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自殺患者提供諮詢的過程中,存在哪些倫理、法律上的風險?

諮詢師通常會選擇哪些方式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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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殺患者?是「自殺未遂」、「准自殺」還是「自殺觀念」?

「自殺未遂」是 有自殺動機和可能導致死亡的行為,但未造成死亡的結局;
「准自殺」是有自我傷害意願,但並非真正想死,表現為一種呼救或威脅行為;
「自殺觀念」是有自殺的想法,甚至做好自殺計劃,但未付諸行為。

私以為,法律上的風險:
1、諮詢的有效性,是否諮詢促進來訪者情況的惡化,進而發生自殺行為?
2、諮詢師是否明確告知來訪者(未成年)的監護人其自殺風險?

倫理上的風險:
1、倘若自殺就是來訪者的選擇,諮詢師能夠直接干預?
2、來訪者倘若不願將其病情告知家人,諮詢師能否告知?

怎麼規避風險?

對自殺的風險評估是每位諮詢師必備的技能,在評估之後,
如果經評估,諮詢師認為該來訪者自殺風險較高

預防法律風險上來說,需要做到以下幾點:
1、向來訪者闡明保密原則的例外情況,如自殺風險高者;
2、與來訪者達成自殺預防協議:在諮詢期間不採取自殺行為;
3、在來訪者的同意下,告知其家屬,「盡量保證來訪者生命安全」;
4、評估是否可能需要精神治療,建議醫院就診
5、當來訪者是未成年人時,尤其注意告知其監護人。

以上內容最好寫在諮詢記錄中……

倫理上來說,最重要的是:
向來訪者澄清!與來訪者協商討論!徵得來訪者的同意!

這是我在醫院和學校工作的經驗,歡迎探討。


轉精神科藥物治療,因為醫院既能控制住事態,還能維持保密、獲得患者信任。
報告家屬或者報警,如果患者和家屬有矛盾或者警方處理不慎,後果不堪設想。


介紹一下香港的經驗。對於有自殺意念的案主,而且諮詢師已經得知了案主已經處於準備就緒的狀態時。諮詢師需要進行情緒輔導,接著馬上送到醫院留院觀察24小時。通常過了這24小時後,大部分企圖自殺的人,這種傾向性就會大大降低了。如果發現了這種案主,但是沒有進行任何處理、報備,對於個人是嚴重的失職行為。

凌晨十二半做出的選擇往往是比較糟糕的,建議有什麼時候睡醒一覺,吃個早餐再說。


諮詢個屁,遇到要自殺的諮詢者,趕緊報警。

諮詢師在諮詢者有生命危險時,可以不管什麼保密協議。

大部分的諮詢師,一輩子都沒有危機干預的經驗。

遇到這種情況,切記不可逞能,把事情交給警察叔叔即可。

補充一點,諮詢師不是萬能的,想自殺的人各有各的自殺原因,沒有任何一個方法可以針對任何人。作為一個諮詢師,或者說作為一個真正做過諮詢人,不會膨脹到什麼問題都想解決。

有些事情,失敗的後果,不是諮詢師,或者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


首先,國內心理諮詢的分類很模糊,學校里設置的心理諮詢是通常意義上的counseling,一般是義務給學生們服務的。除此之外,還有很多與心理諮詢相關的工種,例如crisis worker,case manager,support worker,social worker,等等。

以下描述是在國外的經驗,希望有借鑒,國內情況我會另外說明:

按照題主的敘述,面對有自殺傾向的client,我們是有義務勸說其去醫院檢查(找crisis worker),如果自殺意圖明顯,我們必須report,這時可能會有警察強制將你關進醫院,留院觀察到確保你安全。

所以,針對「有自殺意圖」 (高票回答將自殺這個事過於細化,我問過註冊護士,不過你是有意圖有傾向還是怎樣,自殺意圖和自殺行為是同樣嚴重的,不同的是,自殺行為導致的後果更嚴重,死亡率更高。)的clients,必須報告!必須報告!必須報告!911!!PS,如果你身邊有朋友或同學表示想自殺,必須報警!!!

作為諮詢師,你要做的是報告後,直接或間接了解clients的情況,充分尊重clients的主觀能動性,確保他的安全是你的prio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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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我對國內的心理諮詢沒有很多經驗,不同城市的職業水平和服務水平都不同,以我在北京的經驗,因為分類不清晰,support services非常少,其實國內諮詢師承擔的責任要更大。

所以,我建議你如果不確定該怎麼做的時候,向前輩和同事尋求幫助共同商量是很重要的。在國外也是一樣,根據情況不同,需要酌情獲得clients的同意,保護clients的知情權。

另外,雖然國內很多心理醫生是很不夠資格的,但是尋求醫療和專業幫助,給與clients一個科學的診斷,接受科學的醫藥或心理治療,是非常重要的。

PS,國內對抑鬱症和自殺有「非正常」的評斷,比如不珍惜生命的人救他幹嘛,跳樓的人被圍觀群眾慫恿自殺。所以,向你的client給與適當的同情心(empathy),比如說我為你感到難過,是非常有幫助的。願意講出自己的自殺想法的clients是在向外界發射求救信號,因為每個人都有活下去的本能,但也會因為痛苦而放棄生命。


傾聽他們的話語和故事,以保護他們為原則,給與公正真誠的幫助。


可以關注微信「法加」服務號呀,大牌律師全天在線,隨時可以諮詢,我用了兩次,感覺很好用,介紹給你


如果是決絕就默默的做了,畢竟這是那麼的不寬容。很可能要麼直接行動將成功率提高到99%網上,要麼就輕易不付諸行動!


別人都要自殺了你還有心情去問人家為啥自殺。


現今世界平均每年自殺人口約一百萬左右,據統計中國就佔了50%這一可怕數字。自殺傾向現廣范存在於 社會各階層。、由自殺引發的社會問題十分嚴重。
如僅僅是送警察或醫院只會是逃避責任,作為一名心理諮詢者,自殺者更希望找訊一個上帝拯救自己,如果害怕擔責「出賣」他們。就會失去這一類人的信任感,他們去尋求幫助卻進了警局醫院,或許解決了一時衝動,但孤立了他們,只會助長情緒的蔓延。所以報案只是畢要的應急措施。是最後一道屏障,不能作為主要措施。
就我個人觀點身為心理醫療師就要深入患者內心深處。理解患者的痛苦,患者需要的是理解他們的人,一個幫他們找尋希望的上帝,帶給其活下去的信念。這是起點也是跟本。
所以為緩解這種社會問題需要的是社會各界的責任心。送警局醫院的略顯極端的方式只是最後屏障。


其實我感覺很多自殺者是根本不會去諮詢的,接受諮詢的說明他們心裡還留有活的希望,所以風險很小


萬一你把Ta開導好了讓人家一下子大徹大悟當天晚上直接就去死了呢?算誰的?


自殺患者是本身得病還想自殺,還是自殺也變成一種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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