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歌曲小眾或大眾的因素有哪些?有什麼社會學依據?

避免曲高和寡陽春白雪的怪狀。
許多經典的歌曲,如Celtic Women-《You raise me up》、Mariah Carey-《Hero》之類的歌,能夠超脫性別、國籍、人種,所有人都能產生共鳴?而另外一些歌曲,如宋冬野-《董小姐》、許哲佩-《樹》等卻只能吸引小部分聽眾。
其中音樂上的作用因素是什麼?其他作用因素又有哪些?心理學上有相關解釋嗎?


文化藝術的創作是有門檻的,需要天賦和1萬小時,這是目前大家普遍能夠接受的。但實際上,對文化藝術的審美同樣也是有門檻的,是需要大量的觀看、閱讀、聆聽的積累,和專門的美學思考和審美能力訓練,並結合自身的審美天賦和個人品味達到的。而且相比創作不一定需要物質基礎(相反創作天賦可以作為謀生手段),審美是一件非常耗費資源(特別是金錢和時間)的事情,同時也比創作更難實現變現(賺錢)。

因此,具備這樣的審美積累和審美訓練的人,首先要解決基本的生存問題(不用太富,但如果還沒吃飽飯就發現了自己的審美天賦也挺杯具的,因為慾望無法滿足卻難以克服,慾火焚身明白么),然後又需要耗費巨大的精力維持審美水準(因為藝術和美學是不斷發展的,80年代的搖滾樂和今天的Carsick Cars固然無法說誰更好,但對聽者的審美水準確實有不同的要求,如果審美水準還停留在80年代就無法理解Carsick Cars)。更麻煩的是,如果審美天賦理解不到Carsick Cars而只能理解到鄭鈞,那就算進行相關的審美訓練也很難真正理解Carsick Cars的音樂。

總結起來,審美訓練和積累決定了人的審美能力的基礎(底蘊),而天賦和品味決定了其上限。很顯然,這個世界上,能夠達標的人並不多。而這就造成了審美的金字塔。受最廣大的人群喜愛的作品,並不一定代表其作品的質量差,而是其審美門檻較低,能讓最廣大的人群理解它的美妙。而那些曲高和寡的作品,它的美好,確實只有那些具備足夠的天賦、積累和努力的人才能夠體味。這就是這個世界的美學與審美的規律。

當然,凡事扯上中國,又扯上音樂,總有些滑稽,主流中國人在審美領域比較奇怪,對敘事性藝術的審美能力相對平均水準還不錯(記住是相對而言),但對視覺和聽覺審美,平均水平嚴重不及格。就拿音樂來說,很多音樂,就比如宋冬野,本身並不是多麼晦澀難懂,甚至可以說完全是零門檻的,卻由於很多中國人自己在審美上的狗屁條條框框(這些框框有些是中國傳統文化的, 有些是無產階級革命的毒瘤,總之都帶著意識形態的痕迹)沒有跟上(藝術創作的)時代發展而被人為抬高。想要戰勝這些毒瘤,要我說唯一的辦法就是時間(不是什麼狗屁市場),等那些老朽都死了,聽這些音樂長大的人成為社會的主流了,這道門檻也就倒了。


這個問題,往簡單了說很簡單,一是歌曲本身的特質是否容易傳播,二是在音樂傳播作用,三是運氣。

第二點的影響在主流音樂上是很大的,佔了主導力量的。我在知乎已經不下一次地說過,有一幫人專門研究怎麼取悅你的耳朵,怎麼把音樂作品宣傳到你的耳根子里,為了寫一個文案策劃沒日沒夜地不吃不喝。

沒有這些人的努力,一首大眾歌曲能橫空出世?要說旋律好聽,那流行音樂誕生之前的音樂也好聽,為什麼形成巨大影響力的流行歌曲沒有誕生呢?

各位知友畢竟不都是從業者,難以體會這裡面的路子,可以理解。

好吧我們再來說說歌曲本身,如果你的歌曲本身就不容易傳播出去,那麼多數時候不是能不能火的問題,而是人家根本就不會那你這個當成品拿出去宣傳。

當然,這個問題其實是很複雜的,我們不能得出結論可以適用於所有歌曲,只能泛泛而談。

一方面,可能是因為你的歌曲質量太低,就不說編曲了,有的連音質都不好,聽都沒法兒聽,人聲的動靜兒還沒樂器大。

這樣的歌曲你發布出去可能就是小眾歌曲,缺乏宣傳是其一,本身質量也不算高。

當然,這種情況也是有例外的,因為每個人的審美水平不一樣,還包括其他的運氣條件。


另一方面,就是你的歌曲在音樂語言上信息量太大。

各位可能不好理解音樂,我們用語言來類比一下。

我們從「音樂首先是聲音」的角度來談,OK,聲音也算是一種信息。

  • 其一是旋律的信息量。

大家試想一下,是讀一條微博更容易理解呢,還是讀一讀《卡拉馬左夫兄弟》更容易理解呢?

肯定是前者。

信息量大的音樂也是同理,旋律上變化豐富而重複少vs旋律上變化少而重複多,哪一種信息量更多呢?肯定是前者。


所以有時候你聽到一首爵士樂的曲子會感覺不到旋律,其實不是真的沒有,而是它信息量太豐富你把握不到重點。

另外旋律跳躍性越大聽眾也越不容易抓到重點。

  • 其二是調性。

大家試想一下,你看一段文字是只有漢語容易呢,還是漢字後面加兩個英文單詞兒,過一會兒法語都冒出來了容易呢?

肯定是前者。

同樣的道理,單一調性的歌曲vs調性多變的歌曲,哪個更容易理解呢?前者。

沒學過樂理可能理解不了調性,這麼說吧。一首歌曲如果遵循某個調性,比如A大調b小調,那它使用的絕大部分音都是這個調裡面的音,相互之間有主次;轉調的意思就相當於tmd哥不在這個調里玩了,於是跑到另一個調上用的都是另一個調里的所有音。

爵士樂有很多調性複雜的作品,都不是利於傳播的。

  • 其三是律動。

律動通俗地解釋,就是你聽到音樂時忍不住隨之擺動的感覺。

大家試想一下,是你聽一個人正常語速說話容易呢,還是聽一個人忽快忽慢地說話容易呢?

肯定是前者。

同樣的道理,保持一個均衡律動的音樂,大家可以一起唱一起跳,而古琴曲這類的往往拍子都沒有,大家能跟著嗨么?當然音樂畢竟不是語言,說話忽快忽慢的可能會被當成瘋子,但是音樂忽快忽慢,可以表現一種獨而散漫閑庭信步的感覺。

除此之外的影響因素很多,比如歌詞,比如其他的方方面面。一言以蔽之,多數時候人越難以模唱的旋律信息量越大,越不容易傳播。


其實這個問題絕不僅限於歌曲,可以拓展到整個音樂界里來說。請注意我上面比對的措辭,一個是「質量太低」,後者是「信息量太大」而不是「質量太高」,因為歌曲的信息量太大首先就有以下問題:

  • 本身總的可聽性受損,質量未見得高;
  • 按照流行歌曲的藝術理念有些歌曲就不應該信息量太大;

所以只在歌曲里要把這個問題說清楚很難呢!因為人聲作為樂器參與到音樂當中對音樂創作的限制作用還是比較大的,就不能把「信息量寫得太多」(哎要解釋這個問題又得說好久了)。如果擴展到整個音樂圈,沒什麼人聲或者人聲沒什麼旋律的那一部分爵士樂,金屬樂,newage,影視配樂就更容易理解了。因為有人聲在,信息量的空間必然受到不少限制,沒有人聲你的信息量可以變得更多,這個對比也就更加強烈呢!

其實呢,流行歌曲能不能火多數時候還是看宣傳手段。如果要說曲目本身的影響,古典音樂絕對是最好的比較對象。

試想一下,古典音樂的傳播無非兩種途徑,一種是音樂會,一種是唱片錄像。無論哪種形式,它都逃離不了一個規矩——演奏家或者小樂隊大樂隊肯定是演繹完整的作品。我迄今為止沒見過誰彈曲子只彈一個樂章的。

好的,問題來了。
每次有樂團演奏的Beethoven的第五交響曲都是完整的,為什麼最出名的第一樂章?為什麼平時都演奏他完整的第九交響曲最出名的是《歡樂頌》?
每次鋼琴家們彈Beethoven第14號「月光」奏鳴曲都是3個樂章一起彈完,為什麼最出名的是第一樂章?第8號「悲愴」奏鳴曲為什麼最出名的是第三樂章?
Rossini的《威廉退爾》序曲有一段優美的大提琴,為什麼最出名的還是那個「GGGGGGGGCDE」?
……
為什麼上面這些所有作品裡,人們往往只能記住開頭?!

這種控制變數後的比較能夠幫助我們更清楚地看到作品本身對傳播上的影響。當然任何情況都是有例外的,最好的討論方式是針對具體一首音樂作品的分析。

當然題主談到的幾首歌我都不太熟,所以就不加以贅述了。


小眾的東西為什麼要走向大眾?
藝術審美和體驗層次永遠是呈紡錘形的,平庸的審美才能面向大眾,因為所謂「大眾」就是取其平均值,雅俗共賞的東西就是既不多高雅也沒多低俗。最好的和最不好的才佔兩頭,當然為了賺錢還是能從更多口袋裡掏錢比較好。看你要什麼了。
如果你的東西是比較高水平的小眾產品,走向大眾一可以降低自身水平,二是拔高大眾水平。
如果你的東西是比較低水平的小眾產品,那就要麼提高自己要麼拉底平均水平呀。


寫出一首大眾歌曲要比寫出一首小眾歌曲難上10086倍吧。。。。


月亮小組相關話題超過3個,絕逼就是大眾了。


在最新一期的頂級社會學期刊《美國社會學評論》(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里,有一篇和音樂相關的文章。來自法國英士國際商學院(INSEAD)和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商學院的兩位學者,在研究了1958年至2016年《公告牌》流行音樂榜單上的27000首歌之後,公布了他們的驚人發現:上榜的歌曲聽起來都差不多,但最熱門的歌曲肯定有什麼地方很特別

奇怪嗎?一點兒的都不奇怪。一位朋友甚至說,世界上大多數的事情都無非如此,比如你去看看街角公園的相親市場,大叔大媽們為自己孩子找對象的標準相差無幾,但又希望對方最好不要太過路人。

稍微了解社會學的朋友可能會知道,在《美國社會學評論》里發表一篇文章有多麼困難,在這個大多數文章是關於階級、種族、勞工、組織的雜誌里,發表一篇關於音樂的文章則更是難上加難。這篇文章之所以能夠入選,在我看來,主要有以下幾點:

1. 關於音樂的社會學研究和社會學其他領域相比太落後,有一點進步便可喜可賀;

2. 這一點進步體現在,在這篇文章之前,絕大多數的(尤其是美國的)音樂社會學研究不把音樂當做音樂,要麼是把它當做一種產品,跟菜市場裡面賣的黃瓜沒什麼區別,要麼就是把它當做產品說明書(只研究歌詞),也就是賣黃瓜的時候附贈你的那本黃瓜烹飪指南(更不要提很多時候並不存在這種指南);

3. 兩位學者通過嚴格的定量分析,確立了音樂作品中的音樂特徵,比如節奏、調性、音色等等,和銷售量之間存在的相關關係,符合當代社會學研究規範,順應了當代社會學研究的主流,是音樂社會學擺脫(在很多定量學者看來)滿嘴放炮的文化批評範式的重要一步,出於扶貧考慮,刊文以表示鼓勵。

我剛開始讀到這篇文章的時候,一度感激涕零,心想這幫學術界的人的研究終於開始上路子了。畢竟,音樂作品有它的特殊性,它是時間維度上的聲音組織,而不是一口鍋,能實實在在扣在你頭上。要研究對聲音產品的消費,你至少應該去想一想你為什麼會願意為這堆聲音來花錢,對不對?你不能光說,我花錢是因為歌詞裡面體現了我們的民族性,那你為什麼不花錢去買一盤同樣內容的詩朗誦?(如果你說是因為沒有這樣的詩朗誦,那你就應該想想為什麼沒有人會去製作這樣的詩朗誦。)

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我是很欣慰的。

但從現實意義的角度來說,我的心是涼的。因為這一套分析的出發點仍然是很單純的,有時候天真。

沒錯,我們確實可能找到了音樂特徵和作品銷量之間的相關性,但其中的因果邏輯是怎麼走的呢?有可能,一個長度在3分鐘左右的、節奏清晰的、和聲進行比較保守但有亮點的、結構鮮明的音樂作品,大家可能會覺得比較容易接受,但大家容易接受上不代表大家一定都會去消費,而反過來,銷量高的音樂作品也不一定就是因為它在音樂特性上容易接受。

這裡面有一個很重要的事情被忽略了。

如果你猜不出來是什麼的話,我建議我們蹭一波熱點。說實話,要不是這兩天突然被鹿晗刷屏,我還舉不出這麼好的例子來。

我必須要承認,鹿晗在我的生活里出現了有一段時間了。但由於我並不關注他,他的出現不太連續,比如偶爾出現在電視、朋友圈以及網路視頻廣告裡面。但有一天我突然發現,我竟然沒有完整地聽過他的任何一首歌。作為歌手出道的鹿晗,在我知道他的名字的很長一段時間內,我都不確定他到底唱過什麼。然而,他的歌曲仍然在各大歌曲排行榜中排名前列,顯得我好像在時代之外。

很多研究已經對這種現象做了很多分析,他們會說,對呀,這是因為,現在的娛樂行業不再是靠作品先行,而是靠偶像先行。人們不是通過一首歌喜歡上一個歌手,而是通過一個歌手喜歡上一首歌。

還有一些報道也描述了,鹿晗的粉絲是怎麼樣通過瘋狂買專輯來把銷量頂上去的。有的人一口氣能買幾千張,管她買回家到底是不是當磚頭砌牆去了,反正銷量上去了。怎麼樣,氣不氣?

所以,音樂特徵和銷量之間的相關性,很有可能是建立在一系列的邏輯鏈之上的,而音樂特徵和銷量只不過是在這一個鏈條的兩端。比如說,我們可以把鹿晗看作一個起點,只要鹿晗的音樂沒有奇怪到喪心病狂,能夠延續他自己的風格,他的粉絲不會太在意他的音樂究竟是什麼樣的,反正買就是了。很多看到這裡面有錢可賺的公司,可能會用同樣的方法複製偶像,並且在這個過程中複製了音樂特徵,從而導致了統計上音樂特徵和銷量存在相關性,但實際上音樂特徵只是銷量的一個很小的原因。

可憐的是,音樂在這裡面又被消解掉了。很多偏保守的人可能會看不慣這一點,覺得這些小鮮肉,還沒有什麼能夠留得下來的作品,根本稱不上是歌手,憑什麼靠一張臉就火?

然而,這恰恰就接近了問題的本質。

剛才我們說到,有一個很重要的事情被忽略了。這就是人的複雜性在不同維度上的延伸。

我們在討論文化作品的消費的時候,經歷了很長一段時間「到底誰更傻逼」的辯論。最開始研究流行文化的學者,普遍有一種精英主義傾向,覺得消費者,或者說大眾,比較傻逼。比如霍克海默和阿多諾,他們就覺得,文化工業製作出來什麼,大眾就吃什麼。後來有一些人,比如費斯克,開始意識到,消費者不全是傻逼,他們會用錢投票,反過來決定文化產品製作者的策略和選擇。但無論如何,消費者作為揮舞著鈔票的需求方,總是容易處在被針對的地位上。

問題是,真的有絕對、全面和徹底意義上的傻逼嗎?絕大多數情況下,是一個人在很多時候看上去都很「正常」,只是在某些事情上顯得好像不太著調。

比如說,我們以為毫無理智的鹿晗粉絲卻有著如軍隊般嚴明的紀律(以及我們以為低齡的王俊凱的粉絲卻有強大的經濟實力世界各地精準投放慶生廣告),這些粉絲們真的可以用一個「腦殘」來形容嗎?如果他們愛自己的偶像愛得毫無理由而顯得腦殘,可是除此之外他們中的大多數人和普通人並沒有什麼不同。難道我們就沒有信什麼信得毫無道理的時候嗎?

我們無法假設消費者是不是「傻逼」,也無法要求消費者一定是出於喜歡音樂的角度而去消費音樂,因為沒有誰規定人們必須這樣做。我們同樣無法認定這種消費行為是「不理性」的,因為這個消費行為並不只是在音樂唱片市場的這個維度上有效,還在其他的維度上有效,好比光從聽音樂的角度來說,一個人確實沒有必要買幾千張同樣的專輯,但從積累聲譽的角度來講,這很顯然提高了他在一個群體里的地位,有助於他今後在群體中說話的分量,是一種採用了經濟手段的理性策略。

所以,之前的很多研究在維度上太單一,不夠豐富,遇到鹿晗這樣的狀況就缺乏解釋的能力。在整個研究過程中,很少有人去關注作為「人」的消費者,他們在消費行為中究竟是怎麼理解音樂的。人們為什麼會認為一個作品「好聽」?在這個問題里,「人」和「好聽」一樣,是需要考量的對象。要想回答這個問題,需要考慮到人本身非常複雜的維度,比如腦神經、時空環境、文化、個人的歷史等等,都會對人的判斷和選擇產生影響。

用一個同義反覆的話來說,我們必須要知道人們消費音樂的理由,才知道他們為什麼要消費音樂。人們消費音樂的理由,可以跟音樂特徵有關,也可以跟音樂表演者有關,更有可能是兩者的綜合。人對於音樂作品的感情的投射,很有可能會和他與音樂創作者的感情投射聯繫在一起,因為音樂表演者本來就是嵌在音樂裡面的,你很難把這兩者單獨剝離出來。但無論如何,他會對音樂作品有一個整體上的理解,並依據這樣的理解,來做出消費與否的選擇。而千千萬萬的人對一個作品都會有自己的理解,他們理解中相似的部分,就構成了所謂的「市場需求」。

因此,在統計意義上,我們可以找到音樂作品和音樂市場之間各種有趣的聯繫,但要理解其中的道理,我們必須把人作為其中的重要因素加以考慮。畢竟,如果沒有「人」,其實也根本不可能存在什麼「聲音」,更不要說「音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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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 Celtic Women 這支樂隊。Mariah Carey 的歌能超越「國籍」和「人種」是因爲美國是目前世界上最強大的國家,而 Carey 是美國歌手。至於她的歌能否超越「性別」,我不是很確定。

我不知道許哲佩是誰。但宋冬野沒有能超越國籍和人種,是因爲中國並非世界上最強大的國家,中文目前也不是強勢語言。宋冬野爲什麼在中國沒能成爲「大衆」歌手,是因爲他的肉體不夠漂亮。

(我也想問爲什麼大部分中國人不聽美國的柬埔寨搖滾樂隊「登革熱」。0"33"" 處熱血!Mr. Orange Dengue Fever Mr. Orangemp3 Mr. Orange歌詞 )

曲高和寡不是「怪狀」,而是世界的正常面目。欣賞音樂是要學習的,而並不是每個人都願意去學習。


不限於音樂。
兩種不同的審美因素。

  1. 集體潛意識
  2. 個人經歷

其中2隻能通過1起作用。1是審美底層數據,2在1的基礎上添磚加瓦。1是通用的,2因每個人的經歷不同而不同。
維基百科:集體潛意識
關於音樂:
旋律和節奏重點激發1,歌詞重點激發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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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主唱穿低胸。


自己喜歡的小眾歌曲突然被熱炒廣為流傳後 就會有種莫名的失落感 好像自己咬了一口的蘋果突然被別人搶去啃得只剩核了 所以更希望看到有些歌曲還是不要走向大眾 留在少數人的心中更有種獨愛的神秘以及與詞曲人和演唱者心有靈犀的默契感 另外 有的時候流行性會剝奪歌曲本身的意義 讓某句歌詞牽強附會成適合普羅大眾的口味 篡改杜撰了詞曲人本身的心思


江南Style其實夠小眾的,這不也變成大眾的了?

其實江南Style火之前就看過這個視頻,當時感覺太一般了,沒想到後來火了,再聽反而有感覺了……


為什麼老拿宋東野說事兒呢?快男沒唱他的歌的時候,也沒有太多人說他棒,認識他的也不多,快男給唱火了,都開始放他的歌了。其實個人認為他的音樂在中國廣大獨立音樂的群體里,水平就算是中等。
回答樓主的問題,正所謂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藝術這東西曾經是奢侈品,(古代宮廷奏樂什麼的),吃飽飯才有閒情逸緻去欣賞。群眾越來越富裕,小眾也就不那麼小了。(其實有些討厭所謂大眾小眾的說法)


所謂的大眾化歌曲 所謂的大眾化歌曲,應該是指比較流行的音樂,主要就是pop、電子 等類型的音樂,流行樂的形式反應了人們的一段時期內的普遍心理。
目前的時期,生產力在大發展,經濟在大發展,消費水平在提高,人們生活節奏不斷加快,這就導致了人們普遍的浮躁狀態 ,於是像電子樂這種形式就非常受歡迎。
韓國口水歌一樣的 電子樂 捧紅了多少藝人,仔細看一看那些歌曲 就會發現好空洞,沒有內容,完完全全的商業化處理,可這並不影響它的受歡迎程度,這個時代的人就很喜歡這類歌曲給他們的刺激,這就符合了他們的生活狀態,引起了共鳴,於是就喜歡。
大多數人的生活狀都是這種節奏很快的形式,於是貼切大多數人生活狀態的音樂形式 就會很受歡迎。
而也有的人的生活狀態並不這樣,也有一小部分比較平靜的人,他們就會喜歡一些比較安靜的音樂,如輕音樂,古典樂,民謠,於是像許巍這的《喜悅》《空谷幽蘭》等 只有內心很安靜的人才會覺得好聽,就造成了它的小眾性。就像知乎永遠不能會像QQ空間一樣受歡迎一樣。
以上我說的是根本原因,直接原因也有很多。而宋東野之所以成為小眾就是因為他的歌是一種表達 自我的 悲傷狀態,並不是所有人都一直很悲傷,於是就成為了小眾。
十個經常聽歌的人九個聽過《董小姐》,其中五個表示喜歡,這也反應了幾乎每個人都有孤獨困苦的時候,這就是人的社會性所帶來的影響。 狀態 ,於是像電子樂這種形式就非常受歡迎。


每個人心裡都有一個[英雄],但不是所有人心裡都有一位[董小姐]---除了語言,音樂風格,流派,我想還有共鳴。


曲高和寡就是普遍規律啊……


小眾是一個標籤啊,就和唱片店裡的」舞曲「,」治癒「等等標籤一樣,讓聽眾各取所需而已。據我所知台灣地區推銷」獨立音樂」中的「獨立」也是一個道理,這是一種商業技倆。為什麼別人知道自己原本聽的小眾音樂心理會不爽?我其實沒能理解的,我覺得大家喜歡我聽的東西我會很高興。但是如果說是他們原本追求的小眾這種特徵沒了,就很清楚了。


兩個原因使得有了區分:
1、情感共鳴決定受眾;
2、不可忽視的傳播推廣。
第1點是作品本身性質,第2點可以施加外力。


其實,愚以為小眾歌曲就該維持其獨特的魅力。在這樣一個混亂的音樂市場上,太多的歌曲只是為了迎合市場,迎合大眾,太多所謂的音樂人已經不再擔負為音樂這門藝術負責的態度去認真做音樂,做出自己的態度,從而使得音樂進步,更能滌盪人的心靈。縱觀國內的音樂市場,只能看到一個主題——「愛情很悲催」,其中還有一大幫口水歌,經不起時間的打磨,這些都將被掩埋。而很多小眾歌曲,真正地感受到了創作人對於音樂的熱情,其中包含創作人真正的心情態度,而能夠透過音樂找到共鳴的人很少,也就能夠理解小眾音樂不被大眾接受了。大眾更容易走向同質化,且容易讓人產生聽覺疲勞,當然不得不說大眾歌曲還是給我們以快感的,可是真正留下來的還是占著很小的比例。


我覺得這個問題本身沒有意義,因為正常情況下每個歌手都希望自己的歌能有更多的人聽,而且喜歡。或許有一些專門寫歌真的是想讓一小部分人喜歡。所以提問者的問題應該這麼問:怎麼作出一首大眾的歌?或者:一個本來不喜歡有很多聽眾的歌手,突然發生了改變,想要自己的歌變的大眾化,他應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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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回答問題:怎麼作出一首大眾的歌?
答:大部分的人喜歡聽就可以了,不管你運用了什麼技巧,什麼宣傳,什麼流行的風格。另外,能知道怎麼作出大眾的歌的人,肯定早就去寫歌了吧,而且也不見得會把自己的秘密心得告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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