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經常發布懸賞通緝,但為何民間沒這類職業的人去幫忙抓捕疑犯?是不是老百姓都覺得這樣的錢賺不起?

社會上很多犯法的惡徒還沒被捉到,並且公安經常發布懸賞通緝,為何民間沒人願意去做賞金獵人呢?
是怕死?
還是覺得從事這個職業得不償失?
覺得去捉拿這個疑犯的費用比起公安的懸賞還要花費得多呢??
還是老百姓都覺得這樣的錢賺不起?
並且民間這麼多高手,究竟有沒有疾惡如仇的人有這股衝動去做職業的賞金獵人呢?


昨天夜裡看了朝陽區大媽那個新聞,700大媽4個月提供線索領了56萬巨款。

我數學不太好,專門拿計算器算了下:
56萬/700/4=200元。

每個大媽每個月收入200元。

本著科學精神,我又用帕累托法則測算了一下:
56×0.8=44.8萬
700×0.2=140人
448000/140=3200元。

20%的大媽獲得80%的收入,人均3200元。

3200÷4=800元。(我自打小學五年級以後數學沒有及格過,所以原來少算了一步)

即使是努力做到這個隊伍的金字塔尖上,一個月平均800元的收入,你會去從事這樣的職業嗎?

如果你想把這個當做職業,在北京,給你這麼低的待遇你有興趣嗎?


有自動尋路功能嗎?單憑一張懸賞令上哪兒找逃犯,警察局又不會跟你分享情報。



瀉藥。
賞金獵人,如果我沒記錯的話,美國很多案件的嫌疑人在審判前會繳納保證金後釋放。而這個保證金如果額度比較高的話,就是由一些商業性質的擔保公司來代繳。如果法院開庭傳訊嫌疑人,其不到場,這個保釋金就很可能被沒收了。擔保公司就要承擔這個損失。所以擔保公司就會聘請一些賞金獵人去尋找並控制這個棄保潛逃的嫌疑人到庭。法院為了保證訴訟的順利進行,對這種行為,只要不是太出格,都是睜隻眼閉隻眼。甚至一度以判例的形式認可了賞金獵人制度。
不過,有些賞金獵人不知天高地厚的跑到其他國家去抓人,就會被該國警方抓獲,並以非法拘禁罪來起訴。
這個制度為什麼在中國不行呢?因為中國是單軌制的偵查模式,除了公安、檢察院、海關、軍保、國安等法定的偵查部門外,任何個人與組織沒有偵查權。不管你是為了什麼目的,因為你沒有執法權。你可以一過性的扭送,但不能持續性的限制,你如果擅自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情節嚴重的話,極其有可能涉嫌非法拘禁罪,蜀黍們會用行動告訴你什麼是獵手。


首先中國公民都有扭送的權力
其次公安部的懸賞一般是線索而不是抓獲
最後線索真實與否是通過線索抓到人

綜合看,賞金獵人就不要想了,中國連律師都沒有直截了當的偵查權就不要說普通民眾了。所以其實就是線人費而已,不要想太多。當然我到是聽說過一個討債公司的分支業務就是提供在逃人員的線索。

剛剛看到上面說到金盾了·····實際上金盾的精度真的不行,太模糊了,後來大部分城市又搞了天眼裝了新的攝像頭(金盾二期),但是依舊是個悲劇,教訓是下雨天不要作案


懸賞是為了獲得線索,不是讓你去抓捕

你只有直接或間接接觸過罪犯才有可能賺到這筆錢。實質是懸賞針對的是特定的少數人。賞金是除了獎賞,很大一部分用於補償舉報者的舉報風險。以此讓知情人提供線索,以便快速破案和抓捕罪犯。


1警察叔叔頭上沒有!怎麼接任務
2若受傷請牧師治療的費用過於昂貴
3言論不開放,無法世界頻道喊話組隊
4天朝自動尋路系統不給力,主城北京附近極為擁擠
5BOSS倒在地上不起來要你賠償,你賠的起嗎


你當我們朝陽群眾和西城大媽是吃素的?!


自從內功失傳後,這樣的人就越來越少了。


題主想想自己為什麼不去,就差不多知道別人為什麼不去了
危險性高 難度高 等都是原因
拿命來搏幾萬塊錢並不值得
當然在某些 「不用很辛苦很累就能抓逃犯」 的地區就比較實惠了 蹲家門口吃飯就能看到逃犯隨手叫上街坊逮了換搶錢什麼的


我相信肯定有,很多人提到沒有執法權,我說法盲們能不能不要回答法律問題?

因為法律已經賦予公民扭送通緝犯的權利,沒任何問題。

我國別的都缺,就是不缺人,所以肯定有一兩個高人干這行。至於為什麼不普遍,我猜想如下:
1、干這行的高人一定都很低調;
2、確實太難了;
3、懸賞金太低,A級通緝犯通常只有5萬,B級一般只有1萬,只有突發性熱點會很高,比如當年周克華,達到了50萬;
4、確實存在個別獎金髮放不足、發放延遲事件,靠這些賞金吃飯就是作死。


你幫我買復活幣不咯?


其實有這個職業的,叫賞金獵人,然而我只在遊戲和電影里看過,還有你這個想法我在初中二年級時也想過,當時也沒想明白。不過我要說的是,既然你覺得這樣能賺到錢你自己為什麼不去做呢?你自己再好好考慮下不去做的原因就知道為什麼了。


大家不知道有賞金獵手?至少我是見過一次的,一些在公安部門干過的警察或者輔警,辭職後組織一群人做賞金獵人,自己找線索,自己跟蹤,合適的時候一舉拿下,然後打電話給認識的公安系統里的朋友或者熟人,誰手裡任務不滿,誰需要哪裡案子,然後直接送上門,拿獎金吃宵夜。感覺很牛逼,雖然他們沒有執法權,遊離在灰色地帶。。。


我國現代社會賞金獵人很難存活的.原因如下:

1. 情報來源.
事實上, 中國的監控探頭全球第一.真的.那是老大哥級別的[參見1984].
線人太少.廣大朝陽群眾只為老大哥服務.

2. 刑偵手段
金盾工程2期之後,我們的監控級別也是非常牛逼的,雖然不如稜鏡計劃,但也勉強夠用.

3. 行為違法
在中國偵探、竊聽、拘禁、持有武器都是違法行為。


今天剛發現的


因為山洞裡面沒有戰車可以拿,死了也不能電擊復活,更不能存檔


實際上這部分獎勵每年都在基層機關裡面存在在。都造表給自己內部人士包括警務輔助人員發福利。
在財政寬鬆的地方會好一些,能發的都發了。財政緊張的地方這部分除非大案要案,每年都是自己人領了。


懸賞是徵集線索。不是要你去抓。抓捕公民沒有權利更沒有義務。你賺好錢交好稅,剩下的給專業人士。發生犯罪你可以制止,但是沒法抓。。。。。


有兼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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