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iPhone6被認定侵權中國品牌手機外觀專利面臨禁售?

【iPhone6/Plus外觀被判侵權,蘋果起訴北京知產局】因不服北京市知識產權局作出的一份《專利侵權糾紛處理決定書》,蘋果電腦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和北京中複電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了行政訴訟……


謝邀。談談個人的幾點淺見:
(1) 關於程序。柏利這邊,憑著自己現實擁有的有效專利權向侵權地的行政管理機構也就是北京專利局要求行政保護(民找官),完全OK。而蘋果這邊,不負決定啟動行政訴訟(民告官),也沒有問題。上述均是我國法律賦予各方的維權途徑或方式。
(2) 關於實體。根據目前網上收集的材料,估計也只有柏利當時申請的專利圖片及大家熟知的iPhone產品。粗略比較,兩者的確有較多相同的地方,比如,整體輪廓、攝像頭的設置等,同時也必須承認兩者還是有部分的地方不同。到底是否侵權,真的不太好說。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中的第十四條「人民法院在認定一般消費者對於外觀設計所具有的知識水平和認知能力時,一般應當考慮被訴侵權行為發生時授權外觀設計所屬相同或者相近種類產品的設計空間。設計空間較大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一般消費者通常不容易注意到不同設計之間的較小區別;設計空間較小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一般消費者通常更容易注意到不同設計之間的較小區別。」不難看出,判斷是否侵權,設計空間這一概念對於本案來說至關重要。對於手機整體或者手機某個部位的設計空間到底是大還是小,這就需要雙方進行充分的舉證說理,並且坦率說真的很難判斷,諸如,幾年前的車輪案、路燈案,一審二審再審的說理、結論都不完全相同,甚至完全相反,相互打臉,行業內部分專家學者對再審的結論是否正確也保留自己的觀點。所以,在蓋棺定論前,孰對孰錯,建議某些媒體或專家最好不要咬死,否則後面可能臉疼。
(3) 關於其他。若是生效判決最終判斷侵權,iPhone6即必須淡出市場,這或許是廣大蘋果粉絲不願看到的,但現在(訴訟階段)還是可以放心的在市場上購買,蘋果一般不會提前下架。此外,由於是柏利走的是行政途徑,按照我國的現行專利法,行政途徑對於賠錢這環節只能調解不能下決定,也就是說,除非蘋果自己想用錢解決問題,否則可以一分不出。這也是本人看到新聞的最大疑問,柏利當初為什麼不直接走法院?真的是只為了要搶佔市場?
(4)後續。有部分網友甚至把這個事件上升到國家政治層面,可見社會對其的關注。但在發達國家裡,類似的事件時有發生,如在美國或歐洲蘋果和三星的專利戰,一年好幾場。放平心態,持續關注即可。


首先,我看這個問題的時候是「iPhone6/Plus外觀被判侵權」,這種說法出自媒體之口是完全不準確的。「判」是判決,只有法院才有權利下判決,而本次事件僅僅是北京市專利局認定侵權且禁止其銷售。讓我們看看原文:

近日,因認為蘋果公司的iPhone6和iPhone6 Plus兩款手機侵犯了自己的專利權,深圳市佰利營銷服務有限公司(下稱佰利公司)向北京知識產權局請求責令蘋果公司和中復公司停售。後北京知識產權局認定蘋果公司iPhone6和iPhone6 Plus的外觀設計侵犯了深圳佰利公司的專利權,並責令蘋果公司停止銷售。蘋果公司和中復公司不服,將北京知識產權局起訴到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目前,法院已經立案。
(來源:http://china.ynet.com/3.1/1606/18/11403642.html)

媒體這麼做有他的小道理:用「認定」只是針對的北京市專利局,用「判定」無意中能指向整個中國的司法系統。這樣能夠引發更多的輿論爭議和不明真相的群眾的批判,上面幾位就是很好的例子。我們是盲目的,盲目到都不願意看看詳細經過。而事情的真相是,現在蘋果方僅僅是向法院提起了訴訟,法院立案但並未判決。
並未判決,幾位,別激動。

那麼專利局做這件事也是利用了自己的自主裁量權。畢竟北京市專利局是中國的,面對一個本土的小廠商和跨國公司,小廠商可憐巴巴地向他求情,這時候要是向著跨國公司,那不是成了為資本巨頭說話,民意怎麼想?我們扶持小微企業的方針又架在頭上,你好說他不侵權嗎?
所以這件事要說的是專利局的問題。而且看看這個設計到底是不是蘋果侵權。
我覺得不是的。
在新聞報道里這個專利的編碼是ZL201430009113.9,我特意去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官網搜了一下。

(來源 http://www.pss-system.gov.cn/sipopublicsearch/search/search/showViewList.shtml)
意思就是說,我發明了一個這個德行的手機。這個手機只有正面,背面是沒有圖片的,剛好符合某些部門背後見不得人的意思。有關部門一看,這個專利還和自己的品性有關,過了吧。
我覺得過的是有問題的。問題在專利局。
這張圖片顯示的,就是只要是這樣的手機,就是我的專利,沒有通知我就是侵權。專利局一定認為這是個了不起的發明創造。但這很明顯不是什麼狗屁發明創造。我幾年前用的那個華為就是這個德行的,下面三個虛擬鍵,位置都一樣。那已經是2011年左右的事了。這個專利是2014年提交的。在提交前的幾年裡,中外各個公司已經製造了沒有一千也有幾百種這樣的手機,他在2014年提交這樣的一個外觀(引用原文:「本外觀設計產品的設計要點:設計要點在於產品的形狀」)
形狀!我去你X的!你這個形狀一看就是抄別人的。你這也叫專利。我家那個寫毛筆字的墨盒也是這種形狀的,顏色都一樣,也沒好意思說自己是專利。
所以我覺得專利局把這個看作是發明創造絕對是個草率的事,說不好裡面還有什麼交易,因為很明顯一個智商正常的人都不會覺得這樣一個「形狀」算是發明創造,專利局的領導用的也許就是這個「形狀」的手機。這是專利局第一個應該被看到的地方:他們通過了這樣一個荒謬的專利。

第二個需要被注意的地方是這家公司的名字。這家能發明手機形狀的公司按理說應該是個牛逼的科技公司,但他卻謙虛地叫「深圳市佰利營銷服務有限公司」。真是一首好營銷。現在全國人民都知道「佰利」了,比知道「伍佰」還多。而且這個公司還把蘋果的股價拉低了好幾個百分點,估計這些拉低的股價比他們公司的市值(我不知道這種公司算不算有市值)還要多出好幾倍。按錢鍾書《圍城》上的話:「這事也許是中國自有外交或訂商約以來唯一的勝利」。

而且這事和法律關係真的很小。批判也要把矛頭對準。雖然新聞上說專利局的「判決」是按了專利法,但很明顯專利法寫的時候還沒有這種智能手機,上面頂多是說侵權則禁賣如何如何,這完全是北京市專利局的自主裁量,不要把法律扯進去。

而且第三,這和我們的祖國流氓與否沒有任何關係。祖國還沒露面呢,你們就群青激動了。


謝邀。談談個人的幾點理解:
1關於專利糾紛:在一個健康的法治環境中,不論一個商事主體的市場地位如何,我們都應該平和看待其起訴和/或被訴的現象,蘋果公司亦然。
2關於停止侵權:基於佰利公司的投訴,北京市知識產權局認定蘋果公司和中復公司的被(投)訴侵權行為侵害佰利公司的涉案專利權並作出停止侵權等〔侵權處理決定〕,拋開實體爭議不論,程序上並無瑕疵。
3關於案件爭點:鑒於尚未仔細研究涉案專利,暫不能對實體爭議發表意見。
4關於案件程序:北京市知識產權局作出〔侵權處理決定〕的行為系一具體行政行為,且蘋果公司和中復公司已依法對北京市知識產權局提起行政訴訟,前述〔侵權處理決定〕尚未生效,案件的走向和結果尚待生效判決的認定和判決。


笑抽了 。別yy什麼國家為華為報仇好不。國家需要借這種三流公司打擊蘋果?上次光伏被歐盟搞,國家針對某些商品設關卡動了幾個國家那個才叫國家層面的貿易戰。國家才不會出這種一看就是瞎搞的low b的招。有些人一個個像打了雞血的,立個靶就開噴,我還以為來了貼吧。這腦袋是由屁股的位置決定的吧。


果粉?

蘋果用這些下作手段噁心三星的時候,果粉跟你說這是法制社會。尊重各地域不同的法律。儼然一副法律專家的模樣。

當蘋果不遵守中國這個巨大市場專利法,被他以前用過的下作手段倒打一耙的時候。果粉說中國就是這樣,中國人就是這麼噁心。搖身一變成為了人情派。

真是有趣的群體。

利益相關:三星手機忠實用戶。ipad忠實用戶


在最重要的市場之一中國銷售自家產品,卻不根據中國的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對產品外觀進行專利註冊,吃了敗訴官司,就這麼簡單。
牛逼可以反訴對方專利無效啊,你看路虎和陸風的案件。
至於敗訴以後怎麼辦,可以跟對方和解啊,買專利啊。
這都是法律問題,知乎用戶的法律精神呢?我不理解那麼多答案持嘲諷的立場是什麼意思。

利益相關,我是iphone用戶。


嗯,iphone2G從2007年就開始抄襲2014年的專利了,為了抄襲不惜動用時間機器,這麼沒底線的公司還不趕出中國?

只要我們都不買蘋果,蘋果公司失去中國的市場,就一定會迅速衰敗。不信看看谷歌,離開中國以後,現在連首頁都上不去了。你在看百度,一步步成長為全宇宙最偉大的搜索引擎,一個掌握十億人生死的商業帝國。


這事不能單獨看,把近期新聞應該放在一起看,
美國政府:
1、2016年2月開始美國以中興、華為對伊朗出售違禁設備為由,禁止美國供應商向中興供應設備,這些供應商包括高通、康寧等。說實話這些蠻扯淡的,畢竟金三胖大大方方的在用蘋果手機。
2、2016年2月美國政府以國家安全(這TM簡直是萬能理由)為由對華為的網路設備在美國進行禁售。這更扯淡,中國政府雖然很不喜歡思科的東西,但是好像從來沒以國家安全為由干涉過中國企業自行採購思科的產品。

蘋果:
蘋果5月份出訪印度,印度以在印度銷售手機必須包含30%為由要求蘋果必須在印度建廠,同月,富士康決定在印度投資建廠。同時,富士康以大陸成本高漲為由決定逐步關閉富士康大陸工廠。富士康這幾條理由也蠻扯淡的,當時建廠的時候給你的那些超國民待遇的巨額優惠你咋不說呢,要不要吐出來?

你們都幹了這麼多,難道還不允許政府整治蘋果,這還有天理嗎?
其他要玩這種貿易戰的辦法多得是啊,比如,要不咋們談談在中國銷售的操作系統必須30%的由中國製造?


這次僅僅是外觀專利而已。

以前中國交學費的時候,自己發明的東西,被人家申請了發明專利,自己還要去買人家專利的情況還不少呢,以前我們被人家佔便宜時,公知精英那副幸災樂禍的嘴臉,比自己爹媽佔了便宜還高興。。。

這次蘋果按規則稍微吃了一次嘎,一群比死了爹媽還心疼的奴才冒出來了。


蘋果公司現在最後悔的大概就是沒有在這個專利的公示期提出異議吧。
不過即使如此,這個專利從申請一開始就在國內備受阻撓。到現在為止,佰利仍在應對國內同行的無效宣告請求。專利權不見得就有多穩當。
不過既然專利申請了下來,多少表明了知識產權局的一些態度。向著佰利或者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反正不是向著蘋果。
蘋果被起訴然後反訴,最害怕的應該是眾多國內手機廠商。蘋果家大業大,大不了自折一臂,國內這些涉嫌抄襲的可是要了老命的,本來沒人去申請這個專利,蘋果也不計較,大家就在這沒人管的一畝三分地各自撿些瓜吃。現在好了,無論勝訴敗訴,佰利和蘋果總有一方會正大光明的宣告自己的專利權(蘋果勝訴後自己馬上申請專利以防後患的概率很大),以後誰再打這個外觀的主意都得掂量掂量自己有幾斤幾兩。
短期來看對於國內廠商最好的結果是專利無效化,蘋果也不繼續深究申請自己的專利,大家維持原樣,同分一碗羹。
長期來看,國內廠商還是好好琢磨琢磨創新的事情吧。整天提心弔膽的,賺的錢自己都以為是偷來搶來的。
附專利登記簿信息和專利外觀圖。

專利外觀圖如下。


你來我往,提什麼道德。


中國商家吃了這樣的虧時,網路大俠們大罵中國傻逼,沒有法律常識,活該。美帝主子的公司吃了這樣的虧時,冷嘲熱諷中國商家噁心工商局無賴。這就是表忠心啊,堅定信念為美帝跪舔,永遠跪爬不起來


相比華為在美國的待遇,我覺得這次還好。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面臨禁售而已,按程序不可能真正禁售的。

專利法規定:

在申請「訴前禁令」時必須提供一定的擔保,在判斷擔保金額時「應考慮責令停止有關行為所涉及產品的銷售收入,以及合理的倉儲、保管等費用;被申請人停止有關行為可能造成的損失,以及人員工資等合理費用支出 ……

考慮到這不是8848手機(新世界的大門不謝),而是IPHONE,你確定佰利出的起這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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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多少人連外觀設計不需要實質審查這種基本知識都不知道,在這裡光煽動民族主義情緒……也是夠了。

說白了就是一群PATENT TROLL,賺點錢而已,無關道德,無關民族,大家都這麼玩。也算不上貿易保護,只是利用規則。

當然,你非得要上綱上線也提高下姿勢水平,找個合理的切入點。往大了說這是專利布局好么,這才是民族主義的合理闡發點。

「我國知識產權強國建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偉大成就,2008年起,堅持知識產權強國戰略綱要,堅持以量布局的戰略收穫了重要成功。」下一步我們要完成從知識產權「大國」向「強國」的轉型,走進「以質佔優」的階段,期待有更多優秀的專利能夠走近人民群眾的視野,真正讓自主知識產權手機不輸給「蘋果」。()

你看,咱這條至少一塊!學會了么?


蘋果真是飛蛾撲火,自取滅亡,而同為美帝的Twitter抄襲微博,YouTube抄襲優酷,Facebook抄襲人人網,這幾個網站也因懼怕北京知識產權局,因此主動屏蔽來自中國的ip地址的訪問,真是一葉障目,令人啼笑皆非。。。。。。


本身是中國知識產權的一大進步……多蠢的人才會相信專利法庭靠那兩張刻意挑出來的圖片判斷侵權……程序合法行為合理。結果硬是被一群低幼兒童噴成是報復行為。太low。

低幼兒童還以為自己是趙家人,沒想到趙家人看你們一臉尷尬。傻逼境外媒體估計又會根據低幼兒童的言論搞個大新聞,回頭還得在晚宴上跟友邦好好解釋下。simple,拿衣服


這種「無法分辨」都已經導致了禁售...相信很多本來想買baili手機卻怕誤買了iphone的消費者會拍手叫好吧....


謝邀。
(/≧▽≦/)這件事告訴我們,市場主體一律平等吖!
別拿豆包不當乾糧,別拿破商品不當商品。不過後面應該還有審判,審判後還有二審和再審,這馬拉松還長呢。
真要都敗了,就坐等欣賞蘋果的公(za)關(qian)能力了,吃我庭外和解、吃我天價收購……沒錯,我就是看熱鬧不嫌事兒大的~


蟹妖。反應慢了。
蘋果侵沒侵權?也許司法原則說了算
佰利發聲明,蘋果侵權案真不是商業策略,你信嗎? | 可深了


更新:現在有這麼多人徹底喪失語文閱讀能力了么?評論區里這都是什麼玩意兒啊

利益相關:現翔米用戶,上一個sony,蘋果產品只買過touch和pad

你們都不覺得這吃相也太難看了?就算真的是有必要整,有必要為華為報仇,能不能搞個稍微說得通一點的借口?蘋果歷史設計先不說,市場上一大把手機長這樣吧,圓角矩形,弧形側面,還有正面iOS單鍵和安卓三鍵如果能說像,所有安卓機正面豈不更加是一模一樣了?我能理解某些人屁股決定腦袋的發言,但是這樣指鹿為馬還是讓人太難接受。

哎呀,我作為一個翔米用戶都看不下去了。北京專利局作為一個政府部門,這樣子不嫌丟人啊?還是說他們已經徹底不在乎輿論,懶得編了?

還有人說外國專利流氓搶注商標的事情,這是兩回事吧。搶注商標這種事,國內也是有的,比如卡斯特紅酒,iPad事件,這算是鑽法律的空子吧。可是這個外觀專利,純粹就是指鹿為馬,顛倒黑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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