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生二胎的女員工,你的公司願意僱傭嗎?

現在勞動法對孕婦的補償和假期規定還真多,以前只能生一胎,這個產出損失是在公司預期範圍內的,現在她要是準備生二胎了,該想個什麼辦法呢?好在勞動力市場對女員工需求量不大


如果說我是用人的公司,我寧願一個公司都是單身狗或者是不婚族…女性承擔的生育責任比例這麼重,還要生二胎,從什麼角度我都不會選擇


我去年入股獵頭公司的時候發現,想生二胎的以農民工居多,而農民工從事崗位大多是男性,女性未必願意生,問題是農村裡來的女工有時架不住老公和婆家的壓力,被迫超生,現在一但放開二胎,房地產行業必然火爆,可是會害苦其他行業,增加各種有形和無形的成本,產假的人員更替已經導致公司的管理成本大幅飆升,產出效益同時下降,如果有10%的員工準備生二胎,公司破產也不遠了,這不只是控制成本不大幅上漲的問題,還是穩住產出數量和質量不倒退的問題。
非常之時需要非常手段,做老闆要有魄力。


我是女的,但是我相信任何老闆都不會願意,畢竟損失太大。所以我求職準備寫份幾年內不結婚生子保證書。


可以說,在對待孕育期女性勞動者的問題上,相關的法律和道德約束都沒有跟上。

對於公司來說,存在的意義不是成為道德楷模,而是贏得利潤,否則大家都去做NGO好了。在這種前題下,雇來的人只要帶來的利益大於公司的成本,公司就不虧,帶來的利益遠大於成本,公司才會樂於僱傭。

對於一位有才能的准二胎媽媽來說(不能為企業帶來價值的就不在本處討論了),如果她能夠保證長期在企業供職(四五年以上),企業完全能夠承擔得起懷孕期半年左右60%的工作效率,4個月產假,哺乳期半年左右80%的工作效率的成本(加權合計8個月成本)。但是如果她懷孕期怠工,哺乳期心不在焉,過了哺乳期重振旗鼓,拍拍屁股以一個嶄新的形象去另一家公司重新開始了,原企業可就被坑死了。現行的法律沒有相應的條款保障企業的利益,如果遇上了上述的女員工只能認倒霉了。反過來,企業又不是傻子,自然會規避風險,歧視育齡女性求職者,薪金雙軌制等等自我保護的手段就多了,由此引發的勞動爭議更是不知凡幾。

勞動者和企業為了自身的利益,各逞心機,這是自然規律,本也無可厚非,可是勞動部門和相關立法機構這樣坐視,真的好嗎?哪怕僅僅出台一條政策,女性勞動者孕期哺乳期建檔,在一定期限(四五年)內跳槽,下家要支付上家相應年限的補償金(按年遞減),對女性就業的歧視也會少得多。


我的主管是個33歲的極度想生二胎的美女姐姐,面試時就明確告訴我寶媽的身份沒有任何優勢,公司不會歧視有生育意願的員工
入職的第一天就被告知,部門兩位同事休假中,一位在休產假停薪留職10個月直至寶寶離乳,另一位保胎,休假至產假結束
這是一個多麼美好的故事啊
然而,boss覺得好煩

PS:找工作面試期間,幾乎每一家都會問到是否結婚,是否有寶寶,甚至是否生二胎,更有一家,厚顏無恥查戶口,父母幹嘛的呀,老公幹嘛的呀,孩子多大了呀,誰帶孩子呀,等等等等。全面了解來考量你的工作穩定性和經濟能力,從未見過如此厚顏無恥之人……
全面放開二胎政策,是想把更多的女性驅逐出職場嗎????????


這樣跟你說吧!除了公務員之外的所有單位都不喜歡女員工生孩子更別說生二胎了!就算是教師和國有企業也不喜歡女員工生孩子。耽誤工作不說,還要付出福利。很多大型公司的招聘都將女員工數量控制在一定數量避免勞務部門查處!反正男員工多的是。


公司和女性只是國家政策的犧牲者,國家覺得需要開放二胎政策,就意味著公司不自覺地抗拒女員工,女員工也會不自覺地遭受到很多不公的待遇。正是這種政策,也會讓女員工學著去鑽空子,覺得制定政策的人也是傻逼,你光規定了在職女員工懷孕不能被辭退,可是那些真的想求職的女性呢?現在女性的思想越來越獨立,她們需要自己的工作,這樣就讓他們求職遇到了一道要命的欄杆!完全有必要修改政策,比如產假期間薪資減半或者社保自費等政策。公司在這方面也是受害者,都是被逼的啊


站在公司角度,我不會
站在私人角度,我願意


作為女人, 假如丈夫要第二胎 我是很樂意生的(雖然目前是單身汪)~我自己也非常非常喜歡小孩~只要經濟允許~當然,最多也就生倆,最好是雙胞胎~


如果我是服飾公司的老闆(雖然我不是),我當然希望她們還是別生第二胎了。。。。我給你繳納五險一金,甚至讓你回家保胎7-8個月 ,不是讓你給我休兩回產假16-17個月,白髮你16個月左右的薪水(16~20萬人民幣)嘀!!畢竟,你又不是我鐵磁姐們!!你也沒給公司創造出百萬效益,如果你有,甚至你在休產假的之前幾個月你為公司創造出最少也有1百萬的純利潤,你休三回產假,你要六險二金,我都樂意給你買單24個月!!心甘情願!!!講真的!!在這樣的你身上砸錢,我樂意!只要你不離開我公司~~~


你的薪水 你覺得是錢,我的錢 就不是錢了?給你發薪水是因為你替我掙錢, 所以發你薪水啊喂~~

所以既然想要生第二胎,女性 要不然就去國企或者政府機關 事業單位工作,要麼就做生意 當女老闆 或者 老闆娘。。。你做老闆,你移民,你生三胎你生一個足球隊都沒關係~

再說到遺產問題~我的孩子,如果一胎 如果今後我和丈夫沒離婚,且丈夫也是獨生子女,家裡無離異,我家這孩子 最終的人生 至少也會拿到7-8套遺產房子(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的都給她/他)~~就算我和我愛人這輩子就都沒混好,最少最少,這孩子也能拿到6套房產~~兩胎的話,那就。。。只能一個給3套了~~~如果離婚,孩子拿到手裡的遺產房產套數 那就更慘。。。

生二胎好啊,預防地主階級(包租公 包租婆)形成(隨便一小孩,手上就捏著20多套房產~)。。~~~畢竟孩子多了就會瓜分遺產,尤其是房產的瓜分~~尤其是如今離婚率居高不下,生了二胎又離婚 再婚的家庭今後肯定也有不少,怎麼辦?更要接著買房子唄。。。還要跟繼父繼母和他們的孩子爭奪財產(順位繼承)~你看,住房剛需 這不就出來了嘛~

接下去還會開放多胎政策,當局很聰明的~

我們第一代 夫妻都獨生子女 那麼 如果沒離婚且無婚外私生子情況下,只有生一胎的話,孩子會拿到7套房產 , 那麼 這個孩子的配偶家 家境和他/她差不多 也是獨生子女 也沒有父母離異 ,以及他們的父母也沒有 婚外私生子的話 ,她/他也會有7套。。。那麼 孫輩能拿14套(在最有利 の情況下)

14+14。。。。。我們的重孫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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