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評價中文維基百科裡面相互衝突的命名規則?

中文維基百科裡有5條實質的命名規則

  1. 使用中文
  2. 使用事物的常用名稱
  3. 必須精準簡練
  4. 使用全稱
  5. 名從主人

使用中文這點不提,其他四個之間好像衝突

  • 常用名稱通常是簡練的,即使是在正規文章中,人們也會自然的用簡稱而不是全稱
  • 簡練全稱直接構成衝突
  • 主人的名字基本就是全稱的定義,絕大多數時候只會長不會短,和常用名稱簡練衝突

所以 常用名稱和簡練 這組讓條目名稱朝短的方向走, 全稱和名稱主人 這組又讓條目名稱朝長的方向走。怎麼看待這個似乎本質上就矛盾的規則?

英文維基百科也有5條實質命名規則

  1. Recognizability 辨識度
  2. Naturalness 自然
  3. Precision 準確性
  4. Conciseness 簡潔
  5. Consistency 一致性

雖然規則間也有衝突,但不會到明顯的幾個規則把命名往短里整,幾個規則又有把命名往長里整。另外英文維基的規則明確說了 不用遵守主人的名稱。


我來唱唱反調,夾帶私貨請注意。與其他幾位觀點不同,我認為,目前中文維基百科的命名常規確實是衝突的,或者說,相比英文維基百科而言邏輯上是存在問題的。也正因為如此,實際上中文維基百科很多領域細化的命名規則與總的命名常規存在抵觸。
  正如題主所言,常用而簡練的名稱往往不會是全稱。中文維基之所以要立這條規則,主要是避免條目名稱出現一些不明所以的過度減省,例如「人大」「北大」之類的,但這樣的減省本就違背了精準原則,無需再加這麼一條。
  另一方面,很多事物的全稱往往是冗長且不常用的,把這樣的名稱作為條目既不符合常理,也與規則自身的常用性衝突。所以你會發現美國的條目名稱並不是「美利堅合眾國」,中國聯通的條目名稱也不是「中國聯合網路通信集團有限公司」。命名常規也意識到了這一尷尬,所以加了一條「除非該縮寫被公認為專用名詞」,相當於自己把自己這條廢了。
  名從主人原本不在命名方針中,經過數次討論後終於在2008年加入。個人對這一條並不以為然,這直接顛覆了維基百科以公眾共識為基礎的原則:如果該名稱廣為接受,那麼依照常用性原則自當使用;如果某個人或組織自己擬定的名稱無人願意使用,維基百科也沒有義務淪為其宣傳工具。這也是為什麼英文維基明確寫明沒有必要盲從官方名稱的原因所在。
  在實踐中,由於維基百科所收錄的條目主體都具備足夠的關注度,大部分情況下,公眾和媒體都是願意使用其官方名稱的,維基百科沿用自然水到渠成。但總會有事與願違的情況發生,比如我國ACG領域,官方為其作品苦心擬定了譯名,卻又因為種種原因無力推廣,致使大眾不屑一顧(高達VS敢達,馬里奧VS馬力歐)。請問這種情況下,你是要常用性還是要從主人?結果就是中文維基的ACG命名常規有這麼一條,規定這類情況使用常用譯名而非官方譯名,等於打了名從主人的臉。
  總而言之,維基百科原本的中文、常用、簡練、精準已經很好地提供了命名的基本指導,當然順序調換為常用、中文、簡練、精準可能更好,畢竟常用性才是第一要務。加上一條全稱純屬畫蛇添足,而後來的名從主人規則更是自毀根基。相比之下,英文的命名常規則要完善得多。好在維基方針並非法條,更多時候我們是以共識處事。既然命名常規里什麼話都有,對於具體情況我們只要能得出共識,然後找一條相符的拿來背書就行了。但是如果得不出共識的話……
  (順便說一句,題主提到英文命名常規里的Naturalness是自然,而非Neutrality中立,命名並不需要強求中立。題主現已更正。)


命名常規規範命名有兩個目的:
1 讓大多數中文讀者最容易理解、最不容易混淆(使用中文,使用全稱,名從主人)
2 讓其他人可以簡單且符合常識地鏈接到這些條目(精準簡練,最常用名)

這兩個目的其實並不衝突,描述條目的可靠來源中用來指代條目主題的名字雖然很多,但是用這兩個篩子可以把很多不同時符合兩個目的的名字給篩掉,例如黨(來源特指中國共產黨的場合)、迪肯貝·穆托姆博·穆坡倫多·穆坎巴·讓·雅克·瓦穆托姆博、憲法第一修正案、得州儀器、歐巴馬、國家籃球聯盟這樣的。當然,如果所有來源提到的名字都被篩掉了的話,可以由編者討論臨時達成一個共識,一般是採用符合原則數較多的名字較受支持。

如果沒有原則可以拿來打破平局(例如德克薩斯/得克薩斯,或者可靠來源在中文名上尚未有共識),那麼為了避免將伺服器資源浪費在毫無意義的編輯戰上,應以第一個將條目擴充到小小條目以上篇幅且在名字選擇上達成一致的版本為準,亦即先到先得原則。基本上,除了明顯違反某個更高優先順序的原則的場合,很難有讓人信服的理由挑戰先到先得原則。

注意來源是在不斷變化的,比如首爾改名漢城,羅恩·阿泰斯特改名慈善·世界和平,所以曾經符合命名常規的名字,在一段時間之後可能不再符合,這時候需要重新討論,看舊的名字是否仍舊符合常識。


這個世界的名字是千奇百怪的。命名常規需要做的是兩件事:其一,確保條目標題符合常識;其二,在有多個符合常識的標題時,從中選一。

實際討論中,包括題主在內,大多忽略了標題要符合常識這一點。
題主所提出的這五條規則,看似沒有任何操作性,卻也已經排除了極大數量的不可用名稱,比如全手動地表地貌改變裝置,就違反「必須精準簡練」的要求。

又比如「使用全稱」,一般的學術論文中,第一次使用某縮寫需提供全稱,但沒有人會在論文里再把蘇聯寫成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這就是全稱和常用名稱的區別。這也是常識的範疇。

只有當常識不起作用時,才有第二步的多選一的問題。當多個可接受名稱發生衝突時,一方面中文維基百科提供了一些相關的選用規則,另一方面也應當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而非依賴某一種具體的規則。


曰..曰 瀉藥,就直接說幾個案例吧:

  • [[2014年跨年夜上海外灘陳毅廣場踩踏事件]]
    該條目的討論頁在本人慫恿下,進行了十分徹底的投票,最終產生了中華特有的標題長度;各種細節一言難盡,會瀏覽維基百科的請移步圍觀。
  • [[對?修改歷史的質疑]](? = zggcd)
    該條目比較曰..曰,一度還被削除;一開始的標題是[[歷史修正主義_(中華人民共和國)]]。目前這個有點像一篇文章的標題,但也是可以的,英文維基里也有這樣的「phrase」式的標題
  • [[朗道]]
    該條目原標題為[[列夫·達維多維奇·郎道]],按照蘇州倡導的俄語三名制。但後來「常用性」被提起,尤其是郎/朗用字的問題,蘇州就移動到了[[朗道]]——這個對學過物理的人來說是福利,但如果嚴格從wikidata(跨語言鏈接)的角度看,也許不是最佳方案,正如太虛乎所說;有[[蘭道]]擋著也還行,但蘭道朗道之間,應該有個{{for}}互見(剛才邊說邊發現的)

其實我也沒什麼特別的對於命名規則的「評價」,就再說說我覺得比較煩人的情況:

  • 不同地區、不同人士的譯名不統一,比如不明覺厲的[[佛羅倫薩聖老楞佐大殿]](目測是香港基督教style);有時候外行或者非主流「先到」創建了條目,然後那畫面太美我不敢看,比如[[滲透壓]]中提到的「張性」、[[高張]],在我改之前簡直亂作一團(這個例子倒不是譯名有太大問題)。
  • 一個事件,官方給出名稱比較遲或者完全沒有,然後媒體各自發明名稱;前幾天剛翻到的[[2014年台北捷運隨機殺人事件]]可以說是經典案例。
  • 最煩的.. 都無力提起,太蛋疼,再加上某些人固執己見,簡直無解——政體系列的條目名稱的統一協調,可能是目前為止中文維基最難解決的問題之一;比較簡單的例子是[[君主專制]]/[[絕對君主制]](習慣名稱 vs. 字面翻譯),還有[[貴族政治]]/[[貴族制]](和不同的用詞統一),然後就是大坑[[獨裁政體]]/[[專制主義]]/[[專制]](中英文不對應)——注意這三個例子全部牽扯到標題用詞本身的定義的互相不吻合和與英文不一一映射,從某位ougaowen在各個條目中加入的詞源說明就可以感受到;懂interwiki link 的可以點開看看,請允兵。不過現在好像好多了?反正我是棄坑了,慎入,祝不要遇到嘮比。
  • 參見維基百科討論:命名常規 (頁面分類) —— 2015年11月10日補充

就先說這麼多吧。—— SzMithrandir(留言) 2015年2月3日 (二) 23:30 (UTC)


在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中,描述這幾個原則時在下面加了一般來說慣常的做法,解釋得其實還是蠻清楚的。


我覺得重災區是在翻譯名上。 尤其是在足球的相關名稱上, 中文維基基本上被粵語區的譯名統治了, 比如:
沙比·阿朗素(阿隆索), 奇雲-派斯·保定(凱文·博阿滕。。。作為保定人這個真的吐槽無力),基斯坦奴·朗拿度(C羅)。。。

然後還有球隊的名稱:
拖連奴足球會(都靈),禾寧丹足球會(沃倫丹),車路士(切爾西), 祖雲達斯(尤文)。

算了, 多的就不羅列了, 懂的都懂。
其實現在最大的問題就是家裡把中文維基封了, 廣大人民群眾的力量無法將自己普通話用詞習慣輻射到維基上, 導致現在很多時候因為不熟悉別人家的用詞以致於看不懂維基 : 奇雲-派斯·保定 和其弟弟 謝璐美·保定 出道於哈化柏林。。。。

似乎當前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將大陸用詞用腳標的形式標註在別人家名稱的下面。 因為即使直接去改條目名稱別人家的積極分子也會在最短的時間內將其還原成自己喜歡習慣的樣子。 更誇張的是即使是普通話使用者首先創建之以普通話命名的條目也會很快被改成粵語區的慣用名稱。。。。人手不足編輯戰無力啊。。。

不過若以為上面的名稱已經足夠震撼就太小看粵語區的同志們的創造力了。。

『雷霸龍·詹姆士』

我反覆閱讀三遍以後才確認『雷霸龍』不是外號。。。。


想當一名足球籃球維基編輯者的同志們都是勇士啊, 大家一定要善待他們。。


我覺得中文維基百科條目命名就是少數積極用戶想怎樣就怎樣,其實沒有什麼規則。
因為規則是他們制定的,改不改怎麼改也是他們說的算。所以規則的解釋權也歸他們。
對於多數人來說維基百科只是工具,好用則用不好用便不用。很少有人關注條目命名是否合理。
但是有人關注,就是那些維護規則的那些人。他們像機器人一樣強硬,不允許任何人對規則質疑。
沒想到我這回答成了吐槽帖,還好知乎上用的名跟維基百科上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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