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就是選舉嗎?

或者說不選舉就不是民主嗎?


謝邀。
話說我不是研究民主理論的,為什麼老被邀來答民主方面的題?

從歷史淵源上講,選舉或者競爭性的選舉原本與民主沒有任何關係。

實際上在19世紀以前幾乎沒有人把選舉和民主聯在一起。在19世紀以前,絕大部分人理解的民主,是與抽籤聯繫在一起的,而不是選舉。變化發生在19世紀。從19世紀開始,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把民主與選舉聯繫起來。

最終把民主與競爭性選舉連在一起,是1942年熊彼特出版《資本主義、社會主義與民主》這本書。在這本書中他稱理想的民主是不可能實現的,能夠實現的民主就是兩個或幾個精英集團之間的競爭。他把競爭性選舉稱之為「民主」。此後,經過幾代學者的詮釋,熊彼特的概念就變成當代西方社會民主的根基。與此同時,這套東西向全世界傳播,成為不容置疑的真理。

在古希臘民主制下,抽籤(Sortition)才是挑選決策者的主要方式,它被認為是民主的基石。目的就是用隨機的方式把決策者抽取出來。亞里士多德,政體理論鼻祖,在《政治學》中斷言,用抽籤的方法來產生決策者就是民主,用選舉的方法產生決策者就是寡頭政治。所以在亞里士多德的分析框架中,選舉是寡頭政治的特徵,與民主毫無關係。

在羅馬共和時期,官員或者代表大多也是通過抽籤而不是選舉的方式產生的。在中世紀的歐洲,有些地方的官員也是使用抽籤的方法產生的,比如說威尼斯大公,從1268年到1797年,威尼斯大公是通過抽籤與選舉搭配的方式產生的。

這個時期,恰恰相反,反對民主的人,才支持選舉制度,因為選舉是和貴族制聯繫的。如Francesco Guicciardini (1483-1540),他認為選舉比抽籤好,因為不管選民是否與精英加以區隔,選舉的結果仍會具有貴族制特徵。對他來說,貴族統治優於民主,因此他極力的主張選舉。他是最早鼓吹選舉的一個人。

James Harrington( 1611-1677) 也對民主持批判態度。在他看來,古代雅典民主挑選決策者的方式是愚蠢的。一方面是用抽籤的方式挑選人,而不是用選舉的方式;另一方面,選中的人要經常調換位置,一個人不能某個位置上呆很長時間。他認為,用抽籤方法選出的人會比較傻,不會是那麼優秀的人。而選舉比較好,因為選舉會將現有的精英挑選出來,也就是挑選出權貴階層比較信得過的人。

孟德斯鳩在《論法的精神》一書中,說法與亞里士多德的講法一模一樣:用抽籤的方法來挑選決策者,就是民主;用選舉的方法挑選決策者,就是貴族統治。他接著說,抽籤這種方式不會冒犯任何人,也不會給任何人特殊的機會;它給每個公民同樣的機會被選中,得以服務自己的國家。換句話說,抽籤使得每個公民都有平等的被選中機會,而選舉至多給人平等的選他人的權利。

盧梭在《社會契約論》里說得也很明白,抽籤是民主制的特徵,選舉是寡頭制、貴族制的特徵。

一直到18世紀末,幾乎所有的思想家,都從來沒有把選舉和民主聯繫到一起。與民主聯繫在一起的就是抽籤,因為抽籤給所有人平等當選的機會,選舉實際上剝奪了所有人平等當選的機會。

選舉的流行,其實與教會有關係。選舉和代議制的概念最初出現都與教會有關係。因為教會體制的頂尖有羅馬教皇,基層有遍布各地的教區。教區不時要派代表到羅馬去開會。挑選到羅馬開會的代表後來慢慢演變為選舉。

19世紀以後,爭取民主逐步演化為爭取選舉,抽籤與民主的關係也被遺忘了。到20世紀初,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後,資本主義議會民主出現嚴重危機。當時討論議會民主危機的書籍和文章比比皆是。緊跟著又發生了第二次世界大戰。二戰如火如荼時,1942年,熊彼特發表他最負盛名的著作,《資本主義、社會主義與民主》。在這本書中,他有一章專門講,古代的、理想的民主是沒有辦法實現的,唯一可以實現的民主就只能是精英集團之間的互相競爭,爭選票,這就叫民主。後來有人把這種民主叫做民主的最低定義:只要存在選舉,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精英集團之間的自由競爭就叫民主了。從此以後,競爭性選舉與民主才真正掛起鉤來。這是一段非常非常短的歷史。

以上都是抄書,大部分內容在這本書里可見到 《選主批判:對當代西方民主的反思》,供大家參考……

選主批判 (豆瓣)

強調一下:我對以上所有觀點,不表達任何正面或反面的意見,只是原文照抄而已。不要和我辯論謝謝。


http://blog.renren.com/blog/220917859/774513588?bfrom=01020110200

昨天去豆瓣群組做了碉堡,給十來個人講了關於民主的一個講座。

本來想講民主的歷程,優缺點和民主類型三大方面。但是沒講過課,所以講得比較凌亂。也是由於民主這個話題,太大了!

今天把提綱總結於此。略過常識性知識。但講講我對於民主的認識。

今年早些時候,和東財孫宇晨(非北大抄襲事件主角孫宇晨,對彼事件我不了解,無法評論)聊天的時候,總結了民主三要素:憲政,選舉,平權。後來看了《美國歷史十五講》,又加進去了自治這一個要素。

在解釋四要素之前。先說說我對民主的理解。誠然,我不得不承認,民主作為目的是有其價值性的。這個價值性就是民主這個概念里所包含的平等觀念。一個政治身份不平等的社會裡,是專制而不是民主的。

但是所有的價值都需要通過形式來表達,那麼民主實際上就是指代政治制度的。更準確的說是,指代政府組織形式的。

國家制度從根本上說是所有權的問題。國家歸君主所有,那麼就是君主制,國家歸人民所有,就是共和制。所以即使是民主程度很高的英國,從名義上講,是女王陛下的私產。但是實際上,女王對這個國家,沒有任何超越憲法的權力。另一方面,即使是共和國,名義上歸全民所有,但是政府仍然在專制統治。比如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

所以,現代社會,國家名義上屬於誰,實際上都是全民所有的。至少這應該是一種應然性的共識。

那麼民主就只跟政府組織形式有直接關係了。

可以是總統制(美國),可以是議會制(英國,中國),也可以是半總統制(法國),或者是委員會制(瑞士)。

其他具體類型都是前三種類型的亞種。委員會制只有瑞士是。(也有人把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視為亞種。也有人把該制度單列入社會主義民主集中制)。

也就是說,民主多多少少有手段的意味。他的存在實際上是為了保障自由等更高階的價值的。而又由於除民主之外,至今仍沒有一個手段可以更好的保障自由。(除非有全知全能充滿愛心與精力旺盛的上帝的存在)。所以我們要追求民主。

下面是四大要素。

第一,憲政。這個是民主得以實現和運行的第一要素。沒有憲政就沒有穩定合格的民主。

憲法是公意,是自然法。於是,在憲法之下,個人的生命,財產,和自由這三大天賦權利被優先保障。於是,蘇格拉底的悲劇將不會重演。於是,任何想虛置憲法以苛減公民自由的行為,將被視為非法。

當然了,不是說有憲法就有憲政的。魏瑪共和國的憲法,當時堪稱世界第一,但是又能怎樣呢?

沒有憲政保護的民主,是脆弱和不穩定的。

第二,選舉。沒有選舉制度肯定不是民主,但是什麼樣式的選舉直接決定了民主的程度。選舉就是代議,就是大家選出一個人代表自己。所以選舉制度中最怕的就是信息不對稱,非競爭和範圍不廣泛。以我國為例,直選說是到了鄉鎮一級。實際上也就到行政村。越往上,選舉活動的範圍越小。之後到了中南海,那是誰選誰,肯定不是我說了算的。

信息不對稱,我深有體會。大學的時候選過去人大代表。人影我都沒看到,除了名字一無所知,這種選舉說是走過場一點不為過。尹航同學還說,反正賦予了你這個權利,你不去了解候選人怪誰。我只能怪制度唄。沒有信息對稱的制度激勵啊。

還有就是非競爭性。沒有競爭性的選舉,也是沒有意義的。有人說,既然是差額選舉,就一定有競爭性。但是有一點他忘了,現代政治是政黨政治。但是你去選舉的候選人,都是一個黨派的,秉承差不多的執政理念,沒有外部監督和競爭。這時候所謂的競爭就僅僅是看,誰長的好看,誰會說話這些簡單的外在的東西了。

第三,平權。實際現代選舉就有平權的概念,即一人一票。但是歷史上,一人一票也是經過了漫長的時間。

1928年,英國婦女才獲得選舉權。

1944年,法國婦女才獲得選舉權。

1965年,美國黑人,以及黑人婦女,才獲得選舉權。

在此特別表揚紐西蘭。該國在1893年成為世界上第一個給予婦女選舉權的國家。

不一人一票,就是不平等。就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民主(雖然在公共政策上具有某些正確性,但是這是不穩定的。)

另外,平權還表現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進一步說,沒有任何個人擁有政治特權。(外交豁免權不在此列。)

我國建國至前幾年,農村居民的表決票數一直是城市居民的八分之一。即農村8票才等於城市一票。赤裸裸的城鄉差別啊。還好現在已經進化成一比一了。很好。

第四,自治。

為什麼美國那麼大的一個國家,沒有出現羅馬帝國無限擴張的崩潰呢。原因就在於,美國是聯邦制,羅馬帝國是中央集權制。

聯邦制實際上就是一種自治。在逐級自治上的統一聯合。一個村子裡的人,可以表決的公共事務絕大多數都不會出村。你讓華西村去決定江蘇全省的糧食工業生產和養老金改革,那純屬扯淡。反過來也是。全國人大代表沒事就表決下馬橋子的十年規劃,既不經濟也不現實。這就跟計劃經濟中的全國一盤棋一樣無效率。而且,從法理上將,民主選舉的代議士,是代議我們的公共事務。你不是我們選出來的代議士,憑什麼來決策我們的公共事務呢??

以上是我總結的四大要素。裡面有交叉之處。我也細分總結不出來了。不過總的來說,民主是制度。是需要不斷創新,不斷改進以保障我們自由的制度。

自由的選擇自己的人生道路,即使滿地泥濘,我也是人。專制之下,即使是康庄大道,不自由,我也不是人。

所以,我們要真正的民主。謝謝。


民主的核心不是選舉,是選擇。。。


不是。
民主的主要目的,在於各方都可以表達自己的意願,並且自己的意願得到一定程度地體現。
選舉只是表達意願以及使得意願得到體現的一種方式。


當下最可笑的就是把用選舉方式的代議制國家叫「民主國家」,並且這種話語充斥著所有媒體,大部分民眾也是這麼認為的。
民主是目的,選舉是手段,怎麼能用一種手段去當成實際的結果呢?
把一種手段當成了普世的真理,居然還能忽悠那麼多人,只能說美國的文化戰略部門真是厲害。


1:民主不是指一人一票選舉。

1:民主不是指一人一票選舉。

1:民主不是指一人一票選舉。

2:民主不是指少數服從多數。

2:民主不是指少數服從多數。

2:民主不是指少數服從多數。

3:共和不是指三權分立。

3:共和不是指三權分立。

3:共和不是指三權分立。

這個世界,要說點常識,真的很難。


民主的核心在於人民當國家的主人。
政府的政策都是以人民的利益為重,甚至超越人民的所思所想。

什麼是人民?什麼是非人民?
人民就是一個國家佔有數量最龐大的群體,作為對立面非人民就是佔有數量少數的群體
人民往往對一個國家的政治,國防,經濟,民生,整個環境不了解,
因此,人民尋求專業人士來管理,就好像找一個保安來管理自己的安全,因此也就有了政府,
政府的核心是為人民服務,而且是為大多數人服務,
既然為大多數人服務,那麼必然會損害少數人,這是非常正常的,
不敢損害少數人利益的政府也就無法為大多數人服務
(大多人的利益總是和少數人的利益有對立衝突)

選舉是一種手段,並非民主
很多人喜歡西方民主全面選舉,認為這是全面民主,其實這只是膚淺的民主。

如果你看美國的候選人,總是幾大家族的候選人,
人民選來選去都是群人,不是代表軍火商的利益,就是華爾街的利益,要不就是猶太人的利益,
這就是所謂西方民主的虛偽,用表面民主的方式來獲得人民的選票,
從而行使違背大多數人利益的政策。

就好像網路上你能找到各種醫療的廣告,
這些廣告弄的挺全面,但是實質都是坑爹的,
看似你覺得自己擁有了選擇的自由權,
但是由於你並非專業人士,你無法專業判斷,因此你選擇就是錯誤的。

最好的方式並不是全民選舉,而是由人民中推薦最懂政策的人進行選舉,
就好像你不懂去哪家醫院看病好,但是街道大媽懂,這些街道大媽知道哪個醫院,哪個醫生是最好的。


我見過對於民主最好的定義就是:「一個人作為一個獨立的個體,不懼怕另一個個體,謂之民主。」其他的所有定義都是用民主這個詞的天然正當性來做語言暴力,也可以看做是一種隱晦的道德綁架。「人民當家做主」那什麼是人民,人民怎麼定義?人民由誰來定義?這就會演變成另一種社會達爾文的民粹暴力,上個世紀中國的文革的源頭也就在這裡。「有選舉的政治」這只是多黨政治的一種實現形式,和民主不能混為一談,而現在人們常常把民主與選舉等同化,也是利用民主這個詞的天然正當性的一種語言暴力,也是對民主與西方多黨代議制度的一種簡單想像與等同。其實深究無論是「人民當家做主」還是「選舉政治制度」都是在利用民主的一種語言暴力和道德綁架而已。


毋庸置疑民主的範圍大於選舉,但選舉是最重要的民主形式之一,選舉是集體管理,權力分配的特點決定的,由於個體數量的激增,為了形成有效的結構和提高效率,管理者或機構需要一定的權力,而這個權力的授予無疑要通過個體的贊同來實現才具有合法(社會契約)性。
不能夠明確表達每個個體成員意願而產生的管理機構實際上是不具有合法性的。
至於少數服從多數是為了避免選舉陷入死循環的一種基本原則,雖然多數人在某些影響下不一定絕對正確,但相對於少數人竊取權力的後果來說,這些是可以接受的,同時促進公民教育保障選舉的基礎也會成為共識。
有些精英論調認為真理掌握在少數人手裡,大眾多數不了解深層事物所以不能做出正確判斷,實際上這是不對的,長期非民主狀態會導致民眾更愚昧,如中世紀對科學的踐踏。知識被掌握在少數人手裡本身就是不公正的,為了保證大眾選擇的高正確性,促進知識分享和傳播就成為對每個人都有利的事,因此選舉是一次迫使資本進行分享的活動,它對於社會公平可以起到促進作用。
同時,「試錯」是一種權力,打著「絕對不允許你們出錯」「我是為你們好」的旗號把自己的意志強加於他人頭上是不正確的,因為他們自己也不能保證無錯。


民主的關鍵是制衡,意思就是,啥事都不能一個人說了算。
目前,選舉是民主最直接的體現方式。

RAmen!


那要看選舉民不民主!
答主近期終於活了二十幾年參加了人大代表的民主選舉。正式選舉之前,我們做了很多準備。各種確認個人信息,填寫及確認告知書。滿懷期待的終於以為自己可以在了解了代表候選人之後慎重的認真的投出一票的情況下。現實是,包括聯繫人組長的選舉都是任命之後的,告訴大家,沒意見吧,好的,那就是他了。人大代表的選舉就是所有人在單子上填了自己的名字。自始至終,完全不知道人大代表長什麼樣。
呵呵。


哥 去讀讀薩托利的民主新論


當代的民主制度其實三個字:代議制,用八個字解釋就是:人民的間接立法權。說得再簡單點,就是人民選出議員,由議員制定法律和憲法,司法機關獨立並且向立法機關負責。

歷史上大批亞洲游牧部落,大批美洲部落,大批農民起義,大批專制政權,其中很多的領袖不都是推舉/選舉出來的,它們難道就是民主國家?

美國和白俄羅斯是總統制國家,其總統是人民直接選舉出來的;瑞典和英國是議會君主制國家,其國家元首是世襲的,首相是議會內部選舉產生的。難道美國和白俄羅斯的民主程度高於瑞典和英國?

所以,是否民主和民主程度的計量,直觀上是以憲法和法律是完善、公平,司法機構是否獨立、公正來決定的。而國家領袖/政府首腦是否是選舉產生的、其選舉程序是直接的還是間接的,跟政體是否民主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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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制度實際上是一項被動機制(或被動管理制度),其不論產生還是運行都是被動的,而不是主動的。

民主制度之所以產生,就是因為貴族統治(君主制)失靈,並且人民和貴族的受教育程度差在不斷縮小。

民主制度的運行結果是穩定而不是激進。
韓國朴正熙時期的漢江奇蹟,美國的羅斯福新政,以及納粹德國,哪個不背著反民主的質疑乃至罵名,但是就經濟層面來說,有哪個做的不好?
民主制度會被動性地(通過議會和憲法)過濾、阻礙被認為是過於激進或冒險的政策,而不是主動性地追求有創造力和開拓意義的新政策。所以民主制通常不會使國家經濟騰飛(除非百廢待興),但會使國家經濟更加穩定。


民主不等於選舉,但沒有選舉就一定不是民主


為什麼我的眼睛飽含淚水,因為我對這土地愛得深沉

今天下午上課毛概的老師讓我們談談對於「民主」的看法,這或許讓我們感到有些惶然,儘管我們每個人都生活在一個自詡為「人民當家作主」的國家裡,民主這個讓無數人為之傾慕和崇拜的東西,卻又像是一個「猶抱琵琶半遮面」的妙齡女子,讓人激動不已,卻瞧不見它的全貌;又像是水裡的月亮,儘管可以看見,卻摸不著,這都不免讓人心裡著急。

民主在表面上的意思就是人民當家作主,而中國有將近14億人,不可能每個人都能管理國家事務,所以就出現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也是中國社會一年一度的大事,每年兩會,那些由「人民」選出來的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代表「人民」的利益管理國家事務,他們堪稱是這個社會裡各個行業的精英,號稱是代表著自己地區選民的利益,來到這裡決定著這個國家的方向。我不知道這些人是怎麼選出來的,我已年滿20歲,到了法定年齡,卻從來沒有聽過要去選代表的活動,我很奇怪自己是不是「人民」呢?我很怕自己脫離了這光榮的「人民」隊伍,所以就去問問我身邊的朋友,不知道是幸運還是不幸,他們也是一臉茫然。對於不是由自己個人主觀意願選擇出來的東西,我們難道不應該保留作為理性人的最後一點警惕么?更遑論他們今天的選擇成為我們明天的現實呢?總而言之,民主對於我們像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回到課堂,我以為民主這個詞對於我們學生是不是太過於遙遠了?大部分的同學都說到民主不是少數人服從多數人的機制,而是要遵從每一個個體的權利,同時也說道當今的中國有一些不民主的現象,如言論不自由。說到這個程度,也讓我倍感驚訝與欣慰,為我們的學生能有這種認識和覺悟而感到高興。但是假如我們深入想一想:這僅僅是政府的責任嗎?外國的政府難道就是支持人民去抱怨政府嗎?任何一個政府都是自私自利的,因為組成政府的人們都是自私自利的,統治者的目的都是穩固自己的權力,者不論是資本主義社會還是社會主義社會。他們的人們為什麼能有我們羨慕驚訝的自由呢?這是不是也有我們的責任?想到這裡,我們才忽略了「任何的事務都有兩面性」這一前提,權利的背後就是你要付的責任,在你享受權利的時候也意味著其背後的責任,在我們享受自由權利時也要承擔起捍衛我們權利的責任,要知道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從來沒有哪一個現代發達國家的人能夠只享受權利而不履行義務。

人們都說國家是一個很虛無縹緲的東西,有人說國家其實就是政府的那些當官的,他們才是這個國家的主人。但我感受國家卻是一個很貼近我們老百姓的東西,一個三口之家也可以說是一個小的國家,這個家的頂樑柱就是國家的掌控者,國家是由一個個家庭組成組成的,再深入下去國家是由一個個人組成,你人民是什麼樣子,就決定這個國家如何,人民之間如果是相互猜忌嫉恨,那這個國家也一定是虛偽不團結的;人們之間如果是相互誠信友善的話,那麼這個國家一定是幸福強大的。我最常聽到的議論就是大家都很嚮往北歐國家的高福利,生活在哪裡的人民簡直就像是進入了天堂,從他們出生到死亡都享有國家的保障,這主要是他們國家的經濟太發達了,但卻沒有想到這個國家的經濟是由一個個個人撐起來的,他們之間誠信度和責任度極高,所以才使得人與人之間的人交易的成本極其低廉,第三流的國民是絕對不會產生第一流的國家。你能想像一個國家的國民對自己國家的不公正默然無聲,對國家的問題沒有一絲的關心和感慨,不自己嘗試做一點努力,而竟天真的奢求這權利是從天而降的,自己不試圖做一點點改變,卻想要要求別人要為自己的生活做出犧牲,這樣的想法又是多麼荒謬和自私的?我們何曾為我們的最基本的權利作出鬥爭,我們何曾對我們這個國家的國民受到不公正的遭遇說「不」呢?我們只會去抱怨政府,罵幾句自己是如何的不自由,這樣的人民又怎配享有民主的福利呢?即使建立了平等制度,那也只能是人民平等的受奴役於一個群體,爭取你自己個人的自由就是為這個國家爭取自由,請記住:一個現代文明的國家是由一群擁有獨立人格和鬥爭精神的人造成的,而不是有一群奴才組成的。

那我們來看看外國是怎麼做的?外國最偉大的一個地方就是他們的人民具有現代意識,當他們看到問題就會毫不猶豫的指出,督促政府指正,將國家社會看做自己的家園,將國家的問題看做自家的問題,所以他們的國家總是在不斷進步,而我們的國家卻一直處於停滯或是落後。可能有人會說即使自己去反映問題那也是沒有任何作用的,是的,雖然一個人的力量和影響力是有限的,但是一千人呢,一萬人呢,或是十萬人呢?要知道積土成山,每一個個人都獻出自己的一份力量,一定會使這個事情有改變的,就是因為每一個人都像你這麼想,所以我們的國家難有進步。

在結尾,我願意引用胡適說的的一個寓言故事,胡適:一個山上著了火,這時候一隻鸚鵡飛到很遠的一個河邊去,嘴裡含著水想要去撲火,別的同伴都笑它不自量力,這麼大的火你一隻小鸚鵡含的水又有什麼用呢?這無疑是杯水車薪。它說,我知道自己的力量可能很單薄,但是自己在這座山上生活了很長時間,不忍心看它燒掉。這則寓言也可以襯托每一個想要改變中國現狀的人的想法:為什麼我的眼睛飽含淚水,因為我對這土地愛得深沉。


民主當然是選舉,然而大多數國家實行的都是代議制民主,並不是公知們所謂的全民投票,在美國,屁民是根本不可能直接參与民主選舉,他們的社區,工會的負責人就替他們投了,而中國大部分人目前來看對於中國的政治制度理解還在皇權黨的思維,而忽視中國本身就是大民主國家,很多人從來沒去過社區,村委會了解這些選舉,甚至連度娘都懶得看,而且對於民主選舉有一種現象,就是不會強迫任何人必須投票選舉,即使是美國,各類選舉中,參與的人並不能佔到大多數。如果強制性投票選舉,不參加的一律罰錢,估計某些人就要跳上天了。呵呵


在《讀者》上看過一篇說民主的文章。
記不太清楚了,作者舉了一個例子說什麼是民主。
四個人一起出去玩,三個人想打籃球,一個人想打乒乓球。少數服從多數嗎?那這樣對於打乒乓球的人來說就不民主。
當然也不會多數服從少數。
於是四個人湊了一筆錢出來,用了這些錢的一部分給想打乒乓球的人顧了一個人來跟他打乒乓球,其他人打籃球去了。
具體講了個什麼道理我也不知道,作者說他們保障了少數派和弱勢群體的利益。


農村基層也選舉,如果說民主,呵呵


吃飯就是活著嗎?但活著必須吃飯。


經濟學人信息社編製的民主指數衡量了五個指標:選舉程序與多樣性,政府運作,政治參與,政治文化和公民自由。

選舉只能說是一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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