個如果,永遠只是如果。
在我看來販毒就好像賣淫一樣,好像每個人都有著「不得已的理由」。販毒是因為金錢利益,賣淫也是為了錢。在一些普通的職業收入的對比下,販毒和賣淫不失為「來錢快」的行當。利欲熏心的時候,鋌而走險,抱著僥倖心理,「不會有人知道的」。再者就是一些極端的人,被發現了大不了就是坐牢,「十八年後還是一條好漢」。還有就是盜獵者,可能是根深蒂固的人比動物高貴思想,肆意掠殺動物,最後受到法律制裁的時候可能有些人心裡還不服氣呢。
販毒是因為有人要吸毒,為什麼吸毒呢?原因太多了,我也說不出個所以然來。
如果生活安逸或者精神富足,想要的都有,那麼我想販毒犯罪的人應該會大大減少吧。
我認識一個人,一開始偷自行車,後來偷摩托車,結果判了兩年,出來後一直偷電動車,偷東西來錢快,真的是來錢快,一晚上一兩千的賺,只要不作幾年買房買車娶個白富美沒問題,可是手上有錢了他也去偷,也不知道為了啥。一群人喝酒喝到凌晨兩點了,都醉的找不到北了,一抬頭髮現他人突然沒了,驚出一身汗,他媽的見鬼了,正猶豫呢,他回來了,跟我們說剛才出去偷車去了,找找刺激醒醒酒,我勒個去!奇葩!!我想販毒也一樣,販幾年理應吃喝不愁了,但為了刺激,還會去販。不能說都是,肯定有這種人。
很簡單的道理呀,販毒算是一門生意,做生意的話就應了那句話,殺頭的生意有人干,而賠本的買賣沒人做。
為啥殺頭生意有人干,因為掙錢,因為不是每一個干殺頭生意的都會百分百被拖出去殺頭,所以會有人鋌而走險,會冒殺頭風險去掙超額利潤。當年學歷史時,書上說資本主義國家生產的牛奶寧願倒掉也不低價賣掉,為啥?因為賠錢。
你知道有一種生活叫以販養吸嗎?
在邊境販毒的主力軍就是曾經的受害者,他們為了吸毒犯過的罪足夠槍斃好幾次的了,可以說就算自首餘生也只能呆在監獄或者戒毒所。而且吸毒極度摧殘人體,常年吸毒的人自身幾乎沒有任何免疫能力,宛如艾滋病患者一樣。這樣的人沒準下一秒就死了,怎麼可能害怕被抓。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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