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卉由誰定名?
最早當然就是老百姓自己起名,後來呢?
瀉藥。身為賣萌黨是來給我們植物學專業洗白的。夾雜大量吐槽。
植物定名這個事情,其實確實很複雜。而且關鍵在於專業學者說專業學者的,老百姓說老百姓的,商家說商家的。加上隨著科技日新月異的發展和各國語言文化交流越來越多,品種越來越多,翻譯越來越多元化,一個植物幾十個名字,或者幾十個植物叫一個名字,實在太正常了。。。。。。
(所以有時候看著知乎上一群人為了一個植物的名字前赴後繼劍拔弩張百思不得其解,作為專業的植物學學生覺得好無力啊。。。因為真的很缺乏可以說服所有人的標準啊。)
在業內,植物定名有非常嚴格的一套專業命名法則和系統。但鑒於這種系統需要維護自身的學術穩定性,所以無論從語言還是語境,都註定它很難完全適用於世界各國人民的認知與操作。這也是為什麼日常生活中用很多植物的名稱,非常地方化和多樣化。
好了,大家請盡量把下限和節操放至最低,把耐心調至最高,然後我們可以來說說命名的事了。
1.. 植物學家說
真正的「定名」,當然只有植物學這門學科內,按標準制定的定名系統才算數。而且,只有拉丁名算數。
為什麼是拉丁文呢?
不光是因為最初的習慣,更因為拉丁文是一門死語言。使用人少,流通量低,不會隨時間和空間改變釋義。
於是我們要認識到一個人,你可以認為他是現代植物分類學的開山祖師——林奈(Carl von Linne)。學植物的要是不知道這個人就去死去死吧。代表植物軍團鄙視你。
林奈提出了雙名法——又稱二名法,以拉丁文表示,通常以斜體字以示區別。第一個是屬名,是主格單數的名詞,第一個字母大寫;後一個是種名,常為形容詞,須在詞性上與屬名相符。
P.S. 林奈發表《植物種志》初版是在1753年,而非前面同學說的1735年。不過那一年他也發表過東西——《自然系統》。
雙名法命名的程序體現了其穩定性。然而,這樣的穩定性不太絕對。基於分類上不同的觀點,根據生物命名法規規的名稱修訂或在分子生物學中的新發現,同一種生物可能有幾個不同的學名在流通(請參閱同物異名)。不穩定的另外一個原因是命名應遵循優先原則。
——百度百科
2. 百姓們說
雙名法無法飛入尋常百姓家,就是因為這一套太高貴冷艷了。
你去菜場買菜,中國人都是問你要蘿蔔還是胡蘿蔔,日本人都是問你要大根還是要ニンジン,西方人都是問你要radish還是carrot,沒人會問你是要Raphanus sativus還是要Daucus carota啊有木有。也沒有人在意它們倆其實根本不是一個科不是一個屬一點親戚關係都沒有的有木有。人家就是看著覺得長得雷同,吃法也差不多,所以都可以叫蘿蔔有木有。
你能說大家是錯的嘛!
但是你也不能說植物命名法是錯的啊!
你叫我們怎麼辦!
我們總不能見人就說,啊這個是蘿蔔,是十字花科的,學名叫Raphanus sativus,這個是胡蘿蔔,是傘形科的,學名叫Daucus carota,你看它們的種名是不一樣的,所以它們根本沒有親緣關係,地上形態也很不一樣,從植物分類的理論而言它們都叫蘿蔔,其實是不合適的。。。。。。哼,沒等你說完人家就要往你嘴裡塞蘿蔔了。
以此類推,比這更艱巨複雜的事態,太多了。
林奈雙名法的歷史不過三五百年。在這之前呢?老百姓老早就得給植物們取名字啊。而且肯定是怎麼好記怎麼取啊。可是那時候明顯不發達啊,隔行如隔山,不管隔行隔山還是隔朝代,你喜歡不如我喜歡,所以關於名字的說法很多很多很多很多啊。
所以你去看中國的花木古籍,《群芳譜》,《花鏡》等,在沒有雙名法的年代,大家經常為了一個名字說的是什麼花,寫大量的考證論述。
比如荼蘼,比如瓊花,都是改朝換代名字就變了;
比如地瓜,比如山藥,都是換個地方名字也變了。
所以到了後來,中國的植物學者編寫植物志,也要對命名提供一些論證分析和說明。因為中文是靈活的,仍在廣泛使用的,而且地方語言派系豐富的。除了學名,你不寫清楚哪個地方還有什麼別名,會被父老鄉親們吐槽至死的。
所以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民間,日常生活中,植物的名字本來就是很多樣化的。下一次大家就不要為「這貨就是紅薯怎麼可能叫地瓜地瓜明明是另外一種東西!」或者「你才叫地瓜你全家都叫地瓜你說的地瓜明明叫涼薯!」這種事情吵架了。。。答應我好嗎么么噠。
3. 商家和翻譯們說
光是民間版本和專業版本就夠亂了不是,翻譯和商家還要來火上澆油。
翻譯人士不了解導致的錯誤,以及商家為了標榜新異、體現商品特色,都會導致植物定名更加複雜和。。。多元化。
以前某園藝書籍的編輯跟我吐槽。因為她學的英語,專業很對口不是嗎。可是那些西方植物書籍裡面大批量的植物名稱,她連見都沒見過,要是沒有圖,完全不知道怎麼翻。。。
有圖也不代表就有結果 。很多植物根本沒引入中國,連中文名都沒有——反過來也是一樣的。其他語言國家的人,翻譯中文植物名,也很傷腦筋的。
但是翻譯們怎麼能任憑拉丁文(中文)在已經翻譯成中文(英文)的書籍里肆虐呢!這不是顯得自己工作很不上檔次嗎!
(反正大家都不認識要不我憑感覺隨便翻一個?)
(於是他們真正的工作水平就在專業同學的眼裡暴露了。)
但是普羅大眾會相信啊!西方人rose一個詞就指代玫瑰月季薔薇木香荼蘼懸鉤子等等一堆花啊!中國人白菜兩個字就指代十字花科芸薹屬一堆菜啊!更不要提有些好名字了,比如曼珠沙華神馬的,荼蘼石蒜曇花曼陀羅,稍微沾上點邊的都搶著用啊!
這一套在商家那裡就發生了更進一步的混淆視聽。
前面提到了雙名法。但是雙名法是用來確定物種的,如果同一物種地下又衍生出變種,品種,那就只有在雙名後面再加一段,變成更長的品種、變種名。
舉個例子~
品種名一般以加單引號『』的字母組成,對語言沒有要求。比如Rosa rugosa 『Hansa』——rosa為屬名(薔薇屬),rugosa為種名(意為「多皺的」,形容其葉片),『Hansa』就是品種名。這一植物翻譯為:玫瑰『漢莎』。
但是商家哪給你那麼多展示專業素養的機會啊。如果是自行開發的品種名,肯定怎麼好聽怎麼來,而且要趕快拿去註冊。放到市面上賣,光用這一個名兒,足夠了。一朵玫瑰叫「漢莎」或「瀚紗」或「憨傻」,顯得多麼新鮮時尚與眾不同啊~
我們如今看到很動聽的多肉植物的名字,其實很多都來源於(日本人最先設定的)品種、變種、園藝栽培種的名字。
而譬如「上海青」——白菜,或者「妃子笑」——荔枝,基本也是如此。與其說是名字,更應該說是商品名。
至於它們的真名?——你是願意叫「姬玉露」還是願意叫Haworthia cooperi var. truncata呢。。。
綜上。你們知道植物定名是多麼人艱不拆的一回事了!
所以,在此也再次對植物愛好者們溫柔地提醒一下:沒有金剛鑽,勿攬瓷器活。植物定名本來就是一門專業學科,沒有那麼簡單。所以一上來指著一片葉子說「啊我見過它叫xxx不會有錯」的這種事情,除非真的很有學術底氣,否則請不要那麼的容易自我肯定。商品名字不是愛怎麼叫怎麼叫么?
怎麼好聽怎麼來,例如把月季花叫玫瑰。
正規命名有《國際植物命名法規》(InternationalCodeofBotanicalNomenclature,ICBN)
現行用拉丁文為生物命名的體系是由林奈(Carl von Linne,通常用其筆名Linnaeus)250年前提出來的。他的《植物種志》(Species Plantarum)1735年出版。這個體系稱作林奈雙名命名體系(Linnaean binomial system of nomenclature),其中生命,如植物,採用兩個拉丁化的名字(拉丁雙名)來命名。第一個名代表「屬」(genus)名,第二個名代表「種加」(specific epithet)詞。由屬名(generic name)和種加片語合起來構成了物種名(species name)。科、屬、種是最常用到的分類單位。採用拉丁化名字和拼寫的習慣一個是源於中世紀的學者,另一個是因為直到19世紀中葉多數植物學出版物仍然使用拉丁語。「種」以上的分類單位是「屬」,再往上是「科」,依次各個分類階元構成植物分類的階層系統。
花是植物的生殖器官吧....這趕腳總覺得很重口味.......................就像你對著鄰家小正太說:從今天起,你的小JJ就叫「射干」了
可以看看劉夙的《植物名字的故事》。
都是非常有意思的故事,不論是一樓答主講的拉丁文命名,還是一些牽涉到國家利益、科學家爭論等的命名,都寫得平易近人一氣呵成。
最喜歡的書之一。嘿嘿。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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