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為什麼反對當下的 LGBT 平權運動?
關於「為什麼不支持」,我們已經討論的夠多了。最後發現所有人要麼是支持者,要麼是各式各樣的中立者。所以我提這個問題的本意就是希望那些理性的反對者能坦誠地闡述自己的觀點,唯有這樣,我們才可以在這一話題上,獲得更多的收穫。至於描述是否中立,我相信所謂的「如果你的孩子,朋友。。。」這種闡述才是不中立的乃至誘導性的。
註:已二次更新,修改了一些不合理的地方,也補充了很多觀點與材料。非常感謝各位在評論區給出的建議。所有更新的文字說明已放在文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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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一個個評論區去轉、一個個去回復,實在是很浪費時間,也不勝心煩。因此在這裡「集中答疑」一下(怎麼看著像「藍貓淘氣三千問」呢...)。
所有中立的、反對的、支持的人們:
May I have your attention, please? Thank you.(順便清嗓)
文章即將開始,有類似觀點的各位,現在可以對號入座了。謝謝。
索引 ..............................................................................
0. 名詞解釋 ... 1. 被害妄想 ... 2. 事不關己 ... 3. 怒而轉反 ... 4. 噁心有理 ...
5. 同性戀不需要婚姻 ... 6. 慾望有理、突破底線 ... 7. 同性戀時髦潮流高人一等 ...
8. 支持LGBT是為了彰顯「思想先進」 ... 9. 同性戀教壞小孩子 ... 10. 做好自己再來說話 ...
11. 同性戀是病,會導致人類滅絕 ... 12. 不可能立即實現平權 ...
13. 胡言亂語口沒遮攔 ...
0. 名詞解釋 ....................................................................
性傾向:在性慾上和情感上持久地被某種性別的人所吸引。 當個人僅被同性所吸引,或同時被多種性別所吸引,或不確定被哪種性別所吸引時,他 / 她就屬於性傾向上的少數群體。
性別認同:指的是個人在情感上和心理上認為自己屬於某個性別。當個人的性別認同與出生時的生理性別不一致時,他 / 她就屬於性別認同上的少數群體,如:生理性別為女性,但認同自己是男性,或生理性別為男性,但認同自己是女性。
性傾向與性別認同是相互獨立的。即便是跨性別者,也可以有不同的性取向。以金星為例,她是男跨女(俗稱mtf)的跨性別者,受男性吸引,因此為異性戀。如果某個女跨男(ftm)的跨性別者受男性吸引,則他是跨性別男同性戀者。
所謂LGBT,即Lesbians,Gays,Bisexuals and Transgenders 首字母的大寫,亦即女同性戀者、男同性戀者、雙性戀者、以及跨性別者。LGBT這個詞用以指代特定的性少數群體,「LGBT平權」 才是指代這群人的平權運動。維基百科傳送門:
https://zh.wikipedia.org/wiki/LGBT
1. 被害妄想 ....................................................................
例:現在大家都在忙賺錢,誰有空管你們?同性戀受到什麼迫害了?你們不就是整天沉浸在自己的「受迫害小天使」幻想里,還覺得自己很可憐?
答:同性戀群體在當代中國遭受的普遍歧視和權益缺失,並不是什麼「被害妄想」,而是有廣泛證據支持的客觀事實。
(1). 歧視與不公:統計數字
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在2014年8月,發布過「亞洲同志項目中國國別報告」 , 旨在 「對中國LGBT人群及民間社會所處的法律與社會環境」 作出 「參與式調查與分析」[2]:
「亞洲同志」項目中國國別報告下面僅引用該報告的其中三段、對同性戀者生存環境的調查結果:
(1). 「在教育領域,針對LGBT學生的校園欺凌和歧視是一個嚴重的問題,特別是在農村和欠發達地區。愛白文化教育中心2012年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77%的受訪者遭遇過基於性傾向或性別認同的欺凌,這其中59%的受訪者認為欺凌對他們的在校表現產生了不良影響。」 該調查的樣本群體為421名LGBT學生。
(2). "2009年,同語進行的一項涉及900位女同性戀者和女雙性戀者的有關家庭暴力的調查顯示,48.2%的受訪者稱曾遭受過父母及親屬的暴力和虐待,包括強制的心理治療,42.2%的受訪者稱曾遭受過來自同性伴侶的暴力。" 「許多LGBT暴力和歧視受害者無法獲得司法保護和社會服務,如法律援助或法律諮詢。」
(3). "2012年一項針對北京、上海和廣州居民的民意調查顯示,僅有31%的受訪者接受男女同性戀者,而僅有27%的受訪者表示應該對性少數群體進行法律保護。考慮到這三個城市相對較高的教育水平和它們身為國際大都會的性質,支持LGBT權利的人口比例在中國其他地區很可能更低。"
最新的調查報告,可參考「亞洲同志」項目下、由北京大學社會學系以及北京同志中心共同發起的這個2016年的版本[3]:
中國性少數群體生存狀況 - 基於性傾向,性別認同和性別表達的社會態度調查報告 (推薦閱讀)
以及相關解讀:如何看待《中國性少數群體生存狀況》調查報告的發布? - 知乎 我並未細看,在此就不作總結了。
(2). 歧視與不公:事實證據
附帶部分相關的知乎問題,作為事實例證:
作為同性戀,你最痛心的瞬間是什麼? - 知乎
作為一個性少數的一員,你感受到的最大的惡意是什麼? - 知乎
跨性別者都有哪些辛酸往事? - 知乎
同性愛人被農村的父母脅迫結婚,已被軟禁,疑似遭遇強姦。我該怎麼辦? - 知乎
如何看待微博上的女同性戀出櫃,被其母極力阻攔,並在與一同性戀母親的對話中相互對話過激的事件? - 知乎
部隊軍官中的gay是怎樣生存的?尤其是年齡比較大以後? - 知乎
這些歧視與不公的現象,在北京、上海等一線城市會好很多,但在中小城市、鄉村地區等等都比較嚴重。很多部隊、基層單位的同性戀者/跨性別者,主動坦承或是被發現後、會以「個人作風問題」為由被無理開除,相關事例在以上最後一條問題中有所收錄。亦可參考:
公務員「同志」:公開等於從天上掉到地下_新聞中心_新浪網
此外,娛樂圈的同性戀者是相對較多的,但當下很多一線明星、當紅小生,即便敢於賣腐作秀、也從來不敢真正出櫃,就是怕影響自己的星途。即便是前衛開放的美國好萊塢,也深受「出櫃難」的影響:好萊塢依舊「恐同」 一線巨星受困票房壓力不敢出櫃
此外,很多人都以為只有精英白領、大學生等等才會搞同性戀、搞跨性別,以為LGBT問題是「富貴病」,實質只是「倖存者偏差」罷了。實際上,中下層LGBT人群才是這個群體的大多數:
國內底層(貧困、文盲、殘疾、老齡)同性戀者的生活情況是怎樣的? - 知乎很多底層LGBT人群根本亦不接觸知乎社區,相關知乎問題反映的現象也只是冰山一角。但必須強調的是,所有這些材料與證據,為的是證明當下中國社會,LGBT群體面臨的歧視、不公等問題的確「普遍存在」,而不是為了「賣慘博同情」。在當下中國,「弱勢群體」是事實,但並不是說每一個LGBT個體都是「弱勢的」。LGBT也不過是標籤罷了,其中每一個個體都可以是自信而優秀的,與其他人別無二致。
(3). 應得權益的缺失
拋開性取向與性別認同的歧視不說,當代中國LGBT人群的各項應得權利並未得到法律保障,包括同性戀愛自由、婚姻或民事結合的一切相關權利、領養撫養權、反性取向歧視的法律法規等等。
- 3.1 反性取向與性別認同歧視
經修訂後、自2008年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中,明確規定了在教育、就業、文化生活等領域對殘疾人作出歧視,都是違反法規的行為。而另一方面,中國沒有任何法規能夠反擊因性取向和性別認同遭受的歧視。相關歧視與不公案件,往往很難維權:
「女扮男裝」員工被開除 當事人申請仲裁已獲立案2016年6月,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以以23國贊成、18國反對、6國棄權,通過了《防止基於性傾向和性別認同的暴力和歧視》的決議:人權高專辦 | 基於性傾向和性別認同的歧視 。在表決過程中,中國代表在並未發言的情況下,投了反對票:聯合國通過保障LGBT人權決議 中國投反對票 。可見我國政府並未考慮將相關的LGBT反歧視法案提上議程。
與此相對,2012年兩會期間,10位同性戀者的母親向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政協委員致公開信:10位同志媽媽:提議制定反歧視法案_網易女人,痛陳孩子在入學、就業過程中遭受的種種歧視,提議國家儘早制定《反歧視法》,以保護包含同性戀在內的弱勢群體。
- 3.2 同性婚姻或民事結合相關權利
同性婚姻權利的典型案例,可參考畢安生事件:
畢安生_百度百科台灣大學的法國籍退休教授畢安生,與鞏俐前經紀人曾敬超是相濡以沫35年的同志伴侶。但在伴侶病危之際、畢安生無法參與曾敬超的醫療決定,而後者遺囑里留給畢安生的大筆財產、兩人的共同住所,也都被曾的家人作了財產轉移。2016年10月16日,畢安生被發現墜樓身亡。該事件完全足以說明,由同性伴侶婚姻權利缺失所引致的各方面負面影響。
- 3.3 同性猥褻強姦入罪
相對地,同性性騷擾、強姦等惡性行為同樣沒有被納入法律,遇到類似案例,只能按故意傷害等其他罪名判決,否則只能作無罪處理:
點擊今日第1504期:「男男強姦」為何不入罪?-搜狐新聞
同性性侵犯面臨法律困惑 男男強姦受害者維權難(圖) 淡藍
守園大爺被性侵可笑嗎?那些年被男人欺負過的男人_新聞中心_新浪網可見,我國法律在同性性愛關係方面有著大片空白,即便對異性戀也同樣沒有好處。直到2015年11月,《刑法修正案(九)》開始實施才將男性納入猥褻犯罪的保護範圍。強姦入罪就免不了要約束和承認合法正當的同性性行為,就免不了要保障同性戀群體的各項應得利益。這些應該是同一件事情、不可或缺的兩個方面。
2. 事不關己 ....................................................................
例:不是少數群體嗎,怎麼天天跑出來博人眼球?我壓根就不關心你們戀豬戀狗,你們怎麼開心怎麼來。你們呢?天天宣傳這破事,我的時間線上全是這種話題,你說你們招不招人煩、招不招人討厭?
答:
(1). 發聲的原因
基於第1點,同性戀群體、乃至整個LGBT人群在中國遭受普遍的歧視和權益缺失,是明明白白的不爭事實。自己挨打、吃虧都不知道喊疼、不知道反抗,就更不會有人可憐你了 —— 誰讓你們是少數群體呢?
我們也有自己的工作生活,誰也不想天天花那麼多時間爭來吵去的。要是不受歧視、也擁有各項應得利益,誰願意天天沒事各處奔走、遭人白眼,還要被罵「博人眼球」呢?
LGBT群體發聲,有至少兩方面原因:
- 我們是在「喊疼」和「求助」,是在爭取至少的、禮貌性的尊重。換作十年前,公眾可以理所當然地取笑同性戀者,對方喊疼、反抗,反而會被取笑得更厲害,哭訴無門。這是最顯見的、甚至是大眾默許的社會暴力和不公。現在LGBT群體有良好的發聲渠道了,就需要利用好自己的聲音,曝光社會不公、讓社會大眾知道性取向歧視不是什麼理所當然的事。
- 另一方面,也是在「澄清誤會」,希望通過科普宣傳減少偏見、增進理解。當下中國的主流群體對LGBT人群有著十分嚴重的認知偏差,基於這些偏見,極容易產生各種各樣的歧視行為。類似的偏見譬如「同性戀都是變態」、「男同都以為自己是女人」、「認為自己是女人的男人都是心理有病」、「同性戀都是後天性教育失敗的產物」、「同性戀都濫交」、「同性戀性交都會得艾滋」、「同性戀都喜歡騷擾他人」等等。通過對相關知識的科普宣傳、通過LGBT群體的現身說法,能夠大大減少這些不符合事實的認知。
實在不能放下偏見的人們,那就請禮貌尊重、不要歧視就好。
(2). 聲音大、關注度高就是特權?
有人指出:社會上受苦難的人多了去了,受到歧視與不公的也不止你們LGBT,怎麼就你們天天博人眼球、賣慘博同情呢?現在你們的社會關注度那麼高,不就是你們的「特權」嗎?
事實上,無論是哪個群體,受到歧視和不公對待,都需要主動發聲、為自己謀取正當權益。對於性別歧視、有女權主義運動追求男女平等,對於種族歧視、有黑人運動、亞裔抗議,對於殘疾人歧視,也同樣有報道曝光、媒體發聲,為什麼偏偏到了LGBT平權,他人的關注就變成我們的「特權」了呢?
有人覺得當下中國LGBT平權的聲音太大、關注度過高,至少有三方面原因:
- 平權進行時 中國的LGBT群體承受歧視和權益缺失是歷史遺留問題,主流社會從來都覺得理所當然、從未給予什麼關注。當人們的觀念慢慢發生改變、不再視LGBT為異端、變態,他們會發現之前的很多對待方式是有問題的,現行法律在某些方面是有缺失的,他們認為「有必要聲援這種不公平」,從而給予關注和支持。至於其他群體比如殘疾人,在中國是獲得普遍尊重和法律保障的。「不能歧視殘疾人」是當下社會共識,殘疾人受到歧視可以有合法渠道去維權。而缺少無障礙通道、盲道停占等等現象,都會被媒體曝光,被大眾譴責。殘疾人群體不需要像LGBT那樣呼籲大眾理解,是因為他們早已過了反歧視、爭權益的最主要發聲階段。相反,社會大眾對待LGBT群體的最常見態度是「他們不正常但我不關心」,都遠遠談不上尊重,連保障性取向/性別認同的相關法律法規都沒有,說明相關平權仍然處於「進行時」,仍然處於「發聲期」。
- 媒體與政治 近十年來,很多國家都處於LGBT 「平權進行時」,對國外平權進展的媒體報道,一直都時有耳聞。而娛樂文化也逐漸開始關注、消費LGBT話題,無論是國外的一些優秀影視如《斷背山》、《卡羅爾》,還是國內的各種基腐文化、明星CP等,都是不斷湧現的「LGBT聲音」。國外各個政黨派系都樂於打LGBT人權牌來爭取人氣支持,也就更加推波助瀾了這類話題。
- 主觀錯覺 每個人在工作、生活中都會與女性相處,而自己的弟弟妹妹、子女後代等都有可能成為兒童販子的下手目標,所以女性地位、拐賣兒童等問題與他們的自身利益息息相關,他們感同身受、所以關心。相反,由於大部分LGBT人群並未表露自身性取向/性別認同,很多人認為LGBT極為少數、離自己很遠、和自己無關,所以請求他們關心了解,本身就被認為是一種「特權」。更不必說相關的新聞報道、媒體娛樂、知乎問題等等「不厭其煩」地湧入視野了。至於一般人為何需要關心,可以參見第10點。
總的來說,發聲是因為「需要」,支持是因為「認同」。LGBT群體得到的關注,都是國內外平權宣傳努力爭取到的結果,從來不是什麼 「特權」。等達到了平權目的,尊重也成為了社會共識,相應的宣傳與關注自然也會逐漸減退。
(3). 關於時間線
至於不想在自己時間線看到LGBT相關話題的人們 —— 不好意思,您的時間線還真不是我們說了算的。我們有自己的言論自由,您也干涉不了。要是您沒有關注相關話題或用戶,麻煩去找知乎社區管理員,提出您的訴求,相信他們會處理好閣下的時間線的。
3. 怒而轉反 ....................................................................
例:我一個不支持不反對的吃瓜群眾,這下可好,我不支持就成「反對」的了,還要被人噴?你們就這態度?那好,我這輩子都反對同性戀!是你們把中立派逼到反對派去的,可不要怪我!
答:這個首先是支持派的不對。按理說不支持不反對是可以的,相信中立派的大部分人都是「與我無關、我不表態」的立場。在一場爭論中,除正反雙方外,是理應允許所謂 「中立派」 存在的,支持 / 反對派亦不能夠強迫他人站立場。中立派們,也請不要借著「中立」之名,行反對之實。所謂中立,意味著你不會發表意見,或者你的意見觀點不會對任何一方有所偏袒。
我認為,不支持不反對LGBT平權和反歧視,本身稱不上是一種「歧視」或「漠然」。但如果在現實生活中,中立派遇見性取向/性別認同相關的歧視暴力,選擇忽視、沉默、遠離,就的確是一種漠然,會助長類似的現象。當然了,這也都是他們個人的態度選擇,不應該搞道德綁架。但無論什麼「派別」,對不公與暴力的漠然並不是什麼光明正大、理所當然之事,他人不能以道德之名「要求」、「逼迫」你,你也無法阻止他人對你的主觀評價。合理的「道德批評」與不合理的「道德綁架」,需要分清二者的區別。
中立派大可以一個不高興,就跑到反對的一方去。但也請不要搞「雙標」,不要只對支持派的攻擊如此敏感,卻要無視反對派的言語暴力。此外,即便反對也是需要正當理由的,這是反對派的「入場券」。爭論的時候,請拿得出正當客觀的反對理由便好。以「我不高興」為由、否定LGBT應得權益的正當性,就完全不合邏輯。
4. 噁心有理 ....................................................................
例:你們回家關起門來,愛怎麼搞怎麼,不要讓我看見就成。我看見就噁心。什麼?你們還不准我感到噁心了?我噁心是出於本能,你有什麼權利不允許我噁心?
答:支持派對這個的處理恐怕也有不妥。個人認為,他人不能理解、不能接受、覺得噁心厭惡憎恨等等,都是沒有問題的。即便說「我討厭同性戀」,也只是表達個人態度,是他人的言論自由。但就像「我討厭上海人」這樣的話,言語一出同樣會有大批人來反對、質疑。這些反對也無關性取向或「政治正確」,而屬於「反對不友善言論」。發言者可能需要向質疑者說明、你討厭上海人的合理理由就是了。
在此之外,任何沒有正當理由、僅僅因為群體標籤而給予的較差對待,都會構成歧視: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AD%A7%E8%A6%96
換言之,言論中沒有合乎事實的理由,借題發揮、侮辱詆毀、嘲笑攻擊的,都構成歧視言論,可以隨手舉報。每個人都有言論自由,也都需要為自己的言論負責。不當言論要是造成了不良的公共影響,發言人就需要承擔更大的責任。情節嚴重的,可以按照擴散不實消息、挑起社會仇恨、攻擊侮辱他人等等罪名,被依法起訴定罪。早些時候的華師大拉橫幅一事,就屬於「呼籲鼓動」性取向歧視、無正當理由間接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當事人發表不負責任的公共言論,可無關什麼「政治正確」、言論自由。
對反對派而言,厭惡噁心無法理解都不要緊,但至少可以禮貌性地尊重,不因自己的主觀態度而差別對待。用「我感到噁心」為由要求LGBT人士遠離公共場合,就屬於一種最基本的歧視,畢竟感到噁心的「權益損失」、其重要程度遠小於LGBT群體正常生活的權利。這其實是一種最微小的、卻也最合情合理的「權利讓渡」。當然了,反對派以「噁心反感」為由拒絕LGBT人士進入他們家裡是合理的,因為家庭是私人領地,戶主有這個決定權。然而,公共場合併不是任何一個人的私人領地,也沒有掛上「同性戀禁止入內」的標語。任何一個反對派都無法以自己的個人喜惡為由、代替整個群體作出「驅逐同性戀」這麼個決定。僅僅因為對方是LGBT人士,餐廳拒絕他們在店內就餐、醫生拒絕為他們提供治療等等,都會構成歧視。實在感到劇烈不適譬如嘔吐、過敏、抑鬱的,建議去醫院就醫,或者諮詢心理醫師。
LGBT群體非常尊重他人主觀反感,亦尊重有理有據的反對聲音,但是明確抵制歧視。需要分清個中區別。
5. 同性戀不需要婚姻 ....................................................................
例:現在法律允許你們存在,不把你們關到監獄裡去,就已經是最大的尊重了。你們還不知足?什麼?同性戀還需要婚姻?異性戀需要生育、需要組建家庭才需要婚姻。同性戀又不生孩子,要婚姻幹什麼?不能結婚的同性戀就是假的同性戀了?不能結婚會死了是不是?
答:從心理學證實同性戀與異性戀「對等正常」的那一天起,從同性戀去病化、去罪化的那一天起,同性婚戀權就應該屬於一種合理正當的「應得權利」,而不受其他無關因素影響。所謂「平權」,亦即對等的社會群體,理應擁有對等的權益保護,這是從 「人權平等」 角度出發、應有的邏輯。非罪化、不歧視等等應該是最基本的權益。在此之上仍然缺失的權益還需要繼續爭取,同樣合乎道理,不存在什麼「知足不知足」 的問題。 具體如何實現、時機條件是否成熟,可以再談,但權利的正當應得性不應受影響。 —— 先不要急著向亂倫、戀童、獸交等等延伸,這些後面會說。我們先看同性戀群體。
(1). 同性戀人群的婚姻意願
2012年,李寧等人[1] 對922名同性戀者(男/女性各468/454名)的各方面情況作了非常詳細的調查,調查範圍囊括了文化程度、地區分布、婚姻狀態、婚姻意願等等,相應的調查報告發表在《中國性科學》雜誌上:
2012 Report on Homosexuality in China and reflections on the legalization of same-sex marriage(推薦閱讀)
其中超過八成調查者支持中國同性婚姻合法化,五成調查者表示一旦合法化、會「立即申請,註冊結婚」,可見同性戀人群中、大部分存在明確的婚姻意願。僅有7%的人表示即便同性婚姻合法化,也「還是會和異性結婚」。
對於將來的計劃,18%的調查者表示「會和異性結婚」、亦即俗稱「騙婚」,而7%左右表示會進入形式婚姻,52%的人表示會和同性伴侶相度一生、或者孤獨終身。
(2). 婚姻的權益與義務
假設同性戀能夠自由戀愛,則他們不結婚當然「不會死」,但「權利缺失與不平等」是不容置疑的。換句話說,同性伴侶無法享受婚姻法保障的一切異性伴侶權利,包括法律地位的承認、財產債務共有、監護權、繼承權等等。 至於相關利益缺失帶來的影響,可以參考第1點中列舉的「畢安生事件」。個人認為,同性戀群體並沒有必要堅持修改婚姻法、而不接受立專法。如果專項法律能夠補足所需權益、這種形式具有和婚姻同等的地位和效力,又有何不可呢?須知道,在許多國家同婚合法化之前,民事結合一直都是婚姻的一種有效替代。
當然,既然是「平等權利」,自然也包括婚姻附帶的一切道德、法律上的義務和約束。譬如不容忍第三者、不允許近親結婚、雙方債務共擔等等。從來沒有人要求過什麼「性解放」權、「性自由」權。至於台灣同運團體要求的「不限人數組成婚姻」,大陸同性戀人群中、絕大多數並不認同。事實上,台灣這次釋憲也只是允許同性結婚,並未允許多人婚姻等非傳統形式的婚姻。
(3). 是否生育並不影響婚姻權
同性戀群體應得權益的正當性,不因為「艾滋、濫交、約炮」等等不相關理由而被否定。這些事物並非同性戀特有,它們與婚戀自由也不成因果關係。要否定同性婚戀權的正當性,除非能夠證明:同性戀自由戀愛結婚,會給自身或他人帶來本質性的危害。說到這裡,很多人這就要談到「生育」問題了。
很多人試圖用生育為婚姻「正名」,然而並不合理。生育不是義務,而是權利。生育權和婚姻權理應是相互獨立的。如果我不生育就沒有權利結婚,那麼請先處理丁克、不孕不育、黃昏戀等夫婦,請先剝奪他們的婚姻權。再說了,異性戀婚姻誓詞里,可沒有「我一定會生孩子」這句話,更無需給國家下 「生孩子保證書」 才能領結婚證,是不是?生育率低,還請加強宣傳、推行福利政策鼓勵民眾生育,但這並不影響到同性戀群體的婚姻權利。
(4). 關於「同性戀不生育」
很多人自然而然地覺得,同性戀一定是不生孩子的。即便這是事實,「不生育」也從來不是同性戀群體所特有的問題。異性戀群體里同樣有很多不生育的人,譬如丁克一族、獨身主義者、不孕不育家庭等等。要談任何與「不生育」有關的問題,譬如人口下降、社會老齡化、養老問題等等,應該統籌考慮所有不生育人群。以「不生育」為由、無視異性不生育者、卻單單刁難譴責同性戀群體的,都是耍流氓。說白了就是赤裸裸的區別對待和歧視。
退一萬步講,同性戀群體中很多人都是渴望撫育後代的。平權爭取婚戀自由的下一步,本來就是爭取領養權、撫養權。當下代孕合法化的西方國家,大多數同性戀家庭都會撫養孩子。擔心同性戀者不生育、沒有後代,其實大可不必。
當然了,是否開放代孕牽涉到女性自主權、倫理道德等問題,這也是很多不孕不育人群的關注點所在,不只是同性戀群體的事。我個人傾向於先爭取婚姻、領養等應得權利,是否能夠代孕可以進一步探討。
6. 慾望有理、突破底線 ....................................................................
例:現在是同性戀結婚,下一步是什麼?亂倫、人獸、戀童癖?同性戀都可以結婚,那我跟摩天輪都可以結婚啦?現在爭婚姻權,肯定也不會知足的,下一步指不定要什麼特權呢,濫交權?性解放性自由?敢情我有慾望我就有理了?這和野獸有什麼區別?道德底線在哪裡?
答:典型的滑坡謬誤。亂倫、戀童戀老、人獸、戀物等等在性學領域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根本無法混為一談。很多人混在一起說,恰好表現了主流群體對這些離經叛道的事物有多麼不屑一顧。
(1). 支持派不必忙著撇清關係
LGBT群體極為反感他人將自己和亂倫、戀童等等拉上關係,出於兩方面原因:
- 放在一起說,說明別人並不了解LGBT相關的科學事實,而且很可能也不關心。不清楚不要緊,但請不要亂說。自己不懂還非要橫加議論,本身就是一種不尊重。
- LGBT被相關科學平反,不過是最近數十年的事。好不容易「洗白」,一旦和傳統倫理的「污點」相提並論,又會再次處於道德低谷、合理化對方的不尊重甚至是歧視。
很多支持派遇到類似問題,往往都要花大段時間去仔細解釋,試圖撇清關係。但其實不需要。更不必為了洗白LGBT,再去給亂倫、戀童等現象踩上一腳,於情於理都不合。換作十多年前,LGBT群體在中國的地位並不比亂倫、戀童等等高出多少。
(2). 所以道德底線在哪裡呢?
- 對於任何一種非主流性癖好,心理學、性學、倫理學等等範疇都會有相應的學術研究。如果學術界結論下來,是病得治、能夠治好,那麼就列入心理障礙/精神疾病,去開發治療方案好了。如果結論下來,這些人的心理、行為並無任何本質的扭曲或不正常,不屬於心理疾病,那麼就進行相應的去病化處理。中國同性戀去病化的標誌是2001年,《中國精神障礙分類與診斷標準第3版》,即俗稱CCMD-3標準的制定。
- 任何一種行為能否被接受,至少要看它是否會對當事人自身或他人造成本質性的危害。危害性嚴重的,需要列入倫理道德、法律規條中。同性戀者自由戀愛、結合併不會給自身或者他人帶來本質危害,所以進行了法律體系的去罪化處理。1997年我國新修改的《刑法》刪除了流氓罪,是同性戀去罪化的標誌。
如果亂倫者能夠不生育,如果戀童者能夠剋制自己、不騷擾侵犯兒童、不消費兒童真人色情媒介,如果亂倫、戀童、人獸等等能夠順利經歷去病化、去罪化過程,達成政治、學術領域的基本共識 —— 則合法化能夠增加這些邊緣人群的福祉,又有何不何呢?
注意,這裡面每一步都需要經過大量的學術研究考證,需要經過法律、政治、倫理等各界的大量討論,可不是什麼隨隨便便作出的決定。單純的慾望當然無法為個人喜好正名。如果單單一句「愛無關性別」,就足以撼動學術、道德和法律,那這樣的社會體系未免也太廉價、太脆弱了。
(3). 多了解相關事實,才有資格談支持/反對
至於約炮、多夫多妻、甚至亂倫、戀童等等,這些看似禁忌違逆的命題,心理學家、性學家和倫理學家一直都有在進行研究。 這些事物是否正常合理、能否與人類社會兼容等等——他們應該有更深入的了解、也更有權威的話語權。
心理學、性學、倫理學、法學等等學術領域,才是人類道德底線的真正前沿陣地所在。很多普通人爭來吵去、無法接受的觀念變化,和相關領域中頻繁發生的觀點變革相比,真的是小巫見大巫了。
如果真的感到困惑不解,不妨試著翻閱一下相關領域的學術文章,試著去了解這些事物的本質,而不管它是不是病態、是不是離經叛道。但請記住,客觀事實是不帶有主觀價值取向的,了解相關事實並不會將你變為他們的一員。就像常年研究同性戀的科學家,並不會因此改變自己的性取向。
有最基本的了解、再來談態度的選擇,至少不會有那麼多疑惑和不解。這時候再來說反對或支持都更深刻、有力得多,畢竟你清楚知道自己反對/支持的東西是什麼。
(4). 不過是互換立場思考罷了
最後,我想對各位歧視LGBT人群的「道德衛士」們說一句:你們也是運氣好,能夠一直站在制高點,心安理得、暢快淋漓地對你不屑一顧的事物譏諷恥笑、指點責罵,而從來不用管對方死活。當哪一天,你們無緣無故落得個無法選擇、無法擺脫的非主流癖好,當你們變成那個任人笑話的「非主流」時,希望你們能明白飽受歧視的邊緣群體是什麼心態。
不過是互換立場思考、了解事實罷了,為何就那麼難呢?
7. 同性戀時髦潮流高人一等 ....................................................................
例:你們愛怎麼搞是你們的事,不要老是去宣傳「搞基有多麼多麼了不起」。同性戀還值得提倡了?要是全世界人都搞同性戀,人類不就絕種了?我看現在那麼多同性戀,全都是趕潮流趕時髦、讓你們天天宣傳掰彎的。同性戀還高人一等了?你一個少數群體還要扮可憐、博同情、要求特權了?
答:
(1). 同性戀時髦潮流、高人一等
可能讓人誤以為「同性戀高人一等」的言論,應該有兩種。
- 其一是「我是同性戀我自豪」、「同志驕傲」等發言和活動口號 —— 類似口號招致的誤解太多了,我其實不太贊成經常使用... 所謂的「出櫃自豪」、同性戀驕傲,不過是被壓迫多年後的反抗,不過是一種口號吶喊。一方面藉此鼓勵那些深藏櫃里的人們,不必為自己的性取向感到羞恥自卑。另一方面,也是在歧視嘲笑的人面前挺直腰板、表達自信。說到底,性取向只不過是一個簡單屬性罷了、又不是什麼榮譽優點,哪有人真要為自己性取向感到「自豪」的呢?
- 其二是諸如「同性才是真愛」之類的調侃言論。如果反對派們連調侃的話和認真說的話都分不清,還要以此為由說同性戀「自以為高人一等」,那我也無話可說了。
然後是「同性戀都是趕時髦、趕潮流」。首先,LGBT平權運動也不過是近幾十年的事情,在中國開展的歷史就更短暫了。不說時髦潮流,至少對LGBT的認識和包容是個新事物,這點是毋庸置疑的。但是為趕時髦而「變成同性戀」、又或者LGBT平權宣傳把更多人「變成了同性戀」,都是沒有任何實際證據的胡亂猜測,並不符合事實。
所謂「時髦」的觀點可能是受到了媒體的基腐文化影響。的確,基腐文化、明星CP等等事先興起、為中國的LGBT平權創造了輿論語境。但這類媒體很少關注現實生活中LGBT人群的生存狀態,而且支持往往流於表面、流於膚淺。到了後期,基腐文化支撐不起平權的旗幟,甚至會因為膚淺招致他人反感、而對平權運動有百害而無一利。
(2). 同性戀為什麼越來越多了?
很多人會覺得懷疑:同性戀真的有那麼多嗎?為什麼現在給人感覺「同性戀越來越多」呢?事實上,中國的LGBT群體大多數人都選擇在現實生活中隱瞞自己、就是為了避免歧視、差別對待等一系列不可預知的麻煩。除了跨性別人群可能在外觀上會有體現,同性戀雙性戀人群,只要自己不主動承認、往往是看不出來的。所謂的「同性戀都是娘炮」、或者「娘炮都是同性戀」,完全就是子虛烏有的刻板印象。
現在社會語境相對寬容了、大眾包容度越來越高了,越來越多人選擇公開自己LGBT的身份罷了。因此,不是「很多人變成了同性戀」,而是你之前以為「同性戀本來就很少」的觀念並不對。比較權威的調查數字,可以參考中國著名性學學者、現任中國人民大學性社會學研究所所長、社會學系潘綏銘教授的調查結果:
中國人民大學性社會學研究所 News到2015年為止,中國大陸自我認同為同性戀的人數佔全體5%~6%,和之前許多其他國家的調研結果基本一致,並沒有「過多」。 引用潘教授的結論,那就是:
「男同志」在總人口中所佔的比例,其實存在著一個相對恆定的百分比,既不會因為社會歧視就減少,也不會隨著社會寬容而增加。任何社會調查所得到的任何百分比,其實取決於男同志他們自己願意不願意承認。
此外,潘教授的調研也有其他更細節的數據,各位可以進一步參考。
(3). 同性戀博同情、爭特權
LGBT群體受到歧視和權益缺失是不爭的事實,詳見第1點。所謂「平權」,就是爭取同性戀權利與異性戀權利的「平等」,爭取跨性別者應得權利,並沒有任何「需求特權」的意思,詳見第5點。
LGBT群體最不需要的就是「特殊身份」、「特殊對待」。他們太清楚被區別對待的感受了,隱瞞自己就是為了能和其他人一樣安心工作生活,又怎麼會要求當個「特權階級」呢?無論支持派還是反對派,都必須認識到一個事實:無論網上再怎麼「政治正確」,LGBT人群在現實生活中都遠遠未能實現反歧視、爭平權。當下國內平權聲音十分薄弱、亦缺乏系統的組織和帶領。試問平權都未談得上,哪來的「過度平權」、哪來的「要求特權」了呢?
8. 支持LGBT是為了彰顯「思想先進」 ....................................................................
例: 那些支持的,都不過是要彰顯自己思想「先進」罷了。有幾個是有獨立思考能力的?同性戀有什麼好先進的?人家日本韓國菲律賓都沒有講同性戀立法,人家國家就不先進了?中國少了同性戀就不先進了?
答:「支持同性戀」並不是所謂的「先進」。事實上,LGBT人群是一種客觀存在,又有什麼好支持或反對的呢?所謂的「支持LGBT」,完整地說是「支持LGBT群體平權」、是支持他們擁有合法途徑去追求、保障自身的權益與幸福。請不要理解為「鼓勵大家去搞同性戀」。在這種語境下,支持LGBT平權至少從三個方面來看,是一種「進步」:
- 對於LGBT群體,很多之前並未不清楚的事實,現在不斷變得清晰明白,是學術認知上的進步。
- 社會大眾之前對LGBT群體的態度,包含了太多理所當然的歧視、虧待和打壓。在了解清楚事實後,能夠糾正、包容,進行相應的平權,是社會公平的進步。
- 異性戀群體在未有實質性損失的情況下,給予了LGBT人群追求自身幸福的權利,增加了整體社會的幸福水平,是社會福祉上的進步。
很多人談到LGBT,就覺得知乎上遍地都是「政治正確」,就覺得別人都是隨大流跟風、沒有獨立思考的能力。其實並不然。反對派稍微放下立場、讀一讀支持派給出的理由,都不會這樣認為。反而是反對派自身,是不是為了彰顯自己「不隨大流」、獨立思考才選擇反對的呢?反對派都清楚自己反對的是什麼?反對理由是什麼嗎?我反而覺得,「反政治正確」才是當下知乎的主流呢。
反過來,支持派也不要總覺得反對就是歧視、你反對就是不尊重。其實不然。很多反對派給出理性客觀的理由,是需要理性對話、辯證認識的。好比「男同群體是艾滋高危群體」,就是個無法辯解的事實。基於這個事實,認為「男同群體應該處理好艾滋問題」,就是一個合理的建議。
現階段,無論是支持派還是反對派,要增進雙方的相互理解,就必須認清自身的問題、聽得進對方合理的批評反對。相互尊重、理性客觀地交流才是達成共識的最有效途徑。沒完沒了地相互撕逼、立場對抗、發帖引戰,永遠吵不出個真相來,只會加深相互之間的隔閡、有百害而無一利。
9. 同性戀教壞小孩子 ....................................................................
例:你們宣傳也就算了,還把手伸向小孩子?還有良心嗎?還是人不是?天天跟小孩子說同性戀怎麼怎麼好,小孩子都變成同性戀怎麼辦?哪個家長能接受自己小孩是同性戀的?
答:LGBT群體的正常性,早在數十年前就得到了心理學的證實。基於此,這個群體就有理由得到他人的尊重。
(1). 尊重教育
所謂的「把手伸向小孩」,絕不是教導小孩子「要立志成為同性戀」、或者「容忍同性戀者性侵未成年人」,而是向小孩子傳達「不同性取向也很正常」的觀念,是教育小朋友尊重不同性取向人群。畢竟相比起性取向或性別認知,尊重自己、尊重他人才是更為本質的人格命題。學會尊重不同性取向的人群,同樣是一堂人格上的必修課。否則,家長認為要怎樣向小孩子介紹LGBT群體呢?像過去那樣,教導他們不問緣由地恥笑、排斥、羞辱嗎?那才是真正的誤人子弟呢。
(2). 性取向基礎知識教育
性取向基礎知識,也是性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環。任何客觀事實,好比「同性戀也是正常的」這句話,並不包含任何主觀價值傾向,更不會引導兒童變成同性戀。前些時候北師大出版的「兒童性教育讀本」里,有一段描述大致是「同性戀愛情同樣可以甜蜜幸福」,就被大批家長認為是「誤導小孩變成同性戀」。如果不正面描述,難道要說「同性戀愛情都是骯髒、變態、痛苦不堪,但我們還是要尊重他們」?
反過來說,描述異性戀美好的宣傳聲音鋪天蓋地,從詩詞歌賦到音樂電影無處不在,你們可有考慮過同性戀傾向小孩子的感受?你們深深植根了一個「異性戀才是正常」的概念,直接導致了當代絕大多數同性戀者都會在青春期經歷的「自我認同陣痛」 —— 多少同性戀青少年不能接受自己「不正常」、覺得「愧對父母」、甚至「生而為人很抱歉」的?那些異性戀愛情的宣傳成功扭轉他們「不正常」的性取向了?我們不但要教小孩子尊重他人性取向,也要教他們尊重自身性取向。如果是同性戀傾向的小孩子,知道自己「並不是不正常」,能省下前人走過的多少彎路、能避免多少沮喪壓抑、自我認同痛苦?
家長總覺得,青少年知道性行為的方式後、就會自行嘗試,知道性取向的知識後、就會被「誘導轉化」 —— 你們就不能對自己的孩子有點信心?國外青少年性教育開展多年,性取向相關知識是一直都有的內容,同樣未見有什麼問題。怎麼一到了中國性教育,就障礙重重、縛手縛腳呢?
(3). 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別人說「榴槤真好吃」,不吃榴槤的人說一句「你開心就好」已經足矣。有人覺得好吃,那是他們打從心底感受的事實,沒什麼好隱瞞的。是不是好吃,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感受、無法自欺欺人,別人也無法代為決定 ——也正是這個原因,父母沒有權利、亦沒有辦法替子女決定其性取向或性別認同。
當然,出於當下LGBT群體容易遭受歧視、同性戀無法生育等等問題,父母不希望子女是同性戀或跨性別都是能夠理解的。性啟蒙時期、孩子了解性取向 / 性別認同方面的基礎知識後,父母可以適當作出引導,譬如讓孩子多接觸異性、教導他們處理異性友誼等等,從而表達自己 「希望子女是異性戀」、「希望子女沒有性別認同障礙」 的態度。但如果孩子明確表達了自身的同性戀傾向 / 性別認同障礙、也並未因此感到心理困惑痛苦,父母只能盡量接受、尊重子女的性傾向 / 性別認同。子女向父母出櫃或表明跨性別意願時,應該盡最大努力、顧及父母的感受。雙方進行良好充分的溝通,能夠最大限度減小類似事件給家庭關係帶來的衝擊和傷害。
如果將來性取向真正實現平等,自然也不必擔心什麼「直男變彎」、「小孩學壞」之類的問題了。性取向會變成十分私人化、中立化的事情。有能力、有意願改變自身性取向的,那就去改變好了,別人沒有權力也沒有必要干涉。但如果真的確證了性取向先天決定,就有必要對大眾進行相關宣傳教育,引導大家以科學的方法「認識」、「探尋」自身性取向,盡量避免性向混淆對個人生活造成影響。
10. 做好自己再來說話 ....................................................................
例:你們不先做好自己群體的工作,濫交約炮傳播艾滋,連騙婚都能找借口?艾滋騙婚這些,打死他都算輕的。搞清楚了,現在是你們在乞求主流群體的接受,社會國家不欠你們什麼。你們自己不做好,還反過來怪社會不公平?
答:
(1). 社會歧視與不公是事實
參照第5點,LGBT群體應得權利的正當合理性,是不受其他因素影響的。而主流群體一直歧視、打壓LGBT群體、並將其視為理所當然,對相關權益缺失亦無動於衷 —— 這就是不合情理、有失公義的。不管誰占多數誰佔少數,這一點道理上孰是孰非應該是清楚明白的。
所謂「歧視」,就是差別對待的行為沒有正當理由支撐。然而,基於「男同群體艾滋感染率相對較高」的事實,作出「禁止男同群體獻血」的規定,就相對合理 —— 畢竟因果關係的確成立,爭議只不過在於這個規定的 「禁止範圍」 是否太廣泛、是否必要而已。在當下中國,其他形式的歧視都更為明顯、更加嚴重的情況下,很難說這樣的規定也構成歧視。但是,以 「艾滋感染率高」 為由、禁止男同群體自由戀愛結婚,就屬於一種歧視,因為理由不足以支撐行為、兩者不成因果關係。
(2). 雙方都有責任
中國的LGBT問題發展到今天,無論是政府、社會、媒體,還是LGBT群體自身,都有責任。兩個群體里都有混蛋,說問題不能只說對自己有利的一半。就像我不能賴著臉皮說騙婚、艾滋等問題不存在,反對派也不能否認歧視、偏見、欺凌的普遍存在及其不合理。很難說哪個責任大哪個責任小,這種比較亦對解決問題沒有幫助、沒有意義。
在這種情況下,主流群體一味把責任全推給LGBT群體、試圖用對方的缺陷不足來為自己的歧視、虧待買單,是絕對行不通的。反之亦然。就像以 「個人作風問題」 為由,無故開除出櫃的同性戀者,又或是以 「之前被同性騷擾過」 為由,當街辱罵、毆打陌生同性戀者。甚至在歧視和不公被指出之後,還要辯解 「都是你們自己的原因」、「自己濫交得艾滋就不要怪他人歧視」 —— 請問歧視何時還能被合理化了?
在騙婚問題上,譴責騙婚的聲音從來群情洶湧、心安理得。當然了,騙婚的確是不道德、理應被入罪禁止,相關批評也合理正當。但痛罵了半天,可從來有人感謝過不婚不育不收養的同性伴侶的犧牲?他們頂住家庭壓力、社會歧視,堅持不結婚、不生養孩子,從來就不是理所當然,裡面包含了太多的社會不公和法制缺失。騙婚問題與婚育權利的缺失,從來就是一個硬幣的兩個面。一味地只堵不疏,絕無益於解決騙婚問題。在同婚合法化之前,將譴責騙婚的十分之一興緻拿出來、幫助不婚者解決相關權益問題、幫助社會大眾減少偏見與歧視,都不至於讓騙婚問題惡化到今天的地步。
(3). 解決問題需要共同努力
現在不是誰乞求誰可憐、也無需爭論誰又比誰有理。想要真正地解決問題,需要雙方共同努力。
LGBT群體必須承認自身存在的種種問題,每個人從自己做起,堅持潔身自好、定期檢測、安全性行為,亦拒絕毒品、拒絕騙婚。同時,對外交流討論應該儘可能保持理性、減少不必要的紛爭,減少給群體「招黑」的可能。主流群體也需要儘可能保持理性、最大限度減少性取向歧視和暴力。
LGBT人群單方面改善自己、單方面科普宣傳,而主流群體一臉不屑、閉塞視聽也是沒有用的。我自己對很多反對派作過科普,對主流群體的不屑態度太清楚了。很多人即便面對細緻全面的學術論文和研究證據,同樣是一副閉塞視聽、顧左右而言他的樣子,甚至直接出言質疑、嘲諷、侮辱。一個不小心惹他們不高興了,撂下一句「你們就這態度?好,我這輩子就反對到底了!」,然後頭也不回就徹底黑化了。
某些反對派們哪,講點證據和道理好嗎?能不能別一不高興就拿自己是主流群體來施壓、一副我不高興我不同意你們就別想通過的樣子。那任性,真是比大爺還難伺候。彷彿在他們眼裡,少數群體就天然地低人一等、必須小心說話,他們自己卻有不講道理、隨時翻臉的特權。難不成還要LGBT群體腆著臉搖尾乞憐、阿諛奉承嗎?
不管出於什麼理由,相互尊重是公平對話的根本。相互尊重地好好說話,比什麼都重要。
(4). 主流群體為何需要關心
主流群體關心這個話題,不單是出於「同理心」、出於「人道主義」,更是出於你對身邊可能是LGBT的親戚朋友的關心,出於你對相關社會制度、國家政策的關心。
LGBT平權其實很難給主流民眾帶來明顯實質性的收益,用「好處」來吸引他人注意力基本行不通。當下許多國家的平權運動,靠的就是同理心和人道主義。然而,社會媒體、政黨派系是可以從民眾的人道主義精神中獲利的。打好了平權這張牌,人氣水漲船高、名利雙豐收都不是難事。打不好這張牌,就像最近台灣同性婚姻釋憲一樣,也是LGBT平權話題充當擋箭牌、吸引了炮火。
扯遠了。很多人認為自己「不需要關心」 LGBT平權,是他們認為這些現象離自己很遠、不會牽涉到自己的切身利益。至少這個時候,支持派不能拿道德來搞綁架,不能用「政治正確」來壓制輿論、強迫他人支持。還是那句話,不關心的中立派,不要表態就好。支持派評價可以,但無需強求他人必須理解認同。
LGBT人群約佔社會總人口5%左右,說明每20個你認識的人中,就有一位是LGBT個體。事實上,每個人身邊或多或少都有LGBT的親戚朋友,可能是你的發小、室友、籃球小夥伴,也可能是你的表哥表姐、弟弟妹妹 —— 只是很多人為免麻煩、選擇隱瞞自己罷了。當你發現身邊人是LGBT時,至少為了你們的相處能夠一如既往、不觸及對方底線,你都需要了解一下相關話題和知識。此外,LGBT群體的許多相關政策制定,是免不了要牽動大群體利益的,譬如對現行婚姻法的修改,譬如第1點中談到的同性騷擾、強姦入罪問題等等。
如果以上這些都不關心,那就請保持中立好了。但注意,保持中立就表示你不會歧視LGBT群體、不會偏袒任何一方,亦不會支持或阻礙相關的平權行動。
11. 同性戀是病,會導致人類滅絕 ....................................................................
例:沒人敢講真話,我來講!同性戀違反自然規律,就是病,就是變態!天生的怎麼了?癌症還可以是天生的呢!天生的就不是病、就不是變態了?再說了,同性戀都是不能生孩子的,早幾千年前就該死光了,哪來的什麼天生?現在這麼多同性戀都哪裡來的?不還是後天爸媽沒教好,性認知混亂?要是全世界都搞同性戀,人類都要滅絕了,這點道理都想不明白?
答:首先,那些為自己「講真話」而感到自豪的人們,可以消停些了。你說的到底是不是「真」,你自己都說不上來。不妨先去查閱相關資料、多看些學術文章、多諮詢幾位有關專家再來「自豪地發言」?如果不懂,傾聽學習便是,還請不要一本正經地胡說八道,甚至言之鑿鑿、沾沾自喜。如果誤導了輿論,情節嚴重的,可以按傳播不實消息的罪名被追究法律責任。
同性戀是不是心理障礙或精神疾病,和它是不是先天決定沒有必然聯繫。前者問的是「是否正常」,後者問的是具體成因。前者是同性戀去病化,是數十年前就被心理學證實的事,也是學術界一直以來的共識。後者是生物學、遺傳學等領域一直在研究的內容。
(1). 同性戀不是病
中國同性戀去病化的標誌,是2001年《中國精神障礙分類與診斷標準第3版》,即俗稱CCMD-3標準的制定。具體而言「為什麼不是病」,可參考下面的報道:
網易新聞:同性戀去病化15周年訪談_同性戀親友會該訪談邀請了多位、當年參與制定CCMD-3的有關專家學者,來為大家答疑。同性戀去病化的理由,援引「精神分析學楊春強博士」 的話就是:
我希望同性戀的朋友們有個區分,大多數情況我們碰到的是神經症的結構,這個和精神病患者的結構是完全不一樣的,有質的區別。同性戀和異性戀結構上是沒有差別的,都屬於神經症的結構,CCMD-3把同性戀從精神病中排除出來這個是最重要的。同性戀不是精神疾病,但是同性戀的朋友碰上心理問題還是可以找專業的人士來解決。
其中從未提到什麼「先天後天」的事。也可以參考以下知乎問題:
同性戀是不是疾病?為什麼? - 知乎 (推薦閱讀)
至於更深入細緻的去病化緣由,可以諮詢有關的心理學家。
(2). 同性戀的生物學成因
同性戀不能生育,卻依舊沒有被進化淘汰、甚至在大部分動物群體內都按比例穩定存在,這令很多生物學家都感到大惑不解。但事實就是事實,當下生物學界正在努力尋找原因、提出理論,以解釋「同性戀現象為什麼會被進化保留下來」。至於同性戀的生物學成因,可參考這個知乎問題:
同性戀符合生物學規律嗎? - 知乎其中北京生命科學研究所研究員、北京大學 饒毅 教授的最高票答案能比較權威地說明問題。我個人的小雜文 LGBT科普雜料堆填區 - 知乎專欄 里同樣有一欄 「同性戀的遺傳學成因」,收集了最前沿的一些相關研究成果,可供參考。除先天成因外,同性戀的後天成因同樣有大量心理學、教育學等等在進行研究,也已經有了不少成熟的結論。當下學術界主流觀點是「同性戀現象是先天、後天各種複雜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這恰恰是現階段學術研究進展最客觀的描述,可不是什麼「模稜兩可」,也不是為同性戀現象找託詞。如果科學家一口咬定同性戀是先天形成或後天形成,才真的是不負責任了。
(3). 同性戀不會導致人類滅絕
最後,同性婚戀合法化並不會導致「全世界都搞同性戀」,更不會因此導致「人類滅絕」。在沒有事實證據支持的情況下,試圖極端化論述同性戀不生育的危害,都不可能成立。 具體可參考以下知乎問題:「假使每個人都是同性戀,人類就會滅絕,所以同性戀不好」這樣的推理有道理嗎? - 知乎
動物界可沒有什麼「騙婚」一說,動物中的同性戀行為穩定存在,不就說明即便同性戀不生育,也不至於危害種群生存?人類貴為「萬物之靈」,難道比低等動物更脆弱?
退一萬步講,同性戀並不是絕對無法生育,至少他們的生育功能都是健全的。同性婚戀平權的下一步,本就是爭取領養權、撫育權。在很多西方國家,同性伴侶代孕生子是合法常見,領養就更不必說了。很多同性伴侶都有撫養後代的意願和需求,「沒有後代」的擔憂其實沒有必要。
12. 不可能立即實現平權 ....................................................................
例:現在中國社會問題那麼多,哪輪得到談什麼LGBT人權了呢?再說了,修改和推行相關法律、得動用多少社會資源、花費多少人力物力,能是現在立馬就能完成的嗎?你說你們天天嚷嚷什麼?就不能分個輕重緩急嗎?
答:
(1). 社會條件未成熟
必須承認的是,少數群體的權益能夠提上日程,的確是建立在主流群體已經能夠滿足自身大多數權益的基礎上。LGBT群體相關權益的正當應得性應該明確(參考第5點),至於何時實現、怎樣實現,是否有足夠的社會條件實現,可以再說。在當下中國,的確不具備足夠成熟的社會條件來實現LGBT平權。但其阻力主要來自社會大眾對此的偏見和反對、而非具體的立法與技術細節。
以同性婚姻合法化為例,著名社會學家李銀河老師,自2000年起每年都會託人大代表向兩會提交《同性婚姻法案》。雖然這份法案屢屢石沉大海,但也在逐年不斷地完善:
2016兩會中國同性婚姻法
2015兩會李銀河再提同性婚姻提案:百利而無一害 淡藍
李銀河老師收到的、來自人大代表的反對理由多種多樣:「咱們中國幹嘛帶這個頭」、「這在目前的中國還有點超前」、「團領導不同意」等等。儘管當下無法實現,但發聲還是要繼續,李銀河老師至今依然在堅持向兩會提交相關法案。
(2). 爭取群眾基礎是當下要務
在社會態度、輿論語境不成熟的情況下,我國政府不可能冒天下之大不韙、違逆民意來搞LGBT平權。不先爭取普遍的社會尊重和理解、直接對政治法律大動干戈,很容易引起普通大眾的激烈反對。事實上,在中國特有的、以人大代表制度為核心的政治結構下,中國自己的LGBT平權亦毋須搞大規模的遊行示威、聲援抗議等等。相反,當下中國LGBT平權的主要任務,應該是加強相關科普宣傳、增進交流理解、消除誤解偏見,從而爭取群眾基礎、為實現平權鋪墊道路。
(3). 正確的交流方式很重要
當下網路媒體上的「政治正確」,無論支持或反對,都容易流於表面。對支持派而言,「真愛無關性別」等口號化立場更容易理解接受,因此廣為傳播、廣為接納,也常常被媒體濫用宣傳。而反對派一直固持著「同性戀是病」、「同性戀反人類反自然」、「不男不女就是人妖」等舊有的偏見,自以為掌握了事實真理、以為支持的人都是「無腦的聖母」。當立場發生矛盾時,雙方都對事實一知半解、誰也說服不了誰,談道理自然談不下去,就只能以立場對抗、攻擊咒罵來延續,演變成一場「政治正確鬥爭」。
所謂 「事實勝於雄辯」,證據與邏輯才是跳出這種死循環的關鍵。如果能夠相互尊重、理性客觀地交流發言,雙方自然不難達成共識。
13. 胡言亂語口沒遮攔 ....................................................................
例:老天給你一根JB你卻用它來攪屎,你說你們是不是變態?我還不敢罵了?我罵的就是你!你們這幫死變態、艾滋種、爛菊花、插肛怪!就活該人人喊打、活該得艾滋全爛死掉!
答:不必多言,順手舉報就好。
(編者註:「插肛怪」這個詞是真有人這麼用,我也覺得很新奇、印象深刻,就搬過來了。相關貼子已經被舉報處理掉了。)
還是那句話:世事不是非黑即白、立場亦無需非此即彼。多一些互換立場的思考,多一些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可以達到共贏。
PS:在這裡安利一下我自己寫的一篇科普小雜文:LGBT科普雜料堆填區 - 知乎專欄 。裡面對一些常見的LGBT相關概念、學術論文等進行了收集整理。儘管當下還缺少很多材料,但參考價值應該還是有一些的。
參考文獻:
[1]. 李寧, 戴建英, 高靜儒. "2012中國同性戀調查報告及對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思考." 中國性科學 23.1(2014):92-100.
[2]. 聯合國開發計劃署:「亞洲同志」項目中國國別報告,2014年8月.
[3]. 聯合國開發計劃署:中國性少數群體生存狀況 - 基於性傾向,性別認同和性別表達的社會態度調查報告,201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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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說明
二次更新:
- 新增索引
- 更新了文章的第1、2、5點
- 新增了第12點。
- 補充材料"2012中國同性戀調查報告及對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思考"
- 補充材料「中國性少數群體生存狀況 - 基於性傾向,性別認同和性別表達的社會態度調查報告(2016)」
評論區很多人反映我這個回答是「不切題」的,我承認,對此亦說聲抱歉了。但我的確沒有阻止切題答案的言論自由,亦沒有呼喚水軍來「攻陷」回答區。在我長文回答之前,回答區確實是清一色的反對派答案,我的答案本來是壓在後面的,被各位點贊頂上來,亦不是我個人能夠決定的。我的回答,一方面是為了消除誤解和偏見,另一方面也是為了勸解雙方好好說話,盡量避免膚淺偏頗、不理性的回答大量出現,避免雙方無意義的站立場和激烈爭吵。相反,我個人非常尊重、甚至是期待有理有據的高票反對理由,能夠幫助相關平權宣傳修正、反思自身缺點。
首次更新:一覺醒來,看到那麼多點贊很感謝嗯~ 順道說一下,由於本人是男同,男朋友是雙,身邊並沒有跨性別的朋友、我個人了解亦不足,所以回答的時候總是有意無意地、容易漏掉T這一部分。寫的時候已經有在注意、不去混淆LGBT與同性戀了,如有冒犯,先在這裡說聲抱歉了。
關於評論區里提出「應該同時考慮其他平權運動」的聲音,我亦收到了。的確,很多平權運動的總體思路和具體過程,都是相似共通的。以後會多加了解、認識的,感謝建議。
我不歧視同性戀,但是我也不支持。
看看黃執中怎麼說。
我支持 LGBT 平權運動,但是有兩個槽我想要借這個問題吐一下,不吐不快。
槽點一,別總用龍陽斷袖分桃之類的東西來證明自己的合理性。
這點無論對於支持或者反對 LGBT 的人都適用。
我看到有人說「因為中國古代怎麼怎麼樣所以我們現在應該支持 LGBT 啊」,我也看到有人說「因為中國古代怎麼怎麼樣所以充分證明我們自古以來都沒有歧視 LGBT 所以不用支持他們」,你們都在說笑話么?
「中國古代怎樣」和「我們現在是否應該支持 LGBT」沒有關係,任何想把兩者聯繫起來的,非蠢即壞,當然也有可能兩者皆是。
槽點二,別總是試圖給騙婚洗白。
很多男同總喜歡給騙婚洗白,更有甚者直接建立起了因為不平權所以騙婚,如果平權就不用騙婚的理論。
我簡單說一句, 不結婚不生孩子不犯法,我打包票就算男男結婚合法了,大多數想騙婚的依舊會騙婚,因為他們會說「我爸媽要死要活的啊」「我爸媽要孩子啊」。
你們非要找個女性結婚真的是因為社會歧視?你把你的心挖出來讓我看看是啥顏色這麼昧著良心的話你們怎麼能說出來?
喜歡給騙婚洗白,甚至把騙婚與否和平權聯繫起來,絕對是一大黑點,有點拿無辜女性做人質威脅的感覺,基本上不會給男同群體帶來任何好感,真的不如直接承認錯誤比較好一點。
吐槽完畢大家繼續。
我又想起了槽點三,請更不要為濫交和 HIV 洗白了好不好,沒得洗。
前幾天我和谷月說過一件事,就是我的意識里總是無法接受打扮的比較「娘」的男生,我也覺的自己很奇怪,我能接受打扮的比較中性化的女生,比如李宇春,但是我無法接受男生過於「細膩」我可能遇到這種人表面上還是會很克制,但是我知道我內心還是有波瀾~
但是我知道,我內心裡這種不舒服的感覺並不是因為別人對我做了什麼,而是我依然不夠大度!我以前我走在大街上會有人看我(我架著雙拐)然後很多人會關切的問我,小夥子你怎麼怎麼了之類的,我很感謝他們,但是心裡還是覺得不舒服~
後來我看了本書,不是什麼名著,而是一本兒童文學叫做《佐賀的超級阿嬤》書里作為主人公的老奶奶有句話我印象很深,叫做「真正的體貼是讓人察覺不到的」
體貼都要做到讓人察覺不到,那麼反對和自己的己見當和別人發生衝突的時候就更應該儘可能的不讓對方覺得我只是不贊同你的一些做法,但我不會否定你存在的價值~
如果一個LGBT人士為達目的不擇手段,比如拿刀逼著你認可他,人肉你的個人和家庭隱私,或者是拿U型鎖砸你的頭,你當然可以反對他!甚至你可以報警,可以還擊!但是當一個人告訴你只不過他愛的是一個男生,或者她正在追求一個女生的時候,本身是希望告訴你「老兄,祝我成功!」
你就算出於和我一樣作為單身狗受到了心靈的暴擊,不祝福,也用不著咬牙切齒的叫罵,也不用內心充滿鄙視!我們很多人自己給自己搭了種種的台階,想登上所謂的「道德制高點」但很遺憾的是,「道德制高點」本身就是「否認公平,拚命想把自己引申為比對方更高級」的一種很LOW的手段!
你如果說「我就是心裡那道坎兒過不去,老兄不好意思啊」我覺得本身也沒什麼問題,畢竟我們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缺憾和短處,但是把這個自身的缺憾包裝成一個「高點」並藉機對他人進行攻擊、侮辱和嘲諷我認為只能讓你所謂的「道德」相形見拙!戰國時期的列子有句話叫「虛者無貴,齊貴齊賤」就是說,虛無能包容一切,既然包容了一切,也就沒什麼「貴」,既然無「貴」,也就無「賤」,沒有了貴賤,大家也就出於了平等的位置上~
如果有人從同性戀容易傳播艾滋病等健康的角度去反對同性戀,那麼我的第一反應是「那麼我們難道不應該率先想辦法提供更好的防止艾滋病的方法,並努力去落實,去宣傳嗎?」
一個事物,一本書,或者是一個性取向,它之所以帶來種種負面的問題往往是因為我們只知道嚴防死堵,當年歐洲各國性交易非法時,艾滋病、性病、販賣人口的問題一點也不比現在差!後來各國出台了各種措施,在打擊販賣人口、未成年從業的同時,普及性知識,劃定合法的區域,採用定期體檢和依法納稅的方式替代了以打擊和罰款為主的處罰性措施,結果各種問題大幅度的得到了降低和緩解!
同性戀的問題也是一樣,我們越是不能去正視他們,把他們視為和我們平等的公民對待,阻止他們獲得行使自己天賦神授的權力(我為什麼用天賦神授這個詞,因為我覺得人的基礎權益從發育到一定階段而非出生就已經擁有了)越容易把他們推向灰暗的社會邊緣,結果就是性病傳播根本不會得到任何的緩解,只是我們自己不再去看他們,從而越看越覺得對方骯髒罷了~
PS:目前連天主教和英國國教都開始對同性戀採取祝福、默許等寬鬆的態度了,而自詡為科學客觀的好多無神論「答主」卻還躊躇著不願意走進現代社會的門檻,當真令我覺得惋惜啊!
PS2:考慮到同性戀的家庭和異性戀確實略有不同,在領養孩子的問題上我主張,同性戀家庭可以領養,但是應該領養10周歲或以上心智健全的兒童為主,以尊重被領養人個人意願為前提,避免領養等孩子長大之後無法接受這種差異所帶來的後果!我們尊重社會上的差異,所以應該給任何人公平的選擇機會!
PS3:還有我要和同性戀、雙性戀的朋友再說一句,就是現在很多年輕人一時衝動喜歡和家裡人出櫃,其實我是真心不建議這麼做的,考慮到中國的保守文化,尤其是我們父母那一代人經歷了上山下鄉、文哥等等...父母能夠開心的馬上接納孩子是性少數人群的概率堪比中五百萬彩票~有的時候我們適當的隱瞞,不代表著妥協,不代表著我們要違背自己的意願去喜歡不喜歡的人,我們只是顧及他們的感受,如果有一天父母無法接受你們是同性戀、雙性戀的事實,也盡量不要一摔門就再也不來了,我們可以給他們時間,然後在父母面前死皮賴臉一點,在父母面前我們可以順著他們說點什麼,聽他們罵幾句,或者不帶自己的伴侶回家...都沒事!但是絕不能向他們妥協去和不愛的人結婚,那對所有人都是欺詐,不是愛!之所以慎重,是因為你們作為子女比自己想像的更溫柔~獲得一段愛的同時,傷害自己最愛的人那叫兩敗俱傷,得不償失,盡量的不要去做這樣的事兒!
PS4:這是遊戲機.....
想請問某些自稱中間派的人士,同性戀是在馬路上給你發傳單了呢,還是給你打cold call,推銷新上市的平權產品了?
總有些人,自己先說了蠢話,被反駁了就開始假裝失憶,好像自己什麼都沒做,是同性戀憑空跳出來求認同的一樣
還有些人,他們自稱中間派,但是他們只在同性戀發聲的時候指責我們強迫他們站隊,而在同性戀在現實中遭遇實實在在的不公和歧視的時候,他們就不知道去哪了
而且最後還要來一句:就是你們這些人話語霸權,才活生生把中間派逼成了反對派!
這樣的思路簡直太棒了呢
我記得小時候,豐胸葯很好賣,廣告詞一句「太平公主」就可以激發平胸妹子的自卑心理,進而試圖用產品豐胸。那時女孩子豐胸是為了取悅男人,取悅社會的眼光。
長大後YSL口紅和各種名貴包包很好賣,廣告化身為軟文,口口聲聲說女孩子買東西是為了取悅自己,告訴我們這是女權的時代。
所以這到底是個什麼權,我都懶得查字典了,就算是平權,也只是商家賺錢的一種營銷手段。
我還是相信天賦人權,就算作為LGBT,別人侵犯我們的權益我們都可以反擊。權益本來就存在,不是爭取之後才添加的。
至於平權運動,算了吧,哪天商家打著什麼旗號像Mtf推銷豐胸產品的時候,我會覺得很噁心的。5.29更新——————————
這個問題下有些答主已經失去了理性,希望各位的情緒不要因此受到什麼影響,在此先致意。
我認為應當率先搞清楚:挺同,為什麼;反同,為什麼。如果我們自己都不自知在反對或者支持的究竟是什麼東西,那就只是一團亂麻,別提成什麼氣候了。
算我在這裡多說兩句吧……:
像是「只准你們說,還不准我們反對?」
或者「支持LGBT就代表絕對的文明」
這些觀點,私以為均不可取,或者說起碼,不能拿來當做反對或支持的論點,都有一些狹隘化。
LGBT平權運動,說白了,就是謀求人性的解放和改變當前社會意識的現狀。沒必要扯社會文明問題,下面說過了,我國不存在西式平權的社會基礎,相關問題的社會風氣改變,這就是最實用的目的,別的都是噱頭。
反對的大家,也希望能理性反對,拿出論點,而非「我噁心榴槤,你們都別吃榴槤」這種稍稍遜色了一些的思維,畢竟反對者才是真正的「大多數」。當然,這樣說是您無可爭辯的權利,我不對此加以任何否認。只是如果真的決定要在這個問題上發表意見,理智是不是應該是雙方的原則與共識呢?
方大家真正心平氣和的坐下來時,對這個問題進行友好的意見交換,在此基礎上做出的一切才有意義。而非因為表面的「政治正確」「社會風氣」蒙蔽了大家明亮的雙眼。
更何況很多人其實還不明白矛盾出在哪裡,自己又是在和什麼鬥爭呢?我們任重而道遠(鞠躬)
——————以下為原答案——————
利益相關:小基佬一隻。
更多的是說給群體內的人聽的吧,舉目四望,我發現LGBT平權與女權都陷入了同樣的局面:大家要的本應只是平權,卻陷入了特權的泥潭之中。
試對比一下平權與特權:
平權版:我們希望和自己的情侶在外牽手時沒有鄙夷的眼光;
特權版:我們希望和自己的情侶在外牽手時大家都祝福我們。
一個結論先擺在這裡,擺在理想主義者的面前:即便是那些號稱平權的國家,那些「桃花源或烏托邦」,也不可能100%消除差異,人人生而不同,觀點不同簡直不要再正常,我們能做的,其實只是讓性向這個詞最終從大家的日常討論中消失,變成一種茶餘飯後的閑談。
當然,怎麼想,是個人的問題,我這個例子也許還可以有更好的代替,希望大家能說一說自己的看法。但是我國的平權運動,說到底和國外的國情是不一樣的,處理思路自然有所不同。
應該意識到:我國是一個自古以來除了近100年以外從不曾大規模迫害過LGBT的國家。
所以在別國,尤其是某些歐洲國家,讓他們承認平權,很大程度是在讓他們承認「我們做的不對」,基督教在迫害這一點上為塑造西方人性立下了汗馬功勞。
可是我國沒有西式平權的社會基礎,因為對於老百姓,立法是國家立的,人是國家欽點的,和他們無干係,卻要冷不丁被衝出來的人說一句「你這樣做是不對的」,引得旁人一頭霧水——
這做法,把多少人逼到了對立面?造成同種效果的,還有「不支持,就是反對」之類雲者。
我們是在和「人」交流,而不是和什麼你判斷為false就能進入別的else的程序對話。對立兩面的思考方式實在害人不淺,卻有不知多少人惶惶然而不自知,這大概就是目前困境的原因吧。
——————透明的分界線——————
不過,我還是希望,無論哪一方,大家都能不計前嫌一些。
對於不支持者,我為那些曾冒犯過您的人的行為致以最誠摯的歉意,可您所接觸的人,究竟不是全部的人,而您的大愛可以為一些低頭者撐起一片偉岸的藍天;
對於支持者,請你理智行事,不要將自己在當作受害者的基礎上把刺面對他人。於身於外,請為自己所言所行負起責任。在這裡點名那些以為帥哥美女搞基百合高人一等的腐女,你們在消費這個人群,希望你們明白。
——
我不希望有朝一日LGBT在我國成為一種政治正確,而希望大家都能真正拋棄直觀感受的外衣,體味一下「人人生而平等」這句自古就有的名言。只有那時的認可,方為真正的平權,而社會意識的轉變,是不可操之過急的。
所以我反對當前寫作「平權」的特權運動,無論是群體內,還是廣大的不支持者,希望你們如果決定要以自己的觀點看待這件事情,請嚴肅一點。
如支持者的婚姻合法,這問題還可以繼續討論,婚姻法不見得是最優解;
如不支持者的「維持現狀」論,大家的的確確本來不關注這事,只是當前社會風氣下,個人的維持現狀=平權,社會的維持現狀=淡漠+歧視,這也是實實在在的事實。你們沒有義務來去支持這件事,我只希望在維持現狀之前,一味歧視的社會風氣能稍有改變。
畢竟不是什麼地方都和貴乎一樣,讓人真正感受到被歧視者的深深無奈。而是冷血,是碾壓一切人類本性的冷血,這才是社會現實。
只使用感性卻不用理性思考問題,並對對方直接加以批判,造成惡性的印象,這無異於耍流氓——而大家,其實本來都是有禮貌的人啊……
這個問題蠻搞笑的,但是卻很深邃...
對於人家LGBT本身就不存在支持或反對一說,畢竟同性戀沒有做錯什麼事,只是你不能理解罷了,就好比說剛提出日心說的時候,很多人反對日心說,教廷也FFF了很多人...但是現在撥亂反正,我們說那時候的人真殘酷;如果是那個年代你支持日心說那麼你是在支持弱勢群體,但是你現在再在大街上很人說你支持日心說,別人會說【你zz么,客觀真理還用支持?】。
所以支持和不支持本該是用在有爭議的事上,人家沒做錯事,你有什麼權利支持或反對別人,從本質上講這也是一種【扣帽子】,這說明在某種程度上你承認了反對黨的地位,是你正在把一個客觀真理放到了一個被質疑的地步...所以人家弱勢群體才會指著你的鼻子告訴你【嘿壞東西!你幹嘛同情我?我不需要你的同情】。
評論別掐 有話好好說
講真,騙婚騙炮的人不會在乎平不平權,真正在乎的是不想欺騙別人,只想過好自己日子的人
出櫃了之後就很想為柜子里的同胞們做點什麼
原來我可以慫,原來我可以沉默
現在再氣我也得壓著火說,這權我們平定了
為了在柜子里掙扎了多少年的自己
為了還在柜子里掙扎的各位,為了出了櫃但是倍受欺負的各位
我不像我一些比較公益的朋友更積极參与相關活動
但是你要是在我的話題下罵我我絕對會立場堅定的罵回去的
?˙3˙??(??? ? ???)??˙3˙?原答案的分割線?˙3˙??(??? ? ???)??˙3˙?
作為一個姬佬
我以前從來不回答這種問題
直到在某些同性戀話題下面
謾罵比祝福多得多
然後我開始為自己,為這個群體說點什麼
打打刪刪格外注意語氣,不想說了讓人誤解的話
然而對面的反應就好像我捅了他一刀一樣言辭惡劣
於是我開始反擊
再後來,吃瓜群眾就說我們剝奪了中立派的權利
我有個朋友,很保守,很討厭同性戀
和她出櫃後,她會在看見同性戀結婚等類似新聞的時候和我講「你以後也能結婚的」
平時我們並不談論同性戀的話題
如果不是我是她的朋友,她也不會關注這個話題任何事情
請問各位回答問題的中立派反對派,多少人關注了同性戀這個話題
感謝所有愛我們,願意幫我們的人,感謝理解我們,關心我們,為我們高興的人,真心謝謝你們
最後,人渣,傻逼在各種人里的比例都是一定的相當的,不會因為是某種人就特別多,僅此而已,維權是為了大多數好人的利益
從來沒想過我一個曾經熱心同志公益的直男會被逼到同性戀的對立面。當年高中時看了張北川的紀錄片,被裡面的醫者仁心感動的一塌糊塗,但在同志圈裡忙活了幾年之後卻發現自己已經從靈魂深處開始厭同了。
理由如下。
1.精分。幹啥都行,打死不出櫃。網上吼得震天響,結果社團辦活動去宣傳,除了一幫腐女,愣沒一個帶把的願意出去舉牌子發傳單,於是把我一個直男推出去頂缸,搞得半個學校都特么以為我是GAY。
2.淫亂。同志社團=炮兵軍團。幽靈社員一大堆,只有招新最熱心,因為可以協議瓜分新來的娃子,社團活動最後都會變成分組交流你的長短我的深淺。矮子藍泛濫以後,開始出現HIV的個例,一時間人心惶惶。
3.自戀+自憐+自卑=逆向歧視。【同志是個高貴的群體!】【同志都是有顏值有才華有氣質的,你們這些直人都是低級粗俗的存在!】【同志處境慘就是被你們這些直人害的!】【啊,為什麼我要沉淪在肉慾的陷阱里,情感卻備受煎熬?】【被上帝拋棄的我們是何等悲哀,今夜我們都是魔鬼的孩子!】(某同城嗨葯雜交群的門楣)【副主席是直男嘛,活該他給我們當牛做馬,瞧得起他才掰他,個婊子養的的居然不識相!】給他們好臉就往死了踩你,下決心規整他們又一副可憐兮兮,癩蛤蟆一樣。
4.精分LV2。攻擊慾望極強+絕不公開身份。幾乎就是刺客一般的存在,賊兮兮的互相炫耀上了多少直男,騙了多少直女,誘拐了多少未成年,禍害了多少TRANSGENDER。尤其是感染HIV的某些,幾乎就是復仇天使一般的存在,瘋狂約炮,能染一個是一個。其中一個最囂張的搞我不成居然打我女票的主意,被我痛揍一頓之後開始滿學院大肆宣揚我是騙女生的同性戀,導致我和女票感情破裂。我忍無可忍就掛了他的馬甲,他被約談休學,我也和社團決裂了。
5.騙婚。老生常談了,見過的事例太多也不提了。形婚很難,LES一般都會要求GAY【有穩定工作,不混圈,無不良嗜好】GAY多數會希望LES【有生育意願,承擔對等的經濟義務】,這一下就能扔出去3/4。剩飯太多怎麼辦?直男直女辣么多,涼拌嘛。
6.屁股不幹凈。中國同志圈、女權圈、維權圈、環保圈、動保圈普遍都和國外的組織勾勾搭搭,大量有話語權的上層人物接受國外反華組織的資金援助【尤其是維權和動保,這兩類組織里的人三丁抽一判間諜罪是沒有冤假錯案的】。當初的社團里十個有八個都以異見人士自詡,只要網路熱點一有上面的人帶節奏,馬上組團跟上去各種皿煮大法好。干大了被查水表的我認識四個,一個LES三個GAY,兩男一女被許諾出國留學拿綠卡【節操雖然下線,但智商還在】,而一個居然是被許諾顛覆了現政權之後他們能憑藉手中的選票一舉解決婚姻問題【這個是沒吃藥的】,吃相極其難看。
先不提LGBT,就說一篇課文,叫《燭之武退秦師》:
九月甲午,晉侯、秦伯圍鄭,以其無禮於晉,且貳於楚也。晉軍函陵,秦軍氾南。
佚之狐言於鄭伯曰:「國危矣,若使燭之武見秦君,師必退。」公從之。辭曰:「臣之壯也,猶不如人;今老矣,無能為也已。」公曰:「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過也。然鄭亡,子亦有不利焉!」許之。
夜縋而出,見秦伯曰:「秦、晉圍鄭,鄭既知亡矣。若亡鄭而有益於君,敢以煩執事。越國以鄙遠,君知其難也,焉用亡鄭以陪鄰?鄰之厚,君之薄也。若舍鄭以為東道主,行李之往來,共其乏困,君亦無所害。且君嘗為晉君賜矣,許君焦、瑕,朝濟而夕設版焉,君之所知也。夫晉,何厭之有?既東封鄭,又欲肆其西封,若不闕秦,將焉取之?闕秦以利晉,惟君圖之。」秦伯說,與鄭人盟。使杞子、逢孫、楊孫戍之,乃還。
子犯請擊之。公曰:「不可。微夫人之力不及此。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失其所與,不知;以亂易整,不武。吾其還也。」亦去之。
這一小段文言文是初中級別的,就不翻譯了。
燭之武對秦王的一番話就三層意思:
1,滅了鄭國對秦國沒好處。
2,留下鄭國對秦國有好處。
3,晉國不是好鳥。
闡明利益、利用秦晉的矛盾進行分化,一句「周天子」「大義」「禮儀」之類的東西都沒講,但是秦國就是退兵了。
同理,上面的鄭伯派燭之武出使的時候也沒講什麼「家國情懷」,然鄭亡,子亦有不利焉。就讓燭之武跑去執行這種九死一生的任務去了。
現在的LGBT群體呢,就是沒看懂這篇課文,三天兩頭把政治正確掛在嘴邊。
你看孔子也是三天兩頭把政治正確的周天子掛嘴邊,他成功復興周禮了嗎?
要知道同性戀只佔總人口的5%,也就是說無論是LGBT群體怎麼發聲,也就是鄭國的水平,鄭國的實力就要有鄭國的鬥爭策略,別學齊桓公九合諸侯,否則恐同的給你來一句「我蠻夷也」,那你真的哭都沒地方哭。
對於弱勢群體爭取利益這事兒,原則就2個:
1,盡量不觸動既得利益群體。
2,盡量爭取中立者。
奧巴馬的那套玩意就是完美的反面教材,結果很多LGBT還把它拉出來當正面典型,真是大寫的服字。
更服的是,LGBT群體「拿反面例子當正面楷模」似乎是一種習慣。比如我最不理解的但又經常在知乎出現的一種言論,就是把孌童被拿來作為古人資瓷同性戀的證據。
孌童是什麼?地位比妾還低一級(有些時代和妾差不多),完全是主人的私有財產,可以隨意打罵、剝削、強暴、買賣甚至殺死,基本等同於性奴、母(公?)狗、肉便器這樣的存在,是名副其實的封建糟粕,而且是封建糟粕里最糟粕的那一部分,因為它還帶著點奴隸制的殘餘。
這玩意都拿出來洗,倒車開的比女德班還快。
相關:LGBT跟我沒什麼關係,只是單純的覺得那些跳的歡的人很蠢而已。
首先,我從未反對過LGBT的平權運動,換句話說我真的是支持的。
身邊有一位gay,還有認識的一對Les。人都很好,也都很幸福。他跟我們所有人都一樣,跟我聊天會討論自己另一半的好與不好。我們吃的東西沒差,穿的東西沒差,喜歡人時候的態度以及生活方式完全一樣。
我從沒感受到我與他們有任何的不同。
一開始關注這個問題,完全就是想看看其他人的想法。可後面幾個答案確實也提出了讓我疑惑許久的一個問題————
為什麼不支持就是反對?
前面有個答案說,明明就是心裡反對還硬扯著不關心的借口來擋住自己陰暗的內心什麼一類的,我就有點懵。
為什麼這個回答是非黑即白的?
我認識的其他人,一個女孩子。他就對於男男和女女間太過親密的行為感覺到不舒服,可她從未說出過什麼對LGBT人群不好的話。她尊重他們,她明確的說出過人與人間並未有什麼不同。可對於LGBT發起的遊行,要求婚姻權等等行為,她並沒有表現出過明確的態度。
不說明支持或者反對,她是真的不在乎也沒去顧及這個。
人都是一樣的。
在這個時代,想要徹徹底底達到你們想的那種平權肯定是需要時間和代價的。就拿90後來說,最起碼大部分人是有正確態度看到這個的。不是病,只是生活的一種方式。尊重不同的生活方式,不開口去要求別人改變。
這難道是一種歧視嗎?
有些人,內心就是很反感同性戀,可他也同樣尊重你的生活,這難不成就罪大惡極了嗎?
不要在一件問題上明確的表達出非黑即白的態度,尊重相互的看法。
你們為自己吶喊,支持的去幫助你們。而那些不支持但也不做什麼反對你們的人—————
真的有罪嗎?
我覺得沒有。對於LGBT人士的平權運動,很多人看法並不一致,或者在不同的時間點、不同場合下,同一個人的看法也會有所變化。鄙人認為,這類平權運動到底能否得到支持,得到多大程度上的支持,關鍵在於LGBT人士的訴求,是否需要傳統異性戀者讓渡很多的利益。
在過往女性、少數族裔等人群爭取權利的過程中,並非這些活動一定就是帕累托改進。最容易引起矛盾的情況,就是為了部分人的利益而傷害了其它部分人的利益。例如,奧巴馬的跨性別廁所,讓很多人人心惶惶,深怕親友,特別是子女遭到不法侵害,而對方只需要說我是心理上的跨性別者就可以逃脫罪責,這就是損害了傳統人士的利益,因而頗為人所詬病。又或者Obamacare中把變性手術開支納入全民醫保,但全民醫保這種DC計劃是全體繳納人都參與了,你一輩子都不會做變性手術,但實際上為變性者買了單,你的利益讓渡給了這部分人,而且是強制非自願的,自然也會讓人不爽。
實際上,現在全球政治風氣的右轉很大程度上也是因為越來越多的普通人不願意再讓自己的利益被政府轉移支付給別人,如非法移民、難民等。再加上民族主義者扇扇風,平權運動有時候矯枉過正,所謂的the silent majority火氣自然很大。
即便同是LGBT平權運動,因國情不同,利益攸關方其實和國外是有很多區別的。在發達國家,反同者有很多是保守主義者、虔誠宗教信仰者等,利益攸關主要體現在價值觀上。而在我國,政府的冗餘單身男性維穩需求和未來經濟發展勞動力可能的匱乏是一個因素;傳統需要兒孫滿堂的老一輩人也算一個;哪怕是傳統思維的家長擔心子女的性取向受到影響也可以算一個。這些群體目前是中國人口中的大多數,我國LGBT人士如果像國外那樣猛衝猛打,絕對會陷入過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境地,絕不是危言聳聽。
總而言之,基於理性,如果平權運動中爭權的一方在過程中並不會對其他人原本的利益造成損害,大家也樂見其成,充其量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但倘若爭權一方一味要求利益的重新分配和讓渡,搞零和博弈,勢必會引發劇烈反彈。那麼LGBT人士具體應該怎麼做,確實需要更大的智慧人類社會本質上就是分成小團體爭奪有限資源,而人力也是一種資源。
如果面臨人力危機,要麼挖潛,要麼引入。
西歐使用的是引入,引入了大量非洲和中東穆斯林,俄羅斯使用的是鼓勵生育和迫害同性戀。
就目前來看,俄羅斯的生育率略有提升,迫害小眾群體有一定隱患,但問題不大。西歐引入的穆斯林群體短時間內解決了人口危機,但引發的宗教問題極其嚴重,哪怕能扛過這一劫,復出的代價基本上就是幾十年來的多元化文化徹底毀掉。
所以說,除非人類未來能夠同性生子。因為人力危機,迫害同性戀的政府行為是肯定會存在的,就像古時候村子裡糧食不夠,會把上了年紀的老人扔掉一樣,畢竟人力危機也是客觀存在的事實。
就我的看法,民眾支持不支持平權運動,只決定了政府會不會照顧LGBT。而迫害LGBT,只需要人力危機這一個理由就夠了,民眾的看法不重要。
今天是端午節,首先祝大家端午節快樂。這篇答案的前半部分其實已經在@小約翰的評論里寫過了,但是覺得有必要補充,就補充一下。
首先,小約翰的態度很中肯,值得表揚。很多反對或者所謂中立的人士,論調都十分偏激,這位答主的理性讓我看到了希望。
不過,既然要討論,就先說個例子吧。
學校的非清真食堂賣雞肉和豬肉,有次一個清真飲食習慣的同學和我們一起去吃飯,她安然吃完了一份蓋飯,後來才知道裡面的肉是豬肉。但是我們沒有過度地宣揚或者給她心理壓力,這件事也就這樣過去了。這足以說明,伊斯蘭民眾在不知道豬肉的情況下吃下豬肉,也不會有厭惡感。
同理,如果一個人從一開始就並不覺得同性戀「不正常」,那麼這個人就不會覺得同性戀是很「噁心」的。如果一個人覺得同性戀「正常」,這個人就一定會成為一個同性戀嗎?也不一定。我們現在的討論,基本上停留在自己已經接受的世界觀、文化觀念、教育基礎之上,所以難免有失偏頗。
還記得南方公園(South Park)中的一個小故事,學校新轉來了一個黑人女孩,一個白人男孩覺得,她應該和自己學校里唯一一個黑人男孩交往,所以努力地撮合他們。但是,他們很自然地在一起了,並不是因為他們的種族,而是因為他們之間有真正的感覺。
確實,法律自身有一定的滯後性,這種滯後性使得一種問題出現之後,法律往往跟不上步伐,而推動法律變革的力量,在於社會,在於民眾,在於輿論。就此而言,我覺得,大多數人都誤解了同性戀伴侶關係或者同性戀婚姻合法化的目的和意義。這樣的變化,更多的是為了後代,讓孩子們一開始就不覺得同性戀是錯誤的,甚至如@小約翰所言,是「噁心的」。這過程目前的最好例證大概是美國的種族歧視。
我在大學本科是學英語專業的,一個外教是來自美國的黑人。他每天西裝革履,和我們強調自己家世顯赫,父親母親的工作如何體面。在他身上,我看到了一種「反種族歧視的種族歧視」,也就是對白人有一種莫名的敵對情緒。這像極了現在的同性戀和異性戀之爭。但是,我不希望同性戀群體失去自己的理性,變成聽到反對、質疑聲音就會跳起來的激進者。
世界在變得越來越包容,過去,在中國,異性戀的人們不能在大街上接吻甚至牽手,但是現在大家已經習以為常。我相信,在七八十年代,如果一對異性戀情侶在街上放肆地擁吻,也會有人覺得噁心,高呼造反。現在,如果在大學食堂看到男女生互相喂飯,好像也有人會看不慣呢。有的學校甚至還出台了無理規定,禁止男女學生們這樣做。到現在,異性戀這樣做還會引起反感,更別說同性戀了。但是如果我們換個思路,既然我們沒有權利阻止情侶在大街上擁吻,那麼我們不願意看的話,走開就是了,畢竟別人也沒有妨礙我們不是。就像你不想看誰的朋友圈,屏蔽就是了,但是你不能阻止別人發朋友圈。至於有的論調說,「今天允許在大街上擁吻,明天大街上就有人做愛」,今天已經得到了印證。現在大街上擁吻的人很多,有人做愛嗎?有。有多少?很少。會對社會造成的影響有多大?沒有多大。這事很簡單的邏輯,就不贅述了。
我們不得不承認,同性戀的平權運動道阻且長,而且政府也有自己的考慮。中國的立法機關和政府關係密切,很多法律的指定受政策影響。在目前的中國,同性戀平權的議題或許還不夠緊迫,不會在短時間內擺上檯面。但是還有像李銀河那樣的學者堅持不懈地呼籲關注,真的很偉大。立法也要看民意,民意從何而來?從你我之間來。
我現在在讀研究生,導師是民法大師梁慧星教授的得意門生,專修婚姻法,在這裡就不提名字了。老師曾經說,中國的同性戀問題在立法技術上不存在難度,難的是大家觀念的轉變。如果民眾一味地被動等待立法機關做出動作,是不太可能的。
希望我們都可以改變自己,變得更加理性,變得更加抱有對每個人的尊重與終極關懷。
評論區可以評論 討論,支持或者反對。煩請不要情緒激動地人身攻擊 謾罵,否則將予以舉報。謝謝大家的耐心閱讀。所謂的中間派,真的做到了不支持不反對嗎?
之所以在互聯網上形成政治正確,難道不是因為在現實中,同性戀噁心才是一種真實的政治正確嗎?
同性戀追求的,是平權,平等的生而為人的權利。要追求必定是要發出聲音的。
這個群體什麼人都有,有理性派,也有激進派,有素質高的,也有素質低的。跟異性戀階級分布沒有任何差別。你在微博和知乎的同性戀話題下,反對同性戀,和在異性戀板塊下,反對異性戀,不被噴可能嗎?這是人性,和性取向沒有關係。
每當同性戀在為一些事情歡呼的時候,異性戀跳出來說我反對,同性戀噴他,這時候中間派出來了,你們同性戀不對,怎麼可以噴人,還噴出優秀感了。同性戀在現實中夾著尾巴做人的時候呢?中立派在幹嘛?變回沉默大多數。
如果你反對的是噴人和秀優越的行為,那抱歉,跟性取向沒有關係。如果你是因為同性戀覺得自己高人一等,也抱歉,這不存在,部分人的個人言論,群體不背鍋,同性戀一直是弱勢群體,所以才需要平權。
你看,這麼多的中立派都跳出來反對所謂的政治正確,那還算正確么?
中立派選擇性發言,選擇性袖手旁觀,真的中立么?如果要中立,請保持徹底沉默。
然而大部分人早已選擇了立場,披上了中立的包裝,用自以為公平的態度,投了反對票。不存在平權這種事。
因為少數人群,享受和普通大眾一樣的權利的同時,必然抗上更重的義務。
舉個栗子。
兩個同性伴侶,要收養一個孩子。你覺得難度和普通家庭是一個量級?即使同樣是收養。
我對LGBT爭取反歧視是很同情的,他們生活已經很不容易,不要再給他們增添不必要的壓力。更不用說歧視本身就是很愚蠢的。
但LGBT人士想生活得像普羅大眾一樣方便,是不可能的,尤其是在一個發展中國家。這是客觀的社會和經濟規律的問題。特殊需求的服務,總成本昂貴。
較真來說,是不是修個廁所,得修——1、性別男,認同男。取向女。2、性別男,認同男,取向男。3、性別男,認同女,取向女。4、性別女,認同女,取向男……
我數學不好,大家算算這有多少排列組合?或者至少設置一個「第三間",特殊人士排隊去……
我知道,LGBT人士大多沒那麼矯情,他們大多在忍。作為一個社會人,他們為自己選擇承擔了更多責任。
其次,不管你怎麼說,人類是需要繁衍的。現在,這個問題不是很急迫,處在一個被大家54的位置上。但長遠來看,LGBT包括獨身人士,都必須闡明自己的人類社會中的定位。繁衍這個任務,你們是希望大家包容諒解,還是你們以別的社會貢獻來彌補?不要告訴我說你只願意享受權力,不願意承擔義務哦?
當然,找到LGBT人士在社會上的定位,不單單是LGBT的責任。我們可以看到,較為發達的社會因為對特殊人群的保障本身就比較到位,所以LGBT人士也就生活得更好一點。
但是擔子,顯然更多壓在LGBT人士身上。所以就目前階段來說,LGBT人士越是為LGBT的利益而奮鬥,他們就承擔越多。就越不存在平權。徒步走山路怎麼可能和坐公交一樣輕鬆呢?
連單親家庭都要面對更多問題,非傳統的家庭呢?可能同性家庭和異性家庭兩者其實一樣,但這必須由RGBT人士向社會闡述清楚。社會是不能自動了解實情的。這就是我說的更重的義務。普通大眾是不必承擔這些的。RGBT人士中最大的問題,就是不解釋,強行要求平等。而大眾其實連他們的需求都不了解。這時候你說平權,只會讓很多不了解的人以為你是要特權。所以我說平權還早,先搞搞反歧視。
你為什麼反對LGBT平權運動? - 知乎
以及上面文章的中心思想,基因決定了我反感同性戀
只是看到上面的這個答案,實在是忍不住,作者是一個四萬多粉絲的大v @小約翰,應該是要為自己寫的一些東西負責吧!我一點都沒有人身攻擊,只是不吐不快而已
你反同我ok啊!你反的角度竟然是因為你的基因決定你反感同性戀我真的就不能忍了
為什麼同性戀不反感自己?我幫你想到一個答案,我們這部分基因缺失了,嗯,就是這樣
為什麼有些腐女不反感同性戀?我還有答案喲!她們可能基因缺失了,嗯,還是這樣
為什麼有些異性戀不反感同性戀?想了想,還是缺失了,對吧!
所以是你們進化的比較完全?
其實作者給很多歷史找到了新的解釋,美國排華法案—基因反華,南京大屠殺—我們日本人基因里就是想殺中國人啊! 以前的什麼歧視黑人婦女,肯定都是基因基因決定的,那些做出這些事的人一點錯都沒有!
作者還舉了穆斯林的例子,我們同性戀該做一個好「穆斯林」,不反感他們吃豬肉的人。現實是什麼?是你們那些人歧視我們這些不吃豬肉的人,好嗎?
最後的最後,個人覺得作者把角度換換,把反同由於基因決定的改成由於教育決定的,對於這個論點,我絕對心服口服。一個人所成長的環境,所接受的教育決定了他喜歡什麼,討厭什麼 。
只不過,那隻代表你接受的教育是不對的教育而已,沒有什麼好驕傲的,沒有什麼好說出口的!
就是這樣!
最後的最後的最後,我真的對於反同人士沒有偏見,我只是好奇,出於什麼因素會讓你們有這麼大的力量來努力抹黑和反對同性戀?
最後的最後的最後的最後,我要說聲對不起了,您受累了,長期奮鬥在反同第一線的人們
PS.我自己不逛微博,知乎現在也是偶爾看看,有時候很慚愧,那些在一線與反同人士戰鬥的人們,也不知道說些什麼?感謝吧!
先上張圖
嗯,我想大多數人和答主都一樣吧,不,準確的說,答主還算比較客觀求實的了。
不過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各位的是,關於第二點中的騙婚,騙婚的定義是什麼?情感欺騙?道德勒索?這是只存在於同性戀群體的嗎?所以漂亮的女孩子因為錢和七老八十的老頭在一起,沒有感情只有利益,我們說這是拜金,這類婚姻不叫騙婚?然後你們又想說,婚姻中的冷暴力,那異性戀中被熱暴力所摧毀的家庭呢?不是更嚴重的道德綁架嗎?嗯,這兩種都是錯的,的確,所以為什麼一提到騙婚,就一定針對於一個群體,同性戀群體,好像異性戀的婚姻就幸福得到哪裡去一樣!
對於答主第三點的艾滋,這個無可厚非,高危人群,但是會怕被人誤解一點,按照全世界艾滋病的感染率而言,異性戀的感染者人數至少是同性戀的10倍以上,但是同性戀是小數人群,異性戀的人數和同性戀是100比1,所以在概率上,同性戀是艾滋病的患病高危人群。
最可笑的是,很多人愛跟風,只知道大家都害怕艾滋病,但是對於疾病本身全不見了解,甚至不知道艾滋病的第一人是異性戀通過獸交感染的。
你們總愛說,同性戀愛給自己找各種理由來洗白自己,給自己的騙婚和濫交找借口!對啊,那沒有騙婚的濫交的gay,憑什麼不能為自己洗白?
我就是來洗白的,不然我還讓你們把痰吐到我嘴裡了再咽下去么?你們做的到,我也不行。
我就在微博和支乎說句同性戀是艾滋高發區,然後我表示不反對同性戀,就被懟的。非左既右,那我就反對同性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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